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HV(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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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主要是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集团内各校的办学质量,从而整体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然而,教育集团组建后,尤其是“名校”牵引下的教育集团,侧重优质教育资源的横向共享,即通过名校派出管理层和教师、联合教研等方式帮助成员校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先“输血”而后实现“造血”。虽然成员校的教师和行政干部可能会部分调整到总校,但总体上总校的教师队伍更多是一种输出的状态。集团成员校数越多,总校面临的输出压力也越大。另一方面,名校自身也面临不断发展的需要和压力,在带动集团优质发展的过程中,仅有“输血”而无“造血”或“造血”能力跟不上,势必会出现总校优质教育资源“稀释”现象。理想的集团化办学不应成为一种“零和博弈”,而应在集团总校与成员校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双赢。这种双赢状态的达成必须要恰当处理好名校资源共享与名校自身发展的关系,避免“削峰填谷”、平均主义的做法,避免“名校”等优质教育资源被“稀释”。这是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首先需要关注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lOui{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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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集团化办学政校关系需重构。 S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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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突破了以往以单体学校为基本单位的政校关系模式,在单体学校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多个单体学校集群而成的教育集团。在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之下教育集团应如何定位?在推动区域“管办评”分离改革的过程中,应如何处理政府和集团化学校之间的关系?集团化办学背景下,行政主导与学校自主之间关系如何处理?跨区域的集团化办学所涉及的办学经费、师资调配等应如何解决?政府部门应如何协调单体学校与集团学校之间的关系、如何分类支持两类学校?集团化办学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悬而未决的管理问题,既有伴随集团化办学出现而产生的新问题,又有新背景下的老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更加上位的教育治理模式来解决。构建符合集团化办学需要的区域教育治理模式,推动集团化办学背景下新型政校关系的形成,仍然是未来改革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7F4]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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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集团化办学内部治理需优化。 8^lX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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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集团化实践中,存在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不同模式的运行机制不同,效果也存在差异。当前,跨区域的教育集团大多只能采取松散型结构,在这种结构模式下,受集团内学校的属地产权性质限制,不同行政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人员编制、预算经费安排、资源投入等各方面也不同,一般难以由名校/龙头学校对集团内的所有学校实施统一的一体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化办学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因此,基于各地集团化办学的具体模式构建和优化集团内部治理,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提升集团化办学效果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8h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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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集团化办学效果评估仍缺位。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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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地方实践中产生了多种办学模式和运行方式,且呈现出从义务教育领域向学前、高中两端拓展和延伸的趋势。然而,从各地办学情况看,集团化办学的实践探索多,而对集团化办学效果评估相对较少或评估方式更新滞后。现有基于单体学校建立的学校评价方式,并不能简单移植到对集团化办学的效果评估。同时,各地在实践中尽管已在评估环节有所探索,但多数集团化办学评估基本属于经验总结式,缺乏符合集团化办学特征的效果评估方式和评估工具。理论上,评估具有诊断、甄别等功能,是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环节。当前集团办学效果评估的缺失使得集团化办学缺乏持续优质发展的依据和动力,使得社会对集团化办学的认知只能依赖于主观感觉,使得政府难以根据评价结果提供针对性的支持。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