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29:58

五张羊皮胜过万两黄金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百里奚是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在虞国做官,后被晋国俘虏。公元前655年,秦穆公迎娶晋国公主,百里奚被当作陪嫁奴仆随行。他自觉羞耻,半路逃了。不承想,却楚国当奸细抓了去,罚他去做看马的奴隶。
  
  秦穆公成亲后,发现百里奚的名字在陪嫁礼单上,却没见着人。于是派人寻找,这才打听到他在楚国。秦穆公知道百里奚是个人才,可又担心楚国不愿转交,便派人按当时奴隶的价格,用五张黑羊皮去换回了百里奚。
  
  到了秦国以后,秦穆公亲自为百里奚打开囚锁,笑着问他:“很多人都说您是治国奇才,责怪我用五张羊皮换您是侮辱您,您也这样认为吗?”百里奚摇摇头,说:“楚国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所以差我去看马。如果大王用重金来换我,那就等于告诉他们我的价值,这样,我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大王用一个奴隶的价格来换我,并非侮辱我,而是在替我着想啊。”秦穆公笑了:“五张羊皮虽不值钱,但用好了,胜过万两黄金呀。”
  
  之后,百里奚尽心尽力辅佐秦穆公,帮助他成为春秋霸主。
  
  不要把面子看得过重,有时适当地降低身价,恰恰可以保全自己,赢得尊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0:49

留有余地是女人的恋爱圣经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女人若出于安全感的需求,没有控制天性中的缺陷,在感情中会节节败退。
  
  提问太多,你爱不爱我,会不会一直爱我,并为此翻来覆去地考验、求证、推敲、怀疑。暴露太多的人会显出脆弱,因她丝毫不懂得后退及隐藏,留给彼此余地。每天追打电话探听行踪,自动献身,出入对方公寓把自己的东西随便放置,像个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起居,姿势太过放低,态度太过热情。很多女人到被离弃的一刻,依旧不知道自己曾经做过一些什么。最终,从高高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堕成墙脚的一堆烂稀泥,让男人捧不上、甩不脱,左右为难。
  
  只有一种女子,如同浪迹玫瑰,攀藤四处生长的蔷薇。她们不知归宿,在男子生命里扇动黑暗火焰,使之余生沦陷、无法解脱。
  
  爱恋中的女子,一定要警觉做一朵蔷薇,哪怕艳丽而痛楚,也不要被踩成一堆黏湿可憎的稀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1:00

不要暴力,好好爱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97次

  我打过女儿,只有一次。

  那是她四岁多的时候,她打坏了我刚买回来的特别喜欢又价格昂贵的口杯,而且在我看来多少是有点故意。打坏那杯子的如果是朋友,我可能会假装大方;如果是亲人,我可能会抱怨;如果是陌生人,我可能会争执。但她是弱小的、离不开我的女儿,所以我无所顾忌、不加克制。
  
  无论多想为当时的自己开脱,“打是亲骂是爱”这样的话我都说不出口。我出手打她完全出于受挫后的愤怒。家庭暴力的发生,更隐蔽、危害更大,如果连自己的暴力行为都控制不了,我们凭什么许一个“爱”字?
  
  今天,可以对你爱的人浪漫表白“我爱你,一生一世”,也可以对你爱的人不浪漫地说“不要暴力,好好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1:14

凌晨四点钟的清华自动贩卖机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上大学之后,我培养出一套很奇怪的作息来。

  晚上一下课,我就一路疯狂地骑车回寝室,再一路疯狂地剥衣服,把自己送到床上。从九点开始睡,睡到凌晨两点左右起床。在一片黑暗寂静中连滚带爬地跳下床,打开笔记本,在电脑开启时寂静的嘶吼中,一点点苏醒过来。
  
  这样的作息很糟糕,它让我的眼袋重得像一双传家之宝。然而,我宁愿用阳光换沧桑,坚持着在大家都热闹的时候熟睡,在大家都睡死过去的时段活着,和大部分的人作息表反着来,乐此而不疲。
  
  这种怪癖在我小时候就很明显,绝对不是自闭症,也没什么抑郁倾向,只是习惯于这样稀薄地活着。只有生活在活人气息密度最低的时空里,才觉得自在。
  
  中学的时候我就是这样一副德行。我把自己的桌子搬到最后一排,和清洁工具并排坐着,教室在人员的膨胀下越来越拥挤,我的生存空间也不断被挤压,有的时候甚至不得不一整天都和扫把撮箕维持相依为命的拥抱姿态。
  
  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还有一座假山一样的废墟,大家看完后弃置的书和杂志全都顺手往后一甩。我每天就像拾荒者一样,在破杂志里翻来翻去,拣出几本武侠小说看。经常看完了上册之后,下册要等一个月之后才会扔过来。
  
  老师偶尔微服私访到教室最后一排,发现扫把拖把里还住着一个人,在积极团结的集体外还有这么个被遗忘的角落,生活着这样一个窝囊而自得其乐的人。他在吃惊之余也有点愤恨,在讲台上公开不点名批评:“有些人,不晓得为什么要把自己边缘化,要游离于集体之外。”
  
  上大学之后,我却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和我一样,身上都印着拉风的广告语——我在哪里生活,哪里就是无人区。
  
  我们这种人的特征很明显。比起班里的同学,我们更熟悉美剧和电影字幕组的小组成员;比起食堂的师傅,我们和送外卖的小伙子互动得更亲切自然;好多年没有和人一起逛过街,但是一天查十次淘宝上买的宝贝物流送到哪儿了。常年戴着耳机,用iPod把自己和世界分割开。生活滑向这步田地,似乎是很容易的事情。不知不觉就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人了,自己一个人占领了一大块无人的区域。
  
  孤独被告知是可耻的,所以大家上了大学之后,都抢着巴结热闹。当天色逐渐暗下来,一天进入沉寂的段落,大部分人预感到自己会开始孤独,都开始焦躁和不安,开始走家串户地邀人抵制寂寞,走廊上回荡着吆喝声:“杀人啦!杀人啦!今天谁和我一起去玩杀人?!”一大群人呼哧呼哧地奔向杀人现场,迎着夜风大声说笑,庆幸自己又躲过了一个孤独的险情。
  
  我错过了每一次热闹的聚会,因为孤独对我来说不是陷阱,而是机会。当它来临时我平和欣喜,恭敬地全身心迎接它。
  
  热闹的方式很单一,孤独的模式却很丰富。我最有存在感的片刻总是在晚上,熄了灯之后,我凑着应急灯惨白的光看书,就着电脑微弱的光写作,在呼噜声中,听到自己内心茁壮成长的声音。
  
  凌晨四点钟,我饿得奄奄一息,冲到楼下的自动贩卖机前买东西吃,却发现贩卖机前竟然排起了队,有好几个和我一样的人,穿着邋遢的睡衣和拖鞋,面色萎靡,却眼露饥饿的凶光。我们沉默地排着队,偶尔目光相接都十分羞赧,认出了彼此是同类。我们都不太合群,我们都对嬉闹适应不良,我们都偷偷得意着自己的无人区的生活,我们都贪婪地攫取每个孤单的机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1:34

吃神大仲马:写作使其富有,耽吃使其贫困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肉呈棕色,调味很重的阿尔腊肠,鲜红耀目的带壳龙虾,色彩鲜明的大虾,外面有刺而里面细腻上口的海胆,还有为南方食客所极力赞美、认为比牡蛎还鲜美可口的蛤蜊——这一切,再加上无数从沙滩上捕来的,被那些渔夫称为“海果”的各种珍馔美肴,都呈在了这次婚筵席上。
  
  这是基督山伯爵的婚宴。阅读大仲马的作品,你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频繁涉及餐饮、饮食习惯和食品。这足以证明吃是大仲马的一大爱好,苦出身的他靠手中生花的妙笔,养出了一张精致、细腻且无比挑剔的美食家的嘴巴。
  
  大仲马的厨艺
  
  以《基督山恩仇记》爆得大名后,大仲马每年能挣上20万法郎,在其事业的巅峰时期,他在巴黎近郊附近建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大厦——“基督山伯爵城堡”,把写剧本写小说赚的钱大把砸在上面,邀朋聚友,很多潦倒的艺术家、作家都成了“基督山城堡”的座上客。他专门雇人烹饪供他们吃喝,夸张的说法是他在此招待了整个巴黎。1848年7月25日,大仲马在新居举行了一次有600人参加的大型宴会。由于他慷慨好客的本性,举债消费,进而债台高筑。不久,“基督山伯爵城堡”只得被法院拍卖。大仲马也因此被世人评为“写作使其富有,耽吃使其贫困”。
  
  那么大仲马本人是否擅长烹饪呢?其证据并不多见,乔治·桑在1866年2月3日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大仲马做了整整一餐饭,从汤到色拉!都极其美味。”他的传记作者大多会提及他的妙手之炊——1884年,跟大仲马同居的那不勒斯女人把家里的厨子和仆人都辞退了,大仲马竟能用大米、黄油和剩下的几个西红柿和一点香肠,做成了让十来位客人都满意的西红柿焖饭。
  
  还有一次大仲马和他的朋友们带着新打捞的海鲜去一个朋友家吃饭,朋友家的厨娘厨艺不精还爱念叨,让大仲马很不满,于是他将厨娘吆喝到旁边当助手,他开列了“主菜:番茄小虾浓汤,美国风味龙虾,诺曼底酱鲽鱼,青鱼蘸麦特里调味汁,香槟白葡萄酒炒牛腰;烤炸:吊烧鸡两只,油炸章鱼;小食:普罗旺斯烩番茄,牛腰汁煮蛋花,糖渍芦笋尖,西班牙莴苣心,水果”以及“四种葡萄酒、两种饮品”的菜单。
  
  别人都觉得这份菜单需要三个小时才能烹调完成,而实际上大仲马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创造了奇迹。菜肴上桌后,大家竟吃了四个小时,仍然意犹未尽!这顿饭,让大仲马的厨艺美名广传。
  
  大仲马是如何习得精湛的厨艺的呢?他说,我爱上烹饪,一如我爱上诗歌一样,乃是天赋。当然了也要靠后天的吃多识广。在这一点上,他就是自己笔下的基督山伯爵,“对于像我这样一个随缘度日,在那不勒斯吃通心粉,在米兰吃过玉米糊,在法国城市瓦朗斯吃大杂烩,在君士坦丁堡吃抓饭,在印度吃咖喱饭,在中国吃燕窝的旅行家,这种事您想都不会想的。我无论到什么地方,什么饭菜都能吃”。这就是大仲马的夫子自况。
  
  对于世界各地的美食,大仲马有自己的品评,他说,我曾周游世界,到过一些其国民饮食很差的国家,如意大利和西班牙;也曾走遍高加索和非洲那样人们食不果腹的地区,这让我有一种特别的冲动,想让前一类国家的人们懂得怎样才能吃得更好,教会后一类国家的人们怎样解决食物来源的问题——假如他们为自己准备好了一支猎枪的话,大仲马本人在年轻的时候就曾靠着沿途打猎一路从家乡走到了巴黎。
  
  美食逸事
  
  大仲马曾为一家名为《新潮》的期刊开设专栏《美食漫谈》,这是一个类似聊天的节目,话题经常会转到厨艺方面。对此大仲马说:“我很开心地看到,我在烹饪艺术上如此之快就出名了,甚至盖过了我在文学方面的名气”。
  
  可以说创作《美食词典》是大仲马多年的夙愿。在他人生接近终点时,他跟阿尔丰斯勒梅尔签下了合同。那是在1869年,大仲马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本已打算封笔,但因为需要钱,更主要的是想完成夙愿(我决定写这本书,想为我四五百卷的文学作品收一个豹尾),于是带上一整套烹饪书籍去了布列塔尼地区菲尼斯特雷省的海边小城写作。1870年,大仲马在法国迪埃普辞世。1873年,《美食词典》出版。
  
  在书中,大仲马凭着记忆把巨量的、五花八门的信息传递给读者,包括他旅行国外时见到过的千奇百怪的食品以及他耳闻目睹的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逸闻趣事。比如,“你吃过永久锅煮出来的牛肉或鸡肉吗?”永久锅就是一口锅架在炉子上,日日夜夜永不熄火,取出一只煮熟的鸡,马上又放进一只,煮熟一块牛肉,马上又放进一块生牛肉,舀了肉汤则即刻加水。这样,不论煮什么肉,都会把精华留在汤里,而新加进去的肉在吸收这些精华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精华留下一些。在永久锅里煮肉要严格控制在所需的最短时间,才能保持肉味的鲜美。
  
  该书还为某些大仲马在小说中未能细说的食物加上有趣的注解。比如在《三个火枪手》中,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朋友花完了国王赏赐的四十个金币后,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饿着肚子带上跟班,奔波于沿河一带和各禁军队部之间,千方百计到外面的朋友那里找饭吃。至于达达尼昂,他在京城里没有什么熟人,只在一个同乡神甫家里找到一顿巧克力早餐,在禁军的一个号手那里混了一顿午餐。
  
  《美食词典》就对巧克力早餐进行了详细介绍,大仲马在此告诉我们巧克力于16世纪末引入西班牙,迅速普及开来。女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僧侣们,对这种全新的、香气扑鼻的饮品,巧克力很快就成了时尚之物。这种情况延续至今。在当时的西班牙,当客人需要来点儿醒脑提神的饮料时,主人能送上巧克力被认为是很有品位的事。但凡有点面子的家庭莫不如此。说到冲巧克力的正规方法,也就是即冲即饮,每杯放一盎司半,冲上热水,用木勺搅拌,让其慢慢溶化,然后煮15分钟。这样煮出的巧克力又浓又稠,要趁热喝。
  
  正如大仲马所言,要论对烹饪艺术的理解,无人比得过文学家——因为他习惯了对任何菜肴都精益求精,比任何人都更能品味其中之妙。这也正是大仲马美食书的迷人之处,它让人读到的是一种乐趣,一种喜爱美食,因美食而快乐的生活享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1:47

从黄渤到廖凡,沉默是一种底气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238次

  有个朋友看完《离婚律师》后建议我:“你应该写写吴秀波,中国像他这个年纪这种类型的男演员不多,不像黄渤。”
  
  黄渤怎么了呢?在我看来,上帝把能给的东西都给他了,除了外貌。而说到演技,国内男演员里,最近对两个人比较长草,第一个是黄渤,还有一个是廖凡。
  
  黄渤的长相和气质就不用说了,2014年春晚,人家硬是把爱马仕穿出了建筑工人的范儿,这也算是一种功力。
  
  但是,从《疯狂的石头》到《无人区》,甚至到大烂片《101次求婚》,他就是那种能把自己使劲撕碎,碎成一万片,然后世界上从此没有黄渤这个人,从此只有这个角色的演员。你能想象《无人区》里的阴损贩子和跟林女神求婚的朴实大叔是同一个人吗?到了这一部《亲爱的》,当黄渤找到儿子后,坐在公安局台阶上哭得鼻涕都流出来时,那一刻,他形象地诠释了《演员的自我修养》:“演员在舞台上,在角色的生活环境中,和角色完全一样正确地,合乎逻辑地,有顺序地,像活生生的人那样去思想,希望,乞求和动作。”他演的永远不是他自己,而是故事里的人。
  
  7年歌厅伴舞,8年舞蹈老师,做过配音,管过工厂,开过玩具店,还曾经是一家新媒体公司的创意总监,在进入娱乐圈之前,黄渤已经和三教九流统统打过一遍交道了。有人被起点并不高的生活碾压得沉寂无声,三两杯小酒七八个友,一辈子也就琐琐碎碎地过去了,但有人就能把这些人间冷暖浓缩成养分,慢慢浇灌一株名叫“卧薪尝胆”的植物,然后,等待花开果落。
  
  据说,黄渤从没有强求过红毯要走压轴,“你没名气,最后一个走人家记者都收工了;你有名气,什么时候走都会被关注。”他从来没有宣传期一定要上多少杂志封面,“我OK的时候,以前关系一般的朋友会忽然成为特好的朋友,我不OK的时候,你过去找人家请求一个角色,人家也不给你,就这么简单。”
  
  这样的清醒,简直不像个明星。但确实来自一个2014年国庆档一个人独占三部的人,这样“自己跟自己抢票房”的大满贯盛况,只有葛优得到过。而其实在此之前,黄渤已经凭借《泰》《西游降魔》《痞子英雄》荣膺票房“卅帝”称号。
  
  对角色的把握来自演员的悟性和情商,要求演员必须接地气,必须不端着,才能把人性中的每一个面,都拿捏到位。很多英俊小生做不来这个,他们太爱惜自己动了刀子的脸,太爱惜自己的所谓形象。而实际上,35岁以后,肉体都会老去,对男演员,或者对一个男人来说,最有魅力的,是头脑。
  
  黄渤回答问题反应敏捷,风趣又幽默,据说他爱喝酒,酒量极大,跟记者在酒吧偶遇,也能喝上一杯聊聊天。他还爱玩爱买东西,“脑子里能装十件事儿”。以上种种,都从侧面证明了他脑子的好使程度。
  
  聪明的人,始终会出来的,当然,不是小聪明。另外一位廖凡,比黄渤长得好看点,但大红大紫的路,跟黄渤一样,都是一点一点攒起来的。翻开他的作品履历,从《将爱情进行到底》到《别了,温哥华》,清一色的千年大配角。这条路上,还盛产过林雪和张家辉。
  
  配角是什么意思?是新闻发布会上永远被主持人最后施舍过来一个问题的那一位,是片场没有什么助理只有自己管自己的那一位,是势利的媒体包括有时我自己在内说“这人有什么好采”的那一位。在这个烈火烹油的浮夸时代,镁光灯永远是属于主角的。人们向来只喜欢锦上添花,去恭维和追逐那个光芒四射的中心;配角,只能学着习惯在角落沉默。一个细节是:当廖凡知道很多媒体在获奖前后对他的态度明显变化时,并没有说什么过激的话。经历过平淡的人,早就知道什么叫作宠辱不惊。
  
  平淡就是:没有过什么像样的绯闻,也没有贴过什么长微博炒作自己的感情进度,据说女友是一个编剧;也没有过什么负面新闻,老老实实演好每个戏。“每一个角色再小也会认真对待。”终于,40岁生日的时候,廖凡把他自己从沉默里挖了出来。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时间对每一个人都很公平,有的人在时间里主动放弃,因为通往金字塔尖的那条路,精英太多,机会又少,好累好辛苦;而有的人,从时间里完成了积累,让过往所有的沉默,都变成今天的底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2:01

火星少年华晨宇的“反差萌”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218次

  一直宣称自己“没什么理想”“不是为音乐而活”的华晨宇,9月6日到7日在北京万事达中心接连举行了两场个人演唱会,都爆满,而这个时候,他刚刚从武汉音乐学院正式毕业,出道也才一年。
  
  作为90后明星的代表,华晨宇呈现出跟其他“靠脸吃饭”的小鲜肉偶像不同的特质,用粉丝的话来说,爱的就是他所表现出的“反差萌”。比如唱歌时“入神”和说话时“走神”的反差,镜头前的“呆”和私底下“随性”的反差。
  
  他说对新歌《烟火里的尘埃》里那句“我是一个苍老的小孩”特别有共鸣——“苍老”和“小孩”,这也是反差。
  
  真的呆吗
  
  这一年多来,在媒体上出现的华晨宇通常都是两种形象交替出现,一种是在舞台上唱歌的时候,双眼微闭,一只手上扬,手指张开像在捧着什么,又或是在空气中抓挠着什么,抓着抓着就会伴着高音全身抽搐;另一种是在面对镜头说话的时候,反应总慢半拍,时不时就会发呆走神,或者“嘿嘿嘿”地憨笑。这两种形象综合到一起,再配合特别的唱腔,为他赢来了“火星弟弟”的名号。对此他坦然接受,这次开的演唱会,干脆就取名为“火星来了”。
  
  可是采访当天,他的呆、愣和走神等预期反应并没有出现,几乎可以说是对答如流。问他,“你和许晴的关系挺好的吧”,他马上抢过话头,“我跟《花儿与少年》里的每个姐姐关系都很好。”在整个采访时间内,华晨宇标志性的呆愣表情只在最开头出现了一次——听说内地之前很少有歌手能出道这么短就开个人演唱会,他睁大了眼睛,“真的吗?嘿嘿,我不知道哎,我还以为谁都能开……”
  
  采访间隙,他一个人跑到公司大门口的沙发上,点上一支烟,一边抽一边低头玩手机,后来索性跑到楼梯间一个人抽烟去了。那天,他穿一件宽松的低领白T恤,下面是紧身黑裤子和高帮黑皮鞋,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成熟一点,更接近一个摇滚歌手的装扮。
  
  他在《花儿与少年》里体现出的“自我中心”也没有出现,面对连轴转的媒体采访,他极其配合。看到有个湖南卫视的工作人员专门过来给他拍视频,他还上前主动打招呼。将近晚上八点的时候,他快活地跟助理嚷了一句:“就剩两家了吗?这么快呀!”此时,他还没来得及吃晚饭。
  
  在很多观众和粉丝眼里,他就是一副自闭儿童的形象,不爱跟人交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小时候父母离异,从高中开始就离开家乡十堰,来到武汉求学,之后与父母更是疏离。那些年,他一个人住在校外,课想上就上,不想上就回家睡觉。除了上课,他很少出门,不喜欢逛街,更是从来没有出去旅游过。
  
  一个长期远离父母独自生活的孩子,自闭一点,呆气重一点,神经质一点,似乎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他的粉丝中也不乏从小父母离异,或是在孤独中长大的年轻人,在华晨宇身上,他们找到了想象中的自己。当华晨宇被人批评攻击的时候,这些粉丝会像自己受了气一样替他心疼。比如在旅游真人秀《花儿与少年》中,华晨宇因为总是脱离集体而被观众批评没有团队精神和不具责任心。“这个节目不适合他,因为这逼得他不得不去认识、接触别人”,有粉丝这样为他抱不平。
  
  可实际上,并没有人逼着他上这个节目,当初湖南卫视的导演找到他的时候,他很爽快就答应了。对于随着节目到来的争议,他也表现得无所谓。他甚至非常清楚,自己的某些方面被节目组通过剪辑刻意放大了,可他对此毫不抗拒,因为他觉得这也是他的一面,而且他也没有不喜欢这一面。
  
  “其实在入行以来,我有做过一些一开始我不是特别想做的事情,但是既然要去做的话,我也会让自己很享受。”一个懒散的少年进入竞争残酷的娱乐圈,他依然把“随意”“无所谓”“这不重要”挂在嘴边,只不过,过去他是随意地远离一些事情,而现在则是随意地去接受一些事情。“我从不纠结。”他说。
  
  不管是快男纪录电影《我就是我》的导演范立欣,还是华晨宇新专辑《卡西莫多的礼物》的制作人郑楠,谈到华晨宇,都用了同样的一句话来概括:“看似呆萌,实际上他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反差从何来
  
  华晨宇最开始被人注意,是因为快男海选时唱的那首无字歌,只唱了几句,评委就惊呆了。蔡国庆当即喊停表示不适,尚雯婕说他是天才,观众们则乐见有怪咖出来搅场。可在这之后,华晨宇很快转变选曲,比赛的歌曲越来越主流大众。总决赛上的终极PK,他唱的是《海阔天空》。
  
  既能以另类演唱方式把大家吸引过来,也能以大热金曲让人爱上他,这在华晨宇上大学时就已经体现得很明显了。歌迷可以很容易在网上搜到他大学时在武汉参加各种歌唱比赛和文艺表演时的视频。武汉音乐学院2011年的校歌赛上,他唱了一首《IWillAlwaysLoveYou》,从头到尾都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手都没有离开过裤缝。而在2012年、2013年的武汉光谷音乐节上,他唱歌时那套独特的肢体动作已经初露端倪,音乐节上的评委已经给了他“呆萌”的评价。除了演唱《PokerFace》和《RollingInTheDeep》,他还被要求唱了一首《最炫民族风》,当时他毫不犹豫拿起歌词单很配合地唱完了。
  
  那些视频中作为校园歌手的华晨宇,和快男舞台上表情动作极其戏剧化的火星弟弟相比,明显还是有差距的。一夜成名后,就有自称是他大学同学的网友跳出来,说他台上的神经质和台下的呆萌都是装出来的。华晨宇对此熟练地回应:“懂的人自然会懂,我不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懂我。”
  
  华晨宇在快男赛场上的诸多演唱曲目中,后来被提得最多的是那首《我》。华晨宇以张国荣式的唱腔和神情起始,在中段逆转为他自己标志性的“全身僵硬与抽搐式唱法”,一曲唱毕,范冰冰当场流下热泪,李宇春认为这是翻唱《我》的最好版本。
  
  刚发表的首张专辑中,《烟火里的尘埃》请来了林夕填词,其中“烟火”“沙漠”“我就是我”等词句,都不免让人往《我》上面联想。不过华晨宇否定了这种联系,称和林夕沟通的时候完全没有提这个,“林夕老师的这版词其实是用来表达我的,我自己唱起来很有共鸣,比如‘我的心里住着一个苍老的小孩,如果世界听不明白,对影子表白’,这些东西其实是跟我很像的。”
  
  不过歌迷都能感受到的是,“我就是我”“苍老的小孩”这些意象总在关于华晨宇的各种宣传中反复出现,华晨宇也在采访中反复强调。就在刚刚结束的演唱会上,华晨宇再一次“抽搐”地唱完了《我》,作为压轴曲目。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2:21

心无所应,婉转不已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213次

  阿布从小就长得高,静如处子,动如疯兔。高一时身高突破一米七大关,高三毕业的时候整一米七五,活生生一副欧版身材,连妈妈也担心她个子太高,将来不好找男朋友。可阿布毫不在意,她中意的男神足足有一米八六呢,与她相差十一厘米,不是理想身高差吗?
  
  可一进大学校门,她跟心中的男神表白后,男神甜蜜地傻笑,说:“抱歉,我有女朋友了,她很可爱的。”
  
  男神口中所说的“可爱的女朋友”,是个身高连一米六都不到的女孩子,南方来的,以这座北方城市的标准来看——她就是个矮子。
  
  阿布特别不服气地跟男闺密说了这事。
  
  她气呼呼地说:“你看,我虽然不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她虽然不好看当然也不丑,我们俩外貌水准差不多,凭什么她长得矮一点就被说成‘可爱’啊?”
  
  男闺密啃着黄瓜:“哦,女孩子不到一米六的话是比较可爱啊。走路的时候刚到视平线以下,可以萌妹可以御姐,怎么打扮都不奇怪。如果穿衣甜美点,说话再嗲一点,那就是活生生的白富美啊。”
  
  她期期艾艾地说:“那我呢?我这种一米……咳,一米七五的,就不可爱了?”
  
  男闺密白了她一眼:“你?你仔细想想,你一米七五,快一百四十斤了,摔一跤都能砸出一个大坑,可爱吗?”
  
  阿布不信这个邪。
  
  男神和那个萌妹子的恋情没多久没戏了,阿布又见到了希望之光,努力对他好,管打开水,管送盒饭,管图书馆占座,连老师点名了她都会第一时间发短信给他,通知他来上课。
  
  这一天来得并不是很晚,在与又一个萌妹子分开后,男神终于瞧到了始终在角落里默默支持他、为他打点一切的阿布。
  
  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只有你还在这里。
  
  大抵那一刻男神心里也响起了这样寂寞的词句吧,月色撩人,她的手终于也被他握在手心里。从前阿布远远遥望男神的时候,一来是真喜欢他,二来也是羡慕那些被他疼爱着的女孩子。她见过下雨的时候他把外套脱下来为女友挡风遮雨,也见过他贴心地拿两个饭盒在食堂的长队里帮女友排队,更见过他每天帮女友打开水,从来舍不得让他娇小的女友挤在开水房里。
  
  可是……
  
  当她亲身处于“男神的女友”这个位置时,这样的贴心优待她却从来没有享受过,盒饭依然由她去买,座位依然由她去占,连开水也依然由她去打。
  
  寝室室友打抱不平说,我觉得你男朋友一点也不体贴呢,哪有男生要女朋友帮他打开水的?
  
  于是拎着两大瓶开水去男朋友寝室的路上,她第一次顾及了旁人的眼光,原来在大家眼里,一个女孩子天天帮男朋友提开水瓶是多么少见的事。到了他寝室,她期期艾艾地装可爱,说:“好累啊,这瓶水实在是太沉了。”
  
  她男友很是无语:“你长一米七五这么大的个子,哪有那么娇弱啊?少装了。”
  
  那天独自回去的路上她沉默了,第一次对曾经的念头有了动摇。男友曾经对她说过:“阿布,你对我太好了,又默默陪在我身边这么久,再不答应你,我觉得自己就不太不解风情了。”
  
  可答应在一起,就是爱吗?
  
  现在明白,是不是太迟?
  
  操场边的小径上四下无人,唯有一轮淡白的圆月挂于天幕上,体贴地随着她一路走。阿布忽然想起,曾经天天吐槽她,却也是唯一肯帮她抄学习笔记、交作业、买盒饭的男闺密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自从她追到了男神,那个男孩子就识趣地斩断联系,汇入人海。
  
  ——也许我们都曾如此这般地失去。
  
  当你满心情意凝望着遥远的意中人时,你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人,他也如此默默凝望着你,心无所应,婉转不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7:32:38

青春就是彼此辜负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184次

  45°暗恋时光
  
  升入高二的时候,尽管班主任说理科更适合我,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选了文科。因为我心心念念的少年陆青野,必定会去念文科。
  
  感谢上帝的眷顾,开学第一天,我在高二(7)班的教室里,如愿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多年后,仍然有个画面在我脑海里,一帧帧地回放:校联欢会上,少年陆青野,站在舞台中央朗诵诗歌。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美好得如同传说中的王子。
  
  我的少女情怀,就在那个瞬间,彻底被唤醒。
  
  高一的时候,陆青野是隔壁班的小才子。我总是能找到各种借口,去找闺蜜玩。时间一长,终于和陆青野混了个脸熟。
  
  在文科班相遇的时候,陆青野瞪大一双眼睛,说:“Hi,雅茹,原来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的对白,被少年陆青野用得惟妙惟肖。我对文学向来没天分。只能俗气地打招呼:“哈喽,陆青野,Nicetomeetyou。”
  
  晚自习的时候,我常常坐在位子上发呆。一起发呆的,还有陆青野。从我座位的角度看向他,正好是45°。
  
  我曾矫情地在日记里写,这是属于我的45°暗恋时光。
  
  有次体育课,因为来例假,我提前回了教室。我有点做贼心虚地坐到陆青野的座位上。却在不经意间,发现一个让人沮丧的事实。从陆青野这个角度看过去,让他发呆的那个女生,竟然是沈欣旎。
  
  沈欣旎美得像个尤物,学习成绩好得让旁人望尘莫及。这样的沈欣旎,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女神”,只能用来远观。就连同样优秀的陆青野,也只是小心翼翼地暗恋她,不敢张扬。
  
  可我确定,陆青野喜欢的人,就是她。因为陆青野摊开的草稿纸上,重复写着满满一张纸的“sxn”。
  
  暗恋,真是一件让人忧伤的事情。
  
  某天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讲到卞之琳的《断章》。那是我17年来读过的最心疼的诗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样的景象,像极了我和陆青野,以及沈欣旎17岁的年少时光。在这最美好的年华里,我目光所及之处只有陆青野。而这个少年的眼里,只看得见沈欣旎,公主一样的沈欣旎。
  
  但是,能怎么办呢?
  
  喜欢这件事,从来就是这样,让人毫无办法。
  
  最好的方式
  
  其实,女生们都不喜欢沈欣旎。谁会喜欢她?那样孤傲而又不可一世,没有哪个女生,愿意留在她的身边,充当可怜的绿叶。
  
  沈欣旎的青春,是孤独的。
  
  她总是一个人。那个黄昏,隔着人群,我看到陆青野的背影里,有无尽的落寞。他写给沈欣旎的情书,被她当众扔进了垃圾桶。那样的场景,看得我满是心疼。就在那个瞬间,我做出决定:我要帮陆青野追到沈欣旎。辗转思考良久,我能想到的最好方式,是和沈欣旎成为朋友。
  
  沈欣旎家和我家只隔了一条街,每天放学,我都磨磨蹭蹭地跟在沈欣旎自行车的后面。有一次我追上她,假装偶遇地说:“Hi,沈欣旎。”
  
  她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继续穿街绕巷。我只好表情讪讪地呆在那里。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拿着数学题去请教沈欣旎,她塞着耳机,当我是透明人。也许喜欢陆青野这件事,让我变得无所畏惧。我仍然怀着一颗赤诚之心,期待着用我的真诚,打开沈欣旎的世界。
  
  春天来的时候,终于有了转机。
  
  那天上完晚自习,我如往常一样跟在沈欣旎身后。穿过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弄时,一群小混混拦住了她。我趁他们尚未发现我,急忙掉转车头,去街边找到公用电话报了警。警察带走那些小混混时,沈欣旎哭得像个无助的小孩。这一次,我听到她说:“宋雅茹,谢谢你。”
  
  因为这件事,沈欣旎对我的态度大大改观。夏天来临的时候,我和沈欣旎已经成了要好的闺蜜,结伴去卫生间,结伴回家。沈欣旎不再是一个人,她的身边,多了一个我。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就连陆青野也忍不住悄悄来问我,你到底用的什么方法打动了沈欣旎?我笑而不语。我该如何告诉这个少年,我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他?
  
  那一年,日本上映了一部纯爱电影,《只是爱着你》。影片里,静流对诚人说:我只是想让我喜欢的人所喜欢的女孩子,也喜欢我。看到这句台词的时候,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暗恋,真让人费神。
  
  她的秘密
  
  真正熟悉之后,我发现沈欣旎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生。私下里,她爱笑也爱撒娇,和学校里的那个她判若两人。但这样的一面,她只肯展现给自己信任的人。
  
  周末,我和沈欣旎约好,一起去书城买参考资料。我偷偷告诉陆青野,让他装作在那儿与我们偶遇。出于对我的信任,沈欣旎不再排斥陆青野,这是个良好的开始。
  
  那天选好资料后,我们三人一起去吃肯德基。从那之后,我、沈欣旎,还有陆青野,慢慢就变成了三人行。每当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多余的那一个。就连成绩榜上,他俩的名字也总是挨得很近地排在最前列。
  
  其实,我的成绩也没那么糟糕,除了英语。
  
  有一天,陆青野突然说:“雅茹,以后每个周末,我去图书馆帮你补习英语,怎么样?”我激动得一颗心快要跳了出来,连忙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可是,他又装作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要不叫沈欣旎一起吧,大家一起温习功课,不懂的地方,还能相互交流。”
  
  陆青野的目的昭然若揭。我没有拒绝,因为我舍不得错过任何一个与陆青野相处的机会。哪怕不是独处,哪怕我们之间永远有一个沈欣旎。
  
  可是,第三个周末,沈欣旎跑来悄悄告诉我,她有事,来不了。因为她暗恋的邻家大哥哥,周末正好回来,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他。这是我第一次,听沈欣旎说起这个秘密。那个周末,因为没有沈欣旎在场,陆青野的眼神里,有难以掩饰的淡淡忧伤。讲题目的时候,整个人都显得心不在焉。
  
  我从来没有问起沈欣旎,周末是否见到她的邻家大哥哥,又是否对他说出了自己的心事。因为礼拜一上学的时候,沈欣旎的眼神里也有同样的落寞。
  
  不过,我们都没有多余的心思用来忧伤。一眨眼的工夫,便是水深火热的高三,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对于高三学生来说,爱情不过是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暗恋是重复的
  
  当我将心思更多地用在学习上的时候,各科成绩都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慢慢地,和沈欣旎和陆青野的距离,也近了一些。
  
  我们三人,还是会常常聚在一起。不过,讨论得更多的,是考哪所学校,以及怎样对付试卷上的那些难题。仿佛只是打了一个哈欠的工夫,高考便如约而至。我们分别报考了三座城市里不同的大学。没有出现传说中将喜欢的人的志愿表拿来照抄一遍的场面。喜欢一个人,并不是盲目追随,而是在这个过程中,让自己变得更好。
  
  美好的大学时光里,分布在不同城市的我们三个,仍然是彼此最好的朋友。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告诉过陆青野,我曾以一种笨拙的方式,热烈地暗恋过他。而他,也同样的,再也没有跟沈欣旎说起过自己的喜欢。
  
  17岁的一切都值得期待,而一切也都值得被原谅。
  
  电影《情书》里,暗恋藤井的大井早奈说,男生和女生的故事总是重复的。是啊,仿佛年少时表达喜欢的方式,是重复的。喜欢的人的样子,也是重复的。甚至连暗恋,都是重复的。多年后,QQ上有个男孩跳出来,说,Hi,宋雅茹,你知道吗?高中的时候,我曾喜欢过你。
  
  也许青春,本来就是一场重复的辜负。可我仍然觉得,那是我们最好的青春。带了一点小纠结,却永远在记忆里闪闪发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5 18:52:04

“高级屌丝”的神级吐槽
时间:2015-03-18 作者:未详 点击:136次

  我叫苏小贱,和你一样,为了生活天天奔波于这个“扯淡”的社会,有人说这叫积累,放屁都不带酝酿,你也好意思说。当今社会有几个是靠真才实干自己爬上去的,不还是靠关系,积累有毛用啊;就好比雾霾下的我们,扮演行尸或者走肉才会更加应景,认栽吧,现在这个社会不是留给你这种老实人的。
  
  听说北京地铁要涨价,管理层的脑袋是长泡了还是你脑袋里装了个密云水库,你不知道开车上路要限号?你不知道即将推行的政策叫单双号放行?全民漫步街头的盛景好看吗?腿儿就腿儿吧,您倒是还我们一个干净的空气啊,我要是丧尸,第一个咬你!不过我也要感谢你,老子终于可以改改十年不变的迟到理由“堵车”了,如果上班路上我被堵在人流中不得动换(知道什么叫不得动换吗?坐回地铁你就了然了),被老板开了,你给我找工作吗?
  
  90后都生孩子当爹妈了,我还在为最初的梦想奋斗着,对,我是有梦想的人,幼儿园就栽下了那颗日后会成长为参天大树的种子,但现实,呵呵!
  
  5000元~6000元的工资在北京能干啥?人家都是按年薪计算的,你这儿还苦逼哈哈地按月计算,记住了,穷人的钱都被富人挣走了,如果你有一门手艺,请问,你是以何种方式计算薪资的?一家公司第一个拿钱和最后一个拿钱的人你知道是谁吗?我想很多人都会说,公司是老板的,第一个肯定是他拿钱啊!嗯,你还是那么幼稚,恰恰相反,老板是公司里最后一个拿到钱的,而员工才是第一个“分羹”的人,如果想知道为什么,加个微信聊聊呗,哈哈哈,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叫苏小贱了吧,贱贱更健康。
  
  现在还害怕同学聚会吗?不愿意去的肯定说“人各有志”,别拿个“名词”说事儿了,没人家混得好没什么丢人的,只是你们聊天不在一个频道上而已。
  
  吐槽一下我的高中同学,尼玛50人的班,最后50%以上都留学了,回来聚会我就TM是一哑巴,这帮孙子,画个圈圈诅咒你们。事过多年,大部分已经回国了,混得也就那么回事,多年不能平息的怒火终于退去了!叫你们当时不带我玩儿啊,最后还不是跟老子的下场一样。不过也有铁磁在国外上班了,年薪很客观,就是蛮辛苦的,据他说,要是之前先办个移民,他的年薪最起码翻倍,而且不会像现在这么辛苦,真是人前光鲜,人后苦逼啊,你丫早干吗去了?!
  
  爷们儿命好啊,这不,看到右边广告栏的这家公司了吗?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们的老板,很Nice的一个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呗),已经帮助成百上千的家庭移民海外,而且找到了工作,年薪都在15万起,不过也有回来创业的,基本上都开了自己的公司,而且我平时喜欢去的一家甜点店的老板就是她给办理移民的,这让我真心被触动了。本人严正声明,我就是在为她做广告,好东西值得大家拥有,你的意林常青藤。好了,去看她家的广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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