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5:48

倦鸟时间:2014-07-07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在乡下,往往能和一些鸟相遇。它们是乌鸦、麻雀和喜鹊,顽皮地在空地上跳跃,间或还能看见它们悠闲地踱着方步,人来不惊,畜去不散,仿佛聋子或瞎子,对身边的危险失去了最起码的判断。当然,危险也确实并非无处不在,这让鸟们一度与人们和平共处。
  
  首先出现的总是乌鸦。在乡下,乌鸦其实是个不祥之物,它的叫声愈是激越,死亡的气息便愈是浓烈。尤其是那些阴雨的清晨,它的鼓噪,几乎等同于人的丧号,在这样的叫声里醒转,就听到了娘的叹息,不知这回又轮到谁了?更为神奇的事实是,乌鸦的鼓噪过后,往往真的就会死人,年轻的年长的都有。娘后来甚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从乌鸦的叫声里听出一些更为隐秘的东西,比如死者的年纪、死者的大致方位,这时候的娘总是一脸的伤感,她静静地坐在门槛上,仿佛看到了时光后面的东西。有一回,只有一回,娘在乌鸦的叫声里落了泪,我记得娘说,乌鸦的叫声仿佛是在唤自己。其时我一下子就被唬住了,娘说,孩子,娘老了,该走的时候总要走的。然那一回,娘并没有走,娘到现在依然活得好好的。但从那之后,我便对乌鸦起了切齿的仇恨,以为村里所有的老人都是被乌鸦的叫声给叫走的,如果乌鸦不叫,老人们就还能活着,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走,或是知道了,却不肯轻易撒手。生死就在这样的一念之间,撒手了就走,不撒手就活,谁能说一位老人的去世,就一定需要乌鸦的叫声来提醒呢?
  
  在乌鸦持久的鼓噪里,村里的老人相继去世。他们的灵柩大多极其简陋,一口逼仄的棺木,上面铺上了黑色的绣,他们是我熟悉的同辈或父辈,但此刻的他们再也无法像娘一样,在乌鸦的叫声里做出自己的判断。我所见过的最为豪华的丧事发生在1987年,那是二爷的丧事。二爷活了一大把年纪,记忆里他是村子里最耐活的老人之一,有好几回剧烈的哮喘都差点让他断了气,但不久又神奇地活了过来,原本准备好的丧事变成了喜事。二爷的复活总有喜鹊的叫声为伴,以至于后来二爷一断气,二娘就满世界的去找喜鹊,更多的媳妇们也帮着去找,但平素乐于叫唤的喜鹊们这一回却集体噤了声,大家就都于冥冥中得知,二爷这回怕是死定了。二娘也只好死了心,一门心思地准备起二爷的丧事。事实上二爷那一回也确实没有再醒过来,虽然他的眼睛一直在睁着,却找不到一只喜鹊的影子。临走之前的二爷想来也是在呼唤着喜鹊,我不知道假如二娘真的找来了喜鹊,二爷还能不能醒过来,我相信二爷是能的,二爷最后的意念就系于一只叫唤的喜鹊。更多的生死也维系于一种意念,或者是鸟,或者是别的。但在我的乡下,那只能是鸟,这民间的鸟们,竟于不倦的飞翔之间,行进着死亡的宏大意义。二爷的丧事极尽奢华,他的棺木是乡下难得一见的枫木,来自二爷亲手植下的枫树(据说那是二爷的遗嘱),枫树“吱呀”一声倒下的时候,惊散了上面数不清的鸟类,摔碎了上面数不清的鸟窠。那些鸟们后来一直叽叽喳喳地叫着,把二爷的丧事叫得瘆人而恐怖。
  
  我还记得一只麻雀,就一只。这种乡下最为常见的鸟类一直不讨人们喜欢。它和现在的部分无为青年极为相像,随时随地地留下它们的排泄物。月黑风高的夏夜,这种群居的鸟类常于人家的草檐下做窠,待得四下里静了,用手电筒一照,笔直的光柱里总能看见一只只怕光的坐以待毙的麻雀。二爷死后不久,他家檐下的麻雀似乎更多,它们四处留下污秽的劣迹,难以下脚。那只麻雀就在我的光柱里,我毫不费力地就把它逮进了手里。它乍然的个体扑棱着,惶恐不已,灰褐色的毛羽顺滑而温热,仿佛不是一只鸟的而像是一个女同学的身体,让我起了无穷的快意。事实上我也只逮到了这样的一只,更多的麻雀已经在张皇中四起。
  
  我没有杀死那只麻雀,而是把它放进了柴屋里。那只惶恐的麻雀整夜低飞,门扉与窗棂被冲撞的声音不时响起。
  
  一只麻雀的飞翔极限究竟有多远?柴屋的面积大约是七平方米。我无法计算它究竟飞翔了多久,也无法统计它究竟飞翔了多少距离。但一只麻雀确实能够在飞翔中死去,那只麻雀,那只灰褐色的麻雀,就死在自己的飞翔里。它是死于自己的疲倦,还是死在自己的绝望里?
  
  我无法预测死亡的来临,甚至连一只鸟的死亡,我也无法看清它全部的过程和秘密。但我却固执地相信,那是一只倦鸟,它死于自己的飞翔,它的死亡有着飞翔的意义,甚至比我的父辈和同辈,更容易为我所记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6:05

他在我心里开了一枪时间:2014-07-07 作者:未详 点击:98次   1993年夏天,我拥有了人生第一部随身听,一个能放磁带的黑色匣子。我常常把一摞摞课本堆满课桌,躲在那堆书后面,在一些无关紧要的课上戴上耳机,听港台流行歌曲。
  
  教政治的姓刘,总是要求我们大段背诵课文,那些句子毫无美感又拗口至极,里面不乏逻辑不通、语感不顺的环节,但为了混个及格,考点高分,又不得不假装进行机械背诵……政治课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戴着耳机,听港台那些“靡靡之音”。
  
  那时候正版磁带颇为昂贵,一般是8块钱,两斤猪肉的价钱;盗版的1块5,3两猪肉的价。郑智化、叶倩文正在疯狂走红,班上人人都能哼两句: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我对这两人很是喜欢,最讨厌的是张学友,觉得他总是放不开嗓门,一直拿捏着,古板、装腔、自以为是。
  
  终于有一天我也买了一盘盗版磁带叫《三地龙虎音乐榜》,里面最好听的是《小芳》和《星星点灯》,最难听的就是张学友的《吻别》。
  
  不巧,事就出在张学友身上。
  
  历史课老师有个外号,叫“那么”,她每堂课重复“那么”的频率几乎和呼吸次数相当,“那么接下来我要说的是朱元璋那么建立了明朝那么明朝那点事儿那么有什么规律”等诸如此类听也听不明白的句式。
  
  她的“那么”一出来,我又悄悄戴上了耳机,里面正在放张学友的《吻别》,这是一首并不为我所理解的歌曲,我选择了快进,磁带在随身听里唰唰翻转,那声音比“那么、那么”动听得多。正沉浸在这种有温度的声音里时,随身听被一把夺走,我抬起头来,“那么”拿着我的随身听,屁股一扭一扭,正骄傲地走回讲台。
  
  所有的同学都在看我,包括我的仇家和情敌。我愣愣地不知如何是好,极速盘算着如何拿回我的随身听。
  
  下课铃响了,“那么”把我叫到办公室,办公室的吊扇呼呼作响,我站在下面,感觉那大铁片子就要掉下来,便往旁边挪了挪。“那么”看我乱动,没好气地说:“在那边好好站着!等你班主任!”
  
  班主任姓韩,曾经是我母亲的班主任,教授语文。其身材瘦削,衣着干净,脸上的胡子从不超过3毫米,连镜片都几乎是透明的。干净的人往往看起来异常严肃又过分刻薄,他恰巧便是这样的人。在他的课上,每个人都强迫自己摆出一副热爱学习的样子,拼命背诵课文,甚至有些人因为背书把嗓子都喊哑了。
  
  班主任踱着方步,哼着小曲儿走进来,“那么”跟他窃窃私语了一会,把我叫过去:“你小小年纪不学好,竟然听这种色情歌曲!”说完拿出磁带一甩,指着上面的歌曲名:“你真不要脸!全部没收!”
  
  就这样,我恨死了张学友。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就到了2003年。迫于升学压力,我已经整整10年没用耳机听过流行音乐。2003年,大一,跟无数的人一样,我失恋了。
  
  每天借酒浇愁、抽烟装深沉的日子苦不堪言,终于有一个深夜,我坐在电脑前,胡乱打开一个视频,有个人在唱歌。
  
  他留起了胡子,有淡淡的眼袋,身材也有些走样。他拿着麦克风,闭着眼睛,那灯光从屋顶洒下来,全落在他身上。他的脚轻轻敲着舞台,静静唱起:“前尘往事成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看不见你有些哀怨……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听到这里,“砰”一声枪响在我心里炸开……
  
  原来人生真有这样的事:一个男人可以先讨厌另外一个男人十多年,最后彻底喜欢上这个男人。
  
  2003年,人们在想些什么,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有个人在我心里开了一枪,至今未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6:16

贵族首先是精神的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39次   路易十六的王后上绞刑台的时候,踩到了刽子手的脚,她下意识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我觉得这是贵族。《简·爱》里的罗切斯特也是。贵族首先是有很好的教养,他应该是一个文明的人。
  
  有人理解的贵族一个是有钱,一个是傲慢,我觉着这恰恰是土豪。土豪这个词的发明真伟大。真正的贵族是一代一代慢慢培育出来的。第一代人一定带有暴发户色彩,所以托尔斯泰说过三代出贵族。贵族首先是精神的,不是物质的。他有一个不能轻易改变、带有真理性的信念。他是跟责任连在一起的,他必须是有担当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6:26

敌机不支,腾空逃去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06次   抗战时期的重庆,常见报纸上有这样一则消息:“中央社重庆×日讯:敌机××架本日上午×时×分窜入本市上空。我防空部队当即奋勇迎击,敌机不支,腾空逃去。”不留心粗粗一看,好像我们打了一场防空胜仗,把偶然窜入的敌机打得狼狈不堪,来不及从地面上逃,只好腾空逃去似的。
  
  当然没有人真这么傻。大家都知道:敌机不是偶然窜入,而是按计划来犯。我国少量飞机根本不敢升空迎击,反而在老百姓躲避之前赶快逃走,地面上只有高射炮在发射,于敌机无碍,它们按计划完成轰炸或骚扰任务之后,从容飞回去了。
  
  这条新闻有什么错误么?我们的高射炮的确在发射,敌机的确是从空中飞走的,什么都没有错,可是文字魔术一变,每一次落后挨打都成了一次胜利。
  
  发布新闻者自己不相信,也明知读者不相信,然而总是要那么说,好像演员不是说自己要说的话,而是依照剧本说台词一样。鲁迅曾经把这种现象叫作“做戏的虚无党”,什么戏都可以演,却什么都不相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6:48

侠客走了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如果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从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国人的性格历程如同直跌下来的三叠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惊讶。
  
  源头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
  
  尚武精神也许说明不了国民性是可变的,那就再看看侠义精神吧。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的光芒最灿烂的时代。侠人义士们救危扶困,济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个时候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两个字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春秋时代的侠客们天马行空,无视法律规范,只听命于自己的良心。到了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贵,沦为其附庸。如《三侠五义》中的侠客却个个自称“罪民”,以向规则屈服为荣。
  
  春秋时的侠客傲视王侯,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而《三侠五义》第四十八回写五鼠面见宋仁宗,这些英雄好汉见到皇帝,都“心中乱跳”、“匍匐在地”、“觳觫战栗”,所谓的“江湖自由身”与权力一遭遇,立刻显出十足的奴性。“钻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盘桅鼠”、“混江鼠”这类宠物式的命名,他们也都欣然接受。
  
  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极终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一个个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说中的侠客,却个个成了地主官僚,黑白两道都吃得开。
  
  读《春秋》、《战国策》和读清代《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这些“侠义小说”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侠义小说已经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观念的宣传品。侠义精神受到专制伦常观念的深刻侵蚀,礼教尊卑鲜明地取代了自尊独立。
  
  鲁迅说,《三侠五义》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侠客,实质上却是奴才,“满洲入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她创造着,体验着,发现着,说自己想说,想自己所想,生机勃勃,生趣盎然。及至宋代,中国人不但失去了创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社会如同一潭死水,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种生活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7:00

吐痰史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65次   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社会学教授罗斯·孔伯目前的课题是关于吐痰的社会学研究。2013年5月,他自费到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印尼、马来西亚等亚洲的6个国家进行调研后,有了一些有趣的发现:在中国、印度和韩国,吐痰行为很普遍。
  
  印度人爱嚼槟榔,嚼槟榔要吐汁,因此在印度,无论男人女人穷人富人都会吐痰,他们吐在街上、墙上、垃圾箱里、下水道里。
  
  在韩国,吐痰的大部分是男人。他们经常一小撮人聚在街上的垃圾箱旁抽烟,然后把痰吐在垃圾箱或下水道里,但很少直接吐在地上。
  
  而在中国,如果是在上海陆家嘴这类商业中心,人们不会随地吐痰,但在火车站广场或乡村就毫无顾忌了。
  
  罗斯·孔伯认为,不应预设性地把吐痰视为“极其恶心”的行为,这种行为背后有着历史的、文化的原因。事实上,在西方,吐痰被视为不文明行为是从19世纪末开始的,此前人们也肆无忌惮地吐痰。而在很多国家,吐痰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中国,很多人认为吐痰是在排出身体内的毒素。以亚洲文化来看,西方国家的人将喷嚏打在手帕上,然后放进口袋里,这更恶心,比吐痰还要糟糕。”
  
  在汉语中,跟“吐痰”或者说相对程度轻一些的吐口水相关的动词有唾、啐、吐、呸、咳等。人家往你脸上吐口水,你不擦掉它而让它自然干掉,这叫“唾面自干”。
  
  李白有诗句“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民国时马寅初讲课讲得“唾沫横飞”,以至于一些坐在前排的学生说“听马先生上课,要撑把雨伞”。可见唾沫漫天不但不惹人厌,还是雅事。而女子刺绣时,停针换线、咬断绣线时,口中常沾满线绒,随口吐出,俗谓“唾绒”,这是可以入诗的。南唐李煜《一斛珠》词云:“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绒,笑向檀郎唾。”
  
  所以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把吐痰视为“国粹”:“那吐痰的动作普遍有三拍,起先二拍是准备那最后的一吐的咳嗽与扫喉咙的声音。那最后的一吐是一种急而强的声音作出来的,是慢板后的急眼。如果吐痰吐得合乎美学,我倒委实不介意细菌会因此而播散到空气中去,因为我曾亲受过这种细菌,而没有觉到对我的健康有什么显著的影响。”
  
  也因此,痰盂(也叫唾壶,小一点的叫痰盒)一直是中国人的必需品。唐鲁孙在《也谈痰盂》一文中写道,当年无论大宅小户,凡是来客起坐的地方总有一只或一对痰盂,以供客人痰嗽或磕烟灰之用。冠冕人家大厅正中炕床之前,一对二尺多高银光晃耀的白铜痰桶是不可少的用具;普通人家也得有一对蓝边白搪瓷的摆着,少了它们就好像缺点什么似的。传教士福开森曾盛赞:“中国人用痰盂吐痰实在高明,如果怕不卫生,往痰盂里洒点消毒药水,再加上个盖子,岂不是尽善尽美了吗?”
  
  而吐痰本身,不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着丰富的内涵。就像罗斯·孔伯所说,在很多地区的文化里,吐痰表现出一种男子气概。中国人的“唾弃”就不必说了,在欧洲,年轻男孩凑在一起吐痰,表示自己有力量,已经长大了。电影《泰坦尼克号》中,罗丝要求杰克教她吐痰,她要“像个男人般吐痰”。
  
  罗斯·孔伯认为,吐痰被建构为不文明行为,在西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好几百年时间的不断推进才将这一可以接受的行为演变为不能接受。总的来说,这和人们认识的转变、政府强制以及疾病传播有关。
  
  首先是精英阶层出于区分阶层的需求,将吐痰归为不得体行为。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可以将痰吐到桌子底下,但绝不能远远地吐到桌子的另一边。站着的时候,可以把痰吐到地上,并立即用鞋底蹭掉。但早在15世纪,一位不具名的法国作家就将这种行为斥为“下流的”。到了16世纪,荷兰学者伊拉斯谟与意大利作家卡萨分别于1530年和1558年在著作中耻笑随地吐痰行为是龌龊的、粗野的、不文明的。
  
  再就是随着公共卫生观念的建立和普及,痰作为传播病菌的元凶,遭到民众的厌恶和排斥。以英国为例,工业革命后大批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暴涨的人口使城市无法提供足够的生活设施,产业工人生活环境恶劣,导致流行病大规模爆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肺结核。1882年,德国生物学家科赫发现了肺结核杆菌,并指出痰是传染的重要媒介,结核杆菌能在痰中存活一整天。人们由此“谈痰色变”。1886年,法国卫生部颁布了全世界第一个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截至1916年,美国213个城市中有195个制定了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在世界各地,到处都能看到警告语:“为了我们的孩子,不要随地吐痰!”“男人们,看我们的了!随地吐痰传播疾病,女士们可不随地吐痰!”妇女们被告诫不要在城里穿长裙,以免拖到地上的裙边沾上痰渍而把肺结核杆菌带回家。
  
  1875年,清代光绪年间,全国首部公办学堂使用的《简易识字课本》中有这样的警句:“若有痰唾,勿吐于地。”这大概是我国最早的禁止随地吐痰的呼吁。孙中山曾感慨随地吐痰和任意放屁是中国人的两大恶习。到了1930年,细菌学家高士其留学归国,以科普文章告诫国人不要随地吐痰:“每24小时之内,一个肺痨病颇深的人,口里所放出的结核杆菌共有15亿到40亿个……真是一痰之微,不知害人多少啊!”紧接着,民国政府以江西为试点,推行“新生活运动”。蒋介石在题为《新生活运动之要义》的演讲中指出:“我们一有合乎礼义廉耻的新生活,就从不乱吐痰做起。”
  
  其后是不断的战争、纷争、动乱,直到上世纪80年代之后,随地吐痰才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198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禁止随地吐痰,违者罚款两毛。据说实行罚款当日,共罚款20余万元,可见随地吐痰现象之严重。1988年甲肝大流行,人们对预防传染病有了切身需求,随地吐痰的罚款金额提高到10元。2003年起,罚款金额提高到200元。
  
  不过,要论惩治力度,上海比不上香港,在香港随地吐痰可处最高5000港元的罚款;香港又比不上新加坡,在新加坡,随地吐痰已经是一种罪行,最高可处鞭刑。新加坡禁止随地吐痰始于1965年。1994年,“搞笑诺贝尔奖”把“心理学奖”颁给李光耀。美国人的心态大概是,随地吐痰可耻在西方社会已经是共识,李光耀居然要用法律来禁止它,是不是小题大做了?其实,他们忘记了,100多年前他们的祖先才向随地吐痰宣战,甚至一度在白宫里,随地吐痰也极其普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7:12

历史与演绎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71次   朱买臣在西汉,不算一个大人物,但他的名气在后世出奇地大。不为别的,只因他是一个刻苦学习、靠苦读做官的模范典型。白衣致卿相的故事,在科举制实行之后,倒是有不少。但在汉朝,这样的美事并不多见。刘邦在沛县的那帮偷鸡摸狗的兄弟,布衣致卿相,是因为跟着主子打了天下。天下已定之后,小百姓要想混官场,一般都得从小吏干起,还要有牛人推荐。大把的机会,都给了富人。
  
  像朱买臣这样,虽能读书识字,但家贫如洗,最后靠讲经得到皇帝赏识的,在他那个时代,确实是个异数。宣称要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急切需要若干通经之人做装饰,他欣赏的博士公孙弘以及朱买臣,都是这样的饰件。这样的饰件,像班固说的那样,无非“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
  
  即使是模范典型,如果故事缺乏戏剧性,也不大容易走红。而朱买臣的故事,恰好有这样的因素。这个靠砍柴卖柴为生、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措大,居然有一个妻子。妻子开始并没有嫌弃他,只是觉得自己的丈夫边卖柴边大声朗读文章有点搞笑,总是制止他,又制止不住。最终,到朱买臣40多岁上,她看看日子毫无起色,实在熬不住了,离开他另找了人家。朱买臣还劝,说自己50岁肯定能发迹,没几年就会熬出头了。显然,这样的安慰是没法让人信的。
  
  另嫁他人的买臣前妻,对朱买臣并未恩断义绝,跟丈夫上坟,看见朱买臣吃不上饭,还“呼饭炊之”。但是,没有了妻子的朱买臣,生活终于有了变化。他不再卖柴,而是跟着太守的上计吏做跟班了。所谓上计,就是每年进京负责应付上级的考核。为了应付考核,各个郡不仅要有专门人员,还有驻京办事机构——守邸。就这样,朱买臣进了长安,伏阙上书,没有消息。
  
  正在饥寒交迫之际,幸好得到了乡人严助的推荐,得以面见皇帝。朱买臣见皇帝,说《春秋》,言《楚辞》,说得汉武帝挺高兴。于是就做了官,中大夫,皇帝的侍从。恰好武帝要置朔方郡,宰相公孙弘以为不可,于是武帝便令朱买臣去跟公孙弘辩论。朱买臣看来杂书读得比较多,口才也好,辩来辩去,把公孙弘辩得没脾气了。其实,汉武帝置朔方郡,从经济角度看,完全不合理,他自己也说服不了宰相。当时的朱买臣,原本就是被武帝当作东方朔这样的弄臣的,跟弄臣辩论,谁是敌手呢?
  
  再后来,东边的越人老是叛乱。朱买臣献策,说他有平叛之法。于是,汉武帝就命朱买臣做了他家乡会稽的太守。临行之前,武帝说了一句: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你这下子抖了吧?
  
  朱买臣进京做官期间,也有不走运的时候,有一阵儿官也丢过,他就跑到会稽郡的驻京办去混饭吃。这回,捧了会稽太守的印绶,他依旧穿着往日的旧衣服,再次来到会稽郡的守邸。正好赶上上计之时,上计吏和守邸里的办事人员正在一起喝酒。见朱买臣进来,也没有人起身,朱买臣一屁股坐下就跟着大伙一起喝。酒至半酣,守邸的小吏突然发现朱买臣身上有印绶,近前仔细一辨,发现居然是会稽太守印绶。大惊,出来告诉上计吏,人家不信,告诉守邸之丞,也没人信。小吏急了,拉他们近前去看,果然。
  
  那年月,一郡的太守,跟九卿同品级,而且在郡里大权在握,可以生杀予夺。属吏们给太守拜寿,是要呼万岁的。发现向来不起眼的朱买臣,猛然之间变成了太守,所有人都惊呆了,发呆完毕,呼啦啦跪倒一大片。
  
  朱买臣富贵还乡,家乡人无论贵贱,都来迎接。朱买臣发现,他的前妻和其现任丈夫——一个修路工人,也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于是,朱买臣命人将他俩带进了太守官邸,养了起来。但是,从卖柴人到太守,这个反差实在太大,刺激也够大,一个月后,他的前妻还是自杀了。
  
  后来,朱买臣和他前妻的这段故事,被后人演绎成《马前泼水》的杂剧,清朝后又变成京剧经典剧目,一直演到今天。说是朱买臣还乡,看到前妻之后,前妻要求回来,朱买臣命人在马前泼了一桶水,让他前妻收起来,能收起来,就收回她。最后的结果,当然也是以前妻自杀告终。这个编出来的戏剧故事,还产生了一个成语:覆水难收。
  
  其实呢,朱买臣没有这样做。他仅仅是令人把前妻和其丈夫带上后面的一辆车,也就完了。从此,夫妻二人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只是,需要天天面对这个威风八面的前夫,未免懊悔,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估计也挺不住。
  
  把朱买臣当作刻苦学习的榜样,倒也罢了,但把朱的前妻打成嫌贫爱富的反面典型,加以鞭笞,一鞭笞就好几百年,真的有点过。那个年月,女人也是要吃饭的,一个连老婆都养不活的人,人家跟了好些年,走道(改嫁)之后,还能给前夫饭吃,要论人品,其实真的也不差。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7:23

一个王朝的能量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02次   世间万事一理——一个王朝的能量,犹如一个核反应堆,开国之初,如反应堆核能量最充沛强劲之时,至其衰亡覆灭,则其能量也衰减微弱,不足以供应整个王朝运作对于能量的需求。至于其消亡后,仍余脉不绝,那就是核废料的降解过程,不足道,仅充渔樵闲话而已。
  
  帝王以礼乐化民,祭祀之事,非常重要。明朝洪武年间,要制作太庙的祭器,礼部反复研究,以为必按照古礼制作,丝毫不能马虎,为此一些儒生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各自依据古书的描述,相互指摘挑剔,水火不容。就跟今天崇尚传统之学的年轻人一样,为一个汉服、儒服之类争论得不共戴天。朱元璋说,你们别争论了,“礼顺人情,可以义起。所贵者得宜,必有损益”。洪武十一年初秋,朱元璋祭太庙,由于祭祀用的板栗没成熟,负责祭祀工作的太常向朱元璋汇报,请求能不能用桃子代替。朱元璋听了,说:当然可以!礼从宜嘛。今后咱形成一个制度,所有用来祭祀的果品,不必常备,更不必让各地数千里供应,就用时令的果品即可。
  
  同样的事,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也是这样处理的。赵匡胤刚建立宋朝,到太庙祭祀,见祭器笾豆簠簋之类,陈列周详,他不认识,问这是什么?近臣汇报说是祭祀用的礼器。赵匡胤笑了:我的祖宗恐怕也不认得这些,撤了吧,用日常的膳食祭祀即可。赵匡胤自己行礼完毕,却对刚才的近臣说:你们将刚才那些礼器依然摆上去,方便其他人来祭,不能因为朕,让别人无所适从。
  
  这就是王朝初期的核反应堆。帝王言行,大事小情,无不“达古今之宜”,垂范天下,上能推诚,下无逸口,国家呈现出兴旺的气象。
  
  考诸往史,每个王朝后来的皇帝更替,无不是能量衰减的过程。再健康的事物,久则必然生弊,犹如衣服由新到旧,其污染肮脏是不可避免的一样,各种各样的困难、矛盾越积越多。弊端这个东西,具有疯狂生长的能力,拼命革除,尚且不尽,稍有懈怠,满目尽是,以至于最后连个正常的参照都找不到,人都不知道什么是弊端了。
  
  一个王朝出现的短期中兴,就是由于某个继位的皇帝奋力革除弊端,给核反应堆增添新的能量,能量增加,必然有腾旺的气象。
  
  明朝帝王都学了朱元璋的坏脾气,嫉恶如仇。洪熙帝(仁宗朱高炽)刚继位,就下诏说:朕的脾气不好,如果过于嫉恶,对罪犯的处罚在朝廷的法律之外,即过分干预司法,请司法部门再三执奏,劝说提醒朕。如果你们再三执奏,朕还是不听的话,可五奏。五奏还不听,就联合其他大臣一起奏,提意见。你们把朕当成一个昏君、暴君来对待,直到朕同意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为止。这要形成一个永远的制度。
  
  宣德九年,朝廷想搬迁位于德胜门外的教场。京城的教场用于操练和检阅军队,是全国最高级别的。德胜门外的教场面积有些狭小。皇帝(宣宗朱瞻基)派大臣去选新址,新址选在白云观附近。皇帝又派大臣去详细查看,看看修建新教场的工程进度和预算什么的。
  
  大臣回奏:新址是很理想的。只是要拆迁三十六户老百姓的房屋,另外还有百姓种的麦子和一些果树,以及几座坟墓,有当地人家的,也有城里人家的,都要拆迁或平毁。尤其是旁边白云观周围的土地,都是当地百姓用来种植税粮的好土地,这些,朝廷都可以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公共设施等名义拆除,给老百姓一点小小的补偿即可……“行了!”宣德皇帝没听完就打断,让汇报工作的大臣别往下说了,他决定教场先不迁了,不折腾老百姓。
  
  洪熙、宣德两位皇帝在位的时间都不长,但却创造了明代的“仁宣之治”,可见皇帝稍微一认真,很快就能见成效,犹如给核反应堆里增添了新的能量。
  
  但是,明朝后期的皇帝就基本上都是在消耗能量而非增添能量了。最后到崇祯皇帝时,他想增添,但明朝的核反应堆却因年久失修,坏了,泄漏了,不能使用,想添都没法添。
  
  至于有的短命王朝,虽号称王朝,但并不具备王朝的基本素质和条件,也没有什么反应堆,就是个蜡烛,还得瑟着,不停地折腾,迎风流泪,不加节制地燃烧。其消亡和覆灭,就更不值得一说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7:50

哑弹来,哑弹去  

    即使是军阀的行为也受经济学支配。
  
  乔治·奥威尔曾参加过西班牙内战,后来他把这段经历写在了《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一书中。在书里他讲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交战的双方常常使用不会爆炸的哑弹你来我往,有一发炮弹上居然还刻着“1917”的字样,简直可以作为古董收藏。最夸张的事情是有发炮弹你打来,我修补一下打过去,你再修一下打回来。就这样,这发炮弹每天在阵地上方呼啸飞翔但从不爆炸。
  
  密歇根大学的教授罗伯特·埃克斯罗德对此类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发现在多轮囚徒困境博弈中,以牙还牙是最有效的策略,也就是别人怎么对你,你也怎么对别人(你给我吃哑弹,我也给你吃哑弹)。他邀请了全世界最好的专家来设计其他的策略,结果都无法和“以牙还牙”模式相抗衡。
  
  以牙还牙的条件是有稳定的参与者,双方要反复打交道。最典型的例子是一战中的堑壕战。在很多战场上,双方趴在战壕里对峙的时间长达数年,他们势均力敌,都不能击败对方,于是他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狠狠地打,双方都承受惨重伤亡,要么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互相放水。
  
  历史学家托尼·阿什沃在其著作中这样描述一战中协约国军队和德军的对垒:巡逻的英国人和德国人达成了默契,要是出现碰面的情况,两边都不发起进攻,而是掉头装作没有看到对方。假如上级要求发起进攻,两边则佯攻一下敷衍了事。即便轰炸也是在一天里特定的时间,还要避开对方薄弱的环节。
  
  民国时的军阀混战,按照我们的理解,想必是尸横遍野,死伤无数,但事实也许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军阀非常珍惜他们的军队和武器,决不会贸然开战,更多的只是装装样子,象征性地打一仗,甚至有军阀向对方提议:要不咱们不用枪炮,用弓箭干上一仗如何?我猜想对方会回答:还是用弹弓比较好。
  
  军阀常常采取恐吓和反恐吓,互相警告或其他戏剧性姿态,真正打仗的很少。即使真打起来,战争也往往是低强度的,很少伤亡。
  
  最夸张的事情发生在四川。两支军阀部队正在郊外混战,而他们的军官居然在同一张桌子上打麻将,这边在吃你的七筒碰我的八万,那边各自的下属都跑到麻将桌前来汇报战况。象征性的战斗结束后(老大还在一起搓麻,弟兄们当然不会拼命),军官如朋友般依依告别,这一幕真是“感人至深”。
  
  之所以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因为即使是军阀的行为也受经济学支配。当他们的侵略性过强时,便会遭到其他军阀的惩罚和报复(以牙还牙)。由于军阀众多,没有谁能单挑所有人,过强的好胜心会使挑衅者在多次博弈中屡屡受挫,于是有经济人本能的军阀会认为维持现状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战争更多的只是起到仪式的作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3 17:18:38

生活,半饱即好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44次   位于德国东柏林的赫尔曼双子塔大厦里面,有一间普通的卧室。阳光从宽敞明亮的落地窗照射进来,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只有一张白色床铺和一盏黄色的落地灯。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这就是德国女建筑师伊娃·玛利亚·斯特德尔在东柏林的家。
  
  黑色上衣,配上宽松的牛仔裤以及脚上那双恒久不变的大头鞋,这是“乔帮主”生前的标准行头。除去简单的衣服,同样简单的还有他的简约的经典之作——苹果手机。
  
  他们不是偏执的苦行僧,也不是悲观的消极主义者,他们有个时尚的名字——极简主义生活者。
  
  Lessismore(少即是多)的生活理念在这个极速发展、物欲膨胀的时代受到格外的推崇。
  
  有人说,最资深的极简主义生活者大概是梭罗。没有物质的叨扰,没有俗世的牵绊,一个人,一间木屋,除了一颗沉静的心,他什么也没带。满目的山光、澄澈的湖水、此起彼伏的蛙鸣与鸟叫,这样的生活看似简单到极致,但在梭罗眼中,却是丰富而美丽的。因为生活简单,所以心灵明朗。在这里,时间被锁在了风里,而诗意却真正驻足在了生活里。
  
  不是每个人都有梭罗的勇气,能够抛开周遭的一切,独居于瓦尔登湖的月光下。但当我们在选择的悖论中失去选择的愉悦,在复杂多变的世界里迷失自我时,我们可以借一点哲人的智慧,给生活做一做减法。
  
  欧阳应霁曾经提出一个“半饱”的概念,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半饱”是一种程度,更是一种知足常乐的态度。果断减去我们苦苦执迷的五分,才能得到那真正值得我们拥有的另一个五分。“半饱”对应着“常满”——那些希求常满之人反而常常不满。或者就如欧阳应霁所说:半饱是一种完美的缺陷,一半的希望,再加上一半的耐心,才是一整片蓝天。对现实保持一种满足,对未来保有一分好奇,相信生活里头总有更好玩的事情,会在下一个阶段出现。
  
  有时候,极简成为我们灵感的来源。
  
  云门舞集的《行草》,黑暗的舞台上,一个黑衣女子,在团聚、舒展着身体。音乐,是没有的,只有声音。色彩,是没有的,只有黑白。故事,是没有的,只有舞动。林怀民说,他花了二十年忘记故事,忘记一切辅助的形式,只剩下舞动,纯粹的动。这就是舞蹈创作家林怀民想要的极简。
  
  “简单线条、大块留白、基本图形”,提到极简主义,如果你给我的只有这样几个在现代画展中风头正劲的抽象元素,我只能说你还不够潮。在我看来,葛大爷说得不对——21世纪缺的不是人才,而是生活的艺术家。
  
  我们总在阳春白雪中寻找艺术之源,却忘了,真正精妙的艺术是生活本身。因此,如果在生活艺术的江湖,让各大流派对号入座,那么极简主义一定是低调智慧的恒山派,以柔克刚,以无形胜有形。
  
  1921年,爱因斯坦一度受邀到荷兰莱顿大学执教。学校要给他许多高规格的待遇,他却婉言谢绝。对于他来说,所要的只是牛奶、饼干、水果,再加上一把小提琴、一张床、一张写字台和一把椅子。
  
  台湾作家舒国治,至今还在租房子住,家里甚至没有冷气和电视机。他白天在高档酒店里和朋友喝着昂贵的葡萄酒,晚上在干净的房间里美美地入睡。没有多余的东西打扰,走路、吃饭、喝茶,实在是惬意。把自己从外物中解放出来,于是培养了丰富的内心。他的这种生活理念,成了台湾文艺青年争相效仿的时尚。
  
  爱因斯坦和舒国治的出现似乎瞬间让极简主义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了,但究其本质,极简主义终归是一种生活的形态,充斥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所以,今天你“极简”了吗?
  
  1。极简主义的穿衣风格
  
  纯棉T恤、牛仔裤、白衬衫,当然都是没有LOGO、没有品牌标识的——极简主义生活家只为自己代言。如果你够有型,购衣这一步骤都可以省去,一台缝纫机,几尺布就可以做出最亮眼的衣装。
  
  2。极简主义的消费理念
  
  不买最贵,只买最贴心的。棉质衣物、环保手袋、牛皮纸笔记本、手工蜡烛……没有多余的设计元素,仅简单加工,呈现出物质最本真的特质。
  
  3。极简主义的文艺生活
  
  谁说极简主义生活家就不能走文艺范儿?读书作为最受欢迎的文艺消遣方式,它的选择有讲究,一面书墙的时代已经过去,一部Kindle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4。极简主义的饮食习惯
  
  如果你有毅力,坚持全素的饮食习惯、去除繁杂的烹饪步骤当然是第一选择。如果不巧你是个食肉狂徒,那么去掉味精的渲染,将会成为你极简饮食的第一步。而这种尝试,除了收获更加敏锐的味蕾,你什么都不会失去。
  
  5。极简主义的说话特征
  
  从来不拖泥带水,语气词尽量省略,能表达出核心思想才是王道。简单明了,保持语速平衡,不紧不慢道出人生真谛。
  
  6。极简主义的住房特色
  
  极简装修设计追求对空间的释放——一张床,一盏灯,几扇窗,原木地板,几个盆栽,无需繁复装饰。
  
  7。极简主义的运动方式
  
  减少器械的使用,游泳、慢跑、俯卧撑、仰卧起坐都是受欢迎的极简主义运动方式。过多的装饰与辅助只能成为身体的牵绊。丢掉那只响个不停的iPod吧,运动时倾听自己的呼吸是最有趣的事情。
  
  8。极简主义的交友观
  
  极简主义生活家的字典里没有应酬两个字。君子之交淡如水,合则留,不合则去,避开利益纠葛,告别逢场作戏。当然,极简的友谊也不用其他的手段来维系,偶尔一句“最近好吗”,也能牵动一颗远方的心。
  
  9。极简主义的出行方式
  
  低碳出行是它的孪生兄弟,不开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选择自行车,甚至是步行。
  
  10。极简主义的作息特征
  
  极简主义的作息方式大约是最顺应自然的一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晨8:00前起,晚上10:00前睡,这是极简生活家的习惯,也是最低成本的养生方式。
页: 2146 2147 2148 2149 2150 2151 2152 2153 2154 2155 [2156] 2157 2158 2159 2160 2161 2162 2163 2164 2165
查看完整版本: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