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2:12

一条活得特有劲的狗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我上大学前,我妈好强,性子急,忙着跟人谈生意,打扮,怕发胖,每天嫌我爸随随便便、享受生活。2005年外婆过世后,她好像卸了副担子,整个人变温柔宽和了。我家的鹿犬到来正逢其时,于是我妈变成了另一个人。
  
  此狗仗着天生脸瘦、四蹄纤细,遂将吃视为其漫长狗生第一要务。此狗不挑食,红烧肉吃得,狗粮也肯咽。我妈吃鸡蛋给她留个蛋黄,吃了;我妈切干丝给她半块豆腐干,也吃。剥葡萄,也伸嘴来吃两口,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肉食米饭,四时瓜果。食谱之杂,寻常人类实难望其项背。
  
  此狗本来脸皮甚厚,自发胖后,皮下脂肪满溢,脸皮已厚到狗皮膏药的地步,手段之邪恶令人齿冷。我爸妈与某人一起拿碗取盘倒酒摆桌,此狗已呈人形坐在梨花木椅子上,双前爪盘踞桌面,左顾右盼。吃饭时,先钻我妈怀里讨吃,讨罢,钻桌底到我爸处,如法炮制。红烧肉、鸡胸脯,当场吃完;菜市场卖烤鸭的人和我妈熟,也喜欢她,见之就扔几块鸭肝,养刁了嘴,每次过烤鸭铺都停步不走,双爪踞案摇尾巴,讨到方休。
  
  三年前,此狗已胖到近于——用某人的话说——“一根大香肠上插四根火柴棍”的境界。近两年肚皮溜圆,下垂近地,骨骼已被肥肉撑开,像吃了橡胶果实的肉狗。
  
  此狗吃饭时善于摆谱装领导,出行时亦然。比如周末天晴,爸妈说开车去公园吧。此狗嗅到要去郊游了,高兴得猛然进化了,上蹿下跳,到了公园,此狗便发疯。钻草地、蹿湖滨、绕芦苇、啃桥栏、拉野屎、乱撒尿,无恶不作。虽然肥胖,奔走如风,球形闪电狗肉导弹。经常跑累了,草地上仰天一躺,哀哀叫唤,逼我爸妈抱她走。一回家就睡一整天。
  
  此狗善报复,会记恨。比如欢天喜地舞半天,发现我们不带她出门,便恼。我们回家,常会发现少了只袜子、丢了副手套。看此狗时,行若无事,趴在她的狗窝里,满脸“看我干吗,哼”。那时把她一提,就会发现袜子、手套们,都被她叼去偷藏在窝里呢。
  
  此狗躯体小嗓门大,酷爱挑衅大狗。大狗多半性情温驯、毛发蓬松,像长须白眉的世外高人;此狗就是泼辣婆娘,见狗狂叫。有时看她胆大包天朝着大她五倍的狗狂吠,对面的大狗都一脸雍容华贵的无奈。但也不能据此说此狗胆子大,因为她怕鞭炮。外面鞭炮一炸,她就惊惶不安,钻被子、躲柜底,瑟瑟发抖。
  
  此狗也不纯是小太妹。两年前吧,和某狗私通,生了一窝黑光油亮的小黑崽子。照顾小狗期间,殚精竭虑,还不让我妈接手,终于自己发烧,被我妈送去兽医处。兽医嘱:千万不能让她再喂奶了,会死的。我妈和我说起时抹眼泪:自己都那么小,还想做个好妈妈……
  
  此狗很重视狗生质量。吃得多,逛得欢,休息也要高质量。比如前几天阳光好,她在阳台转一圈,回头朝我爸叫两嗓子。我爸不解,此狗就跑到沙发上,用鼻子拱拱我妈拿沙发垫子和毯子改造的狗窝。我爸明白了,把狗窝搬到阳台上,此狗朝我爸摇摇尾巴,眯眼躺下,晒太阳了。
  
  我和某人讨论过,此狗贪图享乐、好吃懒做、爱撒野、傻大胆、厚颜无耻、今朝有肉今朝吃、不注意形象、不懂规矩、精力旺盛、恶意卖萌,这狗生活得跟她肚子一样又饱满又丰润,比寻常人还幸福得多。而且就是这态度,还感染得我妈也开始做刺绣、学中医、打毛衣、学插花,乐滋滋享受人生了。
  
  我想说,哎,这不就是狗狗版的stayhungry,stayfoolish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2:24

有话好好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手机见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有话好好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手机见,是不是?
  
  我不是懒,只是五行缺驱动程序,命里缺使用说明。
  
  据说妹妹是一种可以让痞子哥哥一秒变暖男的生物,而弟弟则是一种可以让淑女姐姐一秒变泼妇的生物!
  
  很多看似高冷的家伙,其实只是听力差+反应慢。
  
  半夜两点钟收到朋友的短信,他说:“只想亮瞎你的眼。”
  
  谈一场错误的恋爱就像尿床,暖一时,凉一被子。
  
  我有个朋友一个月之内瘦了30斤,简单快捷无反弹,方法就是:砍掉一条腿。
  
  都说跨年跨年!我觉得腿长的才能用“跨”这个词,腿短的只能用“蹦”好吗!
  
  有只黄鼠狼在鸡国的山崖顶立了块牌:不跳下去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一只老鹰?然后每天在崖底等着吃摔死的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2:36

李清照:宋代文坛小S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89次

  在历代貌美女文青中,李清照是一朵奇葩,好玩、好酒、好色。
  
  按理说,李清照也是高级名媛,她老爸李格非是当红知名作家、政界名流,她妈妈王氏是国务院总理的长女。李格非36岁才得一女,而李清照幼年丧母,得到老爸的无限溺爱,接受的是自由主义教育。
  
  李清照好玩,她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打马图经》,“予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者何,精而已”。赤裸裸的炫耀啊——我天生就爱小赌怡情,而且从来都没输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赌神”吗?周星星,你自卑了吧?
  
  既然是“赌神”,必须要显示出专业素养来。李清照又在文中大谈时下各种流行的游戏,掷色子、斗鸡、斗蛐蛐之类,有的太庸俗,有的没技术含量,象棋和围棋不错,但只有两个人可以玩,不刺激。只有“打马”最爽,我最喜欢,可以跟姐妹淘玩。据说,打马是一种5人玩的棋类游戏,规则复杂。
  
  除了好玩,李清照还好饮。她一共写了58首词,其中28首提到酒,对喝酒这件事,她向来高调。宿醉之后自拍个素颜照,写篇微博,“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谁规定要当贤妻良母的,老娘就要喝。”
  
  李清照超爱喝花酒——别激动别激动,是鲜花的花。“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菊花开了?喝酒。“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梅花开了?喝酒。不是人家想喝,谁叫一年四季都有鲜花绽放嘛,不喝酒庆祝一下显得多失礼呀。
  
  据说《宋代壹周刊》把李清照和小S放在一个图表中比较,好玩这一项,小S连麻将都不怎么打,李清照自然是赢了;喝酒这一项,李清照又赢了,谁叫小S没有提升喝酒这件事的艺术价值和审美趣味呢?接下来,就要在好色这件事上PK了。
  
  这回李清照终于底气不足了,既没有摸哪位男明星的胸肌,也没有几个绯闻,她不过是写词的时候,言辞大胆罢了。
  
  李清照写自己还没出嫁,“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荡完秋千,流点香汗,衣衫轻薄,这画面,那叫一个性感。咦,有帅哥来了,想走不舍得走,想看又不敢看,靠着门回眸望一眼,假装在闻花香。这首词的主题,就是绯闻少女,其中心思想,就是哪个少女不怀春。
  
  结了婚,更可以明目张胆秀恩爱了。“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老公呀,我近来又瘦了,不是因为酒喝太多,而是因为想你入骨啊。“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都成骨感女生、纸片美人了,老公,你真的不心疼吗?
  
  难怪赵明诚怜她爱她,这样敢爱敢恨的女子,简直像现代穿越过去的呀。李清照不仅在情场大胆率真,在文坛也够狂妄,她写了《词论》,将北宋最当红的大词人一一批评了个够。柳永?太俗!晏殊、欧阳修、苏轼,这三个人是学问大家,但写起词来,基本上就是把诗改得参差不齐就冒充词嘛,山寨啊山寨。大家都听懂了吧?说这么多,结论就是,整个北宋只有一个像样的词人,就是李清照嘛,这真的不是小S附体?
  
  于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对任何一个人都不要使用单向度评价。李清照当然有贤淑优雅主流的一面,但99%的大众都以为这是李清照的全部,拒不承认她也有狂放不羁的时候。
  
  2。对于没有癖好的人要警惕。李清照爱玩、爱喝酒,这正说明她的人格完善了,可爱了。明代文学家张岱就说了句很经典的话,人无癖好不可交,无痴者无真情也。完美的人往往都是心机鬼、虚伪达人,如果碰到这样没有任何怪癖的人,要先做好被算计的心理准备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2:50

户外真人秀:观众看得嗨,主创累cry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84次

  2014年下半年,明星户外真人秀节目成为市场主流,为了收视率,明星们在镜头前各种被虐,引来粉丝一片疼惜;在镜头后的工作人员比明星还要虐,但他们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拍摄之苦最难尝:徒手搅粪,累到吐血
  
  《极速前进》第四期节目,贡献了今年户外真人秀的“最反胃任务”——在印度斋浦尔,陈小春、郑伊健、钟汉良等要亲手将牛粪团成一团糊在墙上,明星们只搅了几次,就惹得钟汉良直
  
  呼“这辈子不会再有第二次”。
  
  除了挑战心理极限,户外真人秀更多地挑战着身体极限,其中对摄像师的体力挑战最大。
  
  拍摄《一年级》时,节目组在教室里设置了一处暗柜,摄像师需要钻进去捕捉孩子们上课时的各种细节。可是暗柜里空间狭小透风性差,每个躲在柜子里的摄像师都要靠意志力来支撑。拍摄结束后,每个藏在柜子里的摄像师基本都需要有人搀扶着,让血液逐渐流通,才能重新自如行走。
  
  后勤跟不上:冷水泡面吃馊饭,大姑娘野地如厕
  
  在拍摄《奔跑吧,兄弟》韩国特辑当天,工作人员的盒饭早上8点就送了过来,由于济州岛日照特别强,饭到中午开吃时已经馊了,只能硬吃下去。
  
  能与“馊盒饭”打个平手的,是另一档真人秀节目的“冷水泡面”。录完当天节目已经是半夜12点,艺人因为节目需求有烤全羊和美酒,工作人员就只有泡
  
  面,而且要求10分钟内吃完,来不及烧开水,“于是我吃到了人生中第一次冷水泡面,吃完就在火堆旁开会,一直开到凌晨两点”。
  
  但相比如厕问题,这些都不算什么了。《囍从天降》拍摄第一天,节目组颠簸了6个小时才到杨山村,三个女孩下车后却找不到厕所。“你们女孩,往那边山坡上走。”一个同事喊道,三个人走了很远,终于找到了一个两面靠山的小山坳。一个90后的姑娘仰天长啸“下辈子一定要做男人”!
  
  最怕出意外:大风吹垮道具棚,明星受伤当场缝
  
  户外真人秀得靠天吃饭。《极速前进》的印度站设置了这样一个环节——节目组搭了一个当地风格的棚子,明星们要在棚子里完成给石膏像涂颜色的任务。本来一切正常,可突然就风急雨大,等到李小鹏开始拍摄时,风已经大到把棚子吹得摇摇欲坠,为了保住辛苦搭建的棚子,节目组不得不爬上棚顶进行加固,但一切补救都不及大风大雨来得迅猛,眼见棚子保不住了,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紧急撤离,5秒钟后,整个棚子垮塌了。
  
  户外真人秀越玩越虐,各种意外受伤少不了,所有节目组里必备医疗保障人员。李小鹏在漂流环节耳朵进水引发旧疾,耳朵出血;辰亦儒的眼睛被撞到,好在没什么大碍。《奔跑吧,兄弟》韩国站,李晨跟金钟国“决斗”之后消失不见,就是因为光荣负伤——被金钟国甩飞撞伤眉骨,最后缝了22针。
  
  相比而言,工作人员为了拍摄也有不少挂彩的,身体不适者更多。
  
  亲历伤痛的小C回忆道:“在美国站撞伤大腿,在印度被暴雨淋到拉肚子发高烧,在阿布扎比的沙漠里脸被晒肿……太多了,脑袋里像放电影一样,闪过很多个当时觉得要崩溃要大哭要骂人想回家要辞职的不同场景。”
  
  为何辛苦也愿干?赚得多见识广,也有人是真爱
  
  一位摄像师把自己正在从事的工作称为“跟拍狗”。户外真人秀节目组把女人变成了男人,再把男人变成了“狗”,为何还有那么多年轻人乐此不疲?
  
  首先,激情源自年轻,当然,也有人是因为理想,《极速前进》的美术设计表达了他的荣幸与骄傲:“我和各个国家的艺术指导合作,去了一生可能都不会再去的世界角落……累不算什么,舒服是给死人留着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3:04

海峡对岸的那个男生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信佐:
  
  我不曾叫过你的名字,也从未向别人提起,因你是我内心的一处隐秘,说出来,怕遭人非议。先来讲讲我怎么认识你的,那是一个极其狗血的开端。
  
  我大学学的是英语,我学会了翻墙上网,交到一些外国朋友,也有了自己的脸书账号。那一年,你也在脸书里安家落户了,但我并不晓得。
  
  直到五年前,我交了个非常难缠的男友,他盘问我的一切行踪,限制我和异性交流。我忍无可忍,趁他外调期间提出分手,他却一心觉得是我结交了新欢,非要看看情敌的模样。然后我很随意地,真是很随意地,在脸书上找了张照片发给他。是的,我用了你的照片,因为你长得够帅,可以瞬间浇灭他的气焰。抱歉,我无法和你事先商量,这句抱歉藏了五年。
  
  许是让你无辜当了道具,我多少有些不安,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关注起你来,只当作闲暇的调剂,或了解台湾同胞的窗口。我说的鼠标,你叫滑鼠;我说的博客,你叫部落格;我说的电子监控,你叫测速相机;我说的地铁,你叫捷运;我称右边宝岛,你喊左边大陆;我敲着简体中文,你用着繁体汉语。我们有很多相似,又那么不同,因此我从不去打扰你。
  
  说来有趣,去年我开始给杂志社投稿,有一篇小说的主角,借用了你的名字。那是我头回发表作品,在一家大型刊物上。或许那次之后,我潜意识里把你看作了幸运星,对你的留意又多了几分。尽管如此,形式上也并无突破,仍是不时翻阅你的动态,不经意地评论两句,你会偶尔点个赞,或极稀有地回复我。你有你的圈子,我有我的世界,虽说网络时代,人们的交际范围无限扩大,却也衍生出许多隐患,我们不清楚网络那头的人是谁,有着什么目的,或许因为生活忙碌,也无暇了解。总之,这么久以来,我们从未熟络过,你大概根本想不起我。
  
  有一瞬间,我会觉得可惜。
  
  我知道你的身高体重,记得你的生日星座,懂得水瓶男的奇思妙想和善感纠结。
  
  我知道你出生在嘉义,十六岁到台中求学,后来辗转到台北。
  
  我看过你从十二岁到现在,十几年间的蜕变相册,也读过你的一两则恋爱经历。
  
  我知道你尝试过杂志编辑、艺术设计、市场调查、网游管理、发廊经理、商场导购、进柜撤柜等各种工作,是小有名气的“打工达人”,还因此上过三次电视。
  
  我知道今年7月12日,你和朋友合资的咖啡厅,在台北东区开业。
  
  我知道你2009年骑着摩托环岛,也看过你游日本的照片,读过你来上海体验生活时写下的杀价心得。
  
  我和你神交已久,但知道得越多,越不敢告诉你。毕竟发现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一些人会反感。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遇是缘分,那单方面的“遇见”是宿债,抑或恩赐?你始终向我展示着勤奋刻苦的一面、青春时尚的样貌和人生多彩的风景,我毫无妄想,只想谢谢你,另外有点可惜,你不知道我。
  
  我决定了,如果这封信得以发表,我会把当期的杂志寄给你。无论你能否读到信的内容,我都会继续默默关注你,祝福你。在不久的将来,我会跨越海峡,到你的店里坐坐,尝一口你朋友做的蛋糕,希望上面抹着你阿母收购的蜂蜜;点一杯你熬煮的奶茶,我知道,那里面有你阿爸精炒的茶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3:20

残疾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71次

  母亲早早关掉店面回家了,台风天本来不会有人出门的。父亲也如期做完上午的锻炼回来了。我起身要去关上门,却被父亲叫住:“为什么关门?”
  
  “台风天,不关门待会儿全是水。”
  
  “不能关,我待会要出门。”
  
  “台风天要出什么门?”
  
  “我要锻炼。”
  
  “台风天要做什么锻炼?”
  
  “你别害我,我要锻炼。”
  
  “就休息一天。”
  
  “你别害我。”
  
  父亲连饭都不吃了,拿着拐杖就要往门外挪去。
  
  我气急了,想抢下拐杖,他拿起拐杖就往我身上打。打在手臂上,马上是青色的一条。母亲赶紧起身去把门关上。父亲咆哮着一步步往门口挪,他右手要拿着拐杖维持平衡,偏瘫的左手设法打开那扇门,却始终打不开。
  
  他开始用拐杖死命敲打那门,边哭边骂:“你们要害我,你们要害我,你们就不想我好,你们就不想我好。”
  
  那嘶喊的声音锐利得像坏掉的拖拉机拼命发动产生的噪声。邻居开始有探头的,隔着窗子问怎么了。
  
  我气急了,走到门口,把门打开,你走啊你走啊,没有人拦你。
  
  父亲不看我,用拐杖先探好踩脚的点,小心翼翼地挪动那笨重的身躯。身体刚一出门,风裹着暴雨,像扫一片叶子一样,把他直接扫落到路的另一侧了。
  
  他躺在地上,挣扎着要爬起来。我冲上前要扶起他,他显然还有怒气,一把把我推开。继续一个人在那挣扎,挣扎,终于瘫坐在那了。
  
  母亲默默走到他身后,用身体顶住他的左侧,他慢慢站立起来了。母亲想引着他进家门,他霸道地一把推开,继续往前走。风夹着雨铺天盖地。他的身体颤颤悠悠、颤颤悠悠,像雨中的小鸟一样,渺小,无力。邻居们也出来了,每个人都叫唤着,让他回家。他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往前挪。
  
  挪到前一座房子的夹角处,一阵风撞击而来,他又摔倒了。
  
  邻居要去帮他,他一把推开。他放弃站起来了,就躺在地上,像只蜥蜴,手脚并用往前挪……
  
  最终他彻底筋疲力尽了,才由邻居帮忙,把他抬回了家。然而,休息到四点多,他又自己拿了拐杖,往门口冲。
  
  那一天,他就这样折腾了三次。
  
  第二天,台风还在,他已经不想出门也不开口说话,甚至,他也不愿意起床了。躺在床上,茫然无措的样子。
  
  没有声息,但他的内心里某些东西确实完全破碎了。这声音听不见,却真实地弥漫开,还带着味道,咸咸的,飘浮在家里,仿佛海水的蒸汽一般。
  
  他躺在床上,仿佛生下来就应该在那儿。
  
  不言不语了几天,他终于把我唤到床前,说:“你能开摩托车带着我到海边兜兜风吗?”
  
  那个下午,全家人七手八脚总算把他抬上摩托车,和负责开摩托车的我,用一块布绑在一起。
  
  秋天的天光雪白雪白,像盐一样。海因而特别好看。我沿着堤岸慢慢开,看到有孩子在那烤地瓜,有几个少年仔喝完酒,比赛砸酒瓶子,还有一个个挑着箩筐、拿着海锄头的渔民,正要下海。
  
  父亲一直没说话。我努力想挑开个什么话题。我问:“以前不是听说你收的兄弟,是这片海域最牛的帮派的吗?那条船上的人在向我们招手,是你以前的小弟吗?”
  
  他在后面安静得像植物一样,像他从来不存在一样。
  
  回到家他才开了口:“好了,我心事了了。”
  
  我知道,他认为自己可以死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3:56

从来都没忘记
时间:2015-03-13 作者:未详 点击:255次

  《快乐大本营》有一期是电影《匆匆那年》专场,主演彭于晏、倪妮、魏晨、郑恺、张子萱等现场纷纷爆料了各自上学时的初恋秘事,魏晨说了一段关于初恋的故事。“认识这个女生是在学校的文艺比赛上,那个时候第一次见她,后来很奇妙的是在下一个学期,我们俩就变成同一个班的同学了,然后好像是她跟我讲过,还是听她的朋友讲过,她很喜欢吃那个大白兔奶糖,然后我就每天下午上学之前在她铅笔盒里放一颗大白兔奶糖……”
  
  最后魏晨输掉了游戏,惩罚是在节目现场给初恋女友打电话。
  
  再次拨通电话的他,脸上露出了难以捕捉的笑容,可他还是忍不住用哽咽的声音说出了那句:“喂,你好。”他有些语无伦次,有些不好意思,他的眼眶红了,眼睛里都是泪。后来他索性蹲下来讲电话,“蹲下来”这个举动其实也是一种无措的表现,如果真的是云淡风轻,完全可以找个舒服的姿势坐下,跷跷二郎腿什么的,嘘寒问暖地说几句也就罢了。而魏晨没有,他表情里的微妙变化在特写镜头下一览无余,眼中闪动着的泪光也暴露了他的真实心情,正如他自己微博写的那样“那年很美”,是的,无论多久,这段记忆都是美的,无论多久想起来,心情都会如当年一样,悸动不已。节目播出之后,“魏晨初恋女友”在网上掀起了热议,一度登上微博热门话题第一,网友们都在感慨:“他的声音在笑,泪在飙,电话那头的她可知道”“哪里有什么突然想起,其实从来都没忘记。”
  
  这种无论何时都能让我们热泪盈眶的情愫,也许就是所有人的匆匆那年吧。那一年,爱悠悠,恨悠悠,一切都匆匆而过,在层叠的岁月中,只留下清浅的记忆痕迹,不痛,亦不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4:08

人生除以七
时间:2015-03-12 作者:未详 点击:5727次

  漫漫人生路,我开始有意识地除以七,听听自己,也听听光阴的脚步,看看自己,也看看历史的轨迹,是件有意思的事情。
  
  5岁那一年,我的母亲去世,我人生的记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记忆中那年夏天,院子里的老槐树落满一地槐花如雪,我穿着一双新买的白力士鞋,算是为母亲戴孝。母亲长什么样子,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只记得姐姐带着我和两岁的弟弟一起到劝业场的照相馆照了一张全身合影,特意照上了白力士鞋,便独自一人去了内蒙古修铁路。那一年,姐姐17岁。
  
  七年之后,我12岁,读小学五年级,用节省下来的早点钱,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是本《少年文艺》杂志,一角七分钱。我人生读到的第一篇小说,是美国作家马尔兹写的《马戏团来到了镇上》。讲的是马戏团第一次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镇,两个来自农村的小兄弟,没有钱买入场券,便帮助马戏团把道具座椅搬进场地,换来了两张入场券。坐在场地里,好不容易等到第一个节目小丑刚出场,小哥俩就累得睡着了。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那样深刻,小说里的小哥俩,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弟弟,也让我迷上了文学。我开始偷偷地写我们小哥俩的故事。
  
  19岁那一年的春天,我高中毕业,报考中央戏剧学院,初复试都通过,录取通知书也提前到达了,但“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大学之门被命运之手关闭。两年后,我去了北大荒,把那张夹在印有毛体中央戏剧学院红色大字的信封里的录取通知书撕掉了。
  
  26岁,我在北京郊区当一名中学老师,那时我已经回到北京一年,是因为父亲突然脑溢血去世,我才无奈回京的。熬过了近一年待业的时间,才得到教师这个职位。和父亲一样,我也得了高血压,医生开了可以只工作半天的假条。每天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回家,写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取名叫《希望》。在那没有希望的年头,小说的名字恶作剧一样,有一丝隐喻的色彩。
  
  33岁,我“二进宫”,到中央戏剧学院读二年级。那一年,我有了孩子,1岁。孩子出生的那一年,我在南京为《雨花》杂志修改我的一篇报告文学,那是我发表的第一篇报告文学。我从南京回到家的第二天,孩子呱呱坠地。
  
  40岁,不惑之年。有意思的是,那一年,上海《文汇月刊》杂志封面要刊登我的照片,打电报要我立刻找人拍照寄去。我下楼找同事借来一台专业照相机,带着儿子来到地坛公园,让儿子帮我照了照片,勉强寄去用了。那时,儿子8岁,小手还拿不稳相机,照得晃晃悠悠的。
  
  47岁,我调到了《小说选刊》。大学毕业之后,我从一名大学老师变成《新体育》杂志的记者,又几经颠簸,终于来到中国作协这个向往已久的地方,以为这里是文学的殿堂。
  
  54岁,新世纪到来,我自己却乏善可陈。两年之后,儿子去美国读书,先在威斯康星大学读硕士,后到芝加哥大学读博士,都有奖学金,是他的骄傲,也是我的虚荣。
  
  61岁,大年初二,突然的车祸,摔断脊椎,我躺在天坛医院整整半年。家人朋友和同事都说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相信他们说的,我相信命运。福祸相依,我想起在叶圣陶先生家中看过的先生隶书写的那副对联:得失塞翁马,襟怀孺子牛。
  
  68岁,正好是今年。此刻,我正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旁边儿子的房子里小住,两个孙子已经一个跟一个地出世,一个两岁半,一个就要5岁,生命的轮回,让我想起儿子的小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小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子。
  
  回顾自己每个七年,竟然这么快就将人生一本大书翻了过去。

  人生除以七,在生命的切割中,人们容易看到人生的速度,体味到时间的重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4:26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
时间:2015-03-12 作者:未详 点击:140次

  一
  
  在我上学的22年(1987—2009)中,充满了坎坷与风雨。
  
  7岁时,母亲想让我上一年级,因为交不起钱,只好先上幼儿园,荒废了一年宝贵的时间。12岁时,家里勉强让我上到五年级,我差一点因为交不起考试费用,而失去参加小升初考试的机会。班主任老师来我家做工作,可是,家里实在没钱。结果,班主任代我交了钱。我考了全乡第二名。然而,这个成绩丝毫没有给我带来喜悦,相反,带来的是无尽的痛苦,因为我不知道我家从哪里能弄到学费。邻居家的孩子都没有考上,却因为有钱,可以花钱上初中。当他们兴高采烈、欢声笑语地去镇上上学时,我只能在家里帮忙干农活。村里有个好心人,也是同一姓的家里人,想资助我上学,我很高兴。可是,很快希望就落空了。因为他家里人的反对,他也不得不放弃资助我的想法。
  
  那一年秋天,同龄人都在新学校上学,可我,只能在家里放牛。那个秋天,我背完了整整一本宋词。和我家共养这头牛的大爷,总是批评我放牛不认真,说牛儿没吃饱。满怀委屈的我,也不争辩,只是在想,我不适合放牛吧。
  
  人是没法选择自己的出身的。1980年我出生于安徽潜山的一个小山村。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父亲是老小。奶奶在我出生之前不久就去世了。大叔脚残疾。二叔是个瞎子,很早就去世了。父亲读过新式学堂,但为人怯懦,没有主见,且不会生活。母亲则好强。我8岁时,爷爷病逝,家中无一分积蓄,多亏一位医生资助了20块钱,才最终办了丧事。爷爷去世后,家境每况愈下。母亲无奈,开始四处做生意,一开始是收破烂,后来是做蔬菜生意。
  
  虽然20世纪80年代已经改革开放了,但是我们那个小山村还是笼罩在一片诡秘、落后、封建的风气之中。当我母亲第一次穿连衣裙回家时,全村都沸腾了。随后,她认识了一个生意上的异性朋友,带他回家时,全村更是乱成一锅粥。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大叔以及母亲的那个朋友睡在一起。突然,有邻居急匆匆地大叫开门,父亲起来开了门,一帮人就像凶神恶煞的土匪一样夺门而入。一群妇女稳住了我母亲,一群男人则冲进我们睡觉的里屋。他们将母亲的朋友抓起来,推搡着带到老屋大厅。第二天,他们把他送到了村公所,我看见有村干部在审问,有干部在做笔录,全村人都围在外面看热闹,那情景如今仍历历在目。
  
  母亲性格暴躁又很好强,经常与邻居吵嘴、打架,而父亲又软弱,因此母亲和我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辱。有一件很屈辱的事,现在想起来,依然让我很痛苦。那时我还很小,一个邻家妇女和我母亲吵架,结果她拿起淘粪的粪勺盖在我头上。在农村,这种做法是很恶毒的,其用意也很明显,是希望我永远晦气,永远也长不大。
  
  二
  
  因为这些背景,再加上这次事件,母亲想到了离婚。那时,我11岁。母亲走了,留下孤零零的我,还有6岁的弟弟。
  
  可怜的弟弟没人照顾,又黑又瘦,直到现在村里人还叫他“黑佬”。他常常自己睡在地上,由于没有人管教,他变得很顽皮,还时常小偷小扒。邻居就向我告状,我也没办法,常常关起门来用皮带打他,我一边打,一边哭。
  
  也就是我考上初中的那一年,父亲养了一头猪。我没有求他卖掉猪给我交学费,因为我知道,即使这一次凑到了学费,还有下一次。以前,我找他要学费时,他总是让我一个人去要债。他只会卖苦力,而别人总是不及时给工钱。我只能认命。那一年冬季,父亲听从邻人的建议,让我跟随邻人的亲戚一起去外地打工。那时,我才12岁,先来到离家几十公里的师傅家,帮师傅家干农活。早上要早起。寒冷的冬季早晨,田里全是一层白白的霜冻,我只能咬牙坚持下去。有时,师傅让我给他的孩子送衣服或者书包,看到同龄人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后来,师傅带我外出了,来到另一个城市——宣城。我师傅是弹棉花的。因为我力气小,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活,如刨旧棉絮、牵线等。刨旧棉絮时,常常弄得鼻子里都是棉絮,几乎令我窒息。牵线是用中指勾着,常常弄得中指关节处裂开大口子,血流不止。那时,我身体不好,常常有蛔虫爬出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艰难的冬天过去了,我挣到了75块钱。我穿着在外打工时好心人给的衣服回家了,很认真地将这75块钱交给父亲。他拿着钱去办了年货,我们过了一个快乐的新年。后来,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父亲舍不得卖猪给我交学费,却听从邻人的建议一起去偷别人家的打稻机,被抓,受罚,结果卖了猪交罚款。
  
  第二年春天,母亲在外婆家听说了我的事情,非常痛心。尤其是听到有人说我考了全乡第二名之后,便义无反顾要让我重新走入课堂。一开始,村里人还跟我说:“你妈妈会不会拐走你,要卖了你呀?”我无所适从。外婆家离我家有20多公里,那一次天正在下雨,母亲冒雨走来找我,却遭到村里人的白眼。
  
  很幸运的是,因为母亲的努力,以及母亲改嫁后的叔叔,也就是她的那个朋友的支持,我终于重返学校了。我重新上五年级,并于同一年参加小升初考试,结果考了第一名。上了初中,我的成绩依然名列前茅,但那时也非常艰苦。虽然母亲改嫁了,但她家里的经济也很紧张。而且,她改嫁到的地方也和我们村子一样,对于外来妇,村民们充满了怀疑、敌意与仇视。尤其是母亲执意要让我上学,更让他们愤怒。他们认为我母亲是要拐骗继父家的财产,并不安心在那里过日子,也因此妯娌之间常常吵嘴、打架。尽管阻力重重,母亲还毅然坚持让我上学。不过,很幸运的是,我的继父对我上学还是尽心尽力的,尽管他有时也忍不住会受到别人的挑唆,对我母亲大打出手。母亲不止一次和我说过,她不能死,她要忍,她要坚持,因为她要让我上学,她要让她的两个孩子好好活着。
  
  在那段艰难困苦的日子里,我最担心的不是我的成绩,而是每个学期开始,因为,学费问题总让我一筹莫展。开学之初,我在马路边等母亲来,常常是望眼欲穿,常常是欲哭无泪。饿了,啃一口父亲给我做的干粮;渴了,就只得忍着。马路上尘土飞扬,那时我是多么恨汽车!我恨它们耀武扬威地在我面前驶过,而留下令人讨厌的漫天灰尘!
  
  然而,温暖的校园生活让我孤独、受伤的心灵重新充满了阳光和雨露,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常常帮助我。有位英语老师的夫人在食堂工作,好心的她常常不收我的饭票,还多给我饭菜。化学老师会时不时塞给我10块钱。而我最幸福的事,就是每个周末买些好吃的东西带回家,给大叔和弟弟吃。
  
  可是,有一次,由于粗心,我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因为吃不饱,父亲给我做一些干粮让我带到学校吃。我吃不完就带回家,因为可以给猪吃,不能浪费了。那时没有多少粮食,一次,大叔很饿,就找到我书包里留下的干粮。可是这些干粮发霉了,大叔吃了之后中毒身亡。无论我怎样后悔,无论我怎样哭泣,无论我怎样呼喊,疼我爱我、与我相依为命、善良可怜的大叔还是走了。
  
  回想大叔去世前一年的暑假,父亲外出打工了,我睡在床上,大叔早上起得很早,去干农活了。结果邻人偷走了装有财物和证件的箱子,大叔害怕父亲回来会责骂他,使劲地用脑门撞墙。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有锁门,为什么没有看好家……一年后,受尽了痛苦和屈辱的大叔离开了这个世界。现在,我想好好伺候他,买好吃的给他,可这个简单的愿望已经无法实现了。
  
  三
  
  初中三年很快过去,虽然我的分数可以上重点中学,但我们学校的校长表示,如果我高中的成绩还是和初中一样好,学校就免收我的学费。因此,我还是留在母校继续上高中。最令我焦虑和担心的事就变成了每个期末统计成绩。还好,每个学期我都是年级第一。
  
  高中期间,老师、同学对我的帮助更多。新校长会定期接济我一些钱,班主任、英语老师让我去他们家吃饭,同学们也常常帮助我。周末,同学们不嫌弃我家破旧,一起到我家玩。邻居还很好奇地问他们:“他家这么穷,你们来干什么?”
  
  镇里离家5公里,初中时,我每个周末都要回家,因为要带咸菜和米。有时回到家,只有我一个人,肚子早就饿了,只好自己烧饭,弄得我汗水和泪水一起流。没有米的时候,我就常常吃地瓜。邻居又好奇地问:“你喜欢吃地瓜吗?吃地瓜会饱吗?”弟弟一知道我回来了,就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怕我管他打他。
  
  高二的时候,在班主任、校长的帮助下,镇上有位领导陈叔开始资助我。学习任务日益繁重,我周末回家的次数少多了。
  
  1999年高考,我估的分数可能要比重点线多七八十分,校长就给我填了北京大学,他说如果考不上就免费让我复读。班主任则比较谨慎,建议我在提前录取志愿填了外交学院。
  
  我还记得班主任带我去合肥,见了招生老师。结果老师说我太矮(我1。65米),班主任哀求道:“他还是小孩,还会长的。”最终还是不行。班主任担心我可能考不上北大,太可惜了。
  
  不过,上天眷顾可怜人,我竟然被北大录取了。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北大在安徽招的23个文科学生里的最后一个。我还从别人那里知道,我们县重点中学有个复读的学生,分数比我还高,但没有被北大录取。我打心眼里感谢那一年北大在安徽的招生老师,是这位老师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我考上北大的消息传到了小山村,村里人大吃一惊。或许他们永远也不会想到我会考上中国最好的大学,也不会想到从小受到晦气诅咒的我会有这么好的成绩。村民们马上给我家送礼,张罗要送我上学,见面了还时常请我去他们家吃饭。要知道,在考上之前,我几乎没在他们家吃过一次饭。那种感觉真是太讽刺了。
  
  因为陈叔的帮忙,我很快就筹到学费。陈叔把我送到了合肥,在分别之际,他请我吃饭。当时,我哭了,不知道是感激,还是担心未来的生活。我只记得他对我说了一句:“清和,不要怕,我们会一直支持你!”
  
  我清晰地记得,我一个人扛着大包裹,坐着学校安排的大巴,来到北大昌平校区。接待我的老师问:“你是一个人来北京的吗?”我点点头。她说:“了不起。”一开始,我的普通话不是很好,常常被人误会。
  
  来到北大后,先前的担心变得没必要了,我们县里有一家人开始资助我。同时,班主任也了解到我的情况,常常帮助我。学校里还有各种奖学金,我的经济状况开始好转。
  
  大一开始,根据成绩以及家庭状况,我就获得了“奔驰奖学金”,而且是连续四年。也是在大一寒假,我家才通了电,尽管我们村很早就通了电。以前,我一直在油灯下看书。大四时,我申请了贷款,同时非常荣幸地获得了国家一等奖学金。
  
  2003年,我获得免试上本系研究生的机会。2005年,我又由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2006年,在我的导师孙尚扬教授的无私帮助以及香港中文大学卢龙光教授的支持下,我获得北大与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资格。从2006年到2008年,我在香港生活、学习。
  
  直到今天,除去在香港的两年,我在北大生活了整整8年。其间,欢乐多于泪水,幸福多于痛苦。但是,一想到家里的情况,我还是忍不住很痛苦,尤其是想到自己还没有能力让母亲安享晚年,心中甚是愧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6-1 14:04:39

一场瘟疫“送来”1500万美元
时间:2015-03-12 作者:未详 点击:204次

  前不久,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电视台新开辟了一个特别节目《商机在哪里》,每期请一个嘉宾,讲述他们如何捕捉商机、发财致富的故事。第一期节目请到的是美国默卡尔集团董事长菲利博·默卡尔。默卡尔讲述了发生在很多年前的一个故事。
  
  1975年3月,美国《华尔街日报》登载了一则消息:墨西哥发生了猪瘟疫并且波及牛羊等动物。一般人看到这则消息不会引起重视,然而,当时身为一家小型肉食加工公司老板的菲利博·默卡尔看到这则消息后,高兴得一下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他想,如果墨西哥的情况真的如此,瘟疫一定会从加利福尼亚州或者得克萨斯州边境传染到美国来,而这两个州又是美国肉食供应的主要基地,到时候,肉食供应肯定会紧张,肉价一定会随之猛涨。这正是自己做大肉食生意的好机会。
  
  为了证实报纸上消息的可靠性,默卡尔当天就派私人医生亨利亚赶往墨西哥实地考察。亨利亚历时一周,在墨西哥进行深入的了解,证实了那里果然发生了猪瘟疫,而且瘟疫正在迅速蔓延,他立即把这个情况电告默卡尔。
  
  默卡尔接到电报后,果断做出了决策:集中公司全部资金,投放所有人力,去加利福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购买大量牛肉和生猪,并将之迅速运到美国东部,该加工的加工,该贮藏的贮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默卡尔的公司掌握了足够多的肉类食品。
  
  正如默卡尔预料的那样,墨西哥的猪瘟疫很快蔓延到了美国西部边境的几个州。为了防止其进一步扩散,美国政府下令:严禁一切食品从这几个州外运。当然也包括可制作食品的活牛、生猪在内。于是,美国国内肉类奇缺,价格暴涨。默卡尔肉食加工公司由于事先已加工储备了大量肉食,有备无患,仅用8个月的时间就净赚1500万美元。后来公司做大做强,默卡尔就成立了默卡尔集团,默卡尔集团也成了美国的知名企业。
  
  最后,默卡尔说了这样一段话:“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充满了商机,但商机就像天空的闪电,稍纵即逝。因此,要抓住机会,果断决策,心动之后要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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