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本是想减少事故发生后的经济损失 ,没想到出事故后,想理赔却比登天还难。3月7日中午,孔先生向记者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Vq\`+&A
2月18日,我驾车行驶在同三高速公路时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报了警,高速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经勘察后确定我是全责。因为我的车在青岛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了保险,我打电话后他们并没有派人去现场,原因是事故地点太远,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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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只好把车拖到了维修厂。随后我又几次打去电话,一位姓刘的员工最终去查看了车辆受损情况,并拍了照片,不过他说还需要调查就离开了。转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车辆一直无法维修,这也给我的生活和生意带来了很多不便。 ZUR6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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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致电阳光保险公司这位姓刘的员工,他答复说,“对于不定损的具体原因,你可以找我们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说完他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在挂电话之前,他给了记者一个保险公司办公室的电话,记者按这个号码打过去,是个空号。 yt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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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兆鸿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他说:“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保险公司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勘察,不能以路途远为理由拒绝去现场。如果保险公司不及时给车主定损,车主可以通过发通知的方式,提醒、敦促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给出明确说法。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车主可以先维修车辆,然后再索取理赔。假如保险公司不同意,车主可以根据当时保险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者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Zs0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