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0:55

那小子真帅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81次   在文离开我们之前,生活也曾经无比美好过。他长得不好看,瘦小多病,可我和文都很乐于为他奔波。
  
  但这一切在文的亲生孩子出生后都不复存在了。文有了自己的孩子,不是我生的。然后,文就离开了我们。
  
  我痛不欲生。当初把他接回家,就是因为有文的承诺,文说真的不在乎我不能生孩子,文说会一辈子疼爱我和他。我们度过了九年的好时光,他爱黏着文,父子俩经常因为踢球忘了吃饭,又为下错一颗五子棋争论不休……可是这一切都抵不过一个有血缘的孩子!
  
  我觉得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想送他走。我身体本来就不好,就是因为身体不好,所以才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为了文,为了这场婚姻,他压根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可是母亲不同意,她很严肃地批评我,既然带了他回来,就要一辈子好好养育他!他是个孩子,不是件东西!
  
  好吧,那就留下他。可是我没法像从前那样疼他。我看到他就想到文是因为他不是我的孩子才离开的我。
  
  浑浑噩噩地过了好些日子,老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在课堂上扰乱课堂纪律,还揪了英语老师的长辫子,年轻的英语老师被气哭了。
  
  我顿时气往上冲,转眼看到他正进门来,头发乱糟糟的,红领巾扎在腰间,我大喝一声,过来!
  
  他吓了一跳,磨磨蹭蹭地走进来,我二话不说,拿起桌旁的鸡毛掸子劈头盖脸地就打下去。他被打得跳起来,一个劲儿地尖叫……
  
  等我打得累了,才发觉他早就安静下来了,正盯着我看,嘴角有点奇异的微笑。
  
  我没好气地喝道,还笑,哪儿学的这么皮!他还是笑,突然说,妈妈,现在我相信你是我妈妈了。
  
  我愣了一下,结巴着问,为、为什么啊?
  
  他很自信地说,因为你打我啊。只有亲妈妈才会这样打自己的孩子!他们说你不是我亲妈!哼!下次谁再说,看我不揍死他!
  
  我和他,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我的收入不高,于是接了份校对的兼职工作。每天晚上他在灯下写作业,我就在灯下拼命校对。他对我说,妈妈,昨天陈小宝一家去吃西餐了。我说,等哪天妈妈也带你去。过两天他又说,妈妈,江东的水杯是迪士尼的。我说,等哪天妈妈也给你买一个。他说,还有那个肯德基现在有那种很好吃的牛肉哦。我说,等哪天妈妈带你去吃。
  
  他盯着我,妈妈,我们是不是很穷?我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我们才不穷。
  
  没多久,我发现经常有人打电话来找他。他接了电话就对我说,妈妈,我到楼下玩会儿。
  
  我下楼去找他。转了好几圈才在小花园的草地上找着他。几个孩子围着他,说得很热闹的样子。走近了才听清他们在讨价还价。他坚持要五块钱,孩子们央求他,少点嘛少点嘛,便宜点!我说,干吗呢!听到我的声音,孩子们呼啦啦散了个精光。他冲我笑起来,妈,你不在家待着,出来干吗?一只手偷偷摸摸地,想去抓脚下的一块纸牌子。
  
  我手疾眼快,拎起纸牌子看,竟然是一个什么收费表:擦鞋,两元;代写作文一篇五元;代做数学一页三元;代人出气十元一次;帮人圆谎两元一次……
  
  看得我又惊又怒,怒喝,你搞的什么鬼!
  
  他冲我嘻嘻笑,没什么,妈,真的没什么!
  
  我眼泪上来了,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啊!
  
  他眨眨眼睛,讨好地来拉我,你别生气,我是想挣点钱给你……我甩开他,气呼呼地往家走。
  
  等了好久,他才进家来。蹑手蹑脚地倒了杯水,递给我,轻声说,妈,我已经把所有的钱退了。妈,我向你保证,我以后再不这样做了。以后你不高兴的事我都不做了。
  
  我的眼睛湿了,我说,是妈妈不好,妈妈没钱带你去吃西餐,没钱给你买迪士尼水杯……
  
  他打断我,嘁,那有什么了不起,有钱又不能代表一切,是吧,妈妈?我们家有很多爱,这才重要呢!我禁不住失声笑起来。这才几岁的孩子,怎么说出来的话一套一套的,让人又是欢喜又是心酸。
  
  晚上夜深人静,还是动了送他走的念头。我的身体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病发,到时连照顾自己都是问题,我怎么照顾他?
  
  私底下就暗暗寻访想要孩子的人家。也找到好几家,可人家都很犹豫,觉得这孩子太大了,再怎么养也怕不贴心。
  
  有对夫妇特别动心,跟我说到家里来看看,要是投缘的话,年龄大点也没关系。
  
  我对他说,这是妈妈的好朋友,你要表现好点,知道吗?
  
  他表现得真的很好。很礼貌地叫姨姨伯伯,主动帮人盛饭,收拾屋子,把电视遥控器让给姨姨……
  
  夫妇俩一下就喜欢上他了,对他说,小朋友,你好可爱哦,做我儿子好吗?
  
  他很认真地回答人家,我有妈妈啦,不可以做别人的儿子啦。
  
  夫妇俩的目光和我的碰到一起,我赶紧说,多个妈妈多好啊,姨姨家有很多玩具,你要是肯做他们的儿子,你就有很多好玩的玩具了。
  
  他瞟我一眼,很轻蔑地说,我才不稀罕。他坐到我身边,抓起我的手亲了一口,我只做我妈妈的儿子。全世界的玩具都给我,我也不稀罕。
  
  我的胸口轻轻一疼。
  
  算了,就让他只做我的儿子好了。
  
  他每天放学都会按时回来,叫声妈妈就一头扎进厨房里淘米择菜,他很抱歉地对我说,妈妈,虽然我现在做的菜不是很好,不过我向你保证,我以后会越做越好的,你一定爱吃。
  
  吃了饭他又抢着洗碗,陪我到楼下散步,我看电视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做作业。他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他说他以后要做医生,要把我的病治好。所以他要很努力地读书。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的病情再次稳定下来,我又开始了工作。他比我更兴奋,花了一晚上画了一张画给我: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和一个表情很严肃的中年男子,并排坐在草地上晒太阳。上面写着一行字,愿我的妈妈长命百岁!
  
  我笑啊笑啊,眼泪又飞溅出来了。
  
  许多人劝我再找个伴,我只笑不语。我这种情况,谁会要我做伴?但是陆续有人加我的QQ,说是想认识我。其中有一个叫海南的,特别固执,我不肯点通过,那QQ广播就一直在响。
  
  他说,呀,妈妈,看人家那么诚心,你就加了嘛。
  
  我说,你懂什么?
  
  他说,我懂得你很需要朋友。
  
  这小子,说话越来越让人吃惊了。
  
  我就点了通过。海南一上来就说,呵呵,真是不容易啊。他在一旁多嘴,多聊聊,说不定就碰着个好男人了。我失声笑,打他的脑袋,小孩子,乱说什么?不过这海南,我们还真的挺聊得来。一连好些日子,我一上线,海南就会向我发来问候。海南是本市人,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没孩子。说是很想和我交个朋友。他看到了,一个劲儿地撺掇我,妈妈,妈妈,答应他答应他嘛。我说,傻孩子。我对海南说,我有一个孩子。海南说,我知道。我说,我身体不好。海南说,我知道。我惊讶地问,你怎么都知道?海南说,你儿子告诉我的。原来他把我的资料放到了同城的交友论坛里,通过了他的考试的男人才会得到我的QQ号。我假装很生气,拿他来骂,你怎么可以这么做?谁让你这么做的?你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让人省心了。
  
  他看着我,突然搂住我,说,妈妈,我很快就要长大了,读初中了,住校了,我想给你找一个像我一样爱你的男人。我不在的时候,他可以代替我来照顾你,来爱你。
  
  我含泪拧他耳朵,你小脑瓜子里,怎么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海南第一次来我们家,看到他就惊呼起来,你妈老是说你长得丑,哪有嘛,明明这么帅!
  
  他很不满,白我一眼,是吗?我妈就是这样,没什么眼光的。叔叔你不知道,我在我们班里可是白马一匹哦,还有女生给我写纸条!
  
  海南又是一声惊呼,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立刻兴致勃勃地说起爱情这东西来。我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提了篮子出门去买菜。门外阳光灿烂,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啊,生活竟是如此美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1:13

最美的爱情在前夕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前夕是人生中一种惊心动魄的临界状态,不管你喜不喜欢,不管你想要逃避,还是不安地期待,它总是在一个又一个节点上,以无比炽热的温度,无情地炙烤着你,抽打着你,让你紧张,让你惶恐,让你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犹如等待一个刚刚收到你的表白的女孩的回复,大气都不敢出,又怎会顾及其他?
  
  期待爱情来临的前夕,是焦灼又兴奋的,很像一只即将初次飞行的鸟,不知道巢穴外面的湛蓝的天空,会不会突然间就起了狂风暴雨,一场浪漫的出行,瞬间就成为狼狈不堪的逃离。
  
  哪怕等待结果的前夕,只有短短的十分钟,甚至是十秒,也是一场惊涛大浪,任何一点外力,触碰到那里,都会引燃内心的火焰。不敢看那个喜欢的女孩,假若之前有五分爱她,那么此刻,则是十分。她的宣判,比法庭的法官还要义正词严,一锤定音,是可以铭心刻骨,记忆一生的。
  
  这样的结局,即便是意料之中,也依然心有忐忑,每过一秒,都小心翼翼,似乎一脚下去,便是让自己粉身碎骨的定时炸弹。这前夕,不管是一秒,还是一年,甚至是十年,其中蕴蓄的能量,都是巨大无边,不可预测的。山雨欲来风满楼,风吹草动中,是险象环生。
  
  而如果是失恋前夕,那份甜蜜,便显得格外鲜明和珍贵,此后回想起来,每一个细节,都暗含了深意,甚至有些蓄谋已久的意味。爱恨在这一段时间里,发了酵,浓郁,也有些刺鼻,已经摇摇欲坠,但并不知晓。或许,已经有所察觉,但却不想承认,于是自欺欺人,希望一切都平静如昔。但那股隐秘的河流,却蕴蓄了惊涛巨浪,只等着已经无爱的一个,突然止了步,回头看着那张依然有浓情蜜意的面孔,说,到此为止吧。
  
  但是怎能止得住呢?即便是惯性,也要再前行几步的。于是便怀疑,便生恨,对于前夕所发生的一切,细细反刍回味,试图找出蛛丝马迹,来印证对方早就移情别恋的猜测。这段爱情所有的好与不好,此刻全集中在前夕,言行举止,慢镜头回放过去,每一个点滴,都意味深长,经不起推敲。
  
  即便是已经忘记,而且释怀,这前夕也蒙上了尘埃,一阵风来,照样可以窥得见断壁残垣中,那曾经明艳动人的花纹。对镜自览,于是生出疼痛与感慨,想,若是一切可以在前夕的时候,就有所察觉,并及时地挽救,那么是不是此时可以有另一番人生?但这样想过,便会笑自己太傻,这么多年已经过去,那么一小段时光,为何还要念念不忘?
  
  让你在某个夜晚泪流满面的那一点,处于前夕,却是早就从起点处,就注定了的因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1:28

你不准先甩棹我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致嘉和大平是大学同学,相恋数年。毕业后,致嘉先出社会,大平当兵去了。
  
  能追上致嘉,大家都说是大平运气好。致嘉长得漂亮,各方面表现也很优秀,相较之下,大平像个傻大个儿,只能当致嘉的保镖罢了。
  
  出社会的致嘉,越来越懂得打扮,在情场上的选择也越来越多,有不少比大平条件好的男子追她,她早已三心二意。大平每次休假回来,老是找不到她。
  
  找不到人也就算了,致嘉还会对大平夸口,谁送给她什么礼物,谁开名车来接她,惹得大平不高兴,她还认为大平太小气。
  
  某一次,大平到致嘉家里等她,还看见有人开跑车送致嘉回来,而致嘉还在那男人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大平心里知道,在致嘉的爱情大餐里,他已经变成一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了。
  
  就在此时,大平认识了和致嘉个性完全不同的小玉。致嘉活泼大方、嘴巴又甜,比较任性,而小玉安静温柔,对大平十分体贴。小玉是大平军中好友的妹妹,两人一见如故,每天电话热线不断,不久,大平向致嘉摊牌:“我爱上别人了。”
  
  他以为,致嘉的心老早不在他身上了。没想到这一摊牌,把致嘉惹火了。
  
  “你以为你是谁?你想甩掉我?”致嘉的眼光喷射出毒液来。她疯狂地大吵大闹了一番,扬言:如果大平敢离开她,她就要自杀。
  
  从此,大平没一日安宁。本来大平经常找不到致嘉,但经过此事后,每隔几个小时,她就会打电话来查勤,如果大平在忙线中,她就歇斯底里起来,一直要大平供出狐狸精到底是谁。大平根本不敢讲,他知道,以致嘉的个性,真不知道她会对小玉使出什么招数来。
  
  大平真不知怎么处理才好。明明是她先疏远我的,却不许我自行告退,这样并不公平。
  
  天之骄女,心高气傲,最无法容许的应该是“你怎么能够先甩掉我”。在致嘉的脚本里,只能她先不要大平才对啊。大平并不是她的理想对象,她之所以不许大平离开,不是基于理性的选择,只是面子问题。她不能忍受这种挫败。
  
  就像一只猛兽,口中叼着食物,就算自己不吃,也不许食物被别人抢走,或自行脱逃。不是舍不得,只是不甘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1:45

爱情病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45次   “爱情是什么?”孩子问我。
  
  我说:“爱情是水,人人都需要爱情,就像需要水。爱情会变成雾,看得见,摸不着,环绕着你,若即若离。爱情也可以化成冰,让你从里寒到外。”
  
  “我在恋爱中经常感到冷冷热热,就像洗了桑拿又跳进冰河。”孩子说。
  
  “那也许是患了‘爱情病’?爱情会使人易喜易悲易躁易狂,而引发这一喜悲的原因也许仅仅是一个眼色、一句话、一次失约、一个拒绝、一个小小的等待。”
  
  “如果我患了‘爱情病’怎么办呢?”孩子问我。
  
  “结婚或者分手。”
  
  “分手固然能治好,但结婚能治好吗?”孩子追问。
  
  “有的能,有的不能。恋爱时,爱情在心火中蒸腾,像灼热的蒸汽,婚姻生活的现实却使它冷却成水。有的爱情太虚幻、太浪漫,如云雾缭绕,结婚也难改变,这就要学会等待。如果拼命去扑抱水雾,只能是一场空。结果,会使人愤怒、后悔、诅咒……当爱情飘散,爱就变成冰。有人把它暖成水,有人弃之而去。”
  
  “所以许多人离婚了。”
  
  “是的。有许多人离婚,这个失败将给两个人打上深深的痕迹,有的即使重新建立爱情,但新的爱情要有耐心和时间将其烙平。有的人从此心灵枯竭,即使爱,也没有了涓涓心泉;有的人从此抱着冰不放,时刻感到寒冷,丧失了爱情的人是最不幸的人。所以,凡是追求高尚的爱情的人,无不严肃地对待婚姻。”
  
  “是不是爱得越深越浓就越幸福呢?”孩子问我。
  
  “不,爱情是有分寸的,适当的爱情是幸福,过头的爱就让人窒息了。爱情不是生活的唯一,它不值得过于缠绵和依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1:56

重聚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16次   2008年7月,我们八个人同时从天南海北赶到武汉去扎堆,最北的辽宁,最南的海南岛,我们一起等待一个人的到来。本来有十三个人的,另外四个抽不开身。
  
  这是一次同学会,中文系九一级一班,简称中文911,数字很耸动,其实在一个巨型理工大学里,这个文科班小得聊胜于无。
  
  那天我们一起等的是阿武。阿武身材五短,极是健壮。有回我跟他从武昌的关山口坐公车去汉口中山公园买卡口磁带,逛了一整天,我几乎瘫痪,他却一点儿事也没有,下午回去还能作为化学系外援,去跟电力系打篮球,气得我悲从中来。九十年代初我们都爱买卡口带,据说是海关缉私收缴后销而不毁,又被搞出来卖的。阿武甚至还淘到过科特·柯本。《WhereDidYouSleepLastNight》是他最喜欢的歌。1994年我们念大三,4月某日阿武没去上课,中午我们回寝室,他一脸悲痛地说,柯本自杀了。小光不爱音乐,接过阿武的话说,你还活着就行。没想到阿武勃怒,冲着小光吼:你他娘的就是个文盲!
  
  那时候兴谈恋爱,可分三类:一类在学校谈,依依挽手;一类像诗人老永,既依依挽手,又和老家的藕断丝连;一类像阿武,因为老家有,便在学校守身如玉。我们谁也没见过阿武的女友,只见过他隔三差五给她写信,影影绰绰信封上的人名,最后一个字是“秀”。我们有时跟他调笑:怎么?秀秀还没跟人跑?不可能吧?阿武那张男子汉的脸便妩媚起来。
  
  而此刻,阿武仍旧没到。小光说,是飞机晚点了,他一定会来的。小光是我们班年纪最小的,可是天可怜见,他的发际线都有点老干部风范了。
  
  晚上十点多,阿武终于出现了!他不是一个人,后边还跟着他老婆。可这已不是从前的阿武了,瘦削,苍白,迟缓。在睽隔的这些年里,他到底经了多少事,他没说,我们只知道他得了尿毒症,换了肾,死过一回,秀秀也离他而去,他现在跟这个乡下女子在一起,艰难度日。
  
  但这一切的一切,还有十四年里每个人的一切,我们都不深究,只是欣慰都还活着,还能相逢。每个人都显得活蹦乱跳的,打拖拉机,讲段子,去看从前的寝室,拍各种排列组合的合影。
  
  阿武的脸上也是笑的,只是笑容里有掩不住的疲累。1995年7月,正是大家毕业分别的日子,很多爱情在分崩离析,校园里一片零乱哀伤,唯有阿武,终于要和秀秀团聚了。我记得当年跟我们分别时,这个万恶的家伙竟敢面带微笑,手臂挥得特别潇洒有力。
  
  此次我们共聚了三天,虽不长,但已足以用变形的样貌把记忆里的彼此摧毁干净,然后再各奔东西。班里最冷漠的是老盛,当年上电影课到系资料室看文艺片,遇到感人的大家都默默流泪,他却永远嘿嘿嘿地阴恻而笑,令人情何以堪。可这次,谁也没想到,分别的时候,这厮忽然向阿武冲过去,抱住他,喊了两声兄弟啊兄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2:24

与魔鬼跳舞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38次   亲爱的胭脂,先恭喜你,升职加薪,成了公司最年轻的主管。你说你开始觉得很高兴,能力得到肯定,后来却发现压力倍增。提拔你的上司对你的要求比原来更高,事事要你负责到底,你不得不日复一日地加班。平日相处得还不错的同事现在成了你的下属,当你批评他们工作不给力的时候,他们对你的不满也写在了脸上。
  
  当你的上司对你百般要求的时候,你觉得实在不合理,但是你惊奇地发现自己也在以同样的方式要求别人。当你体谅下属让他们省力一些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记得你的体恤。当你给他们安排加班的时候,收获的是怨言连篇。你问:为什么在工作中“Beingnice”是那么难?
  
  亲爱的胭脂,想必你是个很善良的姑娘,让别人难过也会让你难过。你在意别人的感受,所以介意自己对别人造成的影响。你不想得罪别人,所以能放别人一马的时候就放别人一马,可别人不知感激,在能给你放水的时候就放水。你对人性很失望。
  
  不要太奢望人性在工作关系中的光芒。你是不是一个好同事,是否Nice,最后都是看你做了什么,而不是你的初始意愿。比如老板对人的不顾惜,是所有老板对员工的面目。你既然成为主管,成为老板的代言人,那么必然成为挥鞭子的人。
  
  工作对人的基本要求是专业。在工作中让别人“受伤”未必就是你的错。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做好该做的事情,被你发现而已。对他们冷酷的不是你,而是对他们有所要求的生活和工作。
  
  记得那个童话吗?一个男人和魔鬼达成了交易,用他的心来换无数的金子。最后交易达成,男人拥有了无尽财富,却无法体会一点点幸福,因为他没有心。
  
  我们在现世工作时,大抵也像是在和魔鬼跳舞。人缘固然重要,但绝对不是靠你这样放水来获得的。这样放水其实是投降,是让魔鬼领舞,自己完全丧失主动权。
  
  你要做的是学好舞步,学会周旋,把工作对心灵的伤害控制到最小。不要为别人的错误感到难过,也不要丧失对人的基本尊重。和魔鬼跳舞,不代表你要成为魔鬼,要看护好自己的心。
  
  胭脂,讨论这些策略有时候让人觉得沮丧,为什么现实如此逼仄?可这些时候更要打起精神来,和一切造成烦恼的人与事斗智斗勇。这是和魔鬼跳舞的真谛所在——和不怎么Nice的世界周旋时,别被吓到,要优雅,要漂亮,要潇洒。偶尔踩到自己的脚,也要抬头笑笑,说:再来一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2:38

娜娜和西西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四岁那年,我和西西互换了身份。我们约定从此以后,我叫西西,她叫娜娜。我们兴冲冲地商量,等到我们都长大成人那天,再向大家宣布原来西西是娜娜,娜娜才是西西。这个游戏妈妈不知道,爸爸也不知道。妈妈说娜娜你去帮妈妈把扫把拿过来。我坐在床上不动,西西蹦蹦跳跳去拿扫把,西西捡来的小黑猫也跟着她跑去厨房。妈妈对爸爸说,看这俩孩子长的,连猫都能认错了。
  
  我和西西在游戏中乐此不疲。有时候,不小心忘记了,两个人一起跑过去,大人们就说,双胞胎的感情真是好啊。一天,妈妈说,娜娜,你去帮妈妈买一瓶酱油。西西,来帮妈妈剥蒜。西西手里攥着钱下楼了,下楼前我得意地向她吐了吐舌头。于是她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仍然不能确定,走的人究竟是西西,还是娜娜。我和爸爸妈妈坐在沙发上,周围围满了警察和邻居亲戚,妈妈不断地重复着,我不该让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跑出去,我不该让我的娜娜一个人出去。妈妈整晚都抱着我,眼泪已经哭干了,只在嘴里嚅动着,娜娜……娜娜……
  
  没有人再叫娜娜,西西,西西,娜娜。我也不用再紧张不小心记错名字。大家都只叫西西。他们叫西西的时候,我就走出去,说怎么了?妈妈不再每天抱着我流泪,爸爸也不再唉声叹气。他们恢复了往常的生活,上班,下班,做饭,教我认字。他们说,西西,生日快乐,可爱的小熊送给你。我回到房间,把它摆在床的左半边。这是以前西西睡觉的位置。我们互换身份后,唯一没有换的就是睡觉的位置。我说,西西生日快乐,这是爸爸送你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床的右半边,说,西西,你看,爸爸妈妈就只有你了,你不能让他们伤心。西西的小猫在她走后,也悄悄地走了。我又去捡了一只一样的小黑猫,我对小猫说,喵,我叫西西,我会疼你的。我学不会西西对小猫说这句话时的亲热,小猫反而被我吓了一跳,怪叫一声钻进床下。我爬进床下把它抓出来,抱着它睡觉。
  
  西西应该是喜欢粉色的小发卡。她有一大把花花的头饰,总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小公主。而娜娜却是个十足的假小子,喜欢和男生满院子疯跑,爬树,喜欢玩具小汽车,喜欢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所以妈妈总是让西西留在身边陪她剥蒜择菜,而让娜娜去楼下买酱油买醋,所以只有娜娜才会在买酱油的路上再也没有回来。现在,娜娜走了,只剩下西西,只有西西能够陪在爸爸妈妈身边,让他们不再伤心,和他们一起生活了。
  
  通常情况下,我都不怎么说话。西西应该是个不太爱说话的文静女孩子。幸好是这样的,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样不被发现自己是娜娜。我喜欢一个人在屋子里照镜子,在镜子面前,我看到了娜娜。
  
  娜娜说,我偏不回来,我就是要让你一直做西西。
  
  妈妈说,西西,你怎么从早到晚地照镜子啊?我说,妈妈你看我像不像娜娜。妈妈一把抱过我,哽咽着说,妈妈有你一个就够了,不要再提娜娜了。
  
  17岁的时候,我恋爱了。那个男生比我高一个年级,会写诗,会弹吉他。他说,西西,我真的很喜欢你这样静得像湖水的女孩子。他说,闭上眼睛。我闭上眼睛,他就坐在我身旁为我唱歌。我想,西西一定是喜欢这样的。屋子里只有一盏蜡烛。那个男生唱得很投入。我承认作为西西,我不该偷偷睁开眼睛,可我对这样一问幽暗的屋子充满了好奇。我看见男生的影子透过蜡烛在地面上忽大忽小,沙发下面有一个什么东西被烛光映射得幽幽发光,就像我小时候养过的那只猫的眼睛。那只猫后来终于跑了,临走前,还把我的脸抓伤。我的额头上到现在都还有一道猫的抓痕。西西是没有的。每次想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我不能将一个完整的西西还给她了,我的脸上多了一道只有娜娜才有的抓痕,正是这道抓痕,泄露了我不是西西的秘密。我对着床上的毛毛熊哭道,西西你快回来吧,你快回来吧,我再也装不下去了。
  
  那个男生终于唱完了他的情歌,我说,真好听,我很喜欢。男生拉着我的手说,我只为你一个人写的歌。我说,只为西西写的吗?他说,只为西西写。
  
  18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要为我举行一个隆重的成人礼。他们叫了很多人来家里,每个人一进门就高兴地说,西西,恭喜你要长大成人了。
  
  我从早上开始,就坐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我只在等一个人。如果她不来,所有今天的一切都毫无意义。快来啊,快来啊,我心里不停地念着。我相信西西一定会出现。14年前,她就是这样消失在家门口。现在,我们约定的事情到期了,长大成人的时候到了,她应该回来兑现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为她保存了14年的身份,她也一定为我保存了14年的身份。她也一定像我一样淘气,喜欢捉弄别人,喜欢把头发剪得短短的,找一个成熟粗犷的男人拍拖。趁着人多眼杂,我们偷偷地互相这么一换,一切都还和以前一样。我去外边继续流浪,她留在家里陪爸爸妈妈。
  
  我从早等到晚上,所有的人都来齐了,大家吃蛋糕,举杯,唱生日歌。妈妈说,西西,你今天怎么有点魂不守舍?都要成大人了,以后可不许再小孩子气了。
  
  我说,妈妈,你见到西西了吗?
  
  妈妈说,你胡说什么,你不就在这里吗?
  
  我说,妈妈,你还记得娜娜吗?
  
  妈妈脸色变得很难看,说,你还提她干吗?这么多年了。说着说着,眼圈红起来了。
  
  爸爸一把拉过我,说,你这孩子怎么搞的,越大越不懂事了。
  
  我说,怎么,你们全都把娜娜忘了?她去买酱油,还没回来呢。她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的。我们要等她。屋子里突然变得很安静。
  
  爸爸说,你妈不让我告诉你,可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也该知道真相了。娜娜走丢的第二个星期,就有环卫工人在下水井里发现了她的尸体,是掉进井里没有人发现所以才……爸爸的声音哽咽起来。
  
  我想西西,你在哪里?你在哪里?西西,我们都不要做娜娜,我们都做西西,我们两个,都做一个西西,我们一起上课,一起思考,一起拍拖,一起变老。可是,西西,你究竟在哪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3:21

艺术的力量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33次   世界上有许多敢冒风险的人,譬如在波涛汹涌的江河漂泊,譬如孑然一身张一叶风帆环游地球,这些勇敢者冲击极限,突破极限,惊世骇俗,因此赢得尊敬和喝彩。所有艺术家都是这种类型的人,只是他们多半默默地纵横于时间与空间的交换与流逝之中,通常人们只看到他们拼搏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他们拼搏的过程,艺术家经常被误解。
  
  有两点收获最深刻,其一,愈是辉煌,愈是寂寞,“高处不胜寒”;其二,真正的艺术家是被使命驱使的人,他们身不由己,必须面对历史,面对未来,面对不可为而为之。江河虽长,终有尽头;大海浩渺,终有边际,艺术家却须在自己设定的江河大海中漂流不息,有始无终。人们需要艺术,又需要艺术常在常新。时代巨变,艺术须作出超前反映,代有才人,浪浪相逐,稍或迟疑,即耻对后学。真正的艺术家绝少志得意满者,鬓发尽白,仍谦称学子,孜孜矻砭,未敢须臾懈怠。
  
  真正感到自己背负着使命时,始才步入艺术的门槛,而从此便难得轻松了,愈是执著,压力愈重。齐白石有一方印“死无休”,一个人活了近一个世纪仍然为生命的有限慷慨陈词,而其当时留给一个民族的光荣已经步人巅峰,生命渴求创造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3:43

我的童年在平乐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59次   这是广西的平乐,是离北回归线直线距离三五百公里的亚热带的偏远县城,我的故乡。
  
  这条陌生的街道,老旧的木头房屋,褪色的绿色油漆在木墙上留下毫无光泽的浅绿色。泰和行那三个周正的汉字从褪色的木板上浮现出来,好像风中之烛火那样飘摇隐现。离这家广东杂货铺五间屋子之外,就是莲生出生的房子。
  
  莲生12岁时,我母亲在东北一个小市镇上生活,她两岁时剪着童花头,拿一只小碗,在小河里舀水玩。我看见过她的这张照片。莲生28岁时,在东北做地下党时遇到母亲,她那时是16岁的女学生,跟着姐姐、姐夫从家里跑出来参加革命。他们在东北结婚。
  
  莲生在他回忆录里提到的黑暗的街道和老旧的木头房屋,就是这里。80年过去了,它们仍旧伫立在街道两侧。
  
  2010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的下午,这里一团寂静、停滞、安适。阳光嗡嗡细语,那是南方式的颓废,还有莲生记忆中的那个词:衰败。街上的一切都还在原地。泰和行还在卖杂货,莲生出生的房子楼上,还半开着两扇古老的花窗,粤东会馆门前的狮子还是长着南方的脸相。
  
  莲生已经92岁。他1945年随两广大队离开延安。最初两广大队的目的地是南下建立南方抗日根据地,牵制百万敌军。在长途行军的过程中,日本投降了,他们这支部队转而去了东北。莲生在万里行军中将膝盖中的软骨磨损殆尽,到老年时几乎无法站立。
  
  他在回忆录里写过这次历时半年的行军:“行军艰苦而紧张。我们常常为躲开敌人而整夜急行军,或者头一天下午出发,接连一个黑夜再一个白天,昼夜不停。……有时情况突然变化,命令一下,哪怕是刚端起饭碗,没吃完饭,也得撂下碗,饿着肚子走。我在那时,能五分钟吃饱一顿饭。
  
  “从延安出来的时候,我还带了一些书。在行军途中,看完一页,撕去一页,以减轻分量,这是大家那时通常的读书方法,我在照相馆做童工时,得了风湿性关节炎,这样连续每天百余里的行军,要比别人多费许多力气。艰难的时候,自己就在心里默念着‘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居然也走下来了,想起来真有成就感。”
  
  85岁时,莲生开始为我们几个孩子写回忆录,或者说,是我们怂恿他写。他年轻时代做过多年情报工作,从东北,到广州,以及后来的东南亚。他做过的工作大多至今未能解密,我们这些孩子,甚至我们的母亲都不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而他写的回忆录,即使语焉不详,也不能公开。我们不过是想,让他因此找到打发漫漫老年时光的兴致。
  
  平乐对我来说,一直只是一个户籍上的地名而已。莲生总是淡淡地说,家乡已经没人了。新中国成立后,他将爷爷和姑妈接来我家一起住,好像已将自己连根拔起。
  
  他本姓李,去延安后,怕连累家里,遂改姓陈。后来他的工作很特殊,不能再叫莲生,于是用了不少化名,后来索性就叫自己化名,不过用的是谐音,化明。有一个阶段,他的同事叫他华明,取的是中华光明之意。他的孩子也都跟着姓了陈,直到1978年他的长孙出世,他的第三代才姓回了李……
  
  到平乐的第二天,我去了莲生的小学。阳光明晃晃地照耀在平乐小学空无一人的操场上,树阴下放着一张乒乓桌。操场的一角还有一对篮球架,和80年前的布局差不多一样。
  
  空气中能闻到小学生身上汗津津的气味,那是一种尚未完全消退的孩子皮肤上的香气。想到莲生在上小学时,也是这样一个身上汗津津的小孩,我总感觉奇异而亲切。好像父亲因此而变成了一个与我已混淆了辈分的人,他总是让我想起自己孩子小时候身上的气味。
  
  这是一问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小学堂。80年前,莲生在这间小学读书。今天,我来这里经历莲生童年时代曾经历过的一天。
  
  我要上一堂四年级的语文课。四年级,那也正是莲生参加夜呼队,学唱《满江红》的年纪。那时,他是深得国文老师喜爱的好学生。就连老师夫妇到果园去玩,都愿意带上莲生一起。后来,莲生母亲死后,他的国文老师拜托桂林小康家庭的亲戚收养了他的妹妹,国文老师对莲生父亲说:“莲生妹妹一定也聪明,我要。”
  
  莲生的亲妹妹就这样送给了老师家的亲戚。家里人知道妹妹去的那家人,在桂林开着一间书店,都觉得放了心。
  
  那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果然不愧是莲生的妹妹。她读书也读得好,等她长大,也离开继父母去参加革命,从此杳无音信,新中国成立后再也没回家来。
  
  我告诉语文老师,我很感谢莲生当时的那个国文老师,他将莲生培养成了一个喜爱文学的人。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作家。
  
  我悄悄地打量那些正在伏案早读的少年,他们的眉宇大多非常端正,和莲生小时候长得一样吧。原来莲生家乡的孩子,都有这样端正和宁静的面容。我好奇而恍惚的目光还是常常惊扰到他们,他们抬起头来,看到我,他们的目光非常良善,毫无大城市的小孩被陌生人打量时,目光里本能的戒备和疑问。
  
  一个小女孩悄悄接近我,她竟然与我小时候长得非常相似。当我为她照相时,她也将自己的头稍稍垂下,我小时候照相,也常常会做同样的姿势,因为不适应黑压压直视自己的镜头。我有张与她几乎一模一样的照片。
  
  语文课开始前,语文老师向全班介绍我,她让我跟孩子们说两句话。
  
  我从教室的后排站起来,我说,我的爸爸叫李莲生,他80年前在这里读过小学。我说,我很高兴看到你们大家,你们都是我爸爸的校友。
  
  我看到孩子们温顺地点着头,礼貌地微笑。突然,一个小男孩吃惊地竖起眉毛:“80年!”他叫起来,一边用手比画了一下,试图表示它的漫长。然后,他惊奇地看看四周的同学:“80年!”他似乎对这个长度手足无措。
  
  是的,我也一直很吃惊,我对他说。那个李莲生,他还好吗?那个小孩问。他还记得小学里背诵过的诗词,我说。你们这时候,是人的一生中记忆力最好的时候,学的东西最容易记得住,所以,你们现在要用心多背诵一些优秀的古文,对你们的一生都有帮助。老师接着我的话头,在讲台上对大家说。
  
  这是莲生在我小时候对我说过的话,这是为什么?
  
  那堂语文课上,学的是《巴斯克征服狂犬病》。有个女孩将自己的书送到我手里,为我翻开课本,在那篇课文上用白白细细的手指点了点,然后,她向我微笑了一下,回自己座位上去了。
  
  我握着她的书,心中真舒服,那种舒服,是小孩子被家人照顾的时候心中的安适稳妥。我在自己幼年时曾感受过。虽然他们现在都是孩子,但他们也都是我父亲的校友啊,他们是因为莲生的存在,才允许我来上一节语文课的。按照这个辈分,我可以是比这些孩子更小一辈的。我感觉自己是个小孩子,这是非逻辑,但极为真切的感受。
  
  全班朗读课文时,两耳满是带有南方柔和齿音的琅琅童声,我在里面听到莲生时断时续朗诵苏炳文诗词的声音,“烽火弥天尚未停,几人沉醉几人醒”。这就是莲生至今还记得的国文老师教授的诗词,那时,老师教导过他,好男儿要热心救国救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4 19:44:01

只因多看了你一眼时间:2014-01-01 作者:未详 点击:101次   1960年5月,他出生于浙江省江山市保安乡的一个贫困家庭。
  
  他是一位贫苦的汉子,从没过过一天富足而安逸的生活。早年丧父,家庭贫困,9岁就外出谋生,给人放过鸭子,做过基建,捡过垃圾,当过货郎,摆过地摊……他居无定所,在闽浙赣边界一带的山区里过着流浪汉的生活。
  
  他更是一位善良的男人,在漂泊的路上,遇人有难,都会伸出援手,甚至倾尽所有,也要帮人一把。有一回,他路遇一位脚受伤的女孩,忙将她背回她的家。后来女孩昏迷,她的家人以为他欺侮了她,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女孩醒来才指认他是救命恩人。家人正要酬谢他时,他已挑起担子匆匆离去。
  
  1989年9月,他挑货担途经江西瑞金,在河边洗脸时,感觉不远处的河里响了一声。他看了一眼,以为是谁投了块石头。走了几步路,他忍不住又往那儿看了一眼。不好!有人投河自尽。衣裤也来不及脱,他就下河救人。跳河的是一位老妇人。他把她拖上岸后,带她到附近诊所检查。
  
  老妇人时年60岁,丈夫儿子相继病逝,孤苦无依。听完老人的哭诉,他心软了,便收留了老人。
  
  就这样,他多了一个母亲。他认老人做义母,叫她妈妈。
  
  可是,带着义母四处漂泊并不方便。为了能让老人安顿下来,这年年底,他辗转来到福建省明溪县,租了间简陋的民房住下,结束了长达20年的流浪生活。
  
  定居后,因一时找不到事做,他开始收破烂。有了一点儿微薄的收入,他合不得吃合不得穿,而是不让义母挨饿受冻。
  
  1993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外出收废品。天气寒冷,路边的柴草上都结着一层霜。他听到从柴草堆里传来一阵嘤嘤啼哭,便循声走过去,看到了一个包袱。包袱里是一个刚出生就被抛弃的女婴,脸蛋冻得发紫。
  
  心善的男人动了恻隐之心。他将婴儿抱回家。就这样,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了一个特殊家庭。
  
  义母体弱多病,他从未嫌弃,竭力赡养。后来,老人双目失明,又因摔倒造成腿部骨折,无法正常行走,他皆尽心照顾。女儿也在他的抚养下健康成长。
  
  母亲多病,女儿读书,几年后,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他拼命地干活,摆地摊,卖馒头,送液化气,修自行车……最辛苦的是挑松油,三伏天,要从山上把松油挑到山下,晚上回到家,衣服粘在肩膀上,揭下来全是血。女儿看到了,眼里全是泪。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12岁的女孩会煮饭、洗衣、侍奉奶奶,将一个家安排得井井有条。一年到头,一家人几乎没吃过肉,有几次,他让女孩去买块肉来改善伙食,她买回来的依然是腌咸菜。女孩知道,手里的一分一厘都是父亲的血汗钱。
  
  读初一那年,尽管每天还要照顾奶奶,但女孩还是利用周末,兼了一份家教。这位品学兼优的“阳光少年”,看到谁都是纯真的笑,许多家长都愿意让孩子跟她在一起。
  
  2010年年初,老人下半身瘫痪不能动弹,加上患有脑血管硬化、脑萎缩等疾病,昼夜需人服侍,父女俩就轮流陪护。女儿晚上要做功课,就下半夜来陪护。他担心女儿睡眠不足影响学习,就让她下半夜好好休息。可女儿也担心父亲劳累了一天,更应该休息,说什么也要在夜里轮流给老人按摩,端屎端尿,擦身换药。
  
  2010年5月,这位“捡来的母亲”因病去世,享年81岁。因为他和这个家,老人的晚年,感受到的是人间的亲情与家庭的温暖。
  
  后来,他们搬进了政府安置的廉租房,房子虽小却干净整洁。5l岁的他潸然泪下:“可怜我的老妈,无福享受到这么好的房子。”17岁的女儿则轻声地说:“他为了奶奶和我,至今未娶。我真希望有个善良的阿姨能嫁给他。这样,将来我去外地上大学,他也有个伴儿。”
  
  他叫柴裕财,因义母叫范玉英,他们又在福建生活,他便将女儿取名柴建英。2007年和2009年,父女俩分别入选“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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