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需“杞人忧天”
吕伟堂
杞人忧天故事出自《列子•天端》,说的是一个杞国人担心天会塌下来、自己无处藏身而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因此,多年来,杞人一直是人们嘲笑的对象,认为是庸人自忧。然而,笔者认为,就企业安全生产而言,“杞人忧天”还是十分必要的。
“杞人忧天”,其实说的是忧患意识,只是在一般看来,其忧患意识太过强烈而已。但对于安全生产来说,如果没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认为已经做得可以了,甚至心存侥幸,那么离事故的来临也就不远了。这从一些地方过去发生的事故中可以得到印证。因此,江苏省常熟大象建陶有限公司在安全工作中,牢固树立“杞人忧天”的意识,进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三要”的做法,切合实际,较为实用,值得借鉴。
首先,要强化居安思危的意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麻痹心理要不得,安全生产没有“下一次”。作为企业员工,必须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登高望远,牢记使命和责任,牢记亲人的嘱托和期望,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天工作,做好每一件事情。
其次,要“忧”掉侥幸的心理。安全工作,领导大会小会讲,上级文件一个又一个地发,各种检查一个接一个地进行,现场安全制度天天重温,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确保安全生产。可有的人认为大可不必,事故离自己远得很。其实,一些地方触目惊心的事故告诉我们,心存侥幸之时,就是事故临近之刻。所以,“忧”掉侥幸心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要“忧”出未雨绸缪的行动。安全生产,不能光忧不动,坐而论道,应该主动作为,“吹毛求疵”,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中的不足和隐患,进而抢占工作的制高点,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像名医扁鹊那样,善于观察,自找麻烦,自查自纠,如此,方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进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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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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