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7:09
童年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40次 时光的头顶,有一道淡淡的痕,是一双泥手不经意滑过的伤。
池塘边,柳树上挂满嬉戏的笑,那是稚气的脸绽放的花。从春爬到冬,从东闯到北,干脆,洒脱。像缕缕炊烟,自由,悠然。
教室里,书本上,找不到鸟儿的翔影。苦口婆心的叮嘱、语重心长的教诲,都不及与伙伴无所顾忌的舒心。心,似脱缰的野马,把天真和率性拽进神秘的童话世界。行也悠悠,梦也悠悠。
一根稻草串起的童年,如同时间滑过村庄的表面,不惊不悸,了然无痕,唯沉淀下来的音符在记忆之湖轻轻荡起,缭绕一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7:23
幸福在指尖绽放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68次 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他乘长途汽车抵达小镇时,暮霭正浓。汽车恰巧停在国民警卫队营房前。他下了车,感觉到脚下的白霜沙沙作响,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搬运工人从车顶行李架上取下他的皮箱。一个男人迎上来问道:“您是新来的大夫罗伦索先生吗?”他点点头。
“我是镇公所办事员阿蒂拉诺·鲁伊戈梅斯,愿为您效劳。”那人说着接过皮箱,两人朝村外第一排房子走去。
“我得告诉您一个情况,罗伦索先生。”
“请讲。”
“可能有人对您说起过这儿求宿多么难,您知道这个镇上连家客栈都没有。”
“可是人家告诉我……”
“不错,人们会说这说那!可是您瞧,谁也不肯在家里留宿外人,哪怕是位医生。您知道,年景不好,这儿的人都说无力承担伙食……眼下只有一个女人可以留您住宿,不过我提醒您罗伦索先生,她可是个可怜的疯子。”
“疯子?”
“是的,不过不伤人,您不必紧张,只是我得把情况对您讲明,免得她万一出言不逊冲撞了您,其他倒没什么。她爱干净,性情平和,很会理家。好歹只借住两三天,再给您换个更妥帖的地方……”
房子很小,在一条小坡的小巷尽头,木质的小阳台经日晒雪浸已然褪色。房子下层是马厩,空荡荡的。
女主人提着煤油灯下楼开了门。她个子瘦小,40开外,宽宽的脸十分和善,一块方巾在脑后打了个结,盖住头发。
“欢迎您来我家。”她说着,露出甜甜的微笑。
这个女人名叫菲洛梅娜。她在楼上熊熊的炉火旁为客人摆好了饭桌。屋里处处透着贫寒,但干净整洁。厨房的四壁用石灰细心粉刷过。炉火发出耀眼的红光,映在铜锅和黄色的粗瓷器皿上。
“您就睡在我儿子房里好了。”她说道,声音稍许喑哑,“我儿子现在在城里。您瞧吧,那是间很漂亮的屋子!”
他脸上漾出微笑,那个瘦小而敏捷干练的女人使他隐隐产生同情和一种奇妙的怜悯。
房间不大,一张黑色的铁床铺着红色的床罩,床罩四周是长长的流苏。看得出木地板刚用刷帚刷过。衣柜上有一面闪亮的镜子,镜子的一角别着3朵纸折的玫瑰花。
那女人双手抱臂而立,说:“我的曼努埃尔就睡在这儿。您可以想象,我是怎样细心收拾这房间的!”
“您儿子多大了?”他一面脱大衣,一面没话找话,顺口问道。
“到8月满13岁。不过比同年的孩子更聪明能干,他那双眼睛真……”
罗伦索露出微笑,妇人不由得脸红起来:“对不起,我知道自己尽说些蠢话……可是这世上除了曼努埃尔我就一无所有了。您瞧,孩子刚出生两个月,我可怜的男人就死了。从那个时候起……”
她耸耸肩,叹口气,淡蓝眼睛蒙上一层幽幽的伤感。她随即迅速背过身面向走廊。
“对不起,现在就开饭吗?”
“好,我马上就来。”
当他重新来到厨房时,妇人给他端上一盘汤。他津津有味地喝了起来,味道很鲜美。
“我还有酒……”她腼腆地说,“如果您想喝的话……我一直存着,等曼努埃尔回来看我。”
“你的曼努埃尔是干什么职业的?”他问。
“他跟着几位叔叔学鞋匠手艺,人特别老实。您瞧,去年给我做了一双鞋作为圣诞礼物,我都舍不得试一试。”
她走出房去,不一会儿带来一瓶酒和一个纸盒,以那种爱好将东西珍藏起来的妇人特有的殷勤,从容地为他斟上酒,然后打开盒子,里面散发出一股皮革和苦杏的气味。
“您瞧……”
鞋子样式很普通,是灰色鹿皮的,簇新。
“漂亮极了。”
“世上没有什么抵得上儿子,”菲洛梅娜把鞋收进盒子,“我跟您说,任何东西都抵不上。”
“您都瞧见了,”菲洛梅娜眼盯着炉火说,“照大家的说法,我也许没理由这样开心。我过门不久就守寡。您瞧见了,只因为有了他—我那儿子,我才感到幸福。先生,非常幸福。我看着他一点点长大,学走路,学说话……一个女人累死累活还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您知道,这儿的人都说我是疯子,因为我叫儿子离开乡下,去学手艺。我不愿让他像他可怜的父亲那样,被土地耗尽血汗。人家叫我疯子,您知道,是因为我起早贪黑只有一个念头:给我的曼努埃尔寄钱,让他付叔叔家的房费饭费,添置衣裳,买书。他有时回来看我,通常喜欢复活节回来,复活节头天晚上到家。”
罗伦索默默地听着,目不转睛地望着妇人。她坐在炉火旁,仿佛罩上了一轮大光环。“在这儿住蛮好,”他思忖道,“我想我自己不会搬走了。”
妇人站起身来,收拾盘盏。
“人家都叫我疯子。”妇人说,脸上的笑容似乎包容了大地的全部智慧,“因为我舍不得花钱为自己添置衣裳,从不肯大手大脚。可他们哪里懂得,这绝不是什么牺牲,而是自私,仅仅是自私。我给他一切归根结底不就是为了我自己吗?难道他不是比我自己来得重要吗?乡亲们不懂这些,无论男人或女人都不懂。”
“那些人才是疯子,”罗伦索被那番话打动了,“他们才是疯子。”
他站起身来。妇人仍凝视着炉火,仿佛坠入梦境。
他在曼努埃尔的床上躺下,盖上似乎未曾用过的粗布被子,觉得一种广大悠远、朦朦胧胧的幸福洋溢在这座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同时也像音乐一般渗入他的心田。
第二天清晨大约8点钟,菲洛梅娜怯生生地敲响房门。“罗伦索先生,镇公所办事员来找您……”
他披上大衣,打开房门。阿蒂拉诺手拿着帽子站在那儿。
“早上好,罗伦索先生。事情办妥了……瓜达拉马家的胡安娜愿意接待您。您等着瞧吧,包您满意。”
罗伦索生硬地打断阿蒂拉诺的话:“我哪儿都不想去。这儿挺好。”
阿蒂拉诺瞟了一眼厨房,听到炊具磕碰的声响——那妇人在准备早餐。
罗伦索感到一股无名之火冲上来。“那女人没疯!”他说,“她是一位母亲,一个贤惠的女人。为自己的孩子活着的女人怎么是疯子……她只是因为有个儿子才感到这样幸福……”
阿蒂拉诺两眼盯着地面,黯然神伤,一字一顿地说:“她没有儿子了,罗伦索先生。她儿子得脑膜炎死了至少4年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7:35
回首青春岁月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我的青春是一座花园
草上清泉溅迸
老树蓊郁的浓阴
常在轻狂梦想炽燃之际使我冷静
焦渴地踏上热望已久的旅途
我将青春岁月的园门深锁
回首但见玫瑰探出墙垣
揶揄我浪迹天涯的念头
渐行渐远我依稀听到
清冷的故园里枝梢簌簌作响
我当需用心深入谛听
那声音比当年更为甜美
令人神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7:50
比悬念小说更刺激的事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坐飞机旅行是枯燥乏味的,为了打发时间,我会买一本悬念杂志之类的读物。不过这一次,坐在我身旁的旅客引起了我的兴趣。
他衣着保守,四十岁左右,双下巴,有一双褐色的眼睛。飞机起飞之后,我解开安全带,这时他突然开口了:“你是个悬念小说迷?”他看着我手中的杂志。
“我也喜欢读悬念小说。”他继续说,“不过,我的目的是为了更多地了解犯罪手法。”
我开玩笑说:“你这样说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他笑了:“实际上,我在银行工作。我想对抢劫银行之类的犯罪多做些了解,如此而已。”
“你经历过这类事情吗?”我好奇地问,“我是说,你工作的银行被抢劫过吗?”
他点点头。“多年前,我在加利福尼亚一个小镇上的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亲身经历过一次银行抢劫。是20年前吧,当时我是银行里的助理出纳,一个真正的小职员。我所在的那家银行办理夜间存款,镇上的商人可以在商店关门之前把现金存到银行里。每逢周四,镇上所有的商店都到晚上9点钟才关门,因此,每到星期五上午,银行里总是有许多头天夜间存入的现金。”
“我在洛杉矶有一家运动用品店。”我说,“我也经常到银行办理夜间存款。”
“真的?”他惊异地看着我,“洛杉矶可是一个好地方。”他感叹道,接着又把话题拉了回来,“当时,每天早上到银行清理头天的夜间存款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所以,我经常是银行里第一个上班的人,其他的同事要在银行开始营业前15分钟才会陆续到来。”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一天早晨,和平时一样,我8点钟离开家,照例在公共汽车站等车。这时一辆灰色福特开过来,停在公共汽车站旁边,司机探出头问我要不要搭便车。我说当然,于是他打开车门,我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座上。”
“这似乎有点不太谨慎。”我说。
“你说得对。可那天早上我真的是一点提防都没有。结果上车之后,我发现后座上还有两个人,坐在右边的那个拿着一把左轮手枪,枪口正对着我。我被吓坏了,根本不敢轻举妄动。车向银行背后的小巷驶去,那里有个后门,仅供银行职员进出。早上这个时候,巷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到了,朋友!’持枪的男人示意我下车,坐在后座的另一个人也跟着下了车。这时我才发现,持枪的男人身材瘦高,头发金黄。另一个比较粗壮。他让司机待在车上,然后命令我,‘开门!’
当枪口对着你的时候,没什么可犹豫的。于是我掏出钥匙。这时离警卫和同事们上班还有好一会儿。
他们似乎很清楚夜间存款平时都放在什么地方—靠近大门旁边有一排壁柜倚墙而立,夜间存款就放在那儿。我所在的那家银行的玻璃门后面只有一扇百叶窗。每天早晨,在我清点头天的夜间存款之前,拉上百叶窗是我的第一项工作……”
我点头表示理解,以鼓励他继续把故事讲完。
“说来也怪,虽然枪就顶着我的后背,但习惯的力量居然胜过一切。经过前门时,我下意识地走过去要拉起那道百叶窗。跟在我后面的男人立刻用枪管使劲顶了顶我的后背:‘今天就不必了。’
随即他递给我一个手提箱。当我将所有的现金和支票都放进手提箱时,也不过是8点30分。
‘躺到地上。’瘦高个命令道。我照办了,躺在大厅中央的大理石地板上,只觉得浑身冰凉。就在这时候,电话铃突然响了。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那声音十分刺耳。瘦高个用枪对着我。‘你!接电话!’他的语气不再那么不慌不忙了,很显然,这个意外的电话也出乎他的预料。
我拿起听筒,然后清清喉咙说:‘喂?’
听筒里传来对方的声音:‘国家商业银行吗?’我尽量清晰地回答:‘是的,先生。’对方问:‘你们今天下午几点关门?’瘦高个扬起两道眉毛,低声命令我:‘告诉他!’于是我对着话筒说:‘3点半关门。’对方说了一句‘谢谢’,接着我们都听见挂断电话的咔嚓声。
高个子似乎松了一口气,命令我回原先的地方去。
我躺在地上,正好可以看见挂在墙上的壁钟,分针正一点一点地移动,每移动一格就仿佛一千年那样漫长。瘦高个再次回来时,分针似乎只移动了4格。他们打算离开了。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我紧张得都快失去意识了:他们会怎么处置我?
我看见那个粗壮的人握住枪管,用枪柄朝我的头部打过来,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看来他们似乎是对你手下留情了。”我说,“否则你也不会有机会给我讲这个故事。”
“确实如此。”他说,“后来警方发现,他们不是加州人,镇上更没有人认识他们,所以他们认为没必要杀死我。”
“然后呢?”我问,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听众理当问的问题。
“当他们从后门逃走时,警察把他们抓住了。”他说,“他们还在银行里面的时候,警方就把银行团团围住了。”
“警察?”我惊讶地问,“他们是怎么知道的?”这时候,我感觉到飞机正在下降。目的地就要到了。
“辛普森报的警。”他说。
“谁是辛普森?”我迷惑不解。
“我的中学同学。”他说,“他当时是银行的出纳,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还记得那个电话吗?那个电话是他打的。他问我银行几点钟关门,我告诉他三点半,但实际上我们都很清楚,银行是3点整关门。这等于是信号,于是他报了警。”
我看见机场跑道向我们迎面而来,飞机着陆了。不过我还是没有太明白。
“当然。”他微笑着,似乎对我惊讶的表情颇为满意,“这是辛普森和我事先商量好的。”
“等等。”我说,“即便如此,辛普森怎么会在这天早上给你打电话?难道他每天都给你打电话吗?”
“不,不是这样!辛普森是个光棍,还没有家。”他说,“银行所在的那条街上有一家好妈妈咖啡店,他每天早上上班前都要到那里吃早餐,因此每天早上大约8点20分,他会从银行门前经过。当他经过时,如果发现百叶窗仍然没有拉起来,他就会给银行打电话,问银行几点关门。假如我的回答不是3点,那就表示要报警;假如是我之外的其他人接电话,也要报警;假如没有人接电话,同样要报警。”说到这儿,他耸耸肩,“你知道,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我的疑惑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假如你生病了,在某个上午没有按时上班呢?”
“假如是这样,在他去咖啡店之前,我妻子就会打电话告诉他,百叶窗没有人拉上。”
“如果辛普森在抢劫那天生病了呢?”我问。
他笑了说,“如果真是那样,我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当飞机停稳时,我解开安全带。我们同时站起身,我拿起帽子和外套。
“那么,你现在还在国家商业银行做事吗?”我问。
“是的,还干老本行,辛普森也是。他现在是银行董事。我是董事会主席。”他微笑着说。
我们一起走下飞机,当我们步入机场大厅时,我用藏在外套下的右手食指顶住了他的后背,不慌不忙地对他说:“左转,进男洗手间。”他愣怔了片刻,转过头看着我,眼睛瞪得老大。“洗手间?为什么?”
我的手指加了一把劲儿。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朝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里面没有人,正如我希望的那样。关上门之后,我的手指离开了他的后背,他转过身来认真地打量我,终于,他认出来了。
“啊,真没想到。这么多年来,你可胖了不少。你在洛杉矶真有一家运动用品商店吗?”
“这是我的梦想。”我笑着对他说,“我在一家运动用品商店当店员。不过目前我有一个机会把它买下来,假如下周前我能筹到两万美元的话。”
“这么说,你改邪归正了?”他问道。
“自从出狱后,我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举起右手,“瞧,我根本就没有枪。”
“你为什么不去贷款?”他问。
“你是银行家,难道你愿意把钱借给一个抢劫犯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你又没有试过。”
“我现在不是来找你了吗。”
“因此你跟随我来到机场,上了飞机,是不是?”
“是的,我碰巧看见你走出银行,拎着行李,上了开往机场的出租车。我立刻认出了你。”
他点点头,面无表情:“两万美元?”
“是的,只要两万美元,但是我没有抵押品。”
他沉吟了片刻,掏出支票簿,签了一张两万美元的支票。
我接过支票,然后和他友好地握手。他好奇地问我:“为什么带我到这里?为什么不在飞机上或大厅里管我借钱?我想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你向我说明情况,我是会把这些钱借给你的。”
我看着洗手间四周镶嵌着光滑的瓷砖的墙,笑着对他说:“这儿没有百叶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8:10
丑时三刻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79次 从敞开的车窗里,吹进一股夏夜的风。松井正开着空空的车,返回公司。
路两边房子里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门灯和街灯的黄色光晕照在黑暗的小路上。
这样的路不小心,可危险。松井放慢了速度。他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看了一眼手表,已经过了深夜一点半了。
“这么晚了。”
松井正这么自言自语,右边的围墙结束了,一个小小的游乐场映入了他的眼帘。
游乐场的四角上,亮着四盏灯。秋千上有一个小小的人影。
“呀,那不是个孩子?”松井一愣,踩下了刹车。车子“嘎”的一声停住了。
“这个时候怎么会……”松井飞快地扫了游乐场一圈,他想,会不会有个大人也在一边呢?可是,没有人,连一只狗、甚至一只猫也没有。
坐在秋千上的小女孩,穿着一件短短的和服,有四五岁大吧。小女孩一只手抓着秋千的绳子,另一只手一个劲儿地揉着眼睛。
“好像在哭啊……”
松井担心起来,下了车,轻轻地走到她身边,问:“怎么啦?为什么哭啊?”
女孩吓得肩头一抖,仰起了小脸。她把捂着脸的手移开,一张满脸是泪的小脸露了出来。
“为什么哭啊?”松井又问了一遍。“是……”女孩一边哭,一边说,“我……荡不起来……秋千。”
“嗯?深更半夜的,就为了荡不起来秋千,就哭?”女孩点点头。
松井吧嗒吧嗒地眨着眼睛,随即说道:“好,好,叔叔现在就来教你。你马上就能荡了。”说着松井坐上了并排的另一个秋千。
松井说:“听好了。双手紧紧地抓住绳子,看,就这样,身子尽可能往后退。”
女孩学着松井的样子,往后退去。
“首先,看看叔叔怎么做。”
松井说完,自己的双脚就离开了地面。松井做了3遍,从秋千上下来了。他站到女孩的秋千的背后,说:
“来,试试看吧。不要紧,照着叔叔说的样子,做一做。”
“嗯。”
女孩闭上了嘴巴,直直地盯着前面。松井大声嚷着,轻轻地推动秋千。女孩高高地飞起来。
“看,不是荡起来了吗?一个人,不是荡起来了吗!”
女孩咯咯地笑出了声。
秋千往前去时,她两腿伸得开开的;秋千荡回来时,她用红色的木屐使劲儿地朝地上蹬去。
荡得好极了。
她的短发飘了起来。打着蝴蝶结的腰带,也飘了起来。女孩一边荡秋千,一边尖叫起来:
“嘿,嘿,看啊,看啊!嘿,嘿,看啊!”
脸上是那么开心,笑呀,笑呀,止都止不住了。
“荡得好,荡得好。”松井也跟她一起笑了起来。不过,没一会儿,他的心往下一沉:
“几点钟了?”一看表,正好两点。松井对还在一边笑一边荡着秋千的女孩招呼道:
“好了,到结束的时间了。已经深更半夜了,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丑时三刻了呀……庙里的钟‘咣’地敲响了。”
女孩不再荡了,奇怪地看着四周。“叔叔,你害怕了?有我在,不要紧啊!不用害怕。”
松井忍不住笑了起来。“好,走吧。叔叔用车送你回家吧。”
松井拉着女孩的手,走起来。嘎嗒嘎嗒,是小小的木屐的声音。
“你家在什么地方啊?”听松井这么一问,女孩回答道:“枫树街3段9号。”
“枫树街?你从这么老远的地方跑过来?”就这样,丑时三刻,天空颜色的车子载上了穿着和服的女孩,开始调头。枫树街,在车来时的方向。
女孩坐在座位上,不时地哧哧笑着。
“听好了,现在大伙都睡觉了。不能晚上出来玩。下次荡秋千,一定要白天来。”松井连说了3遍。
穿过了4个十字路口,路变得弯弯曲曲,不久,就到了一个岔路口。
“哪边?”
“左边。”
拐进了左边的路。这是一条亮着三盏街灯的死胡同。
“最里面那家。”女孩抬高声音说。
在亮着橘子颜色的门灯的房子前面,车静静地停了下来。
“快点睡觉去吧。”
一边说,松井一边调过头来。他呆在了那里。女孩融化了一样不见了。
他目瞪口呆地朝窗外看去。
好静。
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木屐声。他听到了开门闩的声音。
松井止住了呼吸,“砰”的一声,门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位满头白发的小个子老奶奶。老奶奶一看到松井,像是见到了熟人一样,笑眯眯地走了过来。
她说:“果然如此啊。”
“啊?”
“谢谢。”
“请问……刚才那个孩子,是您的孩子吧?”松井的声音里充满了犹豫。
“是。”
“啊,是您的外孙女或者重外孙女吧?”
老奶奶有点为难了,脸上露出了害羞的表情。
“不,不,哦,那是我啊,是我啊。”老奶奶的脸一下涨得通红,“那个女孩,就是我啊。”
“……”
松井张着嘴,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一张布满皱纹的脸。白眉毛下一双亲切的眼睛,稍稍有点翘的鼻子,还有缩着下巴笑的样子……突然,她的样子和刚才那个小女孩重叠起来。
松井禁不住叫出了声。
“明白了吗?”
老奶奶问完,笑起来。
接着,她就谢道:
“真的要谢谢你……我打开窗户,坐在藤椅子上,望着星空,不由得就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好像是睡着了。”
“睁开眼,我坐在了游乐场的秋千上。哎呀,我变回到了一个小女孩……”
“司机教我荡起秋千……还用车送我……终于,看到家了……眼睛一睁开……我还是坐在原来的那把藤椅子上。”
“不过,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车子停下来的声音。我跳起来,冲出门来,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啊。”
“是呀,是呀。”松井不知道点了几回头,说,“这是真的呀,全是真的呀。”老奶奶和松井一起笑了起来。
“晚安,多保重!”
“晚安,谢谢你!”
老奶奶变细了的眼睛,不知为何有点潮湿了。
松井把车往后倒,要拐弯时,回头一看,老奶奶成了一个黑影,还一个人站在那里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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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3:08:26
怀想父亲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父亲离开他眷恋的儿女们已经整整10个年头了。
父亲活了85岁,如果循着他的足迹逐一清点,可以记述的事情实在太多。不过,在我们兄妹心中,最难以忘怀的是父亲对我们的一片浓浓爱心。
我7岁那年,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小小年纪,正是活蹦乱跳的时候,却因长期处于饥饿状态,整天就和妹妹、侄女躺在院里的石条上,懒懒地不愿动弹。唯一能够打动我们,并让我们爬起来的就是母亲叫全家人吃饭的喊声。
这天午饭,我发现自己惯常使用的大碗换成了小碗,边哭边高声嚷嚷:“这不是我的碗,三碗吃不饱!”现在听来好笑,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竟然每顿能吃三大碗饭!可是,那是怎样的“饭”啊,清水里放上几片菜叶或树叶,再搅进一把糠皮、麸皮,熬熟了就是“饭”。这样的饭,除了当时能把肚皮撑圆,却实在不经饿,更别说有什么营养。即使这样,短暂的饱胀也成了人们唯一的追求和极大的享受,总比饥肠辘辘头昏眼花要好受得多。
大约是第二天傍晚夜幕降临的时候,父亲出门了。母亲说,沁水县一些山村不太缺粮,父亲想用铁货去给家里换粮食吃。给生产队干活,白天要出工,假是不能请的;再说,换粮食几乎是犯法的事,哪里敢让人知道呢!
父亲出门了,除了肩上的布褡子,手里还拎着一根细柄尖头的铁棍—驱狼防身用的。灾荒年,人挨饿,饿狼也多。
父亲出门的那个夜晚,天漆黑。以往的这个时辰,我早已沉沉进入梦乡,但此刻,我却没有一丝睡意。我陪伴在同样焦虑不安的母亲身边,担心着匆匆行走在山间小道的父亲。
父亲是天快亮的时候回来的。在闪烁的微弱的煤油灯下,他的脸上满是疲惫,但语气中却含着隐隐的兴奋。他感叹山村老乡的厚道,不仅痛快地换给了粮食,还热情地让他吃了顿久违了的小米干饭。
打这以后,父亲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沁水走一趟。照旧是夜里出门,天亮前回来;照旧是肩背布褡子,手拿铁棍。就这样,父亲用他的疲劳和冒险,使我们全家平安地度过了灾荒之年。奇怪的是,父亲在漆黑的夜路上常年奔走,却始终没有碰到过饿狼。
1972年是我上大学的第一年,学校里有农场。我们也像农民一样,春来插秧,夏日拔草,秋季收割、脱粒、入仓。寒假来临,学校给每个学生分了30斤大米。这30斤大米,也可能正是家里最渴望得到的最实惠的年礼啊!写信告诉了父亲返家的日期后,我带着沉甸甸的大米登上了拥挤不堪的南下的火车。
第二天清晨,车到侯马。下车一看,遍地银白,原来是一个漫天飞雪的天气。这可坏了,还需要坐200多里的汽车才能到家。好在老司机技术好,有经验,虽然历经种种艰难,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地停靠在了我下车的小站。只是比原定的到达时间整整晚了5个小时。
车窗外,雪还在下。一望无际的雪野中,只看见一个黑色衣裤的人。他挺挺地站在路边,火车头帽上堆满了厚厚的积雪。再细看,那高高的身板,瘦削的面孔,慈祥的眼神……不出预料,正是父亲!车门打开时,父亲匆匆走到跟前,忙忙地从我手里接过了装有大米的行包。已是傍晚时分,还有15里山路,我们来不及休息又奔走在回家的山间小道上。
背着大米,深雪中行走,虽然深一脚浅一脚地分外吃力,但父亲显然是高兴的。
他边走边不停地和我说话,他说两个哥哥都从部队来信,过年假期短就不回来了,这两天母亲念叨的最多的就是我能早点回来。他说生产队刚分了50斤麦子,加上我带回来的30斤大米,家里就能过个好年了。
沉思中,突然发现父亲不说话,站住了。我想可能是大米太重,父亲想放下喘口气。我走近他,刚想帮他拿下大米,他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声音也低了:“你包里有没有点吃的?早上我没顾上吃饭。”我呆住了,一种愧悔的情绪猛然袭来。我真糊涂!明明知道父亲一大早就要往车站赶,明明知道车站旁是荒野,买饭都找不到人家,却没有想到关心一下偌大年纪在深雪中奔走、等待了大半天的父亲……我急忙打开行李,拿出火车上买的两个饼子,双手递给了他。
几十年过去了,飞雪中我和父亲相伴而行的场景还时不时地在眼前浮现,就像一幅定格的永不褪色的画面……
1995年4月,父亲去世了。他去世的时候,儿女们都不在身边。听妹夫讲,他是到老院子打扫房子时突然昏倒的,倒下后就没有起来。我和哥哥们到家后,看到的是静静地躺着的父亲,再也不能看一眼他喜爱的儿女们的父亲……
泪眼婆娑中,我好像又看到了背着布褡子,匆匆行走在漆黑夜路中的父亲;漫天大雪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和我相伴而行的父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9:18
史怀哲:奔走在非洲丛林的圣者时间:2014-01-26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他25岁获得哲学和神学博士学位,却在30岁时立志学医,38岁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远赴非洲,为穷困黑人行医50年;他是高超的管凤琴演奏家,多次在欧洲和非洲巡回演出,以筹措维持诊所的经费;他著述丰富,思想深刻,在理论,更在行动和实践上,成为当世及后来的环境保护、动物权利及志愿者运动的先驱,并以78岁高龄获得1953年诺贝尔和平奖……爱因斯坦说,像史怀哲这样理想地集对善与美的渴望于一身的人,我几乎从没见过。
善良顽童
1875年,阿尔伯特·史怀哲出生在阿尔萨斯一个牧师家中。普法战争后,法国被迫将阿尔萨斯割让给普鲁士,《最后一课》描写的就是发生在这里的故事。生活在双语环境,史怀哲从小就能自如使用两种语言。这样的成长背景,使他得以吸取两种文化的长处,具备更开放和开阔的视野。
不过,家境虽然优裕,少年史怀哲却并未表现出过人之处。他顽皮不驯,功课又差,一次校长甚至差点把他赶回家。是知识渊博的俾麦老师为史怀哲打开了一扇知识和思想的大门。从此这个耽于幻想的懵懂少年转了性,爱上了读书和思考,走上踏踏实实做人做事的道路。
有几件小事,颇能显示少年史怀哲敏感内省、淳厚正直的天性,以及成长为一位伟大人道主义者的端倪。他很排斥衣着上的与众不同。父亲用旧外套给他改制了一件披风,穿上很合体,俨然一个小绅士,但其他同伴没有这样的衣服,他就坚决不穿。母亲带他去买帽子、手套,他总是执拗地选择与其他孩子一样的廉价货,而不要那些象征上流社会的“品牌”货。
一次,同伴邀他去打鸟,他并不喜欢,但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就在同伴拉紧弹弓瞄准小鸟的一刻,远处突然传来教堂的钟声。“这声音好像来自天上”,深深震撼了史怀哲。他丢掉弹弓,大喊着吓走小鸟,掉头奔回家中。此后,他再也不参与这类残忍的游戏,也不再介意被同伴嘲讽为“多愁善感”。遇到不幸的人或被虐待的牲畜时,他总是陷入烦恼和痛苦,并为这些可怜的生灵虔诚祷告。
多年后,史怀哲在非洲丛林里写成《敬畏生命》,清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观:所有生命都是神圣的,每个生命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一个人在伤害其他生命时,必须判断这是否基于生活的必需而不可避免;农人为了生活可以割一千棵草给他的牛吃,但在回家的路上,却不应随意践踏任何一棵路旁的小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9:31
三十学医
中学毕业后,史怀哲进入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就读。他在哲学、历史和音乐方面的天赋很快显露出来。史怀哲8岁就开始弹奏教会的管风琴,那时他的脚还够不到管风琴的踏板。刚入大学,他就得到法国著名管风琴家魏多的赏识,破格收他当了学生。
30岁之前,史怀哲完美地完成了几乎所有的人生功课:拿到博士学位,出版了《康德的宗教哲学》、《巴赫传》等著作,后者至今仍是研究巴赫的经典之作。他还拜杜劳特曼为师学习钢琴,后者是李斯特的高足。
毕业后,母校邀他任教,尼古拉教堂聘他做神职人员,魏多则认为他会成为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沿着这条轨迹走下去,一切都顺顺当当。但史怀哲却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走向,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1904年秋的一个早晨,史怀哲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介绍法属赤道非洲严酷恶劣的生存状况。当地迫切需要医疗服务,并招募志愿者。史怀哲突然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一个神学教授,去做医学院的学生?父母亲友闻讯强烈反对;医学院的院长根本不接受他,建议他去看精神科医生。
经过四处奔走努力,他才获得旁听和考试资格。
即便再聪明,有再强烈的道德支撑,三十学医都太晚了点。化学、物理、动物、植物、生理学、药理学、解剖学、临床诊断……一门门课程和考试,再加上神学教授和教堂的牧师工作,史怀哲后来用“身心疲惫”、“生命的每一分钟都被填得满满的”来概括这一段生活。6年后,他通过了毕业考试。此后两年,他一边在医院实习,一边撰写论文,一边为远行做准备。历经8年艰辛,史怀哲终于拿到了医学博士学位。
1913年3月,38岁的史怀哲和新婚妻子以及筹办诊所的70大箱行李一起,踏上了遥远而陌生的非洲之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09:49
鸡舍中的诊所
经过一个多月辗转可怕的水陆旅途,一只独木舟载着他们到达目的地——兰巴伦,当时的法属赤道非洲(1960年独立为加蓬共和国)。那是一个辽远、富饶、充满神秘感的原始丛林,也是一个蚊虫肆虐、物资匮乏、穷困无助的蛮荒之地。
医师到来的消息不胫而走,病患蜂拥而至。来不及筹建诊所,他把自己所住木屋边的鸡舍充当临时诊所,在狭小、闷热的空间和烈日的照射下开始工作。
心脏病、肺病、精神病、脱肠、橡皮病、热带赤痢、昏睡病、麻风病、日晒症、疥癣……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络绎不绝的病患还是令史怀哲吃惊。
疥癣这种皮肤病像梦魇般困扰着当地人,奇痒无比,寝食难安。医治并不困难,用硫黄粉末调入一些椰子油和肥皂,涂抹两三次就见效。
比起疥癣,热带溃疡就难对付多了。沙蚤常寄生在脚趾皮肤下,形成疤块,奇痒难当,一旦抓伤感染,极易形成坏疽。初到非洲时,史怀哲几乎看不到十趾齐全的当地黑人。如果溃疡蔓延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就难以治愈了。通常的做法是,将病人隔离在小木屋中,任其渐渐衰竭,在痛苦中死去。史怀哲治好一个病人常常需要几个月,仅纱布就要用去整整一箱!
昏睡病也是一种极难对付的热带疾病。一种比普通苍蝇大得多的采采蝇,叮咬人或动物,吸食血液,并将锥体寄生虫注入体内,引起病人高烧、全身疼痛、昏睡不醒,很快死亡。时至今日,非洲每年仍有6万人死于此病。唯一办法是穿上白色衣服,白色使采采蝇不敢靠近。
危险无处不在。去兰巴伦之前,有人告诫他:“非洲的阳光是人类的敌人!”亲身经历之后,史怀哲才知此言不虚。一个人在房间缝隙中的阳光下待几分钟,就高烧发病;另一个人在独术舟上帽子掉进水里,他很快用上衣遮住头部,可就这片刻工夫,已经患上日晒病,昏了过去。由于太阳辐射直接作用于头部导致脑组织充血而引起的日晒病,可以让患者剧烈痉挛,迅速死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3:10:00
鸡舍中的诊所
经过一个多月辗转可怕的水陆旅途,一只独木舟载着他们到达目的地——兰巴伦,当时的法属赤道非洲(1960年独立为加蓬共和国)。那是一个辽远、富饶、充满神秘感的原始丛林,也是一个蚊虫肆虐、物资匮乏、穷困无助的蛮荒之地。
医师到来的消息不胫而走,病患蜂拥而至。来不及筹建诊所,他把自己所住木屋边的鸡舍充当临时诊所,在狭小、闷热的空间和烈日的照射下开始工作。
心脏病、肺病、精神病、脱肠、橡皮病、热带赤痢、昏睡病、麻风病、日晒症、疥癣……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络绎不绝的病患还是令史怀哲吃惊。
疥癣这种皮肤病像梦魇般困扰着当地人,奇痒无比,寝食难安。医治并不困难,用硫黄粉末调入一些椰子油和肥皂,涂抹两三次就见效。
比起疥癣,热带溃疡就难对付多了。沙蚤常寄生在脚趾皮肤下,形成疤块,奇痒难当,一旦抓伤感染,极易形成坏疽。初到非洲时,史怀哲几乎看不到十趾齐全的当地黑人。如果溃疡蔓延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就难以治愈了。通常的做法是,将病人隔离在小木屋中,任其渐渐衰竭,在痛苦中死去。史怀哲治好一个病人常常需要几个月,仅纱布就要用去整整一箱!
昏睡病也是一种极难对付的热带疾病。一种比普通苍蝇大得多的采采蝇,叮咬人或动物,吸食血液,并将锥体寄生虫注入体内,引起病人高烧、全身疼痛、昏睡不醒,很快死亡。时至今日,非洲每年仍有6万人死于此病。唯一办法是穿上白色衣服,白色使采采蝇不敢靠近。
危险无处不在。去兰巴伦之前,有人告诫他:“非洲的阳光是人类的敌人!”亲身经历之后,史怀哲才知此言不虚。一个人在房间缝隙中的阳光下待几分钟,就高烧发病;另一个人在独术舟上帽子掉进水里,他很快用上衣遮住头部,可就这片刻工夫,已经患上日晒病,昏了过去。由于太阳辐射直接作用于头部导致脑组织充血而引起的日晒病,可以让患者剧烈痉挛,迅速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