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5:58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1987年,蒋经国去世前一年,台湾正处在剧变中,开放党禁、开放报禁都在这一年发生。台湾《商业周刊》就在这样的剧变中创刊,那时我担任《商业周刊》总编辑,带领了一群有经验而且默契极佳的核心编辑,努力生产内容。但因初始能力不足,一创刊我们就陷入长期亏损的无尽煎熬中。其中,我最痛苦的就是“核心团队”的陆续求去。三年之内,原来倚为左右手的编辑们,都在报社及其他传媒的挖墙脚下,陆续离开。
  
  通常他们第一次有好机会要离职时,我诉诸理想:“困难是短期的,再熬一下就会过去!”第二次他们又想离职时,我诉诸情感:“我知道你们也很为难,可不可以请你们继续帮帮忙!”但是通常过不了多久,他们的第三次机会很快就出现了。每一个人离职,对我都是无情的打击。可是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也不知道该如何改变。直到最后一个离职的人说了真话,我才恍然大悟。他说:“我知道办杂志要有理想,你也是个好人,而我们也不是没有理想。问题是我们也不能不想现实啊!我们跟着你,也想‘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不是新亭对泣、楚囚相对!”
  
  回想当时的状况,公司亏损累累,刚创刊时的豪气,早就消磨殆尽,前路茫茫,我把这些前程似锦的朋友留在身边做什么?大彻大悟之后,我开始把理想藏起来,我只想今天的事。“填饱肚肠,再谈理想”,是每一个企业经营者的第一课,尤其当你是领导人,想的不只是自己的肚肠,更要想的是所有团队成员的肚肠。或许你可以自律甚俭,但绝不可以要求组织成员勒紧裤带。
  
  此外,主管要替团队争取最大利益。如果你的公司是赚钱的公司,那中层主管的责任是把自己的团队变成好公司中的明星团队,享受最大的光彩与待遇;如果你的公司状况不佳,中层主管的责任则是用自己的能力,让团队变成公司的中流砥柱,至少获得过得去的待遇。
  
  不幸的是,大多数中层主管只是享受当主管的权力,而把责任推给老板。中层主管会犯这样的错误,通常来自于一个观念:认为自己只是受命完成某一任务,其结果受制于公司的环境、产品、实力,因此无法为结果负完全责任,所以,通常只重视是否完成公司所交付的任务,而缺乏用一己之力突破公司情境限制的勇气。
  
  我的结论很简单,不论是老板还是中层主管,都要为工作者的肚肠负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世俗的说法,“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是高深的说法,但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6:13

琥珀之城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107次   第一次到剑桥时,我的感觉是掉进了一个时间的琥珀。
  
  世上有很多历史名城,但在我去过的历史名城中,没有哪个城市的历史感象剑桥这样“活生生”。大多数古城里,无非是有几个收门票的历史建筑,人们跟着旅行团从大巴上一拥而下,咔嚓咔嚓照一堆相,然后再一拥而上回到大巴一去不返。这个情境里的历史,象一头被阉割的野兽,完全没有脾气,默默地蹲在游人相片的背景里打盹,游人看不到这头困兽瞳孔里曾经辽阔的草原,它也懒得去理会这些游人东张西望却注定一无所获的眼神。
  
  但是剑桥不同。15世纪盖的图书馆现在可能还有学生在里面看书,16世纪的餐厅还有厨师在里面懒洋洋地做羊角面包,一堆自行车若无其事地靠在17世纪的墙上,学生透过宿舍窗户看到的那颗树和18世纪的某个学生看到的一摸一样,而如果你在一个下雨的黄昏走在TrinityLane的石板路上,会疑心迎面走过来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拜伦。
  
  历史在这里如此稀松平常,你不需要用照相机去捕捉它。野兽就在它自己的草原上奔跑,而你,这无数代人中某一代中的某一个,不过是它奔跑中来不及看清并被远远甩在后面的一只昆虫而已。
  
  若干年后,等我回忆自己在剑桥的日子时,回忆到的很可能是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幽暗的会议大厅里,50个穿着黑袍子的博士们,开着一个叫GoverningBodyMeeting的学院会议,大家七嘴八舌地热烈讨论一张名人捐赠的桌子该放在哪里,有的说图书馆,有的说餐厅,有的说校长办公室,而我坐在一旁昏昏欲睡。
  
  真的,一张桌子的摆放位置,需要50个博士花上半个小时讨论吗?
  
  我几乎都要因此反思过度民主的弊端了。
  
  严肃地对待小事,是剑桥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地方之一。也许这是英国文化的特色,也许只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只剩下小事可讨论的结果。中国报纸的头条可能是本市领导又引进了一个几十亿元的工业项目,但是剑桥报纸上的头条,很可能只是当地的立委倡议把某条路上的坑坑洼洼填平。
  
  这种认真对待小事的态度,也反映在教育上。比如,中国或美国任课老师大笔一挥可以决定学生成绩的情况,而剑桥大学改本科生的考卷实行双向匿名(学生不知道哪个老师改他的考卷,老师也不知道他改的是哪个学生考卷),而且每份考卷两个老师改,如果两个老师给分相差太大,还要引入第三个人做裁判。
  
  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规则是烦不胜烦的。作为一个学生,这样的规则则是可喜可贺的。
  
  仔细想来,这样的较真精神,真的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吗?一个学校的老师认真地对待学生,需要花费多少GDP呢?还是只需要一种“认真对待权利”的精神?每次看到有人用经济不发达来为很多中国人不排队、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来辩护时,我就想,人均GDP到底和随地吐痰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他妈的什么关系呢?
  
  我问一个学生,你觉得英国文化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排队。
  
  英国人对规则和秩序的尊重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剑桥由于马路窄,开车易堵,所以多数人市内交通靠自行车。就如何安全骑车的问题,有很多交通规则,比如要带头盔,晚上要开自行车前后灯,更不用说要老老实实等红绿灯了。我开始以为戴头盔这样的规定,也就是纸上写写而已,我自己反正是不会为了安全骑车而买头盔的。
  
  但我惊奇地发现,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有一半左右的骑车者都真的戴头盔。我还惊奇地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装自行车灯并在晚上打开。有一回我的后车灯坏了,还被一个后面的人吼了一声。
  
  我以前回家的路上,一个十字路口上有一个行人交通灯,还有一个汽车交通灯,绿灯亮时行人灯先亮,过5秒钟左右汽车绿灯亮。自行车属于模糊地带,可以跟着行人走,也可以跟着汽车走。我发现,总有一批骑自行车的人,无论如何要等着汽车绿灯亮了之后再过路口——尽管自行车道和行人道相互平行,根本不冲突,尽管交叉街道的红灯早就亮了,他们过马路是完全安全的。有一回我在行人绿灯亮了之后蹬车过去,又被后面一个人给吼了一声:“你这样骑车是不对的!”
  
  我心想真是多管闲事,给你送北京去,你一辈子也别想过马路了。
  
  当然同时也感慨,法治精神发源于这个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基本上要预测一个国家的民主质量,统计一下有多少人爱闯红灯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变量。一个有很多国民不但不闯红灯、行人绿灯亮了还不够还非要等汽车绿灯亮才发动自行车的国家,对人类文明做出不成比例的巨大贡献,那是非常地不奇怪的。
  
  说到对文明的贡献,剑桥大学最突出的贡献恐怕就是它产出过的科学家了。牛顿,达尔文,被称为计算机之父的图林,发现DNA结构的Crick和Waston,写《时间简史》的霍金……以及很多我根本叫不上名字来的科学家们。
  
  话说也是剑桥校友的李约瑟同学曾经提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
  
  我想这事难道很费解吗?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与北京的国子监成立时间大致相当。问题是各自都在教什么呢?中世纪剑桥大学的课程包括:逻辑学,几何,数学,法律,医学,修辞,音乐,当然也少不了神学。国子监呢?四书五经,四书五经,四书五经。你说,当全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那摇头晃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关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知识缩减为“人际关系学”时,人家从逻辑、从几何、从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出发,抵达现代物理、天文、生物知识,有什么奇怪吗?如果牛顿出生在中国,20岁的他,冥思苦想为什么苹果往地上掉而不是往空中飞并把这个困惑告诉他人时,他爸爸会不会一巴掌扇过去,说:你吃饱了撑的是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不赶紧讨个老婆去!
  
  我以前在国内读研上课时,可怜的老师时不时被学生这样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能不能教点对我们找工作有帮助的东西?
  
  我很想知道当年牛顿讲授重力原理和月亮轨迹时,是不是也有一帮这么讨厌的人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而如果有人这样问,牛顿会不会反问:难道仅仅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还不够吗?
  
  “我决定开始学印地语”,一个学生最近告诉我。
  
  我吓了一跳,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以后想研究东印度公司,学印地语有帮助。”
  
  “可是东印度公司的材料都是英文的吧。”
  
  “印度方面应该也有印地语的材料。”
  
  我得承认,一想到以后我回国了很可能再也碰不到了这种仅仅为了搞懂一个问题而去学一种相对生僻语言的学生,便感到颇有些难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6:24

最牛的博士论文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135次   最牛的博士论文
  
  1、最牛逼博士论文就是在还没答辩之前已经发表在最好的期刊上,而且鉴于论文很长,该期刊必须像小说一样连载。
  
  实例:张五常博士论文《佃农理论》,当年在JLE上连载四期。
  
  2、最牛逼博士论文答辩就是答辩人一直在挑战答辩委员会成员,直到问的这些教授们紧张到恍惚以为自己才是答辩人。
  
  实例:萨缪尔森的博士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之一的熊彼特(上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转过头去问另一位成员里昂剔夫(诺奖得主):“瓦西里,我们通过了么?”
  
  3、最牛逼投稿论文就是让编辑满世界都找不到一个能看懂这篇论文的匿名审稿人,最后只能发表,根本不需要修改的。
  
  实例:SIMS1971年发表在《数理统计年鉴》上的论文《无穷维参数空间中的分布滞后估计》。SIMS写完这篇论文后没投经济学杂志,因为他显然知道没人看的懂。于是投给了最牛逼的数理统计杂志,结果编辑死活找不到审稿人,最后好不容易凑合拉来一个,审稿报告是这么写的:“我真的不明白这篇论文在说什么,但是我检验了其中的几个定理,好像是对的。所以我猜应该发表。”
  
  其实以上三个例子,虽然非常值得人敬佩,但是,我以为最牛的博士论文与博士论文答辩及博士论文发表都应该是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甚至还没有取得任何学位前,已经是世界着名的剑桥大学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思想界的领袖人物。维特根斯坦的学士论文是他的老师,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大人物剑桥教授摩尔先生与维特根斯坦一起散步时,随手记录下来的维特根斯坦的喃喃自语。在向剑桥申请学士学位时,因为行文不够规范,而被学校的学位委员会拒绝,摩尔先生利用自己的学术权威地位再三为学生的这个学士学位去跑腿,终于成功。
  
  维特根斯坦的博士论文是在一次大战时,在战营里写成的,仅数万字。叫《逻辑哲学导论》,出版时找不到合适的出版社,因为当时没有人能够读懂他的这部天书,因此出版商找到他的老师罗素,罗素自告奋勇,成为这部书出版的策划人,并且自以为是地为这部书写了洋洋洒洒的序言。书终于出版了,但是却遭到的是学生维特根斯坦的一顿痛骂。说罗素根本就没有读懂他的论文。在那里瞎写一气。罗素听了没有脾气,也不后悔自己的行为,天才人物就有这样的个性。
  
  维特根斯坦的剑桥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是由三个国际学术大师组成的:罗素、摩尔、魏斯曼。三个人在答辩前一直漫无边际地讨论着维特根斯坦的博士论文里的问题。时间很长了,还没有哪个敢开口问博士生维特根斯坦一个学术问题。这时罗素开口了,他转向摩尔说:“继续,你必须问他几个问题,你是教授。”摩尔表示还没有弄懂维特根斯坦的问题,这时维特根斯坦含笑走到摩尔与罗素面前,拍拍他们的肩膀,笑着说:不要担心,你们永远都弄不懂这些问题的。博士论文答辩就以这样的方式通过结束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6:58

和母亲的最后约定时间:2013-09-20 作者:未详 点击:194次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生操劳的母亲,从没有走出过塔河这个偏远的村庄,在行至人生的终点时,她渐渐燃起一个愿望,那就是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在儿子王一民展开的地图上,母亲用瘦弱的手指画了一条斜线,从塔河到拉萨。王一民不明白母亲为何选择这样遥远的地方,但母亲迫切而强烈的心愿、充满渴望的目光,激励着王一民出发了。
  
  从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塔河,74岁的儿子用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载着99岁的老母亲,吱呀上路,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走到了中国最南端的海南岛。考虑到母亲身体不支,王一民打算返回家乡,以使母亲“落叶归根”。
  
  两年多里,寒冬酷暑,冰雪暴雨,还有母亲“老小孩儿”似的抱怨和挑剔,种种路况和心绪,王一民都挺了过来,而且他为自己能和母亲在一起走这么多路感到无比荣幸。
  
  一路上,王一民的行动也引来记者的访问、电视台的镜头、陌生人的好奇,面对这些始料不及的关注,王一民也会觉得慌张、惊恐。但他收获更多的,是无数好心人的及时收留和援助。“世上的人把母亲和我的旅行称为‘世界上最美好的同行’,也有人称之为‘夕阳中的微笑’。”当王一民带着母亲返回家乡时,受到了家乡人的高度赞扬。
  
  回家后,母亲以102岁的高龄离开人世,遗言是:希望骨灰能撒到西藏去。为了实现母亲的遗愿,伤心平复后的王一民,以83岁的年龄,又用了7个多月的时间,三轮车换成有发动机的“大车”,终于将母亲的骨灰撒在了西藏的土地上。有人说,如果把这些往返路程都加在一起,大约有10万里。
  
  “人们把我抬到高高的位置上,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不能尽孝是理所当然的。”但反复测量走过的路,回想路上的种种,王一民也觉得,“我们的旅行几乎是个奇迹”。
  
  王一民说,我之所以能忍受所有的痛苦,是因为我必须遵守与母亲的约定,这是我能献给母亲的最后的爱心。
  
  他的事迹越过国境,传到了韩国。韩国作家俞贤民先生在中国考察期间,经过百般周折,最后见到了王一民,二人相谈甚欢,于是有了一本真实的书:《我要陪你去西藏——和母亲的最后约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7:10

爱是一种本能时间:2013-09-20 作者:未详 点击:223次   2010年正月十五,华北平原上大雪纷飞,寒风刺骨。出租车司机白宝海拉着客人驶过黄骅大桥时,眼角的余光瞥到桥底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他猛然踩住了刹车。车上的客人催促司机继续赶路,白宝海却置若罔闻地倒回了车子。
  
  这时,他和客人同时发现,桥下汹涌湍急的流水中,一辆白色捷达车若隐若现,后车窗的缝隙里,一个孩子探出两只胳膊徒劳的挣扎着。
  
  白宝海大喊一声不好,一边跳下出租车一边脱棉袄,这个曾经做过几年海军的中年人水性不错,可是当他一个鱼跃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时,还是忍不住重重的哆嗦了一下。湍急的水流好像锋利的刀,一下就扎到了他的身体里。白宝海却顾不得这些,捷达车已经到了大河中间,而车里的人大概是懵了,根本不知道打开车窗自救。他一边奋力向汽车游去,一边大声呼喊着车上的司机立刻打开车窗。
  
  等他游到汽车旁边时,车窗已经打开了,白宝海这才发现,车里一共五个人。一男二女还有两个孩子,大的8、9岁,小的还不到一周。又冷又怕,车中的三个大人似乎都傻了,两个孩子更是哇哇大哭。
  
  白宝海当机立断,让车中的五个人立即爬到车顶上,那三个大人哆哆嗦嗦爬上车顶,白宝海一手一个孩子,也从水里暂时爬到车上。这时,七八级的大风裹挟着冰冷的雪粒子霰弹一样打在白宝海的脸上,他只觉得周身都冻成了一块铁板。此刻的大桥上挤满了焦急的人群,他们冲着河中的6个人大喊大叫,可是,风大雪急,车上的人根本听不清大家喊了些什么。
  
  这时,一个过路的货车司机从车上解下粗大的绳子,桥上的人立即兵分两路将绳子拴上一块门板放到了大河中。而此时车上的六个人已经全部冻僵了,那个不到一周岁的孩子情况更是严重,脸色发青,哭声微弱。白宝海焦急万分,他看看不断倾斜的汽车,再打量一下那张窄窄的门板,决定先让三个大人抱着一周左右的孩子上岸。
  
  三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率先艰难脱险,这时,河中的捷达车突然后尾翘了起来,白宝海和怀里九岁的孩子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起来。他试着下水游到岸上去,却发现,右腿已经抽筋到不能动弹了,而且,因为怀里的孩子,他根本无法挥动双臂下水。
  
  车子马上就要踩不住了,桥上的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一辆大吊车正好路过,桥上的人立即截下了吊车,喊叫着让白宝海抓住吊钩。
  
  可是,吊钩又重又滑,白宝海冻僵的手指根本用不上力。而这时,脚下的捷达车已经全部覆没了。白宝海看着再次徐徐而至的吊钩,猛然将一只胳膊整个吊进去,另一只胳膊紧紧抱住孩子,同时张开牙齿叼住孩子的衣领,脚下一用力,车子沉入了河底,吊臂缓缓而起。
  
  白宝海得救了。桥上的人们沸腾了。孩子被紧急送到医院里,经过紧张的抢救,生命体征慢慢恢复。急诊室的医生表示,如果再迟到半个小时,孩子的生命就很难保住了。
  
  车上的五个人全部安全脱险,这时,人们才想起,救人的英雄在哪里呢。
  
  而白宝海早就无声无息的走掉了。
  
  好在,有人记下了这个好心人的车牌号码。
  
  整个黄骅都在流传英雄的故事,热心的网友进行了善意的人肉搜索,很快,腼腆的白宝海走入了大家的视线。
  
  媒体蜂拥,掌声雷动。不断有人追问白宝海冒着生命危险救人那一刻,心里到底想了些什么。这个憨厚的男人,皱着眉头想了半晌,最终说出一句话:我真的什么都没想,从下水到救人,似乎就是一种本能,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
  
  那些为了高蹈理论而来的记者有些失望,但我却被这句质朴真实的话给深深感动了。很多时候,伟岸的人格真的无关宏大的理论,它只是本能或人性的顺理成章。缘于此,才更见人性的纯粹与无暇,也更见灵魂的澄澈与透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7:20

两分钟机会时间:2013-09-20 作者:未详 点击:515次   观看中央电视台节目《艺术人生》,嘉宾是著名演员李雪健。当现场摆出一个贴有痦子的李雪健的大剧照时,他讲了一个真实的,颇耐人寻味的小故事。
  
  当时剧团里要排演一出话剧,跑龙套的演员有许多个,其中就有濮存昕,王学圻和李雪健。龙套演员停留在舞台上的时间非常短,也就大约两分钟的时间,转眼间,就从台上跑到了台下,要想给观众留下印象谈何容易。
  
  当时濮存昕饰演一个老地主,李雪健饰演一个匪兵乙,王学圻饰演一个新四军,跑龙套的演员可以随时调换。濮存昕为了能使观众记住他,琢磨很久,才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贴金牙。金牙虽然很小,可是使他的形象更生动了,因此引起了导演和观众的注意。李雪健看到濮存昕贴了金牙,感觉这个方法特别好,可是濮存昕贴了金牙,他不能再模仿贴了,于是他灵机一动,用塑料膜在脸上弄了一个大大的痦子,格外醒目。王学圻看到他俩都弄了特别的,可是他演的是新四军,要照顾正面形象,贴什么东西都不合适,怎么办呢?最后他想到了打一枪不死的方法——打第一枪时倒下后再爬起来,等李雪健他们补上一枪后,再慢慢悠悠倒下。
  
  因为他们三个人的创意别出心裁,所以引起了导演的注意,随后一步步得到重用,也改变了他们跑龙套的命运,最后成为剧团的台柱子。也因为那次跑龙套的出色表现,李雪健一步步从匪兵乙,到匪兵甲,匪兵班长,交通员,直到今天的著名演员。
  
  最后李雪健有些感慨地说:“跑龙套虽然是个小人物,却不是小角色。主角的时间长,也是许多个两分钟积累出来的。跑龙套的演员要想给观众留下印象是很难的,必须多用心、多思考、多想。当然,如果你不想给观众留下什么印象,那就轻松多了。”
  
  在一般人眼里,两分钟的时间多么短暂,稍纵即逝,可是两分钟在一些有心人那里,却很漫长,有时可能会是一生的时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7:33

父亲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108次   九岁那年春天,父亲带我去北海公园玩。回家的路上,暮色四起,带解冻的寒意。沿湖边徐行,离公园后门两三百米处,父亲放慢脚步,环顾游人,突然对我说;“这里所有的人,一百年后都不在了,包括我们。”我愣住,抬头看父亲,他镜片闪光,隐隐露出一丝嘲笑。我虽自幼起常思考死亡,还是无比震惊,很久都没缓过劲儿来。
  
  对父亲最早的记忆来自一张老照片:背景是天坛祈年殿,父亲开怀笑着,双臂交迭,探身伏在汉白玉栏杆上。照片沿汉白玉栏杆剪裁,由于栏杆不感光,乍一看,还以为衣袖从照片内框滑出来。这张照片摄于我出生以前。我喜欢这张照片,是因为从未见父亲这样笑过,充满青春的自信。我愿意相信这是关于他的记忆的起点。
  
  “1949年10月,我们给儿子取了小名‘庆庆’。有了第一个儿子,我们俩都很忙。美利给儿子做小衣服,经常给他洗澡;由于母乳不够,每天还喂几次奶糕。我经常抱他在屋里走来走去,拍他入睡,还变换各种角度给他照相。小家庭有了这个小宝贝,一切都有了生气。”(摘自父亲的笔记)
  
  出生后不久,我们家从多福巷搬到府前街,离天安门城楼很近。每逢国庆,父亲抱着我,和邻居们挤在小院门口,观看阅兵式和游行队伍。最壮观的还是放礼花。次日晨,在小院里捡起未燃的礼花籽,排成长串儿,像点燃导火索,火花五颜六色,转瞬即逝。
  
  有轨电车叮叮当当驶过长安街,府前街有一站。父亲喜欢带我坐电车,到了西单终点站再返回来。非高峰时间,车很空,扶手吊环在空中摇荡。我喜欢站在司机身后,看他如何摆弄镀镍操纵杆。我和父亲管它叫“叮当车”。
  
  过了长安街就是中山公园。父亲在草地铺上床单,让我晒太阳。那儿几乎每周末都放露天电影。让我困惑的是:一放电影,宫墙绿瓦就消失了(被银幕遮蔽),在我看来,电影和宫殿都是真实的。印象最深的是苏联动画片《一朵小红花》,具体情节都忘了,只记得女主角是个小姑娘,为寻找世界上最美的小红花与怪兽(王子的化身)相逢。影片结尾处,她一路呼喊“凯哥哥——”异常凄厉,一直深入我梦中。某周日晚,中山公园重放《一朵小红花》。那天中午,我过度兴奋,怎么也不肯午睡,被父亲关到门外。我光着脚哭喊,用力拍门,待母亲抱我进去,我已睡着了。醒来时夜色朦胧,我们错过了那电影。
  
  二
  
  “庆庆很不愿意上托儿所,每到星期六去接他,总是特别高兴,而星期一早上送回去就难了。有个星期一早上,怎么劝说也没用,我们急着上班,只好骗他说去动物园。快到时他看出是受骗,便大声哭叫,我紧紧抱住他,怕他跳车。到了托儿所门口,他在地上打滚,我只好硬把他抱进托儿所。他看见阿姨才安静下来,含着眼泪说了声‘爸爸,再见!’”(摘自父亲的笔记)
  
  我自幼抵抗力差,托儿所流行的传染病无一幸免。尤其是百日咳,咳起来昏天黑地,彻夜不眠,父母轮流抱我。一位医生说,只有氯霉素才有效。这药是进口的,非常贵,父亲用积攒的最后一两黄金买下十几颗。遵医嘱,每颗去掉胶囊,分成两半,早晚各服一次。那药面特别苦,一喝就吐。父亲对我说,这药特别贵,你要再吐,父母就没钱再买了,这次一定要咽下去。我点点头,咬牙流泪把药咽下去。
  
  我长大后,父母反复讲这故事,好像那是什么英雄业绩。其实这类传说是每个家庭传统的一部分,具有强大的心理暗示,甚至背后还有祖先们的意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立功立德立言。
  
  “庆庆出麻疹,住在托儿所隔离室。我们去只能隔着玻璃窗看他,但他也很高兴,比划着手势跟我们交谈。后来听托儿所阿姨说,那天我们走后,他一夜站在床上,通宵不肯睡。”(摘自父亲的笔记)
  
  弟弟刚好相反,他无比热爱托儿所。每星期六父亲接他,他扭头不屑地说:“我不去你们家。”
  
  我年幼时父亲很有耐心,总陪我玩,给我讲故事。他在一个小本子的每页纸上画个小人,每个动作略有变化,连续翻小本子,那小人就会动起来,好像动画片。弟弟妹妹逐渐取代了我,我有点儿失落有点儿吃醋,同时也有点儿骄傲——我长大了。
  
  从阜外大街搬到三不老胡同1号,独门独户。平时父母早出晚归,在钱阿姨监督下,我们按时睡觉起床做功课,只有星期天例外。妈妈起得早,帮钱阿姨准备早饭,我们仨赖在父母床上,跟父亲玩耍。有一阵,我们迷上语言游戏,比如按各自颜色偏好,管父亲叫“红爸爸”“蓝爸爸”和“绿爸爸”,再随意互换,笑成一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7:48


  
  父亲确有不同的颜色。
  
  与父亲最早的冲突在我七岁左右,那时我们住保险公司宿舍,和俞彪文叔叔一家合住四室的单元,每家各两间,共用厨房厕所。夏天,俞叔叔被划成右派,跳楼自杀。他的遗孀独自带两个男孩,凄凄惨惨戚戚,也给我们的生活蒙上阴影。
  
  在我记忆中,父母从那时开始吵架,几乎与俞彪文事件同步,尽管二者并无必然联系。而我坚定地站在母亲一边——她是弱者。父亲发起脾气丧心病狂,形同暴君。说来都是鸡毛蒜皮小事儿,也并非都是父亲的错。比如他喜欢买书,有一次买来一部城砖般的《俄汉大词典》,要说他正学俄文,本无可厚非,但我还是站在母亲一边,立场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
  
  母亲也会被激怒。有一次,父亲把着卧室门叫喊,母亲抄起花瓶扔过去,他闪身躲过,花瓶粉碎。作为惟一的目击者,我吓得浑身发抖,但还是冲到父母中间,瞪着父亲,充满了敌意。这是他万万没料到的,扬起巴掌停在空中。
  
  母亲生病似乎总是和吵架连在一起。每当她卧床不起,我就去附近的糕饼店买一块奶油蛋卷,好像仙丹妙药。走在半路,我打开纸包,打量白雪般溢出的奶油,垂涎欲滴,却从未动过一指头。
  
  一天晚上,父亲认定我偷吃了五屉柜里的点心。我虽以前偷吃过,但那回纯属冤枉。我死不认账,被罚跪并挨了几巴掌。最让我伤心的是,母亲居然站在父亲一边,尽管她暗中护着我,拦住鸡毛掸子的暴打。
  
  红爸爸蓝爸爸绿爸爸,突然变成黑爸爸。
  
  搬到三不老胡同1号,父母吵架越来越频繁。我像受伤的小动物,神经绷紧,感官敏锐,随时等待灾难的降临。而我的预感几乎每次都应验了。我恨自己,恨自己弱小无力,不能保护母亲。
  
  父亲的权力从家里向外延伸。某日,我上床准备睡觉,发现父亲表情阴郁,抽着烟在屋里踱步。他忽然冲出去,敲响隔壁郑方龙叔叔的门,他嗓门越来越高,还拍桌子。我用被子蒙住头,为他感到羞愧。他半夜回来,跟母亲在卧室窃窃私语。我被噩梦魇住。在楼道碰见郑叔叔,他缩脖怪笑,目光朝上,好像悟出人生真谛。我从父母的只言片语拼凑出意义:郑叔叔犯了严重错误,父亲代表组织找他谈话。多年后父亲告诉我,若调令早几个月,他肯定犯错误在先,正好与郑叔叔对换角色。
  
  “振开贪玩,学习成绩平平,但语文写作经常得到老师的称赞。有一次,大概是期中测验,我看他的成绩册,数学是4。5分。我问振开,他说:‘5分是满分,我差一点,所以给4。5分。’他这么解释,似乎有些道理,但我还是不大相信。我去学校问了老师,才知道振开得了45分。他在4和5之间加了一个点,便成了4。5分。为这事,我批评了他,他也认了错。”(摘自父亲的笔记)
  
  父亲的记忆肯定有误。我怎么可能轻易逃过那一劫?
  
  四
  
  从1960年夏天起,父亲从民主促进会借调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教务处工作。那是中共统战的一部分,所有学员都来自各民主党派上层。
  
  社会主义学院位于紫竹院北侧,由六层白色建筑群组成。每逢周末,我带弟弟妹妹去玩,乘无轨电车在紫竹院下车,再沿白石桥向北走五六百米。那是一片荒郊野外,蛙噪虫鸣。
  
  父亲在他住处旁临时借了个房间给我们。我们跟着沾统战的光,那里伙食好,周末放电影,设备先进,比如有专用乒乓球室。父亲是国家三级乒乓球裁判(最低一级),主裁的都是业余比赛,却保持一贯的专业精神:他一字一顿报分数“三比二,换发球”,并交叉双臂宣布交换场地。
  
  父亲很忙,往往在餐厅吃饭时才出现。我喜欢独自闲逛,常常迷失在楼群的迷宫中。跟开电梯的王叔叔混熟了,我帮他开电梯。他是转业军人,更让我充满敬意,总是缠着问他用过什么枪。后听说他在“文革”中自杀了。
  
  有一天,父亲神秘地告诉我,有个学员的宿舍被撬,洗劫一空,损失达十万元。那可是天文数字。父亲又补了一句:“没什么,他当天坐飞机回上海,又置办了一套新家什。他可是全国有名的‘红色小开’……”他低声说出那名字,好像是国家机密。
  
  我跟弟弟妹妹躺在床上,一起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唱到结尾处,他俩总是故意走调,把我气疯了——这可是立场问题,更何况是在这样的地方。我向父亲告状,他摸摸我的头说:“他们比你小,你该耐心点儿。”
  
  “在那艰难的岁月里,我们想尽办法让孩子吃得好些,怕营养不良影响他们的发育成长。学院在校内拨出一块空地,分给职工们作自留地。我把给我的三分地种了绿豆和白薯,平时没时间管,到秋天倒收获不少。我和振开一起把绿豆、白薯装进麻袋运回家里,总算添了些口粮。”(摘自父亲的笔记)
  
  那是我头一次干体力活儿。顶着毒日头,用铁锨挖出白薯,抖掉土疙瘩,装进麻袋。父亲蹬平板三轮车,我坐在麻袋上,为劳动的收获骄傲,更为与父亲平起平坐得意。
  
  堆在阳台过冬的白薯变质了,我坐在小板凳上啃烂白薯。父亲刚买来牡丹牌收音机和电唱机。收音机反复播放《春节序曲》,和烂白薯的味道一起潜入记忆深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8:01

失帽记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185次   去年底在中文大学演讲的那一次,听众的盛况不能算怎么拥挤,但也足以令我穷于应付,心神难专。等到曲终人散,又急于赶赴晚宴,不遑检视手提包及背袋,代提的主人又川流不息,始终无法定神查看。餐后走到户外,准备上车,天寒风起,需要戴帽,连忙逐袋寻找。这才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
  
  事后几位主人回去现场,又向接送的车中寻找,都不见帽子踪影。我存和我,夫妻俩像侦探,合力苦思,最后确见那帽子是在何时,何地,所以应该排除在某地,某时失去的可能,诸如此类过程。机场话别时,我仍不死心,还谆谆嘱咐孙明珠、樊善标,如果寻获,务必寄回高雄给我。半个月后,他们把我因“积重难返”而留下的奖牌、赠书、礼品等等寄到台湾。包裹层层解开,真相揭晓,那顶可怜的帽子,终于是丢定了。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
  
  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送的,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存整理时所发现,不忍径弃,就说动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头,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那顶帽子呈扁楔形,前低后高,戴在头上,由后脑斜压在前额,有优雅的缓缓坡度,大致上可称贝瑞软帽(beret),常覆在法国人头顶。至于毛色,则圆顶部分呈浅陶土色,看来温暖体贴。四周部分则前窄后宽,织成细密的十字花纹,为淡米黄色。戴在我的头上,倜傥,有欧洲名士的超逸,不只一次赢得研究所女弟子的青睐。
  
  但帽内的乾坤,只有我自知冷暖,天气越寒,尤其风大,帽内就越加温暖,仿佛父亲的手掌正护在我头上,掌心对着脑门。毕竟,同样的这一顶温暖曾经覆盖着父亲,如今移爱到我的头上,恩佑两代,不愧是父子相传的忠厚家臣。
  
  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有幸集双亲之爱,才有今日之我。当年父亲爱我,应该不逊于母亲。但小时我不常在他身边,始终呵护着我庇佑着我的,甚至在抗战沦陷区逃难,生死同命的,是母亲。肌肤之亲,操作之劳,用心之苦,凡她力之所及,哪一件没有为我做过?反之,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打过我,甚至也从未对我疾言厉色,所以绝非什么严父。
  
  不过父子之间始终也不亲热。小时他倒是常对我讲论圣贤之道,勉励我要立志立功。
  
  长夏的蝉声里,倒是有好几次父子俩坐在一起看书:他靠在躺椅上看《纲鉴易知录》,我坐在小竹凳上看《三国演义》。冬夜的桐油灯下,他更多次为我启蒙,苦口婆心引领我进入古文的世界,点醒了我的汉魄唐魂。张良啦,魏征啦,太史公啦,韩愈啦,都是他介绍我初识的。
  
  后来做父亲的渐渐老了,做儿子的长大了,各忙各的。他宦游在外,或是长期出差数下南洋,或担任同乡会理事长,投入乡情侨务;我则学府文坛,烛烧两头,不但三度旅美,而且十年居港,父子交集不多。
  
  自中年起他就因关节病苦于脚痛,时发时歇,晚年更因青光眼近于失明。廿三年前,我接中山大学之聘,由香港来高雄定居。
  
  我存即毅然卖掉台北的故居,把我的父亲、她的母亲一起接来高雄安顿。
  
  许多年来,父亲的病情与日常起居,幸有我存悉心照顾,并得我岳母操劳陪伴。身为他亲生的独子,我却未能经常省视侍疾,想到五十年前在台大医院的加护病房,母亲临终时的泪眼,谆谆叮嘱:“爸爸你要好好照顾”,实在愧疚无已。父亲和母亲鹣鲽情深,是我前半生的幸福所赖。
  
  只记得他们大吵过一次,却几乎不曾小吵。母亲逝于五十三岁,长他十岁的父亲,尽管亲友屡来劝婚,却终不再娶,鳏夫的寂寞守了三十四年,享年,还是忍年,九十七岁。
  
  可怜的老人,以风烛之年独承失明与痛风之苦,又不能看报看电视以遣忧,只有一架古董收音乐喋喋为伴。暗淡的孤寂中,他能想些什么呢?除了亡妻和历历的或是渺渺的往事。除了独子为什么不常在身边。
  
  而即使在身边时,也从未陪他久聊一会儿,更从未握他的手或紧紧拥抱他的病躯。更别提四个可爱的孙女,都长大了吧,但除了幼珊之外,有能听得见谁的声音?长寿的代价,是沧桑。
  
  所以在遗物之中竟还保有他长戴的帽子,无异于继承了最重要的遗产。父亲在世,我对他爱得不够,而孺慕耿耿也始终未能充分表达。想必他深心一定感到遗憾,而自他去后,我遗憾更多。幸而还留下这么一顶帽子,未随碑石俱冷,尚有余温,让我戴上,幻觉未尽的父子之情,并未告终。
  
  幻觉依靠这灵媒之介,犹可贯通阴阳,串联两代,一时还不至迳将上一个戴帽人完全淡忘。这一份与父共戴帽的心情,说得高些,是感恩,说得重些,是赎罪。不幸,连最后的一点凭借竟也都失去,令人悔恨。
  
  寒流来时,风势助威,我站在岁末的风中,倍加畏冷。对不起,父亲。对不起,母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 14:08:12

年轻的旅行者时间:2013-09-21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在从挪威峡湾返回卑尔根的火车上,我们遇到了一个19岁的中国男孩,他刚刚念完大学一年级。男孩的母亲20年前在瑞士读酒店管理,可能也是在那里认识了他的父亲,后来一家人去往加拿大定居。男孩热爱旅行,从小随父母去了很多地方,早在高中时,母亲就许诺他,考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暑假,可以资助他自己去旅行。
  
  放假前男孩在网上定了三个半月的行程。他先是花了一个月游遍美国东西海岸;然后飞到故乡北京,一个人在中国到处跑;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他飞到伦敦,三日后北上,挪威是他欧洲之行的第二站。他独自旅行,随身只有一只不大的箱子和一架不小的单反相机。谈到欧洲各地的风土名胜,男孩如数家珍。他只有19岁,但已经第三次来欧洲了。
  
  这样的经历,对于一个从小接受升学教育的中国孩子来说可能是不可思议的,但在欧洲却比较普遍。从十六世纪开始,欧洲中上阶级家庭的孩子,他们受教育的一部分就是出去旅行。一般是从十三、四岁开始,由一位家庭教师陪伴,展开短则几月,长则数年的“GrandTour”,深入了解欧洲各国语言、地理、文化与艺术,为以后成为学者、骑士或领导者做出准备。
  
  举例来说,瑞典伯爵菲尔逊14岁从哥本哈根出发,游历欧洲全境。这期间他也并不是一直都在旅行,在德国吕内堡,他停留了一年时间接受各种课程和训练。
  
  根据菲尔逊日记中的描写,每天他都要早起,祈祷完毕后开始上德语和历史课。八点到十点是马术训练,然后是法语,古历史和更多的德语课。十二点半吃午饭。二点到四点练习钢琴,接着是一到两个小时的剑术训练。德国之后,他游经瑞士去往意大利,游遍那不勒斯、罗马、佛罗伦萨和米兰,最后在都灵读完大学。
  
  菲尔逊的经历是十八世纪欧洲教育的缩影,他通晓礼仪,精于骑射,至少懂得六种语言,后来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位出类拔萃的军官。菲尔逊和法国王室走得很近,作为主要领袖参加了北美独立战争,后为瑞典王室效力,他与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涅特的悲剧爱情是欧洲历史上的悲怆一笔,至今仍是各种浪漫文学和影视作品中的宠儿。
  
  在十九世纪中后叶,有“才子与戏剧家”之称的奥斯卡·王尔德在读大学期间,曾两次和都柏林三一学院的古历史学教授马哈非出访意大利和希腊,时至数月之久。他在那里凭吊了诗人济慈,也访问了拜伦的故居。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年轻的王尔德在那里接触到很多异教文化,包括古希腊的享乐主义学派。享乐主义中的精神颓废和目的性,加速了王尔德艺术理论和美术思想的形成。他的唯美主义思想就是在从希腊回来之后萌芽的。可以说,在旅行之前,他还只是个牛津大学的普通学生,在旅行之后,他成为了英国唯美主义运动的领军人物,在历史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现今欧洲的很多大学(尤其是优秀大学)中,保存着“gapyear”的传统,有人翻译成“空当年”,就是学生申请保留学籍离校一年,旅行或者工作。“gap”有缺口的意思,却是很多年轻人的出口。就是在这空出的一年,很多学生背起行囊环游世界,一般都是独自成行,住最便宜的背包族旅店。走到一个地方,喜欢,钱不够了,就停下来打上几个月工,然后再走。我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时候,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年轻人,三五成群,来自世界各地,有时候和同住一家旅店的同龄人结伴,同游一阵之后分开,再继续独自探险。
  
  这些年轻人们在旅途中长大,每天结交新的朋友,见识新的语言,新的文化,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域的风土人情,拓展自己的视野,让自己的心灵更加广阔。同时,旅行还可以让一个人更加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真正的喜好,听从自己的心,知道自己真正想做的是什么——认识自己,做自己,超越自己。
  
  我想起很久以前听过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就是要多读点书,多去点地方。这话一点没错。
页: 2496 2497 2498 2499 2500 2501 2502 2503 2504 2505 [2506] 2507 2508 2509 2510 2511 2512 2513 2514 2515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