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班组学习新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月12日,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电力公司机务班员工齐集一堂,学习新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正确使用、安全运行是发电生产的有力保障,更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生产,清洁生产的需要。
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2003年国务院373号令发布的,对特种设备的设计、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但有些条款已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形势。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令),并于1月24日由温家保总理签发后予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经修改后的条例,主要加入了特种设备能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对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张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