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4:48

老胡和毛毛的爱情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246次

  老胡55岁,毛毛52岁。“毛毛”是娘家人口中的昵称,老胡也这么叫。这一叫,倏忽已是30年,青丝中也夹杂了若隐若现的白发。
  
  12年前的夏天,毛毛因脑膜瘤住院,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排异现象,高烧持续不退,毛毛处于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微弱的心跳。一个月以后,毛毛虽说脱离了危险,但记忆出现了暂时性的缺失,时而清楚,时而糊涂。毛毛对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迷惘,幸好有老胡一双大手的牵引,毛毛的世界渐渐清朗起来。
  
  老胡把相册里的照片一张张取出来,排放在宽大的茶几上,像队列整齐的士兵。老胡骨节粗大的手指在每张照片上走走停停,给毛毛介绍照片上的背景、人物。从恋爱的甜蜜到结婚的喜庆场景,从儿子的满月照到站在中学门口的帅气小伙儿,老胡甚至从岳母家里找出毛毛童年时的照片。茶几上的照片犹如幼童学习认字的卡片,老胡像一个知识丰富的老师,耐心细致地把点点滴滴的记忆,反复灌输进毛毛的脑海中。毛毛心急,盯着照片,努力回想照片背后的故事。老胡倒是不急不躁:“慢慢想,有的是时间。”时间足够长,老胡陪着毛毛穿梭在照片中以往的岁月里,走过春夏秋冬每个细水长流的日子。
  
  我去看毛毛。她在一堆照片中拿出一张合影,上面有我和毛毛,还有她的儿子,毛毛得意地向我炫耀:“这是我儿子过12岁生日时咱俩的合影,对不?”我伸出大拇指,毛毛笑盈盈地看着身边的老胡,老胡也看着毛毛,嘴角微微上翘,眼神温柔。
  
  2011年深冬的一个凌晨,毛毛的病复发。这次没有上次幸运,出院之后,毛毛的语言功能受损,智力也有所下降,犹如一个天真简单、喜怒随性的小孩子。毛毛每天最要紧的事就是守在电视机前看卡通片,“光头强”的扁平脸一出现,谁也不许换台,儿子想看体育频道也要温柔地和妈妈商量。除了看电视,毛毛最热衷的事情便是出去兜风,夏天她更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在家停留。一早一晚,老胡每天固定抽出两个小时,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毛毛外出闲逛。三轮车的后座上放着一把小靠椅,毛毛坐在上面,戴着漂亮的宽边太阳帽,在来往的车流中成为一道温馨别致的风景。
  
  老胡是司机和导游,他出行的路线几乎不变,每天载着毛毛“旧地重游”,或许是在用巩固的方式加深毛毛的印象。经过一个外墙上画着小朋友跳舞图案的大院,老胡放慢车速,抬手一指,扭过头对后座的毛毛说:“这是咱儿子小时候上的幼儿园。”穿过几条街,路过一个有喷泉的公园,老胡放慢车速,跟毛毛说:“这个公园还记得不?里面正在修人工湖,撒了不少鱼苗,以后我就能带你来钓鱼了。”老胡是不停歇的复读机,毛毛是听不懂课程的“笨小孩”。
  
  一个炎热的上午,我在闹市区碰见老胡和毛毛。毛毛手里拿着一盒冰激凌,正吃得香。老胡停下车,一边和我说话,一边不时地叮嘱毛毛慢点儿吃。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略微弯身,擦去毛毛嘴角上的奶油。我问毛毛:“还认识我吗?”她一脸腼腆,不说话,直往老胡身后躲。过了一会儿,估计是不耐烦我和老胡的絮叨,毛毛焦躁不安地在靠椅上来回晃动身子,手指着前方,含混不清地连续说着“走”,催促老胡赶快上路。
  
  毛毛的世界里只有老胡,为此,老胡不得不放弃经常出差的工作,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小超市。毛毛怕冷,冬天很少出门,只有在阳光晴好的正午,老胡才牵着毛毛的手,在小区里随意转悠,其余时间,老胡陪着毛毛在超市或家中“猫冬”。他们两个人是不可以分开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5:02

这是写给你的爱情童话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35次

  言承旭和林志玲的爱情故事曾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王子和公主最后没有走到一起。王子却在自己的写真书中以童话的形式给这个曾经心爱的女孩写了一封动人心扉的情书。
  
  从前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各自带着对爱情的憧憬跟纯洁相遇,然后就像所有相爱的人那样,认为彼此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就像他们都喜欢《小王子》。
  
  “我喜欢你很久了,你都不知道喔?”
  
  那男孩在他们相爱后的某一天,跟女孩撒娇说。
  
  “我也给过你很多很多次机会,你都不知道喔?”女孩说。
  
  他说,我带你去看“小王子”。
  
  他后来说,那是他今生最美的一次旅行。
  
  那个男孩后来变成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说:我当时只想做的事情,是让她的生活里,所有看见的,都是我的东西。
  
  他还是用他的方式爱她,他骑着脚踏车去看她,女孩让男孩在风里载着她,在黑夜里用力大声唱着她爱听的歌!
  
  她从此做了他的公主——在他们的城堡里,世界只有他们,只要他们不走出去,他们就是王子和公主。后来他们几乎不走出他们的城堡了。
  
  因为城堡外面总是有很多的探照灯。所以他们总是只身出城,说不出的寂寞与关心。
  
  可是他的战友跟他说,你要放下我们吗?让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停摆吗?
  
  而且现在外面枪林弹雨的,所有人都在看你,看你的动静,你现在去是自投罗网。
  
  王子沉默着。
  
  有人说:公主最大的心愿只想见到王子。
  
  他像一个王子却更像一个逃犯,穿过重重阻拦与岗哨,最后终于到了公主的地方。
  
  王子一推开门,在那一刻他又变成一个男孩。
  
  他哽咽着想说很多话,可是他太急、太气,他连对不起都说得支离破碎,他连怎么抱她是最好的姿势都弄不明白,他悬空着手,一下子抓不住……终于跪下来开始大哭……
  
  女孩也哭了。
  
  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他们最后一次抱在一起哭泣。
  
  这个故事应该在这里结束。
  
  很抱歉它是一个悲剧。
  
  但所有的童话故事总是遗漏了后续的记述……
  
  那是很后来的某一天。
  
  那是男人与女人的再次见面。
  
  他们聊聊、走走,嘴巴跟心里,说着不一样的对话,跟很久很久以前一样——他们从咖啡厅开始,慢慢走过一个公园,又坐下来。又走过一条条城市的巷与弄,又在某个阶梯坐下来……
  
  那个男孩一直走到女孩的房间门口。然后他走开。像一个男人那样走开。在那一刻他没有选择当一个男孩。
  
  他说:我让她离开,是因为我真的很爱她。你如果真的深爱过一个人,应该就会了解。
  
  他不敢要她等他长大,因为他知道她还会遇见更多比他更好的人。
  
  他们会几乎没有缺点,就像她那么完美。后来彼此听说,他们在跟朋友讲到对方的时候,都还是会忍不住掉眼泪……
  
  “他是全世界对我最好的人。”她说。
  
  当他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他就变成一个男人,他鼓励自己,他必须要变成一个男人才能抵挡那阵排山倒海的心酸。
  
  这应该是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里面的人从很年轻开始……一不小心……
  
  就变成了一个爱情童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5:16

一个临时演员的爱情剧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我的死党、发小,直至一起逃课熬夜赶论文的校友马不悔同学,人如其名地沾染了侠气、傻气、义气等各种与时相悖的气,终于一路莽撞地毕业了。散伙饭上,每个人都在借酒撒泼装疯告白分手,他却还在艰难地和酒精做斗争,用他棒棒一样的手指慎重地敲击手机屏幕……我知道手机那头的人。
  
  阡陌是我们一个军区大院里的姑娘,挺漂亮,透着聪明劲儿、贴着100分标签的那种漂亮,她从来不和我们一起顶着烈日瞎胡闹,总是撑着带花边的小阳伞,目不斜视地经过我们,去上她的舞蹈课、英文课。我不知道马不悔是从什么时候把阡陌看进眼里然后又看进心里的,反正,马不悔在阡陌里走失了。
  
  从此,马不悔的生活重心就不再是七龙珠、弹珠、辣条和他自己了。
  
  他喜欢起一个人来会有如下表现:骑车遥遥地跟着阡陌,想象着哪一天她赶晚了快迟到了急得要哭了,自己帅气地冲过去,“同学,我带你”……这件事从未发生。倒是有一天,阡陌没戴红领巾被拦住,马不悔扔下车子、扯下红领巾,从阡陌身后递过去,“同学,你的红领巾掉了。”那丫头看看他,只轻声丢下一句“该洗了”就转身走了。到后来,马不悔甚至用最肉麻恶心的话语说服他妈,混入暑期的英文补习班后,他每天的功课其实就是扭转45度角,胳膊撑起脑袋,然后遥望阡陌一个又一个45分钟……某天,正上着课,窗外走来几个大人对着教室指指点点,然后把阡陌叫了出去,马不悔觉着不对劲,跟了出去。隔天,马不悔没有出现在教室里,我在假山的山洞里找到他,几番追问外加发誓守口如瓶之后,他告诉我补习班的人好像搞丢了阡陌交学费的凭证,“反正,我把我的收据给她了,没事儿了”。马不悔不敢告诉他妈,就这样在山洞里躲了一个暑假。
  
  青春期一到,大家都有点心旌荡漾,阡陌的漂亮加聪明,对男生的吸引力堪称“黑白通吃”,她不知收到了多少情书,而我们伟大的马不悔同学,却依然只知道苦力一样地替她做一切影响学业的杂务,我骂他,他还笑,“她是不会回应他们的”。真是服了他,但他倒也没说错,阡陌一直冷冷的,心思似乎根本就不在此时此地。
  
  转眼到了高考填志愿,马不悔费尽心思,也只知道阡陌只考虑北上广。印象中,那是最炎热的一个暑假,我陪着马不悔天天魂不守舍地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后来,阡陌去了上海,马不悔去了天津。我看到马不悔脸上的失落转瞬即逝,也许在那之前的每分每秒他都在为自己做心理建设。“北方太冷,这地方最不适合女孩子。”他只填了北京和周边。
  
  坚强的、伟大的、傻子一样的马不悔,在大学里依然延续了他的那种“喜欢”。他坚持写信和一切可能的联系方式,练就了洗澡只用5毛钱的神功,蹭了我无数次早饭、午饭、晚饭,换来厚厚一沓火车票……但是,他仍然不是阡陌的男朋友,如果拍成电视剧的话,他甚至都不是痴情的男二号,因为他没有天经地义的颜值和理所当然的霸道。他是温柔而又怂到死的马不悔。
  
  马不悔很久没有去上海了,问他才告诉我阡陌有男友了,我跳起来,不是因为这个消息,而是因为他的淡定。他安抚般地摸了摸暴跳的我的脑袋,一如既往地说:“笔记借我copy下。”很久之后,我回过头来想,也许马不悔早就料到,阡陌会有一个男朋友,然后,会有很多个。
  
  听上海的老同学说,阡陌过得风生水起,依然广受欢迎,交了各式男友,在电视台里实习,好像还拍起了短剧。这事儿我记得特别清楚,阡陌的第一部小作品出现在电视上的那天,马不悔忙活了一整天,打扫楼道烧开水买零食讨好宿管。那天晚上,天津这座城市冷得让人连爱都不想做,马不悔裹着大棉被死乞白赖地窝在宿管的小屋里守着电视,他举着借来的DV20分钟,然而阡陌的名字停留了2秒。那2秒对他而言仿佛是有生以来最漫长的慢镜头,他哆嗦着推着快要睡着的宿管阿姨:“那是我……我朋友!”
  
  我们渐渐地甚至开始习惯马不悔的爱情。有时他很久都不会去上海,那么大约是阡陌又恋爱了;有时,他突然就消失了,那么大约是阡陌想找个人说说话;有时,他很晚都还捧着手机,听说搞文艺的人都睡得特别晚,比如现在。东倒西歪的人群里,那个唯一不变的马不悔啊,死命握着手机。
  
  毕业后,马不悔无怨无悔地去了上海。那是一座和天津截然不同的城市,很大,大到朋友都很少相见,只是难免在深夜里让人怀念地道的烤红薯。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阡陌的喜帖,在那张精致得无与伦比的纸上,我没有找到马不悔的名字。于是,我找到了马不悔,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再不会经历比这更操蛋的事情了——马不悔,没有收到喜帖。我手足无措,我渴望遁地而逃,我要了一包中华,拆给马不悔,一根接一根地沉默。爱情里真有临时演员这种角色吧,不起眼到戏已落幕,可从导演到主角没一个人想起来给他喊声“卡”。
  
  我只好不停地骂那个女人,甚至要撕掉喜帖以表示我对马不悔的支持。马不悔按住我,终于开口了,“你们都不了解她。那年暑假,英文补习班,记得吗?阡陌是去蹭课的。她爸妈离婚早,她妈一个人带她,除了告诉她没钱就是数落她爸,她就想考出去,所以那时候谁都不理。你老问我为什么一样的礼物要带两盒给她,她跟我说过,家里如果收到什么礼物,她妈是坚决不让拆的,要留着送人做人情什么的,她小时候就想,什么时候,想拆什么就拆什么就好了。我就想告诉她,在我这儿,她随便拆,哪怕明知道是两盒一样的东西,都拆开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我的时间、我的一切可以打包,都可以送给她拆。我坚持让她把两盒礼物一起拆开的时候,她没笑,她哭了。你们都说她这样那样,其实,她就是什么都想拆开看看吧……”
  
  真被王尔德那个贱人说对了:了解一个人的唯一方式就是不抱任何希望地去爱他。
  
  马不悔抹抹脸,笑笑,“啪”地打开一双筷子,“吃饭!”我多么希望,那声清脆是他在心里给自己打了板。
  
  坚强的马不悔,伟大的马不悔,傻子一样的马不悔呀,如果你回头看看,就会看到一个报幕员、一个KTV麦霸、一个一起逃课刷夜挣扎着毕业的死党,一个和你一样努力的临时演员,和你一样努力争取着每一次出镜、每一个角色扮演、每一次相遇的机会。她从小和你疯玩晒脱了几层皮,她哭闹着要和你买一样的自行车,她偷偷地洗干净了你的红领巾,她在你吃白馒头的时候递给你酸奶,她打听你要去的城市、你要去的学校,她假装很能吃每次要打两份饭……她甚至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你还没有喊“卡”,所以,她可能还要再死扛一会儿。但是没关系啊。
  
  因为,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你是我每一幕影片里钻石封喉般的闪光。而且告诉你吧,在任何一部电影里都没有一颗没用的钉子,如果周星驰的电影里不再出现龅牙妹,那是多么无趣的一件事情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5:30

猫咖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挺喜欢去这家咖啡馆,每次去都喜欢选择临窗的位置。边品拿铁,边看窗外风景。耳边响着熟悉的旋律,空气中弥漫着香醇,再看看对面墙上,贴得满满的便利贴,不知道有多少痴男怨女,携手在这里许下不知道能否实现的爱的承诺。
  
  连续几日,临窗的位置总会坐着一位老先生。见的次数多了,我开始好奇。在咖啡馆里见到老人不易,而且每次都是同一位老人,不得不让人打量。
  
  老先生看上去也有六七十岁了,中等身材,喜欢穿呢大衣,戴一顶呢礼帽,围一条浅褐色的围巾。这些都很正常,引起我好奇的是,每次老先生都会抱着一只猫。
  
  那是一只有着奶黄色花纹的白猫,很优雅文静,每次我从它身边经过,它都会轻哼两声,算是跟我打个招呼。
  
  老先生每次都点美式咖啡,且不爱加糖和奶精,这两样东西总是斜躺在咖啡碟边,一款老式翻盖手机随意扔在桌上。偶尔,会有一两个人来陪老先生小坐,从不高的声调中可以断定老人是来这里做生意的外地人。
  
  周末的午后,我去得特别早。没想到,老先生又在那里,当然又坐在临窗的位置。这次,我选择坐他的邻座,这样就可以逗猫了。
  
  点了杯香草拿铁,随意翻看一本闲书,老先生接了一个电话,那只猫乖巧地蜷在我脚边。虽然声音很低,可我还是听出老先生约见的一个客户大概要晚点到。
  
  猫一下蹿到我怀里,我惊泼了咖啡。老先生见状连忙打招呼,我们便闲聊起来。
  
  原来,老先生姓林,和太太是师生恋。因为家境不好,年龄悬殊,太太家极力反对这门婚事。太太不管不顾,执意跟随林先生。后来,林先生下海做生意,变得很忙碌,他一心想让她过上好的生活,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
  
  太太退休后,林先生将生意交给儿子打理,想多点时间陪陪太太,没想到,此时,太太被查出得了肠癌。两年前,太太去世,林先生还是决定帮儿子打理生意,一方面自己有点事情做,精神上也算有个寄托,更多的是可以经常出来走走看看,与人交流。之所以来这里,只因为太太的祖籍在这里,虽然几十年未踏上这片土地,还是有种亲切感,似乎能闻到太太身上的味道。
  
  当聊到这只猫,林先生的眼神便变得万般柔情,想必这一定是太太的心爱之物。林先生说,太太特别喜欢猫,这只就是林先生托人从英国带回来的纯种猫,特别懂事,而且善解人意。每次看到它,就像看到太太的影子一样。所以,无论走到哪里,这只猫必定相伴左右。
  
  听了林先生的故事,我笑着说:您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老先生。林先生乐了,说,若他太太听到这话一定乐死,一定会觉得比夸她自己还开心。
  
  当得知这次是他最后一天待在这里,明天即将回程,我友善地请他吃了一块芝士蛋糕。林先生非常高兴,他告诉我:“只要好好活着,我对她的记忆就不会减退丝毫。其实,时间很少很少,能好好陪一个人就好。”
  
  我什么话都说不出口,只觉得有一种美好的伤感堵在喉咙口。
  
  当婚姻中有了磕磕绊绊,恨不得全盘否定的时候,我总会想想林先生的故事,想想那句话:时间真的很少很少,能好好陪一个人就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5:43

“赔本买卖”里的天机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251次

  澳大利亚北部地区的爱丽斯泉市盛产一种红色沙岩石,是澳大利亚各地常用的建筑装饰必备材料,需求量极大。格里费尔和迪斯卡两人都看准了这一商机,他们各自投资300多万元,分别在爱丽斯泉市东西两端同时建起了采石场。一年下来,炸石山,卖石头,当年就收回了投资。5年以后他们各自拥有了1500多万元的财富。
  
  这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很多房地产商开始把眼光瞄准了市郊,格里费尔和迪斯卡各自的采石场周围的地段都成了房地产商虎视眈眈的目标。格里费尔很快做出了一个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决定:拿出全部积蓄将采石场周围2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全部买下来。而这2公里范围的土地上没有沙岩石,买下这片土地,将得不到任何回报。迪斯卡笑格里费尔的脑袋被驴踢了,说他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打了水漂。格里费尔不理会迪斯卡的嘲笑,反而好心地劝迪斯卡也效仿他买下周围的土地。迪斯卡却不理会格里费尔的劝告,他固执地认为,除非这土地上也盛产沙岩石,还有点资源可利用,不然,纯属做赔本的买卖,要买也是那些房地产商去买,他是不会花这冤枉钱的。
  
  人们以为,格里费尔要在买下的那片土地上做点什么,可是两年多来,格里费尔没有任何行动,就那样让那片土地一直闲置着。其间有开发商找过他,愿出高价购买那片土地,可格里费尔不为所动,坚决不卖。他一心一意地经营着自己的采石场,采石场的生意越做越红火。
  
  另一端的迪斯卡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他的采石场周围的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房地产商在那片土地上盖起了商品房。很快,迪斯卡就意识到当初没听格里费尔的劝告买下周围的土地,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待那片高楼建起、业主入住后,业主们联合起来向政府投诉说,迪斯卡采石场的爆破声严重扰民,采石机器扬起的粉尘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空气。最后政府不得不做出决定:强制关闭迪斯卡的采石场。迪斯卡再也没钱可赚了。
  
  迪斯卡的采石场关闭后,他的那些客户就都转向了格里费尔,格里费尔的采石场财源滚滚。
  
  格里费尔的智慧在于,他明白一个道理:资源最终会落到能创造最高价值的用途上,采石场旁边的土地,最高价值的用途就是空置。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5:56

蚂蚁济世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07次

  福州有两则关于蚂蚁的传说,虽不见于正史,但世代流传,有闽人悲悯情怀和超越世俗的尊严。
  
  一是蚂蚁报恩。湖东路有前清贡院。穷秀才邝继聪上省科考,租住在离贡院较近的小客店,遇大雨,见蚂蚁水中挣扎,他捡根树枝放在蚁群里,救了众蚂蚁。考试时,他文章好,但有个错别字,即“天”写成了“大”。不取,考官可惜。便再查,“大”字变成了“天”字,上面一横由蚂蚁排成,拂掉后第三次查,蚂蚁又把一横补上了。考官奇之,问其来由,便不作错字处理,录取他为举人。次年邝进京会试中进士,回闽做官,到福州找这小巷住下,题诗曰:“灯笼虽大无斤两,秤锤虽小压千斤。大小岂能定功过,须知此地能补天。”“能补天巷”巷名遂定。
  
  今人不知,大惊小怪。其实,历代都有父母领小儿来,实地教诲行善之道。
  
  二是蚂蚁传天意,遍查不见记载,仅口口相传。
  
  泉州湾区洛阳桥——我国四大古代名桥之一,首座海港梁式石桥,由北宋蔡襄主持修建。话说其母怀蔡襄之际,在泉州湾洛江遇大风浪,船即颠覆,母亲祷告说:保佑我平安回家生下孩儿,定在湾上修桥以造福万代。须臾,风平浪静。当了京官后的蔡襄牢记母亲训辞,要实现当初的承诺。但他学识高深,皇帝不放。于是心生一计:某日,预先在御花园用蜂蜜写下“蔡襄蔡襄,回乡做官”八字。随后陪皇帝到花园。蚂蚁在蜂蜜字上早已排列整齐。皇帝奇之,便高声读出。蔡襄立即跪下磕头叩谢。碍于“君无戏言”,皇帝只好让他回福建出任路转运使。蔡襄便放弃枢密院直学士优渥职位回家乡,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建成洛阳桥。
  
  还有一个关于六离门的故事,很多人不知道这是啥门,但我儿时看到很多。福州的房子多是木屋,往往大门开着却进不去,因六扇矮矮的栅栏小门在内关着。只能从外看到厅堂里,故也常看到小儿在内,所以,就想当然以为这是关小童的。谁知内含正气凛然典故。
  
  明末清初,南安人洪承畴被俘叛变得封官后归故里。母拒见。后经他苦苦哀求,便在大门外筑矮门六扇,令他隔门跪见一次。母训斥:这为六离门:你卖国求荣,因此,母不以为子,妻不以为夫,子不以为父——从此六亲不认。这样,六离门遍及民间。
  
  德厚流光的志士仁人在华夏民族中举不胜举。但是能用如此矫矫不群的方式来表达的极少。因此,洪母和她的六离门便流芳百世,一个年过六旬的乡居夫人居然睿智如此——闽省教育之发达和风骨之忠贞可见一斑。
  
  时至今日,每看到两戏《六离门》和《四郎探母》,台湾老兵必号号啕啕一片。
  
  翻史书,豪门贵戚说事动辄说龙谈虎,不屑以蚂蚁为例;只有蚂蚁属于平民,因他们没有话语权,像蚂蚁,他们的生命也似蚂蚁,便将人的关于生荣死哀或忠孝节义观念加在蚂蚁身上。
  
  古有蚁民,今有蚁族之说(ant’stribe)便是例证。然而,蚁民却不以身在尘土而自卑自贱,关于蚂蚁的传说才能流传至今。因此,每过一次能补天巷,我都要遐思片刻。
  
  至今,福州人厅堂的楹联和大门春联仍然少写求财;却保留着诸如“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等——象征着一种坚守——坚守祖传的价值观。值得尊敬。
  
  在福州,从不缺邻里守望。老院子如是,搬进高楼广厦亦是。某小贩每天开市做生意前,要盯着左右两家独居婆婆的门,如九点钟尚未见动静,他就要拍门看看老人是否安康,另炖饭送开水,分文不取。
  
  不知这辈人过后,怎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6:12

偷饭的小贼们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203次

  总归有些个时候,各式大菜的诱惑都暂时被屏蔽,只有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味觉密码才支使得动舌尖。那是隐秘的犄角儿里蹲着的某位小贼,拿小爪子轻轻挠你的胃吗……
  
  韩剧说韩国有“三大神偷”:偷青春的郎君、偷S形身材的孩子和偷米饭的酱螃蟹。头两种“小偷”没啥特色,对时下的潮妻辣妈们,其招数也早已不大灵光了。唯有这排行老三的小贼,算得上是久经考验的韩国造:五六月间的满黄梭子蟹,盐渍后拆好,调入掺了作料的滚酱油汤。吃的时候,米饭盛进蟹壳,拌上蟹黄、酱汁,嘬一口蟹肉配一口饭,“根本停不下来”!
  
  江浙一带也嗜生蟹,一般是加盐加酒,佐以五花八门辅料,短则醉几小时,长则呛十来天;对象也不限梭子蟹,近海滩涂小螃蟹、阳澄湖里大闸蟹,均照醉不误。这类蟹肴自古有之:《齐民要术》里不放酒而放蓼汤,借水蓼的辛辣味去腥;隋炀帝好甜口,他的“镂金龙凤蟹”要先在糖稀里浸一宿才入盐汤;《东京梦华录》里的“洗手蟹”调味更讲究些,添了生姜、陈皮、花椒等香料;浦江吴氏的方子最粗犷,“糟、醋、酒、酱各一碗,蟹多,加盐一碟”。
  
  红膏炝蟹加米醋,是沿海居民的“大下饭”,可对付不了内陆舌尖。云贵川陕一带,不少人连清蒸虾蟹配姜醋都嫌有味儿,非搁花椒辣椒爆炒不可,生腌的海物河鲜就更消受不了了。这跟许多两广人吃不了手把羊肉是一个理儿,“水居者腥,肉攫者臊,草食者膻”,好哪一口跟小时候吹没吹过海风闻没闻惯草甸子味儿大有干系。
  
  西南地界土生土长的偷饭小贼另是一个路数。贵州“老干妈”、重庆“饭遭殃”一类重油配辣子的杂拌酱,是他们走南闯北丢不下的小跟班。成都朋友去上海开会,对着一桌子本帮菜嘀咕,这么甜,老子嘴里要淡出鸟来了(是被糖瓜糊了嘴的家雀吧)!宴席一散,直奔宾馆,弄碗方便面拌上小半瓶老干妈,还必须摆起王宝强在康师傅广告里那个吃相,才镇得五脏六腑都平稳了。
  
  这当然是出门在外不得已为之,川渝人屋头的小贼们要温和许多,比如泡菜。不管桌席还是火锅,大伙儿先都尽情喝酒吃菜,但肚皮里只有酒菜哪能算饱?末了总要喊“小妹儿,添碗饭!”小妹儿若只管拿饭来,是要遭埋怨的:“白饭啷个吃嘛,打碟泡菜噻!”其实桌上的菜远没消灭完,哪至于吃白饭?害的是那口小贼。
  
  四川泡菜和韩国泡菜不是一码事儿。盐不重,主要借花椒白酒之力。名堂多——红白胡萝卜、黄瓜莴苣条、藕片豇豆角、卷心菜苤蓝、辣椒、姜、蒜——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敢泡的,我在峨眉山脚下吃过泡茄子!名堂多颜色就好,农家乐柜台上,几大玻璃瓶红黄白绿在前,瓶子后面偶尔探出年轻老板娘桃花色的脸蛋,现成的油画。
  
  比起单用泡菜下干饭,更精致的做法是加点鲜菜炒成咸香口,下粥。泡豇豆、炒鲜豇豆在重庆的早点摊儿上极受欢迎,酸、爽、脆、嫩,配上绵滑的米油子,开胃指数爆表。异曲同工的是江浙小菜萝卜干炒毛豆,我四岁多在上海,就着这口创造过一顿下去三碗泡饭、吓倒舅妈的纪录。
  
  湘西也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腌菜炒鲜菜,叫“外婆菜”,是拿梅干菜、酸豆角一类腌物加大蒜、青红辣椒、五花肉丁爆炒,这里头辣椒就是鲜菜啦!“外婆菜”可以直接下饭,也可以烧鱼炒肉烩豆腐当作料使,据说能把一锅菜都带成偷饭小贼。至于为什么叫“外婆菜”,一说乡下外婆清贫,无钱大鱼大肉地办招待,整出这么一碗能让一大家子人吃高兴了,划算;另一说做这个菜总要用腌晒得恰到好处的时令菜,想想也只有外婆经验多耐心又足,记得什么节气该腌什么晒什么。我心中总偏向后者,觉得多着外婆柔和厚实的手掌和太阳味儿,暖烘烘的舒服。
  
  读书时有个湘籍舍友,小伙子勤奋得很,每回烧饭都一次性炒至少三天的下饭菜,好腾出更多时间鼓捣他那个飞机课题。我们戏称他做菜的模式为“肉末辣椒炒××”——他喜用肥瘦参半的大盒绞肉馅,又必放切成小圈的青辣椒,变量“××”则视冰箱里有啥而定。想来是身在异乡、够不着外婆,聊以自慰的简化版“外婆菜”吧。
  
  各地主食有别,如果将“饭”的外延扩大一点儿,那么陕北拌凉皮的油泼辣子,山东卷煎饼的大葱和豆酱,北京抹烤窝头片儿的王致和臭豆腐,也都可纳入偷饭小贼一列。豪爽如东北菜,大碗大盘之间还是会有酱碟的一席之地,黄瓜、水萝卜、生菜、柳蒿芽,蘸黄酱、东北大酱或蜢子虾酱,就大茬子粥贴饼子,嗷嗷香!
  
  偷饭贼也不独东方有。地中海一带流行的家常小菜塔布雷(tabbouleh),是把番茄、欧西芹、薄荷、洋葱(或小葱)切细丁,用柠檬汁、橄榄油和盐调味,再拌上煮熟的碎小麦或者北非小米。意裔同学玛丽亚给我演示过她们家的经典搭配,是舀一大勺塔布雷,一大勺黑豆泥,浇在热米饭或软乎乎的皮塔饼上。洋葱味道略冲,让我得以保持较为斯文的吃相,但眼见这个身量不足一米六的娇小女孩一顿横扫两盘米饭一个皮塔饼,也算领教了西方偷饭贼在人家自个儿地盘上的神通。
  
  如今各式菜谱多得卖不动。不知为什么没人动动中西偷饭小贼的脑筋,像《水浒传》开篇那样来个一百单八“贼”绣像(照片)和简历(制法),保险不胫而走。
  
  没错儿,你尽管嘴大吃八方,放胆造天下美食。但总归有些个时候,各式大菜的诱惑都暂时被屏蔽,只有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味觉密码才支使得动舌尖。那是隐秘的犄角儿里蹲着的某位小贼,拿小爪子轻轻挠你的胃吗?那是你的发小,你的另类青梅竹马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6:53

臊子面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85次

  有一回饿了,在芙蓉巷寻吃食,有间小饭铺门口挂了大牌子:哨子面。因为好奇,就去了。问老板这“哨子面”是个什么面?老板说俺也不知道为啥叫哨子面,上来你就知道了,好吃得很,俺在陕西打工的时候学来的。听话音,多少也真有点陕西味。一时也没多想,只等着吃面。
  
  待面上来,一看,其实就是肉末做了卤子浇上,汤汁挺浓,也真挺香。吃着吃着,忽然就想明白了,应该叫“臊子面”才对,给老板说,老板不同意,说是就叫“哨子面”。其实是他听讹了。
  
  臊子,其实就是肉末,或是肉丁。《水浒传》里,鲁提辖请史进史大郎吃饭,打虎将李忠也在,席间金老儿卖唱的闺女在隔壁哭哭啼啼,惹得鲁提辖焦躁,叫来问罪,却得知是父女二人受了郑大官人的欺负,绰号叫个镇关西。再问,却是状元桥卖肉的郑屠户。鲁提辖大怒,我道是什么郑大官人,却是卖肉的郑屠,这厮投了小种经略相公门下谋个生意,不想却如此霸道,执意为金家父女做主。次日鲁提辖直奔状元桥而来,寻个正着,说要十斤精肉,一点肥的都不能有,而且要郑屠自己切,不要下人动手,嫌他们腌。切好,用荷叶包了。鲁提辖又要十斤肥肉,一点瘦的都不能有,也要细细地切成“臊子”。鲁提辖说起来也是个县团级干部,那年头公务员编制尚少,一个城里没几个大干部,提辖就是不小的官了,郑屠户赔了笑脸伺候,亲自动手切臊子。其间郑屠户还问过,精肉切成臊子是要包馄饨,肥肉切成臊子却是要何用。可知,这臊子就是肉末,“肉末面”当然就得叫臊子面,不能叫成哨子面,要不没讲。鲁提辖久居陕西,臊子面想必也是常吃的。
  
  却说郑屠户切了二十斤臊子,足足一个时辰,前后两小时,也真累得不轻,刚想歇歇手,鲁提辖又要十斤软骨,一点肉都不许沾,也要细细地剁成臊子。郑屠户恼了,说提辖可是要消遣俺?鲁提辖道,就是要消遣你。将两个荷叶包打到郑屠户脸上,直似下了番肉雨,镇关西没吃过这等气,持刀上前寻斗,却被鲁提辖一脚踢翻,踏住了,骂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过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个镇关西,你个卖肉的屠户,也敢叫个镇关西?一拳下去,放了血,镇关西还嘴硬,直叫打得好,第二拳下去,就讨了饶;提辖说,你要一直嘴硬,看你是条汉子,倒饶了你,如今讨饶,洒家偏不饶你,第三拳下去,打在太阳穴上,竟打死了。
  
  在《水浒传》里,武松打虎固然是名段,气氛渲染极佳,但真到了打虎的关口,却不及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来得精彩。
  
  鲁提辖天性鲁直如孩童,明明是除暴安良,却来拿臊子说事找碴,消遣人家,骨子里还是很有幽默感的。不知道这和吃臊子面吃多了有没有关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7:04

嵇康:世界只是他的相框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中国历代文人中,最具偶像气质的,当数嵇康。
  
  论容貌,在魏晋这个审美至上的时代,嵇康是国民花美男。公众认为他帅到无法无天,只能理性地怀疑他贿赂过上帝了。史书上说他“伟容色,美形仪”“风姿特秀”,身高1。87米,长相出众、气场强大,站在任何一处,世界便成了他的相框。
  
  竹林七贤之一山涛就是个嵇康控。他评价嵇康,饱含深情,“站时如孤松独立,醉时似玉山将崩”——看人家魏晋人多风雅,夸起人来既有画面感还特别不要脸——站在那里是一件遗世独立的艺术品,连喝醉酒都有爆发式的美感,酒神附体啊。山涛把古人眼里两大具有神圣性的意象——孤松和玉山,裱起来献给他仰慕的嵇康。嵇康连上山采个药,都会被樵夫误会为“神仙”。嵇康的哥哥嵇喜在《嵇康别传》里,直接夸他“正尔在群形之中,便自知非常之器”。
  
  在中国,国民偶像首先得有个悲惨的童年——爸妈至少得早死一个,父母双亡加10分。嵇康早年丧父,由母亲和哥哥带大,但人家不屑玩苦情。因为长得漂亮、聪颖过人,嵇康特别得宠。没人强求他读四书五经,未经儒家洗脑。嵇康从小爱的就是老庄那套歪门邪道,迷恋花花草草、云淡风轻、羽化成仙,人性中的天真、浪漫、浩然正气都得到了最稳妥的保全。所以他的思维和气质,一直是体制外的、未经格式化的,《晋书》直接用“天质自然”“龙章凤姿”等重磅级词汇形容他。
  
  当年嵇康第一次到洛阳,就引发了全城轰动。那时的名士,一类是山涛、阮籍之类沾染儒家气息的主旋律“官二代”;一类是何晏、夏侯玄之类的浮华公子哥,嵇康一出现,大家才恍然,原来还有一个更高级的选项!
  
  让万千男人崩溃的是,嵇康不仅仅是帅。他是学术控加文艺全才,琴棋书画、哲学、养生学无一不通。他抛出一篇音乐论文《声无哀乐论》,反对儒家夸大音乐的教化功能,认为听贝多芬也不会都变成孔圣人,听披头士也不会变成杀人犯。他发表《养生论》,和绯闻男友之一向秀搞了几场辩论,掀起举国新一轮养生热潮。他承认人有欲望,指出理性可以引导欲望,达到心态平和,从而延长寿命。鲁迅先生也是嵇康控,专门为他校对集子,夸赞嵇康的论文“思想新颖,往往与古时旧说反对”。
  
  可嵇康并不是愤青。他的叛逆是举重若轻式的。
  
  嵇康写诗,平和通透、意境高远,“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泰玄”,这是他的名句,即使沾满了历代批评家的口水,也依然无法阻挡这诗句里超然的意味。
  
  可以说,嵇康就是一个帅版的庄子。他的人,是会走路的艺术品;而他的生活方式,则是一首立体的诗。他把玄学化作诗情画意的生活,弹琴、垂钓、饮酒、打铁,淡泊自在、率性而为,这成为一种名士典范,被顶礼膜拜。
  
  连皇族都急于拉拢他,不在乎他的家世平常,照样让公主与他联姻。尽管史家还无法断定他娶的是曹操的亲孙女还是曾孙女,但他娶了长乐亭公主,这是没有争议的。你以为,跻身太子党,从此他就踏入官场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他又不是何晏。虽然成婚之后他也礼貌性地接受了朝廷送给他的官职——先是郎中,后是中散大夫,都是闲职,他意思意思做了几天,就带着公主,回到山阳,继续过闲云野鹤式的逍遥日子去了。
  
  这个老庄的死忠粉丝,第二次去洛阳,却是为了抄经——都说了他是学术控,对儒家经典,他打算不带成见地仔细观摩一下。这一次,更是让当朝最高学府——太学里的三千大学生惊艳不已,那个专注于抄经的雕塑感美男就是传说中的嵇康?
  
  想想看,这样一个人,有吴彦祖的外貌、李云迪的钢琴造诣、钱钟书的才学,王菲的超然姿态——公众只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讲讲他的缺点,让大家心理平衡一下?
  
  嵇康写《难自然好学论》,说人并不是天生好学的,假如一个人可以不做事又有饭吃,谁还要读书啊?完全跟孔子说什么“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相反,这下大家该骂他叛逆了吧?不,90后更爱他了,总算遇到一个说人话的名人了!他向媒体透露自己脏乱差,十天半月脸不洗、头不梳,不觉得闷痒的话,连澡都不洗,甚至懒到每天早上膀胱快爆炸了才起床。本意是要暴露本我,减少粉丝对他的迷信,结果粉丝们一看偶像这么真性情,更癫狂了,组成“晋朝最爱康康联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5-19 10:47:16

微胖界的才是完美主义者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46次

  在胖子和瘦子之间,有一个群体,叫作微胖界。我自己是微胖界的一员,我估计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也是微胖界的一员,因为这个群体实在太庞大了。
  
  对微胖界的人,人们总是抱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情,我们提起自己的时候,也往往用半是遗憾半是惭愧的语气,给相亲对象发张照片还要说一句:“不好意思,微胖界的。”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踏入微胖界的呢?大概是从我退出胖子界的那天开始的。其实这也不是我自个儿努力的结果,而是发育蹿个儿的结果,然后我就以一米六八、一百一十斤的指标稳定地生存在这个星球上。不稳定的是这个星球的评判标准,他们一会儿管我叫“模子大”,一会儿说我“身材中等”,现在他们终于决定了,管我叫“微胖界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努力一把成为无可争议的瘦子呢?我想了又想,想为我们微胖界找个说法。后来我终于想通了,我们不减肥,是因为我们是完美主义者。
  
  假设一个胖子、一个瘦子和一个微胖界的一起坐在咖啡厅里,胖子肯定会要一杯全脂卡布奇诺外加一份奶油,搭配三个马卡龙和一块芝士蛋糕。瘦子肯定会面带礼貌而挑剔的微笑对服务员这样说道:“请给我一杯拿铁,不加糖,用脱脂奶,谢谢。再来一个火腿三明治,不要火腿,不要蛋黄酱,谢谢。”然后被笑容僵硬的服务员腹诽而死。
  
  微胖界的呢,她也会要一杯无糖拿铁,但是用全脂奶,因为少了那一点点油,咖啡就不会像丝绸。她也要一个马卡龙,樱花口味的,那罗曼蒂克的粉红色,没人舍得大口吃它。微胖界的左手边坐着大快朵颐后正在后悔的胖子,右手边坐着嘴里淡出个鸟来还要强颜欢笑的瘦子,她抿一口咖啡就一口马卡龙,享受美味和卡路里握手言和的战果。
  
  看出来了吗?我们之所以成为微胖界的,是因为我们想要鱼与熊掌兼得,美食与美丽,我们哪一样也不想放弃。与走任何一个极端相比,我们选择了一手抓有所控制的美食,一手抓有所妥协的美丽,两手都要抓,两手都适度地硬。这不是完美主义是什么?
  
  除了为自身考虑的完美主义,我们微胖界的还是为他人考虑的人际关系完美主义者。这个世界上最扫兴的事情是什么?莫过于兴致勃勃地打算暴撮一顿的时候,身边的人宣布自己正在减肥,任凭你怎么点菜都无法调动她的热情,而且在你每吞下一口食物的时候报出一个卡路里数字。微胖界的就不会这样,我们不是强迫症患者,对偶尔的放纵接受良好。如果朋友需要,或者情绪需要,我们随时准备把卡路里这回事抛到脑后,先醉生梦死一番再说。但是和真正的胖子相比,我们又是可以一起谈瘦身谈时尚的好闺密,毕竟,我们在放纵这条路上不会走得太远,而且会在你不小心走得太远的时候拉你一把。
  
  说来说去,我们微胖界的,一脚踩在胖子的分界线上,一脚踏在瘦子的大门前,我们之所以停在这里,没有向左或者向右再迈近一步,是因为我们追求完美的平衡。是我们对自己、对生活、对大家的爱,让我们留在了微胖界。阿门!如果你的身边有一个微胖界的人,请一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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