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江苏高邮市委宣传部获悉,对于《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引发网络争议事件,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校停止上述行为,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p=E#!c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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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有群众反映,高邮二中规定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规定中说:“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 @n.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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