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2:21
夜晚,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在院子里散步。儿子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好不容易回一趟家。
父子俩坐在一棵大树下,父亲指着树枝上一只鸟问:“儿子,那是什么?"
“一只乌鸦。”
“是什么?”父亲的耳朵近来有点背了。
“一只乌鸦。”儿子回答的声音比第一次大,他以为父亲刚才没听清楚。
“你说什么?”父亲又问道。
“是只乌鸦!”
“儿子,那是什么?"
“爸爸,那是只乌鸦,听到没有,是只乌———鸦!”儿子已经变得不耐烦了。
父亲听到儿子的回答后,没有说一句话。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站起身,慢吞吞地走进屋里。几分钟后,父亲坐回到儿子身边,手里多了一个发黄的笔记本。
儿子好奇地看着父亲翻动着本子,他不知道那是他父亲的日记本,上面记载着父亲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父亲翻到25年前的一页,然后开始读出声来:
“今天,我带着乖儿子到院子里走了走。我俩坐下后,儿子看见树枝上停着一只鸟,问我:‘爸爸,那是什么呀?’我告诉他,那是只乌鸦。过了一会儿,儿子又问我那只鸟,我说那是只乌鸦……
“儿子反复地问那只鸟的名字,一共问了25次,每次我都耐心地重复一遍。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我知道儿子很好奇,希望他能记住那只鸟的名字。”
当父亲读完这页日记后,儿子已经泪流满面了。“爸爸,你让我一下子懂得了许多,原谅我吧!”
父亲伸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儿子,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了一丝笑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2:39
笨重的大提琴盒子,看起来像个棺材,我提着琴向洛杉矶中央少年感化院礼堂走去时,真是万众瞩目。
珍妮·哈里斯修女负责安排义工活动,把我抓来为少年犯表演。那些少年犯是一群所谓的“高危犯”,即非常危险的囚犯,不是被控谋杀就是持械行凶,正等候审讯。哈里斯修女不知怎的知道我闲时喜欢奏大提琴,于是邀我表演。
我请她收回成命,告诉她我上一次为一伙小孩子演奏大提琴的经验。那是一个生日派对,寿星小子踢了我的大提琴一脚,还当众说大提琴无聊。我说:“修女,你参加过有古典音乐演奏的学生集会吗?场面往往令人难堪。”哈里斯修女却微笑着回答说:“这里的孩子从来不会那样没规矩。”
我越过迷宫似的铁丝网围墙,来到一座屋顶有个十字架的房子前,大声向一个拿着写字夹板和对讲机的人说明来意,他翻了翻秩序表,找到我的名字:“下一位到你出场。”
他领我进了神父办公室。我从盒子里取出大提琴,先试奏一次。他说:“听到我们叫你,从那扇门走出去,就是台上了。”
他走后,我决定开一丝门缝,瞧瞧里面的情景: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我之前的演出者表演些什么。那是街舞音乐,台下的少年犯观众随着节奏一面摇摆一面拍掌。表演者是个迷人的年轻女子,穿着紧身牛仔裤和露出肚脐的衬衣。她没有唱歌,但从她摇铃鼓的样子,可知她受的训练有限,但台下的男性观众如痴如醉,眼中只有这位佳人。
我关上门,颓然地坐在椅子上。背后有人问:“打扰你吗?”原来是哈里斯修女。我对她说:“我不觉得我出去表演是个好主意。他们兴奋得手舞足蹈,不过是因为那个穿比基尼的女孩,才不管你什么音乐!看到我出场,他们会多沮丧,你可以想像吗?"
修女问:“有穿比基尼的女孩吗?"
“也差不多了。他们不会喜欢我的。”
她鼓励我说:“来点信心吧。”
2时整,扩音器突然关掉,乐队离场。大多数音乐会表演结束,观众都会欢呼,要求再来一曲。这里很不同,观众安静地坐着,好像完全没有开心的样子。
一个戴假发的男人懒洋洋地走上台,看着手上的写字夹板大声读出:“现在请索兹门先生演奏大提琴。”
礼堂一片静寂,我心慌意乱,看不到门口的台阶,绊了一下,差点跌个滚地葫芦。幸好我眼疾手快,把大提琴当作滑雪竿,琴脚在台上一顿,打个旋转,面朝观众。我可没有存心像小丑般出场,但台下的少年犯哈哈大笑,纷纷鼓掌。
为了拖延时间,我向观众介绍我的大提琴,差不多把每个部分都讲解了。我告诉他们,除了金属的琴弦和琴脚,其他各部分都曾经是有生命的东西:琴面是杉木,虎斑纹的琴背是枫木,指板是乌木,弓是蛇纹木,弓弦是马尾毛,那一片片象牙,则是冰封苔原里几十万年的毛象牙齿。我说,我们奏这件乐器的时候,能叫这些东西都复活过来。
说到这里,我再没有什么大提琴的话题好讲下去了,于是对那些男孩说,我奏的第一首乐曲是圣桑的《天鹅》,还说这首乐曲常常使我想起母亲。
我开始演奏。礼堂天花板很高,四壁冷清,地板又硬,回音效果就和一个巨大淋浴间相似。琴声在礼堂内荡漾,有如天籁,我奏得沉醉,但台下却传来声音,我一下子返回现实。一如我所料,这些孩子在发闷。
声音越来越大,那可不像坐立不安或者交头接耳的声音。我向台下瞄了一眼,发现礼堂里的男孩都泪流满脸!我听到的是抽噎声和揩鼻子声,在任何一个音乐家听来,这都是悦耳的声音。
余下的乐章我奏得更加起劲,是我一生中奏得最好的一次。乐曲奏完,全场掌声雷动。对一个平庸的大提琴手来说,真是梦想成真!
接着我奏了巴哈组曲的一首西班牙萨拉班德舞曲,那些男孩再次向我鼓掌,有人喊道:“再奏一次那首母亲的曲子吧。”大家都轰动欢呼。于是,我再奏了一次《天鹅》,又奏了一些巴哈乐曲,接着第三次奏《天鹅》。
那个戴假发的男人向我示意演奏完毕时,满堂囚犯报以欢呼声和再一次的热烈鼓掌。我体会到,使他们深受感动的,不只是音乐,还有对亲人的惦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2:57
这是今年冬天发生在我们小县城的一件真实的事情。
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房子建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砖木结构,木楼梯、木门窗、木地板,一烧就着。顷刻间三家连四户,整幢楼都葬身火海。
居民们纷纷往外逃命,才逃出一半人时,木质楼梯就“轰”地一声被烧塌了。楼上还有九个居民没来得及逃出来。下楼的通道没有了,在烈火和浓烟的淫威下,这些人只有跑向这幢楼的最顶层四楼。这也是目前惟一没被大火烧着的地方。
九个人挤在四楼的护栏边向下呼救。消防队赶来了。但让消防队员束手无策的是,这片老住宅区巷子太窄小,消防车和云梯车都开不进来。灭火工作一时受阻。
眼看大火一点一点地向四楼蔓延,消防队长当机立断:先救出被困的居民!没有云梯车,他只有命令消防队员带着绳子攀壁上楼,打算让他们用绳子将被困的人一个一个地吊下来。
两个消防队员遵命向楼上攀爬,但才爬到二楼,他俩藉以攀抓的木椽烧断了,两个人双双掉了下来。没有了木椽,就没有了附着点,徒手是很难爬上去的。而就在这时,底层用以支撑整幢楼的粗木柱被烧得“咯吱咯吱”响,只要木柱一断,整幢楼就有倾塌的危险。
什么样的救援都来不及了,现在被困的人,惟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救自己了。
没有时间去准备,消防队长只有随手抓过逃出来的一个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然后大声地冲楼上喊:“跳!一个一个地往下跳,往毛毯上跳!背部着地!”为了安全起见,他亲自示范,做着类似于背跃式跳高的动作。只有背部着地,才是最安全的,而且毛毯太旧,背部着地受力面大些,毛毯才不容易被撞破。
站在四楼护栏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大衣的妇女。无论队长怎么喊叫,她就是不敢跳,一直犹豫着。她不跳,就挡住了后面的人没法跳,而每耽搁一秒,危险就增大一分,楼下的人急得直跺脚,只得冲楼上喊:“你不敢跳就先让别人跳,看看别人是怎么跳的。”
那妇女让开了。一个男人来到了护栏边,在众人的鼓励下,他跳了下来,动作没有队长示范的那么规范,但总算是屁股着地,落在毛毯上,毫发无伤。队长再次示范,提醒大家跳的方式。接着,第二个人跳下来了,动作规范了许多,安全!第三个,第四个……第八个,都跳下来了,动作一个比一个到位,都是背部着地,落在毛毯上,什么事也没有。
楼上只剩下一个人了,就是那个穿大衣的女人,可她仍在犹豫。楼下的人快急疯了,拼命地催促她。终于,她下定了决心,跨过护栏,弯下腰来,头朝下,摆了个跳水运动员跳水的姿势。
队长吓了一跳,这样跳下来还有命在?他吼了起来:“背朝下!”但那女人毫不理会,头朝下,笔直地坠了下来。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只见她像一发炮弹笔直地撞向毯子,由于受力面太小的缘故,毯子不堪撞击,“嗤”地一声破了,她的头穿过毯子,撞到了地面上。
“怎么这么笨啊?前面有那么多人跳了,你学也应该学会了嘛!”队长慌忙奔了过去,他看到,那女人头上鲜血淋漓,已是气息奄奄。女人的脸上却露出了苍白的一点笑意,她抚了抚自己的肚子,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有这样跳,才不会……伤到我的……孩子。”
队长这才看到,这女人,是个孕妇。
女人断断续续地说:“如果我不行了,让医生取出我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九个月了……我没……伤着他,能活……”所有的人顿时肃然动容,人们这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犹豫,为什么选择这么笨的跳下方式。她犹豫,是因为,她不知道怎样跳,才不会伤到孩子。选择头朝下的方式跳下来,对她来说,最危险,而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来说,最安全!
把最危险的留给自己,把最安全的交给孩子,这就是天底下的母亲时刻在做或者准备做的选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3:10
21岁那年,自纽约州立大学毕业已近两年。也许是看多了西部片的缘故,一时间狂热地爱上那漫漫黄沙红色土地,还有印第安人。我充满了好奇,于是放弃了工作。家中经济情况尚好,父亲多年已习惯独自一人,自有他生命的乐趣。自十四岁跟随父亲移民到美国,我一直是个听话的乖孩子,认真念书到毕业,我想,终于到了自由的时候了。
于是我开始了一边打工一边旅行的生活。
像我这样身体健康的年轻人,总是很容易找到事情的。因为怀着探寻西部的美丽梦想,无论做什么我都会快乐。从纽约开始,我一路走过了蒙大拿、犹他、俄亥俄和圣地亚哥,每到一地,我都会记得给父亲邮一张明信片。
“父亲,黄石公园的岩石是红色的,很美。”———4月23日,蒙大拿州。
“父亲,纳瓦赫的风很大,让我想起六岁那年你带我去天山的情形。”———5月12日,犹他州。
“父亲,收音机说纽约今夜降温,雨季自明日开始,你的腿又开始疼了吧?请珍重,有急事请找汉克,他会安排好一切。”———5月18日,圣地亚哥。
直到离开墨西哥的那日,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6月4日到达离墨西哥边境不远的地方,离提瓦那还有一段路程。我站在路口招手。已经很晚了,我想,如果再搭不到车,我可能要露宿了———不过没关系,我有睡袋,应该找得到能够避雨的地方。 可是好运来了,一辆半新的吉普摇摇晃晃地停下了。我兴奋地奔过去,拉开车门,跟着他的车,往墨西哥边境驶去。
这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和这个地方大部分男人一样,他们有着大片的农场,但是他们都不怎么爱说话,除了问我往哪里去。很庆幸他的农场就在边境不远处,于是我们沉默地往前。风愈来愈大,天愈来愈黑,开车要更加小心,我也不敢跟他多讲话。到他住处的时候,我试探着问他,我是否每个晚上回来的时候都可以搭他的车,因为那边的治安……他答应了,我们约好了时间。他便回家,我向墨西哥边境走去。
“年轻人,你等一下!”
我已经掉头,却听见他的叫声。难道他反悔了?
我转过头,他急匆匆地向我这边跑来。“你是说你要去墨西哥是吗?"
“哦,是的,先生。”
“那么,你可以给我带四根玉米回来吗?现在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
我微笑着点点头。举手之劳而已。
可是第一天我就忘记了。我记得那天的黄昏,我说我忘了的时候,他脸上的光辉忽然暗淡了下去,就像太阳落山了一样。我连忙说,对不起,我明天一定给你带来。可是第二天我在提瓦那逗留一天,嘴里嚼着味道奇异的玉米饼的时候,我发现我又忘记了。我把我买的那些蜥蜴、蝎子、毒蛇形状的工艺品送给他的时候,我发现他其实是多么失望。我发誓我第三天一定要记得他的玉米。
第三天回来的时候,在我们约好的8点之前的7点56分我就到达了。到8点40分,那辆车一直没来,我在想他是不是不打算来接我了,我会不会遇到……正在我恐惧的时候,那辆车终于蹒跚着开过来了。他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嗨!小伙子,我真的很抱歉。临来的时候我母亲突然很想喝罗宋汤,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实在对不起。”我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刚刚是亲自给你母亲煮了一锅罗宋汤吗?"
“对,就是这样。”
我忽然想到了玉米,拿出来,递给他,“这个,也是你母亲要的?"
这个50岁的中年男人笑了起来:“对呀,我妈妈最喜欢吃这种玉米了,好早就跟我说想吃了。年轻人,你妈妈身体怎么样?"
“哦!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生活。他一个人很快乐呢!”
“对不起……可是孩子,我想你父亲一定很孤独,你应该多陪陪他的。”他的语气里有一丝责备。
“不会的,我爸爸有许多爱好,还有一些年龄相仿的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我会常常邮明信片给他,他会很开心我这么年轻就有如此丰富的体验。”
“可是,当你父亲需要一根玉米或者一碗汤的时候呢?”那个男人说得不疾不徐,却如当头一棒———父亲从来不要求,也许不是他不需要,而是他根本没机会。我毕业即离家,父亲没有阻挡,但我亦从未问过他是否希望我留下。
我愣了一下,窗外是车站,不是我们上回遇见的地方。
“年轻人,我想,你该回家了。”
我看着这个和父亲一样年纪的男人温和的笑容,和他手里的四根玉米,突然有种想拥抱的冲动。爸爸,我想我是该回家看你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3:23
接到父亲说继母病危的电话,他正和单位的同事一起在海口度五一长假,订的是第二天上午的回程机票。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马上赶回家。等他回到家的时候,还没进门,就已经听到家里哭声一片。
见到他,眼眶红红的父亲边拉着他到继母遗体前跪下边难过地说:“你婶婶(他只肯称呼继母为‘婶婶’)一直想等你见最后一面,可她终归抗不过阎罗王,两个钟头前还是走了。”说着,父亲不住地擦拭着溢湿的眼角。而他只是机械地跪下,叩了几个头。然后,所有的事便与他无关似的,全丢给父亲和继母亲生的妹妹处理。
其实,自从生母病逝,父亲再娶,这十五年来,他已经习惯认定这个家里的任何事都是与自己无关的了。人们都说,后母不恶就已经算是好的了,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有谁会真心疼?父亲的洞房花烛夜,是他的翻肠倒肚时。在泪眼朦胧中,十一岁的他告诉自己,从此,你就是没人疼的人了,你已经失去了母爱。
他对继母淡淡地,继母便也不怎么接近他。有一回,他无意中听到继母和父亲私语,他只听得一句“小亮长得也太矮小了,他是不是随你啊?”心中便暗自愤怒,讥笑我矮便罢了,连父亲她也一并蔑视了。又有一回,他看到桌上有一盒“增高药”,刚打开看,跟他同岁的妹妹过来抢,两个人打了起来。继母见状,嘴里连连呵斥妹妹,说这是给哥哥吃的。可是,他却马上被父亲打了一顿。他想,这个人的“门面花”做得真好,可话说得再好听,心里偏袒的难道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连带着父亲的心都长偏了。
疏离的荒草在心中蔓延,他少年的时光已不剩春光灿烂的空间。什么是家,什么是亲情,他不去想,更不看继母脸上是阴过还是晴过,他只管读自己的书,上自己的学,然后离开这个自己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的家。
丧事办完了,亲友散尽,他也快要回公司了。父亲叫他帮忙收拾房间,以前都是继母一个人做这些事。看着忙碌的他们,父亲拿出一个东西来说:“小亮,这是婶婶留给你的。”他一看,是个款式土里土气又粗又大的金戒指,无所谓地说:“嗯,妹妹也有吧?”“是的,你俩一人一个。”说着,父亲掏出另一个,更细小得多了。他不为所动,把自己的那个推回给父亲说:“给妹妹吧。”父亲犹豫了一下,把东西放回口袋里,说先替他收着。
他继续收拾房间,忽然看到自己睡了十几年的床板边沿有许多乱七八糟的铅笔涂写的痕迹。他奇怪地问,是什么小孩这么淘气在这里乱画?
“是你婶婶在你小时候画的。她知道你不喜欢靠近她,就经常等你熟睡以后,拉平你的身子,用铅笔在床上做好记号,然后再用尺子仔细量,看你长高没有。有时候还不到一个月,她就去量,看你没长高就急。你最讨厌吃的那个田七,就是她为了让你长高而买的。她眉头上那道疤,就是为了挣工钱给你买增高药,天天去采茶,有一次不小心跌倒在石头上磕破的。她老担心你长大后像我一样矮,说男孩子个头矮不好讨老婆……”
父亲的话声轻轻地,却似晴天霹雳,把他冰封的心炸出了春天,一直以为不会拥有的风景,不会拥有的爱,其实早就像床板上那些淡淡的铅笔记号,默默地陪他度过了日日夜夜。母爱,不止是生长在血缘里。
他流着泪,跑到继母的遗像前,叫了十五声“妈”,每一声代表一年。以后,他还将继续叫下去,因为母爱没有离开,当他懂得,就不再失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3:36
男孩自小便是问题少年,在家父亲打,在校老师罚。
父亲时常用“肉蒲扇”扇他嘴巴,左右开弓,直打得他鼻血飞溅,脸肿得像馒头,才罢手。母亲也不管,只是悄悄流泪。但第二天,他照样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有一次,父亲盛怒之下将他抡起来,扔了出去,他闪避不及,头撞在了天花板上,也是从那次起,他落下了流鼻血的毛病。他由此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只要轻轻一敲打鼻梁,鼻血就像得到指令似的,狂奔而出。从此,每当老师罚他,他就会趁老师不注意,轻叩鼻梁,老师一看他流鼻血,就慌了神,马上不罚了。
每当父亲打他的时候,他也如法炮制,体罚每次都是见血即止,他屡试不爽,从此学会了欺骗。
当体罚成为家常便饭,体罚便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他变本加厉,常常极为熟练地掏父母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口袋里的钱,几十块到几百块,他连眼都不眨。他学会了偷。
直到有一天,他因父亲的一句话而改变。那天,父亲出远门,下了车站到家还得坐一趟公车。为了省两元钱,父亲步行几十里走了回来。
父亲一进门,累垮一般,一边躺下,一边对母亲说:“为了心疼两块钱,我步行回来的。”他已成惯偷,又忍不住把手伸进爸爸挂在墙上的外套口袋。但翻来翻去,只翻出两张一元的纸币。那纸币已揉得快烂了,黑黑的,很脏。
平时,他偷了钱喜欢去玩网络游戏,或买爆米花什么的。但那天,他在街上逛了好几圈,始终不忍心将那两元钱花出去。
“为了心疼两块钱,我步行回来的。”父亲的话不断在他脑际回响,触动了他心中最柔软的一处,父亲的不易,自己的可耻。他第一次为自己的行为产生了不安、内疚和痛苦。最后他像逃跑一样地跑回家,将手心中碳块般的两元钱重新放进父亲的衣袋里。
后来,他一次又一次地将偷来的钱重新放回到父母的口袋中。反复几次后,他终于找回了内心善良的自己,再也没有将手伸到任何不该到达的地方。
男孩后来虽然没能飞黄腾达,但一直做着中规中矩的一介良民,而他的改变,不是源自什么拳棒的领教,而仅仅是源自两元钱的教育!
教育的最高境界本应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因为,柔软胜于坚硬,和风细雨的言传身教往往比暴风骤雨的拳头棍棒更加奏效:拯救高于惩罚,拯救一个人的灵魂永远比制裁一个人的肉体要高明得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3:46
作个宇航员的儿子真难。每个人都期望你与众不同,完美无缺。可我只是个普通的11岁少年,一个普通的学生,说到打篮球、玩橄榄球、踢足球、打棒球等我也很一般。
我经常想,爸爸怎么会有我这样一个儿子?他是那样出众,做一切事情都十分内行。在高中,他是橄榄球队的队长,班长,还是学报编辑。
说实话,我确实也有一点儿无人知道的才能———我写诗,写短篇小说。我把它们写在红色笔记本上,放在书桌下层的抽屉中。
我一直梦想做点儿惊人的事,诸如从起火的房子里救出一个小孩,或者把抢老太太钱的强盗赶走,给爸爸留下印象,让他为我感到骄傲。而现在,我又梦想成为一个著名作家。
一天上午,我又在上课时白日做梦(我经常如此)。我正梦想成为某种英雄,比如找到速效治癌药,或者治疗精神病的药。这时,听到英语老师宣布,学校将开展父亲节作文比赛。
“我希望在我的英语班里有一个优胜者,”她说,“家长与教师协会捐款设了三种现金奖,一等奖100美元,二等奖50美元,三等奖25美元。”
放学后,我想着要写的作文往家走。“我父亲是个宇航员”,我将这样起头,不,我决定不写这个。全国甚至可能全世界都把我父亲看作一个宇航员,但我看到的他不是那样。
到家后,我很快吻了妈妈,然后上楼到我的房间,拿着一支笔和一叠纸坐下,开始考虑我将写什么。
我看见的父亲是怎样的呢?
我看见他在黑暗中坐在我身旁———当我是个小孩而且做了噩梦时;
我看见他教我怎样使用橄榄球棒和怎样扔球;
我记得,当我的狗被汽车撞死时,他怎样抱着我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在我8岁生日晚会上,他怎样用另一条小狗使我大吃一惊;我哭的时候,他告诉所有孩子,我有很厉害的过敏症。“每年这个时候,戴维的过敏症把他折磨得很难受。”父亲说。
我还记得,祖父鲍勃死时,他怎样坐着,试图对我解释“死”是怎么回事。
关于父亲,我要写的是这些事情。对我来说,他不只是个世界闻名的宇航员,他是我的父亲。
我将所有这些记忆写入作文,第二天交了上去。得知星期四晚上将在礼堂里宣读获奖作文,所有家长和学生都被邀请,我很惊讶。
星期四晚上,我和父母亲去学校。我们的一个邻居说:“我敢说,你将获胜,戴维。我相信你写的像一个宇航员的儿子,你是城里惟一能写这个的人。”
我父亲看看我。我耸耸肩,我未曾给他看过这篇作文,而且现在我几乎希望自己不会获胜。我不愿意只是由于父亲是个宇航员而获胜。
宣布了三等奖,不是我。我既松了口气,又感到失望。埃伦·戈顿获得三等奖,朗读了她的作文,埃伦·戈顿是个养女,她写的是“比生父还好的”爸爸。她读完时,我听到听众发出吸气和擤鼻涕的声音。我母亲吸着气,我父亲清清喉咙。
接着宣布二等奖,是我。
我走上台,腿在发抖,读着作文,不知是否自己的声音也在颤抖。站在所有那些人前面使我害怕。我给自己的作文起的题目是《我父亲的儿子》。我边读边看父母亲。读完后,听众们鼓起掌来。我看见父亲正擤着鼻涕,妈妈的脸上满是泪水。
我走回自己的座位。
“我看见你也得了过敏症,爸爸。”我试图开玩笑。
父亲点点头,清清喉咙,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儿子,这是我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时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3:57
一次路过一个岗亭,一位骑车闯红灯的女人被交警抓了个正着。交警公事公办,扣车、教育、给她小旗让她抓住一个像她一样的违章行人为止。女人开始求情。“我正急着回家呢,”交警不说话。“我晚上还要上晚班呢,”交警还是不说话。“我的孩子还在幼儿园呢,”交警开始看着她。“如果我去晚了,他肯定会哭的。”交警说:“既然你有这样重要的事,那么你去吧,下次可要注意了。”交警认为最重要的事是一个孩子看不到母亲的哭声。
一位当老师的朋友告诉我这样一件事。去年夏天,突然下起了小冰雹,他正在给孩子们讲授课文。孩子们看到地上的小冰雹在欢快地滚动,全都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一会儿,冰雹雨停了。他说:“孩子们,既然你们那么喜欢冰雹,那课就讲到这里,去捡冰雹吧。”孩子们蜂拥而出。校长为这件事责怪他,他说:“我觉得孩子们喜欢冰雹比上课更重要。”我们每天都在选择重要,排斥次要。可是,如果我们认为死守惩处方式比孩子的欢笑重要,硬遵课堂教条比赏玩难见的冰雹更重要。那么,我们的爱心就不会重要,老师对学生的理解也不重要。我们将会错过多少本该很重要的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4:08
有一个女孩,没考上大学,被安排在本村的小学教书。由于讲不清数学题,不到一周就被学生轰下了台。母亲为她擦了擦眼泪,安慰说,满肚子的东西,有人倒得出来,有人倒不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也许有更适合你的事情等着你去做。
后来,她又随本村的伙伴一起外出打工。不幸的是,她又被老板轰了回来,原因是剪裁衣服的时候,手脚太慢了,品质也过不了关。母亲对女儿说,手脚总是有快有慢,别人已经干很多年了,而你一直在念书,怎么快得了?
女儿先后当过纺织工,干过市场管理员,做过会计,但无一例外,都半途而废。然而,每次女儿沮丧地回来时,母亲总安慰她,从没有抱怨。
三十岁时,女儿凭着一点语言天赋,做了聋哑学校的辅导员。后来,她又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再后来,她在许多城市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她已经是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的老板了。
有一天,功成名就的女儿凑到已经年迈的母亲面前,她想得到一个一直以来想知道的答案。那就是前些年她连连失败,自己都觉得前途渺茫的时候,是什么原因让母亲对她那么 有信心呢?
母亲的回答朴素而简单。她说,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长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如果瓜果也不济的话,撒上一些荞麦种子一定能够开花。因为一块地,总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终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
听完母亲的话,女儿落泪了。她明白了,实际上,母亲恒久而不绝的信念和爱,就是一粒坚韧的种子;她的奇迹,就是这粒种子执著而生长出的奇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8:44:20
他是一个劫匪,坐过牢,之后又杀了人,穷途末路之际他又去抢银行。
是一个很小的储蓄所。抢劫遇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不顺利,两个女子拼命反抗,他把其中一个杀了,另一个被劫持上了车。因为有人报了警,警车越来越近了,他劫持着这个女子狂逃,把车都开飞了,撞了很多人,轧了很多小摊。
这个刚刚21岁的女孩子才参加工作,为了这份工作,她拼命读书,毕业后又托了很多人,没钱送礼,是她哥卖了血供她上学为她送礼,她父母双亡,只有这一个哥哥。
她想她真是命苦,刚上班没几天就遇到了这样恐怖的事情,怕是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终于他被警察包围了,所有的警察让他放下枪,不要伤害人质,他疯狂地喊着:“我身上好几条人命了,怎么着也是个死,无所谓了。”说着,他用刀子在她颈上划了一刀。
她的颈上渗出血滴。她流了眼泪,她知道自己碰上了亡命徒,知道自己生还的可能性不大了。
“害怕了?”劫匪问她。
她摇头:“我只是觉得对不起我哥。”
“你哥?”“是的,”她说,“我父母双亡,是我哥把我养大,他为我卖过血,供我上学,为了我的工作送礼,他都二十八了,可还没结婚呢,我看你和我哥年龄差不多呢。”
劫匪的刀子在她脖子上落了下来,他狠着心说:“那你可真是够不幸的。”
围着他的警察继续喊话,他无动于衷,接着和她说着她哥。他身上不仅有枪,还有雷管,可以把这辆车引爆,但他忽然想和人聊聊天,因为他的身世也同样不幸,他的父母早离了婚,他也有个妹妹,他妹妹也是他供着上了大学,但他却不想让他妹妹知道他是杀人犯!
她和他讲着小时候的事,说她哥居然会织手套,在她13岁来例假之后曾经去找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帮她,她一边说一边流眼泪。他看着前方,看着那些喊话的警察,再看着身边讲述的女孩,他忽然感觉尘世是那么美好,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他拿出手机,递给她:“来,给你哥打个电话吧。”
她平静地接过来,知道这是和哥哥最后一次通话了,所以,她几乎是笑着说:“哥,在家呢?你先吃吧,我在单位加班,不回去了……”
这样的生离死别竟然被她说得如此家常,他的妹妹也和他说过这样的话,看着这个自己劫持的人,听着她和自己哥哥的对话,他伏在方向盘上哭了。
“你走吧。”他说。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快走,不要让我后悔,也许我一分钟之后就后悔了!”
她下了车,走了几步,居然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她永远不知道,是她那个家常电话救了她,那个电话,唤醒了劫匪心中最后仅存的善良,那仅有的一点善良,救了她的命!
她刚走到安全地带,便听到一声枪响,回过头去,她看到他倒在方向盘上。
劫匪饮弹自尽。
很多人问过她到底说了什么让劫匪居然放了她,然后放弃了惟一生存的机会。她平静地说,我只说了几句话,我对我哥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哥,天凉了,你多穿衣。”
她没有和别人说起劫匪的眼泪,说出来别人也不相信,但她知道那几滴眼泪,是人性的眼泪,是善良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