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2 09:37:14
草原上最后一只鸟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36次 老额头说,这儿原是荒草丛生的野地,时有鸦鸣鹊起,偶有夜猫子对月悲啼,黄鼠狼子奔突流窜。鬼子曾在这儿建过一座忠魂塔,用来安放战死鬼子兵的灵位,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被夷为平地。
在我的记忆里,这儿就是西拉木伦公园,最早除了荒疏的果树和杂草,还有两只老猴。如今这儿不仅有很多动物和娱乐设施,还有假山、人造湖和一座喇嘛庙。
喇嘛庙位于公园北头,有大小三十多个喇嘛,香火很旺。据说,喇嘛庙的首席喇嘛有特异功能,常给南方的富商占卜是非成败,非常灵验,就有了盖庙的实力。
喇嘛庙西边有一片绿草地,草地中央有一棵孤零零的老榆树,那儿就是我们的晨练点。
这片绿草地不是城市里司空见惯的草坪,而是真正的牧区的草库仑,虽不精致,却有苍凉的味道和桀骜的个性。
老额头说:“咱是沾了喇嘛庙的光,否则城市里咋还能有天然的草地呢?”
老额头说这句话的时候,通常是在领着我们跑圈儿。随着晨练点人数的增多,草地上渐渐形成了浅浅的绿色跑道。老额头总是跑在我们的前头。他的跑姿很特别,两臂向两边平平地伸展,白色的头颅向后仰着。每当红背心被汗水浸透的时候,他就会模仿赵忠祥的语调,无限深情地说:“见过草原上空的鹰吗?它就是这样飞的!”
老额头已是古稀之龄了。据说,他所居住的干休所很多人烦他,因为他喜欢指手画脚。我是他最早的追随者。那一年那一日的清晨,老额头硬把湖边简易木房里的租船人敲醒,指着湖面漂浮的垃圾大发雷霆。年轻人被搅了美梦,本来就一肚子没好气,闻听就为了这个,一跳三尺高,和老额头大吵起来。我恰好赶上,硬把老额头劝离战场。老额头兀自不肯罢休,不时滞步跺脚大发感慨:“成吉思汗时代,玷污河流者死,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就这样我认识了老额头。当他拿来一根长长的捞杆时,我成了他最得力的助手。
如今,我们的晨练点已经有三十多人了。年岁最大的是老额头,最小的是牛牛,刚满六岁,是个古灵精怪的小男孩儿。
牛牛是入秋时跟着他娘来的。他娘真是个美人,穿着一身艳红的运动服,映红了这片天然的绿色,也映红了男人的眼睛。女人不仅漂亮,而且气质非凡,瞅着娇柔娉婷,却能随随便便把脚抬过头顶。我企图通过牛牛和他母亲搭讪,却把自己搞得很尴尬。美丽的女人总是骄傲的,而我也是有尊严的。我开始故作深沉,目光却不时飞落在她诱人的身体曲线上。
母亲是个冷美人,儿子却是个自来熟。小家伙很快就有人缘了。跑步的时候,他总是跟在老额头后面,学老额头平展双臂,就像刚会飞的鹰雏,满是跃跃欲试的渴望。
那一天,跑着跑着,小家伙忽然奶声奶气地问:“爷爷,爷爷,这儿就是草原吗?”老额头的脚步一下停顿了,停顿了足足十几秒钟。当他霍然转过身的时候,眼角已经有泪光闪动了。他一把抱起小男孩,大声对原地踏步的我们说:“对,这儿就是草原,从今儿起,我们的晨练点就叫草原晨练点了。”
老额头的激情愈发高涨了。
每天,他拎着一部老式录音机,总是最早来到晨练点。待大家陆续到齐后,先领我们跑步,再放曲子做健身操,最后让我们以他为圆心站成内圆,随他随意地伸胳膊蹬腿,天南海北地神聊。不时爆发的哄笑声中,老榆树上的鸟儿飞飞落落,为我们的晨练平添了情趣。
可是,有一天,几个一瞅就不是好鸟的家伙在我们的晨练点安了个沾网。
这还了得?岂有此理!老额头当然不干了,上前去理论,却被噎得直翻白眼,不由大动肝火,撸胳膊挽袖就要摘网。
那几个家伙根本没拿他当回事儿,横眉立眼杵在那里。不管老额头往哪儿撞,总有个家伙拦在他面前,胸脯一挺就把他弹个趔趄。
“你们太过分了,还讲不讲理!”我们看不下去了,七嘴八舌地质问。
有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冷笑道:“讲理?老子就是理!网挂在这里,话撂在这里,谁碰剁谁的手!”
我们面面相觑,不由退却了。早起就为了锻炼,要的是好心情,哪儿不一样扭腰晃胯,犯得上惹麻烦吗。
大家陆续散去了,唯有老额头不肯罢休,急赤白脸地争执个不休。我怕他吃亏,拦腰抱住他,朝假山小跑。一路上,老额头脚不沾地,嘴却不闲着,一直在骂。后来,他开始骂我:“懦夫,懦夫,不是蒙古人的尿!”我闻之色变,抛下他拂袖而去。
草原晨练点就这么夭折了,但大家依然晨练着。我远远有见过老额头,但都绕道而行了。
还没等我有所反应,牛牛娘突然扬起右脚,结结实实踢在刀疤脸的面颊上。刀疤脸忽地摔在地上,随即捂着脸满地打滚。
这帮家伙被震住了,松开了老额头的胳膊。老额头原地呆立着,似乎失去了意识。片刻,他有些迷惘地望望我们,似乎要向我们走来,却猛地向后栽了过去。
“老额头!”大家扑了上去。可他已经人事不知了。大家叫来救护车,把老额头送进医院。医生说他是脑出血,这么大岁数,不可能康复了。
老额头住院的第三天,我又跑到那片草地。秋草开始枯黄,沾网已经没有了。草丛中有一只死鸟,被凌乱地拔过毛,眼睛睁得大大的,想是死不瞑目。我挖了个小坑,垫些草,把小鸟埋葬了。
牛牛娘俩跑来了,我的眼前一亮,美人身着墨蓝色的警服,比往日的艳红更加打眼。我说:“姐姐早。”她说:“弟弟早。”
“叔叔,叔叔,你种的是啥?”牛牛问我。
我说:“叔叔种的是草原上最后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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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7:30
经济学家的西洋镜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07次 希拉里·克林顿是个厉害的女人,不但能看穿男人,还能识破经济学家。2008年的夏天,作为参议员的希拉里提议缓征美国联邦燃油税,ABC新闻台的名嘴乔治·斯特凡诺普洛问她,有哪一个经济学家赞成这种做法,不料希拉里回答道:“我才不会上经济学家的贼船呢!”
希拉里的回答说出了某种真相。一位从政者私下曾说:“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没有认识经济学家之前。”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则说:“如果你的想法不值一驳,那么请让你的想法变得晦涩难懂,否则大众就会轻易发现毛病;如果你不把要说的故事讲完整,同时你还谈论GDP和替代效应,并且不触及寡头垄断问题和回避解决办法,那么,你的着述将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
经济学是门奇怪的学问,对任何一位经济学家而言,一定存在着一位实力旗鼓相当同时观点又完全相反的经济学家。也唯有经济学这一门学科,会出现两位学者互唱反调,却分享着同一个诺贝尔奖(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纲纳·缪达尔和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就是个例子)。温斯顿·丘吉尔也说过,如果把两位经济学家关在一间屋子里,那么你将得到两种观点,除非其中一人是凯恩斯,在后一种情况下,你将得到三种观点。
有个笑话是这样的:有一次,克林顿和叶利钦在首脑会谈的间歇闲聊。叶利钦对克林顿说:“你知道吗,我遇到了一个麻烦。我有一百个卫兵,但其中一个是叛徒,而我无法确认是谁。”克林顿听罢,说:“这算不了什么。令我苦恼的是我有一百个经济学家,而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讲的是真话,可每一次都不是同一个人。”
英国《金融时报》的专栏作家卢克·约翰逊抱怨道:“我看不出职业经济学家有什么用。他们声称自己了解贸易和金融,了解市场和信贷,可是我很难看明白他们昂贵的建议和深奥的辩论有什么实际效益。西班牙等国家已经被失业率压垮了,对于这种灾难,经济学家们给出了什么务实的解决方案?”这让人想起一个笑话,有一个经济学家的妻子考虑和丈夫离婚,她说:“他所做的一切就是站在床头告诉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卢克·约翰逊的抱怨是有道理的,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政策制定者、金融家、创业者应该更好地倾听他们的预测和观点,可是对于金融危机和房地产泡沫,又有谁提出过准确的预测呢?最可气的是,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通常昭示世人,最佳买入时间在“去年”。
有个故事可能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经济学。有个学生选修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课,一天,这个学生居然在上课时睡着了。这让弗老很不满,他敲了敲这位老兄的桌子,让其回答他刚向全班提出的问题。这位老兄揉着眼睛回答道:“对不起,教授,我没听到您的问题,但我的答案是调整货币供应量。”调整货币供应量正是弗里德曼的万能药。
在经济学家中,最坦诚的恐怕要数罗宾逊夫人了,她说:“我学经济学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不受经济学家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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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7:41
闲话请客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44次 请客是件雅事,且不论背后的动因,但这事一说就俗,就跟谁没请吃过或吃过请似的。
其实并非如人们常说的,雅者见其俗,俗者见其雅;倒是有几分许子东在电视上论王朔的意思,是雅者见其雅,俗者见其俗,好比那些面善的撞见王朔、陈丹青爆粗口。
方言里万世不易的俚俗部分,就跟饭馆隶属的菜系似的,去掉了,没味!
打小,外婆总是叮嘱我们,吃饭时不要说话,多半原因是怕我们噎着;后来读到“食不语,寝不言”,恍惚觉得找到了出处。其实外婆跟我一样,没上过几年学,那些规矩也就是旧时代的通俗。再往后,开眼瞧见一些外国电影,就见一堆人围着饭桌聊个没完,刹那解放了幼时攒下的拘谨,私下觉得光吃不聊是很丢份的。吃得好和聊得好互为映衬,好比阿城说从前山民甚至为泡茶而洗水,一壶好茶,茶和水各占一半,没有好水,再好的茶也给糟蹋了。饭局如许,请吃没聊好,就跟没吃好似的。
在家里用饭容易走极端,相对无言和大吵大闹都是常态。如今国中请吃,基本是晚上下馆子:解馋、凑趣、蹭饭、吃冤家乃至鸿门宴。这一餐,功能上贯通下午茶、餐后咖啡、酒吧畅饮乃至宵夜,由华灯初上聊至夜深人静。从前窜酒吧的多,而眼下迟到早退的都是些窜饭局的,这厢儿说谢谢您赏脸,那边儿撂着话说,您这是给我多大面儿啊!嘻嘻哈哈,拍肩膀抱拳,各色人等在饭桌上约见,一手举着烟,一手掐着手机,谁瞧着都觉得筷子多余。烟雾使餐桌上的氛围平添热烈,颇有几分澡堂子的气韵。豪爽的,通常请吃;也有气派更大的,永远吃请。
记忆中最特别的请客,是在圣彼得堡郊外夏宫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它坐落于离火车站不远处的一片树林里。车站上大都是些赶通勤火车回城的工人、学生,饭馆生意清淡,我们一行人边吃边等火车,菜点冒了,剩下不少。有多年俄国生活经验的郑体武教授,严肃指出这样是不礼貌的。
话音未落,那位自我介绍在意大利开过多家餐馆的女厨子真的不高兴了,以为我们嫌她手艺不好,死活要为我们再免费做一道她的拿手菜。诸位,一大盆意大利式的俄国菜啊,并且看(四声中的第一声)着我们将其全部吃掉……
不再描绘那食物了,下了肚子也就是一团东西。厨娘脸上那满意的神情,我已经淡忘了,但是那个撑啊。
请客吃饭乃汇聚万象之事,有人写餐馆,具名“天下第一楼”,窃以为道尽了世道人情。
这几日,一些涨了股票的朋友,踊跃请客。想不被这感人的情景触动也难,我打算借此请人撮上一顿,因为我看上的那只股票也涨了,尽管我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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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7:54
中国狗和中国人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82次 有一天,我见着一位北京警犬学校的人,问他道:“你们训练的狗,单是外国种呢,或是也有中国狗?”他答道:“单是外国种的狗。中国狗也很聪明,它的嗅觉有时竟比外国狗还要灵敏,不过太不专心了。教它去探一件事,它每每在半路上,碰着母狗,或者一群狗打架,或者争食物的时候,便把它的使命丢开了。所以教不成材。”
我听了这一番话,很有点感触,何以中国狗这样像中国人呢?不是不聪明,只是缺乏责任心。中国人“小时了了”的很多,大了,几乎人人要沉沦。留学在国外的成绩颇不恶——胡适之先生说,犹太人在美国大学的成绩最好,其次便是中国学生,至于真美国人,远不如这两个民族——然而一经回国,所学的都向爪哇国去了。大约也是遇着了母狗,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或者争食物,所以就把已经觉悟的使命丢掉了。
中国狗和中国人同生在一个地带,一个社会以内,因为受一样环境的支配,和西洋的狗和人比起来,自必有人狗一致的中国派的趋向。和狗有同样的趋向,并不是可羞的事。所不得了者,这趋向偏偏是无责任心。
我以为中国人的无责任心,真要算达于极点了。单独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是卑鄙的。为什么呢?卑鄙可以满足他自身肉体的快乐——他只对这个负责任——至于卑鄙而发生的许多恶影响,反正他以为在别人身上,他是对于自己以外的不负责任的,所以不顾了。团体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是过度的。
斗狠起来过度,求的目的便在度之外,手段更是过度的。这可就中国历年的政治斗争证明。为什么要这样呢?他以为虽过度了,于他自己无害;成功了他可抢得很多的一份,失败了人人分一份,他所分的一份也不比别人多,所以不择手段。一人得,或一团体得,而国家失的事,屡屡得见。现在“鱼行”当道固不必说了,就是前几年也有若干溢出轨道的事;若国会的解散,民国六年临时参议院的召集等等,都是以一团体的利害做前提,而把国家的根本组织打散。我很觉得中国人没有民族的责任心——这就是不怕亡国灭种。我又觉得中国人没有事业的责任心——所以成就的事业极少。没有私立的学校,公立的学校也多半等于官署;没有有力的工厂;没有不磨的言论机关。一时要做事业,不过预备他交游攘臂的媒介物:一旦求得善价,还是沽出去罢!
中国人所以到了这个地步,不能不说是受历史的支配。专制之下,自然无责任可负;久而久之,自然成遗传性。中国狗所以如此,也是遗传性。中国狗满街走是没有“生活”的。西洋狗是猎物种,当年的日耳曼人就极爱狗,常教狗做事,不专教它跑街,所以责任心不曾忘了。中国人在专制之下,所以才是散沙。西洋人在当年的贵族时代,中流阶级也还有组织,有组织便有生活,有生活便有责任心。中国人没有责任心,也便没有生活。不负责任地活着,自然没有活着的生趣。
我总觉得中国人的民族是灰色的,前途希望很难说。自五四运动以后,我才觉得改造的基本的萌芽露出了。若说这五四运动单是爱国运动,我便不赞一词了。我对这五四运动所重视的,是它的出发点是直接行动,是唤起公众责任心的运动。我是绝不主张国家主义的人,然而人类生活的发挥,全以责任心为基石。所以,五四运动自是今后偌大的一个平民运动的最先一步。
不过这一线光明也很容易烟消云散。若不把“社会性”用心地培植一番——就是使责任心成习惯——恐怕仍是个不熟而落的果子。
前清末年的改造运动,无论它革命也罢,立宪也罢,总有艰苦不拔、蓬蓬勃勃的气象,总算对于民族责任心有透彻的觉悟。民国元、二年间更是朝气曈曈。然而一经袁世凯的狂风暴雨,全国人的兽性大发。官僚武人在那里趁火打劫,青年人便预备着趁火打劫。所以我以为中国人觉悟还算容易,最难的是把这觉悟维持着,发挥去。
我们自己以为是有新思想的人,别人也说我们有新思想。我以为惭愧得很。我们生理上、心理上,驮着两三千年的历史——为遗传性的缘故,又在“中国化”的灰色水里,浸了二十多年,现在住着的,又是神堂,天天必得和庙祝周旋揖让。所以就境界上和习惯上讲,我们只可说是知道新思想可贵的人,并不是彻底地把新思想代替了旧思想的人。我不曾见过一个能把新思想完全代替了旧思想的人。我们应常常自省,我们若生在皇帝时代,能不能有一定不做官的决心?学生在科举时代,能不能一定不提考篮?能不能有绝俗遗世的魄力?不要和好人比,单和阮嗣宗、李卓吾、袁子才之流比,我们有没有他们那样敢于自用的魄力?我们连袁子才的不成才的魄力亦没有,那么,后人看我们,和我们看前人一样,我们现在觍颜自负的觉悟,不和当年提过考篮而不中秀才的人发生一种“生不逢时”的感情一样么?有什么了不起呢?这感情能造出什么生活来呢?
所以新思想不是即刻能贯彻了的,我们须得改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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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8:06
没来的请举手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因为时不时发点牢骚,被一个朋友教育:“中国现在发展得很好呀!你看——”她顺手往窗外一指,“到处是高楼大厦,比国外很多地方现代多了!你看我们现在这个餐馆,还有周围的餐馆,全是满的……”
我承认,虽然空气能见度有限,顺着她的手指,我的确看到了窗外很多熠熠发光的高楼大厦。岂止高楼大厦,还有车水马龙——绵延不绝,完全可以用“惟余莽莽、顿失滔滔”来形容。此外,我可以以亲身经历作证,我生活和工作区域附近的餐馆,到吃饭时间几乎总是满的,这是对“内需不足论”的有力反驳。夏天的时候,我还经常在路边看到打太极的老太太、打篮球的少年以及卖烧烤的路边摊。如果张择端还活着,这些景象足够他再画一幅现代版的《清明上河图》。
正为自己的消极心态感到羞愧,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读到的一个笑话。这个笑话说的是,老师对着全班学生点名:“没来的请举手。”
我问这个朋友,你知道薛某吗?她说不知道。我只好跟她解释,这是广东某村的农民,在该村的土地维权事件中与政府发生冲突,被带到看守所后,据说因“心源性心脏病突发”死亡,而这只是神州大地上诸多“神秘看守所死亡”事件中的一个。
我又问,你知道韩某吗?她说不知道。我只好跟她解释,这是一位女性,因为参选地方人大代表,而受到种种困扰。
我又问,你知道雷某吗?她说不知道。我只好又跟她解释,这是一位普通的尘肺病人,因为没钱治病生命危在旦夕,而这只是无数得不到医保救助的尘肺病人及其他病人之一。
我一口气列举了十来个我的朋友从未听说的人,都是这个欣欣向荣的时代里“没来的人”。因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形象,所以关于他们的信息总是模糊不清——虽然互联网上偶有透露,但相关信息总是倏忽即逝。又因为这是一个大众媒体的时代,所以如果他们不曾在大众媒体上存在和停留,那么他们就几乎相当于不存在。这当然不是说《清明上河图》上画的车水马龙是假的,但车水马龙的背面,还隐隐浮现着另一个不那么豪迈的世界。
“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毕竟要看时代的主流!”我的朋友说。到底什么是时代的主流,我不大清楚,我只知道当一个人得了胃溃疡,医生不能视而不见,安慰他说,要看身体的主流嘛,除了胃,你的其他器官全都是好的!
据说知识分为三种: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以及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薛某韩某雷某对于我这个朋友,大约就属于她“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那一类知识。因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尽管性情善良,她甚至没有翻到《清明上河图》的背面去看看的冲动与好奇。因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她相信北京五环内的所见所闻,就是“时代的最强音”。也是,在人类不知道火星的存在的时候,没有人会好奇上面都有些什么。
在一个信息传播受限的社会里,坐井观天几乎是认识的必然趋势。开着新添置的汽车、住着新装修的房子、手里捧着三十块钱一杯的咖啡、举着iPhone的人,的确会困惑:你说你都吃得起麦当劳穿得起七匹狼了,还嘟嘟囔囔,是不是太忘恩负义了呢?
除非你意识到中国不仅仅意味着北京的“五环”。在海水的深处,阳光未曾照耀之处,还有薛某韩某雷某,并且每一个已知的薛某韩某雷某,很可能还对应着无数我们尚未知晓也无从知晓的薛某韩某雷某。苍莽雪地里,要保持对那个被遮蔽世界的知觉,你得不断提醒自己:不要睡着,不要睡着,不要睡着。
这个道理听上去简单,却未必人人知晓。20世纪30年代初,英国作家萧伯纳访问了苏联,被领着参观了种种社会主义成就后,他回到英国发表文章,驳斥了各种“污蔑苏联建设伟大成就”的言论。“我们想证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那里存在着经济奴役、匮乏、失业……我们处处看到充满希望和热情的工人阶级……”事实上,就在他参观苏联前后那几年,强制性农业集体化导致约700万人在饥荒中死亡。无独有偶,写作《红星闪耀中国》的斯诺,在1960年和1964年两次访问中国后,也将关于中国发生了饥荒的传闻驳斥为“冷战宣传”,他表示:“我在中国没有看到饥饿的人,绝对没有像过去那样的饥荒……”你看,没来的人都没有举手,说明大家都在这里,这是多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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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8:18
论“文人”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汉魏以后的“文人”,俗称“笔杆子”。他们是为皇权或当局服务,帮闲、帮腔甚至帮凶的读书人。歌功颂德,是帮腔;吟风弄月,是帮闲;为文字狱提供“证据”,深文周纳,罗织罪名,上纲上线,则是帮凶。没有文人,单靠皇帝,根本就实现不了“文化专制”。《韩诗外传》说,君子要“避文士之笔端”,并非没有道理。
帮腔和帮闲,也有等级或品级。高级的舞文弄墨,中级的插科打诨,低级的溜须拍马。
士人则可以挑肥拣瘦,朝秦暮楚,爱理不理,爱来不来,端足了架子摆足了谱。反正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于是,他们不但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工作者”,也是中国最早的“自由职业者”。
文人呢?才也是有的,情就靠不住了。因为文人的“本职工作”主要是帮腔和帮闲。这就要帮得上、用得着,随时都能满足需求。皇上好大喜功,就写“封禅之文”;皇上声色犬马,就作“登徒之赋”。说得难听一点,文人就像“应召女郎”,必须“招之即来,来之能干”。情感是否真实,那就讲不得了。
这样一说,分野也就清楚了:诗人是“我要写”,文人是“要我写”。“要我写”,也未必就是皇帝下圣旨,或上面派任务。也有并无指令号召,自己就“上杆子”的。文人的头脑里都设定了程序,一到某个时刻、某种关头,则无论地位高低、在朝在野,便都会竞相献艺。如果是节庆或纪念日,就把颂诗写得花团锦簇;如果是搞阶级斗争、反和平演变,则把檄文写得义愤填膺。总之,主动、自觉、抢先、紧跟。至于自己的情感,随时都可以调整。
文人不讲“气节”,只讲“节气”。到什么季节,就开什么花;刮什么风,就使什么舵。名为“与时俱进”,实为“与势俱进”。哪边得势,或可能得势,就往哪边靠。
所以,文人的“风骨”极其靠不住。就算有,也一定是“做”出来的,不是“长”出来的。就连他们的“反骨”,也不过是“另一副嘴脸”。
士人有真风骨,学人有真学问,诗人有真性情。文人呢?只有花腔,没有学养;只有欲望,没有理想;只有风向,没有信仰。所以,他们也“只有姿态,没有立场”。尽管那姿态往往会秀得“绚丽多彩”,能够“颠倒众生”,甚至“惊世骇俗”。
这也并不奇怪。前面说过,文人的“本职工作”和“历史使命”,就是帮闲和帮腔,偶尔帮凶。只不过有帮得上和帮不上、受重用和被排挤、体制内和体制外之别。但无论当班还是待业、在岗还是编外,甚至不过“闲杂人等”,其实“自作多情”,也都要走台、献艺、开屏,而且是秀给别人看的。不需要什么学养、理想、信仰,也不需要自己独立的立场,“风姿绰约”即可。
故,文人也可能有学问,但那是用来卖弄的;可能有性情,但那是用来表演的;还多半会有聪明才智,但那是用来舔痔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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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09:38:33
舌尖上的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59次 着名散文理论家、苏州大学教授范培松曾给我说过一个笑话,此笑话是作家陆文夫在世时说的。陆文夫多次说汪老头很抠。陆文夫说,他们到北京开会,常要汪请客。汪总是说,没有买到活鱼,无法请。后来陆文夫他们摸准了汪曾祺的遁词,就说“不要活鱼”。可汪仍不肯请。看来汪老头不肯请,可能还“另有原因”。不过话说回来,还是俗语说得好,“好日子多重,厨子命穷”,汪肯定也有自己的难处。
“买不到活鱼”,现在说来已是雅谑。不过汪曾祺确实是将生活艺术化的少数作家之一。他的小女儿汪朝说过一件事。汪朝说,过去她工厂的同事来,汪给人家开了门,朝里屋喊一声:“汪朝,找你的!”之后就再也不露面了。她的同事说:“你爸爸架子真大。”汪朝警告老爷子,下次要同人家打招呼。下次她的同事又来了,汪老头不但打了招呼,还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结果端出一盘蜂蜜小萝卜来。萝卜削了皮,切成滚刀块,上面插了牙签。结果同事一个没吃。汪朝抱怨说:“还不如削几个苹果,小萝卜也太不值钱了。”老头还挺奇怪,不服气地说:“苹果有什么意思,这个多雅。”——“这个多雅”,这就是汪曾祺对待生活的方式。
美籍华人作家聂华苓到北京访问,汪曾祺在家给她安排了家宴。汪自己在《自得其乐》里说“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夫妇到北京,在宴请了几次后,不知谁忽发奇想,让我在家里做几个菜招待他们。我做了几道菜,其中一道煮干丝,聂华苓吃得非常惬意,最后连一点汤都端起来喝掉了”。煮干丝是淮扬菜,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汪是用干贝吊的汤。汪说:“煮干丝不厌浓厚,愈是高汤则愈妙。”台湾女作家陈怡真到北京来,指名要汪先生给她做一回饭。汪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干贝烧小萝卜。那几天正是北京小萝卜长得最足最嫩的时候。汪说,这个菜连自己吃了都很诧异,味道鲜甜如此!他还炒了一盘云南的干巴菌。陈怡真吃了,还剩下一点点,用一个塑料袋包起,带到宾馆去吃。
看看!这个汪老头“并不是很抠”,其实是要有机缘的。
汪老头在自己家吃得妙,吃得雅,在朋友家,他也是如此,可以说是很“随意”,特别是在他自己认为“可爱”的人家。但这种“随意”,让人很舒服。现在说起来,还特有风采,真成了“轶事”。
1987年,汪曾祺应安格尔和聂华苓之邀,到美国爱荷华参加“国际写作计划”。他经常到聂华苓家里吃饭。聂华苓家的酒和冰块放在什么地方,他都知道。有时去得早,聂在厨房里忙活,安格尔在书房,汪就自己倒一杯威士忌喝起来。汪后来在《遥寄爱荷华》中说“我一边喝着加了冰的威士忌,一边翻阅一大摞华文报纸,蛮惬意”。有一个着名的桥段,还是发生在朱德熙家里的。有一年,汪去看朱,朱不在,只有朱的儿子在家里捣鼓无线电。汪坐在客厅里等了半天,不见朱回来,忽然见客厅的酒柜里还有一瓶好酒,于是便叫朱的半大儿子上街给他买两串铁麻雀。而汪则坐下来,打开酒,边喝边等。直到将酒喝了半瓶,也不见朱回来,于是丢下半瓶酒和一串铁麻雀,对专心捣鼓无线电的朱的儿子大声说:“这半瓶酒和一串麻雀是给你爸的。我走了啊!”抹抹嘴,走了。
这真有“访戴不见,兴尽而回”的意味,颇能见出汪曾祺的真性情。
在美国,汪曾祺依然是不忘吃喝。看来吃喝实乃人生一等大事。他刚到美国不久,去逛超市。“发现商店里什么都有。蔬菜极新鲜,只是葱蒜皆缺辣味。肉类收拾得很干净,不贵。猪肉不香,鸡蛋炒着吃也不香。鸡据说怎么做也不好吃。我不信。我想做一次香酥鸡请留学生们尝尝。”又说:“韩国人的铺子里什么作料都有,生抽王、镇江醋、花椒、大料都有。甚至还有四川豆瓣酱和酱豆腐(都是台湾出的)。豆腐比国内的好,白、细、嫩而不碎。豆腐也是外国的好,真是怪事!”
住到五月花公寓的宿舍,也是先检查炊具,不够,又弄来一口小锅和一口较深的平底锅,这样他便“可以对付”了。
在美国,他做了好几次饭请留学生和其他国家的作家吃。他掌勺做了鱼香肉丝、炒荷兰豆、豆腐汤。平时在公寓生活,是他做菜,古华洗碗(他与古华住对门)。
在中秋节写回来的一封信中,他说请了几个作家吃饭,菜无非是茶叶蛋、拌扁豆、豆腐干、土豆片、花生米。他还弄了一瓶泸州大曲、一瓶威士忌,全喝光了。在另一封信中,他说请了台湾作家吃饭,做了卤鸡蛋、拌芹菜、白菜丸子汤、水煮牛肉,“吃得他们赞不绝口。”汪自己得意地说,“曹又方(台湾作家)抱了我一下,聂华苓说:‘老中青三代女人都喜欢你’。”看看,老头得意的,看来管住了女人的嘴,也就得到了女人的心。
他对美国的菜也是评三说四,他说:“美国的猪肉、鸡都便宜,但不香,蔬菜肥而味寡,大白菜煮不烂,鱼较贵。”
看看,简直就是一个跨国的厨子!这时的汪曾祺,也开始从中国吃到美国,吃向世界了。他的影响力,也从内地走向台湾,走向了华语世界的作家中。他的作品,在美国华文报纸上登出,他的书的版权转授到台湾。他在台湾已经很有影响力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2 09:39:52
大先生也挺逗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90次 据说辜鸿铭讲课讲到得意处,一把年纪的他也会忘形,或者一展歌喉唱段小曲,或者从怀里掏出几颗花生糖大嚼,其形象让人捧腹。
另外,上辜鸿铭的课听他臧否当世人物也是一大享受。老辜喜欢骂人,素来以铁齿铜牙闻名的他,骂起人来用词往往令人拍案叫绝。袁世凯复辟的时候,老辜正在北大上课,当时他站在讲台上,从第一分钟骂到最后一分钟,学生们在下面拼命鼓掌助兴,下课之后这些骂语犹能绕梁三日。
辜鸿铭在北大一向独来独往,很少与人交往,因为北大能入他法眼的人实在没有几个,北大那些新文化运动的君子,在以维护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的辜鸿铭眼中更是不值一提。他批评胡适的英语是美国中下层的英语,说:“古代哲学以希腊为主,近代哲学以德国为主,胡适不懂德文,又不会拉丁文,教哲学岂不是骗小孩子?”
就连北大那些洋教授见了辜鸿铭也不得不屏声敛气,生怕得罪了这个“灶王爷”。有一次,一位新聘的英国教授在教员休息室无意中看到这个头戴瓜皮帽、扎着小辫子、土头土脑的老头子,不禁因为他的怪模样失态发笑。辜鸿铭并不生气,他走到这个英国教授面前,用一口纯正的英语问他尊姓大名,教哪一科的。英国教授一惊,忙答:“教文学的。”辜鸿铭一听,马上改用拉丁语与他交谈,结果这位洋教授语无伦次、结结巴巴、丑态百出,辜鸿铭道:“你是教西洋文学的,如何对拉丁文如此隔膜?”洋教授大窘,急忙逃之夭夭。
值得一提的是,辜鸿铭虽然精通多门外语,但与国人交谈时,一般不掺杂外语单词,以此表示自己不数典忘祖。
整个北大辜鸿铭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蔡元培校长。辜鸿铭曾经对学生说:“现在中国只有两个好人,一个是蔡元培先生,一个是我。因为蔡先生点了翰林之后,不肯做官就去革命,到现在还是革命。我自从跟张文襄(张之洞)做了前清的官以后,到现在还是保皇。”
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后,蔡元培向当局提交辞职信,教授们集体挽留校长,辜鸿铭也积极响应,但是他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他说:“校长是我们学校的皇帝,非得挽留不可。”1923年1月,蔡元培因教育总长彭允彝克扣经费以及行政干预教育,愤而辞去北大校长一职,前往欧洲。辜鸿铭为了表示与蔡元培同进退,随即也辞去北大教职,就此离开了北大。
辜鸿铭从一个连中国字都不会写的海外来客到西方人眼中的东方文化“圣哲”,要真正懂得这一惊天巨变的原因,一定得读一读他最有名的着作《中国人的精神》,又名《春秋大义》,正是这本用英文写成的大作,确立了辜鸿铭在世界上的学术地位。
在《中国人的精神》这本书中,我们很容易找到辜鸿铭归化于中国文明的源头。这最关键之处并不在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而在于中国文化的单纯与贴近心灵;不在于其古老,而在于其“幼稚”。
在欧洲游学十余年,与西方文明有过倾情交欢的辜鸿铭最终归服于古老的中国文明,这更像是一种阅尽繁华后的真淳,一种生命历经轮回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大彻大悟。这从《中国人的精神》对于“真正的中国人”之阐释中就可以看出来。
辜鸿铭说:“真正的中国人是这样一个人,他过着具有成年人的理性却具有孩童的心灵这样一种生活。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具有成人的头脑和孩子的心灵。因此,中国精神是永葆青春的精神,是民族不朽的精神。”
他大声赞美中国人的生活是一种感觉生活,这种生活可以让人感受到自己的灵魂:“中国人的非凡特性,就作为一个成熟的民族、作为一个拥有成人理性而生活了如此久的民族而言,在于他们依然过着一种孩童的生活、一种心灵生活。”
辜鸿铭似乎完全沉醉于对“真正中国人”的向往与追寻当中,他毫不掩饰自己对中国人一切品质的热爱。西方人看到方块字就头痛,视之为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之一,对此,身为语言大师的辜鸿铭解释说:“在中国的外国人中,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学习汉语非常容易,比成人和受过教育的人学习汉语要容易得多。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原因就是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是用心灵语言来思考和说话,而受过教育的人,特别是受过欧洲现代知识教育的人,是用头脑或者知识的语言来思考和说话。”他嘲笑那些抱怨汉语难学的西方人:“事实上,受过教育的外国人发现学习汉语很困难,原因就是他们受教育太多,受知性的和科学的教育太多。”他认为汉语是“小孩的语言”,这个词不仅不是贬义,反而包含着无限的敬意。
当老外羡慕辜鸿铭记忆力好时,他就告诉他们:“当我们是孩子的时候,在学习中记住事情的能力,要远胜于我们成年后记住事情的能力。中国人有惊人的记忆力。秘密是什么?秘密就在于中国人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头脑记事情。”
甚至,中国人的缺点在辜鸿铭的眼中也成了值得自豪的地方,西方人嘲笑中国人体质弱,他为此辩解:“与其说中国人发育不良,还不如说中国人永不衰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2 09:40:17
幸福深处一颗珠时间:2013-08-21 作者:未详 点击:151次 世上关于她的各种喧嚣,从此再也不会进入她的耳朵,其实即便在她活着的时候,喧嚣似乎也从未有过,有了丹尼斯,她如珠隐于蚌,永远只用聆听自己的声音!
看在上帝的份上,做女人
1950年,英国工业重镇达特福德,一个算命先生坐在百货商店门口,盯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穿着深蓝色套装,戴着白色珍珠项链,有深褐色的波浪卷发、丰腴的双颊和肩颈、精致而上翘的嘴唇,如果不是眼光深邃强悍,这张脸完全可以用美丽典雅来形容。然而,汹涌流淌的强悍,比她的美丽更让人过目不忘。
女人叫玛格丽特·罗伯茨,她看到算命先生在盯着自己,便径直走了过去,说:“很荣幸蒙受您的关注,我正苦恼无法预知未来,请求您的指点。”算命先生要求她将项链取下来给他,他抚摸着项链上的珍珠进入冥想。
玛格丽特将他揪回现实:“您一直是用水晶球占卜的,为什么到我这儿就用珍珠了?”算命先生回答:“不同的人捕捉意念的难度是不一样的,有些人需要用水晶,而您这样的女士,珍珠就可以了。”
夜幕四合,玛格丽特驾驶着福特“长官”型汽车,急匆匆往伦敦赶,脑海里回荡着算命先生的话:“你做过许多别人没做过的事,你觉得自己比一般人聪明,你喜欢展现自己与众不同的一面,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像温斯顿·丘吉尔那样……”
她并不迷信,也知道算命先生为什么能准确判断她是一个热衷政治的人,因为3天前,她的照片跟一些知名男性政治家的照片一起,出现在《伦敦新闻画报》上,报道称,25岁的她是全国最年轻的一名女性候选人,更重要的是,她在铁板一块的男性政坛上,挤下了一个女人插脚的地方。
她相信算命先生已看过画报了,所以才说她的命用珍珠也能看透。而她之所以算命,是因为肯特郡政客们有个隐秘的传统,大选前都会去算上一卦。既然铁了心要在政治的角斗场上战斗,既然达特福德多年来都是工党的地盘,她就要想一切办法去赢得这场竞争,包括讨要吉兆。
此刻,她要去赴一场约会,用光芒去照耀一个男人。
玛格丽特来到伦敦白塔饭店,一个男人微笑着站起身来。他高瘦,笑容里有走过命运千山万水的宁静祥和,这使得他精瘦的身躯透出智慧和力量。
他叫丹尼斯·撒切尔,35岁,曾在二战中浴血,有过一段6年的婚姻,目前单身,是一家涂料公司的老板。两人相识于不久前的一次保守党聚会。初次见面,玛格丽特留给他的印象是激情无畏的。作为一个深谙生活真面目的男人,他混杂着长者的怜惜和异性的欣赏,品评她锋芒毕露的个性。
第一次见面,他就表现出殷勤,用他的美洲豹运动车,将急着赶火车的玛格丽特从达特福德送到伦敦。一路上他跟她大谈政治,这让玛格丽特明白,他的胸膛不仅可以装酒,还装着满腹的政治见解。
他成功地吸引了玛格丽特,现在他们开始单独约会。玛格丽特跟半月前相比,又变化了许多,她走路像风一样快,眼里迸射出的光芒,像是要把横亘在眼前的一切阻碍一一击碎。她以尖锐的嗓音说:“我将以这样的打扮,去跟工党候选人做最后的辩论,他将再不能攻击我是戴羽毛的贵族小姐!”
丹尼斯没有急于回应。他端起酒杯说:“假如将珍珠项链取下,再端个这样的酒杯,那你跟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区别。看在上帝的份上,还是做女人吧。这样选民才会明白,自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做选择,而不是在男人堆里选男人。你不仅要做女人,还要让人明白,真正的女人是怎样的。”
你好,我是玛格丽特的丈夫
丹尼斯给予她温柔的安慰,再次指出,聪明的政客是要表现自己怎么跟大多数人相同,而不是不同。他还送给玛格丽特一只水晶做的小碗,上面配有精致的盖子,说:“水晶高贵,变成带盖的碗,便有了生活气息,然而,它依然是水晶,你何不尝试做一个加盖水晶碗一样的女人!”
这一回,水将火征服了。正处在伤心境地的玛格丽特收敛了自以为是的光芒,接过碗,水晶的光泽投射到她脸上,照出少见的温软。趁着这温软,丹尼斯开口求婚,并获得成功。
丹尼斯带着他的新娘,前往马德拉度蜜月。
在天堂般的旅途中,他们互相宣誓,丹尼斯保证永远不干涉她的政治目标,而她绝不干涉丹尼斯对于橄榄球的爱好。
回到英国后,丹尼斯大多数时候都选择做温吞的水,绝不太烫:他周末的时间永远用在橄榄球场上;也绝不随着时光流逝而变凉:为了方便妻子竞选,他将家安在达特福德,自己每天驱车数十公里上班。他觉得妻子说话的语调有问题,便找来国家大剧院的朋友指导她演讲。
无奈玛格丽特本性是火,每次演讲,言语都会变成烈焰,掠过听众的心际,腾起阵阵硝烟,所以朋友对她的训练,从他们结婚到孩子诞生,都收效甚微。当丹尼斯意识到全英国最好的语言艺术指导都拿玛格丽特没办法时,他决定亲自上阵。
他的办法是,将训练寓于生活的细节中。譬如,玛格丽特要和他出席一场党内聚会,她拿着一套灰色西装塞给他:“这套怎么样?”丹尼斯慢吞吞接过:“行,听老板的!”玛格丽特:“你并不喜欢它!为什么不说不?”丹尼斯:“老婆快活,日子就快活。”玛格丽特转身,丹尼斯拉住她:“请再听我说一遍!”玛格丽特:“我听懂了,很荣幸当你的老板!”丹尼斯:“不是听意思,是听语调,你说话要分轻重,这样演讲才不会像刀剑,而会像锤子,时轻时重地敲打听众的心,让他们舒服而且印象深刻!”摘自85nian。net木木博客
玛格丽特只好听话地重复一遍。丹尼斯立即掏出一个盒子:“很好,这是奖励,请穿开领上衣,并戴上它!”那竟然是一串双排珍珠项链,颗粒硕大,光泽圆润,价值不菲。玛格丽特吃惊道:“就因为学说一句话?”丹尼斯回答:“更因为你让我成为双胞胎的父亲!”
再野性的火,也耐不住水经年累月的浸润。到1959年,玛格丽特浑身散发着珍珠般圆润透亮的气韵,她已深刻认识到丹尼斯对于自己的意义,哪怕加班到凌晨两三点,也不妨碍她第二天7点准时起床为他准备早餐。她用来攻击对手的嘴,也经常轻柔地亲吻丈夫和孩子。她对政治的认知,由最初偏激的战胜,飞跃到理性的超越。
但改变,仅仅只是浸润,而不是扑灭,相反地,当玛格丽特需要冲刺的时候,丹尼斯会将自己变成油,助她燃烧。他把他们位于郊外的别墅,变成保守党聚会的场所,他本人则经常站在门口,重复说着同一句话欢迎每个客人:“你好,我是玛格丽特的丈夫!”
1959年,玛格丽特终于大放异彩,竞选芬奇利选区议员成功,从政之路真正拉开序幕。支持者夸她像一团火,照亮了芬奇利,玛格丽特回应:“是丹尼斯先照亮了我!”反对者指责她是贵族寄生虫,她回答:“骂我可以,但不要有一滴唾沫溅向我的婚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12 09:40:36
老婆,上床睡觉
玛格丽特的天空从此充满奇幻的云彩,部长、影子内阁成员、保守党主席、妻子、母亲、朋友,她以每天只睡4个小时的代价,在这些身份中做游刃有余的转换。
而丹尼斯还是原来的丹尼斯,始终坚持两个角色:丈夫和自己。他卖掉了公司,给老婆经济上的支持。1970年,作为教育部大臣的玛格丽特,为减少政府经济开支,全面废除工党执政时期的综合教育计划,取消了小学生的免费牛奶,由此她成为全英最冷酷、最不受欢迎的女人,上街被人扔鸡蛋和西红柿。每次遇到袭击,丹尼斯都拼命保护妻子,让秽物甚至拳头砸到自己的身上。
水般的细腻和大度,让他融进玛格丽特的生命,深刻改变了这个一度拼命想往上爬的女强人。1979年初,大选进入白热化阶段,保守党为了胜出,建议她再改形象,不要一天到晚都戴着珍珠项链。玛格丽特沉吟了一会儿,说:“头发的颜色可以改,但项链还是要戴,这是我生双胞胎后丹尼斯送我的。”
1979年5月3日,保守党胜出,党魁玛格丽特成为英国历史上首位女首相。庆功大会上,她明眸皓齿,颈间的项链熠熠生辉,看不出多年奋斗的劳累,只有爱情滋润的鲜活。她不仅向世界宣布,英国诞生了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还让世人知道,兼顾家庭的女人,一样可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
由于玛格丽特一直奉行偏右政策,铁腕对待工人罢工,从当首相第一天起,围绕她的争议就是空前的。为她魅力所征服的人,深深地爱上了她,臣服于她的强硬智慧;被她剥夺了利益的人,则前所未有地仇恨她,认为她始终是一个高高在上、没有丝毫同情心的贵妇人。
丹尼斯对公众的两极反应不感到意外,他说:“玛格丽特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将人的爱和恨推到极致,走进她生活的人,只有两条路,全盘接受她,无论智慧还是瑕疵,或者坚决反对她,永不求和解,没有含糊的中间地带。我第一次见她,就决定成为前者,这样我会好受些!”
因为一开始就懂得爱一个人,要爱她的可爱和瑕疵,丹尼斯从不吝惜付出。玛格丽特在漫长的11年首相生涯中,将世界搅得风起云涌,他则将首相府的家经营成一个温馨的爱巢。他爱看玛格丽特穿花裙子,哪怕她只是风一样从他身边走过。在玛格丽特跟幕僚们的会议开到凌晨三四点还不结束时,他会走进会场,说:“老婆,上床睡觉!”他们之间有一种默契,他称呼她“老婆”的时候,应该是她听他的。
跟丹尼斯生活得越久,玛格丽特越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女人,也知道如何表达对丹尼斯的感激:她更愿意别人叫她“撒切尔夫人”,而不是“铁娘子”;喜欢佩戴爱情信物,无论日常着装还是晚宴礼服,一至三串的珍珠项链从未离开过她的颈间。
她这样解释自己的珍珠情结:“1950年,在达特福德百货商场,我倾尽所有买了一串珍珠,我认为它代表高贵和权威。跟丹尼斯结婚后,我才知道珍珠其实是爱的结晶,是蚌给它磨砺又给它营养,就像丹尼斯于我!”
玛格丽特1990年底退出政坛,遗憾的是,属于夫妻俩的静好日子并不多,离开政治,她像被抽去了脊梁骨,多次中风,随后又患上老年痴呆症。2003年,丹尼斯去世,她始终不愿接受这一事实,每天早晨醒来都问:“丹尼斯在哪里?”
2013年4月8日,她永远停止了追问,离开了这个世界。世上关于她的各种喧嚣,从此再也不会进入她的耳朵,其实即便在她活着的时候,喧嚣似乎也从未有过,有了丹尼斯,她如珠隐于蚌,永远只用聆听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