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3:08
给你讲个笑话,你别哭啊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03次 “嗨,给你讲个笑话,你别哭啊,就算不好笑也别哭。”
这是我妈在讲那个笑话之前的心理活动写照,我猜的。我妈年轻的时候没怎么读过书,不是文青,不那么细腻。很多凄惨的事情她都面不改色地当笑话讲了。这一点都不奇怪,有些人天生粗线条,总是伤害自己或伤害别人而不自知,其实他们是善良的。高中时我有个哥们儿,特别憨厚老实。毕业前我俩坐在马路牙子上喝黑加仑(其实是他毕业,我留级了),他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接着他说:“昨天她来了。”他喜欢一个附近学校的女生,是个假小子,学校女子篮球队友谊赛的时候来过,他一眼就喜欢上了。他说:“我在楼道里遇见她,她来找我们校队的女生约暑假的比赛,我一咬牙,就鼓起勇气说:‘你放学能不能等我一下?’结果那女孩一笑,说:‘好啊,我一会儿来找你。你在教室等着吧!’”
“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一拍我后背,自顾自地憨憨笑起来。一阵“呵呵”后,他说:“结果,老子就在教室傻等。一会儿就听见楼道里哗啦一声巨响。老子一个箭步冲出门一看,楼道的卷帘门关了!然后老子就在教室过了一夜,哈哈哈……”
“这根本不是一个笑话。”我生气地说。一个18岁的男孩,就因为喜欢的女孩子随便说了一句,就在教室等了一个晚上。当时同样18岁的我觉得这事儿一点也不好笑。我都快哭了,但又没有哭的理由。不过现在想起来,这确实只是个笑话。谁的青春没有傻过呢?
当然,我妈讲的笑话比这个水平高多了,毕竟是有60年阅历的人。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把那些惨绝人寰的事情当笑话讲。而且我看得出来,这样的人在这么做的时候,是发自内心地觉得这没什么。他们就算中了一枪,大概都能当笑话在临死前讲一遍。我上大学的时候,一个高中同学来找我玩,就讲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嘿,”他见面先拥抱了我一下,跟熊一样有力,“给你瞧个新鲜的!”
他伸出右手,张开五指。小指的形状很奇怪:最后一个关节向一旁微微扭曲着,怎么也伸不直。看上去确实有点好笑,但又有些狰狞。
“怎么弄的?”
“打架弄的。”他说,“被人按在铁栅栏上拿桌子腿砸的。”
说完,他“嘿嘿嘿”地笑了起来:“但是哥们儿后来把他们都干翻了。哥们儿当时还以为能演《新上海滩》了。”
笑话真冷。我很想说:“你这算残废了你知道吗?”这个朋友好久没有见面了,只是偶尔打个电话。不知道他的手指是不是一直都这样。他是为了女朋友打架的,而现在女朋友当然早就换人了。
我妈讲完笑话,我立即想到了这两个朋友。水平固然差得远,但性质差不多:他伤害了你,还一笑而过。他们不是故意要伤害你,而是神经比较大条。
我妈是在看《知青》的时候讲她的笑话的。电视里,一个返城知青坐大巴去探亲,把大衣忘在车上了,车上一位姑娘在长途车站苦等。
“你知道吗?”我妈拿出惯用的民间故事开头,她正在嚼提子干,“我插队的时候,你姥姥干过一件特别可笑的事儿。”
我妈是笑点特别低的那种人。她给你讲一个笑话,还没讲完呢,自己得先乐一会儿。“咯咯咯”乐完,她接着说:
“那年我正在内蒙古插队呢,你姥姥啊,有一天想我想得不行了,也不知怎么就干出那么件事儿来。”(笑)“她也没跟家里人说,就跑到长途汽车站去,先在那儿站了半天,不知道想干吗,然后突然开始见人就问:‘内蒙古的车来了吗?今天有没有内蒙古来的车呀?你们知道内蒙古的车什么时候来吗?’你说你姥姥是不是精神不正常?”
讲完,她嚼着提子干,没事儿人一样轻松地笑着。
我当时特别想骂娘,可惜她就是我娘,不知道怎么骂。我看了看我爹,他一副已经30多年了习惯了的表情,淡定地嚼着花生米。我又看了看我妈,她用30多年养成的固定的频率嚼着提子干。
看着她的侧脸,我发现我好像有二十几年没仔细看过她了。她才60岁,竟然长出一个提子干形的老年斑来。我一下子就想起一个笑话。小时候我爸我妈两地分居,我跟我爸在保定上学,寒暑假回家,开学前回保定。有一次开学前,我爸带着我进火车站,我“哇”地哭了。“我要我妈!我要我妈!”我不停地喊,不让我妈走。我妈特抠门儿,从来不买站台票。她在栅栏外面,攥着栅栏,脸贴着铁棍,使劲喊着跟我说:“妈不走,妈一直在这儿呢,你放寒假回来,一下车妈就在这儿呢。”
哈哈哈哈哈!这个笑话好笑吗?我看着提子干形的老年斑默默地咬牙切齿。但我不忍心把这个笑话讲出来。
我妈看电视的姿态过于淡定,好像刚刚讲的是一件别人生命中不值一提的、有点可笑的小事儿。她好像一面墙,墙内风起云涌六十载,墙外风平浪静一瞬间。独有一枚提子干形的老年斑在那里,让我浮想联翩。那一瞬间我简直是弗吉尼亚·伍尔芙。
“你才精神不正常。”我默念着。我要哭了好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3:28
吉诺比利:足球国度的篮球王子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76次 编者按:体育明星是和平时代的“英雄”,他们在赛场内外的生活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体育明星是如何成长的?他们在成长中有什么鲜为人知的故事?本期《体育人物》专栏,我们约请了《篮球先锋报》著名编辑潘谨勤继续撰写体育明星的成长故事,一起了解那些我们熟知的体育明星是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季,一步步成长起来,变成我们心目中的“英雄”的。本期和下期登场的是吉诺比利,敬请大家关注。
马努·吉诺比利(ManuGinobili)不像阿根廷人。
潘帕斯雄鹰流淌着足球的血液,从马拉多纳、巴蒂斯图塔到梅西,阿根廷人永远是足球场上的明星。吉诺比利是个例外,他说:“我是马拉多纳的球迷,但我的心属于篮球。”这位足球国度诞生的篮球王子,从2003年到2014年,帮助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拿到四个总冠军。蒂姆·邓肯说:“我没法想象,如果我们失去马努会变成什么模样。”
吉诺比利又是纯正的阿根廷人。
激情、飘逸、技术细腻、想象力丰富,足球场上的马拉多纳、梅西如此,篮球场上的吉诺比利也是如此。对手、队友包括他的教练,都猜不透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说:“前一分钟我还准备将马努交易到其他球队,下一分钟我决定明天早上为他做早饭。”托尼·帕克,吉诺比利在马刺队的老搭档,经常在比赛后心有余悸地说:“我也搞不清楚,他怎么就将球传到了我的手中。”
他甚至改变了一个足球国度对篮球的认知,2004年,吉诺比利率领阿根廷男篮在雅典奥运会男篮半决赛中击败不可一世的美国队,并最终夺得奥运会金牌。阿根廷前总统基什内尔2005年接见吉诺比利时,握紧他的双手说:“我是你的忠实球迷。”
“马拉多纳接班人”、世界足球先生梅西说:“有些人说吉诺比利是篮球场上的梅西,但我的看法是,我才是足球场上的吉诺比利。”
1977年7月28日,吉诺比利出生于阿根廷布兰卡港的一个篮球世家,他的父亲豪尔赫曾经是一位组织后卫,退役后担任当地球队的经理,他的两个哥哥也都是篮球运动员。3岁时,吉诺比利的妈妈拉蔻尔塞给儿子一个篮球,“他太调皮了,所以我打发他去球场”。
“有些人说我2岁就开始抱着篮球睡了,我不记得这个事儿,”吉诺比利说,“但我记得我3岁的时候就开始运球,不是我的父亲教我,而是我的教练。”
拉蔻尔马上发现自己似乎做错了,吉诺比利迅速迷上了篮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将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放到了球场上,和两个哥哥玩得不亦乐乎。“我不得不给他们立下几条规矩,比如不能在家中打球,因为他们会把花园弄得一团糟。”拉蔻尔说。
到了9岁,吉诺比利已经无法割舍对篮球的感情,他也成为一个疯狂的NBA球迷。1988年,吉诺比利的一位亲戚从美国给他带回来两盘迈克尔·乔丹的录像,他爱不释手,就此变成乔丹的粉丝。拉蔻尔说:“只要我们不管,他就一直放那两盘录像。”
直到现在,吉诺比利在阿根廷家中的卧室里还挂着一幅乔丹真人大小的海报。“那可是花了我不少心思才搞到的。”吉诺比利说。豪尔赫很清楚儿子为什么会喜欢乔丹,他说:“技术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迈克尔·乔丹总是赢球,他能击败任何对手。马努与他一样,都只想赢。”
与父亲、哥哥们比起来,吉诺比利的天赋更高。刚接触篮球没有多久,他就学会不看球单手运球,与大部分球员不同,他是左撇子,这让他在比赛中变幻莫测。他的好朋友佩普·桑切斯——也是一位职业篮球运动员,在一次采访中他说:“你完全想不到马努会给你带来怎样的惊喜。”
但在年少时期,吉诺比利的篮球之路并不平坦,他的身体过于瘦弱,而且不高。拉蔻尔经常会和朋友讲吉诺比利小时候的趣闻,“他在厨房的墙上刻自己的身高,每天他都会跑进去看看自己是否长高了,却总是失望”。
20世纪90年代,NBA的目光还没有投向阿根廷,要想得到美国人的认可,球员都需要一份美国大学的履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吉诺比利都憧憬着某一天能前往美国大学打球。
12岁时,吉诺比利与桑切斯成为布兰卡港同一支青年队的球员,与吉诺比利不同的是,桑切斯的身高迅速长到1。9米,他们的人生很快走向分岔点。1994年,布兰卡港举办了一次篮球明星赛,桑切斯成为其中一员,而吉诺比利落选。在那次明星赛中,桑切斯光芒四射,得到成年队的青睐,并通过教练推荐,在1995年就得到了一份美国大学的奖学金。与此同时,吉诺比利却无人问津。
这让吉诺比利在羡慕的同时,对篮球之路也有了点迟疑。“我当时在想是否还需要坚持下去,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长多高。”吉诺比利说。
他只能以乔丹做例子鼓励自己,高中时,乔丹也因为身高不够,甚至一度未能入选校队。吉诺比利说:“我的家人也给了我很多信心,因为我父亲、哥哥们都是在15岁之后突然长高的。”其实他的家人也没指望他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拉蔻尔只想孩子们能好好读书,拿到大学文凭。
不过,吉诺比利并不缺乏粉丝。费边·罗德里格斯——布兰卡港的一位普通居民,就特别喜欢看吉诺比利打球。“我看他打了四五年球,他和其他球员不一样,对胜利的渴望让我吃惊。”罗德里格斯说,“我是一个足球迷,但吉诺比利让我慢慢地喜欢上了篮球。”
在梦想与现实中徘徊的吉诺比利,终于时来运转,突然之间,他的身高猛长。“就那么一段时间,他长到了1。91米,他的爸爸决定让他去打职业篮球。”拉蔻尔说。在吉诺比利16岁那年,拉蔻尔与豪尔赫将他送到一家职业俱乐部,一路上拉蔻尔都试图改变儿子的想法。“我一直劝他回到校园,和他说读书多么重要,和他说毕业晚会多么有趣。”拉蔻尔说。
但到了最后,拉蔻尔安静下来,她说:“我知道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机会,错过就不会再来,我想,让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试试吧。”
也许是太想成为下一个乔丹,吉诺比利总是试图突破进入内线上篮,长高之后,他更是乐于扣篮。“飞在空中的感觉好极了。”吉诺比利说。
就这导致他刚打职业联赛那会儿,经常挨批。“我打职业比赛的第一个赛季,教练说我骨瘦如柴,他压根儿就不想让我进内线。”吉诺比利说。在教练眼中,这位当时身高1。91米的后卫只能做一名纯投手。直到现在,吉诺比利仍然会想到教练对他的要求,“当时我的教练指着三分线和我说:‘不准进来’。”
拉蔻尔也不喜欢看到儿子杀入禁区,她总是怕吉诺比利受伤,经常会说出“为什么扣篮?投投三分球就好了”这样的话。“我的妈妈很担心我被撞伤,但这就是篮球,你不能畏惧对手。”吉诺比利说。他的哥哥塞巴斯蒂安也曾与他一块儿打球,却总会有“我们之间完全不同”的感觉。“他是一个另类,他那么瘦弱,却不畏惧任何冲撞,无论手中有没有球,他都不时地要冲入禁区。”塞巴斯蒂安说。
吉诺比利不只征服了哥哥,他还征服了教练。在加盟职业俱乐部几个月后,他的教练在一次训练中突然和他说:“孩子,按照你最喜欢的方式去打球吧。”吉诺比利给教练的回应就是立刻持球冲入禁区,将球扣进篮圈。“不管怎样,我都会坚持走自己的路。”吉诺比利说。
当身高不再是短板,吉诺比利的篮球天赋迅速展现在世人面前,他只用了短短两年就征服了阿根廷联赛,1997——1998赛季,吉诺比利21岁,成为阿根廷联赛得分王。
像阿根廷的足球天才们一样,他的下一站,是欧洲,是意大利。
马努·吉诺比利
ManuGinobili
生日:1977年7月28日
出生地:阿根廷布兰卡港
身高:1。98米
体重:93公斤
位置:得分后卫
球衣号码:20
国籍:阿根廷
NBA选秀:1999年第二轮总第57位(圣安东尼奥马刺)
NBA球队:圣安东尼奥马刺
荣誉:4次NBA总冠军(2003、2005、2007、2014);2次入选全明星;1次当选最佳第六人(2008);1次欧冠联赛冠军(2001);1次欧冠联赛决赛MVP(2001);2次意大利联赛MVP(2001、2002);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篮冠军;2008年入选欧洲50大篮球巨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3:43
灵魂中一只温暖的猫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16次 那段时间,对他来说,是些孤寂寒冷、悄无声息的日子。考上早稻田大学后,酷爱读小说的他为了能静心阅读,租了一间十分简陋破旧但很安静的房子,做他的专门阅读室。每天,除了去学校的图书馆,就是在出租屋,尽管生活十分清苦,他却阅读了大量的名著,汲取了广博的文学营养。
也许是上苍怕他过于寂寞,或许担心在孤寂寒冷中,他的那颗心对世间的温暖感受不再那么敏锐,于是派了一个小精灵来陪伴他,让他的情感继续美好且充满生机。
那天晚上,他在出租屋附近散步,忽然有一个暖暖的声音传来:“喵喵……”原来是一只猫,不管他是急走还是慢走,那声音总会跟着他,一直跟到了他的小屋。
那是一只褐色虎纹猫,充满灵气却有些恓惶,声音甜润中有几分黏滞。他本来是不想有任何生灵来打扰他的,但他认为这只小猫可怜,就收留了它。而就是这只猫,给他带来许多乐趣,不,是让他心中有几分暖气在袅袅娜娜升腾着。他给这只猫取名“彼得”。
那时的日本经济非常窘迫,他又一心沉醉于读小说,精神上算是饕餮了,可物质上常常是一日三餐难以为继。按说,彼得来了后,饥肠辘辘应该更是常态了,可事情反倒有了转机。
原来,在他们班上有些女同学家里条件不错,以前他曾向她们求助,女孩们不是不理他,就是说:“活该,你这是自作自受。”自从有了彼得后,女同学因为他富有爱心,主动借钱给他,让他和彼得不再在饥饿中度日。甚至有女同学从家中直接带了秋刀鱼或大虾送给他,这时,他和彼得就能打打牙祭了。热气腾腾的秋刀鱼汤或大虾汤,可以让他们齿颊留香好些天。
冬天一到,房子四处漏风,他连一只暖炉也买不起。到了夜晚,屋外一片漆黑,寒风在窗外凄厉地呼号。幸亏有彼得,他能紧紧地搂着彼得,而彼得的那种暖,直热乎到他的心头。是的,他就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
彼得让村上春树领悟到:世界原本是爱的世界,只要付出一点点爱,就能让自己得到许多温暖。从那时起,受到启发的他将自己文学创作的目标定为“写出让人感到温暖的小说”。
很快,因为彼得他收获到了温暖美好的爱情。虽说村上春树那时还没有写出一篇有分量的小说,但他那“写出体温一样的小说”的目标一旦树立,也就放射出灼人的热量,这样的热量吸引了一个名叫高桥阳子的女同学。她从给村上春树和彼得送秋刀鱼、大虾,到被他磁石一般的力量吸引着走进了他的小屋。
阳子第一次走进村上春树的出租屋时,一下子就被惊呆了,房间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书:各种英文书籍、字典,还有厚厚的笔记。虽说已是初冬,村上春树站在她的身边,却穿着单薄的外套,一双手冻得通红;阳子还看到他的饭碗中只有一些极其粗粝的食物。村上春树毫不隐瞒地说,就是这样的食物也常常短缺。
阳子的心灵被他在逆境中奋发的精神彻底震撼了,从那以后,她总会去默默地照顾他的生活。在同甘共苦的日子里,他们深深地相爱了,爱情的强大力量让村上春树看到了人生的光明前景与生活的乐趣。在他22岁那年,他们幸福地结合了。
结婚后最初的一段日子,善良开明的阳子的父亲让他们小两口住在开被褥店的家中,让他们不至于为一日三餐发愁。后来,小夫妻俩开了一间酒吧,为了感谢为他们带来幸福和爱情的猫,村上春树给酒吧取名“彼得猫”。
其实,彼得让他有了创作的方向,让他有了文学创作的灵魂,而猫也成了他小说的支撑。每天下午,他都会有意无意在酒吧听顾客讲故事。夜里,他会为自己倒上一杯啤酒,彼得则热乎乎地睡在他的脚边,这样他的脚就像被一个暖炉焐着,在这种温暖中他开始写作。
就这样,村上春树写出了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读者能从这部小说的字里行间感受到温暖,这部小说也使他获得了群像新人文学大奖。从此,他一发而不可收,先后发表了《1973年的弹子球》《奇鸟行状录》《寻羊冒险记》等小说,这些小说中描写了大龄猫沙丁鱼、走失的青箭猫,以及那些没有名字的猫。而这些猫或多或少有着彼得的影子。
彼得总在激发着他的创作灵感。一次他去欧洲采风,只好把彼得寄养在一家出版社的一个编辑家里,到了欧洲,他白天旅行采风,晚上写作,但总会想起在家写作时猫咪温暖地偎依在他脚边的情景,而这种刻骨铭心的思念更是让他文思如泉涌。
旅行结束回到日本后,作为对这位编辑照料彼得的答谢,村上春树把在其间写的小说给了他,而这部书就是著名的小说《挪威的森林》。这部小说的出版让村上春树大获成功,也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坛不可撼动的地位。
然而,他的这一切荣誉,彼得并不要与他分享丝毫。一天下午,阳光灿烂,村上春树散步回来,发现彼得蹲在地板上,一双水晶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放射着特别美丽的光芒,可它四肢已经冰冷——彼得或许认为该履行的职责已履行完,应听从上帝的召唤,回到天上去了。而它那眼睛中迸射出的漂亮的光泽似乎在告诉人们:只要作品中有温暖,就能被人接受和喜爱,并永远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此后,村上春树又养了一只暹罗猫,小说《奇鸟形状录》就是为它所写。除了暹罗猫,特别爱猫的他还养了许多猫。在一篇文章中,村上春树说:“人和猫的故事,在每一个有爱的角落里传播,像春阳的芬芳,夏阳的热烈,秋阳的静美,冬阳的柔暖。如果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猫不见了,我的整颗心都会是空落落的。养猫与读书对我而言,就像我的两只手,相辅相成,编织出多彩的生活。”
人们说:“一只猫有七条命。”一个人若能从猫身上领略到人世间的温暖,他的人生也能像猫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也就能呈现出七彩的美丽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4:14
世界因爱的灯盏而光亮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84次 当威斯科特翻看简历时,乔坐在那里,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双腿发颤。那些记录对他不利,但他在心里默默祈祷,别让那些缺点被读到,毕竟是圣诞节了。
威斯科特停下来,抬起头问道:“这里说你曾经因为盗窃被判入狱,是吗?”
乔感到喉咙干涩、胃部收缩,他知道接下去将是什么结果,他无力地说:“是的,但是,有环境因素……”
“总是有环境因素的,然而,我们是家庭生意,不需要增加人手了,我希望你好运,早日找到工作。”
“我知道。”乔说完,站起来握了握威斯科特先生伸出的手。威斯科特先生送乔到门口,好像怕他顺手偷东西似的。
乔咬着嘴唇,不知道怎样跟阿贝说,他没能为她买一份圣诞礼物,因为没人愿意雇用他。或者跟她说两年前他在上班的地方偷了100美元是为了圣诞节能取暖。说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阿贝只知道爸爸今年圣诞节没有给她买礼物。
走到门口,乔想再努力一下。他对挡在门口的威斯科特说:“求求你了,今天是圣诞节,我有一个8岁的女儿……”
“很抱歉,”威斯科特打断了他的话,“你应该知道,没有人会信一个小偷说的话。”
乔看了看四周。威斯科特刚才声音很大。还好,周围只有两个人,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轻快地走过,还有一个老乞丐从街道对面的公园走过来。
乔说:“你说得对,但我这回改正还不行吗?”可是,威斯科特不再理他。雪开始下了,乔拉起衣领,把手插进衣袋,走向街道对面,跟那老乞丐擦肩而过时,他对他微笑了一下。老乞丐也回了一个微笑:“你可以给我一点零钱吗?我要买一杯热咖啡暖暖我这把老骨头。”
乔在他的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他的左手没有摸到什么东西,但右手抓出了几个硬币。乔把那些硬币放入老乞丐的手中,笑着说;“我想这么多应该够了。祝你圣诞快乐。”
那老乞丐走到对面,进了威斯科特的店,乔把手放回口袋里,继续向前走。那个刚才穿大衣走过的人正在人行道边跟一个老妇人说话。乔看到了一个钱包,他把它拣起来,发现里面有几张信用卡和几百美元现金。他的祈祷灵验了,他可以用这些钱给阿贝买辆单车、一个玩具屋子,甚至还可以用这些钱去旅社开个房,让阿贝不用到监狱附近去看他。或许妻子也跟他们在一起,全家人一起过圣诞节。
不行!如果阿贝知道这钱是捡到的,她会怎么想?乔猜得出钱包是谁的,他看看那个穿大衣的人,又看看钱包里的一张证件,上面的照片说明钱包是他的。
乔走了过去:“我想,你掉了钱包。”那人睁大了眼睛,接过钱包立即清点里面的东西。乔没有等他点完就向监狱附近走去。突然,他看到妻子带阿贝走了过来,阿贝一看到他就伸开双臂向他跑来。
乔抱着她,笑了,眼睛却湿润了:“圣诞快乐,孩子。我很抱歉,没有为你买什么礼物。”阿贝笑得很开心,她撒娇似的道:“哦,爸爸,别那样想。妈妈说来带你回家。我非常高兴。”
乔愧疚地看向妻子,想确认阿贝说的是不是真的。妻子点点头,说:“乔,是你回家的时候了。”顿时,两行热泪从乔的眼里流了下来。
没多久,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威斯科特打来的。
“如果你愿意,明天来上班吧。”“我愿意。不过,是什么使你改变主意的?”乔的胸中涌起了一股暖流。
“是我跟我爸爸喝的那杯咖啡。我们都看到了你的心从未丢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4:27
我走得很慢,但绝不倒退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268次 以前在墨尔本的一个室友,突然打电话给我,在我这里马上要凌晨三点的时候。他让我猜他现在在哪里,我说不是在墨尔本嘛,你还能去哪?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哦,我现在在西班牙。我愣住了。因为很久之前我在人人相册里看到有关西班牙的照片时,曾跟他说,西班牙那么漂亮,自己将来一定要去一次。没想到,在我就要把自己曾经一闪而过的想法忘记时,他的电话就这么来了。到最后,站在我最想去的地方的人,却不是我。
挂了电话后,耳机里正好放到阿姆的《loseyourself》,依旧是那熟悉的节奏,依旧是那段:Look,if you had one shot,or one opportunity,To seize ev—erything yOU ever wanted…OnemomenL,would you capture it or just let it slip?(瞧着,如果你拥有一次,一次机会。去完成你曾经梦想拥有的一切,此时此刻你是抓住它还是仅仅让它溜走?)不知为什么,脑海里浮现的是《当幸福来敲门》,是男主角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在车站的厕所里过夜,是他身上只有20美分的日子,可是他从来就没有放弃过。
如果你有梦想,就一定要捍卫它。
老爸同事的女儿,比我大三届,我刚进那个高中时她已经出国两年了,正好我们的老师是一样的。高二时,老师给我们读了一封信,是她从英国寄回来的。她说现在过得很好,谢谢老师当年的教导,然后老师慢慢地念出信的最后几个字——来自剑桥。我当时就懵了,对那种学校也只有敢想的份儿了。老爸总是感慨地对我说,一个女生,能那么优秀真的很不容易。后来有幸跟她见面,她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她说:因为想要过自己的人生吧,很多事情就像是旅行一样,当你决定要出发的时候,最困难的那部分其实就已经完成了。
突然就想到了自己,第一次出国时,不到17岁。奇怪的是在机场时,我并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安,我只是反复告诉自己,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不管怎么样,也要走下去。可是留学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恋爱也是无疾而终,毕竟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一时兴起去打工,却因为太累,最后还是辞职了。
后来有一天在脸谱网上看到Leo,一个澳洲本地小伙,成绩好到令人发指,最可贵的是他的性格还很好,做事能力好到让人嫉妒。我就开始跟Leo聊起最近的生活,到后来就变成了我的诉苦。等我说完了很多,我看到他打过来的字:我到现在都用不起iphone这种在你们那里随手可见的东西,我现在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你虽离家很远,但你父母一直在后面资助你,你每天就做这么一点事情,你凭什么说自己撑不下去了,你有资格吗?那些比你累的人都没说什么,那些比你优秀的人都比你努力得多,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唉声叹气?!
然后他对我说了一句我到现在还一直记着的话:要么滚回家里去,要么就拼。
我突然间就醒了,我一直只看到那些闪闪发光的人身上的闪光点,却不知他们到底是用了一个什么样的代价,才换取了这样的一个人生。我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抱怨?我为什么要出国,在那个时候义无反顾的自己,怎么现在反而后悔了呢?什么时候起,那个有着梦想的自己就死了呢?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青春很苦遇,老是在想这么下去会不会有未来。自始至终也没能对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产生过一丝归属感,很多想法都只是一闪而过。为什么明明知道时间那么少,青春那么短,想的最多的,不是怎么样去接近梦想,而是反复地不安疑惑?
从我离开家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无法回头的青春。记得上次一夜没睡跟朋友去山上看日出,偶然听他们说起自己之前的生活,才明白不管是表面多么快乐优秀的一个人,不管是外表多么光鲜漂亮的一个人,都有各自的心结和苦逼的过去。就像是青春注定要漂泊和颠沛流离一般,那些流过的泪受过的苦,总有过去的一天,又有谁的青春不曾苦逼过?
一个人二十岁出头的时候,除了仅剩不多的青春以外什么都没有,但是你手头为数不多的青春却能决定你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往往你将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在于在这个阶段你想要什么。一个人一辈子能去往几个想去的地方,能看过几处难忘的风景?能读到几本改变你人生的文字,又能经历多少次难忘的旅行?这个世界那么多不顺心的事情又能怎么样,对他们说一句fuckyou,然后继续努力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就像阿姆歌里唱的那样,我不能在这里变老。我要在变老之前,做一些到了80岁还会微笑的事情。
我想,一个人最好的样子就是平静一点,哪怕一个人生活,穿越一个又一个城市,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见证一次又一次别离。然后在别人质疑你的时候,你可以问心无愧地对自己说:虽然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曾退缩过。(佚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4:39
和房子恋爱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91次 我之前从来没有过买房的念头。我念完大学就工作了,开始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外一个城市。我的全部家当就一个行囊,任何时候提起来就可以走。既然能提起来就走,为什么还要赖在同一个地方呢?
在年轻狂野的岁月里,我相信我不会在某处停留太长,而且我也不想停留太长。我确定我的人生将如同一条湍急的河流,跃下高山,冲破平原,消失在海岸线上。而一路上,唯一留下的是那些令人震惊的粼粼波光,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我生在内陆高原,一生向往大海。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靠着桅杆,阳光洒在我满是盐粒的脸上,给我心爱的姑娘写信。我要前往人从来没有抵达过的大陆,看见人从未猎杀过的猛兽,领略他们从未欣赏过的雄奇壮丽景色。而这一切并不是一个有房孑的人能和我一起分享的。
很多年就那么过去了。世界和当初一样宁静,太阳和多年前样升起,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如果你当过勇猛的战士,曾经浴血厮杀,那么你可能知道我在说什么。
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剪去了我的长发,刮掉了我的胡子,可能是厌倦,也可能是短暂的休息,我无声无息地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游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我却发现我失去的并不比我得到的多。得到了不同的人生,意味着你必然失去了相同分量的其他东两,人生精确得像一笔认真计算过的买卖。
我走便了老友的家门口,橘黄色的灯光稳定而温暖。那灯光不会闪烁,我想是因为没风雨的缘故,这种感觉很陌生。更让我感到陌生的是他的小女儿,她躺在婴儿床里,刚刚睡醒的样子,睫毛黑而亮。她只在一瞬间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紧紧的。她就那么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紧紧的。我感觉我透不过气来,我的船从波峰跌到波谷,我在街角旋身躲避车子致命的一撞,那些时候的感觉都不能和这一刻相比。这种感觉也和自己躺在巨石上看蓝天上盘旋的鹰,在起了雾的旷野里裸身走完全不同。我让她的小小摇篮绽放满大朵的鲜花,只有我和她能看得见,她笑得像草叶上滚动的露珠。
我锵过了些什么,在我毅然决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问自己。我是输了还是赢了?我的战利品是否足够令我忽略我所付出的代价?我终于知道:向往天空,就只能在群星中安眠;选择大海,珊瑚就是你永恒的墓床。
人生并没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问自己为什么。森林里有很多道路,有的大路很宽阔,有很多人走过;有的路很狭窄,因为走的人很少。当你选定了一条,最好的办法就是走下上,而不是问自己是否应该从下一个岔口走到另一条路上。你需要极为消楚地认识到一点:一个人永远无法同时领略两条路上的风景。喇嘛阿普曾经在遗言中问他的弟子:满足一千个欲望和征服其中一个,究竟哪一个重要?
我在27岁那年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买来家具,填满空间,觉得有些安静;我跪着擦地,满身的汗水滴下来,觉得这房子终于和我有了某种联系;我打开了我的包,把东西放进柜子;关了门,我突然觉得安宁。于是,我打开所有的窗子,躺在地板上。日光从窗子射进来,我看见尘埃慢慢落在我的身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5:07
约会之夜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我惧怕多时的那一刻终于来临了。15岁的女儿问我她是否可以和一个男孩去约会。
一想到女儿会跟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泡在一起,我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为了女儿的安全,几年前我就暗下决心想让她在我HR皮下,待得越久越好。天下的老爹都希望自己的女儿永远是缠着自己的那个小丫头,但是从有男孩子进入到她们的世界起,小丫头就开始长大了。
使我感觉更糟的原因是我也是个过来人,当年我也是个毛头小伙儿,虽然时隔久远,可我还是能清楚地记得我青春划的时候就对一件事感兴趣,那就是女孩子。我们的女儿原本想去电影院或者商场进行她的第一次约会,但是那怎么行呢?电影院里那么黑,而商场呢,那么大的地方,警察太少。于是我和妻子商量之后得出结论:让女儿和一个毛头小伙单独待在一起最安全的地点就是家里。
男生来到我们家以后可以跟女儿在客厅看电视,而我和妻子则坐在厨房里。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厨房到客厅的距离是37英尺,我5秒就可以奔过去(我实际测算过)。
我一边笑着和男生打招呼,一边使劲地握了握他的手,让他知道我是多么“大力”欢迎他的到来,他可以很容易就被我处理以后埋到我家的后院里。
他们坐到沙发里开始看电影《泰坦尼克号》。这个几年前我看过,似乎讲的是一艘大船怎么撞到冰山的。
妻子和我坐在厨房里,我们一边看着电视,一边侧耳倾听着门那边的对话(每当他们不说话时,就是我俩最揪心时)。每隔几分钟,我俩总会想到什么理由进到客厅里去,顺带着问问他们是不是需要爆米花和苏打水什么的。
一切进行得都挺顺利,直到妻子突然问我他们在看什么,我说:“泰坦尼克号。”她惊恐地盯着我。“有什么不对吗?”我有点儿急躁了。她没回答我,只是用手在窗户上划着什么,就仿佛身处一间充满蒸汽的房间,然后她把手慢慢地放下了。这个场景突然帮我恢复了有关这部电影的记忆——《泰坦尼克号》不是有关大船撞冰山的纪录片,而是一部偷渡者怎么勾引上流社会年轻女子的爱情片。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以一条直线窜进了客厅。我绝对用了不到5秒!看过溜冰运动员是怎么在刚打磨过的冰而上发挥的吗?我就是那样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5:27
带了一颗心,来花树下坐坐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241次 带了一颗心,来花树下坐坐:
凤凰木
坐车,用去整整30个小时,就为了看看那些树,也是值得的。可见,我对人世的要求一贯不高。
那些女性的树,娴雅的树,一排排,安静地,在路边的风里,枝丫紧紧挨着,悄悄拥在一起,取暖的样子,携了手的样子,黯绿、深绿、浅绿,层层叠叠铺满一树。从未见过如此内敛的树。仿佛被羞涩击中,齐齐低了头,把来来往往的心思全部藏在绿里。偶尔有奔放些的,绽了深火焰色的花,夺目、出挑。在急驶的车里回头望一望,璀璨烟霞,醉意十分。若傍晚落日一样的深火焰色,在大片辽阔的绿里跳动、闪烁,缓慢,便也不见。
美丽的东西,总是容易不见,让人存了念想,在不容碰触的心底。
在植物园,终于可以亲近一株凤凰木,她好得让我禁不住抬手碰一碰,柔软的,脆弱的,翎羽一样轻盈,心一样不可触碰。无端端望了她,离开,又禁不住回头再望一下。她一直静静站在那里,安分随和,一株树,若是也能感受得到人的喜悦,感受得到人对自己的爱意,将是多么美好。她亦是骄傲的吧。那是一株树的本质与内心,无比贵气、自尊,又矜持。
一株风凰木,怎么可以拥有这么美好的气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5:38
榕树
那些老去的、将要老去的人,坐在榕树下,佛一样一动不动。古铜色榕须,低垂而下,一起身陷长久静默。人世,原本简单平易,如若这些树、这些树下的人——他们双双坐着,默默不言,不作念想,偶尔望一望海天相接的地方。
其实,生命的来路与去路,均是简单。最复杂的,就是那种叫心的东西,日夜被鲜血滋养供奉,却偏又深陷泥淖。什么时候学会默默承受,学会忍痛舍得,学会放弃不留恋,什么时候便可以带了一颗心来这些树下坐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2 14:35:48
桃花
胡兰成讲:桃花难画,固要画得它静。我想,是因为桃花太闹了吧,一刻也不安宁,所以难画。它不仅是难画的花,还是一种最易招惹是非的花。
闲来无事,看《桃花扇》。侯朝宗在三月春寒的翠暖楼,遇着了李香君。一来二回的,熟稔了,于是,众人起哄,且寻纸墨,央才子赋诗送佳人。但见侯才子舒开宫扇,提起笔,一挥而成,乃七言绝句一首:“夹道朱楼一径斜,王孙初御富平车。青溪尽是辛夷树,不及东风桃李花。”桃花入诗,暗含了士与妓之间,原来也可以是这样的雅。再往后看,不及半盏茶工夫,香君微披酒醺,春色满面,侯才子觉得,伊比初相会时更宜人,遂情不自禁……于是便突然闯入这样的句子:“刘郎已入桃源内,带露桃花怎不开?”桃花在孔尚任的浮华与升华里缄默不语。
桃花即便缄默不语,文人亦是爱的。自明清小说《桃花扇》《桃花庵》,到古龙的《桃花传奇》卧龙生的《桃花血令》,再到金庸的“桃花岛”、“桃谷六仙”、“桃花豆腐”。还有方方的《桃花灿烂》……
桃花,在古时候有一个不大入耳的生涩名字,叫“咸池”。古人指称桃花含有酒色之意。注定桃花与色,最是纠缠不清。桃花惹着谁了?都是三春花事,为什么不说梨花劫、杏花劫,偏偏要说桃花劫?“绯闻”一词,相比也是自“桃花劫”演变而来。
这或许与桃花自身的妖容冶色有关——她的万丈璀璨,在流云天光下,让人甘愿存梦于此,注定了让你我迷乱;她的新鲜热烈,是果鲜衣暖,是美丽完满,是春意十分。但凡特别完满的物事,总不得善终。她的命,总不大好的。好比《诗经》里的句子:桃之天天,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乍一读,仿佛有了喜悦与欢愉。其实,沉下去往深处想,便有了彻骨的哀凉。邓丽君早年唱过一首陈蝶衣作词的《人面桃花》,歌词不大记得清了。或许,宣泄的仍是“一花障目,百叶穿心”的哀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