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0:23:06
刘备拼爹史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从血系或者宗族的角度而言,中山靖王刘胜是刘备最不靠谱的祖先。中山靖王,这位西汉的皇室贵族,有着强大的生殖能力,繁衍了上百子孙,在扩大家族空间的同时,也给后世的依草附木者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假冒空间,刘备就是在这个模糊的空间里,给自己找到一个定位,而这个定位决定了他一生的成就。
也可以说,中山靖王这个平庸的皇室贵族,他在历史上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刘备制造出身提供了一个最好、最近的可能性。
东汉和三国时期,其实也是一个拼爹的时代,想要登上历史舞台,你必须有一个强势的父辈系统,在父辈系统积累的基础上,你才有可能进入操作历史的空间。
诸如曹操,他的父亲夏侯嵩从夏侯父系跳槽进入曹氏父系,因为后者具备强大的政治资源,曹操从此获得一个强势的父辈系统的支撑,在反董卓的战争中,能有巨大的财富投资于政治和军事活动,从而成为北方的军政集团之一。
孙氏集团也不用说,他们历来是江东的大族,父辈孙坚已经铸造了巨大的家族模型,子辈孙策、孙权沿着这条路继续奋斗就行。此外四川的刘璋莫不如此。
唯一不能从父辈系统获益的就是苦孩子刘备,他没有强势的父辈,他只是一个城市手工匠,可以说没有强势的爸爸的刘备输在了起跑线上。在这种弱势的情况下,刘备如何登上社会舞台,与那些有强势的爸爸的同辈人竞争?还是得拼爹。爹在哪里?自己寻找,自己塑造。
讲究门第的时代,其实就是讲究父辈的年代,在这个领域里,完全空白起家的刘备,不能拿空白来显摆,因为当时的社会不吃这一套,英雄就是要问出身,就是要问你有没有一个好爸爸。
刘备给自己找了一个好爸爸,这个爸爸就是汉王朝,因为汉王朝与他同姓。但汉王朝还只是一个大而泛的父系统,接着,要具体定位一个目标,那就是生殖能力旺盛的中山靖王。刘备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父系统,从而让自己成为这个家族的子系统。与其说中山靖王被刘备塑造成祖先,还不如说是被塑造成父亲,他们之间的关系被打造得极其直接。
这种找父亲的构思,在刘备年少时就确定了,因此他指着住所东南角的大桑树说,这是他当皇帝以后的伞盖。对于黄罗伞盖的虚拟,其实是对家世的虚拟,对于父亲的虚拟。
父系确定了,刘备以后就沿着这个创意确定自己的人生路线,他是皇室贵族,到哪里都把这位塑造的父亲挂在嘴边。久而久之,他真把自己当成要申大义于天下的汉室之后,而别人也被他洗脑,真把他当成皇室,承认了他塑造的父系。这当中不排除强大的心理暗示作用,例如刘备本是平民出身,却有着贵族的生活范儿,例如好狗马,好美衣服,这都是一个织席匠不应该有的贵族范儿。
当汉献帝将刘备与中山靖王的关系最后确定下来时,刘备就不再是门第上的孤儿,一对政治上的父与子系统就这么坚固地树立了。刘备与富爸爸之间有没有血缘关系无所谓,只要是在身份上、政治上连接上了,这个关系就成立了。
蜀汉集团能跻身于天下三强之一,跟刘备积极塑造一位贵族父亲是很有关系的。一个集团要有合法而强势的源头,这个源头不妨看成父系力量,如果没有,塑造、虚构一个也行,只要有就好,不在乎它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育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0:23:17
妈妈不教拿手菜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90次
我的一位成都媒体朋友,平时老给父母打电话,吩咐他们为自己做这做那,一副依赖心十足的样子。有一次,她委托父母去乡下给她采些桑叶拿回来晒干泡祛火茶,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数落她:都三十好几的人了,依赖心还这么重?哪有这么懒,把老人们支去东跑西跑的?
她听后没有辩解,反而笑了,给我讲了个前段时间听到的故事,说一个公司的老总经常用轮椅推着腿脚不便的母亲去菜市场买菜,让老太太替他讲价,买好菜之后,听着老太太得意的唠叨回家。你说,那老总是缺钱吗?他的资产,把整个菜市场买下都没问题,可为什么为老太太砍下的那一两块钱高兴呢?因为他知道,这事让腿残在家的妈妈觉得自己“有用”,儿子还需要她。
这个故事,为我心里郁积了很久的一个谜团给出了答案:过去十多年,我在外打工,与父母总是聚少离多。从一个人在外,到后来有了小家,整天埋头于工作与生活,偶尔偷空想起远在家乡的父母,也多是胃的思念多于心的思念——母亲亲手做的炖兔子、凉拌鸡、椒麻汤圆和回锅肉。美国电视剧《人人都爱雷蒙德》里,母亲每次看到儿子时,第一句话总是问:“你饿吗?”这和我母亲何其相似,稍有不同的是,我妈妈问的是:“你想吃点啥?”
这种以食物为象征和联系纽带的母爱延续了很多年,直至去年,母亲被查出患了癌症,我们全家一致投票将她赶出厨房。虽然手术后她的身体恢复得不错,但我们依然怕把她累到。
但是,她的拿手菜的确太好吃了,妻儿有时忍不住会馋她做的烧三鲜、糖醋排骨之类的菜。于是,我就有意识地向她讨教学习。她最初很高兴地教我,还热心地找来纸笔,用她那只读过一年半小学所识不多的字为我写菜谱,但写着写着,她突然停了下来,很认真地端详了我很久,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哽咽地问我:“学完这些菜,你就不再需要妈妈了吗?”
我从来没有见过母亲那么无助的表情。也深深困惑于她的头脑,怎么会把如此不相干的两件事情扯成一件,直至听了朋友讲的那个故事,我才恍然大悟。
从离开母亲身体的那天起,我们每天都在成长。成长的过程,就是独立的过程。当我们不能爬、不能说话,只能凭哭叫来提请求时,只有妈妈能读懂我们的真实需求,为我们提供舒适与温饱的生存条件。之后,我们在她们喜悦的眼光里学会语言和走路;在她们耐心的教导里学会自己吃饭穿衣;在她们喜忧交集的期盼中读书、毕业、参加工作;又在她们的祝福声中成家并生儿育女。这个过程,是母亲“作用”逐步减弱的过程,从一秒钟不离的哺育,到逐渐成长的身体独立,到后来居上的经济能力的独立。孩子的逐渐强大的过程,就是母亲衰退的过程。而强大起来的孩子如果不明白此时母亲的心态,便会干出自以为是的事情,伤害到母亲,如同我曾经做过的那样。
听了朋友的故事之后,我给母亲打了电话,一改往日害怕她受累而刻意的客气,告诉她我想吃什么,并请她帮我准备。这样做的后果,是时不时会收到她托人带来的几十斤香肠、几麻袋红薯、十几斤剥好的白果,这种食堂级的送货方式,让我的小家里的冰箱变态式地经常挤满各种食物,但一想着老太太乐呵呵地做这些东西时的样子,心里忍不住有一种想落泪的温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0:23:28
烈马青鬃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87次
“支左”那年,部队上送我们生产队一匹军马。那马年齿虽老,却形体高大,浑身铁青,颈上的鬃毛有一尺多长。听老人们讲,那叫青鬃马。
青鬃马的性子很烈。被牵进牲口棚的第一天,就咬伤了那头企图骚扰它的黑叫驴。心疼黑叫驴的饲养员上前拉“偏架”,被它一蹄子尥出老远。为此青鬃马没少受饲养员的报复,头脸上常有被马勺磕出的累累伤痕。
青鬃马力气虽大,却不会犁地。它快捷的步幅总是令那些和它同驾的牲口跟不上趟儿。要它独拉一架犁,它又顶不了一个工日。对它一动鞭子,它就狂跳不已。没人驾驭得了它。
因此青鬃马经常被拴到树上挨鞭子。特别是生产队长的鞭子。队长使得一手儿好鞭,鞭头硬,打得准。他运足了劲儿,能把马耳朵一鞭打裂。
青鬃马便开始变得郁郁寡欢,无精打采。它经常趴在粪水坑里,把自己弄得满身污秽,落魄不堪,就像那年代的“地富反坏右”。
“把它牵出去遛遛吧!实在不行,就……”就怎么样队长没说。因为那年月随便杀牲口可不是小事情。那可是“生产资料”啊!
时近中午,饲养员牵着青鬃马回来了。青鬃马身上的泥粪已被洗刷干净,浑身油亮。虽瘦骨嶙峋,却显得精神抖擞。饲养员有掩饰不住的喜悦:“队长,这是匹好马哩!骑上它,跑得飞快,还特别稳当!”
真的?生产队长在青海当过兵,也能骑马。他从饲养员手中接过缰绳,一翻身跨上马背。稍一抖缰绳,青鬃马猛地蹿了出去……
野外的空阔辽远刺激了青鬃马已近僵硬的神经和蛰伏的野性。它扬起神采飞扬的鬃毛,收腰扎背,四蹄翻飞。跨阡度陌,跃丘越壑,尽情地奔驰在自由的风里。
队长满面红光,惬意地从马背上跃下,把缰绳往饲养员手里一扔:“妈的!好马不犁地哩!找上几个人,杀杀它的野性儿,绝对是匹好牲口!”
这次,青鬃马被拴到那棵枯槐树上就显得很隆重。树周围站满了成圈的看客,圈内是轮番抽打的七八个鞭手。在鞭梢儿的呼啸里,青鬃马悲声长鸣,鬃毛纷飞,鲜血崩流……
当鞭手们打累了,队长吩咐把马解开,又要蛮有把握地收获一头驯服的牲畜时,突然一声惊天的长啸,青鬃马猛地挣断缰绳,后蹄一蹬前蹄一扬,竟跃上了近三米高的枯树!在落上树杈的瞬间,两条插入树枝的前腿骤然折断!白森森的骨茬子都迸出体外!
青鬃马发出最后一声长长的哀鸣……
那天,队里每家都分到了一块马肉。我记得妈妈用马肉包了饺子,却不太好吃。因为那肉馅儿不但粗糙不香,还有股辛酸的味儿。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捡到的那匹青鬃马的一片马蹄铁。那马蹄铁已磨得很薄,上小学时我曾用它当削笔刀削铅笔,很锋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0:23:47
年少时的爱情,吹动我们的心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1one
十六岁的松褐百无聊赖,拿尺子按住一只天牛。
这是举头看见五百万颗星的夏天夜晚,她逮住的这只光肩星天牛,横遭不测。她用锋刃雪亮的张小泉剪刀,咔嚓咔嚓两下,这家伙就失去了触角。可怜的光肩星天牛顿时惊慌失措,茫然四顾,不知道何去何从了。很像年少的人类——茫然。青春有无数种定义,其实本质上就是茫然。灵魂柔软,尚未定型,爱情也是。
松褐也茫然。她没有栗山那么笃定,觉得一定会跟喜欢的女孩走到头。
2two
栗山一丝不苟地坐在窗下,写着永远写不完的作业。
如果你也有一个不爱写作业、动不动就逃课的小伙伴,而这个小伙伴把所有的作业都转嫁给你了,你怎么办?惨不惨?
栗山的表情很淡定,觉得自己所做的,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除此之外,他还是松褐的万能跑腿工。年轻男生讨好女孩,也玩不出新花样。
3three
他们家毗邻夜市,摊贩的烟雾缭绕中,人们就着毛豆啤酒大嚼小龙虾。松褐家的剪刀被一个女孩借去剪龙虾了。
那女孩打包了半盒麻辣小龙虾给松褐。松褐看着满手油污的同龄人,问道:“你也不喜欢上学吧?你一个星期多少钱啊?”
女孩眼睛熠熠生辉:“反正没考上大学啊。我一个星期四百块,生意好还有奖金,我男朋友就快大学毕业了,我快不干啦。”
后来,虾子退市,暑假结束,趁爸妈不在家,松褐带着痛哭流涕的女孩,回家洗了个澡,把自己的衣服找了一套出来,给女孩换上。
那个曾经发誓大学毕业了就和打工养他的女孩结婚的渣男,甩了她。泡沫幻灭之际,女孩心碎之时。
松褐去冰箱拿冷饮,回来时发现女孩看着对面窗户发呆,突然跳起来,来不及道别,夺门而出仓皇而逃。
女孩目光所及,对面的栗山埋头运笔如飞,认真用功,正对着女孩的视线范围。
松褐闷闷地自己喝完了红豆沙,又难过又庆幸。勤奋念书的男生,也可能不是好东西啊。心灰意冷的松褐听完女孩的故事,打了个旁观者清的寒噤。
对面的栗山伸个懒腰,放起老歌跟着哼唱:人生是,美梦与热望……
他的热望全部聚焦在松褐身上,一切都已经不同,他还全无察觉。一夜之间,女孩就长大了。松褐收回了对栗山的全部依赖。
4four
松褐用了半年时间振作用功,去了一所好大学,急转直下的变故把栗山给搞蒙了。不是说好了,功课一般的松褐尽力读个二本三本,只要和栗山都在南方一座城市就行吗?
九月开学,松褐就报了吉他社。十一月的时候,跟着一大群同学,嘻嘻哈哈找个露天角落切磋起来。
嘈杂的音乐惹得路人侧目,松褐的云斑裙子上,沾了冰淇淋。她不以为意,开心地弹唱。
落日在风中飘摇,吹着笛子的男孩,一步一步走到松褐旁边。
这一刻伟大得如同开辟鸿蒙。
“你弹得真好,我们去看电影吧。我叫陈桑,法律系的。”男孩发出邀请。
“好。”
松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才多艺的男生,琴棋书画游泳电游都会玩。同学叫他少爷,真没叫错。
桑少爷常常请客,一大伙男孩跟着他吃吃喝喝,唯他马首是瞻。他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漂亮的小公寓。
大一的末尾,消息传开,下学期桑少爷会当学生会主席。松褐总在等着桑少爷回来。
只是大学的学生会,有必要像外面的社会那样吗?
“松褐,我昨天在别的学校看见桑少了。”
“松褐,你看紧点你男朋友。”
“松褐,你玩不起的。听说他家真的条件很好,女友不停换。你算是最长的一个。”
“松褐……”
松褐心情很坏,一个人在9楼的小公寓里眺望。星光隐退,一片灰霾。这座大城市不是她的家乡,也没有无数天牛爬出来,让她剪掉触角发泄郁闷。
她突然想起栗山了。
从前的自己,说放下就放下,大概是因为,她并不爱栗山。
松褐觉得自己从天上掉回地下了。患得患失,像个锱铢必较的商人。
她终于翻看和摔烂了陈桑的手机,像只骄傲的孔雀嚷嚷起来。
“老婆老公叫得真有爱,么么哒嘛。不喜欢就吱声,我马上走,不妨碍你们。”
陈桑就说实话交底了,“我真的要走了。走之前,玩玩。”
“去哪?”
“转学,去北京。”
松褐总算搞清楚了。从一开始,陈桑就只会在这所大学待一年。松褐悲哀得哭都哭不出来,摔门而出。
5five
隔了个把月,松褐接到了桑少爷的电话,她只听不说。
“松褐,我还是喜欢你的。但我有自己的路。以后你找我,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帮你的。”
是有这样的男孩,不要了又惦记,觉得不知道自己身份家境,还爱上他的女孩才是真爱。
“松褐,你说话呀!”
桑少爷终于无话可说,松褐挂断了电话。哀莫大于心死。
没来由地,没人敢追松褐了。
6six
我们历尽苦难觉得无限漫长,但之后长大却只需要一瞬间。
松褐仍然寂寞,就像童年时代那样。大二那年她搬回了宿舍。
栗山出现在她面前,恶狠狠地说:“没什么,我留级了。又考了一次。反正没有我考不上的大学。我就是要和你在一起。现在,你是我学姐。”
换了别的女孩,说不定会感动得泪流满面。松褐却很固执,原因很简单,她只是依赖栗山,而且那还是曾经。
松褐坐了下来,说:“如果我现在答应你,还能愉快地在一起吗?”
“我不明白。”
“为了我,你牺牲那么大,到底是爱更多,还是恨更多呢?”
“我不管,我就是要和你在一起。”
“好吧。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女朋友了。过来,吻我。”松褐乌黑的眼中,有光,也有泪。
栗山愣了。
他走之前,半闭着眼睛吻下去,突然觉得索然无味。
这女孩完全变了,很陌生。
7seven
年少时的爱情,是四面八方来的风,吹动我们的心。没什么主见的我们,读一本书,听一首歌,看一段故事,不知不觉就被影响了。我们对爱情的定义和认知,提前被预支了。
然后遇到一个人,为之命运颠倒,悲伤欢笑,世界观崩溃,需要重新修复聚集自己的灵魂。
尘归尘,土归土。穿过迷途便是路。
松褐收到一张明信片,没有落款,只画了一个笑脸。也许这是来自那个逃跑的女孩的祝福吧。
松褐有个业余研究昆虫的父亲,一辈子在小城市待着,没什么出息,也没什么失落,光肩星天牛、松褐天牛、锈色粒肩天牛、栗山天牛、云斑白条天牛、黄星桑天牛……品种繁多。做父亲的,顺手就给心爱的女儿取了名字。
幼年的松褐极其嫌恶父亲这种偏离主流的审美趣味,而今不了。
没了残酷的人类剪去它们的触角,它们想必在屋顶或树梢,阳台或瓦盆,嗅着天地万物的气味、辨析自己的心,谋生,也谋爱。
其实自己和栗山,是一种人吧!松褐心想。
松褐休学坐上开往北京的高铁,但不是为了陈桑。她决定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加盟好友的音乐教室。直到她的触角,找到另一个和自己气味相投的人。
列车穿过山间隧道,穿过湿地湖泊,穿过城市乡村,抵达目的地时,松褐在心里说,北京,你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6:40:25
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211次
亲爱的你:
昨天是你十八岁生日,算算日子,我们已经认识414天了,这一年多里发生了太多事,我们曾陌生过,我们也曾老死不相往来过,好在最后的最后我们是朋友,对,是朋友。
你看,转眼都快两年了,感情升温太快,我都还没弄清是怎样一路走来,我只知道我眷恋你的身影、你的微笑,看着你就再也不想移开目光。有人问我,为什么我站在楼梯口却能看到校门外的你,我说是因为她的一切哪怕是走路的姿势我都太熟悉。
我第一次见到你是你来我们班找人,我站在教室后门口听见你的笑声而抬头,你就这样突然闯进我视线里,而后毫不费力地占据我的心。你短发、喜欢打闹、脾气不好不是我预想中的模样可我偏偏喜欢上你,别人再好我也不想要。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事就是如今看在阳光下奔跑的你和当初惊鸿一瞥遇见你。
第一次想要为一个人努力,我想要强大到为你挡风雨,姑娘,我爱上了你的笑,未来怎样我都愿意陪你一起走一起扛。
姑娘,你信吗?所有的感情都要经过时间的沉淀,无一幸免。那么,若我爱你到青丝变白发,你是否愿意为我穿上婚纱?我知道你一向认定我的感情并不能持续并延续,从开始到现在你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你说有太多人心口不一,可你知道吗?同样也有太多人从一而终,我曾对你说过你什么样我都爱,好的不好的,平和的暴躁的我都愿意接受,姑娘,我一直都在你身后。
我是没有多少讨好你的天分,但我比谁都认真,我想娶你,我没有开玩笑,我发誓会对你很诚实,我像孩子却愿意保护你到世界末日。如果有一天你能看见这些,我是说如果,你得明白,在某个时段,你是被一个人这样地爱着,他把你当作他的妻子,随时准备为你遮挡风雨,他把你规划在他的未来里,他会用一生的时间去敬你、爱你、保护你。
夕阳西斜时,我遇见了你,自此相思轻缱绻。我愿被时光所沉淀。
“如果说,当时惊艳,只因见识少,那为什么那么多年的时光,我的城池从狭小荒芜到繁华壮大,城中住的人,却仍然只有你一个?”
姑娘,我想带你去内蒙古纵马任逍遥,想带你去杭州看西湖烟波缥缈,想带你去苏州看园林庭院小家碧玉,想带你去青岛今朝有酒今朝饮,姑娘,我更想带你回南海看松果落满山坡,看南海的操场和始终屹立的情侣树,姑娘,我想要我们的身影与足迹遍布祖国的大好河山。
其实仔细想想,我们好像没有什么故事,也好像没有什么交集,哪怕是在一个班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一个陌生人,不过是老天偶尔赏赐给我的一个温暖微笑,就像冬日里的一米阳光,可这是事实,我怨过我是一个学生,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可我也庆幸我是一个学生,我可以让感情不掺杂任何杂质,这是我唯一能给你的。
姑娘,我认识你算早吗?不算吧,不然怎么会让你先遇到别人爱上别人?姑娘,若他爱你我没有什么话好说,可是姑娘,为什么你同我一样的爱而不得?我看着你为他哭,看着你为他笑,姑娘,那是折磨,我每天都要选择规避这份承受不了的折磨,你离我那么近,我却拥抱不了你。
姑娘,你说什么样的情书才是最美的情书?我是真的不知道,这感情太单薄,禁不住你的挥霍,也好,把我的感情消耗殆尽我就可以不再爱你,可现在的我还是爱你的对吧,爱到眼里只有你,爱到我看不见别人,姑娘,我清晨想到的第一个人是你,夜晚想到的最后一个人同样也是你,纵然飞蛾扑火我毫不吝啬,可是,路途颠簸你看不见我。
姑娘,路途颠簸,你看不见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7:12:42
山羊会有的一生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冬天结束的时候,我们刚渡过乌伦古河,一只黄脸矮山羊就产下了一只皮毛黑亮的羊羔。这是个好兆头,扎克拜妈妈非常高兴。我们把羊宝宝拴在毡房旁边的杂物架下。于是,羊妈妈找它找了整整一天。
那个瘦小的母亲实在舍不得宝宝,清晨羊群出发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跟着队伍离开,徘徊在山坡附近凄惨地叫唤个没完。每叫几声,就停下来侧耳凝听一会儿。可它的宝宝为什么始终都不答应一声呢?傻愣愣地站在架子下一动不动,好像还不明白母亲的呼唤意味着什么似的。有时候明明看到妈妈了,还呆呆的,眼睛随着妈妈的身影转动,仍一声不吭。难道所有的小羊羔一开始都是这么笨吗?矮山羊转来转去屋前屋后满山坡找,惨叫得扯心扯肺。
直到黄昏,那只黑羊羔才突然开窍了似的,娇滴滴地叫了几嗓子。矮山羊简直欣喜若狂啊,立刻激情四溢地连应了一长串,绕过木房子箭一样冲过去,在架子下找到了宝宝。
我还真以为是小羊自己开窍了呢。跑过去一看,却是阿依横拎着小羊羔的后腿倒提起它,在强迫它叫……这个办法真好,简单有效。亏我赶了一下午的羊,累得够呛,怎么就没想到?矮山羊看到有阿依横在,虽然万分激动却不敢靠近。阿依横就把小羊放下走开了。矮山羊这才猛冲过去,而小羊也一下子认出了妈妈似的,赶紧凑上去亲妈妈的鼻子,像小狗一样地甩着尾巴,亲热极了。原来它也是会动的啊。之前发了一整天的呆,一整天跟木雕似的僵硬。
直到第六天黄昏,当羊群和平时一样,沿着条条小道从四面八方一缕一缕聚拢在我们毡房所在的山头下时,小黑羊终于自由了。斯马胡力解下它脖子上的绳套把它丢进羊群中,它的母亲连忙偎过来,亲吻个没完。那时,它已经学会了辨别母亲的声音,而且学会了呼唤母亲。
之后的日子里,面对羊群,我总是会一眼就找出这母子俩。一眼看到这只朴素谦逊的矮山羊领着明星一样神气活现的黑羊宝宝走在队伍中。哎,这位母亲真的是非常不起眼啊。腿短短的,身子瘦小。要不是它长着与身子很不相称的大羊角,我会以为它也是只羊羔呢。那羊角倒真的蛮气派,向后长长地扭转又向两边曼妙地撑开,线条优美流畅。它身上整齐地披着根根笔直的白色羊毛,显得干净利索。
不知为何,我小时候一直以为山羊就是公羊,绵羊是母羊。后来才知是两个不同的品种……
山羊就是很能爬山的羊,所以才叫“山羊”嘛。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实,但山羊还嫌不够似的,整天没事就当着人的面爬高上低,蹦来跳去,唯恐别人忘记了。
最可恨的是,越是大家忙得团团转的时候,它们就跳得越欢。每天傍晚赶羊入栏时,明明没它们的事(山羊不用入栏的),也非要挤在羊群里一起入栏。进去后,再以最轻松的姿势得意扬扬地飞跃出栏——这分明是跳给绵羊们看的,意思是:“看——我能这样!”然后当着大家的面,嗖地跳回栏里:“看——还能这样!”
于是那么来来去去跳个没完,如履平地。看得绵羊们面面相觑,郁闷不已。便也学着它的样子拼命地耸着身子往上蹦,但怎么可能跳得出去呢?
由于山羊们严重扰乱了羊群的秩序,愤怒的斯马胡力就扔一块石头准确地砸中它的脖子。它一溜烟闪得老远,然后大呼小叫个没完,并率领一部分绵羊往山上跑去,更是为大家忙里添乱。
从高处展望移动的羊群,通过整个大致的走势就可分辨出山羊和绵羊来。绵羊是耐心有序的,身子和脑袋都冲着一个方向前行,使整个队伍充满力量和秩序。而山羊东蹿蹿,西跳跳,不着调地爬高上低,在队伍里切割出乱七八糟的线条,害得好多绵羊莫名其妙,不晓得到底跟着谁走才好。
山羊大约也知道自己比绵羊聪明(要不怎么耍杂技的羊都是山羊没有绵羊),便有些瞧不起绵羊的样子,很少与绵羊合群。绵羊们却无比信任它们,就算尾随到天涯海角也无怨无悔。大约绵羊也承认了自己不如山羊这一点吧?
所以每次行进的路上,领头的都是山羊。不过也幸亏有山羊,在转道的牧道上,在那些危险陡峭的路面上,在一道又一道拦路的激流之中,在悬崖边上,有了胆大自信的山羊们的率领,绵羊们才敢低着头一串一串沉默地通过。
还有我们高大威严的领头山羊脖子下系的铃铛,声音清脆神秘。当羊群移动在广漠的群山,这铃声是最具安抚力的召唤声啊。而当一只雪白的山羊独自站在悬崖上时,那情景,像神明的降临一样让人突然心意深沉,泪水涌动……因此,山羊似乎又是暗藏启示的。它无论出现在哪里,都像站在山野最神秘的入口处一样。它们神情闪烁,欲言又止。它们一定早就得知了什么,它们一定远在我们认识它们之前就早已认识我们了。只有它们看出了我们的孤独。
在夏牧场美妙的七月,在吾赛最最丰腴盛大的季节里,擀毡结束了,斯马胡力为结束大型劳动后的大家宰杀了一只山羊羔,这正是吃羊羔肉的美妙时节。宰羊时我飞快地躲到山上。月光明亮,树林里青翠幽静。我在林子里四处徘徊,望着远远的夜色里的火堆,心怀不忍。我认得那只羊,当它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认得了,我记得有关它的那么多事情。
当人们一口一口咀嚼它鲜嫩可口的肉块时,仅仅把它当成食物在享用——从来不管它的母亲是多么疼爱它,在它母亲眼里,它是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不管那些它曾经只为学会了跳跃而无尽欢喜的往事,不管它的腰身上是否有着美丽的羽毛状花纹,不管它有多么聪明,是多么幸福,多么神奇……它只是作为我们的食物而存在,而消失的。
小尖刀,鲜活畜。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它就从睁着美丽的眼睛站在那里的形象,化作被卸成几大块的肉冒着热气堆积在自己被翻过来的黑色皮毛上。它最后的美好只呈现在口腔里……
这是不公平的事吗?应该不是的。我知道斯马胡力在结束它短暂愉快的生命之前,曾真心为它祈祷——它与我们已经达成了和解。同时,我还要为它庆幸,只为它从不曾经历过冬天,从不曾经历过太过漫长的、摧残着生命的严酷岁月。它的一生温暖、自在、纯真。
我很喜爱的哈萨克族作家叶尔克西姐姐也写过关于山羊的美妙文字,她温柔宽和地讲述了山羊会有的短暂一生。是啊,我们一定要原谅山羊的固执任性和它犯下的种种过错——因为无论如何,它最终都将因我们而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7:12:58
你的故事讲到了哪儿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点开《火影忍者》的百科,略大的信息量排山倒海而来:人物介绍、故事情节、设定解说、出版信息、相关商品……
而最近,不管哪里的《火影忍者》资料库都会添上这么一句话:于2014年11月10日完结。
《火影忍者》诞生于1999年。王菲在老歌《出路》里唱:“听说1999年是世界末日……”而现在那已被证实是个笑话,甚至一度纷纷扬扬的2012末日论都已经是火星人的笑点。《出路》是王菲1994年的作品,那时候的她不会想到自己未来将站在传奇的巅峰,在20年后的今天与谢霆锋破镜重圆——1994年她都还不知道谢霆锋吧?
1994年,岸本齐史刚满20岁,次年以一则短篇出道,之后几年,他像大多数菜鸟漫画家,一边修炼一边摸索,希望从出道过渡到出名。岸本是幸运的,第一部连载作品《火影忍者》就大红大紫。虽然中后期也不可避免地像其他长寿作品那样陷入争议,但在日本这样一切以人气说话的成熟动漫大国,《火影忍者》的成绩已是毋庸置疑,毕竟,它红了15年。
“15年孩子都生完啦,都会打酱油啦。”
“我第一次看《火影忍者》还是小学生,现在大学都毕业了。”
“《火影忍者》我是看不下去了,什么时候完了记得烧给我。”
从国人不太熟的《乌龙派出所》《五星物语》《我的女神》《美味大挑战》到国人耳熟能详的《犬夜叉》《死神》《海贼王》《柯南》……那些漫漫无期的经典曾经贯穿多少人的成长。每周苦等更新、讨论、写同人、掐CP、出COS……在可以理直气壮地为动漫痴狂的年岁,我们大抵都做过这样的事情。但也正因为它们是如此长,长到了我们的童年与青春渐次结束它们都还没有结束。于是有些人离开了,因为已经到了“不再适合看动漫”的年纪,或者没人不让他们看,只是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东西要操心。
佐助回来了吗?小樱和鸣人在一起了吗?鸣人成为火影了吗?
那些曾经问个不休的问题,忽然没有答案也无所谓。
《火影忍者》传出完结的那一天,网络炸开了锅,多少曾在动漫航路乘风破浪的“大人”纷纷浮出水面,吐槽着没想到有生之年能等到这天,怀念着第一次看这作品是猴年马月,感叹着耿耿于怀的过去的拼图又完整了一块,然后,觉得有些寂寞。
那些才跳坑不久的火影粉是多么幸福,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享受完我们用了很久去见证的传奇,而不必付出热情终将被光阴消磨的代价,不必经历曾为之废寝忘食的钟点需要提醒才想起的尴尬。
但时间是最公平的。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孩子,所有的孩子都将会老去。总会有新的经典问世,它是如此精彩,让人毅然跳坑,然后在某个时间放手、疏离、遗忘、又想起。不,不只是动漫。还有文字、电影、歌曲、一个人、一句话、一瞬风景。它们永远地定格在年华的那一端。当我们乘风远航,它们就是我们与彼岸的牵挂,每当这样的牵挂又断了一根,意味着我们距青春又远了一些。
成长是一场刻舟求剑的旅途。找不回失落的珍宝,却至少拥有虔诚铭刻的回忆。那时,我们都相信它永不褪色。
所以感谢《火影忍者》,感谢那些曾经陪我们一程的美好,虽然说再见有些寂寞,但感到寂寞,是我们没有完全老去的证明。
佐助回来了吗?小樱和鸣人在一起了吗?鸣人成为火影了吗?
他们的故事完了。你的故事讲到了哪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7:15:39
传说中的柯南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我并未见过柯南,却常常听说她的事迹。看柯南博客上的照片,这个女生喜欢把自己打扮得英姿飒爽,绝对不是林黛玉的类型。对于我们这样挣扎于俗世不够洒脱的人,柯南无异于偶像。
柯南说她从小家庭氛围宽松,家里只要求考试不要考倒数前三就好。柯南还真的经常考试得倒数第三,险些不能完成父母提出的最低要求。到了10岁的时候,受到《时间简史》的影响,柯南的理想是当理论物理学家,柯南觉得这是只需要坐在那儿空想的职业。
高中毕业前一年柯南就把理科全部念完,换了所学校去念美术,兼修平面设计、摄影、机器人制作、无线电安装。学习的成果是柯南得到了多伦多平面设计比赛的第一名,并且被一家加拿大的美术学院录取了。在所有人都觉得柯南会去学美术的时候,柯南却选择了截然相反的道路:去多伦多大学修数学。
柯南一进学校就开始选修“大三、大四”的课,读了两年就修满学分并且无课可学了。柯南当时的人生规划是成为一名纯数学家,因此开始了研究生院的申请。
我第一次听说柯南就是她横扫美国各大研究生院的事迹。参观了各大名校后,由于想学动力系统,柯南选择了西北大学。学了一年,柯南初次体会到了读研究生院的迷茫,不像读本科时在多伦多大学每天都能学到新的知识,跟导师谈了之后导师建议她换个地方试试。柯南于是再次申请,这次选择了当时被她拒绝的普林斯顿大学。
与所有年轻人一样,柯南喜欢旅游。或者如她所愿,我们称作“旅行”。一种漫漫长路上寻找自我的过程。无须单反,无须太多的钞票,只要带上一颗心就够了。不知道柯南心中是否会有一个一辈子要去的地点名单,去过一个就默默划掉一个。但她确实走过很多地方,以许多人想象不到的潇洒方式。譬如去玻利维亚时柯南没有拿到签证,大胆地从巴西钻了进去,进去后倒是老老实实立马去移民局认错,却又在被索贿的时候狡猾地溜之大吉。譬如柯南在以色列的时候恰好全国警戒,一般人避之不及,她却天真地想去见识下炮弹,周末马上乘公交车赶往加沙地带……
回到普林斯顿后,柯南发现自己越来越忍受不了象牙塔里一成不变的生活,她说很难想象自己几十年后还在一所或顶尖或一般的大学里一遍遍地教着微积分。柯南跑到芝加哥逃离了两个月,最终思量的结果还是决定放弃博士学位。
随后的日子里,柯南在加州到处学画画,学画各种画:从速写到油画。柯南最初的想法是在迪士尼乐园里捡到的:当一名动画片概念设计师,直到后来遇到一位让她相信在这样的年代还是可以坚持传统绘画的画家。那画家花了十几年在餐馆当侍者养活自己画画,现在在艺术学院任教。好在柯南自己对物质上也没有太多要求,于是一边做各种工作一边坚持画画。柯南说最想以后能全职画画,然后一边画画一边非常缓慢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周游世界。
听说柯南的故事后,我给她发了封邮件,说你是我心里的英雄,现实中多少人有理想却不敢追寻,祝愿你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柯南回复说其实自己也不知道算不算有理想,她觉得人生里只有想做的事是唯一需要去努力确保的。如果说她的理想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那么去追求的时候理想不是已经实现了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7:17:31
愿我们在彼此看不见的岁月里熠熠生辉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我的小时候可以浓缩成一部逗比的成长史。比如我常常为了听颤音对着电风扇说话,然后毫无意外地感冒;比如那时的我觉得下雨不打伞是一件非常酷炫的事,然后毫无意外地发烧;比如放学途中我最爱和同桌把石块当成足球踢,然后毫无意外地踢碎玻璃。
对不起,就是这么炫酷。
不幸的是,那时候逗比还不流行,太逗比很容易被当成傻比。
幸运的是,和我一起的还有我的同桌,这样我还能有个伴。
那时我们深受《灌篮高手》的影响,立志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某天放学后,我们俩在黑板上写:“樱木花道最牛!”
然后两个人都忘了擦黑板,第二天被老师罚站了两节课。
没多久小学毕业,不知是谁先买了同学录拉着每个人都写,同学录这东西一下就流行起来。
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小学的事情更是忘得干干净净,偏偏连几张照片都没有,想回忆都不知道从何记起。只是记得同桌给我写:“樱木花道最牛!我们一定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初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约好每个周末都一起练球。
每次练完球我们都高喊:“樱木花道最牛!”然后被人一顿白眼。
可我们俩不以为意:樱木花道就是牛,怎么着!
那时候放学早,太阳都没下山。
那时候时间慢,友情可以延伸到很久以后的永远。
初二前的夏天,我们照常练完球,我刚准备喊:“樱木花道……”
樱字刚说出口,同桌打断我说:“卢思浩,我要搬家,以后不能陪你练球了。”
那时候我对搬家没什么概念,说:“不就是搬家,能搬多远,每个周末都回来啊!”
同桌没说话。
我一生气,说:“行行行,你爱去哪儿去哪儿,去了就别回来。”
回到家时我一阵后悔,心想应该好好问问他搬去了哪里,问个联系方式。我想起我扭头就跑回家时,同桌在原地站了很久。
然后同桌就此消失在我的人生里,一直到我模糊了他的长相,一直到同学录在一次搬家时弄丢,一直到某天我再次回我们练球的场地,那儿被居民楼取而代之。
物是人非让人伤感,可那是回忆里唯一的证据。
他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人,我们却走散在路上。
你不知道下一秒谁会住到你的生命里,你也不知道今天的好友会不会变成明天的路人甲。
我不知道。
好像从没有认真告别过,却又好像一直都在告别。
我们总是毫无缘由地相信友情这东西可以打败时间,最后却又被时间打败。
我们总是在分别的时候说着保持联系的话,以为可以常来常往,却发现最难的竟是保持联系。
好在经过不停的失去,我明白了什么是重要的。
我感激每个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人,我知道他们都是我的一部分,让我变成了现在的自己。
还陪伴在身边的,常来常往,保持联系。
在路上走散的,原谅我只能在心底和你说声再见。
愿我们在彼此看不见的岁月里熠熠生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7 17:17:43
小情书
时间:2015-03-16 作者:未详 点击:139次
我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初三,给我送情书的那个男生叫苏阳,我暗恋了他两年之久。
他把印有好看图案的信封递到我手上时,对我说的那句话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时在教室门口,我站在他面前,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般“怦怦”地跳着,脑子里几乎一片空白。就在我快要不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帮我把这个给任希月,谢谢。”说完这话,他走进了教室,而我的心早已凉透了。原来他不是给我的,而是让我转交给我的前桌任希月,那个独来独往的神秘女生。
任希月高高瘦瘦的,是在初二下学期转学到我们班里的,平时很少与同学们嬉戏玩耍,我总感觉她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那种含而不露的美,凉凉的,寂寂的,被风一吹,簌簌地扩散开来。连我这个普通的女生都对她有兴趣,何况男生呢?
这之前,我混在女生之间说笑着,不经意间转头,发现坐在我右后方的苏阳正托着腮朝我这边看,眼睛直直的,我的心悸动了一下,顿时觉得脸红红的。苏阳竟然在看我!难道我悄悄喜欢的人也在喜欢着我吗?我为这个发现欢呼雀跃了好多天。之后我故意回头和后桌的同学讨论问题,余光射向苏阳的位置时,好几次都看到他也在看我。有一次我的目光和他对接,正想对他微笑,他却迅速把头低了下去。
所以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里,当站在阳光下的苏阳眯着眼睛把信给我时,我是多么激动——但激动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我就如跌进了冰窖,浑身冰凉。那种痛,那种失落,让我顿时觉得自己的世界天翻地覆,波涛汹涌,被埋葬至完全没了存在感。
苏阳永远不知道,我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那两个字被我用钢笔圈圈点点画了好多花边。我幻想着这两个字真的能如名字那样,永远绽放阳光般的光彩,多少次他如风般的身影经过我身边时,我嗅到了阳光的味道。那些甜蜜的心事,我隐藏起来自己偷偷地品尝,所有的苦与乐如深不见底的井水,幽深、清凉。
我忐忑了一个下午,终于在上晚自习之前,把那封情书递给了任希月,说:“这是苏阳让我给你的。”任希月“哦”了一声,脸上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仿佛看透了人间的一切是是非非。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任希月看也不看,就把那封情书随手丢到课桌上的一摞试卷上了,然后低头做功课。我清楚地看到那封信被我握皱的一角轻轻上扬着,似乎迫不及待要敞开来,向面前的主人诉说那些柔情蜜意。我的心里酸酸的,一心祷告:任希月,你快拆开看看吧,看完之后给苏阳一个答案,也给我一个答案。
我呆呆地看着前方,时而望一望任希月的背影,时而瞅一眼桌子上的那封情书,过了大半节课,它还孤单地躺在那里,像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一样,落寞而无助。就在我要昏昏欲睡的时候,窗外刮起了一阵强风,像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我眼睁睁地看着任希月桌子上的那封情书连同底下的几张试卷,被风刮出了窗外,我的心一下子紧了起来,一颗心就那样悬着。任希月却只是抬起头,在原先放试卷的地方压上一本书,也不去管被刮走的情书和那几张试卷。我探出头去,看到它们在幽暗的黄昏里慢慢降落,最后抵达教学楼前面的池塘。我在二楼看得清楚,那白色信封的情书在池塘里悠悠地漂着,像一片形单影只的羽毛,在我心里搅起了一片涟漪。我心想真是可惜了那封信啊,上面会写些什么呢?是火辣的情话,还是真诚的告白?任希月为什么会这么淡然呢?如果苏阳知道了自己苦苦准备的心意被风刮进池塘里会怎么做呢?他会再写一封吗?
一连几天,任希月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而苏阳也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只是我心里时常惦记着那封情书,那是从小到大唯一经过我手的一封情书,虽然不是属于我的,但毕竟是我喜欢的人写的,想起来都是酸涩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