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2:23

李晨:在相应年龄承载你能驾驭的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71次   《唐山大地震》中的独臂方达震动了无数人的心。在地震中失去右臂的弟弟方达,没有因为身体的残疾而萎靡颓废,他以勤奋努力和坚强意志在异乡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并一直试图把心灵受到重创的母亲带出阴影,重聚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用扮演者李晨的话来说:“方达代表着一股最积极的力量,他是修复心灵、化悲痛为坚韧的最佳范本。”
  
  残疾人有最强大的乐观
  
  美国《新闻周刊》把《唐山大地震》提到了与《辛德勒的名单》齐肩的高度,称赞导演冯小刚为“中国的斯皮尔伯格”。但盛誉之下它也遭遇了些许质疑。方达的扮演者李晨就亲身面对过批评:“我去四川做宣传,有人冲我嚷嚷:‘你们拍这片不是给唐山人揭伤疤嘛!’我很认真地告诉他:‘其实我们拍的不是灾难片,而是励志片。”
  
  与原著《余震》相比,《唐山大地震》要温暖许多。在李晨看来,这部电影的立意不是要带着人们重温痛苦的记忆,而是为了帮助人们在大灾之后重塑信心。“尤其是近两年咱们经历了那么多天灾,对灾区人民来说,心灵重建比房屋重建重要得多。”为此,李晨专门去了一趟玉树灾区,亲身体验天灾对人的心理摧毁到底有多深远。
  
  在《唐山大地震》里,弟弟方达成为被选择继续活下来的幸运儿。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拖着残臂努力地奋斗着。他身兼分担痛苦和重建家庭的双重责任,更有对生命的美好希冀,作为既幸运又不幸的缩影,他将泪水隐藏在自我戏谑中,把惨痛化成了坚韧。这些亮点,都成为吸引李晨接拍这个角色的原因。
  
  “讲方言,年龄跨度大,而且还残疾。”第一次翻看剧本,李晨就发现难度远远超过自己的预期。为了百分百还原人物的本来面目,他自费聘请了一位唐山人,拍戏期间寸步不离,一字一句地教他唐山话。李晨还通过唐山市残联找到一位在事故中失去左臂的残疾人,与他形影不离地生活了十来天,以便最直观地见证对方处理生活的每个细节,用心去感受一个残疾人的心理。
  
  剧中的方达用一支残臂流畅自如地写字、刷牙、拧毛巾、穿衣服、拧瓶盖,这些细节都来自于李晨向那位残疾人朝夕相处的学习,但在他眼里,对方教他最多的不是动作,而是心态。“他虽然身体残疾,内心却非常乐观。有一次我伸手想帮他,他却用仅有的一只手按住我的两只手,说:‘我行。’”这个虽然简短却掷地有声的回答让李晨忽然明白了做一个残疾人最强大的境界就是乐观。于是,他也把这种乐观融入到方达身上。
  
  拍摄在杭州火车站偶遇陈道明的那场戏,那句轻松调侃的“你是军人。我还是残疾人呢”,就是李晨主动向冯小刚提出一定得加进去的台词。“真正从大灾大难中走出来实现了心灵重建的人,不会因为自己受伤了、残疾了就对社会有抵触情绪,相反,他会拿自己的残疾当成无伤大雅的玩笑,甚至可以成为招揽生意的一种方式,这是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毁灭的人所不能理解的。”
  
  首映那天,坐在台下的李展对着银幕忐忑不安,直到听见后排一个观众悄声说:“那个残疾人演得真不错!”他紧张、担心的情绪一下子平静了。他幽默地用唐山话告诉我们:“我的心,终于落听了。”
  
  最想说:年少成名,可怕
  
  19岁就出道的李晨,也曾经在青春期经历过人生的一场大地震,在纠结、叛逆、轻度抑郁症的连番余震中撞得头破血流。
  
  19岁那年,刚刚考入某艺术学院的李展,还没来得及系统地学习表演,就幸运地击败数千位竞争者,主演了电视剧《十七岁不哭》。“当时觉得表演轻松得很,我一点都不紧张,完全是本色演出。”播出后,李晨塑造的那个成绩优异、有着淡定笑容和沉稳气质的简宁一时间成为完美少年的代名词,他还没毕业就尝到了明星的滋味儿,“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到几千封粉丝的来信,家里的信箱根本塞不下。”
  
  越来越多的知名导演向他伸出了橄榄枝,《花季雨季》、《秦颂》、《刑警本色》……渐渐地,李晨开始觉得自己是个腕儿了。“那会儿我挺浮躁的,因为我还不到20岁,全国观众都认识我了,还有那么多同龄人捧我,能不张扬吗?”尤其在选择角色上,以他当时的年龄只能演学生和儿子,可他偏偏对演顺手的角色比较抗拒,全都拒绝-而他想演的又不适合他的年龄。“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王朔,尤其是他写的那些红色子弟的故事,我特别痴迷。我自己也是在军队大院里土生土长起来的北京男孩,所以我特渴望能演《与青春有关的日子》、《血色浪漫》那样的电视剧,但不凑巧,人家都没看上我。”
  
  找上门的导演越来越少,年少气盛也让他疏于反思。如今想起来,他感慨颇深:“年少成名其实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儿。每个人都应该在相应的年龄承载他能够驾驭的东西,如果超越了载重量,心态就不能正常前进,肯定会偏离原有的轨道。现在我每次看到电视上年纪轻轻的大学生参加选秀,渴望着一夜成名,我就特想问:你在展现才华和个性的时候,是否预见过成名可能带来的种种后果?你能驾驭那些后果吗?”遗憾的是,在李晨那个年纪,年少成名大多是个例,没有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做。
  
  伴随着自负与失意的纠结,李晨从艺校毕业了。这个昔日优秀的表演系学生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没有接过戏,甚至考虑过一走了之,远离表演,像韩寒那样做一个职业赛车手。“我15岁就学会了骑摩托车,读艺校之前一直在北京摩托车队的训练场里练,参加过沙漠拉力赛,最高时速开过将近300迈,还因为飙车摔得腿部骨折。”宅在家里一年。他也尝试过做生意,先后开过酒吧和时装店,把之前拍戏存下的私房钱全部投了进去,可对生意一无所知的他没撑多久就关店了。初出校门的李晨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只能乖乖地继续宅在家里。“那段时间我也不想说话,也不想干事儿,就一个人闷在屋里不出来,每天狂写日记,最后都有点轻度抑郁症了。当时回想起简宁常挂在嘴边的台词:‘谁不是一边受伤一边学坚强’、‘就算再兵荒马乱,我也要从容’,觉得特别难受,现实中的我怎么就做不到呢?”
  
  19岁那年我就红过了
  
  一年后,李晨被母校校长推荐在一部电视剧中出演男主角,他遇到了一位帮助自己重塑心态的导师——傅彪。回忆起重新出道的表现,李晨忍俊不禁:“可能是沉寂了太久生疏了,再演男一号,我特别紧张,甚至紧张到说台词的时候手都在发抖。”和李展搭戏的傅彪看出了他的异常,没事就和他聊天开导他。
  
  “傅彪老师让我对奋斗有了新的理解。以前我认为奋斗是激情是执着是拼命,所以我从不向任何人妥协,不满意的我就拒掉,总以为还有很多机会排着队等我。傅彪老师的奋斗却是沉默是持久,他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真正懂得了奋斗的意义,才能耐得住寂寞,在默默积累中等待时机。”三十集的戏拍下来,李晨觉得又找回了刚进艺校时的自己,他也重新读懂了那句曾作为自己标志性口头禅的“就算再兵荒马乱,我也要从容”。
  
  后来的日子里。李晨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淡然的心态,红花绿叶、主角配角,他从不挑剔,日程表被排得满满当当。没想到荣誉接踵而来:2008年,李晨主演的电影《地下的天空》获得了法国里昂电影节“评审团最高奖”等4个国际电影节的5项大奖。2009年,李晨凭借《极限救援》获得第37届国际“艾美奖”最佳舅主角提名。揭幕前夜,他在首都机场遇上了大雾,没能及时赶到现场,最后导演只得举着他的西装在颁奖台上走了一圈。有朋友为李晨惋惜。他调侃地回一句:“要说红啊我早就红过了。19岁那年,我红得比谁都早!”
  
  盘点李晨演过的所有角色,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就是《士兵突击》中吴哲的那句“平常心”,他说:“因为这句话说的就是我的经历。”20岁出头的时候,他经历过崭露头角,经历过青黄不接,也经历过如日中天,“环境逼迫我比同龄人更早地懂得了平常心,以前演简宁时念那些励志的台词,觉得台词只是台词;等到我演吴哲时念‘平常心’,才知道它不是别人的台词,而是我的心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2:36

7987次磨砺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如果不是当年的那次咬牙应聘。现在的熊素琼还在重庆乡下种田。
  
  初中毕业后,熊素琼就到重庆一家小旅馆做服务员。1994年底,她在报上看到东莞市宝石大酒店(三星级)来重庆招工,便去报了名。当时,酒店打算在重庆招120名女服务员,却有一千多人应聘。
  
  第一天初选,熊素琼就因文化低、身高不够没有过关,因为应聘者大多数是大中专女生。当时她很失望,但她立即想:能当一名清洁工也好。于是,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她从废品店里买了一个布满灰尘的旧马桶,然后扛到招聘现场,大胆地对主考官说:“经理,我是个农村女孩,虽然没啥子文化,但有的是力气……”她一边说,一边蹲下去用抹布认真地擦马桶。只见她像擦一个古董一样,从外到里,又从里到外,一会儿工夫就将马桶擦得油光发亮……主考官见这个矮个子姑娘竟能气定神闲地扛起一个几十斤重的大马桶,十分震惊,现场又看了她的“专业表演”,更是目瞪口呆,当即聘她做清洁工。
  
  就这样,熊素琼来到了东莞。半年后,酒店总经理检查工作时发现:除了熊索琼负责的第六层所有房问外,几乎每层都有客人反映马桶脏的问题。总经理听说后,当即提升熊索琼当卫生间清洁班班长。尽管被人嘲笑为“马桶班班长”,熊素琼却从不在意,而是专心搞好管理工作,并学习马桶方面的知识,比如如何节水等。
  
  1996年1月,客房部的一个副经理辞职走了,许多主管、班长都盯着这个职务。客房部经理觉得熊素琼做事是一把好手,鼓励她毛遂自荐。熊素琼当然也想试试,但她知道,酒店里硕士、本科人才比比皆是。她觉得自己这时去争副经理为时尚早,不如先去补上“文凭低、气质差”这一课再说。
  
  于是,她一边努力工作,一边自学酒店管理知识。两年后,她拿到了某大学饭店经营与管理专业的大专毕业证,并被提升为卫生班主管。为了把自己做清洁的经验传授给员工,她特意整理了自己进酒店来每天记下的174本工作日志,记录了她三年内总共洗了7987次马桶。总经理看后,非常感动,在酒店工作会议上表扬她说:“熊素琼的条件虽然比在座的各位都差,但她的工作态度是最好的!看看她这些工作日志吧,刷了7987次马桶,对于一个有志向的人来说,就是7987次磨砺!我不认为这是流水账,我更愿意把它当做酒店管理行业的‘马桶学问’!”
  
  得到酒店高层的赏识后,熊素琼更加自信。她不仅去美容店请师傅帮她设计了发型,还经常到健身中心运一动。几年下来,朋友都说她越来越像职业女性了。
  
  但熊素琼始终没有丢掉“马桶精神”。2000年6月,酒店搞了一次客房部经理竞选,十名候选人都是本科以上文凭的管理精英。在演讲时,熊素琼激情地说:“与你们相比,我更像是酒店里的一只马桶,经常被人不屑一顾,但马桶也有心愿,那就是它希望能给所有客户带去放心、卫生、健康的服务……”演讲完毕,掌声不断,最终她成功当选为客房部经理。
  
  两年后,熊素琼升任服务部经理,管理整个酒店的服务工作,并参加清华大学紫光集团教育培训中心的学习,拿到了“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2005年初,她开始攻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的EMBA学位。2006年11月,她被猎头公司挖到东莞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华通城大酒店出任副总经理。
  
  2009年7月,熊素琼到香港参加一次国际交流活动,面对几十位来自世界各地的高级酒店管理专家、教授等,她又谈起了她的“马桶经验”:“酒店管理人员时刻要把自己放在一个较低的位置。用最高质量的服务去满足客户的需求,无论遇到多麻烦的事情,都要用擦马桶一样的耐心去解决……”她的“马桶学问”还被收入到法国著名酒店管理专家希尔维教授编撰的《世界酒店业经营全书》中。
  
  如今,熊素琼已是东莞赫赫有名的职业经理人,但她仍在奋斗着——攻读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硕士学位,争取拿到通向世界的金钥匙!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2:48

死亡桥的前生今生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232次   在德国不莱梅州的一个小镇上,有一座远近闻名的“死亡桥”。
  
  鲁蒙的家就在这座桥附近的南岸,他从小就见闻了许多通过这座桥走向死亡的人,这其中就包括他的父亲。他清晰地记得,在他8岁那年,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背了一身债务。一天深夜,父亲抚摸着他的头说,他要出去走走。那夜。狂风暴雨,父亲没有回来。
  
  坚强的母亲一点点清偿着父亲遗留下来的债务,而他也早早辍学,一天来回奔波在不同的几份工作问。后来,母亲积劳成疾,瘫痪在床,鲁蒙就更辛苦了。就这样,鲁蒙也错过了与很多女孩约会的大好时光,直到30岁,鲁浆还孑然一身。
  
  那天晚上,鲁蒙很晚才从北岸的餐厅下班,他选择走近路。就是从那条桥上通过。就在他小心翼翼往前赶时,突然发现有个人影坐在桥边。
  
  鲁蒙的心一下子拧在了一起,他想一定又是一个寻短见的人。他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一边慢慢靠近那人影,一边暗自思忖怎么挽救此人。还没等鲁蒙完全靠近,他发现那人站了起来,然后伸开双臂,一副飞身跃下的姿势。
  
  鲁蒙顾不得多想,飞一样地跑过去一把拉过那人,朝桥中间滚去。对方仿佛被吓了一跳,厉声尖叫,鲁蒙此时才发现他的身下压着的竟然是一位长发披肩的女孩。鲁蒙急忙爬起来,忙不迭地劝慰女孩要珍惜美好的生活。
  
  女孩被他义正辞严的腔调给逗乐了。女孩说,你走吧,我是来看风景的。可鲁蒙说什么也不相信,女孩看着情绪激动的鲁蒙,突然又幽幽地说,活着的确没有意思,如果你从出生就被规定过单一的生活,当你觉得自己的生命缺少绚烂的色彩,生与死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鲁泉没有再多说什么,他邀请女孩去他家看看,女孩好奇地答应了。在鲁蒙的家里,女孩看到了躺在床上等鲁蒙回来的母亲,还有他们一贫如洗的家。鲁蒙的母亲对女孩说,虽然我们生活里缺少了许多东西,但鲁蒙总告诉我,我们每天早上都要通过窗户看第二天的阳光。
  
  女孩的眼泪突然落了下来,然后悲戚戚地说,她叫艾比,是个孤儿,从小到处流浪,这次来到这里,身上的钱物都被小偷扒了,于是觉得人生苦难想了结生命。
  
  鲁蒙的母亲很心疼艾比,从此,艾比就成了鲁蒙家的一员。三个月后,鲁蒙和艾比感情日益深厚,而两个人最爱去的地方,就是那座死亡桥。但让鲁蒙没想到的是,在他与艾比相处的第四个月,他的家里来了一帮陌生人。那天一大早,他就看到停在门前的车队,从豪华车辆上走下一对衣着考究的中年夫妇。那女人看到艾比,顿时泣不成声。直到那时,鲁蒙才明白,与他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的艾比,竟然是柏林一家大公司的独生女。最后艾比被带走了。
  
  鲁蒙魂不守舍地走向车站,就在这时,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在约定的地点,他见到了艾比的好朋友碧丝。碧丝说,艾比很爱鲁蒙,但艾比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接受各种学习应酬。这次出走也是艾比借口出国游历而得逞了,艾比本想摆脱父母的安排,但没想到,她还是被找到了。鲁蒙听碧丝的话,心里有些许的安慰,他又回到了小镇,每次看到那座危桥,鲁蒙的心就疼一次。
  
  又过了一个星期,碧丝心急如焚地来到小镇,原来,心念鲁蒙的艾比,竟然在家里选择了轻生。但鲁蒙最终没有见到艾比,因为不久后,德国的一家媒体刊登了这样的消息:富家女恋上穷小子,穷小子拿钱做交易。
  
  几个月后,那座死亡桥被拆,政府随即制订了修建新大桥的方案。在新大桥动工的那天,鲁蒙站在人群里,奋力地鼓掌。
  
  新大桥落成后,再也没有人选择在这里轻生,因为鲁蒙有了一份新工作,那就是桥的管理员。他每天夜里监视着大桥的一举一动,就如同看护自己的家。
  
  某日,一位干练的女子来到这里。河水退潮后,在南岸桥下的基石上,她发现了用刀刻在上面的几句话:爱是成全的放飞,不能用我的自私阻挡你的前程。桥是连接的纽带,用我的挺立成就生命的美好。落款鲁蒙。
  
  女子的眼泪瞬间决堤,原来她就是最终继承家业的艾比。艾比一步步走上大桥,在桥的正中央,她分明又看到了那个瘦削的身影。她走上前猛地把他拉到面前,两人相视一笑,又相拥而泣。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3:01

一定是不一样的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达文西打算去英国留学的时候,他妈妈哭得稀里哗啦的,为达文西半生不熟的英语发愁,晚上经常从梦里哭醒。
  
  孩子他爹比她坚强一点,说就得逼逼他,我看韩家的大小子出去时也是说一口半吊子的英语,这下回来出息了,都银行高管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也发慌,儿子从小学习就吊儿郎当,他手里也捏着把汗。
  
  到首都机场送行,是他大舅开的车,达文西的妈妈一路上止不住地流泪,手脚都哭麻了。
  
  进了候机大厅一看,黑压压一片全是留学的孩子,达文西他爹心下欢喜,赶得上赶大集了,竟然还撞见失散了三十多年的中学同学,一打听也是送孩子留学的。眼圈都有点红,声音都有点暗哑,都互相打气鼓励:留学是对的!大势所趋啊!不留学没出路啊!嘴上这么说着,心里都知道孩子如果能考上个清华、北大,留不留学那就两说了。
  
  正说着,前面的孩子就已经开始嚷嚷,去英国的飞机可以进去了。达文西拖着那个“铁塔”牌的大包就往里冲,他爸拦住了他,嘴里说着。哎哎哎哎,到了国外可就不兴这个了,然后按着儿子的肩膀说笃定、笃定!儿子进去半个小时又窜了出来,行李超重了,打开包卸货。
  
  几乎每家孩子的行李都超重了,家家都在打开包卸货,一看包里装的无非都是豆腐乳、辣椒酱、榨菜之类不上档次的东西,知道外面的唐人街啥都有卖的,为的是父母疼孩子的那份心。
  
  最后终于快起飞了,达文西出来和爸爸妈妈拥抱,孩子他爹一手搂着儿子,一手狠掐老婆的胳膊,让她憋着别哭出声来。
  
  达文西走了很远,一直走到英国,都深刻地记着母亲因为压抑哭声,瘦小的身子一抖一抖地抖个不停,每当想起那一刻,就有一种温暖从心口化开,慰藉了在漫长的雨雪交加的冬天里那颗孤独的心。
  
  达文西的父母回到家里都没有吃饭,他们在网上查找有关英国和天气的所有信息,结果很让他们放心。
  
  第二天半夜,电话铃响,达文西说已经平安到达,这边的爹娘同时流下了眼泪。
  
  达文西不在家的日子,家里就空前寂寞了,达文西的妈妈说空巢期提前到来了。因为达文西,妈妈变得空前善良、特有同情心:别的科室新分来的大学生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她常常想着把做好的红烧排骨,酱肘子打成包带到单位。达文西的妈妈回家跟老公说了,老公十分懂,知道这是爱屋及乌。
  
  爱屋及乌可真是个好东西,达文西在英国也养成了为女士让座、开门、让行的好习惯。有英国人的绅士和环境的因素,也因为惦挂着远在千山万水的母亲。
  
  他留学的地方在苏格兰高地,刚去的时候是夏季,无比清凉,是地理课本上学到的典型的太平洋西风带,玫瑰在每一家英国人的院落都开得鲜艳。达文西想着回国时给妈妈带回去英国玫瑰的种子,他知道妈妈特别喜欢“戴安娜粉红”,他希望他们家宽敞的大晾台上也能盛开着苏格兰玫瑰。
  
  达文西去英国留学,一年二十几万元的学费,而不是到更便宜的其他国家,这里面饱含着妈妈的英国情结。他很小的时候就看到妈妈在看《呼啸山庄》、《简·爱》、《远大前程》、《理智与情感》,阴霾的、风雪交加或开满玫瑰的山谷、彬彬有礼的绅士、穿蕾丝花边的淑女、下午茶,这就是妈妈心目中的英国,是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她没有想到她的儿子能圆了她的梦。达文西在妈妈的梦想中成长,妈妈用温柔的、春风化雨的方式让儿子感染着她的理想,所以达文西是一定要去英国的。
  
  达文西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孩子,一个月的语言培训很快过了关,功课也不算太紧,他记住妈妈说的话,千万别窝在中国人的圈子里。所谓行万里路、破万卷书,如果单单是上学,电视的远程教育就可以解决,犯不上千辛万苦跑到人家的国家去,重要的是文化。
  
  达文西第一次和同学们去了一个酒吧,一个英国老头凑过来问他:“你是日本人?”他感到非常受辱,因为他长了一米九的个子。后来那个老头又问他:“那么你是香港人?”达文西说我是北京人。那个老头自顾自地说他讨厌日本人,他去过香港,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老头说他喜欢中国人。达文西对他肃然起敬,他们碰了杯,还不止一次。晚上回到家达文西就把这件事QQ给了妈妈。
  
  自从达文西去了英国,妈妈的QQ恨不得24小时挂在线上,回到家里就更不必说了,她掌握了孩子一切的一切。
  
  第二年夏天到了,那年的西瓜大丰收,达文西最喜欢吃西瓜,妈妈知道英国的水果都是天价,尤其是不产西瓜,没有多少留学的孩子能够大饱口福,所以妈妈看着西瓜就难以下咽。可是有一天达文西打来电话,呱唧呱唧吃着东西,说妈妈我买了西瓜啦,妈妈听了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咀嚼声,她不知道儿子吃的根本就不是西瓜,而是英式的大薯条,这是孩子回国后妈妈才知道的。
  
  达文西本来没打算读硕士,但是这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跑到英国学习变得大好,老师非常欣赏他,于是他想读读硕士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不想再给家里增加负担了,父母都是工薪族,用买第二套房子的钱供他留学,他知道几年留学下来要花近百万,家底就空了。他花钱买了打工证,冬天就开始了晚上去打工。
  
  他去的是一家台湾人开的工厂,从流水线上取下电脑用瓦楞纸装箱,从晚上7点干到第二天早上7点,老板管一顿饭,晚上的快餐。
  
  为了打工方便,他在英国考了驾照,花200英镑买了一辆二手丰田。车的性能很好,他在小假期的时候,开着车和同学去了尼斯湖,去了莎士比亚的故居,还去了奥斯丁、勃朗特姐妹的老家,妈妈看了照片非常高兴,就像自己去了一样。
  
  第二年春节,达文西用打工挣的钱买了往返机票回了趟国,爸爸妈妈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储备他喜欢吃的东西。
  
  达文西回到家里的那天外面下着大雪。他从飞机上一下来就是一个闹哄哄的中国,他觉得亲切。车在市区走,他大开着窗户把脑袋伸出去东张西望。
  
  妈妈在雪地的路口上用手搭着凉棚张望,一看到车就转身一溜烟地小跑回家,一头撞在了保洁员的身上,问她,大姐这是怎么着了,她心花怒放地喊儿子回来了、儿子回来了!炉子上坐着开水,她拧大了火忙不迭地下饺子。
  
  她一边煮着饺子一边听着儿子进门的欢声笑语,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达文西一顿饭吃了一盖帘饺子,妈妈和爸爸盯着儿子一刻也不曾挪开,等儿子放下筷子说你们吃啊,他们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吃饭,但是已经饱了。
  
  这个春节他们吃了水煮鱼,吃了烤鸭,吃了涮羊肉,吃了所有大烟大火炒出的中国菜。
  
  有一次,一家人去一个大超市,看到几个农村来打工的人,东看看西摸摸什么都像是买不起的样子,最后在打折的熟食面前停住了脚步。他们中的一个孩子打开了一包猪肝,低头去闻,这时,一个男服务员冲过来劈手夺掉那包猪肝,还嚷嚷着,买不买啊你!那几个打工的人吓得呆立在那里,不知所措。
  
  达文西冲过去一把拦住那个男服务员,非常冲动地说,看看不行吗?看看不行吗!然后俯下身去对小孩说喜欢吃这个吗,那孩子的眼里已经装满了泪水。达文西说我买了,然后又挑了几样熟食,单独出去交了钱,送给了在收费口等着的那几个外地人。
  
  晚上回到家里,达文西才说,我们留学生在英国人的眼里就是北京人眼里的“老外地”!我们刚去超市那会儿就是他们那样的眼神,什么也不敢买,不知道自己买得起买不起,我们到现在也还是买超市里的折扣品,妈妈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两样。我要你们以后别再管他们叫“老外地”了,你就想想你儿子吧。一席话说得爸爸红了眼圈、妈妈已经哽咽得说不出话了。
  
  达文西出了国变得非常爱国,杨利伟上天的时候他们看了全程的直播,他们喝了啤酒,孩子们都哭了,都醉了。第二天去上学,法国同学、德国同学,所有的外国人都在说中国,有的同学跑过来跟他们说好样的!
  
  可是这些孩子们出国以前都是小愤青,都有一肚子的意见。出了国就听不得别人说祖国的一丁点不好,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达文西会和别人说英国人在公共场合安静地排队就餐,绝不会喧嚣,表现出他们的教养。他也会说晚上大街上到处是酒鬼,到处闹事。他也会说起英国漫长的冬天整日见不到阳光,一出太阳人们就像土拨鼠一样从地下钻出来,到处是脱光了衣服晒太阳的人。他会和你说起英国单调的农产品。除了土豆几乎没什么可吃的东西,而且还超贵,然后他会说一句可怜的英国人啊。
  
  家里给他买了一个海南的大西瓜,超甜,他一口气就吃了一半,然后摸着滚圆的肚皮说:“西瓜呀西瓜,我终于吃上西瓜了!”
  
  达文西当然不知道,其实家里的冰箱经常也是空荡荡的,只放着几袋牛奶,爸爸妈妈是怎样节衣缩食为他攒学费。
  
  最令人担心的是,留学的孩子回国以后,一样很难找到工作,而英国是留不下的。
  
  但是他们似乎不愿意想这些,时代裹挟着他们在留学的这条路上,一路狂奔。他们只知道:未来一定是不一样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3:16

没有人会承认你的自尊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358次   我在北京读的大学。刚上大一的时候,我看到在我们学校的东门外有个摆地摊卖水果的小伙子,旁边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摆了个地摊,卖的全都是发卡、卡通娃娃、电池、小工艺品等普通物品。
  
  东门属于学校的偏门,所以,学校的保卫人员管理并不严格,并没有驱逐在大门外摆摊的这对情侣。离东门一百多米,有个小吃一条街,出去吃饭的学生经常会在这对情侣的地摊上买水果或者其他的东西。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这对情侣非常能吃苦。脾气也出奇的好,特别是那个小伙子。脾气好得接近于窝囊了。因为有些在饭馆里喝酒喝多的男生借着酒劲,说话凶巴巴的,但是,卖水果的小伙子一般是很尴尬地赔着笑脸示好,从来不据理力争或者针锋相对。所以,从来没有听说他和别人发生过什么大的争执,有些喝酒喝得找不到北的人在他面前粗声大气地耍几下威风也就离开了。
  
  那个时候,感觉这对情侣生活比较艰苦,经常见他们吃着馒头就着成菜,渴了,就喝大塑料杯里自己带的凉自开。
  
  大二第一学期的时候,这对情侣已经成为夫妻了。两人从大门外转移到大门内,在校内租了一间十几个平方的小房子开办小超市。学校内已经有了两个大型超市,每个超市的营业面积都在六百平方米以上。夫妻俩以勤劳制胜:那两个大超市晚上九点关门,但是,夫妻俩的小超市一般是凌晨一点才关门。学生精力充沛,一般晚上十二点多了,还三五成群地在校园路灯下晃悠。想买东西了,大超市已经关门,于是就到小超市买。
  
  晚上九点到十二点,是夫妻小超市的黄金营业时间。
  
  校内大超市是早晨八点半开业,早晨六点的时候,小超市就开始营业了。每天只休息五个多小时,睡眠不足,小超市夫妻俩就在中午生意相对冷清的时候,轮流趴在柜台上打盹。
  
  大二的第二学期,男老板把自己的妹妹从老家叫来,帮助他的妻子看守小超市,他自己去附近一条街开了个水果店。
  
  我多次经过这个水果店的时候,发现他的生意挺好的。男老板买了辆新面包车去水果批发市场进货。平时,面包车就停在店门口。
  
  我大三那年,女老板生了孩子,男老板的母亲过来帮助照顾孩子,女老板自己经营着大学内的小超市。男老板又新开个店,在稍微远些的居民小区,又开了个水果店,他把自己商业街的店让妹妹看管。
  
  大四我们都忙着找工作的时候,听说这对夫妻在西四环买了房子,他们买房子不是住的,而是出租了出去(现在随着房价的飞涨,这套房子肯定增值了很多)。
  
  学校的教授每次谈起这对小夫妻,非常佩服,连连感叹这对夫妻:“能吃苦,踏实!”学生们进小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对女老板也高看了一眼。
  
  这对来自四川绵阳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夫妻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现在再说下我的一个同学。这个男生本科毕业后,父母为了让他有个好的前途,让他去澳大利亚留学。三年毕业归国后,我这个同学老想着创业,但是,家里没有资金,同学在家呆了两个多月,不愿意出去打工。周围的人都劝他出去工作,在大家的劝说下,他终于开始求职。他寻求高薪工作却屡屡碰壁,也很正常,毕竟没有工作经验,凭什么拿高薪啊。
  
  既然高薪拿不到,那就拿低薪吧,可是,我同学却不乐意去找工作了,说出国留学几年,回来干待遇一般的工作,自己丢不起那人,自尊心受不了,于是宁愿在家闲着。
  
  为了僳顾自己的自尊心,这个海归已经回来两年多了,居然没有工作过一天,整天就是在家看电视、打游戏度日,生活上靠父母“赞助”。
  
  以前与他关系很不错的同学逐渐都疏远了他,都觉得这人年轻轻的呆在家里太不靠谱了。
  
  全球著名的大富豪比尔·盖茨曾经说过:“当你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作为的时候,没有人会承认你的自尊。”
  
  那对在大都市里拼搏出成绩的小夫妻以及我这个海归同学的故事,对比尔·盖茨的这句话给予了非常详细的解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3:27

坐着回家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南国的春天比北方要来得早。正当南国早春,繁花似锦,他的心却一片荒凉。
  
  他坐在飞奔的列车上从南方一路向北。他要看看,春风能否追上他并把他染绿。
  
  他一个人买了七张票。检票的时候列车员觉得很奇怪,但是没多问。
  
  他一个人占了七个座位,每个座位上都放着一个虹布包裹。
  
  有人要来坐空座,他就说,有人。并出示车票。车票上印有座号。
  
  列车一路向北,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有个人就把他占座的包裹挪开,坐了过去。
  
  他急眼了,撵那个人走。
  
  那个人说,我先坐坐,你的朋友回来我立刻就让地方,还不行?
  
  他说,不行!你赶紧起来,不然我不客气!
  
  那个人是个中年男子,体格很壮。他说,怎么着?你碰我一根汗毛试试!
  
  砰!一记老拳直袭脑门……
  
  两名乘警过来后,要把他们俩都带走。他不去。他说他要看包。
  
  胖乘警问,是重要的东西吗?
  
  他点头。
  
  是啥?胖乘警又问。
  
  他不说。胖乘警起了疑心,说是要开包检查,看看是不是危险品。
  
  他又急眼了,说,你个驴养的,你不要动我的包裹!
  
  瘦乘警用枪顶住他的脑壳,大喝,信不信我打死你!并对胖乘警说,开包!
  
  开包的结果令大家都十分吃惊。七个红布包裹里分别包着一个骨灰盒!而且里面有骨灰!
  
  胖瘦二乘警软硬兼施,终于逼他说出了实情。他和七名同乡到南方一个小型私人矿山打工,因为一次瓦斯爆炸事故,他的七名同乡都死了。来时他们没钱,连买张座票的钱都没有,一路站到了南方。他们说,等打工赚钱了,一定得买张座票,坐着回家。那天他因为拉肚子没下井,捡了一条命……骨灰盒里分别装的就是他同乡们的骨灰。
  
  大家一片唏嘘……
  
  乘警放开了抓着他的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他终于踏上了故土。广袤的大地,残雪尚未完全消融。
  
  冷风吹彻。北国,一片苍茫。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3:42

谁给了孩子天使的翅膀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270次   做了两个多月的“孩子王”之后,我格外喜欢上班里那个叫点点的孩子。
  
  点点是个三岁半的小姑娘,苹果脸,大眼睛,卷卷的发,洋娃娃一般可爱。我喜欢她却并不是因为她有这样可爱的面容,现在的小孩子,个个看上去都是可爱漂亮的。点点打动我的,是一个小孩子的纯真善良。
  
  不过三岁多的点点,已经懂得照顾别人,懂得谦让,懂得宽容,不自私——和很多这个年代被娇纵惯了的小孩子有些不一样。比如每次分玩具,她从来不去跟别的小孩子抢,而是很耐心地等他们都挑完了,她才去在剩余的里面找一个自己比较喜欢的,很多小孩子会乱丢垃圾,她从来不,甚至常常会跟在别的小朋友身后,把他们乱丢的垃圾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她懂得照顾别人,有一天屋里暖气坏了,她把自己带的另外一件厚衣服穿在一个比她更小的小女孩身上。外出郊游,她会像个小大人一样,去搀扶那些看上去行动不便的老人……
  
  常常看点点在那么自然地做一些好的事情,觉得小小的她定然是生性善良纯真,兴许,她就是个小天使吧。
  
  那一次,点点把午餐时分给她的一块奶糖拿出来,去哄一个被自己的鞋带绊倒后哭泣的男孩子。我看到了,走过去帮她一起哄好了小男孩,然后我蹲下来,把点点拉到跟前,很认真地跟她说,“点点,你是个好孩子。”
  
  她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那样说。
  
  我说,“因为你总是做好事,老师都看到了。老师喜欢你。”
  
  哦。她奶声奶气地应了一声,同样很认真地看着我,很认真地对我说:“因为我必须做好孩子,这样,以后我才能去找爸爸,才能永远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不分开。”
  
  “爸爸去了哪里?”我有些意外,她给我的。会是这样的回答。
  
  “爸爸呀!爸爸飞走了。”点点奶声奶气地说着,张开两只小手臂来回摆动着做出飞翔的姿势。妈妈说了,爸爸是最好的人,所以。上帝给了他一双翅膀,让他飞去了一个叫天堂的地方。妈妈说,她也会做一个好人,以后,上帝也会给她一双翅膀,让她去天堂找爸爸。妈妈说只有好人才会长出翅膀飞去天堂。而不好的人,上帝不会给他们翅膀,也不会让他们去天堂。他们会住在另外的地方,那里没有玩具,没有苹果,没有阳光,没有好听的歌和动画片……所以,我必须做好孩子呀,要帮助别人,要有爱心。这样,上帝才会给我翅膀,让我长大以后去找爸爸……
  
  那样柔软的声音,像在讲述一个最生动的童话,那样纯真的目光,充满世间最美好的向往。而我,她的老师,却在这样的时候说不出任何话来,只是那样深深地感动了。被这样的一个母亲对孩子童话般的引导。对一个孩子对童话的信任。
  
  后来我才知道,点点的爸爸,在去年夏天因为救一个落水的女子,付出了自己年仅30岁的生命。他是一名普通的公交车司机,是这个城市的“平民英雄”。
  
  我也终于知道了。是谁给了这个小孩子天使的翅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3:52

月亮再弯,亮着就好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357次   姑妈家的兰表姐是我们家族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一直都是我们引以为豪的榜样。读大学的时候,她是班级里家境最为贫寒的一个。但是爱笑的兰表姐始终快乐着,脸上全是对未来的憧憬。
  
  临毕业了,兰表姐处了隔壁大学的一位男同学做朋友,那男生家在外省的农村,家里也很穷。姑父知道消息后,几经辗转去了那同学的家乡。姑父是悄悄去的,回来后,对兰表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咱家就够穷的了,你怎么找了个比咱家还穷的对象啊?
  
  但这并没有阻止兰表姐的爱情。在亲人的反对声中,他们结婚了。新房是一间租来的房子,冬天的屋子如一座“水晶宫”,到处是亮晶晶的冰霜,沁着凉气。姐夫去山上砍了一大堆湿木头,守在炉子边上,不停地拨弄着,试图为贫穷的生活拨弄出一些希望的火苗来。可那些木头很湿,屋子里弥漫着浓烟,呛得他们不停地咳嗽。但即便是那么不堪的环境里,兰表姐的嗓子眼里,依然哼着快乐的曲调。
  
  兰表姐和姐夫起初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就临时去附近的啤酒厂刷酒瓶子,两个人在冰冷的车间刷了一天,脚上的鞋子都冻了,终于挣到了他们结婚以来的第一笔工资:15块5角钱。他们用这些钱犒劳了自己,买了肉和芹菜,包了饺子,然后就听到两个人在那个快乐的傍晚不停地打着幸福的饱嗝。
  
  我是在兰表姐最困难的时候见到她的。正好那时候我读初中,在姑妈家借住。姑妈就趁我放假的时候让我带上一些钱去看看兰表姐。之前我从姑妈口中略知了一些兰表姐的生活状况,但没想到会这样糟:低矮破旧的屋子里一贫如洗,看着让人直想落泪。但就是那样的屋子里,到处却是干干净净的。窗台上一盆野菊花开得正艳,给他们穷困的生活带来了黄灿灿的希望。
  
  兰表姐没有钱买菜,就让姐夫做了个筛网,领着我去小河边捞鱼。我们一边说笑一边抓鱼,捞了整整一个上午,结果只捞上来11条小指那么粗的泥鳅,外加一只蛤蟆。兰表姐喜滋滋地捧回去,生了火,为我做了酱泥鳅。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穷人的佳肴。
  
  贫穷一点都没有影响她快乐的天性。
  
  后来兰表姐和姐夫双双考上了公务员,想起这段曾经贫寒的过往,兰表姐倍感珍惜。每每我的生活现出窘境,在和兰表姐诉苦时,兰表姐总会拿她的这一段过往说事。
  
  “看到天上那轮窄窄的下弦月了吗?那就是你不圆满的人生,但是,你看它依然明亮着,从不蹙紧眉头。它会乐观地生活,直到把自己走成上弦月,走成一个与夜空满满的温暖的怀抱。”不愧是有文化的兰表姐,说的话总是那么有诗意,而且让我的心一截一截地柔软下去。
  
  兰表姐说,“月亮再弯,亮着就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5:00

军装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113次   1937年。南京。
  
  天空不见一丝蓝色,废墟般的城市里,烧焦的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溃败的中国士兵涌出挹江门,他们没有秩序,面无表情地路着同伴的尸体。到处都是呼喊声、惨叫声、老人的呻吟声、孩子的哭泣声。子弹和炮弹编织成密集的网,城在网中,毫无还手之力。
  
  日本人很快扑进了城,他们嗷嗷叫着,举枪将每一个活动的目标射杀。他们越过一片又一片废墟,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他们就像在丛林里狩猎。突然一排轻飘飘的子弹从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房射出,几个日本兵猛然栽倒。他们戴了钢盔的脑袋上,冒起淡淡的青烟。
  
  躲在楼房里的,也许是最后一支战斗着的守军。只有三十多个人,他们挤在狭小的建筑物里,就像被捆绑在一起的手榴弹。他的左边挤着强子,右边挤着死去的连长。弹片将连长的半个脑袋削飞,仅剩下半个脑袋的连长面容依然英俊。强子的手里紧攥着一挺机枪,那机枪严重变形,弯弯扭扭,好像一根天津麻花。机枪“哒哒哒”地响起来,子弹击起远处的尘烟,切断日本人的喊叫。他认为强子是一名出色的机枪手,一名合格的士兵。可是他呢?他是兵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他参军没几天,他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装。记得他跟连长说过,连长说,哦。寻一杆枪给他,就指挥士兵摞沙袋去了。那些沙袋摞得很高,那些沙袋摆起怪异的阵式。到处都是沙袋、步枪、水壶、子弹、手榴弹、机枪、铁锹、书信、惊恐或者壮烈的士兵。连长说他们的防线坚不可摧,可是当战斗打响,那些沙袋们,霎时同士兵的尸体一起飞上了天。他跟连长说过三次。他说他得有一身军装,有军装,我才有兵的样子。连长终于恼了,他说那你随便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一套!他试了试,终于没敢。他想那样的话,那些死去的战友就不再是兵。他们战死了,却不再是兵,他不能这么干。尸体堆成小山,他填子弹、瞄准、射击。再填子弹、再瞄准、再射击……他在死人的缝隙里坚守,就像坚守在隆隆战车前的螳螂。后来他们撤进了城,躲进那栋随时可能坍塌的小楼。连长说,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咱们就可以散了……追上队伍,或者回家。然后弹片划过,他的脑袋仅剩一半。他用仅剩一半的脑袋冲他微笑,他的笑容凄惨并且绝望。
  
  日本人迅速将他们包围,他们腹背受敌。甚至有日本士兵冲进屋子,他的枪筒几乎捅进日本人的嘴巴。子弹清脆地击穿日本人的后脑,那是他的最后一颗子弹。
  
  他们跑向广场,他们知道战斗结束了。突围的过程异常惨烈,三十多个人,也许仅剩他一个。广场上挤满了人:老人、女人、医生、孩子、学生、士兵。士兵们慌慌张张将枪扔掉。又慌慌张张地脱着自己的军装。有人将军装埋进花坛,那些花儿全都失去了头颅,有人将军装投向烈焰,它们很快燃烧,如同一面面战败的旗子,却裹起阵阵腥风。脱掉军装的士兵马上变回牙医,变回铁匠,变回农民,变回酒馆伙计,变回菜市场上的商贩。他们挤进人群,缩起脖子,眼睛死死地盯住地面——他们试图用参军以前的职业来救回自己的性命。
  
  军装染上鲜血,军装熠熠生辉,军装五彩斑斓,军装坚硬如铁。军装躺在地上,缩在火焰里,沦为尘土,或者化为青烟。一座城沦陷了,一起沦陷的,还有军装。
  
  他跑过去,泪飞如雨。他从火焰里抢出一套军装。动作迅疾滑稽。那是一套几乎全新的军装,没有枪眠,没有鲜血,没有褶皱,甚至没有灰尘。他将军装抖开,浓重的草绿色刺伤他的眼睛。他向火焰跪下,向城跪下,向废墟跪下,向军装跪下。他说,我还是兵!
  
  仍然有人胡乱地脱着自己的军装。他却胡乱地往身上套着军装。一模一样的军装,几个小时以前,它们还在战壕里并肩作战。连日本人都愣住了,他们赶过来,端起枪,眯起眼,却忘记扣动扳机。他终于穿戴整齐。他甚至有时阍整理一下衣襟。然后他“啪”地立正,向火焰和废墟行一个并不标准的军礼。
  
  枪响,军装上多出两个圆圆的小洞。他号叫着伸手去捂,牙齿将舌头咬断。他想捂住的不是鲜血,而是军装上的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5 10:45:25

“蛟龙”探海时间:2013-12-22 作者:未详 点击:95次   在母船“向阳红9号”的后甲板上,中国首个深海载人潜水器“蛟龙号”静躺待命。三名潜航员依次进入潜水器,经过一段时间调试后,它以每分钟37米的速度缓缓下潜。
  
  一个小时以后,“蛟龙号”突破了3682米的世界海洋平均深度,到达3759米深的海底,并抛掉载重物,以零浮力附着在海底。10分钟后,“蛟龙号”传回首张海底图片。
  
  接下来,通过机械手,潜航员相继把一面五星红旗和寓意中国载人深潜成功的龙官标志物,布放到了3759米的海底。在完成长达9小时03分的水下及海底作业之后,“蛟龙号”潜水器顺利浮出海面,这标志着中国首次载人深潜3000米级海上试验取得成功。
  
  事后,这次操作“蛟龙号”的首席潜航员叶聪说,“整个科研团队一直渴望创造新的纪录,而实际上试验中几乎每天都有新纪录的产生,不只是深度,也包括试验过程中作业时间、性能等各种参数。”
  
  为什么是3759而不是3800米
  
  2010年8月26日上午,科技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宣布了这一消息。“在世界上同类型的载人潜水器中具有最大下潜深度7000米,这意味着该潜水器可在占世界海洋面积99。8%的广阔海域使用。它代表着深海高技术领域的最前沿。”潜水器总设计师徐芑南如此表不。
  
  香港《文汇报》形容说,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拥有深海载人潜水器,最大工作深度为6500米。深海潜水器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技术力量,是海洋技术开发的最前沿与制高点。
  
  如果说《海底两万里》小说中在海底航行的“鹦鹉螺号”激发了人们对于海底世界的无限的想象,那形状如同鲨鱼的“蛟龙号”正在完成毛泽东当年“可下五洋捉鳖”的夙愿。
  
  今年5月31日至7月18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中国南海3000米级海上试验共完成17次下潜,其中,7次穿越2000米深度,4次突破3000米。
  
  两年来,在“蛟龙号”潜水器先后进行的37次载人深潜试验中,有28次都是叶聪驾驶潜水器,验证不断改进的各种性能。据叶聪介绍,团队会先期对海区作调查,包括风向、海水深度、盐度、密度等等,“我们也不是去一个完全未知的区域。”
  
  不同的深潜深度会选择不同的海域。在试验阶段,往往选择几个台阶:50米、300米、1000米、3000米,由浅至深。这次试验前选择就是3000多米的海区。“不是想潜多深就潜多深。我们选取的是3757米深的区域,它就不可能到达3800米或者更深的位置。而当时海底正好有个坡度到达3759米,这就成了‘蛟龙’号最终停止的地方。”
页: 2350 2351 2352 2353 2354 2355 2356 2357 2358 2359 [2360] 2361 2362 2363 2364 2365 2366 2367 2368 2369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