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1:43

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229次   虎年春节,“小虎队”回来了。帅气的脸庞已难以掩盖岁月的印痕,然而不变的是他们依旧纯真的笑容和清亮的歌声。
  
  重·聚
  
  “请相信我会再次回到你面前,唱起我们无悔的青春”
  
  前阵子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的陈志朋,当被问及与老伙伴重逢的感受时,感慨道:“刚开始还是有一点点陌生,毕竟有很多年的时间没有一起同台演出了。但是,排练了一两天之后,觉得大家又都慢慢找回了当时的感觉。”
  
  “霹雳虎”吴奇隆表示,这是一次“假公济私”的机会,“借着这次相聚,三个兄弟间能够多一点时间相处,然后一起回味我们之前做过的许多事。”而“乖乖虎”苏有朋认为“最神奇”的是,三个人竟然比20年前还要有默契,“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成熟了。彩排之前我们还在开玩笑说,如果跳舞的时候动作太一致就不是‘小虎队’了,没想到排舞的效果竟然比以前还要整齐。”
  
  为了参加这次春晚,苏有朋推掉了近十个活动,还不惜剃掉了自己蓄了很久的胡子。同样,吴奇隆为了能在春晚上呈现给观众他的经典“后空翻”,每天都在努力训练。
  
  出·道
  
  “毛毛虫期待着明天有一双美丽的翅膀”
  
  1988年10月,“小虎队”在中国台湾一档名为《青春大对抗》的电视节目里亮相。当时源于需要,节目向社会公开甄选三位男助理主持。回忆起面试的场景,吴奇隆说:“第一次见到志朋和有朋就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所有人都很正常的样子,就他俩怪怪的。志朋进来时背了个大包,戴了顶帽子,那时,他穿的衣服已经很有型了。进来之后他没说话,就坐在一边,拉开包,换上爵士舞鞋。我就看着他面试、换衣服、换鞋子,当时就觉得他应该是挺有想法的人。到后来又看到有朋进来,他穿着学校制服,他念的学校在台湾算是功课很好的。我就奇怪了,好学校的学生来这里干吗?而且当时的他还烫着超鬈的鬈发。”而陈志朋和苏有朋回忆起当时的吴奇隆,一致认为“印象最深的就是那辆重型摩托车”。
  
  面试时的才艺表演环节,相比苏有朋中规中矩的唱歌、陈志朋时髦的爵士舞,吴奇隆的表演显然多了几分趣味,“我看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有人朗诵,各式各样的都有,我想不到我有什么才艺,最后,我想,我就翻个跟斗吧。”这一个跟斗,让他翻进了“娱乐圈”。
  
  苏有朋回忆说,当年自己是跟妈妈联合起来瞒着爸爸才报了名,“爸爸长得非常帅,帅到走在路上都会有星探跑来挖掘,但他观念却非常传统,认为男人不该靠脸蛋吃饭。”因此,即使在层层考核中脱颖而出,成为“小虎队”的成员之后,苏有朋也只是把“小虎队”当做一份打工赚零钱的工作。为了不影响功课,他还和公司签订了“上课期间不请假”的协议。
  
  最初三人只是做着一周赚1350元台币的节目助理。如果这期节目时间不够长,缺了几分钟,他们就唱一首歌、排一段舞,把时间补足,甚至有时候只是帮忙搬些道具。但节目播出后,三人因为阳光俊俏的外形大受欢迎。1988年12月,他们和开丽公司正式签约。1989年1月,“小虎队”与“忧欢派对”一起录制的唱片《新年快乐》发行,不料,这张试水的唱片刚一上市就被唱红,尤其是那首《青苹果乐园》。《新年快乐》发行后没多久,小虎队推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张专辑《逍遥游》,一推出就蝉联排行榜冠军,台湾地区刮起了一股“小虎队风潮”。而之后的《红蜻蜓》更是创下了一个月大卖40万张的纪录。
  
  说到当时在拍照时,“霹雳虎”总是笑不露齿,吴奇隆透露说,其实这是公司的要求。“公司要求我‘尽量不笑’,要求苏有朋‘一定要大笑’,每次还要把牙露出来,志朋则是‘想笑就笑’,这是为了画面的丰富性。公司很早就有这样的概念,把我们每一个人,按照我们的个性做一些不同的区分。”
  
  离·别
  
  “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深深地祝福你”巅峰过后,便是离散。1991年年底,苏有朋忙于学业,陈志朋要去服兵役,也就代表着“小虎队”被迫暂时解散。
  
  陈志朋回忆道:“我记得隔天就要离开台北市的时候,我们办了一个再见歌友会,我那时候要求自己不准掉泪,一直唱到《蝴蝶飞呀》,里面有一句歌词‘毛毛虫期待着明天有一双美丽的翅膀’,我唱到那一句就崩溃了,后来苏有朋就开始哭。我觉得写这首歌的老师太厉害了。”
  
  歌友会上的抱头痛哭之后,陈志朋踏上了离别的站台。“直到最后一秒要上火车了,要往那个服兵役的方向奔去的时候,才发现,‘小虎队’离我越来越远。但我觉得不能想太多,因为你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你要全身心地去投入,只能偷偷地回忆。”
  
  等到1993年12月陈志朋归队,“小虎队”重组,但当时台湾乐坛已经是“小旋风”林志颖的天下。辉煌的时代不能复制,唱片销量不尽如人意。1995年,“小虎队”录制了最后一张专辑《庸人自扰》。1996年4月,“小虎队”演唱会专辑《龙腾虎啸》发行,之后就宣布解散。那一年,好多歌迷哭了。
  
  成·熟
  
  “放心去飞、勇敢地去追,追一切我们未完成的梦”
  
  2002年,苏有朋在上海举行出道以来首场个人演唱会,三只虎再次重聚,一起合唱了《星光依旧灿烂》,兄弟情深。当时,苏有朋已经凭借电视剧打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吴奇隆虽然没有特别出色的影视作品,但善于投资理财的他也开了餐厅、房地产中介公司,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单飞之后,陈志朋的发展似乎不如之前两位。他最引起关注的一次,是参加《张国荣——负距离接触》的音乐剧演出。那出音乐剧展现了他的模仿天分,可惜人们忙着挑剔他与“哥哥”神似与否,看不到他的努力,甚至有人认为他是在向张国荣“借力”。
  
  自称“靠拍动作戏锻炼身体”的吴奇隆则表示今年会集中精力拍一些动作戏,“2009年刚刚拍完的《镖行天下前传》,整整打了十部。每一部的打斗场景都非常多,打得我觉得太过瘾了,所以就决定2010年再打一年。”
  
  苏有朋之前在《风声》中的努力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为了演好白小年这个形象,不惜“毁容”。这个角色被认为突破了苏有朋个人表演的风格。三十六七岁的苏有朋,早已退去了奶油小生的形象,变成了一个蓄着络腮胡的成熟男人。有人说“白小年”是苏有朋的一个转折点,而苏有朋自己却不以为然,“其实我很喜欢颠覆,尤其当别人硬要拿一个帽子扣着你,我就偏不想这样。当原来的戏路成熟一段时间之后,我会觉得我开始重复了,我想转变了,就像这次的白小年。一个好演员会让自己不断前进,包括对角色的选择。我希望自己能进步,希望之后演的每个角色都能成为一个颠覆。40岁之前,我要有第二个人生。”
  
  如今的三只虎已经有了不同的状态和发展,这次重聚,让大家又将目光聚集到三个人的身上,比较是难免的,对个人是否会产生压力?对此,陈志朋坦然地表示:“我觉得这个是不需要回答的,大家只要看到我们的努力就够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1:59

我有自己的独特舞步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18岁,郝明义从韩国只身前往台湾大学就读。走出松山机场,他仰望天空,深深呼吸,将那个九月雨夜的气息纳入肺腑。独立自由的日子,在期盼中终于到来。他虽在韩国出生,但从小在华侨学校就读,早把台湾视为故乡。
  
  生活对他并不温顺。每次拄着双拐上厕所,他如临大敌。去食堂打饭也成了一项挑战。还总有人奇怪,为什么你腿有残疾,还要离开双亲、跨越大洋到台湾求学?
  
  他总笑着说,那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行动要多花一分力气!
  
  一岁时他因小儿麻痹症而致行走障碍,那是不幸,他偶尔会难过,但从不为那条瘸腿自卑。
  
  大二的一晚,郝明义和朋友喝醉酒,回宿舍时,大门已经紧锁,他干脆把双拐扔进去,自己翻墙而入。嘿,这种气魄!又有一次,他和朋友约了聚会,去错了酒吧,邂逅了几位华侨中学毕业的学长。有位学长可能半醉了,挑衅道:“郝明义,你是个瘸腿,怎么到处看你这么嚣张?连来酒吧都是?”
  
  他呵呵笑了,说道:“你生气的样子真有趣!”
  
  曾有朋友问郝明义:“你真的从未因腿疾自卑过?”他摇头。“你周遭都没有人欺负过你?”他仍然摇头。朋友语气奇特地说:“那你运气太好了。”
  
  郝明义承认自己运气实在好。他和别的残障朋友接触,听到一些故事。有的父母会在客人拜访时,把残障孩子藏到卧室甚至储物间里。有的父母会当着孩子怨天尤人,让孩子痛恨自己的出生。有
  
  的根本不送孩子就医上学,任由他们在角落自生自灭,衍生新一轮的《变形记》……于是,这些孩子总是战战兢兢地面对这个世界。
  
  郝明义的世界广阔而又安然。他的父母待他绝不溺爱,也无半分厌烦。他们教他知书达理,待人接物,送他去读普通的学校,花费重金为他治疗,哪怕只有一线希望。
  
  他的父亲原是韩国的富翁,他几乎听惯了这样的窃窃私语:“他的父亲是有钱人!为他治病花掉的黄金,打造起来都比他高啦!”他向来不以为然。
  
  世事无常。父亲投资的一栋观光饭店建到七楼时,负责人竟卷走所有钱款,杳无踪迹。
  
  东山再起只是神话。从此父亲褪下华服,在釜山华侨协会里做收费员,每天坐公交车,挨家挨户地去收那零头小钱。
  
  父亲似乎也自得其乐,永远是衬衫雪白,领带亮丽,西装笔挺。每到晚上,他聚精会神地计算白天的账目,噼里啪啦打算盘,然后说一声:“嘿,一毛不差!”
  
  这曾让少年的郝明义很是不屑,何以这点小事就甘之如饴?
  
  父亲就靠那点微薄薪水,供养家人,不提往事,亦不颓然。人生得意失意,他都从容,外表体面,内里温和。不论生活是否完美,不论此刻是进是退,他永远有着自己的华丽舞步。
  
  郝明义逐渐读懂父亲,也读懂了藏在卑微工作里的深深父爱。
  
  一个拄着拐杖的少年,何以有勇气来到一个陌生之地拓展人生?何以一直抗拒做“算命、刻字”等静态职业的宿命,非要看看别的可能?何以走多远都不怕,摔倒多少次都能爬起来?只因他知道,身后总有那双深情款款而又温和宽容的眼睛,一路护航。
  
  毕业后,郝明义创业,在汪洋里冲浪,窒息沉浮,回家累得躺倒在地板时,会想到父亲傍晚的那一声喜悦:“嘿,一毛不差!”
  
  如今,郝明义已经成为台湾知名出版人,首次在台湾正式引进米兰·昆德拉、卡尔维诺、村上春树等等的著作,创建了大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在纽约、北京均设有分公司。
  
  他不喜欢记者把自己描述成身残志坚的成功者。那点缺陷,也只是让他更骄傲。即使是健全人,又有几个能拥有他的壮阔人生?
  
  他的父亲是读过儿子写来的一封家书,在午睡中长眠的,享年79岁。
  
  郝明义踩着父亲教给他的舞步,在人生长路继续滑行。哪怕带着轮椅,也只让舞步更为独特华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2:13

爱从不委屈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小双是大四学生,她出生于鲁西南一个偏远山村,家里贫困。得以顺利求学,是因为一位名叫徐丽珍的女人一直赞助她。小双上了大学后一直想跟徐丽珍联系,想告诉这位好心人,自己可以凭奖学金完成学业,并把大学期间徐丽珍寄的钱悉数奉还。联系未果,大四的寒假,小双来到徐丽珍所在的城市,边打工边寻找。
  
  当初的赞助活动是由一家报社发起的,小双在报社找到了徐丽珍的身份证号码。她还得知,徐丽珍一年前又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接下来的调查却让小双目瞪口呆:徐丽珍已在两年前去世。
  
  几经辗转,小双找到徐丽珍的姐姐徐丽娟。徐丽娟并不热情,可当听说有人以徐丽珍的名义仍在资助小双,并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时,她雷击般怔住。半晌,她翻出一个手机号码说,去找找他。就这样,小双找到徐丽珍的丈夫康平。
  
  康平见到小双,眼睛红了。在小双的要求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徐徐展开……
  
  十年前,徐丽珍大学毕业,在一所学校当老师。那时她年轻秀美,全身上下都充满活力。康平比她小四岁,是学校的勤杂工,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爱情来了。消息很快传到徐丽珍家里,徐丽珍的姐姐来警告他,不许和妹妹交往。徐丽珍也开始变得冷淡。有一次,她淡淡地说,我们之间注定不会有结果。
  
  康平失恋了。他一遍一遍地想她,可又怕见到她。不堪这种折磨,他辞职离开了学校。后来,他听说徐丽珍嫁给了一个富商,并辞职做了全职太太。
  
  再听到徐丽珍的名字,是在三年前。熟人告诉康平,徐丽珍当初和他分手,是迫于家庭压力。她现在离了婚,还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全身无力,双手不停地抖动。
  
  康平眼里涌上泪水。他怎么没有想到,徐丽珍当初疏远他是因为家里呢?他曾那样恨她!
  
  他去找徐丽珍。眼前的徐丽珍,面色憔悴,脸上也有了皱纹。可那有什么关系,让他感到幸福的是,又可以和她在一起了。
  
  康平的到来,在徐家又引起轩然大波。徐家认定,康平是冲着她的钱来的。徐丽珍离婚后得了一笔钱。他们的理由很充分:康平年轻,身体健康,凭什么会爱她?他们宁肯给徐丽珍请护工,也不愿让康平靠近。
  
  可徐丽珍有了自己的主意。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两人领了结婚证。婚后,徐丽珍的病情不见好转,常常晕倒。康平上班时很不安心,不停地给家里打电话。有一天,徐丽珍突发奇想,她想办一个少儿学习班。
  
  在康平的帮助下,学习班办起来了。说来也怪,只要在学生面前,徐丽珍仿佛变了一个人,表情生动活泼,手也不抖了。康平辞了职在家打理,徐丽珍更专心地当起老师来。
  
  有一次康平去买菜,被徐丽娟当众侮辱了一番,说他不顾妹妹死活,把妹妹当成赚钱的机器。回到家,他没有对徐丽珍说,可她还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了。那天晚上,她默默流了一晚上眼泪。
  
  那年的春节,康平劝徐丽珍回家看看。可徐丽珍不肯让康平独自过年,更不肯让康平看到她家里人轻视的目光。她多么希望家里人接纳康平,相信他们的爱情啊。她曾写下遗嘱,自己死后,财产归娘家人所有。她希望家里人可以由此改变看法。
  
  可家里人对康平的态度,始终不咸不淡。在他们眼里,康平就是一名长期护工。
  
  去世前半年,徐丽珍忽然改变主意,执意要将自己的房子过户到康平名下。
  
  徐丽珍是在给学生上完课后晕倒的,再也没有醒来。
  
  康平说得很平静。小双听得泪水滂沱,她问,是你以丽珍姐的名义捐的那些钱?康平说,是,这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做事了。她一直希望当一名好老师,希望每个孩子都能高高兴兴地上学。那些钱也是她的,我把那幢房子卖了。
  
  小双表情复杂地看着康平,问,为什么不向她的家人澄清一下?你受了那么多委屈。
  
  没想到康平轻轻地笑了。他说,小姑娘,爱,是不会受委屈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2:27

和他一起走天下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初见他,他刚从查案现场归来,一脸的疲惫,眉宇间沾满岁月的风尘。我心里一惊,这人看起来怎么像个大叔啊?相比之下,我那时真是青涩得像一枚小果子似的,我剪学生头,穿红衣裳,再加上生就一副娃娃脸,怎么看都像个女学生。
  
  介绍人却历数他种种的好:待人温和,做事踏实,善良正义,情感细腻。
  
  我眼珠滴溜溜打量他,借着“年幼”,肆无忌惮。他招架不住了,兀自先红了脸。我在心里偷笑,给他打了评语:此人忠厚老实,不会欺负我,可保我幸福平安。
  
  他到我家迎娶我时,我正赖在床上睡。妈妈叫:“人来了,该起了。”睁开眼,梦醒。听到他在厅堂里说话,声音轻轻柔柔。
  
  妈妈的烛啊香的都点上了,燃着一分庄严。结婚是个庄严的日子,但我不觉得,我只觉得好玩。妈妈要我们拜拜菩萨,我嘻嘻笑着不肯,牵了他的手,也不让他拜。从此埋下了“霸道”的根。
  
  出门时,妈妈再三叮嘱:“路上不要往回看,不要说话,不然,会想娘家的,两人会有口角的。”
  
  我嘴里面应着,出得门来,却淘气地回头回头再回头,一张嘴吧吧个没停,且“挑衅”地问他:“以后你会跟我吵吗?”他拥紧我,怜爱的目光,像小雨点似的,点点落在我脸上,他说:“现在你是结了婚的人了,是大人了呢。”我头歪歪,说:“我不管,只要你永远比我大,我就永远不会长大。”
  
  婆婆从老家赶过来,一脸焦虑地看着我。在我第一次登她家门的时候,她老人家就曾这么一脸焦虑过。彼时,她在把我反复打量了无数遍后,突然居高临下地问我:“上几年级了?”——她以为他最小的宝贝儿子,拐骗了中学生。现在,这个“中学生”居然跟她的宝贝儿子结婚了,怎么也放心不下。所以,她老人家在亲自示范烧了一顿饭、洗了一次衣之后,就坐到了我们的新沙发上,亲切地望着我,谆谆教导道:“你现在跟我儿子结婚了,开始过日子了,小孩子的脾气要改改了。我儿子工作忙,你得多担待点,平时洗呀煮的要多做点,女人家嘛,就是洗洗煮煮的。”我拼命点头,一脸的诚惶诚恐。
  
  我想象的婚姻,是一只碗加上另一只碗,一双筷子加上另一双筷子。有相守的热闹。
  
  婚后,我才知道,嫁给他,就是嫁给了等待,嫁给了牵挂,嫁给了寂寞。
  
  那时,他在乡镇派出所工作,乡村里失窃案件多,少羊的,少兔子的,少鸡的……不消停,老百姓惶惶不可终日。他带了几个人,扛着铺盖卷,下乡去,在案件发生最多的村子里住下,搞案件侦破攻势。这一住,就住了一个多月,直到案件告破。
  
  那时,我最怕的是下班回家,房间是寂寂的,碗和筷子是寂寂的,我的人,也是寂寂的。桌子上,压着他的留言条对不起,亲爱的,我又不能陪你了,你一个人要乖啊,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我知道,从此后,我得学会坚强。儿子迫不及待地来了。生活一下子真实地琐碎起来。他也还是忙,我依赖不了他。
  
  我也曾高傲地宣称过:坚决不做“洗衣机”,不做家庭“煮”妇。那时,他是怀着欣赏的目光听我宣称完的。然而婚后,他的职业,决定了他生活毫无规律。早上出门,晚上不见踪影,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脏衣服堆在那儿发酵吧?
  
  至于做饭,以前完全是凑合着吃,他不在家的时候,我煮一顿可吃两天。但现在,有了小孩儿可不能这样吃,得营养搭配着才行。于是,我走过了一条实践认识再实践的道路,每一步都是艰难的摸索与再创造的过程。我发现,我很快成长壮大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的家庭主妇了。
  
  儿子渐渐大了。我却渐渐小了,常在他的笑声中,和儿子争抢一块米饼,争要一个玩具。
  
  一起外出时,他肯定是一手牵一个,一边是我,一边是儿子。他说:“多大的人了,什么时候才长大?”我说:“只要你永远比我大,我就永远不会长大。”
  
  发却是渐渐留长了,因为他说喜欢。
  
  也还洗衣做饭,但把洗衣做饭做得跟玩儿似的。常常是泡上一盆衣服,打开音响,让流行音乐洒满小屋的每一寸地方。等一盘碟放完了,我的歌也学唱完了,衣服也洗完了。晾上绳,壮观得很。立定,仰了头看,真真觉得自己是个太不简单的妻。
  
  有时,碰巧他回来了,我会遥指着那满绳衣服,口角含笑,做惊讶状:“呀,那是谁家女人,怎么那么能干,洗那么多衣服呀?”
  
  他立即也含了笑,左右环顾着,做寻找状:“是啊,谁家的女人这么能干?我要娶了她。”
  
  然后,就拥了我,眼睛里是淌得下来的温柔。
  
  结婚多年,也偶有摩擦。
  
  摩擦来时,我们都不会跟对方吵。因为吵骂很失形象,况且,我还真没学会吵。我只是跟他不说话。空气便糨糊样地黏稠着。
  
  在他没事人似的呼呼入睡后,我会起了床,摊开纸来,刷刷刷,一边流泪一边写,纸上立即瞪满许多伤心的眼睛,失望的眼睛,愤怒的眼睛,写完,还意犹未尽,再加上一些表感情的符号,足以把我的檄文弄得惊天地、泣鬼神了。
  
  心里面陡然轻松起来,自己再回头看看,泪还没干,却坏坏地笑了。再签上名:你的小爱人。知道这是他的软肋呢,他一见这签名,准会乖乖地缴械投降。
  
  我把“檄文”小心地折叠好,放他枕边。然后,心情竟有些愉悦地裹进被窝里,酣酣入梦。
  
  第二天醒来,准有一双温暖的手臂环住了我。他轻轻在我耳边说:“宝贝,好了好了,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别生气了。”
  
  我“扑哧”笑了。甜蜜,幸福!
  
  常生了流浪的心,要去走天下,带上笔和纸,像那个三毛一样。
  
  但真正迈出一只脚到门外,另一只脚就后悔地缩回来了。
  
  回头,是他的笑靥,儿子的笑靥,我真的无法合下。
  
  他歉意地承诺:“等将来老了,我退休了,我就天天陪了你,一分一秒也不分开。”又给我描绘将来:“我骑辆自行车,驮着你,沿中国的海岸线走,一起走天下去。”
  
  我于是,有些盼望,成为那个老了的妻。
  
  一次,看一个小女人的文章,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女人的宗教是爱情,男人的宗教是事业。
  
  拿了这样的话去考他。
  
  我:你说,女人的宗教是什么?男人的宗教是什么?
  
  他:我的宗教是你,你的宗教是我。
  
  真理!
  
  他一直这样说,他一辈子最大的收获,就是有了我。
  
  我没告诉他,其实我也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2:38

爱你,也用你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有的女子,读了几本书,就架起肩膀,清高起来,不好意思或者耻于去利用周遭的人际关系,一辈子,竟有可能就在一所小学校,一间昏昏暗暗的办公室,一个底层的角落里,止步不前,就这样原地踏步了一生。她们从没有这样的觉悟:周遭的人际关系,是可以拿来用的;朋友,既是拿来爱的,也是拿来用的——讲出这番石破天惊的话的女人,是我的朋友信文,听说了她的信条后,我疏远了她6个月:谁听到这样的肺腑之言能安之若素呢?但,6个月没有信文的欢声笑语,没收到她夹有落花和古琴谱的书信,没喝到她自酿的“花露烧”,没看到她从网上发来的臭美照,我的心中,竟空空落落。我又恢复了与她交往,对于她可能在什么时候会“用”上我一回,我认了;我甚至认为,被她这样可爱的“真小人”用上一回,也是我的荣幸。
  
  信文今年29岁,她的奋斗之路,就是“用人”之路。她是那种会抓住一切机会让自己跳脱到一个更好环境里的女人,当然,她在此之前用心做过很多铺垫,她非常擅长打动人;她的美好之处还在于,她不会过河拆桥,她与她“用过”的人仍保持密切的交往,让人非常舒心地感应到,她念着你的恩,她并不健忘。29岁,为了请动海峡彼岸的席慕蓉为她的散文选作序,她不断地写信给席慕蓉,邀她来江南旅行,她愿当“全陪”,她在信上落实每一个出游细节,为了让席慕蓉读信有亲切感,特意去看了她所有的画作,当她的知音,还学会繁体字来写信;26岁,她为了考研,特意到她的未来导师家去,大冷天,替儿女都在国外的老两口洗窗帘,做暖锅,听老先生将二三十本家庭影集从早说到今;25岁,为了说服当地最有名的文学评论家对她的小说发表评论,她亲手抄了6部古琴谱给他,因为她听说他雅爱的东西就两样,酒和琴;从此,他喝的美妙烧酒都是她手酿的,里面依照季节加入了桂花、玫瑰、杨梅和山楂;24岁,她为了让未来婆婆接受她,特意送了全套的土布床罩和沙发套给婆婆,那些用板蓝根染就的图案,都是她一手设计的;23岁,为了让她代课的小学校里每位老师都喜欢她,她折了很多花插放在老师桌上,冬天是腊梅,夏天是石榴花……很快地,小学校有了可以进编制的机会,她成了正式的语文老师。
  
  这是她生活的第一个转弯,她当了老师,当了签约作家,考上研究生,获得比较文学硕士学位,现在,她是很有名的散文作家和电视编剧。没错,她一路走来,靠了很多人,很多人也甘愿给她靠,乐意为她的进步提供帮助,而他们,在她这里也享受到了一份有风情有雅量的情谊,他们也不吃亏……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你就不在乎给她“利用”一回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2:50

谁也不曾辜负自己的青春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我与郑曼曼是同一天生的。妈妈说,我出生时极顺利,而邻床的郑曼曼,磨蹭了六个小时才肯露出头来,难怪取名叫曼曼。我们一个是紧锣密鼓的急急风,一个是一字一顿的慢板,偏偏又是吵不散的好姐妹。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是我要她跟我一起报考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曼曼却不紧不慢地说:我无法与你保持同样的步伐,我听到的鼓点与你不同。就让我跟着自己的节拍走吧。
  
  就此,我们的人生轨迹彻底分开。我咬紧牙关,一路狂奔:重点大学,考研,北漂……多年来马不停蹄,奋力厮杀,终于成为一家知名外企的白领。而郑曼曼,悠悠然上了一个二流的中医学校,轻松地在附近的小县城医院谋得职位,心满意足地拿着1000多块的薪水过日子。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早早嫁了当地的一个小学教师,生了一对龙凤胎,已经3岁。
  
  那年春节回家,曼曼踢踢踏踏地领着孩子来看我。剪着显然与脸形不配的妈妈头,微胖的身材,宽松的休闲装,与我,就像是两个星球的人。一对孩子倒是可爱,穿得肥嘟嘟的,笑嘻嘻地齐齐向我作揖拜年,活像年画上的金童玉女。
  
  曼曼走后,老爸老妈津津有味地聊着那对双胞胎。话里话外,都埋怨我至今单身,害他们怀中空空。还是曼曼好,周末就可以与父母团聚。我不禁骇笑:算了吧,上班守一堆枯草根子,能闷成莫高窟的石像,下班侍弄两个泼猴,不累瘫了也烦透了。最重要的是,她的年薪还不抵我的月薪。这种日子,我一天也挨不下去!
  
  今年的国庆节回家。二老拿出看家本领,长篇大论地给我讲女大当嫁的道理。我耳朵嗡嗡直响,借口要去看曼曼才得以溜出家门。
  
  那所医院乍看很不起眼,一进去才发现是个极大的院落。院里长着郁郁葱葱的老树,开着碗口大的月季。中医室很静,纱窗外鸟高一声低一声地叫。曼曼正给一位老人看病,她身后是一排高高的柜子,一格一格写着草药的名字。我默默地注视着他们,老人详述着自己的陈年病痛,目光里有种孩子般的依赖和信任。曼曼眼神沉稳,语气温和,从容地望闻问切。我的心忽地一动,多年以后,白衣银发的曼曼,该是一个多么优雅的老中医啊。
  
  下班后,曼曼用自行车载我去她家。让我惊讶的是,那竟然是个不多见的小小院落。前院种葡萄,一嘟噜一嘟噜,结得累累垂垂。后院种菜,一畦一畦的红白青绿,明艳照眼,墙上还垂着紫色的扁豆花瀑布。
  
  双胞胎跟他们的父亲钓鱼归来,晒得黑红,一进门就甩掉鞋子,光着脚丫咚咚咚地跑。桶里只有几条巴掌大的小鱼,一家人却热烈地讨论着红烧还是清炖,我也忍不住参与进去。女主人从容地收拾着小鱼,男主人爬上梯子摘葡萄,龙风兄妹去园子里摘菜。他们哪里会干活,简直是边吃边玩:西红柿摘下来就啃,嫩黄瓜在衣角蹭蹭毛刺咔嚓就是一口,一个大紫茄子被当成足球踢来踢去。最后两个人干脆丢了菜篮,在园子里捉蝴蝶,满园子都是清亮的笑声。
  
  我问曼曼:孩子这样聪明,怎么不上早教班呢?她答:这样的好时光最适合这样过,不用急着把春天变成夏天,要学习,以后有的是工夫。曼曼的口气如此悠闲,仿佛她的孩子是两粒普通的大麦种子,要由着它们在土壤里安静地做梦。
  
  晚饭后,我躺在竹椅上乘凉,耳边虫声唧唧。洗完澡的孩子们挨过来,小身体又香又软。他们争着让我看葡萄叶缝隙处的星星:这一颗是哥哥的,那一颗是妹妹的,还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兄妹俩慷慨地将一颗小小的星星送给了我,并命名为鼠鼠鼠。我道谢之后,掩住脸笑了很久。
  
  如果在北京,此时闪烁在我眼前的决不是柔和的星光,而是液晶显示屏熟悉的亮光。我叹口气:曼曼,我有些羡慕你了。她回答:我也羡慕过你,可我先生说,谁都不必失落,适合自己的人生就是最好的人生。每颗星星都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光彩。就像我们两个,谁也不曾辜负自己的青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3:03

人生有没有一劳永逸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270次   九禄一辈子都在做的一件事,就是想一劳永逸地解决好困扰自己生活的所有麻烦。
  
  他的理想,最初是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还有关上门一个月也不饿肚子的粮食。那该多美啊!
  
  这理想在他23岁那年得以实现。这一年,他和春梅结婚,父亲给他两间新瓦房,屋里堆满了粮食。新婚的前10天,他真如在梦中一般,关上门在家中美了10天。
  
  第11天,春梅说话了。她说:你看这村上,没出去打工的年轻人还剩几个?咱也该出去,至少挣个大电视,待在家里才不闷。
  
  九禄觉得这样待着也不错,当然,有台电视机更好,免得两个人关起门来大眼瞪小眼。
  
  于是进城,九禄去打包,春梅洗碗。两个人加起来一月能挣500元钱。乖乖,那可是全家种田一年的收成。很快,电视机买上了。睡在装满粮食的房里看电视,九禄心中有说不出来的美。
  
  从电视上,九禄看到有人骑摩托车,还可以拉客挣钱。于是他发誓,要买一辆。他对春梅说:等买了摩托车,我天天出去挣钱,你就回家煮饭看电视,每天晚上“突突突”回家,那该多美啊!
  
  小两口就开始向着想象中的美日子进发,几个月之后,终于攒够了买摩托车的钱。拿到车那天,九禄载着妻子一路飞奔,在村前村后的黄土路上扬起梦幻般的灰尘。他觉得自己又一次站在了梦的正中央。
  
  就在这个时候,妻子呕吐了——不是晕车,而是怀孕。九禄对此异常高兴,认为是双喜临门。
  
  养儿育女是个长远的系统工程,很难在短时间之内算清成本和花销,但到医院生娃儿的费用,却是个实在而迫在眉睫的数字。
  
  九禄于是骑上摩托车,快马加鞭地进城挣钱。摩托车不仅跑得快,挣钱也快,只是时常要被交通稽查拦那么一回。在挣够了娃儿的手术费和喜酒钱之后,九禄的梦想已变成了买一辆汽车摩托是肉包铁,日晒雨淋冬冷夏热不说,还不安全;那汽车可是铁包肉,坐在里面冬暖夏凉,舒舒服服地挣钱。
  
  两年后,九禄买了汽车,虽然是二手货,但毕竟是包得住肉,进城去拉客,比摩托跑得更欢实。而就在这个时候,麻烦又来了,他的汽车挣钱比摩托快,目标也比摩托大,被抓住的概率明显上升抓一次罚几千。于是,“顶子”又成了他的新梦想。他想,等开上有顶子的合法出租车,每天安安心心挣钱,回家交给春梅,喝上二两酒,吃上半斤猪头,然后冲上个冷水澡,左手抱春梅,右手抱娃娃,一觉睡到天亮。那场景,就一个字:美!
  
  连借带凑等机缘,总算买上出租车。没有美几天,春梅说你都是个小老板了,还每天蹲在小瓦房里,娃娃也没个好的上学地方,不如进城买房吧!
  
  县城的房价虽不贵,好歹也要挣几年。九禄如参加汽车拉力赛一般,每当他以为可以歇下气来好好消停一番的时候,出发的哨音又响了。
  
  再接下来是娃娃读大学。
  
  再往下,娃娃找工作的花销。
  
  再往下,娃娃要买房结婚。
  
  再再往下,九禄发现自己已变成个老头。他最大的目标,是趁自己的腰还没劳损得直不起来时,置两个门面,养老。
  
  像这辈子其他的梦想一样,他想等两个门面到手,每个月领着租金,没事找老伙计们打打麻将喝喝小酒,有空再养只鸟或狗。那日子,该多好……
  
  但他似乎也知道,在门面拿到手之后,马上还会有新事找上门来。也许是孙子幼儿园借读费,也许是……
  
  省略号后面是老伴和自己的病,他想了一阵,便不再往下想了。他恍惚依稀感觉,那个一劳永逸的梦想,确乎如身下的影子,离自己那么近,又那么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4:24

父亲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164次   1
  
  我的小说,至少最初的一些,都是写给父亲的。那些小说中,总有一个雷同的父亲,他有时高尚,有时卑琐,他有时是信仰,有时是魔鬼,但不管怎样,这些故事都是因为他而发生。可是他并不在故事当中。就好比一次又一次为他举办盛宴,宾朋满座,歌舞升平,但他却不在这里。等到举杯庆贺的时候,人们才想起是为他而来。《誓鸟》出版后,有人写的一篇书评,我看过觉得难过。它命中了我,文章的题目叫做《她对男人一无所知》,正是如此。成年后,与男人结为好友,与男人谈恋爱,也还是不能让这个男人的形象清晰起来。看男人的时候,眼睛好像就变得盲了。这是童年留下的隐疾,因为从来没有看清过父亲。尽管我一再努力,我多么渴望,却只是盲得更厉害。
  
  2
  
  父亲,他的形象也许还是早年坐在竹藤沙发上沉默抽烟的年轻男人,穿着白色衬衫和墨绿色毛坎肩,微鬈的头发里泌出一层浅浅的油膏。那时我11岁,我们搬了新家,养了两只猫。其中一只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留下的那只继续睡没完没了的觉,不节制的饮食使它不断变胖。那时父亲还在大学教书,有一些自在的时间。等到暑假,我和他两个人整日都待在家里。我
  
  在房间里看书,做暑假作业,他在客厅里翻报纸,看电视,修理坏掉的电器,更换灯泡。他很少进来看我,我却总要走出来,抱一抱猫,看看他在做什么。为了延长待在客厅的时间,我会取出大桶的冰激凌,与他分吃。我们只是默默而专注地吃。日复一日,我们吃了一筒又一筒的冰激凌,却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话。可我好像一直都在等待,等待有那么一天,在我拿着空空的冰激凌盒子起身的时候,他忽然喊我坐下来,与我交谈,以成年人的方式,一场热忱的谈话,——在那些西方小说和电影里,父女之间总该会有一场这样的谈话,影响之深远,甚至将女儿的一生都改变。我希望被他改变,我知道他可以做到,他只是不想。他不想在我的人生中画下一个和他有关的记号,他给我的,是一个完全空白的生命。那个夏天,我很想做些疯狂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也许应当和那个朦胧要好的男孩谈个恋爱,也许应当促成一场煞有介事的私奔,至少应当有一次离家出走……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安静得像那只总是蜷缩在沙发上睡觉的大白猫,又忠诚如它,守着这几间潮湿的屋子,哪里都不肯去。
  
  偶尔有朋友来找他下围棋。但11岁的我,已经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偎在他的怀里,把棋子攥得温热,坚持说这样是把自己的好运带给了他。我变得很腼腆,只是走出来,礼貌性地喊客人一声叔叔,在棋局旁边站一小会儿。我喜欢看他下棋,较之对手,他的神情更加平静。有时我从房间里听到棋子哗啦啦地响,知道一盘棋结束了,就立刻跑出来。父亲还是那副神情,完全看不出输赢。“谁赢了?”我总是忍不住问。围棋或可以算是父亲唯一的爱好,但他也并不沉溺。若是没有人主动邀约,他情愿待在家里。他是这样擅长独处,却没有传授于我。他终究也没有教给我下棋。
  
  有太多的东西,他没有教给我。他很克制,遇上好的食物和酒,也有保留,更愿意分许多次,慢慢享用。不似我的贪婪,总是喜欢狂欢和饕餮。无论发生多大的事,他都可以置身事外,做出冷静客观甚或无情的判断。我却热烈而主观,酷爱黑白混淆,搅乱是非。他表面乐观,内心悲伤,而我永远在湿答答的外表之下,做着骄阳似火的美梦。他喜欢君子之交,我更爱酒肉朋友。他清矜,我贱惰……我出生在秋末的午后,父亲到医院送过饭就离开,得到通知才又急急赶回来。他看到我,也是格外平静,平静得好像识破了眼前的婴儿,对她的一生没有好奇。大概早在那时,他就知道,我与他是截然两种人,于是从不试图造就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4:51

3
  
  他是溺爱我的,却不得要领,也没有足够的耐心。带我去很好的餐馆吃饭,买昂贵进口饼干给我吃,陪我去宠物集市挑选波斯猫,帮我从大学图书馆借回所有合订的《儿童文学》。可是转脸又和我吵架,对我大发脾气,摔烂了从前送我的洋娃娃,踢伤了叫春的猫咪。偏巧我是个记仇的孩子,蹲在地上捡拾洋娃娃碎成一片一片的脸,包在它身上穿的裙子里,永远收存起来;在深夜抚弄被踢断牙齿的猫咪,偷偷落泪。
  
  他待我的好,是参差不齐的好,在童年和少女时代,留下太多空白的罅隙。这些罅隙无限延展,被我紧紧捏在手中,作为罪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间,在他的面前一一抖搂。“你对我的爱再深,也总是有严重的缺陷。”我要这样对他说。我想象他听到这些话时痛苦的神情,觉得很满足。因为我从未见过他痛苦的样子。只是一贯的冷静。这种冷静让我无法靠近,终于恼羞成怒。
  
  可是尚未等到与他清算的时机,他已经老了。因为衰老变得温和。倔犟地用一口老式奶锅为我煮越南咖啡,认定它绝不比咖啡壶逊色,用茶壶里的网纱做滤纸,也很得意。滤好后小心地倒入保温瓶里,整个晚上就总是拿着那只保温瓶到书房来问我,还要不要添些咖啡了?深夜他拿着手电筒,穿上球鞋出门遛狗,倒垃圾,见我走出来,竟是问我,要不要一同去。
  
  去年,我刚学会开车,技术很糟糕。年中回家小住,父亲主动提出要教我开车。他把我带到空地上练习倒车。那里没有树桩和其他标志物,他忽然推开车门,走下去,说,我就站在那里,你拿我当一根树桩。我手中紧握方向盘,看见他站在后视镜里,竟是不敢启动。满眼都是他,发胖,疲倦,额上新生的白发还未来得及染黑……我生怕有什么闪失,伤到了他。
  
  我们亲近了许多。这是他所做出的努力,显露了他内心深处的脆弱。我知道自己不会忍心使他痛苦,无法与他清算,甚至不应当与他说起。那些罅隙,只在我一个人的心里。成年后,我继续索取少年时要而不得的父爱,贪得无厌并且挥霍无度,只是这些,都与我的父亲无关了。
  
  当我走向更旷阔的世间,面对其他男人的时候,内心却依旧在进行着那场与父亲的战争。
  
  上一次回家,深夜从书房走出来,看见他端坐在那边,将目光缓缓递过来,照见我的内心,有一道白光。忽然觉得,所有的事,他或许都知道。等到一切云淡风轻,悄悄地回到他的身边,再陪他度过另一个漫长的夏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15 12:45:18

早发的种子时间:2014-01-22 作者:未详 点击:74次   我是一名列兵
  
  属于最低一级
  
  我缩在土块的掩体下
  
  等待着最后攻击
  
  忽然我看见炮火
  
  太阳向着阴云攻击
  
  我一下跳出工事
  
  举起绿色的小旗
  
  冲啊!我打着信号
  
  大地却无声无息
  
  冰山像冬天的军营
  
  森林像俘虏样站立
  
  我只有慢慢地倒下
  
  雪粒多么密集
  
  我害怕惊动了同伴
  
  看见我这样死去
  
  在我消失之后
  
  春天自然得到了胜利
  
  大队大队的野花
  
  去参加开国典礼
  
  她们从我的墓上走过
  
  讨论着蝴蝶的外衣
  
  我再少一点勇敢
  
  就会和她们走在一起
  
  我从没被谁知道
  
  所以也没被谁忘记
  
  在别人的回忆中生活
  
  并不是我的目的
页: 2290 2291 2292 2293 2294 2295 2296 2297 2298 2299 [2300] 2301 2302 2303 2304 2305 2306 2307 2308 2309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