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0:36

希望之星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120次   猴子跳到男人的肩膀上。男人知道是谁,身上一阵发抖。直布罗陀巨石附近游荡着数万只猴子,它们鸽子般驯服自在,在公园街区间溜溜达达,他闭着眼睛也能知道哪只是它。
  
  那是只鬼一般灵异的猴子。
  
  那是他驯养出来的一只猴子。月光照耀下的饭店卧房里,它从酣睡的女人们那里盗来无数的项链、珍珠、石榴石、琥珀及其他珠宝。
  
  此刻,猴子在他眼前晃动着世界上最大的一颗钻石。
  
  事情就发生在几天前,整个直布罗陀都被它搅得沸沸扬扬。正在巨石那里参观的英国王室——王太后、公主、随从,为那条著名项链的丢失吵成一团。那是一条镶嵌着世上最大钻石的项链,人们叫它“希望之星”,即便是公主,也只是在参加一些重大国事活动时才佩戴一下。但是你要知道,这颗钻石是被诅咒过的,19世纪中叶成为英国王室的珠宝之前,谁要是拥有了它,谁就会和厄运相伴。
  
  就是在第一天晚上的那个皇家宴会上,猴子为他的吉卜赛主人带回了这条项链。不用说,它是无价之宝,根本不要指望能把它卖出去,直布罗陀的警察会倾巢出动搜寻它的下落。
  
  吉卜赛人让猴子搞得心烦意乱。猴子的天分让他生气,他害怕警察会顺藤摸瓜逮住他。还有,虽说吉卜赛人和政府没什么瓜葛,他还是挺喜欢“公主”这个词的,但做梦也不会想到要去偷她的项链。后来,吉卜赛人把项链包好,写上公主的地址,丢到了一个平平常常的邮箱里,寄还给了她。他还没忘在包裹里夹了张字条,上面写着“你真是应该小心保管好你的项链”云云。
  
  第二天晚上,猴子又把项链带了回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0:47

 
  再寄回去时,他在字条里请求她找警察替她小心看管好项链,他甚至还给了她一些忠告,建议他们把项链锁在一个笼子的中央(因为猴子是肯定无法进到一个锁着的笼子里的)。
  
  但第三天晚上,也就是故事开始的时候,猴子再一次把项链带给了吉卜赛人。它把项链给了他后就倒地死了。它中了枪,很可能是在试图逃走时受了卫兵致命的一击。
  
  吉卜赛人在项链前打着摆子。他对自己朋友的死丝毫不感到意外。
  
  前两天一切看起来还像是种种巧合——不期然地拥有了英国王冠上的一件宝贝!但现在……当他第三次得到钻石时,事情就变得有些意味深长了,看起来不像是巧合,项链就是送给他的,命运开始作祟。现在,项链是他的。
  
  他把项链塞进了口袋。
  
  作为一个吉卜赛人,他从未想过要去怀疑那些伴随着钻石而来的咒语的真实性。他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一声不吭地把猴子埋了。
  
  每每想到自己一个吉卜塞人,被冥冥之中的东西选中了,去替英国王室、替公主承担一些厄运,他甚至还有一丝高兴。
  
  他向地中海的海滨走去,在海边脱光了自己的衣服。项链一下子无处可放,他索性就把它套在自己的脖子上。他跳进海里,开始游泳。
  
  天上是一轮满月,海面平静如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0:59

  地中海直布罗陀地段的近海处,有一处较深的地方就叫作直布罗陀海峡,离岸边只有1英里,那个地方水深也有1英里。
  
  吉卜赛人是个游泳好手。
  
  他向外游了1英里,在那海峡的水面上,取下项链丢了下去。
  
  那一刻,他脸上充满光亮,他想象着成百上千个福尔摩斯在其后的50年间玩命地寻找这条项链。
  
  男人懒洋洋地往回游,项链落到了水的深处。
  
  他们两个都有1英里的路程要走——男人有1英里的路程要游,钻石有1英里的路程要落。
  
  而项链下落的速度要比吉卜赛人游泳的速度快。
  
  项链直直地下落,在离海底100英尺的地方,它跌落在一只鲨鱼的脊鳍上。
  
  鲨鱼正在小憩,项链弄醒了它,它一圈一圈地游,心里疑惑着到底出了什么事,最后它决定游上去看个究竟。
  
  鲨鱼游泳的速度比项链下落的速度还要快。
  
  这时,吉卜赛人还在慢吞吞地向岸边游去,他沉浸在从未有过的皇家节日的激动中,千万只灯泡在闪烁……他想到那咒语,这钻石以后再也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厄运了,咒语的威力永远消失在1英里外的水底下了。
  
  他抬头看去,忽然发现项链浮在水面上,慢慢向他游来。
  
  吉卜赛人没有看到鲨鱼的鳍。他只看到项链在月光下闪烁,仿佛是浮游在空气里,不是向他游来,而是要游经他,现在正在他前面不远处。吉卜赛人瞬间意识到两件事情中至少有一件是真实的。显然,要么是他看到了奇迹(整个事件就有些神奇),要么是他出现了幻觉。
  
  奇迹?幻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1:08

 他开始叫喊,奋力划水,水花四溅。他向项链游去。
  
  当然项链也停止了移动,不一会儿就开始向男人游过来。
  
  男人向项链游去,项链向男人游来。
  
  故事就在这儿结束了。
  
  但我不禁注意到,此刻,乍一看,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要知道,鲨鱼会吃了男人。
  
  可我不太相信结果不可逆转,我相信有许多种原因,比如以下几条:
  
  1。鲨鱼以前可能从未这样被人靠近过,这样的鲨鱼不会吃人。
  
  2。男人是个吉卜赛驯兽师,他能驯服鲨鱼。
  
  3。现在拥有钻石的是鲨鱼。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2:18

远山有灯时间:2014-07-06 作者:未详 点击:52次   黄昏早早降临,我所能眺望的天空一派泼墨。最后一只野雀衔走小粟飞回它的巢,我捻亮案头的灯,灯笠轻轻晃起来,终于停止。不记得风怎么来去的,好像流失的光影也是如此。远山有些亮光,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日复一日捻亮灯,他的心情也随着夜色与灯影摇曳吗?他知道哪些灯影穿越时空映入半山上小屋时,变成我最钟爱的风景吗?那么,我的案头灯又是谁人眼中的风景?
  
  海浪研洗过的沙滩,应该有人去走字;雪花覆盖的野地,应该有鸿爪钤印;漠漠水田,应该有鹭鸶照镜;一远平铺的苔草,应该有人去点墨。这样,天地才不会寂寞。
  
  返乡的火车什么时候开?我的行李已经准备好。这样的阴天想要回我心爱的宜兰,二十八个山洞,一片汪洋,不知道左脚还是右脚先沾染乡土。
  
  若有人叛逆社会,其实是在背叛社会化至深的某一部分自己,人与人无仇,与自己的仇才不共戴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2:28

  烟,真美。古人焚香净神,确有高妙之举。观烟,可以思索动静相偕、虚实互动、炎凉轮转之理,及苍天与玄黄参有的过程。中国人谈中庸,不无深意。唯有中庸才宽纳万物万事,使其相生不息。如此说来,这思想不是落伍(落伍者,今是昨非之义,难免以偏概全),中庸思想落实于每个时代,其规则、条例或有不同,也理应不同;而顺物之至、秉事之情促进生息和谐的本旨,却是不易的。
  
  今天的天空是手染青布,鎏云精雕细琢。我想成为风的一部分,向青天泼釉。
  
  太阳从天空向我洒絮,案头一片水光浮影,照得笠叶、印石与炉烟都透亮起来。每当我感觉自然界步履轻盈地行进时,常想静静独坐,什么也不想,任凭心中的经卷被风翻起,字句铿锵一地。
  
  上辈子是不是个偷米的人?为什么这辈子要以字还粮?
  
  今天非常长,很多街道、行人交错成恍惚的梦。终于我回到自己的青苔路,雨下过了,今日的太阳正在驾马。我是最早响起的銮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2:52

多好啊,活得很美时间:2014-07-05 作者:未详 点击:110次   “我最近好为难,”有个条件不错的男学生对我说,“我有两个女朋友,都很爱我,我也很喜欢她们,不知该选哪个。”我说:“这表示两个条件差不多。”
  
  学生说:“不!条件差挺多的。一个很有钱,家里放了一架史坦威的大演奏琴。另一个很穷,我常给她打电话,打到一半,就没法说了。因为她的卧室正靠着铁道,火车经过,整个房子都在震动,什么也听不见,只好拿着电话发呆。”
  
  隔了半年,再遇到那位学生,他已经结婚了。“娶了有史坦威钢琴的?”我笑道。
  
  “不!娶了铁道旁边贫民区的。”我点了点头:“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有!有一天,我到她家去,坐在她的卧室里聊天,突然火车经过,好响!带起一阵风,把窗帘都吹起来了。那是一块用很便宜的薄棉布做的窗帘,她自己用手缝的。这时候,阳光射进来,我看见窗台上放了一个用饮料瓶做成的花盆,里面开着一丛不知名的小黄花。我问她那是什么花。她很不好意思,挡在前面说,是不值钱的花。我又问,很漂亮啊!是什么花?她吞吞吐吐了半天才说,是野地里挖来的小草花,不值钱!”学生脸上露出一种好特殊的光彩,“你知道吗?我那时突然产生一种感动,冲上去抱住她,叫她不要那么说,不要说不值钱,美的感觉是不能用钱衡量的!就在那一刻,我发觉,我深深爱上了她。”
  
  学生的话,常浮过我的脑海,我常想象那个沐浴着午后的阳光,被风拂起的窗帘,和窗台上逆光看去的那丛野草花。多么平凡,多么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3:06

人生的三种境界时间:2014-07-05 作者:未详 点击:177次   人生有三种境界,分别是他证、自证、无证。
  
  处于“他证”阶段的人,凡事都以他人的看法为准,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别人的认同。如若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同便高兴无比,反之则抑郁寡欢。处于这个境界的人,有时会为了别人的一个看法而委屈自己原本的意愿去屈就别人,结果却常因各人的看法不尽相同而不知所措。
  
  处于“自证”阶段的人,做任何事情都以能够证明自己为出发点。这种境界中的人不再将别人的看法看得过于重要,而倾注于自己跟外界的交流如何。当他能够做成一件事,将心愿传送出去的时候,他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跟这个世界的交流已经成功了。反之如果付出许多努力而难以达成自己心愿的时候,他便会懊恼得不知如何是好,因为这意味着他跟这个世界交流的失败,难以将自己证明给世人看。
  
  处于“无证”阶段的人,已不再将他人与自己的意向看得那么重要,更是不会去理会这个世界是否理解他。他只是默默地做着他自个认为应该做的事,至于事情的结果如何,别人是怎样看待的,他已学会不在乎。他的心中始终坚信事实胜于雄辩,只要是事实谁也更改不了,说与不说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说会成为一种不必要的累赘。
  
  就像之前那个知名的故事说的那样,一个僧人被邻近的姑娘诬陷为她非婚所生孩子的父亲。此后他便含辛茹苦地抚养那个孩子,对于周围人的误解、指责全不放在心上。当姑娘最后说出实情时,他也只是淡淡地嘱咐要好好照顾好小孩子后便离开了。
  
  刚开始时,我很难理解僧人的做法,对他的做法做出了种种猜测,是因为他知道姑娘最后会因无法忍受内心的长久谴责而说出真相吗?还是想得到别人对他超人承受力的赞许……
  
  答案是否定的,人生无常,谁能保证姑娘在多年的岁月里会毫无意外呢?假如有什么意外的话,高僧此生便是跳入黄河也洗不清了,又怎能得到别人的认同与赞许呢?后来我总算理解了高僧当时的所思所想,那便是他根本就不将世人的看法、做法放在心上。他的眼中只有一个新生的生命,抚育生命才是他最想做好的事情,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都与他无关。赞美也好、诽谤也罢,都无法动摇他心中的真正所思所想以及他实际的所作所为。
  
  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啊,只要一息尚存,便会将自己心中所认定的事情做下去,他不想得到什么证明,因为事实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说明。即便整个世界都误解了他,但事实是唯一的存在,谁也更改不了。试问古往今来又有谁能够篡改事实呢?高哉,高僧!一切容易为生活中的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便大动肝火的人,难道不应该从高僧的身上学点什么吗?至少得学会更好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吧。
  
  人生的这三种境界谁优谁劣一目了然,或许我们穷尽一生的追求都到达不了高僧那样的境界,但我们至少不要停留在“他证”的境界里。凡事倘若都追求“他证”的话,我们便将自己完全交付给了他人,让自己置身于种种纠结与是非之中。自己只有一个人,怎么能够做出样样合乎大众口味的事情来?难以符合便痛苦不已,这样的痛苦不仅无聊,而且无趣。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处于“自证”的第二种境界之中,心中有所求的同时不忘做好跟外界的交流。当交流顺畅时,大可不必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当交流受阻时,也不要对他人失去希望与信心,相信大多数人跟自己一样都怀揣着美好愿望,区别只因彼此各自所站位置不同,看到的结果不同而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3:35

先做“贼”再劝贼时间:2014-07-05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20世纪40年代初,埃及还处于法鲁克王朝的统治之下。当时法鲁克王朝的国王法鲁克二世是位混世魔王,他不仅喜欢奢华的生活,还有个令人不齿的嗜好——偷盗。法鲁克二世尤其喜欢偷闪闪发光的物品。
  
  平日里,法鲁克二世甘愿自降身份,想方设法去偷大臣们的东西。为了提高自己的盗窃技术,法鲁克二世甚至专门跑到监狱中向盗窃犯求教。
  
  英国当时还是埃及的宗主国,有一次,法鲁克二世访问英国,英国女王举行国宴招待他。进入宴会大厅后,法鲁克二世原本想收手,但当他看到一个做工十分考究、造型独特的银质调味瓶后,顿时手痒了。法鲁克二世环视四周,发现无人注意他,就迅速拿起调味瓶放进了口袋里。让法鲁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拿起调味瓶的瞬间,一旁的丘吉尔不经意间发现了他的偷盗行为。
  
  丘吉尔并没有当众揭穿法鲁克的劣迹,而是不动声色地走到法鲁克身旁,当着他的面将另一只精致的调味瓶偷走了,这令他目瞪口呆。丘吉尔对法鲁克耳语说:“国王陛下,我们都被发现了,还是都将东西放回原处比较好,您觉得呢?”法鲁克悻悻地照做了,而丘吉尔也将东西放回了原位。
  
  劝诫别人时,若过于直接就会令对方难堪,甚至引起对方强烈的抵触。给对方一个台阶,使对方不至于太尴尬,就可以在达到目的的同时,避免伤了彼此的和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4 19:04:51

觉醒时间:2014-07-05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伦敦,一个流浪汉,饥肠辘辘,在泰晤士河畔发呆,天下着细雨,他下意识地裹紧身上褴褛的衣裳。这时,一辆劳斯莱斯在他身边停下,车上走下来一位美丽女子,对他说:
  
  “可怜的人,你不会是要在这河边过夜吧?”
  
  流浪汉说:“是呀。”
  
  女子说:“你可以去我家,舒舒服服地过一夜,保证你饱餐一顿。”说着,她把他推进汽车。
  
  车开到了伦敦郊外的一处别墅,管家在门口迎接他们,女士对管家说:“詹姆士,把这个人带到下人客房,好好地款待款待。”
  
  女士脱衣睡下后,突然记起带回家的流浪汉,于是披衣起床,穿过长廊,来到下人住处,那个流浪汉的房内透出灯光,她轻轻地敲了敲门,打开门,看到流浪汉还没有入睡,她说:“有什么问题吗?晚饭吃得不好吗?”
  
  流浪汉回答:“夫人,我一生中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晚餐。”
  
  “被窝不暖和吗?”
  
  “很暖和,夫人。”
  
  “你是不是需要个伴侣?你为什么不向里挪一挪?”
  
  女士坐到床上,流浪汉挪了挪,跌进了泰晤士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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