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10日电(记者 黎昌政)湖北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仅为农民工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就达4020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Zk.LG Yz
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在10日举行的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民工群体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之一。今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 将进一步简化程序,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密切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的城际之间和省际之间的协作,更好地为农民工服务。 1Lf:TQB
目前,湖北已建成了省内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办案的绿色通道,并与外省30个城市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此范围内,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只要有“冤屈”,均能顺利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 =os%22*
据了解,湖北今年将调低经济困难受援标准,法律援助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宽,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交通事故、医患关系、产品质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纠纷将首次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关部门将根据群众需要,定期更新调整援助范围和对象,做到“应援尽援”。 UEvRK?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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