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9 10:47:16
戴尔的成功秘诀
1962年后,沃尔玛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零售业,也改变了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就像美国所有的行业一样,有竞争就有不断的创新。1984年,又一种新商业模式出现,这次的创新者是当年才19岁的迈克尔·戴尔,他是如此成功,连续多年在《福布斯》财富榜上排在前十位,2006年的财富为155亿美元,排名第九。
陈笛:“在学校,老师说起过戴尔的故事,有一点我不明白。戴尔在1985年,也就是在大二时,退学不读书了。好像盖茨以及他的搭档——保罗·艾伦也没念完大学,就退学办公司了,香港首富李嘉诚也没上几天学。妈妈不是说读书很重要,否则不会有出息吗?但,他们为什么那么成功,都是亿万富翁呢?”
“从表面看,好像是这样。但是,对多数人来说,不一定从小就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自己要立志一辈子做什么,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最适合做什么工作。所以,多数人需要接受小学、中学、大学这一系列规范化的教育,通过这些教育,一方面学会做人,知道社会的过去、今天和明天;另一方面,也给每个人时间和机会,去了解自己到底想做什么,对什么感兴趣,并学会一些谋生的技能等等。当然,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必然比没上过大学的人更成功,同样的,也不是每个没上过大学的人必然不会成功。上大学,接受好的教育,只不过增加让自己成功、让自己过好生活的几率,并不能保证任何东西。
“像戴尔、盖茨、艾伦,他们从小就对电脑着迷,中学时,就把电脑技术的方方面面了解很透,他们去当地大学旁听电脑课、去计算机房实习,在进入大学前已经把大学相关内容学透了。自学有时能达到‘一日胜读十年书’的效果。所以,课堂只是学习的一种方式,自学看书,或以其他方式学习,也是可行的。不过,对多数人,大学这种有组织的系统学习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就像制造业工厂一样,大学能达到规模效果,是系统产出,是批量生产。”
对中国家长来说,我们习惯于认为“唯有读书高”,所以,对后代,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他们学位一个接一个地拿,最好是拿到博士学位或更高。为什么大家只顾追求学位,不太管自己小孩到底喜欢做什么、适合做什么呢?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学而优则仕”,只有读好书才能做官。到如今,同样需要通过学位这种硬指标,来证明每个人的能力,离开学位就无法客观判断了。于是,大家只好盲目追求学位,不管这些学位有没有用、适不适合自己的小孩——片面追求学位当然过于机械,但面对现实又不得不为之。
可是,在美国这种社会里,公司和财产都是私人的,只要你能创业,办自己的公司,能创造价值,你就不需要通过学位证书向任何人证明你的能力,你就是自己的老板。有没有上过正规大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真实能力。所以,在美国,就有戴尔、盖茨、艾伦这些没上完大学但极端出色的个人故事,父母也没必要逼着小孩没完没了地追求学位,浪费掉许多青春年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9 10:47:26
猎豹的共守原则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加拿大荒漠草原上,生活着一种叫白大角羊的动物。
传说中,它们的一对大角能够带来好运,然而不想却因此遭到人类大量猎杀。为了生存,大角羊自身进行了“基因革命”,不但角越长越小,并移居到高耸、陡峭的山谷中生活,练就了一套特殊的爬山本领。
它们那特别的蹄子,可以紧紧地抓住打滑的岩面,在陡峭的石壁上如履平地,疾步如飞,身上的毛色也变异成易于保护自己的黄褐色。除了盘旋在高空的金雕能够叼走新出生的、体质羸弱的小大角羊外,陆地上的肉食动物,历来对它们望“羊”兴叹。
然而,有一次,一只小大角羊独自跑到山谷下,不幸沦为一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的点心。这只猎豹,从此落下了非大角羊不吃的毛病。天天蛰伏在山下,守候大角羊的踪影,甚至不顾生命危险,追上嶙峋的山峰。猎豹“顾嘴不顾命”的疯狂行为充分显示:大角羊肉,让它们无意中发现了一道无比鲜美、可口的美味。很快,附近的猎豹也发现了这个秘密。可怜的大角羊又多了一种凶猛、彪悍的天敌,成群结队的猎豹“潜伏”在山谷周围“豹”视眈眈、守“山”待“羊”。
聪明的大角羊当然不会坐以待“吃”,每次遭遇劲敌猎豹的袭击,就撒开四蹄,左冲右突,向最最陡峭、嶙峋、崎岖的岩壁奔逃、躲避。令人奇怪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一贯群体捕猎、争食的猎豹,没有一只“横刀夺爱”、“半路杀出”,而是一律安静地“隔山观斗”。这是为什么呢?
万分好奇、匪夷所思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多次观察、研究,终于找到了令人惊叹不已的答案:越是危急关头,大角羊选择逃生的路径越是陡峭、险峻,犹如万丈深渊上的细细独木桥。而猎豹体积庞大,奔跑速度快,狭路上猛不丁跳出“第三者”,另一只猎豹立马会因此而摔下悬崖、粉身碎骨。所以,猎豹们捕猎大角羊时,严格默守一条原则:任何同伴从追逐大角羊直至美美享受完战果,其余猎豹,绝不干扰、抢夺。哪怕馋得“口水飞流三千尺”。
我们口中所谓的“禽兽”尚且如此,以道德者自居的人呢?为了争名逐利,勾心斗角,甚至不惜伤害、诋毁同伴、朋友——这大概就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的“共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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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7:37
爱和冒险的旅程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83次 从非洲到南美洲,从巴黎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飞扬的沙土说:又是一届达喀尔拉力赛。
将近一万公里的行程、耗时大半个月,途中要穿越沙丘、泥浆、草丛、岩石和沙漠等极其恶劣的路段,没有固定的比赛线路,参赛车手只能依靠组委会提供的线路图和借助CPS全球定位系统来选择所谓的正确路线;此外,他们还要经受白天40℃度高温和夜晚0℃以下的低温考验,一旦赛车出现故障或迷失方向,可能会断油、断粮、断水甚至放弃赛车;甚至,车手们还可能受到来自强盗的安全威胁……尽管如此,每年的达喀尔比赛还是能吸引来自全球各地的上千名参赛者。这些参赛者中业余车子占了80%,和那些真正的职业车手相比,他们没有自己的运输—电机,也没有充足的后勤保障,他们不追求参赛名次,只要能站在比赛结束日的收车台上就代表着胜利,对他们来说,参加达喀尔拉力赛就是实现心中的一个梦想。
假如你已经参加了达喀尔拉力赛,你就要做好犹如西天取经般的准备,报名费1。35万欧元,这么多钱足够买一辆不错的小家用车了。
在这漫长的征途上,你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魔鬼”。生命安全一直是这项比赛的最大问题,由于比赛路程太长,并且要经过大段荒无人烟的沙漠和戈壁,不少当地的小偷和强盗每年都将达喀尔比赛这段时间看成是“丰收”的季节,他们将那些出现故障或迷路的赛车作为行窃或抢劫的对象,甚至在作案后还将车手杀人灭口。1981年,一名记者和3名机械师被杀害;1990年,法国车手卡巴内在赛段中遭枪击身亡:1996年,参加卡车组比赛的法国车手葛根在比赛途中不幸踩上地雷,当场被炸身亡……此外,由于比赛为汽车、摩托车和卡车同时进行,撞车事故也是威胁到车手生命安全的一个重要隐患。迄今为止的这30多届比赛中,已经有54名不幸者在这项赛事中遇难,这其中包括赛车手、机械师、记者、工作人员甚至观众。几乎每年都会有因撞车惨遭不幸的车手,在这些遇难者中,有的是车手驾驶摩托车与汽车相撞,有的是受伤后乘坐的救援直升机遭遇空难……达喀尔比赛的危险甚至还上升到了政治高度。在2008年达喀尔拉力赛开赛之前,北非地区的恐怖组织“萨拉斯呼声与战斗宣教团”在北非毛里塔尼亚袭击了一支由5名法国游客组成的旅游团,开枪打死了其中4名游客。这一事件直接导致2008年的达喀尔比赛被迫取消,并在2009年将比赛转移至南美洲的阿根廷和智利。
移师南美之后,恐怖组织的袭扰是少了,但安全仍然是组委会最为头疼的一件事。曾参加摩托车组比赛的中国车手魏广辉和陈建国就遭遇了在出租车内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一幕。就在最近一次达喀尔比赛开始后的第一个赛段中,一名女性车迷就被失控的赛车当场撞死。而在赛场之外的临时营地中,一些记者的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纷纷被盗。相比旁若无人的恶性抢劫,南美人的确比非洲人收敛不少,但无论怎样,比赛的安全问题仍然是组织方最为头疼的一件事。
从达喀尔的历史来看,越是危险,参加的人就越狂热。除了那些有着强大支援的厂商队车手之外,绝大多数车手为了参加达喀尔拉力赛,提前两三年开始做准备,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车手们不能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正常的饮食,每天还要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驾驶赛车行驶几百公里。—不小心,赛车就有可能陷进沙坑或翻下路旁的山坡。如果不小心撞到岩石,轻则损坏赛车耽搁比赛,重则有生命危险。达喀尔拉力赛的创始人泽里·萨宾内说:“对于参加的人来说,这是一项挑战;对于没参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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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7:47
大师与凡人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50次 大师让人感到亲切的时候,也是他显露出凡人一面,真正像一位大师的时候。
周有光有一次谈到年轻时与爱因斯坦聊天,聊的全是家常话,很亲切,很轻松,很愉快。因为是闲聊,晚年回忆起来,聊天内容全忘了,但是那两次聊天的愉悦感觉,终身未忘。也让我知道,大师只是专业尊称,生活中的大师也一定是凡人,如果在生活中装成像大师,那一定不是大师。
在当下的实际生活中,人们总是容易被大师的光环照乱了自己的眼睛,总认为大师与凡人不同,生活在别样的氛围中,乃至于他们的举手投足,语言音调都与凡人有异,就是像周有光先生的外孙,在听了周先生与爱因斯坦的聊天趣闻后,也仍然不相信这是大师间的对话。认为爱因斯坦与人聊天就是聊物理、聊相对论。
有时候,人们敬畏大师,是被他们一些所谓深邃的话吓着了。其是,真正让人在生活中记住的大师,他们的语言往往是朴素而易懂,通俗而清新的。尼采是世界哲学大师,他的一句“生气就是拿人家的错误来折磨自己”,让人可以铭记一辈子。周有光先生的夫人有四姐妹,都是上世纪初的大学生,这在旧中国是罕见的四才女。周先生回答人们对这一现象的提问时,只是淡然地说:“女孩受大学教育后,不会犯无聊的错误。”实在、谦逊,丝毫没有闪亮的阐发,意义却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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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7:55
爱这程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71次 针对已如风中传说一般飘忽不定的房价,一个旅行社广告这样写道:“只要半个平方米的价格,日韩新马泰都玩了一圈;两个平方米的价格,欧美列国也玩回来了。下一步只好策划去埃及、南非这些更为神奇的所在。一年下来,全世界你都差不多玩遍了,可能还没有花完一个厨房的价钱,但是那时候,可能你的世界观都已经改变。”
旅行的确可以调校世界观。
而且,世界会因为爱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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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8:05
极速乌龟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02次 一个醉醺醺的人走进酒吧,手里拿着一只乌龟,这乌龟一只眼睛是黑的一只眼睛是蓝的,有两条腿缠着绷带,乌龟壳上也缠满了带子。
酒保好奇不已:“你的乌龟怎么了?伤得这么厉害。”
“没什么,”那人回答:“他太快了,所以受了点伤。”
“太快了?”酒保乐了:“你是说乌龟太快了,呵呵!不可能。”
“不相信?”那人很自信:“这样,让你的狗站在房子的那一头,你站在房子的这一头,我们喊一二三,我敢打赌,我的乌龟一定先到你那儿,敢不敢和我赌500美元?”
酒保发觉这家伙显然是喝多了,竟干这样的蠢事,于是毫不犹豫拿出了钱。
酒保的狗严阵以待,两个人一起喊一二三。这时那个喝多了的家伙突然将乌龟向站在墙边的酒保扔去,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墙上。
“我说过的,我的乌龟很快的。”酒鬼嘟哝着数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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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8:50
携鸡童子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听说香港“四大天王”的首席张学友决定放弃上央视春晚,理由是需同家人一起旅游。
我知道一位农村少年,他们中学的一个歌舞节目被所在地区的电视台相中,作为领唱兼领舞,他本是可以在当地电视台正月初五的一台贺岁节目里露脸的,可是他却毅然放弃了那难得的机会,他的理由,是那天他必须充当。
从市里请来负责加工排练的导演对他说:“你放弃的不是一次电视晚会,你可能就此错过一生的转机。”他的班主任老师觉得无法以语言表达遗憾,就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十六岁的少年却坚定地选择了携鸡童子的角色。他们那地区农村婚嫁的习俗尽管早已融进了诸多现代化的因素,但携鸡童子的设置,毫不夸张地说,已经有上千年的承传。就是在男方到女方家里迎亲的队伍里,一定要有一个携鸡童子。这童子要携带一只硕大古老的木制鸡笼——目前村里只有一家还藏有祖传的这种大鸡笼,最上面既是吊钩又是提手的部件包着铜皮,每家娶媳妇,都会借用——装进一只五彩大公鸡,随浩荡的迎亲队伍——如今是乘坐一队大红色的小轿车——来到新娘家,新娘家的嫂子、弟妹、妹子等,会拿来一只肥硕的母鸡,装进那鸡笼里,在打开笼栅接收母鸡的当口,携鸡童子和新娘家的人都会十分紧张,因为他们有着决然相反的任务,在新娘家的那方来说,他们应该趁那机会拔下公鸡的毛来,最好拔掉三根,然后拿去给尚未走出闺房的新娘,给她塞到鞋垫下,让她踩。那是有讲头的:“一打公,二打婆,三打女婿,好祥和!”意思是作为新媳妇进了门子,她不但不会受欺负,还能把公婆丈夫制伏,当然,目的还是为了全家的日子祥和,但这祥和需以她为主心骨。这村俗真是很有意思,颇有“女权主义”的色泽。那么作为携鸡童子呢,他在开笼栅接受母鸡时,则一方面要脸挂笑容一团和气,一方面则要以身体的巧妙挪动遮挡,来防止对方拔去公鸡的鸡毛。据说这风俗延续到今天,女方的人只是虚张声势,并不一定真拔毛,携鸡童子也只当是一场游戏,故意遮来挡去,双方笑作一团。公鸡母鸡会合关上笼栅后,女方就不能再伸手去拔毛了,携鸡童子即使护卫成功,任务还只完成了一半,另一半任务,是要趁女方不备,偷走女方家一对茶盅或饭碗,将其双双再搁进鸡笼中。笼中的公鸡母鸡自然是象征男婚女嫁,一对盅碗则象征着永远富足。其实携鸡童子只是装作“偷”,女方早备妥上好的盅碗装作“看守粗心”,携鸡童子会倒掉盅碗里的红糖水,“趁其不备”将其摞起来放进鸡笼。然后,携鸡童子会随着迎亲的队伍返回男方家里,当然,那队伍里会增添新娘及新娘家送亲的眷属。
有人会认为携鸡童子在婚礼中的行为好笑吗?会认为充当生活里的携鸡童子这么个角色,大大地不如在当地电视贺岁黄金档里露脸吗?
我知道,就有那么一位农村少年,他堂哥虎年正月初五娶媳妇,他自愿放弃上当地电视台春晚,甘愿为堂哥去充当携鸡童子。按当地习俗,携鸡童子的第一人选是新郎的未成年的亲弟弟,如无亲弟则请堂弟代劳。他堂兄无亲弟,也无其他堂弟,他到虎年才足十六岁,家族和他自己都认为他责无旁贷。
可是现在离虎年春节还早。他们的那个很有地区特色的歌舞节目仍在不断加工中。替代他的演员虽然已经选好,也很努力地在排练,市里来的导演还是觉得他应该选择上电视,不理解那农村婚俗里的携鸡童子的角色为什么会深深地吸引着这个有着文艺才能的少年。班主任问导演,能不能跟电视台说说,反正每个节目都有先期录像备用,他们学校选上的这个歌舞节目,就让这个学生参与录像,到虎年正月初五那天把这节目的录像镶嵌进去,那天他去当他的携鸡童子,亲友和他自己当晚还能从电视上看到,岂不皆大欢喜?导演就说:“那哪儿能行!如果当晚可以不去现场,张学友也不必婉拒央视春晚了。”
十六岁的农村少年,为即将充当携鸡童子向往不已。问他为什么?他说:“说不出来。反正以后我娶媳妇,也不能少了携鸡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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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50:02
最幸福的一句话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240次 前几天收到一篇文章,说某电视台办了一个小型活动,征求最令女人感到幸福的一句话。应征的话语如雪片飞来,最终摘冠的是这一句:“你躺着,我起来。”
原来,这句话背后有一段令人感动的故事。
一对白手起家的男女,男人为了养家,在外努力工作奔波;女人为了刚生下的多病孩子,产后未加休息,就扛起育儿持家的重任。晚上,累了一天的男人,回到家门前,一定先理理蓬乱的头发,然后精神抖擞去按门铃。女人听到熟悉的脚步声,也总是整理疲惫的仪容展开笑靥,到门口迎接男人。
她发现男人的秘密,更加心疼男人,夜里孩子哭闹时,不管怎么累,她立刻起身,怕吵到男人。男人也发现了女人的秘密,他更加细心地呵护女人。只要孩子一有动静,他立刻睁开眼,轻按着女人说:“你躺着,我起来。”因为孩子有病爱哭闹,每晚男人都要重复这句话好多次。
颁奖当天,主持人讲完这个故事,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牵着一个同样满头银丝的男人出现在观众面前。老婆婆已经热泪盈眶,她指着老伴说,故事里的男人是他,女人是自己。他们结婚几十年,至今想起他这句话,她心里还是暖烘烘的。
听完老伴的话,老先生张开无牙的嘴笑了,现场许多观众却哭了。
故事结束,却独不见那个终日生病,让他们没日没夜、苦心照料的孩子。
确实,这个故事抚慰了许多女人心,但同时可能也让许多身为女人的母亲失落。
我们很容易被白发夫妻鹣鲽情深感动,因为这种感情是经由患难、相互扶持得来的。一般人对“后天”磨出的感情更加珍惜,但对“天生”既得的亲情反而漠视,因为“不磨”即出。
这类爱情故事、情义篇章被到处传颂。多数人羡慕《诗经》中“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也常为动物对人的忠心不贰而流泪。
我们都希望在感情上抓住一点古老的温情与感性,证明自己内心深处仍存在的纯真。因此,人间各种至情至性的文章,在这个处于裁剪拼贴的时空中,被到处转载流传。也让人感受到,冷漠的社会里,虽世态人情偶见发霉,但同时闪烁着微弱的光。
这些被用来代表人性温暖的篇章,偏偏甚少有子女对父母关爱与感恩的记述,与其说反映了子女对父母的忽视,毋宁更反映了社会视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为理所当然。好像父母天生就是大树,禁得起生活的任何风霜磨难;父母本该坚强,受得起孩子任何的考验与忤逆。
科技越发达,亲子意识与双方对待关系上的艰难越显见,印证了我们旧有的亲子意识,已无法应付当下的要求。
当自己做了母亲,或当很多父母亲的顾问后,才深深体会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背后的凄凉与无奈。
前阵子我出了一本新书,大致叙述融洽的亲子关系。但有些年轻朋友因此加以比较,自觉父母迂阔、难以沟通。我惊讶地发现“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因此深觉有必要记录天下父母心之可怜可悯。
有次朋友聚会,坐在一旁的一位单身父亲郁郁寡欢,他竭尽所能送高中毕业的女儿出国读书,跟着女儿去学校报到,去宿舍替女儿打点一切,直到住的用的一切都没问题,才放心离开。临走前,他对着正在玩电脑的女儿说:“我要走了!”女儿头也不回,淡淡地说:“好!”他没有立刻离开,等了好一会儿,女儿没有任何反应,他只好尴尬地提起行李走了。坐公车去机场的路上,他心中有些难过,其实他很希望女儿送他到宿舍门口,但父亲的尊严,让他什么话都没说。
言毕,他神情落寞,问,为什么孩子对他一点依恋都没有?
另一位让人心有戚戚焉的母亲,是位十足捍卫女性主权的女权主义者。但面对儿子,她束手无策。前阵子为了改变亲子关系,暗中请来风水师,将宅第大门来个乾坤大转向,目的是让居住在外的儿子愿意回家,但大多时候儿子不喜欢回来。
她不知道儿子在想什么,很希望儿子能开口和她聊天。但每次碰面,问儿子最近在做什么,儿子总面无表情地回说没什么。最后她忍不住哀怨,乞求儿子说些近况,儿子仍旧简洁地说:就这样啊!
老实说,就上面那些例子,与其说父母关心孩子,不如说父母终究面对的是自己亲情的徒劳和被拒后的迷茫与错愕。
父母到底哪里不好?恐怕是劳心劳力一辈子的父母心中最大的惑憾!
做父母的不过希望孩子能眷顾他们一下,哪怕一下下也好!
听闻太多父母卑微的心声后,不禁想为他们大声请命:“孩子!请爱我吧!”
这样热切的呼唤,多少年来折磨着父母,成为父母心中不断的渴求!坦白说,父母没有变得愤世嫉俗或修成苦行者面目,算是大幸!
素来作家善于创作泯灭生死、超越时空的爱情故事,媒体喜欢报道夸大的爱情力量。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的电视台,也可以同样为父母要求“最幸福的一句话”,天下的儿女,我们到底会给父母什么样的故事?给父母一句最幸福的什么话?
父母不需要儿女太多的牺牲,只要一点点心意。现代的父母,也甚少要求什么乌鸦反哺、羔羊跪乳,顶多是要点亲情心灵上的抚慰而已。
如果,我们自认为对人类有很多的爱,对人性有许多的宽容,那么首先就给我们的父母一点点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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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54:08
三朵玫瑰花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原本三朵一样的玫瑰花,却绽放出了迥然不同的味道,也代表了婚姻的三个阶段。第一朵代表的是激情,第二多代表的是爱情,第三朵代表的则是永恒。
情人节这天,一老一中一少三个男人散完步后一块回家。途中,路过一家花店,年轻男人说:“等等,我进去买一朵玫瑰花。”老年男人和中年男人知道,年轻男人正在谈恋爱,年轻人约会讲究情调和浪漫,所以每次见面,年轻男人都会送女朋友一朵玫瑰花。
很快,年轻男人就出来了,但手里却捧着三朵玫瑰花。老年男人和中年男人正疑惑时,年轻男人塞给他们一人一朵说:“爸,这朵是送给妈的,您代我交给她;爷爷,这朵是孝敬奶奶的,麻烦你交给她。”
中年男人不好意思地笑:“我和你妈都结婚二十几年了,早过了送花的年龄,多难为情啊!”
老年男人更是窘得红了脸:“我不要!那是你们年轻人的玩意,我们老年人不兴这个!”
但年轻男人不依,说钱付过后就不能退了,中年男人和老年男人只好收下。
年轻男人拿着玫瑰花就奔向了一家美容院。正好女朋友做完头出来,看见持花的年轻男人,一边的姐妹们羡慕地叫了起来:“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啊!”“鲜花配美人,真浪漫!”边说边嬉笑着把女朋友推到了年轻男人的面前。
“情人节快乐!”女朋友接过花,高兴得在年轻男人脸上亲了一口,撒娇地问:“亲爱的,你每次都能带给我惊喜,今天有什么安排?”年轻男人顺势揽过女朋友的腰说:“先去一家新开张的西餐厅吃饭,然后去看电影。”说完,两人相拥而去。
中年男人回到家时,妻子正在厨房做饭。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厨房,温柔地说:“老婆,您辛苦了,送给你的!”妻子回过头,看见中年男人手中的玫瑰花,愣了一下后厉声问道:“多少钱?”中年男人谨慎地伸出一根手指:“十块。”“什么?十块?”妻子气愤地把勺子一扔,咆哮道:“你吃饱了撑的,花十块钱买这干什么?你不知道现在物价涨得厉害?还不如卖点菜回来?那好,买花的钱直接从你这个月的烟钱中扣除……”
中年男人丢下花,灰头灰脸地返回了客厅。但妻子做起饭来心情却更加舒畅了,时不时地看了几眼地上的玫瑰花。吃完饭,乘中年男人看球赛的空挡,妻子小心翼翼地把花拾了起来,凑近鼻子闻了闻,露出了初恋般幸福的笑容。然后,找来一个干净的花瓶,换上清水,把花插了进去。
老年男人拿着玫瑰花在家门口徘徊了十几分钟,终于鼓起勇气进了门。刚进去,老太婆便朝他嚷了起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又和李老头下棋去了,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老年男人一直低着头,插不上一句话。半晌,才颤颤巍巍地从身后拿出玫瑰花,还未开口,老太婆便叫了起来:“好你个不正经的老东西,这花哪来的?”老年男人急得快疯了:“这是孙子买给你的,我说我不要,他非要我亲手送给你,你看这事闹的?”
睡觉前,老太婆捧着那朵玫瑰花,激动得怎么也睡不着,眼泪哗哗往下落,嘴里喃喃细语道:“结婚五十多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送我玫瑰花呢……”
年轻男人送出的玫瑰花,在看完电影后就被女朋友随手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中年男人送出的玫瑰花,被妻子悉心地侍养着,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去换水,原本只有三天保鲜期的玫瑰花竟娇艳地盛开了一个多星期;老年男人送出的玫瑰花,被老太婆一瓣一瓣地摘了下来,在阳光下晒干后,被心灵手巧的老太婆做成了香荷包,挂在房间中,从此,家里每天都弥漫着玫瑰花的芳香。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2-9 10:54:20
布拉格之手时间:2013-10-06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1921年或1922年的某一天,《卡夫卡口述》的作者古斯塔夫·雅诺施和卡夫卡博士一起从工伤保险公司往老城环形路走,走到泰因霍夫斜对面的雅各布教堂,卡夫卡提起了面前的建筑。是一个初春或者深秋的下午,天空和空气都有几分阴郁,不过,体感还算舒适。
卡夫卡提到了雅各布教堂里挂在铁链上的一只手。
卡夫卡博士提议,雅诺施响应,两个人走进教堂去看那只手。
铁链从天花板垂下来,上面挂着一根燻黑的、残留着干枯的肌肉和筋的遗骨。从形状可以看出是一只人的连同下臂的手。它是1400年或1618-1648年战争后不久,从一个盗贼身上砍下来挂在这儿作“永久纪念”的。
关于这只手的,是一个神奇的故事。
雅各布教堂有许多小祭坛,其中一个上面有圣玛丽亚的木雕塑像,塑像上挂满了一串串金币银币。几百年过去了,卡夫卡博士和雅诺施看见的还是那样。
一个退役的雇佣兵(也许是战败后逃脱的)看见这些金币银币,忍不住起了盗心,躲进一间忏悔室,等到教堂关门再出来行盗。他走到祭坛前面,爬上司事点蜡烛常用的高凳,伸出手去摘那些金银,手却突然变得僵硬了。这个窃贼以为是木雕塑像卡住了他的手,使出全身力气想把手抽回来,可是一点用也没有。第二天早上,被司事发现时,盗贼还站在高凳上,已经筋疲力竭。司事叫来修道士。司事和修道士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把盗贼的手从塑像上取下来。于是市长叫来了刽子手,只一刀就把盗贼的手臂砍断了。这时,塑像也松了手,下臂掉到了地上。
自然,这一幕发生时,教堂拥来了很多围观的人。
人们为这个盗贼包扎好伤口。几天后,他因企图盗窃教堂财物被判处多年监禁。刑满后,他做了方济会的杂役。砍下来的手,就这样挂在铁链上,并简单地配了图画和一段说明性文字,包括拉丁文、德文和捷克文。
卡夫卡看了一会儿干枯的手臂,扫一眼小木板上的文字,就出去了。诺雅施跟在后面。
“很可怕,圣母奇迹当然只是强直性痉挛。”当时还是高中生的雅诺施说。
“但这种痉挛是怎样产生的呢?”卡夫卡问他。
“可能是某种突然产生的内心顾虑。盗贼渴望得到圣母装饰,被这种欲望掩盖的宗教感情突然被他的盗窃行为震醒了。他的宗教情感比他设想的要强烈得多,因而他的手僵硬了。”高中生回答说。高中生写的诗已经得到卡夫卡的赞赏,自然是个不简单的高中生。
“对!”卡夫卡说点点头,他的手挽住了雅诺施的胳膊,说了下面这一大段话:
“对于神圣的东西的渴望,伴随而来的对亵渎圣物的羞怯,以及人所具有的正义感,这一切是强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一旦人违背这些东西,它们就会在他身上顽强反抗。它们是道德上的调节力量,因此一个人要在世界上进行某项犯罪行为,他总是先要压垮自己身上的这些力量。要犯罪,总要先在心灵上肢解自己。那个要偷雕塑像上装饰品的人未做到这一点,因此他的手僵硬了。他是被自己的正义感麻痹的。对他来说,刽子手的那一刀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可怕,相反,惊恐和痛苦给他带来的是解脱,灵魂的肢解为刽子手对他肉体的伤害所取代。这样,这个连木偶也不能偷的一个可怜的退役兵就从良心的痉挛中解放了出来,可以继续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