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职工入会难等基层工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今年初,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探索建立工会组建催办函制度,确保“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在非公企业得到贯彻落实。截至目前,该区总已发送“催办函”3份。 \<\147&)r
工会组建催办函是淮安区总落实去年淮安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状况和分析研判情况,并依据《工会法》《劳动法》有关规定,首次推出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催办函”提醒督促,要求相关企业限期依法建会。如限期内仍不建会的,将严格执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相关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LftzW{>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