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4:44

我可以认识你吗,我算是认识你了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无敌上上签
  
  我们的关系以“我可以认识你吗”开始,以“我算是认识你了”结束。
  
  应该给每一个在路上低头看手机的人配备导盲犬。
  
  我们总像智者一样劝慰别人,像傻子一样折磨自己。
  
  有多少女孩,带着灰姑娘的梦想来到北京,王子没来,来了雾霾,最后如愿以偿成了灰姑娘。
  
  有一种操蛋情侣的操蛋状态叫做“不见不散”。——嗯,不见,也不散。
  
  今天打开新闻一看,满是马云成为大陆新首富的消息,我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查看了一下我的排名,基本不受影响,我终于放心了,排名还保持在13亿左右。
  
神回复
  
  
  我看懂了,吴彦祖就算是偷窃那也是英俊帅气的潇洒怪盗,吴彦祖就算是杀人那也是俊美绝伦的冷酷杀手,吴彦祖就算是强奸那也是风流倜傥的采花大盗,吴彦祖就算是独裁那也是气宇轩昂的绝世帝王。谁能告诉我,究竟吴彦祖犯什么错,会让世人无法容忍呢?
  
  神回复:毁容。
  
  怎么反驳“你行你上啊”的逻辑?
  
  神回复:天涯名句“我评论个电冰箱,自己还得会制冷啊?”
  
  当别人对你说“你好娘”的时候,要如何机智还击?
  
  神回复:你好,儿子。
  
  整形医院广告上的主刀医生为什么长得都那么丑?
  
  神回复:各种理发师的发型也很丑。
  
  我问男友,以前的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神回复:估计是怕她们逛街吧。
  
  你曾为谁,剪短头发?
  
  神回复:年级主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4:56

醋缸里的中国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177次
  贵州黔东南州的西江千户苗寨,街上餐馆的招牌,家家都以“酸汤鱼”为标榜,客人到此,不吃酸汤鱼似乎就有没到此一游之感。店铺里也卖瓶装酸汤,是为本地特产,其汤鲜红如西红柿汁。苗族的酸汤,现在有用西红柿发酵的,但传统上却非此法——西红柿传入中国没那么早。传统的苗寨发酵酸汤,用的是淘米水。苗族小伙子阿龙,曾经在珠三角打工,回去后开了饭店,他的小店位置不临千户苗寨的主街道,很深僻,但是生意却最好,主打菜仍然是酸汤鱼,他说,苗族人喜食酸,原因是过去盐巴不易得。
  
  广西桂林人家,户户有酸坛子,孩子们放学,放下书包,先揭开酸坛子,用竹扦挑插几块酸,如萝卜,一边咬着一边外出玩耍。所以,桂林菜中,酸也是很突出的。
  
  川菜以其辛香厚重而有名,反而使酸在川菜中似乎没有突出的名声。但是,四川阆中却是著名的保宁醋的产地。
  
  山西人喜食醋,可谓天下之冠,醋曰醯,故山西人的外号叫“老醯儿”。山西酒席上,每个人的餐具前面,像广东人通常放一小碟酱油一样,山西人放的是一小碟醋。从前山西人家嫁女儿前,考察男方家境,要数醋缸,醋缸多者,其家必殷实。
  
  陕西人也喜欢吃醋,陕西醋的消费之大,几乎不亚于山西。但是,口味的形成,与生俱来,陕西人吃醋,多不选隔壁山西所产的老陈醋,嫌其有一股浓重的怪味。也几乎不知道另一边隔壁四川的保宁醋。陕西人吃醋,一般用本地自酿的醋,略发黄,好的黄醋居然会泛几星淡淡的油花。关中人对凉菜的讲究,也几乎是登峰造极,而凉菜的关键,或者说灵魂,其实是醋。好好的一碗面或者一盘凉菜,醋用得不合口味,会很让陕西人扫兴,乃至生气的。陕西人到外地吃饭,点了面条,面条将上桌,见醋还没端到面前,会发急。醋一定要在面条上来之前先上来,陕西人吃面,尤其讲究夫子所谓“不得其酱不食”的精神。
  
  大荔县有家面馆,数十年来不增加品种,所卖只有四样:面之外,有凉拌油炸豆腐丝、卤猪肉、月牙锅盔。每天早上10点半开门迎客,至午饭时人挤人,人踩人,卖掉固定的400斤面、两头猪,到下午4点打烊,绝不再延时。关门后,合作者计算好明日买各种食材等的成本,单独存放,其余的钱当天分掉。从前不雇用服务员,现在增加了两个人手,当天发工资。我吃过这家的东西,味道的确如所传扬的那样好。这家的面,匀薄而光筋,其汤鲜醇,其中,最突出的,是这家的醋好。同去的人,吃饱了,一路回味这家的饭菜,个个都说出了关键词:嗯——醋好!
  
  醋又名苦酒。这个名字日本现在还用。明代瑞安人虞原璩,很有学问,却不愿做官。当地最高长官、郡守何文渊经常去拜访他,跟他谈文论艺,关系非常好。有一天,两个人谈话至深夜,突然想喝酒,荒村无处可买,何领导的车轿后备厢也没有预备酒。何领导说:没酒,家里有醋吗?虞原璩笑着端出一坛子醋,在后院剪了一把韭菜,两个人就着韭菜,将一坛子醋当酒喝了。当时,人们把虞原璩和何文渊的交情,称为“醋交”。似这种绝响式的交情,在现代是没有的。
  
  醋是酿酒发生错误,或者说储存粮食、水果发生错误而产生的。我家有一年做醋,将大麦蒸熟吊起,届时加水烧煮,装缸后,却不见产生应有的反应,本来要倒掉,本家六祖母来串门儿,见状,说,先别倒,放几天再看嘛。结果,一段时间后,奇异的效果出现了,醋缸里洋溢出浓郁的醋香!那一年的醋,是至今为止最好的醋。
  
  所以,世间万事,皆有难以把握时,常常是越小心越容易出错,原本用心酿酒而或因错成醋。与酒相比,醋是很神秘的,醋也有其自身的品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5:08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164次
  我喜欢出发喜欢离开
  
  喜欢一生中都能有新的梦想
  
  千山万水随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么方向
  
  我喜欢停留喜欢长久
  
  喜欢在园里种下千棵果树
  
  静待冬雷夏雨春华秋实
  
  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只有一种安定和缓慢的成长
  
  我喜欢岁月漂洗过后的颜色
  
  喜欢那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喜欢在夜里写一首长诗
  
  然后再来在这清凉的早上
  
  逐行逐段地检视
  
  慢慢删去
  
  每一个与你有着关联的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5:21

皇帝的宠物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人喜欢养只宠物寄托感情,皇帝是人自然也养宠物。而且,在养什么宠物、怎么对待宠物上,因为完全没有限制,帝王们尽可由着性子胡来。
  
  有给宠物起雅号的:唐武帝李炎还在做颖王时,王府中就养有许多动物。他将其中可人者列为十玩,分别有雅号:九皋处士(鹤)、长鸣都尉(鸡)、猩猩奴(猴)、长耳公(驴)、茸客(鹿)、玄素先生(白鸥)、灵寿子(龟)、守门使(犬)、鼠将(猫)、辩哥(鹦鹉)。
  
  唐代的帝王,似乎都爱纵马斗鸡打猎玩鸟,尤其对鸟类更为偏爱。“太宗怀鹞”的典故出自李世民,事情是这样的:李世民得了一只漂亮的鹞子,正架在臂上把玩,抬眼看到魏徵,赶紧把鹞子藏到怀里。魏徵明知有异,长篇大论地说了一通帝王应戒逸乐,以免玩物丧志的大道理,李世民只好捺着性子听着。等魏徵走后一看,鹞子已经闷死了。
  
  唐玄宗时,闲殿使管理下的后宫五坊中,鸟类就占有四坊:鹛坊、鹘坊、鹞坊、鹰坊(另一坊为狗坊)。玄宗李隆基把所养的黄莺称为“金衣公子”,岭南进贡的一只白鹦鹉,雅号“雪衣娘”。雪衣娘会背诵诗篇、念《多心经》,更厉害的是,它会帮李隆基赖棋。李隆基和杨贵妃、诸王博戏时,一旦皇帝势头不好要输,侍从赶紧召唤雪衣娘,雪衣娘就飞上棋盘乱扇乱踹,棋局也就不了了之。
  
  有就爱养大动物的: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妥欢贴睦尔养了一头大象,经过训练后可以在君臣宴乐时像模像样地跪拜起舞。据明人蒋一葵的《尧山堂外纪》,元亡后这头大象被朱元璋运至南京,“一日,上设宴使象舞,象伏不起,杀之”。
  
  有给自己的宠物封官的:北齐后主高纬,除了大肆给宫女、太监、俳优封官,他养的狗、马、鹰、鸡也被授以仪同、郡君、开府等官衔,还给它们特指官服、建造官邸,甚至可以上朝。
  
  唐昭宗李晔最喜欢的宠物是只猴子,跟它形影不离,并“赐以绯袍,号孙供奉”。在唐朝,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能服绯,也就是穿上大红色的官服,如此说来这位孙供奉的官阶至少也是从五品。
  
  有养宠物养到天怒人怨的:《促织》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了,起因就是明宣宗朱瞻基酷爱斗蟋蟀,每年都让各地采办上等蟋蟀来京。地方官员为了取悦皇帝,层层下达任务,甚至不产蟋蟀的地区也须进献,以至于民间发生了贴妇卖儿的事。其实朱瞻基总体上来说算个好皇帝,闲暇时斗斗蟋蟀也没什么,但弄到百姓家破人亡,就成了他的人生污点。
  
  有面冷心热其实是宠物控的:清朝的雍正皇帝有两只爱犬,一只叫“造化”,一只叫“百福”。从雍正元年到雍正十年,他十几次下旨,为的就是为爱犬缝制衣服、打造狗窝。
  
  雍正五年正月十二日,“给造化狗做纺丝软里虎套头一件。再给百福狗做纺丝软里麒麟套头一件”。仅一个月后的二月二十日,传旨:“原先做过的麒麟套头太大,亦甚硬,尔等再将棉花软衬套头做一份,要收小些。”到了雍正十年,也就是雍正在皇帝位子上的后期,再传旨:“貂皮狗衣一件、猪皮狗衣一件,因圆明园随侍年久,经夏虫蛀落毛,难以应用,欲另换做貂皮衣一件。再做一木匣盛装。”现在知道为什么雍正帝短寿了吧?就是因为操心太过啊,对宠物都这么无微不至。
  
  中国皇家身世最漂泊的宠物,恐怕要算圆明园的一条京巴,1860年火烧圆明园,英军上尉哈特·邓恩抱走了一只京巴,取名为“赢逖”,小狗远渡重洋,最后成为维多利亚女王的宠爱,它在白金汉宫的走廊里一直快乐地生活到1872年才死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5:34

一双拖鞋的认同感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你能想象,一个国家几乎所有人只穿一种式样的拖鞋吗?放眼全球,恐怕只有在韩国才能看到这种现象。
  
  如果你走在韩国的大街上,你肯定会看到,无论是大超市还是小商店,货架上永远有许多双黑底面、印有三条白线的所谓“三线拖鞋”待出售。而且,无论价格还是质量跟我们国内地摊上卖的拖鞋并无二样。
  
  为何举国皆穿一种拖鞋?为什么如此普通的拖鞋让韩国人皆大欢喜?说了你也许不信,这都源自“认同感”。
  
  有分析认为,“三线拖鞋”成为韩国的“国民拖鞋”,“同一化心理”起到了一定作用。换句话说,不特立独行、希望合群的心理体现在穿拖鞋上。韩国人普遍认为,穿上一模一样的拖鞋,就有种集体归属感,能产生安全感,觉得“我们都差不多”,因此很易被大家所接受。
  
  在韩国,认同感非常重要。与别人相同,你才能融入,才能得到别人认可。韩国人开口讲话喜欢说乌里(我们)如何如何,把相似的人归到一个群体中。就连韩国第二大银行——有利银行,如果直译过来就是“我们银行”,这种“我们”文化跟穿同样的拖鞋一样,都是寻求认同感的一种体现。
  
  认同感让韩国人穿衣戴帽从不怕“撞衫”。相反,流行的款式或颜色可以迅速席卷整个韩国,甚至人手一件,让你都不想多看一眼,就像“三线拖鞋”。
  
  前几年流行工装大衣,韩国人无论男女人手一件,几乎成了“国民大衣”。又如上市仅三年的泡菜冰箱销量竟然超过普通冰箱。
  
  不论是什么,只要一出现就会迅速蔓延。我到韩国学习日渐感觉,在这儿追赶潮流很容易,只要看看周围人穿什么,你买什么就行。所以,我们看到的韩国电影、电视剧里,会看到很多穿着这种“三线拖鞋”的细节,看多了,甚至让我们国内年轻人觉得这是韩流时尚。我觉得,这其实并不是一种时尚,只是保留着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一种习惯通过影视演化成为一种时尚。
  
  确实也是这样。在韩国社会里不能获得认同感的人往往很孤立。韩国有很多菲律宾和越南新娘,她们的混血孩子肤色与其他同学略有不同,在学校上学时就经常会遭到孤立和歧视,甚至校园暴力。在我们大学中文系有位学生是韩中混血(韩国籍),无论是肤色还是服饰,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举止,在我们眼里根本看不出与韩国同学有何两样,但韩国的同学们一直都不认为他是韩国人。
  
  韩国是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历史上一直遭受外族侵略。要想保住国家统一,首先就要确保血统纯正,天长日久,甚至已经演化具体到众人皆穿同样拖鞋这样的生活细节中,或许这就是韩国人如此执拗地寻求认同感的根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5:47

在美国,怎样才算是“富人”
时间:2015-03-21 作者:未详 点击:212次
  有一天,“斯莱特金融”的一位听众来信,提出了一个常问常新的、每个人都喜欢辩论但又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在美国,谁能算是“富人”?或者像华盛顿特区一位来电者马特在播客上所说的那样:“你认为什么样的收入水平能够让一个人成为美国的上层阶级?”
  
  大多数美国人被问及这个问题时,他们的答案通常可以归纳为“比我挣钱多的人”。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在美国成年人中,只有1%的人愿意称自己是“上层阶级”。然而,10人中几乎有9人自认为属于“中产阶级”。
  
  在华府开始考虑加税的时候,谁算是富人这个问题似乎成为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了。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富人”应该给美国国税局多付税——问题是该怎样定义“富人”。最基本的做法是:先看收入分配表,然后确定一个截止点。根据“世界最高收入数据表”来看,家庭收入为113,000美元的属于顶层的10%,而家庭收入为394,000美元的就是1%人群中的一员了。你有理由认为收入超过这些阈值的人,就是富人。至少可以说,他们挣钱的能力已经很“稀有”了。
  
  我们没理由将自己简单地限制在两个选择之中:富或不富。以蒂姆·诺亚的富裕分类法为例。他数年前曾提出,把顶层的10%看作“有点富”,把那1%看作真“富”,把那0。1%看作“臭富”,是很有益的。在我看来,这些才像是合理的差别。
  
  《追逐美国梦》一书使我从略微不同的角度考虑谁是富人这个问题。《追逐美国梦》是马克·兰克、托马斯·赫什尔和柯克·福斯特合著的,他们用一种深思熟虑的方法来构造阶级观念。他们不是仅仅观看收入分配表,而是跟踪美国人如何看待自己的收入在成年期的演变,计算出我们经历贫穷或富裕时刻的概率。
  
  富裕时刻比你想象的更常见。超过76%的美国人至少有一年能够体验到6位数家庭收入的乐趣,超过一半的美国人在某一时间点的收入达15万美元或更多,约20%的美国人的收入至少有一次达到25万美元大关,这种收入在当今已经将他们推入前2%的富裕人士中了。
  
  但收入是不稳定的。有一半的美国人6位数收入可达5年或以上,只有1/3的人能够维持这个收入达10年。然而,家庭收入在25万美元这个层面的,能够持续10年的不足2%,此后,只有1%能够再持续10年。
  
  为什么我们的收入起伏会如此之大呢?人会生病和请假,他们得到奖金,他们在一年内大量加班,做父母的要放弃职业去照顾孩子,或者只能做兼职。人生并不是平稳地向前,我们的收入也不是。我想,这就让我们的阶级观念复杂了。我们很多人都得到过自己的15分钟富裕,但要维持它就很难了。
  
  因此,最好是用累计财富而不是年收入来考虑谁是富人这个问题。你的财富净值会随着股票市场和房屋价值而上下波动,但与收入相比,它还是反映你的真实财政状况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标志。它还考虑到了那些不会纳入每个税季的报税表上的遗产等因素。根据拉萨尔圣贤基金会的资料,美国家庭收入最顶层10%的人的净值至少在76。3万美元,最顶层5%的人的净值在130万美元左右。完全可以这样说,财产超过75万美元的美国人,至少可以说是有点富。
  
  由此可见,财富作为衡量也有其本身的问题。一位拥有豪宅的寡妇在房子方面是富人,但在现金方面却是穷人。一对夫妇每年的收入都在25万美元,但他们把这些钱全都花掉,为的是能够像臭富的人那样过生活,而不是像有点富的人那样过日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掉入另外一个类别:不可靠的富人。当然,那可能不会是你。你是中产阶级。对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5:58

珍贵的对酌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445次
  有一个书生,穷得家徒四壁,却喜欢喝酒。每天晚上,如果不喝三大杯,一宿不得安寝。他的床头,酒樽里的酒总是满的。
  
  一天晚上,他醒来,觉得有些异样,一摸,身边竟然躺着一个毛茸茸的家伙。掌灯一看,是一只狐,正呼呼大睡。再看床头樽里的酒,已空空如也。哦,原来是只喜酒的狐。书生一笑,非但没撵它,还覆衣为被,与之共寝。此后,狐常来与书生共饮,遂成为酒友。
  
  狐感念不尽。一天,酒罢,它对书生说,此去东南七里,路边有遗金,你可去取。书生遵其所言,果在路旁拾得二金。狐说,后院的窖里也有。书生去挖,再得钱。有了钱,书生豪买酒肉,与狐痛饮。
  
  另一天,狐对书生说,你赶紧到集市上去买荞麦。书生买回来40多担,人们都笑话他,说他疯了。然而,没过多长时间,天大旱,禾豆尽枯,唯有荞麦可种。荞麦价格飙升,书生售种,得钱无数。后再买良田200亩,遂为当地巨富。
  
  我一直不忘《聊斋志异》中的这个小故事。在我看来,嗜酒的人,大抵要为酒而变得偏私促狭的。然而,对于书生来说,酒喂养出来的,却是他的一颗宽厚而温暖的心。他并不吝酒,尽管与狐素昧平生,却毫无芥蒂地接纳了它,与它把酒言欢。然后,就是二者不怀任何功利动机的结合。一书生,一狐,喝酒只是纯粹的喝酒,不像这个世界上其他的酒肉朋友,以酒为媒,不过是想要去钻营功名,去骗取利益,去促成勾当,去暗结阴谋。
  
  也就是说,书生与狐喝的酒是干净的。酒筵散后,酒,以香醇的本质,流转在身体的每一个位置上,与阴谋,与勾当,与一切欲望没有关联。当世,已难见如此珍贵的对酌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6:10

借千斤顶的人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363次
  阿慧约我喝下午茶。
  
  只见她耷拉脸,眉宇间压着一朵乌云,即便是笑,也含着三分苦涩。从她嘴里流出来的声音,像是一群等待检阅的士兵,硬邦邦的。
  
  她的独子阿滨,未婚,任职于银行投资部门,收入丰厚。然而,最近,不顾她的反对,我行我素地辞职了,原因是他想趁年轻时外出旅游,利用长达一年的时间,好好地逛逛地球村。
  
  阿慧蹙眉说道:“近来,飞机频频出事,不是失踪,便是坠落,你说,我怎么放心得下呀?再说,一个人一整年在外面浪浪荡荡,没个温饱,叫我如何放心呢?还有,一份如此理想的工作,说辞就辞,一年后回来,还能找到同样条件的工作吗?三十几岁的人,原该收心养性,娶妻生子,安定下来,可他却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漫无目的地东奔西跑,我这个当母亲的,真是一百个不放心啊!”
  
  不放心、不放心、不放心。
  
  看着脸如苦瓜声若黄连、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她,我忍不住笑道:“阿慧呀阿慧,你真是一个借千斤顶的人啊!”
  
  “千斤顶?”她宛若碰上外星人一般,瞪着我,“你这话,什么意思?”
  
  “千斤顶”是由作家J。P。McEvoy撰写于50年代的故事。大意是说,有个人,驾车奔驰于乡间道路时,“砰”的一声,爆胎了。当他想换轮胎时,却发现车上没有千斤顶。举目四望,看到附近有灯光,他自言自语:“我运气不错哦,农舍主人还没有睡,我这就去敲门,向他借千斤顶,他应该会说:没问题,拿去用吧,记得要归还呀!”可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之后,灯光突然熄灭了,这时,他又忖度:“农舍主人上床就寝了,如果我吵醒他,他一定会大为光火,说不定还要向我索取费用。我就对他说:好吧,我愿意给你美元二角五分以表达我的谢意与歉意。他或许会说:什么?你以为半夜把我从床上拉起来,却只用一枚铜板就能打发我?给我一块钱,不然就找别人借!”这时,他越想越激动,快到农舍了,嘴里还喋喋不休:“罢了,一块钱就一块钱!但你休想我会再多掏一个子儿!我这个倒霉鬼深夜在此爆胎,只不过是要借个千斤顶而已,你却百般为难我。不管我给你多少钱,很可能你都不肯借。对,你就是这种人!”怀着这样的心情,他终于走到了农舍前,又急又猛地擂门,屋主从窗户探出头来,喊道:“谁呀?什么事?”他没好气地吼道:“你跟你的千斤顶去死吧!”
  
  “心有千千结”的阿慧,听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发现,在日常的生活里,“借千斤顶的人”比比皆是。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大事也好,小事也罢,他们总会在自己的脑子里衍生出许多无谓的臆测,形成了许多“无中生有”的烦恼,苦苦地自我折磨。最可怕的是,这些臆测与烦恼,像胡生乱长的蔓藤,杂乱无章地攀爬在脑子里,把事实的真相全都遮蔽了,也把可能发生的事情全都错误地“负面化”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对阿慧说道:“阿滨已过而立之年,行事一向负责稳重,你的不放心,是对他的不信任,让他在跨出人生新的步伐前便已有了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何苦呢?再说,他如今辞职看世界,肯定能帮助内在的自我更好地茁壮成长。旅行回来后,饱经磨炼而心智倍加成熟的他,在寻找新的工作上当易如反掌。你即将有个面貌崭新而更为完美的儿子,还愁个啥呢?”
  
  阿慧不语,隐隐然若有所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7:09

缅因州的落叶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255次
  “活组织检查,二号房。”手术室护士喊道。
  
  我是病理学家,负责分析人体活组织检查的结果。病人开刀之后,我的责任是把癌分类,评判严重程度,确定扩散范围。
  
  我戴上手套,取出从汉娜乳房肿瘤上切下的组织。她35岁,得了乳癌,医生把她左乳房长癌的部分切除,同时切下腋下的淋巴结,以判定肿瘤有没有扩散到乳房以外。
  
  那是圆圆的一团脂肪状物质,样子像个熟油桃,摸起来也像。我用手术刀把它切开,看见中间有团桃核大小的东西,好像是白色的砂岩,显然是癌。接着,淋巴结送来了,一共22个。其中两个是白色的,很硬,切开后呈沙状。癌已经扩散。在我看求,汉娜很快就要成为只存在于记忆中的人物。
  
  要看切片的病人
  
  “纳德勒医生,”一个少妇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对不起,打扰你了,我可以看看我乳房肿瘤的活组织玻片吗?”
  
  现在6点钟了,我已忙了一整天。
  
  “你记不起我了,是吗?”她说,“我是汉娜,43天前你诊断我长了癌。”
  
  她的头发又短又疏,显然是接受过化疗。她容颜憔悴苍白,但似乎毫无惧色。
  
  “很晚了。”我对她说。
  
  “不错,”她说,“也许已经扩散到骨头了。”
  
  我可不是那个意思。“你当然可以看。”
  
  也许是疼痛所致,她有点吃力地在我的办公桌旁弯下腰,从显微镜里观察玻片上那些染了色的死细胞。
  
  “这一丛丛的是乳腺小叶,”我告诉她,“乳汁就是这里制造的。”
  
  “看起来像是粉红色的绣球花开遍整个花园。”她兴奋地说。
  
  她不用别人教,她正在自己寻找真相。
  
  我等了几分钟,让她欣赏自己的细胞之美。然后我把载着正常组织的玻片拿走,换上另一块有癌细胞的。
  
  “哇,”她被恶性肿瘤混乱的内部形状吓得一时呆住了,“像是一个个东倒西歪地转动的变形呼啦圈。都损坏了吧,是吗?就像我真正的世界那样。”
  
  “你真正的世界就是这样。”我说。
  
  多年来我处理过几千宗这类病例,但从来没对谁的病关心过,也从来没感觉到细胞和人之间的关系。我很难过,因为我只能谈她的癌细胞。
  
  “上星期有天晚上,我丈夫出门去了,孩子都睡了,”她说,“我独自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害怕得要命,浑身战栗。突然从窗口射进一道温暖的白光,照在我胸口上,真神奇,我立即心情放松,悠然入睡。我醒来后,知道是上天在照顾我。”
  
  她积极乐观的态度,使我感动。
  
  再来看看癌细胞
  
  六年后,汉娜又在我面前出现。
  
  她更虚弱了,脸色苍白,显得两眼又黑又大。她说一年前她癌症复发,肋骨上有三个阴影,肺部有一个。她接受了剂量更重的化学疗法,然后又接受了一次骨髓移植。
  
  “我骨头上的癌像个小老太太,到处游荡,来来去去,但是我应付得了。我来这里是想再看看我的癌细胞,”她说,“我想在银幕上看,像你的讲座中那样,我想要逐一细看。”
  
  我在医院讲堂把一块她的活组织玻片放映在银幕上,癌细胞放大到高尔夫球那么大。
  
  她沿着通道慢慢走上前去触摸银幕,用手指轻扫她的癌细胞,仿佛想把它们从紊乱状态理顺。“真像一个个月亮,”她说,“每一个的样子都不同。我想在这里待一会儿,好好认识它们。”
  
  “不忙。”我站在放映机旁边的黑暗中。
  
  我感觉到她的信心和恐惧心理在激烈斗争。在这方面,我能做的只是倾听。
  
  忘掉怎样死亡了
  
  又是四年过去了,汉娜再来找我。
  
  “我真是很没用,”她说,“癌又复发了,扩散到肝,但我就是不相信我会死。”
  
  我注意到她下眼睑的颜色加深了,脸色则更苍白。她全身疼痛,走动的时候面容扭曲,慢慢来到房角一张皮椅旁,小心翼翼地坐下。她腰上绑着个呼吸器大小的化学疗法泵机。“我想多了解一下我身体里面的这些小捣蛋鬼。”她说。癌细胞内部的细胞器太微小了,用我的显微镜无法看到,于是我给她看放大十万倍的黑白电子显微图。
  
  她看着显微图,看得很入迷,但没有做声。我等着听她这次用什么比喻来形容她的癌。
  
  “癌细胞既然对身体有那么大的破坏力,为什么还要不断繁殖?”她终于说,“为什么它们不死掉?”她不再去想美丽的图像、比喻,她要正面对付她的癌。
  
  我告诉她,机能障碍和多余的细胞通常会自行毁灭。
  
  “癌细胞会不会自行毁灭?”
  
  “显然不会。癌细胞忘掉怎样死亡了。”
  
  “我也是。”她说,脸上浮起一丝笑容。接着,她突然哭了起来,浑身颤抖,似乎所有藏在体内的苦痛都跑出来了。“我有三个乖儿子,又有爱我的丈夫,”她说,“我要是死了,他们会很凄惨,因此我一定要撑下去。”
  
  我紧紧抱着她,好久才放开。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做。我敬爱汉娜,欣赏她应付癌症的态度,她的坚强,她的斗志,她维护家人的决心。我再也不能只把她当作玻片上染了色的死细胞看待。由于汉娜,我渐渐认识到,诊断和治疗策略对治病没有什么大作用,了解病人的需要然后给予帮助,才是治病良方。
  
  火红的落叶
  
  几个月后,汉娜带着她的小儿子来了。男孩好奇地盯着我,他已经决定长大了要做医生。
  
  “纳德勒医生让我看看自己的活组织,”汉娜对儿子说,“他让我看我的病,让我知道我要对付的是什么。”她得意到几乎忘形。
  
  我一一回答了男孩提出的问题,我相信,他知道母亲曾经为了他而勇敢地与病魔搏斗。
  
  “我感觉到我的病又要复发了,”汉娜说,“我常无端疲倦,又这里那里不舒服。因此我决定到缅因州去。”
  
  “为什么?”我问。
  
  “那里有秋叶,”她说,“我要去看秋天的景色。”
  
  我仿佛见到癌细胞正在转移,挤进她的肺部、肝脏和骨头。她的免疫系统还行吗?药物对她还有帮助吗?还会有另一次开始吗?
  
  汉娜和儿子手挽手离开我的办公室。她表现得充满自信,好像知道就算她跌倒了,还是能再站起来;如果倒地不起,还是会在另一时空再站起来。
  
  我回去看我的显微镜。我努力在一堆癌细胞中搜索,寻找缅因州的落叶。那些叶子刚落下的时候火红艳丽,然后慢慢腐烂,成为肥料,滋养埋在下面的种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21 15:17:34

永远饥饿的波伏娃
时间:2015-03-19 作者:未详 点击:91次
  波伏娃,看她的传记,看她的书,看她与让·保罗·萨特之间的爱情故事,然后深深被这个活在上个世纪的女人吸引。
  
  “我绝不让我的生命屈从于他人的意志”,当我们的十九岁,还在想着今天去哪儿吃饭,明天去哪儿买衣服,哪个明星比较帅的时候,她已经发表了这样的一项个人“独立宣言”。
  
  她出生在巴黎的一个比较守旧的家庭,父母都是天主教徒。她的叛逆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显现,家庭的保守似乎并没有阻碍她甚至反倒刺激了她对这世上一切对自由的禁锢的反叛。
  
  14岁那年,她突然对神没了兴趣,对家庭传统的宗教信仰表示怀疑,自行宣布不再信仰任何神也不再推崇任何权威。她强调自己从懂事的时候开始,就意识到,必须要靠自己的决定,来做一个真正的自我。
  
  15岁,她以优异成绩获得高中毕业文凭,并获文学、哲学、数学等学科文凭。
  
  17岁,她同时考取巴黎大学哲学系和天主教圣玛丽学院文学系。
  
  19岁,她已撰写多部小说,并与梅洛庞蒂等才子结为挚友。
  
  21岁,她完成硕士论文《论莱布尼茨的概念》,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令人望而生畏的哲学教师资格证,而获得第一名的,正是她的终身伴侣,保罗·萨特。
  
  年轻的她,像一头饥饿的母狮,不断向外界寻求自由、知识、思考的能力,相伴的爱人,正如她自己所说“我想要的就是生活的一切”。
  
  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有着十分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十七岁那年,她已经决定终身奉献于哲学研究,事实也正是如此;21岁那年与萨特相遇之后,她便知道“他从此将永远不会从我的生命中走脱出去”,自此也开始了她和萨特相伴一生的爱情,尽管其中也有被不同的异性吸引,但是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违背他们的爱情誓言,尽管终身未履行结婚手续,保持着法律上的自由之身,但是在他们共度的五十一个春秋里,他们成为彼此生活中和灵魂上的伴侣,亦是彼此生活激情和创作激情的源头。
  
  他们两人的结合,并没有消磨掉波伏娃思考和创作的信念,她向往生活,渴望拥有生活的一切,却并不屈从于生活,拒绝在生活里变得懒惰,不愿放弃思考,不愿失去自由,她像以前一样,像个无所不能的战士,仿佛一张口,便能吞下整个宇宙。
  
  她致力于女权主义的研究,1949年,被誉为“女性主义的圣经”的《第二性》出版,波伏娃在书中提出疑问“这个世界怎么会总是属于男性呢”并力图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历史唯物主义多个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
  
  她认为,一切人,女人当然也不例外,都是由其自身的选择勇气和创造能力造成的。这本书被人称为“有史以来讨论妇女的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满智慧的一本书”,而这句话恐怕也同样适用于这本书的作者。
  
  她是理性的,同时也是感性的,她是健全的,同时也是残缺的,因为残缺,所以她一生都在追求,一生都没有满足于自己已有的成绩,已有的生活。她一生都在攫取营养,掠夺能量,永远保持饥饿的状态,她不愿吃饱喝足趴在岩石上晒太阳,她永远瞄准下一个猎物,永远都在反复叨念着“我想要的是生活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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