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9:57:57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惟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着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钢。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就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
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报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游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旖旎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色,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
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
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
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9:58:34
整整十五天了,那个女人每天都来到江边,看着那被洪水冲刷过的土地默默地流泪。
洪水已经过去了二十天了,抗洪抢险的官兵们都已经离开了半个月,他们来时说是齐刷刷的800人,但离开的时候却成了797人。他们是带着人们的感恩和眼泪离去的,若不是他们,这个长江边上的古老村庄将被洪水毁于一旦。但是他们来过,保住了这个村庄,却送走了三个年轻的战友。此外,除了没法保住庄稼,他们根本没有让一个村民被洪水带走。他们离开的时候,人们拥在泥泞的马路上,热泪盈眶地为他们送别。这个场面像极了旧年红军来过的日子,士兵依然像从前一样威武,只是彼时的乡亲们还有水果、糕点塞到士兵的怀里,而今日此时,他们除了救济粮,什么都没有。
那个女人已经哭了十五天了,没有人去问过她为什么如此伤心,因为人们都知道这样的伤心是不需要相问的,问她就不如问自己。一场特大洪水走过之后,他们除了生命什么都没有了,谁人不识愁滋味呢?
况且,人们都知道,即使问了,也得不到回答,洪水到来的那天晚上,这个女人第一个发现了洪水,她四处奔走呼号,嗓子都喊哑了。
而村里最凄惨的大概也是这个女人了,这个女人失去丈夫和儿子已经多年了,当年也是一次大水,把丈夫和儿子一起卷走了。而去年,她那好不容易被扶贫办扶持起来的江边那片大棚,是第一个被洪水冲刷过的地方。
政府的救济粮早已下来了,分到了每一户灾民的手中,包括女人的手中,据说女人接过救济粮的时候,什么话都没说,她很冷静,和别人的激动一点都不一样。
人们都知道,这个可怜的女人的心碎了。粮食是可以救济而来,但流失的心血是补不回来的。
整整半个月啊,她一直在江边流泪,流得所有看到她的人的心都淌满了心酸。她,一个寡妇,多不容易啊!人们开始把自己分的救济粮一小袋一小袋地送到她的家里,因为这样或许能抚慰一下她。用她失去的东西弥补她,或许是最好的安慰了。
但是,女人依然每天都在江边流泪。
第十八天,她依然去了江边,村长终于看不下去了,他觉得不能这么下去的。村长上去说:“刘子她妈,庄稼没了,就算了,我们来年再多种点,不就回来了吗?"
这个女人猛然转眼看村长,一时间泪水涌了出来,女人终于说话了,她用颤抖的声音:“庄稼能种回来,但是在我那大棚边被冲走的三个兵呢?他们冲走了就冲不回来了啊……他们,都是一群孩子啊!”
村长惊愕无语,身体战栗起来,泪珠从眼角滚了下来,而那个女人的哭声大了起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9:58:50
学医的时候,老师问过一道题目:人和动物,在解剖上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学生争先恐后地发言,都想由自己说出那个正确的答案。这看起来并不是个很难的问题。
有人说,是站立行走。先生说,不对,大猩猩也是可以站立的。
有人说,是懂得用火。先生不悦道,我问的是生理上的区别,并不是进化上的异同。
更有同学答,是劳动创造了人。先生说,你在社会学上也许可以得满分,但请听清我的问题。
满室寂然。
先生见我们混沌不悟,自答道,记住,是表情啊。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有人类这样丰富的表情肌。比如笑吧,一只再聪明的狗,也是不会笑的。人类的近亲猴子,勉强算作会笑,但只能作出龇牙咧嘴一种状态。只有人类,才可以调动面部的所有肌群,调整出不同规格的笑容,比如微笑,比如嘲笑,比如冷笑,比如狂笑,以表达自身复杂的情感。
我在惊讶中记住了先生的话,以为是至理名言。
近些年来,我开始怀疑先生教了我一条谬误。
乘坐飞机,起飞之前,每次都有航空小姐为我们演示一遍空中遭遇紧急情形时,如何打开氧气面罩的操作。我乘坐飞机数十次,每一次都凝神细察,但从未看清过具体步骤。小姐满面笑容地屹立前舱,脸上很真诚,手上却很敷衍,好像在做一种太极功夫,点到为止,全然顾及不到这种急救措施对乘客是怎样的性命攸关。我分明看到了她们脸上悬挂的笑容和冷淡的心的分离,升起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我有一位相识许久的女友,原是个敢怒敢恨敢涕泪滂沱敢笑逐颜开的性情中人。几年不见,不知在哪里读了专为淑女规范言行的著作,同我谈话的时候,身子仄仄地欠着,双膝款款地屈着,嘴角勾勒成一个精致的角度。粗一看,你以为她时时在微笑,细一看,你就捉摸不透她的真表情,心里不禁有些毛起来。你若在背后叫她,她是不会立刻回了脸来看你,而是端端地将身体转了过来,从容地瞄着你。说是骤然地回头,会使脖子上的肌肤提前老起来。
她是那样吝啬地使用她的表情,虽然她给你一个温馨的外壳,却没有丝毫的热度溢出来。我看着她,不由得想起儿时戴的大头娃娃面具。
这样的事,见得太多之后,竟对微笑的本质怀疑起来。
亿万年的进化,我们的身体本身就成了一本书。
因为快乐和友情,从猿到人,演变出了美妙动人的微笑,这是人类无与伦比的财富。笑容像一只模型,把我们脸上的肌肉像羊群一般驯化了,让它们按照微笑的规则排列着,随时以备我们心情的调遣。
记得小时候读过大文豪雨果的《笑面人》。一个苦孩子被施了刑法,脸被固定成狂笑的模样。他痛苦不堪,因为他的任何表情,都只能使脸上狂笑的表情更为惨烈。
无时无刻不在笑———这是一种刑法。它使“笑”———这种人类最美丽最优秀的表情,蜕化为一种酷刑。
现代自然是没有这种刑法了。但如果不表达自己的心愿,只是一味地微笑着,微笑像画皮一样黏附在我们的脸庞上,像破旧的门帘沉重地垂挂着,那岂不是人类进化的大退步!
有一句话叫做“笑比哭好”,我常常怀疑它的确切。笑和哭都是人类的正常情绪反应,谁能说黛玉临终时的笑比哭好呢?
痛则大悲,喜则大笑,只要是从心底流出的对世界的真情感,都是生命之壁的摩崖石刻,经得起岁月风雨的推敲,值得我们久久珍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09:59:05
我住在新泽西的伯顿城,镇上的人口不足4000。小镇的生活似乎总是一成不变。一个春天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喝一杯咖啡,做早餐,和上班的丈夫托尼吻别,清理桌子……我的生活已经由于机械而变得麻木。
接下来我要去镇上跑腿儿。我来到干洗店取衣服,柜台后面的男人接过小票时几乎没有看我一眼。然后我来到面包店,柜台里摆的还是那几种面包和蛋糕,我闭着眼睛都能把需要的东西选好。但这时我被队伍前面的一个女人吸引住了。
“它从水中跃起!你能相信吗?就在附近的德拉瓦尔河!”这个女人神情激动,手舞足蹈。她和那个上午我见到的所有人都不同。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单调的黑白影片中,她却是一个明亮生动的形象。伯顿城有什么事能让她如此激动呢?
我不禁问道:“河里有什么东西?"
她转过头咧着嘴对我说:“一条白鲸!”
“什么?”我盯着面包师,想从他脸上得到确认的回答。他摇着头笑了。“她说德拉瓦尔河里有一条大白鲸!太疯狂了。”说完他冲我挤了挤眼睛。
“不信就走着瞧吧,所有人都会谈论它的!”女人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
回家后我就忘了这段插曲。晚饭后我收拾盘子,丈夫在看电视。“玛丽莲,快来!”他突然喊道,“你绝对不会相信的!”我跑进屋,看到电视上一位记者正站在河边报道:“当地居民今天在德拉瓦尔河里看到一条白鲸,他们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这不是玩笑。这条白鲸从北极游过来拜访我们。”这时我才知道面包店里的女人所言不虚。记者还说它的名字叫“海利斯”。
第二天我来到河边,看到许多人围在那里兴奋地议论着。一位男子说:“我听说它来自格陵兰岛!”旁边的一位女士说:“没准是俄罗斯呢!我母亲看到它浮出水面,还喷出一道水柱!”“我想看白鲸!我想看白鲸!”她的孩子吵着说。“宝贝儿,谁不想亲眼见见呢?”是啊,不是每天都有白鲸游到这个小镇的。
第二天是星期六,通常托尼和我会一整天都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早饭后我提议道:“下午开车出去兜一圈儿怎么样?譬如去河边?”托尼脸上现出微笑:“你是想去看白鲸吧?"
我们到那儿时岸边已挤满了人。一个摄制组正在调适灯光,许多人拿着照相机,还有人举着望远镜。河面上吹来了清新的风,它拂过我的发梢,似乎拨动了我心底的某根神经。我深吸了口气。我们真应该常来河边走走。
那一天虽然我们没有见到海利斯,但仍感觉像过节一样开心。几周后春暖花开,我吃惊地发现春天的伯顿城是如此美丽。我已经在此生活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我开始重新打量周围的小镇生活。我呼吸清新的空气,闭着眼睛享受阳光照在脸上的温暖感觉。发生变化的不只我一个人。小店的老板们开始抽空到户外伸展一下身体,面包师推出了白鲸饼干。镇上的棒球队在海利斯出现时甚至中止比赛跑去观看,他们的对手也紧随其后。虽然教练气得七窍生烟,观众们却很开心。
晚春的一天我又来到河边,边走边感慨白鲸来到后小镇发生的巨大改变。我盯着河水,看着它在落日的余晖中变幻着金色和橙色的光影。突然什么东西从水面冲起,我看到海利斯巨大的头在阳光下发光,接着它又从呼吸孔里喷出一道巨大的水柱。我屏住呼吸,看着它潜入水中。它的鳍是如此优雅,简直就像天使的翅膀!
我知道自己的脸也肯定焕发出光彩,就像面包店里的那个女人一样。因为我见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在这个小镇上,现在每一天都是与众不同的。不管有没有白鲸,我们的内心都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0:25
几年前,我在电视上认识了那个从亚美尼亚跟着邓忠刚来到中国的金发碧眼女子,她叫努内,她跟着邓忠刚去的地方是山东省荣成市崖西镇的詹家庄村。
她不知道那被丈夫苦苦思念的故乡竟是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她第一次认识了土炕,第一次认识了长长垂挂着的灯绳。清早起来,她在屋子里打转转,却怎么也找不到洗衣机。她来到厨房,发现一个很大的容器,想,这可能就是洗衣服的东西吧,于是,她把待洗的衣服投了进去。这时候,她婆婆进来了,说,哎呀,你怎么把衣服扔进锅里去了?
就是这样一个惹得她不断垂泪的地方,却成了她的家园。
努内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了许多花。有了花,有了爱,就有了扎根的理由。
贾平凹先生在他的《通渭人家》里面说,越是缺水,通渭人就越是喜欢花草树木。栽几朵花,天天省着水去浇,一枝一叶精心得像照看自己的儿女。当他看到山沟里一堵土院墙内高高地长着一株牡丹,枝叶隆起如一个笸篮那么大时,给惊得大呼小叫,断言道:这家肯定生养了漂亮女人!
“花开富贵”,这是个多么逗人开怀的词!在我的理解中,这个词不单单是用来描摹牡丹的,所有被爱注册过的花,一朝开放,那方黯淡的天地,顿然变得富丽起来、金贵起来。
我爱离不开花的努内,我爱种出了好花的通渭人家。是他们,让我读出了花的好,人的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0:56
几年前,我到老挝去。那时候,它还是一个不对外开放的国度。由于地处内陆,交通不便,农作物虽然丰盛,但现代民生物资仍然非常缺乏。穷人家能有一件衣服蔽体已经不错了。
车行荒野,几无人烟,经过一座开满莲花的小湖旁,我看到了一幅令我难忘的景象。
六个五六岁的孩子,光着身子,嗨哟嗨哟,很有节拍地在小湖中划船。所谓的船,只是简陋的竹筏子。
被阳光均匀洗礼过的身体,泛发着黑金光泽。他们笑得非常非常开心,划得非常非常用力,一起往前划,划到小湖中心,又划回湖边。
我举起相机,他们也举起手,完全没有芥蒂地欢迎罕见的不速之客。哗啦,其中一个孩子跳进水里,像鱼一样地泅泳。一会儿,又跳上筏上来。然后,他们又心满意足,嗨哟嗨哟,一心一意地在开满艳红色莲花的池上行舟。
我发了很久很久的呆。我知道,他们绝对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没有玩具熊,也没有任天堂,他们甚至没有一件好衣服。可是,没有人有权利觉得他们“好可怜”。
我觉得我“好可怜”。我们都一样可怜。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灿烂,那么自然,那么纯净,那么百分之百的笑容。我的因忙碌才能充实、表面上看来蛮有意义的人生,好像从来没能使我笑得如此喜气。那么美丽的笑容使我的心如莲花,在温暖的阳光下,和千百朵莲花一起嫣然盛开。
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希望他们永远不必为这个问题浪费时间。
心里从没浮现这个疑问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1:12
我第一次坐火车穿过隧道时,已是一名大学生了。知识和经验都告诉我,这不过是在穿越一个山洞;黑暗和气闷,都是短暂的,前边就是光明。果然,火车大吼一声便又风驰电掣般重新奔驰在阳光下;风景依旧紧张地从前面向我们涌来,又排山倒海似的向后面退去。
比较起来,我的孩子就很幸运了。第一次坐上明亮干净的火车时,差不多刚学会说话,走起路来也踉踉跄跄的。坐火车的新鲜感,使他无法安静地坐在位子上,总在过道上来来往往,去看那些陌生的面孔。
突然车进隧道,阳光、风景顿时从车窗消失,而列车员又未及时地打开车灯。顿时,一片黑暗!
孩子吓坏了,哭叫着:“灯!灯!”我想,那时他一定是处在一片恐怖之中,大约他以为一种可怕的、无法抗拒的灾难已经降临到头上。他大声呼叫:“灯!灯!”完全是一种本能的求生愿望。在他短短的生活经验里,也许他知道灯可以给他光明,使他找到摆脱灾难的方法。
当然,这一切对于一个无知的孩子来说,完全是一种幼稚的想法。只一瞬间,火车就以它强大的力量穿越了隧道,光明于是重归于眼前,几分钟前的风景、人物依旧。
我望着孩子眼中的惊恐,给他讲:这叫隧道!接下来,我讲有关隧道的知识以及隧道是安全的,不必害怕。
接着,又是几个隧道。这回,孩子不哭了,自言自语地念叨着:隧道!隧道!
他的穿越短暂黑暗的第一次经验,是在这恐慌中获得的。
这已是许多年以前的故事了,可是它给我的启示,却总难忘记。
儿子慢慢长大了,上学、入伍、工作。不久之前,又开始交女朋友了。可是,常常在一段时间里会看到他皱着眉头,一个人发呆,过一段时间,便又见他笑逐颜开,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我不会去问他那些具体的事情,猜想着大概是与同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或者恋爱进展得不顺利。不过,从他情绪变化中,我可以十分有把握地判断他一定是行进在“隧道”里,或者已经穿越了“隧道”。我在心里默默为他鼓劲,相信他正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我想,把过隧道的故事用来比喻人生,比喻人生所经受和遭遇到的困难、不幸或挫折。没有谁的一生可以一帆风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是,人又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战胜不了的挫折。既没有一路阳光,又没有永远黑暗,一段又一段的阴影,曲曲折折,起起伏伏,“雨后复斜阳,关山阵阵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把这一段可以穿越的阴影,称作“人生隧道”,我看是恰当的。
开凿与穿越这些隧道,固然会有痛苦、劳累,甚至伤残,但那每一次都丰富着你的人生!那是你生命中最深刻、最有价值的记忆,也是你人生中最值得自豪和骄傲的壮举!
人生的道路上,你得忍耐人生隧道中短暂的黑暗,如果你有足够的智慧和信心,那就意味着隧道里灯火通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1:28
约翰是名狱警,警校毕业后一直待在监狱上班。说实在的,他很不喜欢这份工作。每天除了在狱房单调的巡视检查外,就没有其他可以活动的空间了。
不久后的一天,监狱转来了一个新犯人,准确地说:是名曾经因为冲动而一次错杀两人的犯人,叫克里·博尔。逃亡的4年,他一直都隐藏在乡村教堂里充当村民们的临时牧师,最终,他还是选择了自首。
博尔的身体很不好,全身都有毛病,而且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同狱的犯人没事的时候喜欢拿他寻开心,在他们看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居然在犯事后逃亡,然后又自首,简直是头蠢驴。
博尔最引起约翰注意的,是他每晚睡觉前的半小时,都会在床上诵读《圣经》,声音恰到好处,不大不小,既不影响想睡觉的人去睡觉,又使那些不想睡觉的人可以听见。单凭这一点,约翰就足够地注意起了博尔。
那天趁着博尔领药,约翰在百般无聊中和他攀谈起来。博尔不像别的犯人那样,对狱警,尤其是狱警的谈话有着恐惧感,相反,他的脸色很和蔼可亲,并且十分的自然,完全与连杀两人时的凶猛扯不上关系。约翰很想知道博尔的故事,所以很小心地问着有关类似的问题。在约翰看来,比起犯人,他更愿意把博尔当老人看。
博尔一直都是微笑着看着约翰,告诉他:不要问我发案时的情况,如果愿意,我倒可以把我逃亡后的故事讲给你听。于是约翰不再发言了,而是安静地坐了下来,听博尔讲故事。
博尔说:杀人后,他很后悔,也很害怕。甚至连血衣都没有换就跑了出来。那是深夜的时候,他在逃往乡村路上的时候拦下了一辆小汽车。车上坐的是一名牧师,他看见博尔后并没有吃惊,而是安静地让博尔上车。那一刻,博尔很是惊讶。车上的牧师告诉博尔,他刚才去给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做临终祈祷了,所以回来的如此晚。之后,那牧师边开车边告诉博尔,那名老人和你一样,也是犯过事的,他临死的时候一直在忏悔,一直都不能原谅自己,因为他的心灵没有真正地进过“监狱”。
接下来,牧师把博尔带进了自己的教堂,那教堂在一个偏僻乡村的小角落。他没有报告警察,也没有让博尔去警察局自首,他所做的,是带着博尔每天祈祷诵读,每周弥撒可怜人,救助穷苦人。就这样,博尔度过了四年,可他的心灵一直是在平静中尴尬着,痛苦着。
四年后,老牧师病终了。临终前,全村人全都过来看老牧师了。老牧师在临终前的那一刻,问了约翰一句:你的心灵进“监狱”了吗?如果进了,就到该去的地方,去做个真正的牧师,救助那些可怜人吧。
说到这儿,约翰怔住了。不觉间,攥紧了拳头,心跳也随之加紧起来。那一刻,他觉得博尔可爱起来,并且让他在心灵深处小心地感动着。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监狱里逐渐地安静起来。某次统计犯人姓名的时候,约翰不经意间地发现———进监狱的人似乎都是提前释放了。再一次,约翰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小老头博尔。忽然间,约翰有了看望他的冲动。
牢房里灯火明亮,尽管是深夜,约翰仍看见一大群新犯人围在一起,中间是那个可爱的小老头博尔,他正津津有味地给这些新犯人说着呢。
那一刻,约翰忽然间爱上了他的这份工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1:45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很小,在波士顿,居然遇到了好几个中学同学,而且还是中学毕业之后,大家就失去了联系的那种。
二十年后面对面,幸运的是,如果从外表来看,大家都没有太大的改变,最多就是高一些了,胖一些了。改变得最多的,倒是各自的生活轨迹,从上海到美国,从上海到香港,从上海到日本再到美国,从上海到美国然后又回到中国。如果是在二十年前,当我们还在上海的那所中学,谁也没有办法准确地预测自己二十年后到底会在哪里。
事实上,谁也没有想到过,再次相见,会是在大洋彼岸,一起回忆中学的住宿时光。如何在食堂排队抢饭,如何趁老师不注意,在校园播放当时还是相当敏感的西方音乐,我们终于可以尽情地讲着很久没有机会讲的上海话。二十年前,当我们坐在上海苏州河边,吃着雪糕,设想着自己的未来时,二十年对我们来说,这是多么遥远的事情,遥远得超乎了我们的想像。而现在,二十年后,在美国东岸的这个古老城市,一起回看我们走过来的这段时光,忽然发现原来几句话就可以讲完了,很快就看到了那几个向往着将来的年轻的我们。中间所经历的一切,回过头来看的话,原来是可以一笑而过的。
前两天一个在纽约的年轻人写信给我,他说,决定要离开学习生活了六年的地方,到北京去了。不过刚刚获得了博士学位的他不是去从事和自己的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准备和朋友一起,在北京自己创业,且最重要的是,他爱的人,在北京。
尽管下了决心,但还是有点不知道如何取舍的犹豫,他说,他很着急,因为他觉得自己才是刚刚开始。我不能够替他做决定,只能够告诉他,因为年轻,因为没有负担,才可以跟着自己的心走。而这些不同的经历,就会积累起一个丰厚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5 10:02:02
有一次,雨中走过荷池,一塘的绿云绵延,独有一朵半开的红莲挺然其间。
我一时为之惊愕驻足,那样似开不开、欲语不语、将红不红、待香未香的一株红莲。
漫天的雨纷然而又漠然,广不可及的灰色中竟有这样一株红莲!像一堆即将燃起的火,像一罐立刻要倾泼的颜色!我立池畔,虽不欲捞月,也几成失足。
生命不也如一场雨吗?你曾无知地在其间雀跃,你曾痴迷地在其间沉吟———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寥,并且以晴日的幻想度日。
可是,看那株莲花,在雨中怎样地唯我又忘我!当没有阳光的时候,它自己便是阳光;当没有欢乐的时候,它自己便是快乐!一株莲花里有这么完美自足的世界!
倘有荷在池,倘有荷在心,则长长雨季何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