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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工报讯(记者于璇)6月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我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各类培训可获补贴。 ?K#$81;[
据了解,企业面向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w5\)di
企业在职工转岗转业6个月内,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按实际培训费用80%的标准给予企业境外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两万元。企业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参加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单独举办或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联合举办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补贴标准为县级竞赛每人1000元、市级竞赛每人1500元、省级竞赛每人2000元、国家级竞赛每人5000元、世界级竞赛每人1万元。 \}W.RQ^3
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补贴等。其中,省本级线上培训补贴标准参照沈阳市标准执行。同时,将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20%。 &[pwLY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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