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跟我走
来铭钊
到目前为止,房子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太多太多。我假设说,我的房产在
北京,自然我的工作和生活也是尽可能安排在北京。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房子最终把我们每个人捆绑在了一个城市的某个角落,而我们最终只能终其一生在这个城市生活。
房子在哪里,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就会在哪里,这是千百年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把自己的房产就像随身物品一样,可以随时带走呢?也就是我们的房产可以在全国的的任一座城市落脚。
当然有可能。也就是把自己的房产在国家所承认的机构得到评估后,并且你把自己的房产全权交给这家机构代理,你就完全有可能在全国任意城市拥有自己的一套等值房产。
房产的等值交换不是绝对的,假设说你的房产
价值五百万,而你想换一个两百万的房产,那这家机构就给你挑两百万的房产,而三百万的差价由这家机构全部补偿给你。同样,如果你想拥有比五百万更大的房子,你就需要再掏钱出来。
经济社会使我们好多人背井离乡,孤苦伶仃地生活在异乡,极其难得让我们在他乡拥有自己像老家一样大的房产。这不仅仅是普通大众,甚至白领、高管、富豪一族也只能常是窝居陋室。
这其实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他们老家的房子始终空着,相反地他们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异乡,他们的居住状况却是异常的简陋。
但我们想,这庞大的群体,他们的房子其实目前为止都还是闲置在那里的,我们为何不加以利用呢?等值交换和差额补齐将会是实现我们在全国任意地方都拥有自己的家、大房子住真正成为可能。并且在国内尽早将大有市场。
人才人力资源流动的“全国化全面化”,有利于全国各地工资,等等的全面平衡。而我们现在自身没有解决好的房子问题其实是成了我们平衡整个社会的“绊脚石”。也就是说,由于我们的房子问题,本来我们最有
机会去好的地方
发展,最终却没有去成。这可以说房子困扰住了我们太多太多的人,甚至在长久影响下也使我们不得不死守原地的思想彻彻底底地指挥着我们。
那么房子始终跟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走,要怎样来实现呢?
1:把自己房子交给
政府和政府指定的机构做一个估价,并做出一个可行性报告。
2:书面委托这家机构在自己中意的城市和地区为自己配置一套自己满意的房产,并在等值交换和差额互补的原则下公平进行。
3:自己与代理机构互换委托书之后,即表示自己一方承诺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无权收回自己初始登记造册的房产。但代理机构也必须要为缔约方提供一套等值和对方满意的房产,并且产权自动随房子过户到房主名下。
4:自己现拥有房产即自己永久房产,除非自己再与这家机构申请新的房产,那么自己住到另一套房子,现有房产才算终止。
上面四点是最基本的,也是必须的,当然要实际运作起来,还要做好多好多
制度方面的完善。
人人都想有一个家一套房子,但我们离开家之后到了另一个城市却又想在这里有一个自己的家,但因为自己原来的那个家和那套房子,终久让我们感觉永远是一种奢望。
难道我们就真的是永久的奢望吗?其实我们人人都可能把它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