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安全小分队是一支特殊的队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就是战争年代的排雷兵、侦查员和突击队员,风险需要他们排除,违章需要他们制止,隐患需要他们处理,其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
说其特殊,是因为在这支一般由7、8人组成的队伍里,带头人往往由一名安监副处长担任,其他成员则是来自采煤、掘进等不同专业的班组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他们强强联合的结果是其震慑力、威慑力让违章者听之色变,让“三乎三惯”者闻之胆颤。而尤为特殊的是他们的工作性质,他们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三五人一组,或凌晨,或深夜,或周末,或节日,奔赴井下每一处地点,直插他们认为的重要和关键区域,行动迅速,目标准确,直击要害,手到“病”除。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矿井安全周期的不断延伸、现场生产条件日趋复杂、严峻市场形势带来的生产压力等客观实际,安全小分队的重要性并非随之“水涨船高”,作用凸显,相反却是畏手畏脚,瞻前顾后,管重了怕影响生产,管狠了怕造成干部职工的负面情绪,加之对现场复杂困难的生产条件也“望而生畏”,对处在困难条件下的干部职工心生恻隐之心,制度执行便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现场问题隐患不能尽快排除。此类现象正应了这样一句话:越是正常均衡生产,现场反而越安全;越是停下生产,现场越是安全难控。
对此,笔者以为,安全小分队面对变化了的矿井新形势、现场新情况,必须及时从心理、知识、行为、执法上做出应对和调整,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髓,真正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安全工作实践,提高依法监督监察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用切实行动体现自身工作的特殊性,既敢于较真碰硬,又有大局意识、细节意识,具有明确的出发点和目标,能够坚持从抓领导带班跟班作风、抓安监员履职尽责、抓现场大隐患、抓倾向苗头等方面作为工作着力点,抓出亮点,抓出成效,抓出典型,提高影响力和震慑力,使大家不敢“三违”,主动遵章守纪,主动监督和带动身边人按章作业,形成安全小分队在与不在一个样的高度自律自觉氛围。
唯有如此,安全小分队才能成为好钢,才能在安全管理中发挥“刀刃”作用。(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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