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工者来说,起早贪黑地打工干活为的就是多挣点钱提高生活质量,但是在湖光山色干保安的李先生最近却遇上了工资难题。“物业公司向总公司给俺报工资是1800元一个月,但是发到手里却是1400元一个月,俺上总公司去讨说法,结果最后连工作也丢了。”李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
7j#Ix$Ur 工资莫名“缩水”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去年4月份到湖光山色物业公司干保安的,当时应聘的是白班保安这个职位,没签合同就上岗了。去年11月份,单位给保安涨了工资,问题出现了。按照工资单的发放标准,李先生涨工资后应该拿到月薪1800元,可是李先生发到手的月薪实际为1400元。前几天,他鼓起勇气去物业总公司询问工资的问题,物业总公司也很快到湖光山色物业询问情况,结果李先生的工资没涨上去,反而丢了工作。
!4Sd ^" “因为我去总公司问工资,单位领导就要把我调到即墨分公司去,我不愿意,他就让我辞职。”李先生说。
23'{{@30 物业:无法解释
记者到物业公司核实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刘先生外出开会去了,短时间内回不来。记者随后
希望得到刘先生的联系方式,也被工作人员拒绝。随后,记者希望值班的负责人介绍一下这起工资纠纷的情况,结果该负责人表示“无法解释”。
F$:UvW@e1 对于这起纠纷,记者咨询了岛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战律师。刘文战认为,该公司在
劳动者工作一年的情况下都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去劳动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除了工资差额外,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李先生是被辞退还是自己辞职,都不影响他向劳动部门
维权。”刘律师介绍说。 来源: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