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7:28:26
一个妈妈的承诺时间:2014-07-24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小区门口的牛肉粉,汤鲜味美,我常去吃。周六早上,一对母女与我同时走进店里。女人进了店就说:“来一碗就行,我和孩子只能吃下一碗。”那时,店内只有一张空桌子,我与她们母女相对而坐。我看到女人穿着简朴,皮肤黝黑,似乎是长期在阳光下做活的人。
牛肉粉端上桌,女人尝了一口,然后加了一点盐,把粉条推到了小女孩的面前。小女孩或许是饿极了,或许是很少吃牛肉粉,埋头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小女孩吃粉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心疼。
不一会儿,小女孩就将粉条与牛肉吃了个精光,只剩下一碗汤。女人将汤端到自己的面前,往汤里加了满满一碗酸菜,又放了点盐,然后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店里的酸菜是切成丝,作为吃粉的配菜用的,放在一个小盆里,任顾客自己添加,无论加多少,都是免费的。我不知道女人的生活是如何的窘迫不堪,以至于她连一碗粉条也吃不起。
女人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她尴尬地朝我一笑:“我答应过孩子,她考到90分就立刻带她去吃牛肉火锅。这不,孩子拿着刚发的试卷,直接就到工地上来找我了,本来过两天就领工钱了,但想想自己的承诺,我不想对孩子失信,只能揣着仅有的10元钱带她来,先吃一碗牛肉粉。”小女孩补充说:“我可以等两天的,但我妈妈说‘立刻’就是‘立刻’,说到就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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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8:36
永远的主角时间:2014-07-24 作者:未详 点击:101次 我有一位影视界的朋友,是那种难得的不浮华的女人。一次,我们谈及一个正走红的导演,她淡淡地说:“虽然他目前的市场状况挺好,但依我看来,也不过仅此而已,将来不会有什么大发展。”
“何以见得?”
“我差点儿加盟他的一部片子,但是拍戏的第一天我就退出了剧组。你知道为什么吗?”朋友笑道,“他居然对我说,你别这么演,这么演太夺目了,你是个配角,不能抢主角的戏。”
“配角能抢主角的戏吗?他说的有道理吗?”我不解。
“如果主角演得好,配角能抢走她的戏吗?如果主角很平庸,作为配角是不是一定要显得更平庸?”朋友语锋尖锐,“我不是不注重大局,我可以少要镜头。但是我不能不全力以赴地演好我的角色,哪怕是一个小角色。因为,无论导演怎么为我定位,我是我自己的主角,永远都是。”
她的话,忽然让我很感动。
在人们的认识里,主角就是主角,配角就是配角,二者属于截然不同的世界,没有统一的可能。但实际上,主角固然是主角,配角其实也是主角。一部戏里,其实没有大小角色之分,也没有主角配角之分,有的只是自己的台词自己的戏。正如本质上,大人物是自己的小人物,小人物是自己的大人物。茫茫尘世里,其实没有大小人物之分,有的只是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心。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主角出色是主角的亮丽,配角生辉是配角的风采。看似名目不同,实则各领风骚。最关键的是,在人生的大戏里,你必须把自己锤炼成一名一流的导演,然后才会是自己永远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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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8:48
陪你吃饭时间:2014-07-24 作者:未详 点击:183次 我是喜欢吃饭的人,从不挑食,因为我知道我不只是在吃食物,更是吃着自己能够感知到的快乐与美好。
张小娴在《友情的猪油》里写道:“深夜两点钟来到‘猪油捞饭’吃夜宵,本来没什么心机,但是一边吃一边听蔡澜说笑话,忽然觉得,有朋友真好。只要受一点苦,就有很多朋友关心你,甚至愿意熬夜陪你吃夜宵,说笑话给你听,本来怕胖,可为了感恩图报,也吃了小半碗猪油捞饭,吃的是友情。”
我知道,在每天忙忙碌碌连一顿完整的茶饭也吃不畅快的时候,你一定很烦恼。虽然你的口里一再说着“还好,还好”。
日子匆忙,虽然你说快不快乐自己无所谓,但是我知道你有所谓。我们其实都是有所谓的。
所以,在我们不出任何事故、平淡却平安的生活里,我们也应当吃好一顿又一顿的平安茶饭。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上天赐予的平静和日子施予的快乐。
幼年读《资治通鉴》,读到李斯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时,我有种要落泪的叹惋之感。他在生命的最后对儿子说:“我想与你再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外打猎,却不可能做得到了!”什么才是最快乐的事情,直到最后才领悟,那已是最遗憾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遗憾,我们要抓住就在你身边的每一顿平安茶饭。
不论亲情友情,一切感情的真谛,是有那么多人能够陪伴着你吃饭。这短暂又漫长的生命,有时因一个小细节没有抓住,也就悄悄流走了。
如果你在吃着一碗糊汤粉或者猪油捞饭的时候,也能够感觉到幸福与美好,那一定是深刻地理解了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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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8:59
胜者败论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有一阵子,在国内每六周就有一本关于我的新书出版。这些书把我写成一个从不犯错误的人,好像我是一个神而不是一个人。事实呢?我失败过许许多多次。我不担心在NBA第一年就遭遇失败,我只想试一试。第一年结束后的夏天,我对失败有顾虑了,因为目标变了。我不知道美国球迷怎么想,但在中国,当你得了30分,球迷就想让你得40分,当你拿了40分,他们就要50分。我在NBA的第一个赛季刚结束,中国报纸就已经开始谈论我需要多少年拿总冠军,多少年成为最有价值球员,所以我会想到失败。这些目标太大了,如果我不能实现,人们就会把我当成失败者。
对于失败的看法,我跟许多人不同。如果成功的可能性不高的话,我的许多同胞或许根本不会去尝试。而我,无论成败,我觉得都要从过程中去学很多东西。
中国有一句格言:胜者王侯败者寇。很多人把它当成人生信条。这说明中国人很在乎结果。这是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一大区别。在美国,迈克尔·乔丹和查尔斯·巴克利都是英雄。巴克利从未赢得总冠军,但他仍在孜孜不倦地工作,凭这点,我尊敬他。这就是美国,只要你努力过了,即使不成功也能够出名。中国历史漫长,比美国长得多。在中国,只有胜者或“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人才能扬名,败者会被人遗忘。
另外,在国内,你没赢的话,没人会记得是出于什么原因,常常只记得你没赢,然后把你忘记。听起来很新鲜,但这是事实。当球队赢的时候,人们说教练和球队了不起。若由于伤病或者超级明星缺阵输掉,没有人记得那回事。对于个人也是如此。想到这些我真的害怕,非常害怕。也许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如果我幸运的话,就总是能避免受伤。受伤了,你就完了。你不赢,就会被人遗忘。所以我觉得有很多压力。
第一年我不在乎是否进全明星队,或者得了多少分、抢了多少篮板。我想得最佳新人奖来证明火箭队选我是正确的选择,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继续打下去。我有一些伤,有时很累,特别是整个暑假在中国国家队打球后。但我是火箭队在那个赛季唯一一个打满全部82场比赛的球员。所以我现在觉得没有什么新东西能难倒我,因为我已经领略了打满赛季每一场比赛的感受。
我知道不休息地比赛,挺住、打好、再挺住的感觉。我觉得自己挺过来了,至少在这个方面,大获全胜。中国有句俗话: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想我的开端不错。
有一本武侠小说帮了我:金庸的《笑傲江湖》。我喜欢书中英雄的处世方式。他行事非常有原则,知道自己在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他不是不苟言笑,他常开玩笑,很放松,即便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如果我能够追求一件事,那就是当我身处困境时,也能像书中英雄那样放松。
我从这部书中学到的第二点是他的功夫——我不是说自己想练武功,只是对背后的哲学感兴趣。正如所有门派的打斗,你准备进攻和防守前可以有许多不同站位。如果我想打你的脸部,开始时会握紧拳头,在你面前高高举起。但如果我什么动作都不做,你就猜不出我要打击的部位了。你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反应,因为你无法揣摩出我的意图。我就这样打篮球,出击的时候我不先出手,我要让你猜我将会做什么。对手如何反应会向我透露一些关于他的信息,他一定会显示他的强项,然后我就能据此设法回应。你得用自己感觉舒服的方式打球,或者用你比对手感觉舒服的方式打球。
我一直相信,假如我成功,将会是巨大的成功;假如我失败,也将会是一败涂地。试图做前人没做过的事情很有意思,就像去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探险,每件事都那么新鲜、令人激动,不管怎样都能学到很多。不论你身处何地、从事什么职业,实现一个目标的过程都是一样的。就好比要上楼得一步一步来。
如果你知道目标在何方但还很遥远时,就不要老是回头张望。只要看着脚下,走你的路。终有一天你抬起头,伸出手,会发现目标已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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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9:12
这些词儿,台湾大陆不一样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00次 看台湾综艺节目或者去台湾旅游的时候总是会被一些词汇迷惑,虽然同样是中文,但是两岸的用词差别很大,一不小心就误会多多……
台湾除了把柬埔寨叫成高棉,老挝叫成寮国,戛纳叫成坎城之外,最让人误会的就是将悉尼说成雪梨。
在台湾,佛罗伦萨被称为翡冷翠,是当年徐志摩首译出来的名字。
其实柳丁就是橙子,凤梨不是梨而是菠萝,芭乐其实是番石榴。
花生叫地豆(难道台湾人觉得花生和豆是一种玩意儿),现场做的蛋卷冰激凌叫“吧噗”。原来南拳妈妈的《香草吧噗》唱的是冰激凌,看名字还以为啥玩意儿。
情治单位不是关于情感的,而是情报机构哟,千万别走错了。
大陆惯用的网络用语中的沙发在台湾被叫成“头香”,是不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连电脑游戏都要和大陆的叫法不同,比如“红心大战”叫“伤心小栈”。玩游戏不是应该高兴吗!
为什么把大陆妹叫“生菜”而不是什么青菜、油麦菜?把穷人叫“待富者”倒是十分正能量。
在台湾,自助餐叫“吃到饱”,真是十分直接。“吃到饱”是自己选择菜式,然后称重计价。
如果有一天你去台湾游玩,不慎出了点血,去药店买个创可贴可能都会遇到困难,因为在台湾这玩意叫“OK绑”。
虽然仅隔着小小的海峡,但是在语言上还有许多差别,对此大陆人表示很“抓狂”,台湾人表示很“俩共”(闽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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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9:24
四个六年的爱与痛时间:2014-07-25 作者:未详 点击:120次 一
1967年,年仅24岁的三毛孤身前往西班牙马德里文哲学院求学。那年的圣诞节夜晚,她在朋友家邂逅了未来的丈夫——荷西。当时的荷西英俊潇洒,让年华正好的三毛为之心动。
两人相识以后,荷西便经常约三毛外出散步、聊天。一次约会时,荷西认真地看着三毛的眼睛说:“Echo,你再等我六年,我读大学四年,服兵役两年,等六年过去了,我就娶你,好吗?”那时,荷西尚在念高三。看着这个英俊可爱的小弟弟,三毛笑了,她回答道:“好啊,既然这样,我们就疏远一点,不要常常见面好了。”
于是,荷西笑逐颜开地跑了,他手里拿着一顶从未戴过的法国礼帽,倒退着跑,一边跑一边开心地挥手:“Echo,再见,Echo,再见。”忽然间,鹅毛大雪降临,在两人越拉越远的距离之间纷飞,那一刻,三毛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
那次分别以后,两人信守承诺,再也没有联系过。1969年,三毛从马德里文哲学院毕业之后,便开始了漫游欧美的旅程,从巴黎、慕尼黑到罗马、芝加哥,三毛行走着、流浪着,也邂逅着一段又一段无果而终的爱情。走过的城市越多,三毛反而越感到孤独。
行走的意义在于什么,三毛起初并不知晓。1971年,28岁的三毛突然间厌倦了这种生活,恰巧过去的老师张其均先生邀请她去台北大学教书,就这样,她成为台北大学哲学系的一名年轻教师。
任教于台北大学不久,三毛便在校内的网球场上结识了一位德国教师。他45岁,温文尔雅,因为两人都对文学、哲学、艺术有同样的追求,所以便很快地坠入爱河。那位德国教师对三毛关怀备至,很快,他俩便准备结婚了,但是,就在结婚前夕,三毛的未婚夫心脏病发作,猝死在她的怀里。
流浪的生活刚要结束,却承受不住这种停泊的理由。未婚夫去世以后,三毛吞下了过量的安眠药准备自杀,幸好抢救及时,才免于丧命。被抢救过来的三毛并没有为此停留,她再一次背起行囊,前往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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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9:37
二
回到西班牙以后,她内心的伤痛仍未消失。在那里,她突然间想起荷西——那个跟她有着六年之约的男孩。而那时,六年之约刚刚到期,她拿起笔,决定写信给他。
一天,三毛刚刚回到公寓,就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有急事,请她立马赶过去。三毛放下电话,一路飞驰赶往朋友那里,而她的朋友却神神秘秘地把三毛带进一个房间,让她闭上眼睛,随后就关上门悄悄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房门开了,一对温暖有力的手臂从三毛身后将她环了起来,紧接着,他把她抱起来,开心地打转,等三毛睁开眼睛后,才发现对方是一个长得十分高大、留着满脸胡子的西班牙青年——他正是六年以后的荷西!
房间的四壁上,挂满了三毛的放大照片,而三毛知道,她从未寄过照片给荷西。那么,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原来是荷西的一些“偷拍”,想到这个苦恋她的西班牙少年,为她的青春留下那么多美好的记忆,三毛感动得流下眼泪。她在心里暗暗说道:“这一辈子,我只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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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29:47
三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了向往已久的大海和潜水,随她来到干巴巴的撒哈拉沙漠。1973年7月,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阿尤恩小镇登记结婚。就在去小镇的法院公证结婚之前,荷西手捧一个纸盒子送到三毛面前。三毛看到它,以为是婚礼要用的花束,兴奋得又喊又叫,可是,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漠里,去哪儿弄得花束呢?
当三毛打开盒子时,才发现那不是花束,而是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两颗大眼睛像是深邃的黑洞,一大排牙齿对着三毛。这可真是一份意外的、豪华的结婚礼物。荷西深知,鲜花于三毛这样的女人而言是俗物。他几乎跑遍整个撒哈拉沙漠,走累了,晒晕了,他都没有放弃,最终在滚烫的沙子里找到这副完整的骆驼头骨。
对于骆驼头骨,三毛喜欢极了,她把它放到书架上当作宝贝一样珍藏。
在风沙漫天的撒哈拉沙漠,三毛拿起了已经搁置十年的笔墨,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撒哈拉的故事》。多年以后,三毛因健康问题回台湾休养,在那期间,她参加诗人余光中发起的“让现代诗与音乐结婚”的活动,发表过一首叫作《橄榄树》的诗。有人会问,橄榄树是什么?那是生长在西班牙南部的一种植物,而那里也正是荷西的故乡。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三毛明白了行走的意义——荷西,就是她四处流浪时可以依靠的橄榄树;荷西的爱,就是她创作的灵感源泉;荷西的臂膀,就是她可以无忧无虑漂泊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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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30:00
四
1975年,因为战争原因,三毛不得不暂时告别荷西,并且永远离开了那片“花开成海”的撒哈拉沙漠。战争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无数的灾难,西班牙当局紧急疏散当地的妇女儿童。10月22日,三毛先一步离开阿尤恩小镇,到临近沙漠的大加纳利岛等候荷西。
经过十天十夜音讯全无的等待,三毛的内心感到焦虑与恐惧,也是在这十天的煎熬之中,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爱那个“大胡子”。幸好,第十一天的上午,三毛远远地看到荷西驾着一辆汽车赶来。
而且,他不但人来了,车来了,就连抹布、化石、骆驼头骨都带来了。因为,荷西知道,这些在别人眼里看似破烂的东西,在三毛眼里却是宝贝。在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战乱中,荷西没有一点退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只为带回这些“宝贝”。三毛看到这一车子的东西,喜极而泣,她紧紧地抱住荷西,一下子觉得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青年。虽然,她不能够与荷西谈论人生、哲学、文学,但是他的爱足以让她幸福、真实地活下去。
他们在岛上等了整整两天两夜,营救的军舰终于靠岸了。可是,船员却不肯带荷西走,这可把三毛给急坏了。恰好,来营救的船只中有一条被礁石卡住,非潜水员不能开。荷西见状灵机一动,就跟他们说:“我下水去帮你们弄,你们不但要带我走,而且要把我满满一车的东西都带走。”就这样,荷西潜水去拯救船只,岸上的三毛内心忐忑地等待,生怕他溺死在水中。数小时后,荷西奇迹般地出现在三毛面前,两个人抱头痛哭。哭完,荷西却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堆钱交给三毛——他居然能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把所有带不走的家当全卖了!这让三毛破涕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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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30:10
五
经历了沙漠的欢声笑语和战火的洗礼,三毛终于死心塌地地爱上了荷西。离开沙漠以后,三毛和荷西居住在非洲西北部的大加纳利岛上。转眼三年过去,三毛又跟随荷西来到拉芭玛岛。小岛上风景如画,气候宜人,干净的海水冲上沙滩,令人心旷神怡。这样如诗如画的风景,反倒让三毛产生不祥之感。加之她长年的脊椎痛、胸口不时发痛等毛病,三毛认为自己大限将至,命不久矣。所以,她特意背着荷西找律师立了遗嘱。
这一年,三毛与荷西已结婚六年,在结婚纪念日那天,荷西用加班费给三毛买了一只老式女表。他握着三毛的双手说:“以后的一分一秒你都不能忘掉我,让它来替你数。”三毛却觉得,这样的话有点叫人心惊,不过她仍是泪湿眼眶。
1979年9月,三毛的父母到欧洲旅行,特地绕道小岛看望他们夫妇。二老在小岛游玩几日便要离去,三毛便陪伴父母到伦敦坐飞机。
三毛住在伦敦的那晚,夜里,突然有人来电,像是有什么心灵感应,三毛接起电话,连连向对方发问:“是不是荷西死了,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荷西死了……”不幸的是,她的感应是对的。
荷西潜水溺亡,这是三毛一直担心的事情。三毛曾在一封家信中如此写道:“你们不要为我的前途担忧,我是自由的,我会过得很好,荷西对我的爱护够我满意了,我们再不好也不过是分手而已。但看情形不会。我的个性变了很多,将来的事不去愁烦,所以你们也不要烦。荷西去潜水,让他去潜,如果出事了,也不过如此。早晚都得去的,也用不着太伤心。”
可是,当荷西真正离去之时,三毛几近疯癫。当荷西的尸体被打捞出来的时候,正是中秋节,三毛向打捞人员咆哮,她不信这是荷西!那晚,她独自走进停放荷西尸体的房间,为他守灵,她拉住已经过世两天的荷西的手,像平常两个人双手互握的习惯一样。她一边诉说两人的过往,一边为自己抹眼泪。那一晚,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