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3:11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一辆行驶的长途汽车上,几个流氓肆无忌惮地调戏一位少女,但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加以制止,尽管车上坐着20几个人,他们当中有穿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有穿一身运动服的青年人,甚至还有几个穿制服的人。少女像一个无助的羔羊,任凭几个歹徒在众目睽睽下对她动手动脚。突然,乘客中有一个人拨通了手机:“喂,是110吗?有几个流氓正在长途汽车上调戏妇女,你们赶紧过来吧……”
歹徒立即放开了那个少女,转身寻找打电话的人,他们很快发现,打手机的人是一位衣服上还沾着白灰和泥浆的民工。歹徒们一拥而上把那个民工摁倒在座位上,民工挣扎着、反抗着,穷凶极恶的歹徒用刀子在民工身上一阵乱捅。终于,歹徒的行径激怒了其他乘客,全都站起来和歹徒展开了搏斗,最终把歹徒全部制服,扭送到了公安局,那位民工却因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了和民工的家属取得联系,公安民警试着从那部沾满血迹的手机里调取号码,才发现他的“手机”只不过是一个儿童玩具。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位民工是一位进城打工的建筑工人,根本没有手机,不过他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非常喜欢手机,那个“手机”就是他给儿子买的礼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3:19
詹姆斯·纳斯美瑟少校梦想着在高尔夫球技上突飞猛进——他也发明了一种独特的方式以达到目标。在此之前,他打得和一般在周末才练的人差不多,水准在中下游之间,90杆左右。而他也有7年时间几乎没碰球杆,没踏上果岭。
无疑的, 这7年间纳斯美瑟少校一定用了令人惊叹的先进技术来增进他的球技——这个技术人人都可以效法。事实上,在他复出后第一次踏上高尔夫球场,他就打出了叫人惊讶的74杆!他比自己以前打的平均杆数还低20杆,而他已7年未上场!真是难以置信。不只如此,他的身体状况也比7年前好。
纳斯美瑟少校的秘密何在?就在于“心像”。
你可知道, 少校这7年是在越南的战俘营度过的。7年间,他被关在一个只有4尺半高、5尺长的笼子里。
绝大部分的时间他都被囚禁着,看不到任何人,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体能活动。前几个月他什么也没做,只祈求着赶快脱身。后来他了解他必须发现某种方式,使之占据心灵,不然他会发疯或死掉,于是他学习建立“心像”。
在他的心中,他选择了他最喜欢的高尔夫球,并开始打起高尔夫球。每天,他在梦想中的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打18洞。他体验了一切,包括细节。他看见自己穿了高尔夫球装,闻到绿树的芬芳和草的香气。他体验了不同的天气状况——有风的春天、昏暗的冬天和阳光普照的夏日早晨。在他的想象中,球台、草、树、啼叫的鸟、跳来跳去的松鼠、球场的地形都历历在目了。
他感觉自己的手握着球杆,练习各种推杆与挥杆的技巧。他看到球落在修整过的草坪上,跳了几下,滚到他所选择的特定点上,一切都在他心中发生。
在真正的世界中,他无处可去。所以在他心中他步步向着小白球走,好像他的身体真地在打高尔夫球一样。在他心中打完18洞的时间和现实中一样。一个细节也不能省略。他一次也没有错过挥杆左曲球、右曲球和推杆的机会。
一周7天。一天4个小时。18个洞。7年。少了20杆。他打出74杆的成绩。
全是节奏奔忙、无目的地追求!但可怕的,却是放弃追求的时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3:51
小时候听过一个笑话,一直记着,但是一直也没弄明白那其中的玄妙。说是有一个傻子,低着头在雨中走,慢腾腾地,就那么在雨中走。路人头上顶着各式各样的雨具或者权充雨具的东西急急忙忙地从他身边跑过,一边跑一边还喊:嗨,傻子,快点往前跑啊,下雨呢!傻子不紧不慢地回答说:前面不是也在下雨吗?因为天性愚钝,我一直不明白故事里的傻子到底是不是个傻子。
有一次,我和三个成功人士偶然流落到了同一个荒岛上,就拿这个笑话请教他们:你们认为这个傻子究竟是不是很傻呢?这三个人刚刚烤干了他们的衣服,心情舒畅了一点,再加上我刚刚给他们每人送上了一块烤得喷香的山羊肉,承蒙他们的耐心,就给了我一点意见——如果不是在荒岛上,这样的意见拿一块山羊肉恐怕是买不来的。
第一个人是某大型企业的董事长。他表情庄严地说:据我所见,这个傻子并不是个傻子。傻子为什么不快点跑呢?因为他是个懒人,懒人总是以愚蠢为借口的。
第二个人是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他代表这个社会知识与财富二元的完美结合,他稍微思考了一下,用推究的口吻说:我想,傻子大概是没有学过二元方程式吧,像这样简单的时间和雨量的二元算式只有文盲才不懂,我看他不是傻子,是文盲。
第三个人我倒是没有弄清楚他的身份,看那两个人对他毕恭毕敬的样子,当非凡类。他听了前两人的回答后,轻轻摇了摇头,面色凝重地说:傻子提出了我们共同的心声啊,前面也在下雨,我们无处可逃。傻子不傻,他是先知啊。
这三个人的回答当然令我受益匪浅,但是因为我跟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直弓着腰,所以不由得觉得他们的回答里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傲慢,似乎天上真的在下雨,而我又没带雨具一样。这样一来,我就觉得很不满足,似乎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圆满的解答。
恰在此时,又有三个人也流落到了这个荒岛上,他们是草根的一族,见到有火,并不避讳什么,脱光了衣服就来烘烤,也不等我邀请,就吃光了剩下的那些山羊肉。我等他们安顿好了,就拿同样的问题来问他们。三个人一致认为这确实是个傻子,其中一个人说:如果不是傻子,至少也应该拿一个什么东西当雨具顶在头上吧?另一个人说:他如果不快点跑到前面,怎么知道前面是不是在下雨呢?第三个人说:下雨了,他也不想着快点回家收衣服,还慢腾腾地在雨地里走。
这三个人的回答使我们的讨论热闹了起来,有人还得出一个结论:假如前面有躲雨的地方,不如跑快点去躲雨,但是假如前面一片旷野,再跑也不过一身湿,还不如像傻子一样悠着点。
这样讲了一阵笑话,天上真的下起雨来,人们立刻躁动起来,纷纷站起身,四散奔逃。我在后面大声叫他们停下:喂,这里是个荒岛,没有躲雨的地方,不是说好了悠着点的吗?有人情急之下给我撂下一句:嗨,老天在下雨,我们总得干点什么表示知道了吧?直到现在,我仍觉得,那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答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4:26
一个学生来访,抱怨班里有某人特讨厌,总喜欢跟他比,影响了他的学习。
我问这学生,你喜欢吃苹果吗,学生愕然,但还是回答“不喜欢,但喜欢吃雪梨。”
“你不喜欢吃苹果?”
“对”
“那有没有人喜欢吃苹果”
“当然有!”
“那你不喜欢吃苹果是苹果的错吗?”
笑笑,“当然不是!”
“那你不喜欢他是他的错吗?”
…
“你喜欢吃雪梨?”
“对!”
“如果你的好友来了,你会请他吃吗?”
“会啊!”
“你怎么知道他爱吃呢?”
“问呗!”
“那还好,但很多人就不是这样,觉得自己喜欢就以为他人也喜欢。”
自己喜欢雪梨,以为鱼也会喜欢,所以当鱼饵放在钓钩上去钓鱼,鱼儿总是不上钩,于是就埋怨,这鱼儿怎么回事?古人说,子非鱼,安知鱼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4:39
两个墨西哥人沿密西西比河淘金,到了一个河叉分了手,因为一个人认为阿肯色河可以掏到更多的金子,一个人认为去俄亥俄河发财的机会更大。
十年后,入俄亥俄河的人果然发了财,在那儿他不仅找到了大量的金沙,而且建了码头,修了公路,还使他落脚的地方成了一个大集镇。现在俄亥俄河岸边的匹兹堡市商业繁荣,工业发达,无不起因与他的拓荒和早期开发。
进入阿肯色河的人似乎没有那么幸运,自分手后就没了音讯。有的说已经葬身鱼腹,有的说已经回了墨西哥。直到50年后,一个重2.7公斤的自然金块在匹兹堡引起轰动,人们才知道他的一些情况。当时,匹兹堡《新闻周刊》的一位记者曾对这块金子进行跟踪,他写道:“这颗全美最大的金块来源与阿肯色,是一位年轻人在他屋后的鱼塘里见捡到的,从他祖父留下的日记看,这块金子是他的祖父仍进去的。
随后,《新闻周刊》刊登了那位祖父的日记。其中一篇是这样的:昨天,我在溪水里又发现了一块金子,比去年淘到的那块更大,进城卖掉它吗?那就会有成百上千的人拥向这儿,我和妻子亲手用一根根圆木搭建的棚屋,挥洒汗水开垦的菜园和屋后的池塘,还有傍晚的火堆,忠诚的猎狗,美味的炖肉山雀,树木,天空,草原,大自然赠给我们的珍贵的静逸和自由都将不复存在。我宁愿看到它被扔进鱼塘时荡起的水花,也不愿眼睁睁地望着这一切从我眼前消失。
18世纪60年代正是美国开始创造百万富翁的年代,每个人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可是,
这位淘金者却把淘到的金子扔掉了,有很多人认为这是天方夜谭,直到现在还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可是我始终认为它是真的。因为在我的心目中,这位淘金者是一位真正淘到金子的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4:52
法国一位年轻人很穷,很苦。后来,他以推销装饰肖像画起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迅速跃身为法国50大富翁之列,成为一位年轻的媒体大亨。不幸,他因患上前列腺癌,1998年在医院去世。他去世后,法国的一份报纸刊登了他的一份遗嘱。在这份遗嘱里,他说:我曾经是一位穷人,在以一个富人的身份跨入天堂的门槛之前,我把自己成为富人的秘诀留下,谁若能通过回答“穷人最缺少的是什么”而猜中我成为富人的秘诀,他将能得到我的祝贺,我留在银行私人保险箱内的100万法郎,将作为睿智地揭开贫穷之谜的人的奖金,也是我在天堂给予他的欢呼与掌声。
遗嘱刊出之后,有48561个人寄来了自己的答案。这些答案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绝大部分人认为,穷人最缺少的当然是金钱了,有了钱,就不会再是穷人了。另有一部分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最缺少的是机会,穷人之穷是穷在背时上面。又有一部分认为,穷人最缺少的是技能,一无所长所以才穷,有一技之长才能迅速致富。
在这位富翁逝世周年纪念日,他的律师和代理人在公正部门的监督下,打开了银行内的私人保险箱,公开了他致富的秘诀,他认为:穷人最缺少的是成为富人的野心。在所有的答案中,有一位年仅9岁的女孩猜对了。为什么只有这位9岁的女孩想到了穷人最缺少的是野心?她在接受100万法郎的颁奖之日,她说:“每次,我姐姐把她11岁的男朋友带回家时,总是警告我说不要有野心!不要有野心!于是我想,也许野心可以让人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
谜底揭开之后,震动法国,并波及英美。一些新贵、富翁就在此话题谈论时,均毫不掩饰地承认:野心是永恒的“治穷”特效药。是所有奇迹的萌发点,穷人之所以穷大多是因为他们有一种无药可救的缺点,也就是缺少致富的野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5:04
一位名叫薛瓦勒的乡村邮差每天徒步奔走在乡村之间。有一天,他在崎岖的山路上被一块石头绊倒了。
他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准备再走。可是他突然发现绊倒他的那块石头的样子十分奇异。他拾起那块石头,左看右看,便有些爱不释手了。
于是,他把那块石头放在了自己的邮包里。村子里的人看到他的邮包里除了信之外,还有一块沉重的石头,感到很奇怪,人们好意地劝他:"把它扔了,你每天要走那么多路,这可是个不小的负担。"
他却取出那块石头,炫耀着说:"你们谁见过这样美丽的石头?"
人们都笑了,说:"这样的石头山上到处都是,够你捡一辈子的。"
他回家后疲惫地睡在床上,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这样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将会多么迷人。于是,他每天在送信的途中寻找石头,每天总是带回一块,不久,他便收集了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石头,但建造城堡还远远不够。
于是,他开始推着独轮车送信,只要发现他中意的石头都会往独轮车上装。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过上一天安乐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和一个运送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一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维来垒造自己的城堡。
对于他的行为,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认为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不停地寻找石头,运输石头,堆积石头,在他的偏僻住处,出现许多错落有致的城堡,有清真寺式的,有印度神教式的,有基督教式的……当地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性格偏执沉默不语的邮差,在干一些如同小孩子筑沙堡的游戏。
1905年,法国一家报社的记者偶然发现了这群低矮的城堡,这里的风景和城堡的建筑格局令他叹为观止。他为此写了一篇介绍薛瓦勒的文章,文章刊出后,薛瓦勒迅速成为新闻人物。许多人都慕名前来参观城堡,连当时最有声望的毕加索也专程参观了薛瓦勒的建筑。
现在,这个城堡成为法国最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就叫做"邮差薛瓦勒之理想宫"。
在城堡的石块上,薛瓦勒当年的许多刻痕还清晰可见,有一句就刻在入口处一块石头上:"我想知道一块有了愿望的石头能走多远。"据说,这就是那块当年绊倒过薛瓦勒的石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5:46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美国的国旗上只有48颗星,它代表着当时美国联邦政府的48个州。但上世纪50年代后期,2个新的州即将加入联邦政府,这样,有着50个州的美国,再用48颗星的国旗就显得很不合适了。那么谁是新国旗的设计者呢?出人意料的是,50颗星的新国旗的设计者,在当时仅仅是个17岁的高中生,他的家在俄亥俄州的兰开斯特市。
那是1958年春天的一个星期五下午,高中生罗伯特G·赫弗特坐着校车回家。他一路上都在思考历史课老师普拉特先生布置的家庭作业。老师要求全班同学各自独立完成一个课题,这个课题要能表达他们对历史这门学科的兴趣。要求是:有可视性,有独创性。作业要在下星期一完成。做什么好呢?
罗伯特所乘坐的校车驶过兰开斯特市的闹市区时,他一眼看见了飘扬在市政厅屋顶上的美国国旗。“就是它了,我要设计一面新的国旗。”他对自己说。
当时,阿拉斯加很快就将成为美国的第49个州,他有一个预感,其时由共和党占统治地位的夏威夷,也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美国的第50个州。
回到家,一放下书包,罗伯特便着手设计心目中新的美国国旗。他画出了50个小格子,每一个格子里画上一颗五角星。思路一打开,便一发不可收,他一口气将脑海中的图案定格于稿纸上:每行6颗星,一共有5行,另外还有4行,每行5颗星。
第二天早上,他从衣柜里找出家里备用的当时的国旗,在客厅里,用剪刀剪下了蓝底上印有48颗星的那一角。
妈妈看见罗伯特用剪刀剪国旗,着实吓了一跳。她责备罗伯特亵渎神圣的国旗。可罗伯特争辩说,这是在做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妈妈,我保证,我不会把国旗给搞糟的。”罗伯特说。
罗伯特骑车到商店买来了一块蓝色的棉布,还有一些补衣服用的白色不干胶胶布。只要用熨斗一熨,这些胶布就会粘在棉布上。他先用硬纸板剪好五角星的样子,然后照着样子在不干胶胶布上画下100颗五角星,剪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在蓝布的两面都各贴上50颗星了。
本来,罗伯特打算请妈妈帮他把做好的这块旗面缝到那面旧国旗上去,但是妈妈不愿意“胡来”。于是,罗伯特只好自己用脚踏缝纫机把这一角缝了上去,连他自己都惊讶,居然自己会无师自通地使用缝纫机。最后,他用熨斗把缝好的新国旗熨烫平整。家庭作业完成了。
但结果并不像罗伯特所希望的那样能得到个“A”。老师普拉特先生仔细看了罗伯特的杰作,摇了摇头说,这不是我们真实的国旗,我们的国旗上哪来50颗星?尽管罗伯特解释了又解释,但普拉特先生坚持只给罗伯特打个“及格”。罗伯特又气又恼,非常扫兴。他据理力争,这还是他第一次为自己的分数与老师争辩:“我认为我的作业应该得到更好的分数。另一个同学做了一幅树叶粘贴画都得了‘A’,我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何况我的作业还发挥了一定的想像力呢!”
普拉特先生冷静地看着罗伯特,宣布说:“如果你不喜欢我给你的分数,那你自己把旗帜扛到华盛顿去,看他们能接受不?"
这正是罗伯特心中所希望做的事。他马上骑车去了当地议员沃尔特·莫勒先生的家。敲开议员的家门,罗伯特把他自己设计的、新做的国旗拿给沃尔特·莫勒先生看,并陈述了他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新国旗的原因。这个稚气未脱的17岁的高中生问议员先生:“您能把我设计的新国旗带到首都华盛顿去吗?如果要举行为50个州的美利坚合众国设计新国旗的比赛,议员先生,您能把这面旗帜推荐去参加比赛吗?”面对这位情绪激动的中学生,莫勒先生显得手足无措,最后终于答应下来。
“也许他是想赶紧把我打发走。”罗伯特后来对人讲起这事时笑着说。
在接下来的两年中,罗伯特一直怀着希望等待着。1959年1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签署了公告,宣布阿拉斯加成为美国的第49个州。就像其他的州一样,按规定,代表阿拉斯加州的这一颗星,应该在7月4日美国国庆这一天加进国旗里。但是,显而易见,49颗星的美国国旗几乎立即就要过时——因为到这一年的8月,夏威夷就将成为美国的第50个州。这正是罗伯特所预料和期望的。
这时,罗伯特已经高中毕业了,普拉特先生给那次作业判下的可悲分数“及格”仍然记录在登记本里。罗伯特成了一家工业公司的制图员。“我设计的那幅国旗不知怎么样了?”他时常禁不住想到它。他已经听说有成千上万的国旗设计方案交了上去。国会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审查,最后选出5个方案上报给艾森豪威尔总统。
到了那年6月份的时候,一天,罗伯特正在公司的制图室工作,一位秘书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叫他:“有你的电话,是一位国会议员打来的,快去接。”
是莫勒先生,罗伯特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孩子,我为你骄傲,艾森豪威尔总统选择了你的新国旗设计方案。祝贺你!”
罗伯特高兴得跳了起来。他买了机票飞到华盛顿,为的是亲眼去看看自己设计的新国旗被人们挂起来的样子。这是它第一次高高地飘扬在国会大厦的房顶上!那时,虽然还有成千上万的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设计,但是罗伯特的方案是最先交上去的,而且,它不仅仅是一个草图,它是一面真实的旗帜。这正是罗伯特的方案胜出的优越条件。从此,罗伯特设计的美国新国旗便成了这个国家正式的国旗,它很快插遍全美各地;它在每一个州的议会大厦上高高飘扬;也遍插于美国驻世界各国大使馆的屋顶上。它是美国历史上惟一一面历经5届总统,现在仍然飘扬在白宫上空的国旗。
那么,后来罗伯特的老师普拉特先生的态度呢?
罗伯特从华盛顿回到家乡的当天,普拉特先生就修改了当初的分数。但是,罗伯特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我的分数不是那么低的话,我不会拿了旗帜去找议员莫勒先生,如果我没去找莫勒先生,我的设计方案也就永远不会为人们所知,我也许就不会飞去华盛顿……”这就是机遇,它垂顾了紧紧抓住它的人。
这就是一个美国中学生设计美国国旗的故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6:00
病人的子宫长了瘤子,给她开刀的是一位名医。可偏偏名医也有误诊的时候,下刀以后,豆大的汗珠就冒上了他的额头:子宫里长的不是肿瘤,是个胎儿。
名医陷入了痛苦的挣扎:要么继续下刀,硬把胎儿拿掉,然后告诉病人,摘除的是肿瘤;要么立刻把肚子缝上,然后告诉病人,看了几十年的病,这回他居然看走了眼。
三秒钟的内心挣扎,名医浑身湿透。三十分钟后他从手术室回到了办公室,静待病人的苏醒。“对不起。”只见他站在病人的床前说,“太太,请原谅,是我看错了眼,你只是怀孕,并没有长瘤子,所幸及时发现。孩子安好,你一定能生一个可爱的小宝宝!”
病人和家属全惊呆了。然后,病人家属突然冲了上去,抓住名医的领子吼道:“你这个庸医,什么东西!”
有朋友笑这位名医:“为什么当时你不将错就错?说它是个肿瘤,又有谁知道!”
名医淡淡一笑:“可是我知道!”
为自己的身家名誉去拼命的人算不得大勇,不顾自己的身家名誉而去维护真理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10:46:13
这是将近四百年前的事情了。1608年的某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宫中闲坐无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到皇家法院去亲自审理几件案子了。何不去一趟,审一桩小民案件,解解闷儿,也顺便体察一下民情。
国王一行来到法院,遇到普通诉讼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Coke)爵士。令国王颇感意外的是,他要审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这儿碰上钉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理?”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总揽。但是,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万万不可。”柯克显得很恭顺,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份坚定不屈。
“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桩新鲜事。我的大法官阁下,你别给朕来这套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花样。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归。你不让朕审案,显然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们有理性喽。”国王语中带刺儿。
柯克并不退让,一板一眼地说了一番话,这段话在英国法律史上极重要,——
“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这次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英国的司法便成了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不只是英国,在当今的西方各国,从事法律职业都要以正规的大学法律教育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