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21:10

守望海洋的猫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128次
  每天得花十七个小时在车上,虽然一天工钱五千新台币,但可能冒着肾发炎的、膀胱结石的下场。
  
  打开车窗将望远镜伸出去,那女人依然坐在高楼阳台上喝咖啡,两眼木然地望着大海。
  
  这是台湾北海岸著名的浅水湾,面对海洋的山坡上有几幢高楼,都是二十年前房地产泡沫化之前兴建的。
  
  一户由预售时的六百万跌到今天的两百万,于是当年买了当休闲用途的第一代屋主都出脱搬走,进来另一批买不起市区昂贵房子或偏爱海的新住户。
  
  目标潘小姐住在第一排的十一楼,查过屋子的建筑图样,四米五的高度与不到五十平方米的空间,几乎每个住户都做夹层,楼上摆了床当卧室,楼下则是厨房与客饭厅。
  
  按照资料,潘小姐三十七岁,主业是平面广告设计师,也在一本居家杂志上偶尔写专栏。未婚,以前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两年前以一百七十万买下浅水湾的房子便搬来住。
  
  我受托跟踪她一个星期,将她每天的活动传给委托人,除了三万五千元的每日工作费之外,委托人承诺事后会包一万元的红包,让我去医院检查尿道是否发炎。
  
  幸好浅水湾停车场内有公共厕所,我不敢进海边的咖啡馆,在多雨的季节里,游客很少,一个老喝咖啡借用厕所的男人很容易引人注意。
  
  这是跟踪的最后一天,不明白委托人到底想要什么,这位潘小姐的生活太单纯,重复同样的动作,毫无神秘性。
  
  每天早晨六点半,潘小姐便出现在阳台,坐在那把铁质的椅子上看着海上的朝阳,吃手中的麦片。六点五十分,她走出大楼到海边散步四十五分钟,八点十分骑着自行车出门到三芝的市场买菜,十点开始工作,天气好会将电脑移至阳台,否则也坐在落地玻璃后面。
  
  她吃得很简单,我尾随她去过菜场,都是两把青菜、一点肉类,从不外食。
  
  望远镜内的女人喝完下午三点的咖啡,又进屋将电脑捧到阳台的小桌上,开始工作了。
  
  我很快在手机上写完今天的跟踪报告传送给委托人,才下车伸个懒腰。相隔不到三分钟,手机发出振动,是委托人的回信:
  
  报告很详细,谢谢你,这样就可以,答应过的红包会汇进你账户。
  
  好极了,提前三小时收工,但发动引擎后仍忍不住再拿起望远镜看了一次,报告里刻意没提的那只猫仍趴在夹层的窗台上,当潘小姐于阳台工作时,它都趴在那高高的、细窄的窗台,睁着两眼看下方的海滩与海洋,有如船桅杆上的守望者。
  
  我为什么没在报告上提这只猫?说不出原因,就是觉得不必提,给这女人保留点秘密吧。
  
  三月后我在杂志上见到自己写的跟踪报告,文字重新整理过,但确定是我写的,作者名为悄悄,她在最后写道:
  
  我雇了侦探跟踪自己,想透过另一双眼睛看看自己有多孤独。专业的侦探竟漏了悄悄,恍然间我明白,要是悄悄不在了,那才是真正的寂寞……
  
  文末是潘小姐抱着那只猫笑眯眯看着镜头的照片,原来它的名字是悄悄……陪伴,不在乎是否同类,而是默默地守候!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21:22

不如养只狗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138次
  “人拉拢到了狗这样勇敢而驯良的兽类,等于获得了新的感官,等于获得了我们所缺乏的技能。”
  
  两百多年前,法国博物学者布丰写下《动物肖像》,人狗相伴的历史则悠长得多。上一次冰期中,最好奇的人与最温和的狼结成了无往不利的狩猎联盟,共同挨过漫漫长冬。在以色列曾掘出一具12000年前的人类骸骨,与一只六个月大的幼狼葬在一起。人手抚着狼头,就此静埋万年。
  
  如今我们远离荒烟蔓草,再无须拿起石斧利矛,与狗并肩战斗,狩猎糊口。不过,动物并未从我们的生活里就此淡出。在钢筋水泥森林里,它们以“伴侣动物”的身份重新登堂入室。
  
  在美国,2/3的家庭拥有宠物。在英国,剑桥公爵夫妇3月公布的家庭官方照中一共有4个成员,威廉、凯特、8个月大的乔治小王子,还有被小王子专注凝视着的小狗“卢波(Lupo)”——这只纯黑的可卡猎犬拥有高昂人气,曾以非人之身在《闲谈者》杂志评出的“英国最受欢迎人物”中排名第50。
  
  对许多宠物主人来说,一只宠物与一个家人无异。每年都有许多人满心欢喜地接纳一个“非人类家人”,从此喂养清洗夙夜匪懈,劳心劳力甘之若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宠物带来的幸福感,往往超过了照管它们的麻烦。研究也显示,家有宠物,主人的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往往较高。发育免疫、心理情绪与心血管系统这三方面,养宠物者的优势尤其明显:与宠物一起生活的儿童更少生病,也更少缺席课程。与宠物互动后,血清素、催产素和多巴胺都会提升,让人感觉平静放松,甚至能改善自闭症儿童的状况。压力巨大的股票经纪人如果同时吃降压药并养上一只猫或狗,半年后血压比单纯服药者降低更多。还有一项研究直接跟踪追查了421名心脏病发作的成年人,一年后,养狗者的生存率高过了不养狗的人。
  
  有人猜测宠物本身并非造成这些差异的直接原因,毕竟养宠物需要心力和金钱投入,能养宠物的人,会不会本就更有钱也更健康?不过,芬兰一项研究显示,养宠物与较低的社会地位和教育水平相关,这意味着养宠物的人先天条件其实并不优越。种种的健康益处,可能确实是来自宠物本身。
  
  宠物不是药,但却能改变你的日程安排与生活方式,帮你过上有规律、多体力活动、多人际交往的生活,典型如养狗。一只狗就像一台健身提醒仪,为了让它获得规律的进食和锻炼,你再抑郁也得按时起床喂狗遛狗。而带只汪星人上路,还会给你带来更多的注目与搭讪,进而带来更多的蓝星人朋友。在加拿大,有狗的孩子平均每周步行五小时。而没狗的孩子平均每周步行不到三小时。在中国,养狗的女性增加了锻炼次数,减少了看病和病假次数。
  
  不但如此,宠物对情绪的安抚作用更是立竿见影。当愤怒、焦虑等负面情绪袭来,我们的身体处在警戒状态,你当然可以靠冥想或运动平复情绪,不过抚摸宠物也能达到类似效果。一只沉默的动物就像一个最好的倾听者,不加评判、无限关爱、耐心陪伴,提供温柔积极的非语言沟通,外加极佳的抚摸手感。
  
  哪怕摸不到也没关系,注视动物足以令人心生欢喜,比如在水族馆看鱼足以降低心率、松弛肌肉、舒缓当众演讲后的心理压力。这种效应确实来自游鱼,如果注视的是仅有水草和水泡的空缸,减压效果便大不如前。如果你是牙医,不妨养一缸鱼让惊恐欲逃的患者们得到催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21:32

住了七百年的家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66次
  苏格兰的阿尼克城堡闻名于电影《哈利·波特》和《伊丽莎白》的拍摄,它是世袭诺森伯兰公爵的家,直到今天都有活着的公爵带着他的四个孩子在这里居住。不过去年,他们最小的女儿都成年了,在城堡成亲,并搬出去。现在每年的4月1日到10月底,城堡开放给公众参观,11月至次年3月,伯爵及其夫人回来过冬。
  
  古堡始建于1096年。当时建设的目的是在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边界建设防御。1309年,阿尼克的第一位珀西爵士接收了这座城堡,并将其建成今天的规模。此后,该家族基本上英国700年来对外打过的仗,这个家族都参与过,不断受封加爵,当然也有站错队的时候——伯爵七世因同情苏格兰玛丽王后而谋反,被伊丽莎白女王给处决了。
  
  伯爵八世是七世的弟弟,相貌堂堂。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的画像挂在城堡大厅的墙上。他家所有的男女祖宗一幅一幅高高低低挂满了巨大的大厅,可怜的孩子们多亏大部分时间不在此居住,不然每天磕头都磕不完。
  
  700年的家如果延续下来,你会看到历史长河带给人类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一个家族内就积累得盆满钵满。古堡的晚宴大厅里,挂满了曾经来这里参观过的名流的画像,有几任国王王后与女王,有大主教,甚至有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的画像。因为他家某世堡主曾经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并荣膺显赫战功。华盛顿当了总统后,特地来此探望过去的战友。
  
  解说员非常有意思,跟你娓娓道来他们家故事的时候,说得很轻巧:某年夏天,一个游吟画匠走到堡前,希望在这里度过一个写生的花季。但他没钱住宿,需要堡主支持。堡主就把家里一个帮佣间借他半扇,供他吃喝一夏。出于感激,他为小主画了幅画。解说员随手一指墙面:“那里。”
  
  这个家族布满了不能交易却又价值连城的物件。其中有一个展览瓷器的长廊,挂在墙上的瓷器贵重到讲解员希望我们喘气轻一点,万一一个喷嚏打下来碎了,我们一帮人全部脱不了干系。她说这一扇墙的瓷器,是拿破仑的第二任妻子玛丽·路易斯在这个庄园下属的窑厂定制的。按她的口味与要求特别绘制,结果产品出窑了,拿破仑滑铁卢了,玛丽显然没钱把东西赎回,于是现在就挂在这个家族的墙上。
  
  古堡的现任主人大约自出生起就知道自己肩负着古堡传承的重任,他大学读的是历史系,硕士与博士读的是考古。也是,仅他们自己家历史的考古和文物的搜集,还有700年来攒的巨大的图书、日记和各年份收税的账单等,就够他忙活一辈子。
  
  城堡的女主人也不轻松。她每年冬天回来以后,一周三次在宴会厅宴请排班等候一年的世界名流政要前来访问与做客。
  
  参观完这样的古堡,内心感叹很久。这样的历史故事,大约只有在英国才会保存下来。法国经过几次大革命,反复革命,能留下渊源的也不多了。这些活着的移动的历史,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英女王出席重大活动时,会穿上她曾曾曾祖母的礼服,那些绿丝绒的,镶嵌黄金珠宝绶带以及爵位勋章的服饰,告诉我们,历史的长河,除了名山大川的记载,另一种方式是靠血脉传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21:46

同桌很熊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105次
  和熊宁成为同桌后我才认识到他的真实面目。
  
  虽然熊宁长了一张校草级别的脸,但总没办法和他的行为匹配。
  
  刚换好座位的第一节课,大家都在认真听课,熊宁突然小声说:“我饿了。”他竟然从书包里掏出一桶泡面,有条不紊地撕开调料包,从自己的保温杯里倒出水,然后安静地等待享用美味。
  
  果然是距离产生美,从前熊宁给我留下的男神形象毁于一旦,他瞬间变成了来自星星的神经病。随后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卤蛋问:“你吃吗?”他说收下吧,今天多亏了你啊,不然我只能像动物一样被人参观了。
  
  熊宁所说的是我帮他拒绝掉追求者的事情。今天才是我和他同桌的第一天,就有陌生的爱慕者让我帮忙递情书。我面无表情地拒绝了那个女生:“别找我,跟我没关系。”
  
  熊宁对我赞不绝口时我却无比心虚,一是因为我的冷若冰霜都是装出来的;第二,我手上正攥着于小恬写的情书,不知道该不该在这个时候给他。
  
  我和于小恬是在数学竞赛中认识的,于小恬也是被熊宁迷倒的众女生之一,只可惜没和我们同班,想借着我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把熊宁一举拿下。我是哑巴吃黄连,明明我才是离他最近的那个人,却没办法像别的女孩一样说出口。
  
  于小恬无论是成绩还是样貌都更胜我一筹,在她面前我的竞争力立刻降为零。
  
  为了不让于小恬看出我也喜欢熊宁,除了上课不可避免地坐在熊宁身旁之外,课间我都在走廊上度过,放学也总是以光速收拾好书包离去。
  
  于小恬拿着两张演唱会票来找熊宁时,我正“认认真真”地看着一本拿反了的书。
  
  熊宁问我要不要去,于小恬虽然嘴上也征求了我的意见,眼睛里却是满满“别当电灯泡”的暗示。我心里已经叫出了海豚音,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乐队啊,票价不便宜而且一票难求。但我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这都是谁呀?”
  
  于小恬还不罢休:“我从朋友那里批发了些荧光棒,我们三个在开场前拿到演唱会的场外去卖吧。”
  
  演唱会那天熊宁和于小恬根本就没出现,只有我一个人像小丑一样浑身挂满了荧光棒和小贩们抢生意。我委屈地坐在台阶上,眼泪蓄满了眼眶。
  
  “不就是卖不出去嘛,至于哭成这样子吗?”我正在四十五度仰天流泪,熊宁却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
  
  “你不是应该在那里面?”我指着身后已经响起音乐和欢呼声的体育馆。
  
  “我把票弄丢了。”
  
  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上前抓着他的脖子恨不得撕了他:“要知道你会弄丢就让我去啊!”
  
  熊宁疼得直咧嘴,我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却无意看到他裤子的口袋露出了演唱会门票的一角。
  
  难道他是为了陪我才说自己丢了门票的吗?
  
  演唱会那晚的最后,我和熊宁在空无一人的场馆外叫卖着荧光棒,但因为演唱会已经开始,剩下的荧光棒一根也没卖出去。我们就捧着这些荧光棒,迎来了黑脸的于小恬。
  
  于小恬大发脾气,说熊宁一点也不在乎她的心意,故意放她鸽子。熊宁在她又哭又闹的时候捏住了她的脸。
  
  我呆呆地站在一旁,我再也没机会了。
  
  随后到来的十七岁是我过得最难受的一个生日。本来就顶着即将期中考试的压力,还让于小恬给了我重重一击。
  
  于小恬不知从谁那里得知了我也喜欢熊宁的秘密,咄咄逼人地来质问我。
  
  我当然不能承认了!虽然并不是为了我和于小恬的友谊,但我还是极力辩解我并不喜欢熊宁。于小恬离开后我绞尽脑汁在想到底是谁告诉于小恬的,还没搜索出答案却不小心撞上了熊宁。他满头大汗刚从教室外面回来,正准备问他是不是又逃课去打球了,却看到他手里提着的透明袋子,袋子里有一只小熊正落寞地垂下头。
  
  被于小恬搞得不知所措的我才想起来今天是我和于小恬的生日。为了不那么尴尬,我抢先问:“是给于小恬的吧?”
  
  熊宁没有点头也没摇头,算是默认了。
  
  “今天也是你生日,”熊宁顿了顿,“就把这个送给你吧。”
  
  他动了动嘴唇像是要解释什么,但什么都没有说。我努力装出高兴的样子,其实心里非常难过。
  
  期中考试过后老师又重新换了座位,熊宁和我都有了新同桌。他仍旧在课堂上吃泡面,只不过他的新同桌是个有责任心的学霸,到了期末,熊宁竟然进步了几十名。
  
  暑假无聊又漫长,于小恬叫上我一起到便利店打工。虽然大吵一架过后我们和好如初,但是隔阂这种东西就像WiFi信号一样,看不到摸不着却真实存在。
  
  “看,长得帅吧,”休息间隙于小恬拿出手机给我看照片,是一个从没见过的男生面孔,“我打算跟他告白。”
  
  “你不是喜欢熊宁吗?”我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十度。
  
  丁小恬嫌我大惊小怪,我这才明白熊宁早就成为她的过去式。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到家,铺床时不小心把熊宁送我的小熊碰倒在地,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后才发现了它的秘密。
  
  这是一只录音玩偶,粗心的我却一直没有发现它的开关,任它在房间角落沉睡了几个月之久直到没电。
  
  我换上新的电池,终于听到了来自过去的熊宁的声音:“董沐晨,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从和你同桌的第一天起我就对你有了好感。那天你义正词严地帮我拒绝了追求者,样子严肃又可爱,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你了,但我又不好意思当面告诉你。如果你愿意的话,请明天下午活动课时间在教学楼后的围墙等我。”
  
  录音到这里断掉了。原来我不知不觉放了熊宁的鸽子!
  
  好不容易挨完了暑假,开学第一天我就踱步到围墙下面,幻想着如果今天就是我生日的第二天该有多好。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也没有时光机。
  
  刚准备离开这伤心之地,却听到墙外的,我正要贴上去听,突然从墙外飞进来一个塑料袋正中我的脑袋。拿起来一看,塑料袋里全是桶装的酸汤泡椒面和卤蛋。居然有人和熊宁一样好这口。
  
  不料墙外面居然响起熊宁的声音:“董沐晨?是你吗?”
  
  还真的是熊宁!
  
  他刚出现在墙头,我就开口了:“我听到小熊里的录音了。”
  
  “那你答应我吗?”
  
  估计保安正在赶过来的路上,我也就不再矜持了:“答应答应,你快下来!”
  
  熊宁纵身一跃,拉着我的手往教室方向跑,一边还不忘叮嘱我拿好他的泡面。
  
  熊宁拉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跑,有风暖暖地迎面吹过来,我想起他藏在小熊玩偶里笨拙的录音,看来缘分的事情真的很奇妙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29:12

有一种注定单枪匹马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110次
  她说,第十七次化疗,疼得受不了。想死。
  
  两年前,她和男友一起去日本读博士。她常觉得肚子疼,有垂坠感,伴随不规律出血。去医院一检查,卵巢癌。
  
  爸妈是小城镇的普通工人,医疗费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负担。所以她选择留在日本接受治疗,日本政府对留学生有医疗补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他们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她记得特别清楚,第一次见到他是入学时的班会,他剃了个特别圆的圆寸。
  
  一开始是波澜不惊,见面打个招呼,第二学期,不知怎么的,周围的朋友都在传,说他喜欢她。而他听到的却是她喜欢他。小孩子经不起这样的谣言,自然会去注意对方,却发现了彼此更多的优点。
  
  隔了一天,他又来找她自习。书包里装着零食。过了磨合期就好了。后来两人一起考研,一起读研究生,一起申请出国,一起到了日本。
  
  她说,以为好的感情就该这样,没什么情节,平平淡淡的,一直到老。没想到,生死考验来得这么快。她拜托朋友们别哭了,“我只是生病了,又不是要死了。会死,但不是马上死。就是受点苦,还能活着,活一会儿,就很好了。”
  
  第一次化疗后,她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有一天头发掉光了,她拍了张做鬼脸的照片,放到微博上,说把猴儿放出来了。
  
  身体稍微恢复一点,她提着篮子去买菜,说要给男友改善伙食,“那家伙太笨了,做的东西都一个味道”。家到菜场不太远,她走走停停,花了一上午。回到家瘫坐在地板上,大口喘气,衣服都湿透了。气得她直骂:“妈的,累死我!”
  
  她戴着假发套,站在樱花树下拍照,笑容灿烂。回家在日记里写,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明年的樱花。
  
  有个朋友写了篇美食的文章,她给我留言说,你不知道我看完有多难过,那女孩写的那些东西有多好吃啊,我都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那么吃一回。
  
  4月7日:爬不起来床的第五天。早晨突然觉得非常委屈,于是嘤嘤哭了好久。一边哭一边想着:“癌细胞你太TM欺负人了,我要叫我哥来打你!”癌细胞说:“得了吧,你哪儿有哥哥呀。”我一想,还真是,于是哭得更伤心了。
  
  结束了十次化疗,她出院了,开开心心地回到学校。直到有一天昏倒在实验室,被直接送进重症监护。检查报告显示,癌细胞并未完全清除,肝肺部有扩散。
  
  接着是第二轮化疗。
  
  两次化疗间隔四个礼拜,也就是说,她有二十多天的时间调养身体,恢复体力,等待下一次折磨。第十五次化疗之后,各种反应一起来了,呕吐,胃疼,肝疼,头疼,全身疼,撕心裂肺地疼。第十六次,疼得更厉害。以前每次化疗完有四五天下不了床,之后就能慢慢地好起来。可这次,天天都想着“明天就好了”,结果每个明天都是“怎么还不好”。都一个多礼拜了,还是只能坐在床上。
  
  他去实验室了,请了好几天假,老板要骂人的。我在网上陪她聊天,希望能转移下她的注意力,可以不那么疼。我安慰道:“至少有爱人在你身边,也是一种幸福吧。”
  
  过了好久,她才答复:“以前看日剧韩剧,看到那些身患绝症的女孩在爱人的呵护下死去,觉得好浪漫好感人。现在我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那样的疼发作起来,必须由你自己去承受,别人没有办法帮你减轻哪怕一点点。”
  
  “有人说羡慕我,因为我的男朋友对我不离不弃。如果那也是一种幸福,我情愿不要。”
  
  我突然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我是个局外人,除了廉价的同情和虚妄的祝福,还能给她什么呢?“祈祷、鼓励、加油、点蜡烛,这些对我没有意义。与死神搏斗的夜晚是寂静的。”“但我不会怪你们。因为我知道,有一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
  
  每天下午,她都蜷在床脚,打嗝、放屁这样顺其自然的事,都要非常努力才能做到。
  
  那天中午,她的心情灰暗透了,实在没胃口,男友又一个劲地催她多吃点。她火气上来,一扬手,一碗汤洒在床上。她吃惊地看着床单,没想到自己还有力气打翻一碗汤。
  
  男友铁青着脸,洗床单,擦地板,收拾屋子。一下午两人不说话。晚饭端上来,排骨一丝一丝地撕好了,苹果切成指甲盖大,萝卜切得薄薄的,堆成小雪山的模样,上面还放了颗樱桃。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滴在碗里。
  
  8月12日:“最近”是个不太好对付的家伙,每次你们问“怎么样”的时候,因为不甘示弱,我都会回答“还好”。不然还能怎样,“不好”?“很累”?“好绝望”?
  
  8月25日:吃晚饭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哭。我是个从来没什么运气的人,所以对生活从来也没有什么奢望。我只是想和爱的人平安相伴到老。很平庸的,粗茶淡饭便好。早知今日,还不如没出生在这世上。生而为人,真是太对不起了。
  
  那天凌晨,她在微博上留言,“活着真的好辛苦”。之后便杳无音讯。
  
  我每天给她发一条留言,可她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终于有一天,收到她的答复:谢谢你,好一点了。
  
  她告诉我,她想自杀,不愿意这样活受罪,也不愿继续成为他的负担。男友去实验室了,她躺在床上,专心地想着死,连从哪扇窗子跳下去都想好了。
  
  晚上,他从实验室回来,无比憔悴又无限柔情。忙里忙外的,给她洗脸、擦身、下面条、煮鸡蛋、烫蔬菜……
  
  她看着这个为她手忙脚乱的男人,紧紧咬着嘴唇,一遍遍告诫自己,不可以再动摇了,不可以。然后眼泪无声地滑下来。
  
  他赶紧扔下手中的活,蹲在床前,问她怎么了,哪不舒服,还是不想吃饭?她终于忍不住,抱着他失声痛哭。“我对他说,我舍不得离开你,我要巴巴地赖着你,赖到生命的最后一分钟。你是我活下去的欲望。”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还是要活下去。咬着牙,流着泪,活下去。
  
  有一天梦见了外公,醒来时我突然明白,“天地不仁”并不是最终的答案。翻出了那本笔记,满页潦草的字迹。我在“万物为刍狗”后面加了一句,“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知道语言在病痛面前是苍白的,可有些话,还是想对那姑娘说:
  
  有一天,你站在蔚蓝的海边,你看着樱花漫山遍野,你品尝着精致的美食,你和爱人尽情地缠绵。那时,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给了未来的你机会。
  
  她的网名叫喧泫,喧闹的喧,泫然泪下的泫。在世间热闹处无声地流泪,不愿打扰到那些欢乐的人们。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29:25

八十七岁的“私奔”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227次
  这是我的一位护士朋友,在她的博客里所写的一篇日记。
  
  这天她上白班,下午,23号病房来了一位探视者,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头,摇着轮椅来探望2号床七十六岁的老太太。老太太是前天送来急救的,心脏病,昨天刚出的ICU,此时正在沉沉地睡着。一连两天在病床前照料的子女们,一个回单位续假,一个去医院食堂吃午饭了。老头来到病床前,看看沉睡的老太太,替老太太掖了掖被子,又安静地在床前坐了一会儿,见老太太呼吸均匀,脸色已转为红润,这才微微一笑,转身放心离开。
  
  过了几分钟,老太太的儿子先回来了,老太太的邻床病友向老太太的儿子报告刚才的情况,儿子惊呼,天哪,那是我爸,他怎么来了?
  
  老头八十七岁了,家离这很远,坐公交车得八九站路,他那儿轮椅不方便上公交车,肯定是自己摇着轮椅来的,他年老力单,这段路,肯定走了很久。儿子追了出去,沿着回家的路途寻找老父亲,果然,没走多远就找到了。将老父亲送回家,儿子又回到医院说,其实老父亲是个最怕为别人带来麻烦的人,唯独在看望老伴儿这件事上,非常固执。儿子说:“我妈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调养,你去做什么?”老父亲回答:“她看见我,比任何调养都起作用!”儿子又说:“你出门不方便,医院这么远,楼梯这么高,我们现在这么忙,你怎么去?”老父亲又倔强地答道:“不用你们管。”儿子以为他说赌气话,谁想到,这几公里路,他硬是凭着信念一路私奔而来。
  
  儿子说,他父亲和母亲从结婚后从未分离过,母亲这次急救,是他和她的第一次分离,漫长而不可忍受。母亲被急救车带走的那一天,老父亲焦急地哭,母亲则努力地咧着嘴微笑:“咳,过两天我就回来了,你看你哭什么哭。”老父亲坐在窗前看急救车离去,泪水汹涌不可自持,他一生坚强,儿子惊诧,父亲原来能哭成这般软弱。
  
  探望之后,老父亲这才放下心来,安心在家等待老伴痊愈归来。
  
  神奇的是,当老太太醒来,她对病床前的儿子说:“你父亲来过了。”没有实凭,也没有人告诉她,但她感觉笃定。
  
  我的护士朋友说,她在医院工作了十几年,人间的悲欢离合她见得太多,唯独对这老夫妻记忆深刻,那种感情被岁月浸润得已经说不清道不明,是爱情吧,不全像,爱情是年轻与奔放的,少年夫妻老来伴吧,比之又情味浓郁。
  
  那感情就像一杯岁月酿出的酒,你可以品咂其中的滋味,但若是要为它取一个名字,又顿觉词穷,其实,何必非要用一个名字来给它定性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29:36

感动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83次
  早晨是一只花鹿
  
  踩到我额上
  
  世界多么好
  
  山洞里的野花
  
  顺着我的身子
  
  一直烧到天亮
  
  一直烧到洞外
  
  世界多么好
  
  而夜晚,那只花鹿
  
  的主人,早已走入
  
  土地深处,背靠树根
  
  在转移一些
  
  你根本无法看见的幸福
  
  野花从地下
  
  一直烧到地面
  
  野花烧到你脸上
  
  把你烧伤
  
  世界多么好
  
  早晨是山洞中
  
  一只踩人的花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29:52

不要告诉别人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233次
  咖啡馆里的自家烘焙糕点特别受小朋友的欢迎,经常有父母喝完咖啡后打包一块带给家里的孩子,或者干脆带小朋友一起来吃。
  
  父亲与男孩一起出现时,是中午,服务员刚上班。昨天下过一场春雨,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男孩戴着一顶深蓝色绒线帽,在这个流行“春捂秋冻”养生观的城市里并不显得突兀的。
  
  男孩四五岁的样子,很活泼,边吃饼干,边与服务员聊天,他父亲站在院子里,大约因为只买了三块饼干而不好意思坐下。
  
  因为不是节假日,大家很自然地问男孩为什么没上幼儿园。“因为我要去看病。”他的声音十分响亮,像个真正的男孩。“什么病呀?”服务员随口问。男孩的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冲了进来,一只大手牢牢地按在儿子肩上。
  
  男孩抬头看他的父亲,说“姐姐问我呢”,语气里充满了“我想说”。父亲注视着他的眼睛,坚定地摇头。男孩低下头,喝了一口免费的柠檬水,又吃了一口饼干,忽然语速很快地大声说:“爸爸说我病得很重,做完化疗还要吃中药,但我一点也不怕。”空气像滴在香草冰淇淋上的巧克力,瞬间凝固,男孩的父亲尽管努力克制,还是忍不住揪了一下他的耳朵。看上去轻巧,下手却很重,男孩明显被弄疼了,愤怒地质问父亲为什么揪他,父亲显然不想当着我们的面解释什么,儿子更加愤怒,摘下帽子狠狠甩在桌上,他的小脑袋露出来,上面覆盖着稀疏的毛发,头皮一块块暴露着,似乎在说我很痛。
  
  父亲的态度缓和下来,将帽子重新戴在他的头上,拍拍他的脑袋,男孩的气还没有消,他离开了椅子,狂躁地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等我长大了,也要让你尝尝挨打的滋味。”终于,他在父亲面前停下来,稚气的话语逗得人想笑。从他走下椅子,他父亲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一秒,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此时,他闭上眼睛,短短几秒之后,睁开眼看着他的儿子,说:“一言为定。等你长大了,如果爸爸不听话,你也揪爸爸的耳朵。”
  
  我认真地看这位父亲,年纪大约35岁,粗黑的头发里夹杂着更粗的白发,背一只双肩包,包的两端已经磨破发白。或许是有一阵风吹过,他在说到“等你长大了”这句话时,声音抖动着。
  
  店里来了别的客人,大家开始忙碌。父亲终于肯在桌子边坐下来。他将儿子拉进自己怀里,迫不及待地教育他“以后不要告诉别人”,声音不大,以为我们听不到。
  
  “为什么?”男孩在吃最后一块饼干。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如果别人知道你跟他们不一样,就会瞧不起你。”大约这个答案的确听过太多次,男孩有些泄气,却没再问为什么。吃完饼干,他又喝了一杯水,父亲拉着他的小手走了。我们给父亲倒的水,他一口都没喝。
  
  “真可怜,应该送几块饼干给他。”一个服务员说。
  
  我摇摇头,谁愿意接受同情呢,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所有平常的人一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30:06

写给那些年不追我的男孩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那些年不追我的男孩:
  
  Hello,你们好吗?你们肯定不记得我了。如果记住我,是那么轻易的事情,那么喜欢我,也应该是一件不困难的事情。
  
  但是你们,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喜欢过我。更没有像其他男孩子追求女孩子一样地追求过我。没有日落黄昏下,骑着自行车,走过校门口,看到我不言而喻的微笑;没有拿到试卷后,回头看看我的神色,是不是考得不错呢;没有在食堂人最多的时候,帮忙打饭;没有在体育课下的小卖部里帮我买过一瓶水;没有在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发一条短信告诉我要喝热水;自然也不会有在起风的马路上静静地等待绿灯亮起,你看住我的眼睛。
  
  这不是你们的错。你们有你们的喜好。你们记得那位女孩的笑颜,记得她的长发,记得她看你的眼神,记挂她,打听她,在她的婚礼上哭泣。没有一个人会说,我还记得你,记得你这位我不想追、我的兄弟也不想追的女孩。
  
  想想你们有不追我的理由。我不美丽却太骄傲,我不温柔却太执拗,我不服输总是像钢铁一样坚硬。我看着你,往往先瞪起眼睛,再翻一个白眼。我会嘲笑你考出来的烂成绩,把自己的喜讯写在脸上。
  
  其实,某一个刹那,我也认真地看过你。我记得你。在你做完作业,认真啃铅笔的时候。在你花了几秒钟就用湿拖把把全班的水泥地都拖了一遍的时候。在你不看我的时候,我会睁大眼睛,看着你。
  
  往往那个刹那,你是不会看到我的。我的整个人都在你的注意力之外。你怎会记得我?
  
  但是,我记得你。我记得在操场上,你脱掉校服光膀子的你;我记得你吃起“来一桶”方便面连吃三桶的你;我记得你,记得你帮她写作业,帮她打扫卫生,帮她停自行车的身影。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却一门心思地喜欢你。
  
  就这样,死脑筋的我,等了这几年,却也只有空等下去。我不知道一句话,叫作:开始不喜欢,以后也不会欢喜。我只会告诉自己,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傻乎乎的举动也是有的,买早饭、买夜宵、图书馆占座,这些点滴小事,我以为你知道的,你会以你聪明地明白地给我一个回馈。可惜,你太聪明,也太年轻,你不懂得一个女孩子的心——在最年轻的时候为你付出才是真正的喜欢你。爱你,要用最美的一面对着你。
  
  或者,这几年过去,再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回答不出。因为我喜欢的是喜欢你的自己——那么无怨无悔,那么直率坦然,那么干净利落地喜欢你也喜欢自己。
  
  因为你不喜欢我,也没有旁人追我。我因此有了最安静的时光。不用看手机回短信;花整天时间在图书馆,读马尔库塞的书。一个人的时间,最为悠长和动人。谢谢你没有追我,给予我那份最宝贵的时间。
  
  其实,我也羡慕你们一起追的女孩子。她们往往美丽、自信,知道该如何对着你们笑、对着你们哭,像一个仙女,而非机器。下雨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子前来送伞。烈日下,有人帮忙取快递。不是羡慕她们的轻松,而是羡慕这份温情。何况这份温情来自你们这些最年轻、最无谓,也最自私的男孩子。
  
  我不是故意指责你们的自私。很多时候,甚至我羡慕你们的决断。你们可以在人群中,以本能去挑选一个自己心动的女孩子,付出行动后静观其效。无论她是否理睬,你们都带着笑意,因为这份感情,取决于你的主动和心意。女孩子则在原地等待,圆圈舞一开始,就在盲目地转圈子。不知有几分幸运,才可以遇见会追求自己的你……
  
  在等待的时候,我们不明白怎样得到你的开口,只有继续等待下去。
  
  或者,你们的冷淡,给予我们的是下一次等待的勇气,因为只有继续对爱无怨无悔下去,才不违背初衷,才不远离我们所喜欢的你。
  
  谢谢你,那些年不追我的男孩
  
  ——向你们致敬!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6:30:18

天下母亲无不自私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219次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天下的妈妈,都是自私的。
  
  我妈一辈子喜欢赌,当然是赌些小钱了。我到十几岁,像只耀武扬威的小公鸡,开始管事了。其实,就是管我妈赌钱。
  
  三缺一啊,大妈在门口招手。
  
  到黄昏,估计牌局要散了,就回家到爸爸面前报告,大肆渲染:妈妈又输啦!我爸就会阴沉着脸,于是我也配合我爸的表情,阴沉着脸。
  
  我妈腹背受敌,依然屡教不改。她那里,是永远三缺一,所以,她要补进去,成全人家。
  
  我想,只能寄希望于我外婆了。所以外婆每次来我家,我就列数我妈十大罪状,给外婆听,拉她出面惩治我妈。
  
  我外婆叹息说:你妈怎么会好赌呢?她先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为我外婆接下来会张弓搭箭,跟我合谋好治我妈的锦囊妙计,结果,我外婆嘴巴七绕八绕的,绕到我头上来了。
  
  阿晴啊,外婆叫我的小名,她继续说,听你妈说,你不怎么听话,还经常跟你妈吵嘴。你不能啊,女儿应该听妈的话。
  
  我跟外婆说:我是听话的,我好好读书,每学期都拿奖状。是她天天赌,还不让我爸管。她怎么不听你的话呢?
  
  我外婆就又温柔地叹息,好像我们深恶痛疾的赌钱在她眼里,根本不成为缺点。
  
  外婆说:你妈啊,老大,从小被宠,所以脾气犟,你要让让她……
  
  太不公平了!您老怎么不叫您女儿让我?我也是老大呢!
  
  我自此知道,我外婆永远是偏心向着我妈,连我这样嫡亲的外孙女都不可冒犯她女儿。
  
  我自此,再不向我外婆报告我妈的罪状。天下的妈妈,都是自私的,最爱的人,永远是一代产品。
  
  后来,我长大了,我原谅了这些做妈妈的偏心人。
  
  从北京回来,我给我妈买了双绣花的老北京布鞋,送给她,嘱她秋天就穿上,别留着。第二年春天,去看外婆,结果看见那双绣花鞋穿在了外婆的脚上。外婆一派心安理得的样子,毫无霸占我妈鞋子的不安。
  
  回来后,我问我妈:你怎么把鞋子给外婆了?是我送给你的啊!我以为鞋子太花,外婆不敢穿呢,所以没给外婆买。
  
  我妈说:她穿,她喜欢得很。
  
  我妈比我更懂外婆。当然了,她是她女儿。
  
  一双绣花鞋,我送给我妈,我妈送给她妈。
  
  至于其他吃的用的,我送我妈妈的,结果都是转移到我外婆那里。除非是保证每件都是双份,并且是同时送出。
  
  我买的那些东西,最后都是外婆笑纳,常常一瞬间恍惚:这母女,到底谁是我妈?
  
  每次去外婆家,临走会塞一点钱给她。人老了,就像小孩,特别喜欢钱,也喜欢别人给钱。
  
  慢慢,外婆就攒了一些钱,留下零头去超市买零食,整的就悄悄给我妈,让我妈帮她存起来。四个舅舅,谁会占她那一点钱呢?可是,她就信任女儿。
  
  我妈揣了我外婆的私房钱,到我家,又偷偷塞给我。然后,从自己的另一个口袋里再剥出来一些,搭在外婆的钱上,凑个大数字,托我给她们母女存起来。
  
  真有趣,好像绕口令一样,这人世间的一对对母女。
  
  2013年夏,外婆昏迷了一个星期之后,终于走了。我妈伏在棺边哭,我看着我妈哭,泪水也下来了。外婆很老了,可以走了,我只是舍不得我妈哭。
  
  我的妈妈,在2013年夏天,失去了大靠山,失去了永远维护她的人,失去了她唯一的妈妈。
  
  还好,我的妈妈,还在。
  
  我以后不欺负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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