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8:35
鲁迅留学日本的时候加入了光复会,也就是秋瑾所在的革命组织。有一次组织派鲁迅去搞暗杀,他也准备去,但走之前突然说“如果我被砍头,剩下我的母亲,谁来赡养她?”组织者以为他胆怯,但也无话可说,革命就是为了让母亲们活得更好,如果弄得母亲老无所养,怎么说得过去?于是鲁迅活了下来。鲁迅选择了母亲(爱),而不是秋瑾选择的“正义”。
最早为推翻清廷建立共和而牺牲的先烈中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史坚如。他是最早牺牲的革命党之一。1900年11月19日戴着镣铐走向刑场时才21岁,慷慨高歌,视死如归,可歌可泣啊。他被杀害后,妹妹带着母亲逃亡到澳门,辗转到香港,但清廷鹰爪要斩草除根,到香港去追杀她们。孤单贫穷的母女两人只得流落到荒凉的新界,在开荒中相依为命。
《礼记》有一句“父母存,不许友以死”(意思:为了父母,不能轻言牺牲)应该是影响鲁迅也呼应加缪的早期中国思想,这句话不禁让我想起黄花岗烈士喻培伦,他年轻时带着弟弟到日本留学,后来回国参加革命,他擅长制造炸弹,是革命党人的主力。广州黄花岗起义计划好后,他弟弟也硬要跟他一起去。他含着泪对弟弟说:你不能去,如果我们都去,今后谁照顾母亲?——他再也没有机会照顾母亲了。现在,他就长眠于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很多母亲带着孩子、或者孩子带着母亲去祭拜他的时候,都会说:他是为这个民族的无数个母亲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还有爱。
在“母亲”与“正义”之间,你如何选择?对于“正义”像空气一样稀松平常、不再需要付出“母亲”的代价才能得到的时候,我们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母亲”。但我们不能忘记,在风雨如晦的年代,邪恶势力常常用“母亲”(我们的爱)来要挟“正义”,迫使无数仁人志士在“母亲”与“正义”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甚至让你在对亲人的爱与对正义的追求中二选一。
绝大多数人永远会选择“母亲”,他们对母亲与家庭的爱,值得我们称赞。但也不应忘记,更不应该曲解:任何时代,总有少部分人会选择“正义”,并为此付出自由、生命的代价,以致他们的家庭,他们的母亲会遭受痛苦与磨难。他们为追求“正义”而付出“爱”的代价,却让无数的后辈子孙们能够得到更多的爱,让无数的母亲不再当奴隶,不再让母亲眼睁睁看着孩子受苦而哭天喊地,不再让孩子们眼睁睁看着母亲被欺凌而无能为力……他们值得我们——母亲和孩子们永远的敬仰!
在这个母亲节,祝天下所有的母亲幸福、快乐,无忧无虑!我期盼一个再也不用在“母亲”与“正义”之间做出选择的和谐社会快点到来;我期盼越来越多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而站在“正义”一边;我更期盼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在充满公平、正义与爱的环境里成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8:46
孩儿们好好练练嘴皮子吧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80次
在美国读研究生期间,身为一名普通的留学生,我发现一个特别明显的问题。中国留学生的笔头考试成绩经常名列前茅,一旦有需要演讲做口头论述的考试,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留学生常常不敌美国学生
不能否认,上述这种现象和英语不是我们的母语有一定关系。此外,更大的原因和我们从小所受的填鸭式教育有关。在中国,口头表达能力训练并不是中小学教育的重点。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缺乏演讲能力的普通中国留学生,的确很难做到在公共场合中的夸夸其谈。
认识到这个问题之后,在我自己孩子的教育中,我特别注意孩子在口头表达能力方面的培养。尤其是在我和我们校区的美国小学孙校长交谈之后,我的这种紧迫感可谓是与日俱增。孙校长来自台湾,历任美国几家小学的校长。在她多年的管理教学经验中,她发现即使是在美国中小学里,东方孩子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遍没有美国学生活跃。孙校长的观察无独有偶,我女儿的班主任老师也提到了类似的问题。有一次,在家长会上,她含蓄地告诉我,大宝在学校特别安静,班上课堂公开讨论时,她经常不爱讲话。
在中国,安静的孩子很可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乖孩子。可是在美国,太安静的孩子就有可能被群体遗忘甚至是影响分数。比如美国初中的语文老师,常常根据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讨论情况给学生打分。毫无疑问,那些不能积极参加课堂讨论的学生,只能得低分了。大宝上初二时,就因为没积极参加课堂讨论而丢过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8:57
作为孩子的妈妈,我深深地意识到,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家大宝这种不爱参与讨论的安安静静状态肯定不行。无论以后她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她都要和人打交道,都要和同事和老板商谈工作进展。学会与人沟通,学会准确地表达自己,这些技巧对任何人的成长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做家长的,不仅是孩子们人生的教练,也是孩子们的合作伙伴。孩子在某方面出现欠缺时,我们为人父母者就要像教练一样,给孩子及时提个醒甚至是拉孩子一把。在我认识到孩子在口头表达方面的欠缺之后,我和大宝有过一次长谈。我向她摆清各种利弊关系之余,便直接向她建议,孩子,你去参加学校的演讲队,练练嘴皮子,怎么样?
大宝这孩子比较有主见,我不能保证我向她建议的每件事她都能响应。不过对演讲这事,这孩子特别配合我的提议。我几乎没花费什么气力说服她,她自己就高高兴兴地报名去了。事后她告诉我,她之所以爱去演讲队,是因为她的好朋友夏娃也在那里练嘴皮子呢。夏娃父母来自台湾,在美国初中,夏娃也是个安安静静的小女孩儿。孩子越是安静,越要练嘴皮子呀,看来我和台湾家长的看法是一致的。
大宝参加的演讲团体叫“首都演讲队”(CapitalDebate),这是一家有某种商业性质的私人演讲训练班。为了让学生和家长们信服参加演讲班的重要性,这个队的教练在演讲介绍日那天,列出了一大堆在高中期间参加过演讲训练班的美国名人。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就是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的太太希拉里女士啦。难怪希拉里那么会打嘴仗,原来她在上中学时,就经历过演讲训练呢。咱没想让大宝成为像希拉里那样咄咄逼人的女强人,我们的目标是,只要经过训练,大宝在课堂上不再是安安静静的羞羞女,并能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我就知足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9:07
大宝从初三到高二结束时,一共参加过三年整的演讲训练。期间,她去过几次纽约,和纽约的中学生们有过多次的演讲辩论赛。她还在2009年的夏天,参加过为期一个月的演讲夏令营。此外,每周她都要参加两次校内的演讲班。瞧瞧,光这演讲训练,就能把孩子忙得够呛。有时候,当演讲班和功课发生冲突时,大宝要学会好好协调这两种不相关的事情。哪个都不能放弃,哪个都尽量要做的好,孩子确实很辛苦。
演讲辩论很有趣,就像两人在打架,各说各的理,看看到底最后谁能赢谁。演讲训练不仅能培养孩子的口头表达能力,也能训练孩子的综合归纳分析能力。演讲话题的多样性,大大开阔了孩子们的视野。有一次,大宝演讲辩论的题目是,美国出军外国,你觉得是对还是不对?为了准备这个演讲辩论,大宝要查很多军事资料,分析归纳总结自己的观点。演讲题目如此五花八门,大宝非得通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可。
也许你会问,经过这样的训练,大宝在口才方面有进步吗?答案是,当然有了。首先,学校老师再也没有向我提起过大宝在课堂上的安静和寡言。其次,如今在大宝所负责的救赎军俱乐部里,每周她都要发表公开讲话呀,她还要滔滔不绝地向会员们提出下一周的救赎计划。最后,我发现这孩子越来越会和我讲理啦。每次和我争论什么事情,她总是有理有据地把我打得落花流水节节败退,直到我乖乖服从她的要求和计划为止。每次虽然我输了,可是我非常高兴呢。孩子并没有用大哭大叫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循循善诱逼我就范呀。很显然这孩子比我会讲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虽败尤荣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9:17
常常听说某某家长特别会培养孩子,尤其是那些哈佛爸爸妈妈们,特别容易成为普通家长摩拜的对象。我一直觉得,这种完全跟风的趋势值得深思和推敲。其实任何家长都有教育家的潜质,无论是超前教育还是亦步亦趋,只要家长能够做到对症下药,孩子就一定能有意想不到的进步和惊喜。
我们家长不可能完全独立于社会,即使是在家里给孩子开私塾班(homeschool),家长还离不开书店呢。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内的现有资源,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为孩子设计最好的进修或补习计划。比如我家大宝的口才训练,你让我给她当演讲老师,我根本就玩不转。
大宝的进步鼓舞了我,为了防微杜渐,去年我把二宝也送进了演讲班。过几年,就该轮到我家小宝啦。如今我怀着喜悦之情在憧憬着,我盼望着三个孩子们都能用伶牙俐齿把我打败的那一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9:29
一瓶酒七杯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266次
在韩国商人的眼中,“7”是他们最喜欢的数,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看过韩剧的话,你就会发现,韩国人有喝酒的嗜好,烧酒已经成了韩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正所谓高兴时喝酒以示庆祝,痛苦时喝酒借酒消愁,就连同事、朋友闲暇时,也要到酒吧里小酌几杯。所以,不难想像,韩国人在一年中要喝掉成千上万瓶烧酒,这样,就给韩国的烧酒制造商们提供了巨大的商机,精明的韩国商人对此极为重视,千方百计地在各个环节上争取获得最大的利润。所以,韩国的烧酒制造商们不仅讲究烧酒的质量和产量,而且还在每瓶烧酒的容量上动了脑筋这就出现了在韩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场景:两个朋友在一起喝酒,一人一杯地喝,最后的情形一定是酒瓶中只剩下一杯酒,那怎么办呢?只有再拿一瓶喽!
原来在韩国的酒吧和餐馆里,喝烧酒的杯子都是特制规格的,用这样的杯子装酒,一瓶烧酒只能倒满7杯,不多也不少。这正是韩国商人煞费苦心之处,因为“7”是质数,在1-10之间它只能被1和7整除,也就是说,只有1个人独自喝酒或7个人一起喝酒时,才能恰好把一瓶酒分完,而在其他的情况下都需要继续拿酒。
现在知道韩国商人多么精明独到了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39:45
派克笔的复活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216次
二十世纪中叶,派克笔成为钢笔市场的王者,地位无人撼动。一天,派克公司新任总经理马科利正在开会,销售部经理神色慌张地跑了进来,在他身边耳语了几句。马科利的脸一沉,马上宣布会议结束,随即赶往销售部。原来,有好几家学校发来了退货单,不仅如此,其他用户的退货单也陆续涌来。情况十分反常,马科利立刻吩咐下属调查此事。
“有竞争对手抢走了客户。”调查人员报告说,“来自匈牙利的贝罗兄弟免费赠送了一批产品给人试用,用过的人纷纷和他们签下订单。”
马科利叫人买来一些贝罗兄弟发明的产品,它们叫“圆珠笔”。经过仔细研究,马科利大惊失色,他意识到:强敌来了。马科利火速召集大家开会商议对策,得出的结论是:从实用、方便、廉价三个主要方面看,派克处于全面下风。派克公司销售额急剧下滑,公司逐步被逼到濒临破产的边缘。
晚上,马科利苦思冥想,夜不能寐,他给大学老师写信,诉说自己面临的窘境。不久,老师给他回信,信中讲了一个故事:“我家对面有个卖器皿的商店,商品物美价廉,很受顾客追捧。没多久,周围的同行全被挤跑了。可有一天,我家隔壁又开了家商店,我问老板,你准备卖什么,他说卖器皿。我说你不是找死吗,难道你不知道对面有家狠角色。他说知道,但我卖的器皿不跟他比物美价廉,是古董。现在,这两家店相安无事,生意都很兴隆。”看完老师的信,马科利沉思良久,突然眼前一亮。他再次召开会议,宣布了两件事:一是不跟圆珠笔比销售量,同时大幅削减了派克笔的产量;二是不比价格,同时大幅提高派克笔销售价格。在马科利的精心策划下,1960年,派克公司获准成为英国皇室书写用具的独家供应商,派克钢笔成了伊丽莎白二世的御用笔。这件事被广为宣传,派克钢笔身价倍增,逐渐成为高贵身份的象征。此后,派克公司沿袭着高档名贵的营销路线。1962年采用美国首批火箭的部分材料制成特别版钢笔,只限售予世界各地的重要人物。1987年又隆重推出的百年纪念笔,成为收藏家梦寐以求的珍品。就这样,派克钢笔不仅没有在圆珠笔的冲击下萎缩消亡,反而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崭新道路,成为闻名世界的品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41:40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说所有的话我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句话,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面对你纯正无暇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菜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的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盆碗、拆毁玩具、遗失钱币、污脏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败,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奏效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的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42:09
烦忧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13次
说是寂寞的秋的清愁,
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
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
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
说是寂寞的秋的清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7-10 11:43:32
和前妻谈恋爱
时间:2014-12-23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离婚后,前妻遇到了困难
圣诞节,正费脑筋琢磨着该找谁鬼混一夜去,不然大好的周末,一个人窝在家里看电视太没劲了。正在这时,电话响,我跳起来去接,单身就是这样,屋子空的像有回声,哪怕用电视的声音填充这空寂也是好的,何况,是电话里面,活生生的人呢。
拿起电话,我就傻了眼,居然是前妻晓岚。她说:自己现在有点毛病,在医院,想拜托我帮忙照顾一下家里的狗和花草。然后,她就哭了。
她的家人都在国外,我不帮这个忙,天理不容啊。虽然觉得麻烦,我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我和前妻曾经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那个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高不成低不就,整天在人才市场混,晓岚却已经在单位里顺风顺水的干了半年,都混到了人事部。她招聘,我应聘,一顿贫嘴,工作没成,我俩成了。
可是结婚后,我们同时发现,越浪漫的爱情,越抵不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越脆弱。我们俩同样娇生惯养,经常为了谁洗碗,或者谁上网这样的事打的热火朝天,无数次四邻不安后,我们终于精疲力竭,以性格不合为由,将红本本换成了绿本本,从此天涯陌路,再不相干,各人寻各人的幸福去了。
晓岚本来就不是个坚强的女人,有事就哭鼻子,是她的一贯作风。想当年她为了留下来和我在一起,放弃了和家人一起移居澳洲。虽然说现在已经离婚了,可是,这么点小忙都不帮,也太不爷们,更何况,我们离婚那理由,也太琐碎了些。
说帮就帮,我当天晚上就打了车直奔晓岚的家。离婚的时候,晓岚并没有跟我要回钥匙,所以,我顺利进了门。晓岚在电话里说已经住到医院里,所以家里没人。
我们结婚两年,首付了一所房子,离婚的时候我发扬风度给了她,当然,离婚后的按揭也是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