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7:37

记者的数字癖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118次   日前采访一位中医师。他的医术并不神奇,亮点在于,他定时到乡间义诊,不收一分钱,已经坚持了好多年。
  
  这样做不会亏本吗?他承包了山地,自己种植中草药,降低了成本,方可维持。
  
  讲到一个因拖延医治、被关节炎所困乃至无法下床的女病人,在免费上门诊治后痊愈的故事。习惯性问:前后治了几次呢?答:几次忘了,时间总有半年吧。又习惯性地问:总共为她花了多少钱呢?答:不知道,真的没法说,从来不去算。
  
  想起当年在加拿大一位华裔老人的家,看到墙上很美的一幅照片——蓝天自云,永鸟飞翔,一排竹楼,翘檐,吊脚,宛在水中央。
  
  是他在中缅边境上捐的一所小学校。日本人打来时他逃难到那儿,面黄肌瘦的一个孩子,差点死掉,被异邦的好心人收养。退休后故地重游,发现村里的孩子读书还是困难,要划着船到很远的地方去上学,他就在那里捐了这所小学堂。
  
  同行的记者立刻感动并来劲了,非问他花了多少钱,是什么币?加元还是美元?而老人算了半天仍算不出来。
  
  记者是出于职业习惯,也许是为了更翔实,用数字说话。也有非常多的被采访者,企业家、明星、名家,非常配合,做慈善时必用数字说话。那些数字是早准备好的,媒体还喜欢据此列出排行榜啥的。
  
  只要不是虚假夸大,不是承诺了不兑现,有数字也很好。唯真正的慈善,从未想到计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7:53

孤独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299次   生命里第一个爱恋的对象应该是自己。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在一个空间里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我相信,这个生命走出去时不会慌张。相反地,一个在外面如无头苍蝇乱闯的生命,最怕孤独。
  
  孤独和寂寞不一样。寂寞会发慌,孤独别是饱满的,是庄子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是确定生命与宇宙间的对话,已经到7最完美的状态。这个“独”,李白也用过,在《月下独酌》里,他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一种很自豪的孤独,他不需要有人陪他喝酒,唯有孤独才是圆满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8:14

锁进保险箱里的指纹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01次   希森探长最近遇上了一宗大案,嫌疑人是州议员朗利,希森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以药品套司做掩护,私下里从事毒品交易。与此同时,朗利也知道了希森在调查自己,他曾派人送来大笔款子。想跟希森探长做交易,被希森探长拒绝。于是,他动了恶念,决定收买杀手,除掉这个对头。
  
  杀手名叫兰勃,他参与过一次银行抢劫案,希森没有放过他,兰勃因此坐了两年牢。一般职业杀手慑于希森探长的威名,都不敢接朗利这桩“生意”,兰勃早就对探长心怀不满,决定当一次杀手。
  
  晚上,兰勃带着手枪,在希森家的院子外转悠了半天。他知道,探长只有一条狗陪伴着,他将毒药装进胶囊塞进一只鸟的嘴里,再将这只鸟弄伤,扔到院子里。那条狗逮住这只受伤的鸟,三口两口就把它吃掉了。不一会儿,毒性发作,狗哼也没哼,就倒毙在院子里。
  
  兰勃大喜过望,跳进院子,大步奔向卧室,一下子把枪对准正在看电视的希森探长,得意地笑道:“探长先生,还认得我这个倒霉蛋吗?”
  
  希森一怔,知道杀手已经干掉了自己的狗,只有靠自己来拯救自己了。他镇静地说:“我叫不出你的名字,但知道你犯有前科,犯罪档案里必有你的资料。”
  
  兰勃晃了晃手抢,骂道:“去你妈的犯罪档案吧!只要你一死,那些档案都可以付之一炬!”
  
  希森探长耸耸肩。微笑着问:“难道你就是为7抹去这些污迹来行刺的?”
  
  兰勃狂笑起来,说道:“不,有人还准备给我两万美元,你的脑袋还值点钱呢!”
  
  希森身子微微一抖,说道:“这人肯定是朗利,对吗?我正在办他的案子。”
  
  “你少打听,反正,我是注定要发财了。”
  
  探长打开身边的酒瓶,在两只杯里倒上酒,说道:“如果我给你两万美元,你能否让我从容地喝完这一瓶酒再死呢?”
  
  兰勃是个贪财的人,一听这话,马上说:“可以考虑,你快把钱拿出来!”
  
  探长递过一杯酒,说:“为了这个可怜的协议,咱们先干一杯吧。”
  
  兰勃怀疑地望了一眼递过来的酒杯,将它换成探长身前的那一杯,这才一仰脖喝了下去。希森也一口气喝光那杯酒,慢慢走到大保险箱旁边,拨好密码,打开保险箱,拿出一只鼓鼓的信封,对兰勃说:“里面是两万美元,你数数吧。”
  
  兰勃接过信封,看了看,又掂了掂,挥了挥枪,说:“回到你的位子上,继续喝酒吧,我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死去的。”
  
  当希森坐回来时,杀手却发现,他刚才拿着的那只酒杯不见了,忙问:“酒杯呢?”
  
  探长轻松地笑了笑,说:“那只酒杯已安全地躺在大保险箱里了。它上面,既有我的指纹,也有你的指纹。等你打死了我,它会把今晚的秘密告诉警方的。因为你的指纹已经记录在档案里了。
  
  兰勃这才发觉大事不妙,他冲到保险箱旁,想拉开它,但保险箱的数字码已被拨乱,他是怎么也奈何不了这铁家伙的。
  
  希森探长又拿出一只酒杯,给自己斟上酒,缓缓喝下,说道:“只有最后一条路了,你自首,出庭作证,政府甚至会奖励你的。至于那只酒杯,我会在合适的时候把它再擦干净的。”
  
  兰勃扔下枪,选择了探长指明的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8:24

春天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哉在这个春天低下头来
  寻找青草的气息以及母亲的身影
  在一列列开往无法预知前程的列车上
  逝去的岁月 如潮水般涌来
  我不能停留
  关于春天找还知道得太少
  发芽的花朵含苞的雨水
  雷鸣中灿烂的舞蹈
  我来到故乡的上空
  我的年迈的父亲正在劳作
  而更多的年轻的兄弟姐妹不知去向
  金黄的油菜花漫山遍野
  是在这个春天我深入到泥土之中
  我想翻动故乡的泥土
  这气息如此陌生
  生长的气息 如此陌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8:36

我们输给的是母亲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哥伦比亚最大的毒枭拉姆斯最近快气疯了。毒品接连被查获,这不但使他损失了几名得力的干将,还失去了许多老主顾的信任。
  
  拉姆斯开始怀疑沿用了多年的运毒方式。拉姆斯的制毒工厂建在太平洋的一座小岛上。名义上它是一处专供富翁休闲的疗养胜地,实际上岛下是一座规模庞大的毒品基地。拉姆斯用渔船将制毒原料运到岛上,加工成冰毒后,再用渔船运往各地,销售给当地的贩毒黑帮。
  
  以前拉姆斯会让手下将毒品塞进鱼肚,伪装一番后从海关蒙混过去。如今海关动用了先进的缉毒仪器,再用鱼肚藏毒的话风险很大。后来拉姆斯尝试过用人体藏毒、把毒品溶入牛奶、制成假药片等方法运毒,效果都不好,损失更惨重。
  
  他忍不住冲手下大发雷霆。这时,拉姆斯的儿子向父亲推荐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
  
  “史密斯?他是干什么的?”拉姆斯压下火气问。儿子说:“他是个动物学教授,曾因走私罪被判了两年刑。”
  
  儿子告诉拉姆斯,史密斯能用鸽子走私。他事先把走私品绑在鸽子身上,然后偷偷地放飞。这样鸽子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飞过边境,将走私品带到他指定的地点。由于从来没有人怀疑过鸽子身上还有玄机,他从中大捞了一笔,后来由于妻子的揭发,他才落入法网。
  
  拉姆斯一听,大感兴趣,马上把史密斯带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拉姆斯答应史密斯,只要他帮自己贩毒,每成功一次就付给他毒资的百分之十作为酬劳。“可如果你失败了,不但一个子儿都捞不到,我还要把你丢进海里喂鲨鱼。”拉姆斯凶狠地说。
  
  “放心,如果不是我老婆出卖我,我早已是亿万富翁了。”面对拉姆斯的威吓,史密斯不以为然。但他提出,如用鸽子运毒,那必须要用半年的时间来训练鸽子才行。“半年?”拉姆斯摇头说不行。那些已付了定金的买主正等得心急,别说半年,再有半个月不给他们送去毒品,他们就会翻脸不认人。
  
  史密斯考虑了半天,提出可以用海鸥代替信鸽。他会在海鸥的中枢神经上植入一种遥控装置,10天之内保证把毒品安全送给买主。拉姆斯听后,马上命人去捉海鸥。果然,海鸥比信鸽听话,而且它们身上能绑更多更重的毒品,10天后买主满意地收了货。拉姆斯大喜过望,问史密斯怎么办到的。史密斯得意扬扬地说:“这全靠我设计的那套遥控装置。那些带有电磁脉冲的遥控装置,一旦植入海鸥的中枢神经,它们就得乖乖听我指挥。不然我一摁手里的遥控器,它们的身体就会剧烈疼痛,异常痛苦。因此就算我下令让它们自杀,它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一头扎进海里。”拉姆斯听后,拍案叫绝。
  
  连续几次用海鸥送货成功后,拉姆斯的野心开始膨胀起来。他命令地下工厂夜以继日地生产毒品,他要把以前的损失尽快地赚回来。这时,史密斯却跑来告诉他海鸥出现了异常情况。
  
  拉姆斯来到海鸥笼前。只见那些海鸥毛发杂乱,双目赤红,在笼子里焦躁不安地乱扑腾,还不时发出凄惨的叫声。拉姆斯问:“这些畜生出了什么事?”史密斯说海鸥们到了产卵期,要飞回海岛上产卵,孵化后代,因此性情变得十分焦躁。拉姆斯不假思索地说:“我明天要运一批价值一亿美元的毒品。你必须让这些海鸥安静下来,乖乖地为我送货。等做完了这趟生意,就把它们全部杀掉,另换一批雄海鸥。”史密斯还想说什么,拉姆斯却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二天,海鸥们上路了。可不久,接货地点的人就打来电话,说海鸥今天格外不听话,只在天空盘旋尖叫,却不肯降落,他们无法取下毒品。那可是一亿美元的毒品哪!拉姆斯不敢怠慢,与史密斯一起坐快艇赶到了接货地点,果然发现海鸥们全部都盘旋在半空中,没有一只肯降落下来。“给我开枪打下来。”拉姆斯咆哮道。可枪声一响,海鸥们全都惊慌而散。
  
  拉姆斯急了,一把拽过史密斯说:“快把这些畜生给我弄回来,不然我宰了你。”史密斯手忙脚乱地摁动手里的遥控器。受到控制的海鸥又都飞了回来,可仍旧不肯降落。拉姆斯冲着史密斯吼道:“你不是说用遥控器可以让海鸥乖乖听话吗?”
  
  史密斯无辜地辩解:“我说的全是真的。你看那些海鸥,虽然不肯降落,但它们的身体正在经受着折磨,可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如此坚强。”拉姆斯看见那些海鸥痛苦地抽搐着,可它们为什么宁肯忍受巨大的痛苦,也不肯屈服呢?
  
  就在这时,远处的天空突然出现了一片乌云,史密斯定睛一看,脸色都变了:“天哪!雌海鸥的惨叫引来了海鸥群。”不一会儿,遮天蔽日的海鸥群拥了过来,围绕在拉姆斯一伙周围,向他们发起进攻。
  
  拉姆斯与手下拔出枪,不停地射击,可数不清的海鸥怎么杀也杀不完。他们抱头鼠窜,但成千上万的海鸥堵住了他们的退路。不到10分钟,这群人的身上、手臂上、脸上到处被海鸥啄得鲜血淋漓。拉姆斯惨叫着揪过吓傻了的史密斯,用尽力气大叫:“快,把这些海鸥赶走!”
  
  可史密斯早已自顾不暖。很快,拉姆斯与手下们便倒在海鸥的轮番攻击下。拉姆斯临死还喃喃自语:“想不到我……竟然输给了这些海鸥……”
  
  史密斯的衣服被海鸥啄得七零八落,体无完肤。这时,他猛然想起一件事,不禁用最后的声音说:“拉姆斯先生,我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怀了孕的……海鸥,就算你砍断它的翅膀,它也会义……义无反顾地爬回自己的巢穴生……生育后代,我们输给的是母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8:50

意识的相会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73次   眼前的破屋让我没来由地感到恐惧,它在人迹罕至的山头上,显得神秘甚至诡异。然而,我必须强迫自己进去——因为,它是我最后的希望。
  
  抬手准备敲门,门却自动开了。我倒吸一口气,一个老头,一张最普通的脸——似乎在哪儿见过,却使我产生想逃的冲动:我似乎感觉不到这个人的存在!“进来吧。”嘶哑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老头面无表情地领我走进他的世界。看似很小的屋子却容下了一台庞大而杂乱的机器,线路时隐时现,键钮指示灯让人眼花缭乱,机器正中有一副巨大的屏幕。他让我坐下:“说吧,你来的目的。”
  
  我结结巴巴地开口:“我,我想找一位朋友,可用尽各种办法都,都找不到。有人告诉我,到您,您这儿试试。”
  
  “有人?”他眉头一皱。
  
  “是名老科学家。”我连忙补充。他舒了口气:“你要找的是个女孩吗?”我一愣:“是的。”“叫花儿吗?”我更加惊讶,这老头真神啦!
  
  老头一挥手:“她在这儿。”
  
  “真的?我要见她!”抬头看他,那双凹陷的眼睛深得让人猜不透,“她在哪儿?”“看吧。”老头起身打开了机器,一阵“噼啪”声后,屏幕上显出一张脸,那熟悉的略带羞涩的笑。我大叫一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花儿!你在哪儿?”
  
  花儿看了老头一眼,老头微微点头。
  
  “我在这台机器里。”
  
  我张大嘴,愕然至极:“在机器里?别开玩笑了。到底是咋回事?”我激动地抓住老头。
  
  他轻轻一笑,笑得让我悚然。“试试看吧。”他把我的手放在机器上的一个小盒子里后,按下了一个蓝色键。如遭电击一般,我昏了过去。
  
  睁开眼时,我发现花儿就在我的身边。“花儿!”我又惊又喜,一把抱住她,却像抱住一团空气。我背脊发凉,打着寒战。
  
  她嘻嘻一笑:“不用怕,你现在也是这样啊。我们现在都是‘意识’。”
  
  “意识?”我不解。
  
  “是的,就是肉体死后人的思维。”
  
  “死后?思维?”我完全迷惑了。
  
  “知道吉姆教授吗?”
  
  “吉姆?那个疯子!”我失声叫出来。
  
  “不,宝贝,他不是疯子,只是人们不理解他罢了。他认为人死了,思维却不会死,思维将以看不见的电磁波的形式存在。吉姆教授认为只要有合适的磁场,那意识——这个电磁波就会被吸引过来。”
  
  原来这台机器就是一个磁场,而我现在就在这个机器里!难道我和花儿一样——也死了?
  
  “哦,宝贝,你别胡思乱想呀,你只是处于假死状态,和我不一样。”花儿又说,“宝贝,知道你在找我,我真的很高兴。你的时间快到了,再见,宝贝!”花儿化作一团银色的光飘走了。
  
  “花儿——”
  
  “醒了吗?”再睁开眼,我又回到现实中,仍旧坐在椅子上。看看自己,再看看周围,难道是一个梦?“那不是梦,你的确见到了你那位朋友,也可以说是她的思维。”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恐惧。“那您,到底是谁?”我的好奇心更强了。
  
  “我是谁,你一会就知道了。你先听我说吧,你们所说的‘疯子吉姆’已经死了。”
  
  “死了?”我叫了出来。
  
  “他被称作疯子,可他是天才,一个了不起的天才!他把所有心血都花在这台机器上。当机器做好后,他就死了,但这台机器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正确的。人死了,但意识永生。这并非神话中才有。吉姆从青年时代就开始研究,他发现人体死后意识是以电磁波形式出现的,可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此质疑。只有一名老科学家支持他的想法。吉姆又做了许多试验证明这一点,他成功了;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测出了来自遥远空间的磁力。但人们依然不承认他的观点,吉姆失望之余就来到这里继续他的试验。他封闭了自己。他发现了电磁波——思维的存在形式之后,又用了13年的时间造出了一个异度的磁场空间——这台机器,这儿就是《圣经》中的天堂,思维在这儿生存,发展,永不消失。只可惜这个磁场还是太小了一些,弱了一些,只有电磁波强的意识才能被吸入其内。很幸运,你的朋友就是一个。当磁场空间运转到一个角度的时候,它就能通过一个媒介与人类世界交流,这个媒介就是人类所做的梦。”老头说到这里歇了歇。
  
  我一脸的惊讶、迷惑,无法一下子接受那么多。但他所说的吉姆的发现,我确实是曾听说过一点。
  
  “吉姆临死前,试图把自己的意识第一个送进异度空间,他成功了,也失败了。他将机器开启,却不小心同时按住了蓝、黄两键。黄键具有消除电磁波的功能。所幸的是,他的意识只被销毁了1/3,不完整的意识是不能永远在异度空间里生存发展的,这决定了吉姆每年必须有1/3的时间是在人世间——既不以肉体的身份,也不以意识的身份,可以说,这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忍不住问道:“您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听我说完。吉姆在造这台机器时只考虑到建一个特殊的磁场‘收集’人的意识,却没想到整个人世间的磁信息被吸引出来,这就是我知道你的来历的原因。”
  
  “您,难道您……”
  
  老头叹了一口气,走到机器旁,按下了蓝色的键:“是的,我就是吉姆,也是他的思维。现在时间快到了,我要回去了。”他顿了一下,满怀希望地问我,“你相信我的话吗?”
  
  我的理智还不能消化完这一切,但经历的一切却证实了他的每一句话。我困难地点点头:“我——相信。”
  
  老头——吉姆的意识笑了,卸下他的顾虑,也抹去了我仅剩的怀疑。“谢谢你。期待下次与你见面。祝好运。”就在我面前,他就带着这样真诚的笑,逐渐消失了。我呆在原处,屋里一片寂静,只有庞大的机器在响,显示灯闪烁着。是梦?还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9:03

卖了,卖了,没了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韦斯顿·福布斯或许堪称是一位超级拍卖师,他经手的拍品从来就没有留下过哪怕是一只破碟子。
  
  7月27日,当天上午11点,爱德华·哈迪爵士的乡间别墅内的所有物品都要拍卖,而福布斯预期可以得到一大笔佣金。
  
  这天早上10点20分整,福布斯将他那辆漂亮的灰色折篷车驶入那所老房子外的空地。
  
  职员马丁是个乏味的老家伙,此时他正忙着在搬到屋外的家具上贴拍卖号。
  
  “早上好,先生,”他问候道,“我已经给大多数东西标好号了。我们应该能在半小时之内准备好。”
  
  福布斯咕噜了一声。“地下室的东西都搬上来了吧?”
  
  “是的,先生,除了一张断了条腿的旧茶几外都搬上来了。我们把它和其他一些垃圾留在角落里了。”
  
  “马丁,我得告诉你多少次呀,我拍卖时所有东西都会卖掉——把它搬到这里来!”
  
  “但是……但是……”老人反驳道,“茶几里都是蛀虫,还断了一条腿……您不能卖那样的东西啊!”
  
  “别犯傻了。我车里有一管强力胶。把那张茶几搬到这儿来,粘上腿,然后给它贴上号。我会找到个肯花10先令买它的笨蛋的。”他不耐烦地扬长而去。
  
  40分钟之后,拍卖全面展开,在福布斯的强势推动下,竟买的出价快速而热烈,拍卖款也滚滚而来。突然马丁拍了拍他的手臂。
  
  “你有什么事?”他烦躁地转过脸问道。
  
  “呃——那张茶几,先生,您能留一下……”
  
  “看在上帝的份上,忘了那张茶几吧!去看看庞蒂弗朗特夫人的古董是否装好车了,快去!”看到马丁犹犹豫豫的,他极不耐烦地补充说,“那张茶几的拍卖号是多少?”
  
  “509号。”马丁咕哝了一句,带着无可奈何的神情,耸耸肩膀走了。
  
  大约15分钟后,韦斯顿·福布斯开始拍卖目录上的509号物品了。他宣布道:“大家愿意为这个精致的橡木茶几出价多少呢?是有人出一英镑吗?”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人群,“15先令?天哪,肯定……”一只手举了起来。“10先令,先生?还有超过10先令的出价吗?”他举起拍卖锤,“卖了,卖了——10先令成交!”
  
  一个衣衫褴褛的人蹒跚着来到台前,递过一张10先令的钞票。这名男子显得鬼鬼祟祟的,福布斯怀疑地仔细看了看这张钞票。然后才把它放到口袋里。
  
  “谢谢您,先生。您能自己去找拍得的物品吗?我的职员不在,要过几分钟。”他的眼睛重新回到目录。“现在,我们来看看第510号拍品……”
  
  那个衣衫槛楼的人迅速消失了。几分钟后,马丁疾步冲到拍卖台前。“唉!”他几乎是大叫道,“那张茶几……”
  
  “闭嘴,白痴!”福布斯急忙嘘声制止,“我已经卖了。”
  
  “但是您不能卖呀。我已经……”
  
  “你给我闭嘴!”福布斯几乎尖叫起来,“已经卖掉了,他付过钱了,我不会把东西收回来的——你听见了吗?”
  
  马丁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走到了福布斯的身后。最后一件物品已经售出,福布斯转向了他那个年迈的助理。
  
  “如果你胆敢再在拍卖的时候那样做的话,我就开除你!别想找借口。”当马丁开口要回答时,他立刻又补了一句,“我们卖了多少钱?”
  
  “1752镑10先令,”马丁重重地说道,“其中我们拿到了841镑。”他停顿了一下,好让他的话听得更清楚,“如果您想要其余的钱,最好赶快行动,追回买了那张茶几的家伙。我用那茶几记账来着,就在您让我去看看那些古董的时候,我把钱都塞到茶几的抽屉里了——我当时就想告诉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9:16

他们为什么逃离工科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湖北某高校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张文,毕业以后,父母帮她安排了一份与她专业比较对口的工作——天津一家制药厂。但干了不到10天,她就放弃了,“每天和那些无生命的瓶瓶罐罐打交道,生活相当无趣。而浓重刺鼻的药剂味儿更是每每勾起我大学做实验时留下的痛苦回忆。”
  
  后来她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对于逃离,张文直言,“一点也不后悔”,虽然现在每个月的工资也只有2000多元,但这家贸易公司终于让她脱下了“灰大褂”,过上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
  
  本科学材料的刘磊至今记得新生报到时,第一件事就是去领一双牛皮大头鞋,有师兄解释,这是为了怕实习时一般鞋子在车间走动踩上钉子,刘磊当时就觉得内心一阵阵发冷。
  
  不久后的工厂参观一日游:杂乱的车间,轰鸣的机器,灰暗油腻的工作服……更是让刘磊坚定了“逃离”的决心。刘磊开始一边应付本专业,一边咬牙选修了经济学的课程,过年回家听学经济的同学描绘的蓝图,更是认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社会精英”的感觉。
  
  大四那年,虽然刘磊所在的学校这个专业全国首屈一指,找份工作完全“不在话下”,但他最终选择了跨专业考研,在学校周边找间小屋,孤独地付出了两年艰辛,终于熬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研究生。
  
  胡力目前在上海的某家IT公司做销售经理,而学冶金专业出身的他此前已经在该领域内从事了3年的技术工作。
  
  2008年4月,胡力考虑改行,对付出多年艰辛的专业的留恋,让他足足思量了一个月,“每天晚上都是彻夜难眠”。
  
  虽然之前“技术人员”的背景对他现在的销售职位有所帮助,但转行的另外一层原因,是不得不面对的“生活压力”。
  
  “我们当时的专业是好就业,但是大家收入都是1200元(每月),人家法律专业工作是不好找,可一旦进个律师所怎么也能赚个三五十万(每年),”提起自己当年的选择,他愤愤地抱怨,“为什么就业热还会报名冷呢,绝不是没报的学生傻!”
  
  由麦可思一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的2009年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调查显示,工科专业就业优势明显:如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冶金工程、飞行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专业,无论是“211工程”院校还是非“2l1工程”院校,就业率均在95%以上。
  
  高的就业率并不意味着高的薪金回报。恰恰相反,调查同时显示:从本科专业大类来看,就业率最高的依次是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但工学在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上远低于经济学专业大类。
  
  在北京某国有大型银行做财务工作的张小姐介绍,我国金融业与制造业的收入差距比国外大得多,且不说拿几十万、几百万元高薪的高管,一个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进银行做柜台先生、柜台小姐,起薪就能在每月2500元以上,几年后年薪可升至5万元乃至更高,而多数工科专业本科毕业生则有些汗颜,一般起薪也就每月1500元左右,即使在工厂干到退休也很难挣到5万元的年薪。
  
  不仅仅是收入。一年多的比较和观察中,细心的胡力发现,工商管理,经济(包括财会、金融、经济学)等专业业务发展迅速,其升职也快。相比之下,工科生升迁之路漫长得多,一般专业毕业生实习期就长达一年,熬到高级工程师需要20年左右,而往往等实习过后,同期毕业学经济的一些同学已经混到主管了。
  
  “100个工程师里,只能出几个高级工程师,而几个高级工程师里,只能出一个管理者。哪一天才是出头之日呢?”在胡力的反思中,透着人生哲学的思辨,“当周围一些人花费同样的时间后取得了你十几年或一辈子才能取得的成绩和财富时,你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清华大学高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孙禺认为,“付出与回报的比较值正左右着考生和家长对专业的选择。”在王孙禺教授看来,20世纪中期,国家重点发展重工业,对于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也开始旺盛,工科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同时,在社会心态上,“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成为一种流行的主色调,几代优秀的工科生选择了在戈壁沙漠战天斗地,是有了“两弹一星”的荣光。
  
  王孙禺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文科发展迅速,学科不健全,考生选择上开始出现多元化,“这一人生路径选择上的多样性无疑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但同时,工科的艰苦性开始为人们所关注,由于撬动社会心态的一大重要杠杆——工资收入。在与市场结合紧密的经、管、法等学科领域率先拉开差距,工程师们则主要留在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这里延续着计划经济时代改变不大的薪酬体制,优秀者与平庸者的收入基本没有差别,他们的积极性无疑会因为与外界的强烈反差而受伤害,因此,传统工科专业被考生们或“敬而远之”或纷纷“逃离”也就不足为奇。
  
  “逃离工科”的问题不仅在于“工科”这个学科本身,更重要的是一个整体环境的改变,他们逃离的是一种逐渐消减的环境生态,投奔到一个优势资源已经向经济、金融、地产等热门行业倾斜的系统中。但是,随着2009年之后,中国经济转向新的模式: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模式,宏大的工程规模正为中国工程科技人员的成长提供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世界的目光已经聚焦中国。“中国是未来的制造业大国,未来的中国急需大量的工程师,工程教育在中国的前途不可限量。”美国工程教育界最具影响力的组织——美国工程教育协会这样评价说。中国的工程科技及其人才有可能成为世界上两道亮丽的风景线。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镇化、全球化的高潮中,中国的工程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都将得益于此,所以长远来看,逃离工科只是一种暂时现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49:57

中国打工妹成为世界顶级侍酒师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221次   世界顶级酒窖的清洁工不好做
  
  1982年3月,张海颖出生在河南省偃师市李村镇的一个农家。由于家贫,张海颖初中毕业后,便来到广州做服务员。
  
  2003年5月,张海颖到北京去打工。她听说到国外挣钱的机会多,便经过劳务输出,来到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市的一家清洁公司。每天,她都会被公司派出去扫大街。
  
  刚到意大利时,张海颖每天除了辛苦工作,就是跟同事学意大利语。2004年3月的一天,张海颖去佛罗伦萨市郊游玩,路过佛罗伦萨最出名的奇昂蒂酒窖。这个大酒窖的四周,打着招工启事,张海颖便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报了名。经过一系列考核后,她被酒窖录用。
  
  奇昂蒂酒窖,是世界顶级的酒窖:纵深五百多米,这里存放着陈年上等葡萄酒。第一次来到酒窖门口,张海颖在上司帕尔格的带领下换上一套衣服,戴上帽子和鞋套后,保安才放他们进去。
  
  正式上班后,她才发现规矩竟然还有很多。酒窖里共有五班工人,每班六个人,每天一早他们上班后,都要在酒窖外的换衣间换上衣服才能进去。为避免酒液震动,对瓶装的葡萄酒进行清洁时,他们都是左手轻轻拿起瓶颈,右手拿着绒布从下自上慢慢擦拭。擦完后放置酒瓶时,还要注意放置的方式:软木塞的瓶,要横着放,因为酒液浸润瓶塞,可以隔绝空气,而蒸馏酒品的瓶子,则要竖放,以便瓶内酒液的挥发,达到降低酒精含量、改善酒质的目的……每次擦拭酒瓶时,张海颖都紧张得大气不敢出,生怕手发抖引起瓶身晃动。
  
  在酒窖里待的时间长了,张海颖也慢慢了解了葡萄酒的很多知识。业余时间,她不断向老同事请教,还买了大量书籍学习葡萄酒知识和文化。2006年7月,张海颖被帕尔格推荐到窖主开的酒店里做营业员和客户服务专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3 17:50:14

 丑小鸭偷师学艺
  
  2006年4月,张海颖在酒店做客服期间,认识了窖主开的一家高级餐厅的侍酒师奥里森。
  
  有一次,张海颖去餐厅给奥里森送葡萄酒时,发现他正在为贵客推荐酒水。奥里森推着一架精致的不锈钢小车,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颜色深深浅浅的葡萄酒,来到客人面前,一一介绍车上的美酒,并且根据客人的饮食习惯向他们推荐葡萄酒,并安排菜单。
  
  随后,奥里森轻轻拿起一瓶白葡萄酒,将有酒标的那面展示给客人,并向客人介绍酒的产地和年份。随后,他又用一把带木柄的螺旋钻开瓶器开瓶。他缓缓拉出木塞,又用餐巾纸轻轻擦拭瓶口,将酒轻轻放在桌上。菜品陆续上齐后,奥里森便拿起干净透明的高脚杯,将那瓶酒轻轻例入杯中,一一放在客人面前……
  
  张海颖看着奥里森投入地工作,感觉非常新奇。那天奥里森的工作结束后,张海颖跑到他身边,说要向他拜师学艺。奥里森默默地看看她,飞快地摇摇头。
  
  张海颖只好想别的办法。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次在酒店不忙时,她便跑到餐厅玩,悄悄地站在奥里森或另一个侍酒师旁边向他们“偷师学艺”。通过两个月的观察,张海颖总结出一个规律,如果想做好侍酒师,首先就得对葡萄酒有足够的了解,这样,才能向客人做介绍。同时,还要娴熟掌握餐厅的各种菜品,以便搭配着不同的酒向客人推荐。
  
  2006年7月,张海颖“进修”结束,刚回到地下酒窖,便向帕尔格提出了申请,说想到餐厅做一名普通服务员。帕尔格大吃一惊,瞪大眼睛问道:“你是不是搞错了?你在酒窖马上要升为银领清洁员了,还要加薪,为什么又要到餐厅做普通服务生?”
  
  因为将张海颖培养成“银领”不容易,帕尔格怕她跳槽到别的酒窖,只好答应了。一个星期后,张海颖如愿成了餐厅服务员。每天,她都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又快又好,还热心地去帮同事的忙。很快,领班和服务员都喜欢上了她。就这样,如果有侍酒师服务时,同事都将上菜的机会让给她,她顺便向侍酒师“偷师”。慢慢地,张海颖对侍酒师的工作程序也了如指掌。
  
  张海颖不会喝酒,但因为那段在酒窖打工的经历,她练就了善于察言观色的眼睛,以及嗅觉敏感的鼻子。只要她看到一种葡萄酒的颜色,再闻一下它的味道,便能大概猜出这种酒的年份和产地。但如果做专业侍酒师的话,这些还远远不够。
  
  为了锻炼自己,张海颖决定去品尝客人吃剩下的菜和喝剩下的酒。此后,张海颖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时,都要替同事刷盘子,打扫卫生。此时,餐厅没人,她便专注地坐在桌前,品尝客人的剩菜剩酒。加上白天的“偷师学艺”,张海颖的侍酒水平很快就有了提高。
  
页: 2283 2284 2285 2286 2287 2288 2289 2290 2291 2292 [2293] 2294 2295 2296 2297 2298 2299 2300 2301 2302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