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出台信访工作督办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促进企业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该矿信访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原则,督查督办坚持检查反馈、督促落实、提出建议和综合协调四步法,并强化信访督查督办日常工作的领导和检查考核。
为了确保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矿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办法,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将严格追究信访工作责任,一是对交办信访案件搁置不理、敷衍推诿、拖延不办的。二是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合理解释,不给信访人处理结果,导致信访人重复来矿上访的。三是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访信息,贻误处置时机或对重大集体上访苗头信息掌握不及时,造成较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四是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是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是不及时处理重要交办信访案件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是无故不落实兑现处理结果的。八是其他违反信访工作机制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由信访督办组提出处理建议,报该矿信访工作督察督办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