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5:59
青春时代,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假想男神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242次
是什么时候被人叫疯子的呢?大概是别人都在说自己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医生、警察等一系列伟大职业,而她却说她要当一名乞丐,睡在天桥下,地为床,风为被,星河做帐的那个时候;唉,年代久远,无从考证了,且不去理这个问题,你只要知道,疯子从小学到初中再到现在高二,一直被人叫疯子就行。
坐在第一组第二排临窗的那个男生完全符合校园女生眼中白马王子的形象,非常适合当一个人的信仰。那就他了吧,疯子想。
虽说女追男,隔层纱,但是疯子还是很认真地考虑了数学老师说的当上学霸再追人。
男生喜欢长发及腰的女生。疯子懊恼地抓了抓头顶一片稻草,走进理发室心疼地将头发交给发型师手中那支直发棒。
男生喜欢中午在学校附近的书吧看书喝咖啡。疯子开始尝试喝像中药一样的咖啡,并且安静地坐下来看书。
……
辗转到了高三,疯子意料之外地在仰望的道路上长成了美好的姿态。
这一天数学课上,那个数学老师难得表扬的居然是屡次触及他底线的疯子,“想当初刚接手你们班,疯子在第一次考试给我考了9分。没想到啊,疯子现在都能考到130多分了。心里有追求的人,拼起来究竟不一般啊。”他颇暧昧地看了一眼疯子和那个男生。
疯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十指为梳顺了顺头发,心中却忍不住吐槽,“老师你这是损我呢,还是夸我呢?不是知道人家男神就在场吗?”
午后的阳光有些慵懒,疯子觉得,这个午后会发生些什么。
好吧,她心尖上的那个人就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没事发生才怪。
男生单刀直入:“听说,你喜欢我。要不要和我交往?”
刹那间,丘峦崩摧,风烟席卷之际,疯子仿佛看到那座一直存在于她心中的海市蜃楼一点点地消散了,而消散的海市之后,便是一座真正的楼宇。
她说:“对不起,应该是你听错了吧。”
空气微妙地停滞了几秒,“也许真的是我听错了,”男生讪笑着,“那我不打扰你了。”
疯子平静地看着男生转身,只是这时陪同男生一起来的另外一个男生看不下去了,“你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以行动向所有人宣告你喜欢他。现在你却说是他搞错了。究竟是他听错了还是你装清高想欲擒故纵?”
“你想多了。”疯子还是一脸无所谓,不在乎男生的恶劣语气,打开书翻开了新的篇章,也不去计较那个男生接下来的那句“疯子就是疯子”。
那个男生真的喜欢她吗?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从不了解的人,可能那个男生会因疯子对他轰轰烈烈的暗恋有过虚荣,也可能会为疯子的求而不得感到怜悯,却不可能会有感情。
要说疯子对那个男生,早先就说了,她是在找一个信仰,在疯子这个年龄的女孩总喜欢以一个美好的男孩作为自己的信仰来使自己得到蜕变。
当得不到的东西唾手可及,珍贵贬为廉价,信仰便不再是信仰。
疯子想:她该换个信仰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6:46
在日本酗咖啡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36次
全世界,大概只有在日本你才能轻易地喝到一杯正宗的蓝山咖啡。原因很简单,因为全世界90%以上的蓝山咖啡都出口给东瀛了。
日本人对咖啡汹涌的热爱,并非生来如此。安然度世的日本人学中国人,喝许多清淡而隽永的绿茶。为了让绿茶泡出来的汤汁更加莹绿,他们放进去一些炒焦的米粒,于是茶水变得更加醇香柔和,此外还有一股稻米本分的香气在唇齿间释放。然后,咖啡来了。第一个登陆长崎的荷兰神父,从行李箱里拿出一罐漂洋过海来的咖啡招待当地人。第一个尝试的人不顾礼貌地把进嘴的液体吐出来。“就像咳嗽药水一样。”这大概是所有人都会用到的比喻。
如今日本仅次于美国、德国,成为世界第三大咖啡进口国。星巴克里一大早就人满为患,男女老少规规矩矩排好队,轮到自己时,匆匆一句:“一杯卡布奇诺,两个甜甜圈。”吃了就走,或直接带着走,因为要赶着去上班。在这种大型连锁咖啡店,自然喝不到上等咖啡,甚至闻不到多少咖啡的香气,但是能闻到水里煮开了糖发酸的暖甜。要想喝到纯正的好咖啡,必须深入那些窄得像峡谷一样的街道,那里有许多卧虎藏龙的小店。进门之后,先不要急着点咖啡,而是观察一番。好的店主都是细节癖,点一杯咖啡,却一副居里夫人提炼镭的架势,兴致来了,甚至还会用天平来称咖啡豆。这些小店很少用廉价的螺旋桨式的研磨器,因为它对咖啡豆是切割而非研磨,螺旋桨片产生的热量缺乏有效散热的途径,会对咖啡豆加热,提前释放香气,而且螺旋桨式研磨器处理的咖啡颗粒粗细不匀,表面晦暗,甚至还有块状黏结。
日本的咖啡小店喜欢用滚筒式的电磨机,甚至手摇式的研磨机,摇一摇,停下来,仔细检查咖啡豆的状况。遇到这样的店主,就可以放心地把背包卸下来,身体调整成最舒服的姿势,然后打开菜单,悠笃笃地推敲。
“眠水咖啡”我是第一次见识,它的咖啡因含量极低,却保留咖啡的浓醇香气,同时又有助于睡眠;而“目觉咖啡”则刚好相反,可高度提神,是小白领的最爱。另外,还有专为女性设计的“荫干咖啡”,据说它是刚采收下来的巴西咖啡豆,趁着胚芽仍然青绿的时候,放置于荫凉处晾晒两个月,使果肉中的糖分在干燥过程中完全渗入咖啡豆中,使口感更加婉转阴柔,香气却持久而结实。此外,还有许多别出心裁的蜂王浆咖啡、冰激凌咖啡、圣代咖啡、抹茶咖啡、红茶咖啡、凤梨咖啡、拉花咖啡……即便是一杯卡布奇诺,看上去也与众不同,膨胀的鲜奶油上撒了厚厚一层肉桂粉,要用勺子探到很深,才能发现底下的咖啡,有时还会送上一小枝月桂条代替勺子,细细气气,让人感到自己是受到了特殊的体贴和照顾。在旅行中喝到这样的咖啡,心里忍不住就会去想,到底自己还错过了什么?
这些花样翻新的咖啡也许会让欧洲老牌咖啡店的店主愤怒,他们以为自己才是世界上最懂咖啡的。当日本人在咖啡里加上三分之二的牛奶,放到冰箱里冰镇,然后给它起名叫冰咖啡,并在日本各地的咖啡馆里大受欢迎时,欧洲人简直气得冷笑不已——要知道,在欧洲“趁热喝”几乎是品咖啡的法定美德,即使坐着不动也会汩汩冒汗的桑拿天也要在热气散光之前喝完。日本人崇拜咖啡是可以的,喜爱咖啡也是可以的,可是他们竟然把咖啡拿来之后变成了自己的东西,这让欧洲人有点受不了。几百年前那个登陆长崎的荷兰神父大概没想到,恭敬而戒备的日本人,竟会做出这样忤逆的事情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7:00
黑猫白猫,好运就是好猫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1898年,一个名叫伍尔夫·乔尔的英国商人在酒店订了14人座的位子,但一人因故未能出席。在西方,13个人围坐在一起吃饭被视为不吉利的事情,但伍尔夫决定继续宴请宾客。三个星期后,他到南非旅行,在一场谋杀案中身亡。
此后,沙威酒店不再允许13个人在酒店共进晚餐,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就会安排一名员工加入。
但真人版“吉祥物”并非长久之策,毕竟,与陌生人一同进餐又不能插嘴八卦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于是,20世纪初,酒店邀请设计师巴塞尔·隆尼兹创作了一尊华美的黑猫雕像。从那以后,这只叫卡斯帕的黑猫就会陪伴13位贵宾一同进餐。每次,酒店都会像模像样地为它准备全套餐具,并奉上美味佳肴。
显然,这是家迷信的酒店,但在《怪诞心理学》一书的作者理查德·怀斯曼教授看来,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迷信行为如同空气般弥漫在世界的各个角落。
英国最负盛名的作家之一塞缪尔·约翰逊博士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先迈右脚,阿道夫·希特勒笃信数字7具有非凡的魔力,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则坚信数字13一直为他带来好运,因为他的名字由13个字母组成,他在普林斯顿大学待了13年后成了该校的第13任校长。
在怀斯曼展开的一次迷信调查中,80%的英国人会习惯性地敲敲木头以避免霉运临头,还有49%的人会避免从梯子下面穿行。
更让普通人感到安慰的是,即便那些被视为最聪明的人也会做出类似举动。为了祈求好运,哈佛大学的本科生在考试前会触摸约翰·哈佛雕像的脚,而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更青睐于发明家乔治·伊斯特曼铜像的鼻子。
为了找寻迷信盛行的真相,美国马歇尔大学的弗农·帕吉特教授展开过一项研究。他发现,当人们备受经济萧条的折磨时,有关迷信的文章数量会显著增加。一旦经济形势好转,此类文章的数量就会相应减少。
他得出结论:在不确定性持续增加的时期,人们会迫切地寻求一种确定感,这种需求会促使他们相信各种号称可以确定他们命运的不理性因素,比如迷信和巫术。
当然,在历史上也有一些人为破除迷信做出过不懈努力。19世纪8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中的退伍老兵威廉·福勒上尉在纽约创建了十三俱乐部。在每个月的13日,他都会邀请12名客人跟自己共进晚餐,并会做出一些为迷信所不容的举动,比如把盐撒在桌子上、交叉放置叉子,以及在室内打开雨伞等。
福勒上尉万万没有想到,十三俱乐部竟很快成为纽约最热门的社交俱乐部。在俱乐部成立后的第13次晚宴上,老福勒兴高采烈地发表报告称,俱乐部成员的死亡率事实上略低于普通大众的平均水平。在后来的40多年时间里,十三俱乐部的会员激增到了数千人,其中荣誉会员名单甚至包括连续五任美国总统。
不过世界上总有些诡异的事情发生,还记得那只幸运黑猫卡斯帕吗?
1953年,为了报道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大典,电视台记者埃夫·库普西内特住进了卡斯帕所在的沙威酒店。
他打开了自己房间的一个抽屉,发现里面有自己的朋友哈林花式篮球队经理人哈利·汉宁的私人物品。仅仅两天后,库普西内特就接到了汉宁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正住在巴黎的莫里斯酒店,结果在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了库普西内特的一条领带。
这个世界充满了巧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7:13
“北漂”两千年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61次
先秦“京漂”热衷借住。孔子到处当“沙发客”
春秋战国时期是“京漂”最早的“黄金年代”,这一时期,由于周王室衰微,诸侯国的兴起和强大,各国的“人才消费量”大增,“养士之风”盛行。“京漂”应运而生。
当时“京漂”的首选地并非东周王室所在的洛阳,而是各诸侯国所在的都城。先秦时期“京漂”的谋生方式大多是当“门客”或“周游”做说客。
鲁国人孔丘被后世奉为孔圣人,他从55岁一直漂到68岁,前后历时14载,后世称之为“周游列国”。古今漂泊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居无定所”,如何解决住宿问题是能否继续混下去的前提,孔子的办法是“借住”。
为了省钱,每到一地多是借住朋友家。孔子“京漂”的第一站是到卫国,寄住在学生子路的大舅子家。不久从卫国去陈国,则“主于司城贞子家”。
唐代“京漂”一边结交权贵,一边“隐居”终南山
古代“京漂”的又一黄金时代是唐代。当时,首都长安(今陕西西安)是世界上最大的都城,城内百业兴旺,最多时人口超百万,因为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唐代“京漂”以追求功名的读书人为主体,大多以“进京赶考”的面目出现。
唐代“京漂”群体有多大史料上没统计,但从当时文人士子留下的诗文中可推测出人数相当多,如李白、王维、杜甫这些著名诗人,当年全都是“京漂”。
唐代的“京漂”几乎没有人不拜朝中权贵或京城名人,文人一般采取“行卷”的方式,通过献诗结识贵人。据说,李白的“京漂”经历前后有两次,开元十八年(730年)夏,李白首次来到首都长安,由于没有功名,他最先结识了名叫张卿的卫尉,并通过张卿得以向当时的皇帝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献上《玉真仙人词》,希望御妹帮忙。但李白并没能因此而当上国家“公务员”,在长安白混一年多。直到天宝元年(742年),已过不惑之年的李白二度“京漂”,才得以“供奉翰林”,却又不被重视,三年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临走前,李白愤然写下《行路难》,感叹“行路难,归去来”。
杜甫也是唐朝的资深“京漂”,《新唐书·杜甫传》称,杜甫“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前后近10年。到天宝十四年(755年)才被授予“河西尉”的小官,却又不想干,改任右卫率府兵曹参军,其时杜甫已44岁。倒霉的是,当年年底爆发了“安史之乱”,刚有了份固定工作的杜甫只好逃出京城。
唐代“京漂”如何解决住宿问题?城里住不了,他们一般就住在长安城南的终南山。终南山是道教主流全真派的发祥圣地,也是当时“京漂文人”的聚居地,孟浩然、王维、李白、杜甫等当年都曾暂居于此,雅称“隐居”。
北宋“京漂”住房难。欧阳修也要租房子,宋代的首都开始东移,开封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商业、文化中心。宋初,开封的商业已很繁荣,有日市、夜市、早市、季节市、定期市等,《开封志》记载:“八荒争凑,万国成通。”
商业的大发展,加上已成熟的科举制度,让开封不只是读书人的发迹城市,还是生意人的发财宝地。北宋“京漂”的身份因此不再单一,既有求取功名者,也有淘金者,还有卖艺者。如《水浒传》中的文学人物、色艺双绝的白秀英,便是“东京新来打踅的行院”。所谓“打踅”,就是指到处漂泊谋生;而“行院”,则是在妓院中从业。
在历代“京漂”中,最为房子头疼的大概是宋代“京漂”。宋代京官绝大部分都得自己找房子,住宿问题一般靠租房解决,即便官至翰林学士、在京城做了多年官的欧阳修也是租房子。
为了省钱,不少“京漂”找寺院或民房住,图省事的直接住进人货混居的邸店,胆子大点的则找租金更低廉的“凶宅”凑合。宋洪迈《夷坚丁志》“戴楼门宅”条记,一名叫林邵的京漂应试举子,“入京师,僦居戴楼门内,所处极荒僻,人多言彼宅凶怪”。可见,如果单从居住来说,北宋的京城并不好混。
明清“京漂”会馆成为首选落脚点
元、明、清朝均定都于北京,所以这一时期的“京漂”已与现代无异,多来自南方,乃名副其实的“北漂”。
元朝时北京城称为“大都”,此时的北京商业繁荣,连不少老外都漂到了大都。比如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前后在中国游历了17年,其游记显示,当时的大都确是“宜漂之城”,相当繁荣:“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之比”。
明清时期,北漂在住宿上,除了租住旅店、民房外,还有一个更好的落脚点——“会所”。如明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当年北漂时便居于全楚会馆;光绪十七年(1891年),时年18岁的梁启超来京参加春闱,住在永光寺西街的广东新会会馆。当年冬天,梁启超和长他4岁的李蕙仙在京结婚,因没房子,干脆将新房设于会馆。
会馆是自明朝发展起来的,它的出现其实就是因为北漂群体的存在。当年,不少家境贫寒的来京应试举子,由于所带盘缠不多,根本住不起商业旅店,于是出现了方便本籍学子、带有互助慈善性质的会馆。到清代,京城会馆大增。据清吴长元的《宸垣识略》记载,乾隆年间,北京共有182所会馆,光绪年间更猛增近400处,全国各地在京几乎都有会馆,且有“举子会馆”和“商人会馆”之分。会馆在方便北漂的同时,也刺激了国民“到北京混”的欲望,致使明清时期北漂人口大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7:27
如何既通法理,又谙人情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57次
加拿大有个真实案件。有个小男孩玩弹弓,不小心射瞎别人一只眼。一位资深法官办理此案时,感到很为难——如何处置肇事男孩?既不能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又要让他从中吸取教训,而采取的方式还不能对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
法官想了很久,决定判罚这男孩在三个月之内,在公共场合必须用眼罩遮住一只眼睛……不到半个月,男孩在一篇作文中,由衷地忏悔了当初行为的过错,真切体会到自己的过失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以及这种伤害在后果上的严重性。
善哉!法官用模拟“瞎眼”的办法,让肇事者感同身受地去体验受害者的感受。被强制戴眼罩的经历,对小男孩日后的成长,必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兹事体大。那位资深法官可谓既通法理,又谙人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7:37
“斜”的智慧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21次
宋仁宗时期,朝廷准备在京师汴梁(开封)东北一座烧毁木塔的原址上修建一座琉璃面砖瓦式开宝寺塔,当时擅长建筑宝塔和楼阁的著名建筑师,有“宋朝开国以来木工第一人”之称的喻浩被任命为这座塔的设计师。
开封地处黄河岸边,地势平坦,周围没有高大的山脉,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里都吹西北风。
喻浩接受任务以后,多次到建塔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当地的地势地貌及周围的环境,最终设计出了这座当时京师最高塔的图纸:塔高59米,共13层,向上逐层递减。
工匠们按喻浩设计好的图纸进行施工。在塔的地基施工的时候,有工匠就发现,西北方向的地基明显比东南方向的低,也就是说,整座塔的地基由东南方向往西北方向呈缓坡状。工匠以为这是喻浩设计时考虑不周出现的失误,于是小心提醒喻浩,喻浩没有作过多的解释,只是让工匠们按图纸施工。
当塔建到第6层的时候,这座塔的倾斜已经非常明显,于是工匠们再次提醒喻浩,但喻浩依然没作任何解释,嘱咐工匠继续按图纸施工。
整座塔完工后,经过精雕细刻,这座塔看起来气势恢宏,登塔眺望,京师风光尽收眼底,极目远望可见黄河如带,大地似茵,游人至此,飘然如在天外。美中不足的是,整座塔的塔身向西北方向倾斜,活脱脱一座斜塔。
有人据此怀疑喻浩在整个工程的设计建造中偷工减料,这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对此,喻浩是这样解释的:京城地势平坦,没有高山,而且常刮西北风,如果按常规方法设计,用不了多少年,这座塔就会被风吹得倾斜,有倒掉的危险;现在设计成倾斜的样子,让风吹它个近百年,塔就正了。
人们听后,无不为喻浩跳出常规、不走寻常路的设计理念所折服。一百年后,原本倾斜的开宝寺塔真的不再倾斜,被风吹正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8:12
加拿大的路与巴黎的墙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22次
不久前,我去加拿大旅游。在该国定居多年的小叔驾着车,载我从魁北克赴蒙特利尔游玩。
轿车驶入一段高速路,刹那间突然不再平稳,我立刻攥紧把手,战战兢兢地盯住小叔,他嘿嘿地笑,说:“没事儿,我们准是进入了限速路段,车子超速便失去了平衡。”
他缓缓地降低车速,轿车果然恢复了平稳。我见前方路旁立着警示牌,上面标注着“全程限速70码”的提示语,不禁诧异地问:“莫非这路是做了特殊处理,行驶车辆只要超过了限速,就会失去稳定?”
小叔点了点头,然后断断续续地讲起那些与高速路有关的事。
加拿大各城市间遍布着畅通的高速公路,过去也时常有因超速行驶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事情。政府为限制超速,先是在道路两旁安置了许多摄像头,以搜集证据对违章车辆进行重罚,结果政府的收入增多了,可交通事故并未减少。这种状况引起了国民争议,有人建议政府不要把超速责任全归结于驾驶者,单靠罚款来限制超速,而应采取改进高速路设计的办法,通过投资修建车辆一旦超速将无法正常行驶的道路,来阻止超速的行为。这一建议得到采纳,此后交通事故逐年减少。
原来解决道路超速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是通过安装摄影头来惩罚违章者,试图让他们“不敢犯”,而是通过改进道路设计来创建违章行为“不能犯”的环境。
我由此联想到法国巴黎治理街头随地小便的事。生活在世界时尚之都,法国人随地大小便的习俗同样在巴黎传承,使它享有了“小便池之都”的称号。政府无法容忍,组建起“不良行为别动队”,每天展开17小时巡逻并重罚违规者,结果罚单逐年有增无减。
建筑师艾提安获悉此情况,突发奇想地设计出一种“反随地小便墙”,该墙的外壁呈波浪形,人们一旦对着它“方便”,就会被自己飞散的尿液溅到。不久就有观察者发现肇事者被弄脏裤子后,便再不会在同处小便。
为何以上两个问题,通过惩罚违章违规者均毫无起色,而改进道路和墙面的设计却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效?其实,战略管理学家魏斯曼早就给出了答案:“一个问题的解决,总是依赖于与问题相邻的更高一级问题的解决。”也就是说,通常问题不可能在它出现的那一层面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应借助于更高层面问题的解决。对于道路上的违章违规现象,单想靠惩罚当事人来解决,势必难上加难,而如果从解决好该行为的更高一级问题入手,首先改善引发这些行为的环境,此问题就将迎刃而解。
很多时候,我们遇到一些问题不能解决,并非因为下的功夫不够,而是习惯性盯着问题本身,却未意识到要着力于解决问题的更高一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8:32
一位美食家的野味烹饪冒险之旅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昨晚我们烧了鹿肉来吃。
煎锅里鹿肉发出的声音使我回想起了一次美食之旅——野味烹饪冒险之旅。
为了避免这篇文章彻彻底底成为一篇自供状,作者我决定匿名写下它。不过我说的都是真的,每一个字都是千真万确的。
我曾经吃过中国菜里的海参、马斯、豪猪、海狸尾巴、燕窝、章鱼和马肉。
我还吃过蜗牛、鳗鱼、麻雀、鱼子酱和意面……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我都吃过。
另外我还不止一次地吃过中国的河虾、竹笋、松花蛋,还有麻花。
最后,我必须忏悔的是,我还吃过骡肉、熊肉、驼鹿肉、青蛙腿,还有托斯卡纳什锦炸物。
第一次吃海参是在堪萨斯城。我那时在《堪萨斯城市星报》做了一冬天的警方记者,雷打不动地过着吃遍中国餐馆里每个菜式的享乐主义生活。不是那些加拿大化了的鱼目混珠的中餐馆,而是使着筷子吃炒面、杂碎的有着柚木桌子和玩接龙游戏的后厨的正宗中餐馆。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炒面如果做得好的话,就会给你带来如同德普西给维拉做的西餐那样美妙的感受。
我发现,炒面并不是唯一的中国菜。但毫无疑问,那晦涩难解的菜单,迫使我把炒面当成这世上唯一的中国菜。
因此,我决定完全照着菜单吃。七页纸的大菜单,花了我整个冬天的时间才吃完。不过,我也因此得到了几次美妙的发现。
没人告诉过我班廷博士发现胰岛素时是怎样的心情。但是,我了解了美食科学发现所带来的激动人心。
不过,这种做法确有其弊病。首先就是我在头几个星期里没能找到一个陪我吃的人。
然后就要到海参了,我遇上了整整半张菜单的海参,所有你所知晓的种类,它们几乎使我停止了我的美食进程。直到现在,只要听到“海参”这个字眼,或者是它的中文名称,都会使我不寒而栗。
紧跟其后的就是“皮蛋”——百岁蛋。深绿的颜色,如果你想要从我这篇文章中得到什么指点或仅仅是茶余饭后的消遣,我都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别吃皮蛋了,不划算。
首先,它们不便宜;其次,真的一点也不好吃。
我整个冬天都欠着一群警长、拳击家和摔跤手的债,为了继续我的饕餮计划可谓下了血本。到后来,中餐馆的老板被我感动了,亲自下厨尽全力为我奉上大餐。不过他从没给我赊过账,大约是害怕我哪天会死于饕餮盛宴当中。
那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能在圣诞节收到那位餐馆老板寄来的贺卡。
第一次吃蜗牛还是在法国第戎。不知怎么的,自从那天早上我看到一个小贩推着带轮子的小车穿过狭窄的蒙德纳大街的日涅维路段,一路吼着“蜗牛”一路紧张兮兮地把从水槽里出逃的蜗牛拈回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强烈的想要吃蜗牛的欲望了。
是手推车里密密麻麻的那一堆东西,一只只壳里的蜗牛以及每只蜗牛身上的那两个触角,就是它们使我的食欲完全得不到开启。
可在第戎,如果你不吃蜗牛你就算不上正常人,无奈之下,我吃了它们。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得上是个正常人,不过我算是知道蜗牛的滋味了。
跟那玩意儿最接近的就数自行车内胎了,而能与内胎争高下的也就是活青蛙了——都是黏滑的,并且有着相似的口感。这两年卖蜗牛的已经不多,前些年它可是供不应求的热销货。百分之七十勃艮第出品的蜗牛实际都是由牛肉制成的——被切成了蜗牛状,烹制并装入蜗牛壳。蜗牛壳还真是从没有供不应求过。
青蛙腿算不得什么异国美食,大多数人都吃过。它们尝起来像鸡胸肉,只是比鸡胸肉更嫩滑、更美味。
有两种肉吃起来像是上等的乳猪——其中一种是负鼠,也叫“装死鼠”。它们以大衣领子和柿子为食,并深为塔夫特总统所喜爱。
另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豪猪,或者叫箭猪。
小豪猪们几乎什么都吃——从独木小舟到成桶的咸肉,随便什么东西它们都能成桶地吃下。不过它们的肉几乎与负鼠肉一样嫩滑鲜美。它们看上去皮糙肉厚难以驯服,可等它们被两爪朝前钉到树上去之后就好办多了。
我曾在野餐中吃过几次相当美味的豪猪。
在地中海的每一个海港,章鱼都是菜单上一道重要的例菜。触须被切成了易于食用的长度,裹上面包屑在黄油里炸过。不过不同地方的味道差别很大,有时候非常好吃,可有时候非常硬,味同嚼蜡。
我头回吃还是在日内瓦的水前餐厅,我完全没有意识到那就是章鱼,因它实在是“面目全非”了。大概等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才从真空小杯子里的美食上窥出一点端倪。这真是吓到我了,不过对美食的不断探索使我逐渐适应了这种“惊喜”。
拿马肉来举例吧。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好几个星期的马肉——它们可不难吃,除了骑兵和马赛上用的马,它吃起来像牛肉,只是更紧实一些。
我在巴黎住处的对街有一名“屠马夫”,他的门房上面挂着一个大大的、金色的马头,以及一个写着业主白天晚上随时待命,帮助这些马、骡子、驴升天的招牌。除开门口挂着的马头,它看上去与其他的肉店并无二异,所有用于出售的肉都被挂起来供人检视。这家店在附近家庭主妇那里有口皆碑,每天的肉都能在当天卖完。
这么多年的美食冒险之旅中,只有几样是我不喜欢的。一是欧洲防风草,另一个是甜甜圈,再一个是约克郡布丁,还有一个就是煮土豆。
有些菜,例如甜马铃薯,由于个人口味原因,我不吃。可还有些东西,例如意大利面,不能再吃是由于我的手没过去那么灵活了。
不过,我发现了食物之中蕴藏的一种浪漫,一种在其他地方已无迹可寻的浪漫。倘若我的胃口一直在,那么我定会执着追寻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18:50
煲汤的人最温柔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喝起西方人的汤,总是第一口惊艳,第三口寻常,到了第九、第十口就已经无法招架,极有名的法国洋葱汤,我从来喝不完三分之一。
而玉米胡萝卜块和排骨一炖,豆腐白菜再下一点粉丝一煮,便是我冬日里最好的享受。
要说中国的汤,半壁江山必须是广东人撑起来的。
粤人最懂得怎么吃得养生。鸡鸭鱼肉加上菌菇百草,煲出万花筒般种类繁多的汤,肉香混着草药的回甘,美味还兼具滋补的疗效。
吃饭时,第一道先上汤,一桌人各盛一碗喝一轮,才上菜。
这种吃法,一来润胃,二来又能用汤水先填起饱腹感,控制食量,可谓聪明。
过年回家的广东人,刚踏上飞机,估计家里的汤已经开始熬了。
而广东人,还能用“煲”的方法,创造出大量甜品。
刚到广东上学的时候,听到“糖水”,还以为是白糖加水,之后,才明白大有乾坤。
双皮奶、红豆冰、木瓜银耳、绿豆马蹄、椰汁西米……这些都是糖水。
而一所大学门口,一定得有几家糖水店。社团联谊,朋友小聚,情人约会,十有七八都是一起去喝糖水。
到了晚上,糖水店都是爆满,小小的店里坐不下,外面加了好多张桌椅,老板娘递来一张类似答题卡的纸和一把2B铅笔,转身就去招呼下一波学生。勾勾画画老半天,“吾该”叫了老半天,伙计才注意到你,一溜烟收了纸,过了老半天才端上糖水。
某次,在湖南读书的朋友来我这玩,看到学校这夜宵糖水铺的情景,大感不解:“天哪,这样的夜宵也能吃?”
在他那里,校园外十里长街,全是烧烤摊。一箱啤酒,烤肉串茄子土豆韭菜,再雷暴雨似的撒上辣椒粉,铺满一整桌,才叫夜宵。
粤人务实,湘人血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饮食也正塑着一方人的性情。
烹饪的精妙,正源于各有风味的食材碰撞在一起时的味蕾反应,而汤,让食材充分融合,再汇上水的润泽,带来的,不仅是舌尖的享受,更是身心的滋养。
胃虚时,体弱时,受寒时,心累时,喝碗汤,便能宽慰,其余健康的日子里,多喝汤,也是增益良多。
过年回家看奶奶,老人家定会塞给我们土鸡土鸭,要么就是新鲜的鲢鱼头,要我们拿回家炖汤。
高三的时候学习紧张,老妈隔三岔五就炖着老鸽天麻,之后有段时间胃不好,猪肚莲子汤就是家中常备菜。
家乡有句老话:“汤里都是情,爱喝汤的人多半重情义。”
细细地熬煮,一点一滴地观察着食材的变化,最终粹出精华汇于一碗,这样的食物定是带着浓浓真诚。又怎么可能不温暖人心?
难怪煲汤的时候,人会显得特别温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9 10:20:02
巴尔扎克恋食癖患者
时间:2015-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巴尔扎克迷恋食物。1836年,《高老头》出版之后,巴尔扎克因为拒绝去国民警卫队服役,坐了一个星期的牢。在监狱中,他从巴黎最昂贵的餐厅预订美食,邀请他的出版商和他一起用餐。他们就在监狱里举行宴会,出版商惊讶地发现:巴尔扎克的工作台,床,唯一的椅子,整个房间的地板上,高高低低地堆满了食物,有各种馅饼和各色家禽肉,多种果酱和几篮子葡萄酒。在牢房内,巴尔扎克和几个亲密的朋友宾主尽欢,所使用的餐桌、椅子、桌布和酒杯碗碟全部由监狱长提供。作为酬劳,监狱里的工作人员把剩饭剩菜一扫而光。
写作时,巴尔扎克仅仅靠咖啡支撑,一旦小说出版,他就要坐下来大吃特吃了,据说他一顿饭能吃上百个牡蛎,四瓶葡萄酒,12块羊排,还可把鸭子、鹧鸪、鲽鱼和几乎一打梨一扫而光。所以我们今天就看到了罗丹那个裸体巴尔扎克像,他有着木星环般的腰围,突出的啤酒肚。巴尔扎克去世40年后,罗丹找到了为他做衣服的老裁缝,所以那个雕像刻画的是作家的真实尺寸。
巴尔扎克对食物如此热情,是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他8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去寄宿学校住了六年,在此期间,从未被允许回家,他的父母只看过他两次。在寄宿学校,孩子们没有什么吃的,一般学生的家里会寄送食物包裹。但巴尔扎克从没有收到任何包裹,也没有零花钱。14岁的巴尔扎克回到家里的时候,是一个可怜的单薄瘦弱的男孩,而且据他的姐姐回忆“迷迷瞪瞪的”。
巴尔扎克在1850年51岁的时候去世。由于严格的行业法规和错综复杂的国家法律,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餐馆是在巴尔扎克的时代才出现的,当时的巴黎作为欧洲的美食中心,有数以千计的餐馆,面对用之不竭的源泉,巴尔扎克吃遍巴黎所有的餐馆,并且急切地想把这种新的文学材料加入他的小说创作中去。
巴尔扎克之前的作家都忽略角色的饮食习惯,但见证了法国餐厅的兴起和美食家雏形形成的巴尔扎克,把食物当作社会的温度计来使用。正如通过人物的声音、行为和服饰来刻画角色一样,他还通过人物选择的咖啡馆,经常去的食堂或餐厅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巴尔扎克通过食物来描写人物。他说,诱人的农村少女像火腿,一个苍白的满脸皱纹的女人看起来像牛杂碎。放债人对欠款人就像牡蛎紧紧吸附着壳。对他来说美食也是写诗歌的机会,他把一个女孩的纯真比作牛奶,可能会因为“热天,甚至由于呼出的一口气”而变质。
巴尔扎克用食品表现人物的性格和阶级,在他的笔下餐点能够带来极富戏剧性的表演。比如,厨子向老守财奴要点什么来捆绑火鸡,守财奴从双排扣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根旧鞋带递给她,还说:“用完了还给我。”
再比如,“欧也妮把葛朗台收起来的糖碟重新拿出来放到桌上,镇静自若地望着父亲,真的,巴黎女人为了帮情人逃跑,用纤纤玉手抓住丝绸结成的绳梯,那种勇气未必胜过欧也妮重新把糖碟放到桌上去时的胆量”。
虽然吃食成了《人间喜剧》里的重要场景,但巴尔扎克的著作中只有一份菜谱。那是一份煎蛋。一位纵情声色的医生老了之后转向食物寻找慰藉,他使用科学方法发现把蛋白和蛋黄分开煎,味道更好,先把蛋白打成泡沫,再一点点放进蛋黄。他用的不是煎锅,而是一种四足的瓷制大浅盘。
巴尔扎克对食物的热情描写影响了他之后的一代法国作家。因此,福楼拜才沉浸于描写包法利夫人长达16个小时的婚宴,而左拉的《巴黎的肚子》完全是一部写食物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