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8:14
失踪时间:2014-07-27 作者:未详 点击:205次 星期五晚上,儿子没有回家。我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说,把几个好点的学生留下双休日补习一下。随即,班主任在电话里数落起儿子来了:“你家小宝成绩很好,但近段时间经常迟到,找他谈话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你要配合我们好好管教管教他。”
星期一我去了学校。班主任的话却令我脑袋一嗡:“小宝星期六没参加补习,他请假说病了,要回家休息两天。现在还没到校呢。”
我迅速赶回家中告诉了妻子,并和妻子分头寻找,把平时儿子爱去的几个同学家和他爱玩的几个地方找遍了,也没见儿子的身影。妻子嘤嘤地一路哭到家中。我吼道:“哭什么哭,去,把电话本拿来,问问几个亲戚家,看儿子去了没有。”
他们的回答如出一辙:“没见小宝来家。”
妻子号啕大哭:“儿子肯定是失踪了,赶快报警啊……”
我拨通了110。
一上午过去了,没有儿子的任何消息。中午警察打来电话说,在城南的护城河边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让我们赶快过去看看。妻子一听当场晕倒,是我又掐人中又喂开水才弄醒的。我和妻子跌跌撞撞,一路哭着赶了过去。经过仔细辨认,不是我儿子,悬着心才稍稍放下了一些。晚上警察来家让我提供所有的亲戚朋友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我说:“亲戚朋友家我都打电话问了一遍,没有结果。”
警察问:“你再仔细想想有没有遗漏的。”
妻子想了半天说:“只有乡下的老家没问。”
老家离此地100多公里,父亲去世得早,母亲坚决不愿离开故土来城里和我们居住,她独自一人生活在乡下。我和妻子平时忙于各自的工作,除了春节带小宝回去看看外,很少回家。我想,儿子才13岁,他是不可能一个人奔波100多公里回老家的。
警察问:“你母亲那里安了电话吗?”我摇摇头。
警察说:“报上你老家的详细地址,我们马上联系当地派出所,看孩子回去了没有。”
半个多小时后警察的手机响了,警察兴奋地说:“找到了,找到了,你儿子就在他奶奶家。”
我和妻子连夜租车赶往乡下的老家。
夜深人静。敲门。开门的竟是儿子,儿子把食指竖在嘴边,小声说:“轻点,奶奶刚睡着。”妻子拍着胸脯小声说:“谢天谢地……谢天谢地……”但马上一把搂过儿子,声音不由自主地大了起来,“吓死妈妈了……吓死妈妈了……”
这时母亲醒了,看到了我们连忙要坐起来。我按住了母亲。母亲肩膀抖动,啜泣起来。我握着母亲的手,母亲才止住了声音光抹泪。
“只怪我啊,连累了你们。”母亲喘息了一会儿,“前天,小宝给我送来了一台电扇,我要他第二天就回去,可是早上起来我摔倒了。这孩子说不走了,要照顾我……”
我拉过儿子:“小宝,你哪来的钱给奶奶买电扇啊?”
儿子说:“我在街上捡饮料瓶卖来的钱,再加上我从伙食费中节省一点儿,买了这台佛顶山牌电扇……爸爸,对不起,为了多捡几个瓶子,我总是迟到了。你打我吧……”
“爸爸怎么会打你呢?”我抚摸着儿子的头说,“儿子,你怎么想到给奶奶送电扇呀?”
儿子说:“学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我就想到了奶奶,去年回来时听奶奶说电扇坏了。天这么热,我家和我们教室都安了空调,可奶奶……”
妻子说:“小宝啊,你走之前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呢,我们全家一起来看奶奶啊。”
儿子说:“对不起,爸妈,我看到你们太忙了。”
儿子的话让我脸上发烧,我默默无语,我突然觉得失踪的不是儿子,失踪的是我啊……看着眼前白发苍苍的母亲,我在抹头上的汗水。
这时母亲拧开了电扇开关,叫着我的小名说:“焰儿,来,扇扇,别热着,我不怪你们,你们在城里过日子也不容易啊……”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就那样坐在母亲身边,任由那台电扇吹出的凉爽的风抚摸着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8:32
我的送报梦时间:2014-07-27 作者:未详 点击:163次 到8岁时,我渐明事理。我确信:拥有一条送报路线是最荣耀的事情。这意味着我口袋里有了钱,意味着独立。我希望让我父亲承认我能做些事情了。
在我父亲看来,干啥事儿都应该干好才对。他小的时候,他的父母都去世了,是严厉而仁慈的祖父抚养了他,那是在东德克萨斯州的一个小农场,正处在大萧条时期。他干惯了体力活——摘棉花、翻地,如今在一家塑料厂操作机器,他全都很在行。在他看来,学一门手艺是年轻人接受教育的基本要求。迄今为止,我却很少显露出这方面的天赋。
每天晚上,我们一家六口聚在一起吃饭时,爸爸肯定会问:“你今天在学校学到什么了,小伙子?”大家都不做声了,齐刷刷地看着我。
对这种询问我早有准备,我瞪着自己的盘子回答:“哦,没学到什么。”
“那最好退学,去干活儿。”他会说,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
每天夜里我都躲在我的双层床上,梦想我的送报路线计划。我的雄心壮志面临双重难题:我距离所要求的最低年龄还差四岁,而这项工作已经有人干了。弗兰基14岁,差不多比我高出一倍,一天,我反复地央求他,若是他辞职,请推荐我,他点了点头。
作为弗兰基的“志愿助手”,我对这条路线的了解不亚于弗兰基。每天放学后,我骑着自行车到报纸分拣中心。我到那里的时候,弗兰基和其他送报人几乎都到齐了。
我们叠好报纸后,弗兰基把大捆报纸拖到结实的自行车上,顺便递给我一些。他优雅地从一条车道转到另一条车道,我竭尽全力,刚刚能跟上他。他毫不费力地把卷得很紧的报纸捆扔过巨大的橡树和铁栅栏,总能投到走廊前的预定目标。
就我所知,拥有一条送报路线的唯一不便之处,就是担心完成不了与新客户签约的任务。天黑后去敲陌生人的门,求他买东西,实在让人紧张。不过,偶尔会有人应承下来。
“晚报吗?”他们会说,我说:“咱们可以试试看,什么时候你能开始?”
“现在就开始怎样?”弗兰基咧嘴一笑回答着,送上一份当天赠送的报纸。
“永远要送给人们比预期更多的东西。”我们在明亮的街灯下骑着车,他这样告诉我。
在这条路线上连续跑了两年,让我很是享受。后来,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弗兰基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这件事儿。”他说,“布莱克教练想让我担任先发投手,而且我们每个下午都训练。我……我不得不放弃这条路线。”
“放弃……”我说不上话来了。我还太小,没有申请这项工作的资格,只好强忍下要流出的眼泪。
“听着,你不能放弃。”他说,“我告诉这条路线的经理,你是个出色的助手,他想要见见你。”
那天夜里,我心情沮丧地坐在秋千上,忽然听到爸爸沉重的脚步声,他出来抽烟。“你还好吗?”他问,点燃了烟斗,“晚饭时你几乎没有说话。”
我蜷起身子,不情愿地解释了遇到的麻烦。“那可是份不错的工作,”他说,“你真是认为你能管理那条路线,把工作干好?”
“当然啦。”我大胆地说,心里还是有底。周日的报纸投递量很大,不得不在日落之前送出去——不过我有个办法。
他又点燃了烟斗,温暖的火柴光照射出他脸上关切的神情。“那么我跟你去见经理,不过只是当个旁观者。你必须自己来谈这件事。”他说。
这让我吃了一惊,抬头看着他。至此证明这是一次考验——向父亲证明我自己的一种方式。虽然他牵扯进去了,看来我还是要迈出比我想象的更大的一步。
两个星期后,我心神不定地找出深棕色套装、白色衬衣,配上领带和最好的皮鞋。我们默默地开车到见面地点——购物商场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报童集会即将结束时,爸爸蹲下身,轻轻搂住我的肩膀。“如果他给你这份工作,他就违背了规矩。”他警告我,“而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大概要养家糊口,对此你都清楚吗?”
此时没有了退路。“那是当然。”我说。
他踟蹰片刻,紧盯着我的双眼。“那就过去吧,让他知道你做好了怎样的准备。”他说,“我在这里等着。”
我心怀忐忑,小身躯挤过其他报童,走到梳着黑色背头的大块头经理跟前。
“哦,咱们来谈谈?”经理问道,“身手敏捷的好汉,你一定是弗兰基说过的小家伙。”
“是的,先生。”我回答,“我知道我还小,可您若是给我一个机会,我将成为您指挥过的最好的送报人。我熟悉这条线路,我认识那些人。而且我很值得信赖——弗兰基就这样说。”
“我问过弗兰基了。”他说着,挺起身子匆匆地打量着我,“你多大了?”
“十岁半。”我说,尽量说大一些。
他皱起眉头。“你想没想过,让你去送周报,年龄还小点儿吗?”
“我知道我能胜任这份工作。”
“假如天气很冷,还下着雨,那怎么办?”他追问道。
我垂下肩头。他让我紧张起来。他心里清楚,我也清楚,弗兰基和其他报童都等待着。我一声不吭,看着自己的鞋子。
“那样的话,我用车带他。”我父亲说。我吃了一惊,转身才发现他站在我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天气不好的时候,还有许多孩子来帮忙。”他接着说。我也想过这个念头,但是出于自尊,我从未向父亲提出过这个要求。
路线经理捋捋头发,凝视着我父亲,随后看着我。“那好吧,我们试用你三十天,”他说,“不过,我若是认为你的工作不够出色,我会找别人顶替你。够公平吧?”他朝我伸出手来。
我看一眼父亲,忽然产生了陌生感。我独自迈出一步,让我意外的是,他也跟着我迈出一步。他温和地微笑,很快点点头,让我信心十足。
“够公平。”我说,把自己的小手放进经理的大手里。
“你什么时候能开始?”
我开心地咧开嘴笑:“现在就开始!”
三年后,我们搬了家,我不得不放弃了挚爱的送报路线。然而,我从中得到了无价的收获:我了解了父亲,他也了解了我。我们共同抓住了一个机会,共同完成了工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8:47
三句话,“爱上”九把刀时间:2014-07-27 作者:未详 点击:177次 据说,当前最“乐活”的活法是:养最蠢的狗,交最贱的朋友,看周星驰的电影,听周杰伦的歌,看九把刀的小说。
我养过狗,朋友无论贵贱都交过,星爷的电影也看过不少,周董的歌虽然听不清他唱的是啥但也听过不少,唯独,九把刀的小说是真的没看过。甚至,连九把刀是哪路神仙我都不知道。
朋友一点我脑门子:“你呀,快OUT到火星上去了!”发我一个九把刀在北大的演讲视频和他几张照片。我一看照片,切,尖头鼻子小眯眼,跟我身边的帅哥比起来,那是芝麻掉到西瓜里,连找他的地儿都没有。
可是在我慢慢了解这个“流里流气”的“阿飞刀”的过程中,我听到了他的三句话,我慢慢“爱上”了这个叫“九把刀”的家伙。
第一句话:
九把刀说:“如果你非常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你每天非常认真地写作,但是同学不想看你的作品,没有地方愿意发表你的作品,放在网络上也没有人想看,出版社也没有人想帮你出版,你心里面就要想:我要继续坚持下去,总有一天,掌声会响起来!”
这个“九把刀”,从199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把自己写的小说《恐惧炸弹》贴到网络BBS上,引来一片叫好声之后,就不断地出版小说,但可惜都卖得很不好。但他一直坚持写到今天,这些年他总共出版了近60本小说。
这种坚持,需要多大的毅力?常人难以想象。
第二句话:
九把刀说:“我妈得了白血病,需要很多钱治病,我不需要你预支版税,但从现在开始,只要我每写一本书,你下个月就出版,然后立刻给我一张当天就可以换到现金的支票,这样,就可以帮我渡过难关,救活我妈妈。”
这话是九把刀对出版社说的。2004年年底,九把刀的妈妈患了血癌。九把刀哭得很伤心。妈妈的治疗费用极其庞大,九把刀虽然出版了不少小说,但都销售得不好,很快经济上快撑不住了。这时候那家一直为九把刀出版小说的出版社伸出了援手,问他要不要预支一些版税,九把刀就说了上面这些话。出版社答应了,从2004年11月份起,他一边陪在妈妈病床边,一边用笔记本电脑写小说,玩儿命地写,他知道他所写的每个字,所赚的每一分钱,都可以用来救妈妈的命。他每天规定自己必须写5000到8000字,他一个月一本小说,连续写了14部小说。
然后他鼓励妈妈要有坚强的信念,好好战胜病魔。妈妈受他的感染,非常认真地配合治疗。他连续写的第14本书名叫《妈,亲一下》,就是记录与妈妈共抗病魔的点点滴滴,他让妈妈写了序,签售会的时候还带上妈妈,妈妈因为化疗头发都掉光了,还是戴了个假发和他一起高高兴兴地去了。
第三句话:
九把刀说:“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现的价值,即使跌倒了,姿势也会很豪迈。”
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梦想,只是绝大多数人都将自己的梦想深深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更不敢去做。为什么?怕别人嘲笑。
九把刀在2005年写过一部名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小说,那是他中学时代的真实故事。九把刀读中学时不仅成绩爆烂还是捣蛋王,老师就派了一个名叫沈佳仪的女生来监督他,沈佳仪学习超好,九把刀上课一不认真沈佳仪就用圆珠笔戳他提醒。慢慢地,九把刀偷偷喜欢上了这个成绩优秀又清秀可人的女同学。为了获得沈佳仪的好感,他非常努力地学习,很快从一个后进生成了优秀生,而且考上了台湾交通大学,阴错阳差的是沈佳仪竟因发挥失利而没考上。此后又过了好多年,沈佳仪嫁作人妇,九把刀的青春爱恋终于告一段落。
九把刀写好小说之后,一直有一个梦想,要将这本小说搬上银幕,而且要亲自做导演,因为这个故事是他青春年代难忘的铭记。
从2005年开始,除了给妈妈治病,他将余下的小说版税存起来,他知道拍电影是需要钱的,需要很多很多钱。
从筹拍这部电影到真正开始,他遭遇了许多嘲笑和质疑的声浪。想想似乎这些嘲笑也有道理:作为一名网络写手,九把刀完全没有拍片经验;因为制作费用实在有限,男女主角请的都是没有拍片经验的年轻人,与“明星”根本不沾边;找摄影师时连续被7位摄影师拒绝接案,最后找到一个没拍过电影的摄影师;整个团队所有人都是菜鸟……
这是一个令人跌破眼镜的组合,要说这样的组合能拍出卖座的电影,说破了天恐怕也没人信。在电影刚开拍时,最大的投资方因为没有信心而撤资离开。
但九把刀就认准了死理儿:我打算用这些年累积下来的版税去对付这一场冒险,我买过车,买过房,但从今以后我可以说,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
然而,更令无数人大跌眼镜的是:由这一群菜鸟鼓捣出来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在台湾大卖4。1亿新台币,创下台湾电影史上“最快破亿”纪录,成为2011年台湾最卖座第2名。在香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总票房达8000多万,进入香港电影史上华语票房前10名。
《那些年》是一个格局比较小的故事,没有恢弘的场景和壮阔的画面,却再现了每个人的青春萌动时光,再现了那种既美好又欲说还休的情愫。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无论记忆里的青春曾经是灰暗的还是明亮的,但底子都是萌动与羞涩的。
好了,九把刀的三句话说完了,这才想起来说说九把刀是谁。他本名柯景腾,1978年生于台湾彰化县。
“九把刀是年轻有为一代当中,最具金庸与倪匡实力的作家。”这话是《流星花园》制片人、“偶像剧之母”柴智屏说的。
这样的评价,不算低了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9:00
飞向太阳的盲童时间:2014-07-27 作者:未详 点击:178次 1995年,河南省伊川县葛寨乡葛寨村,一个男孩诞生了。很快,爸妈发现孩子眼睛睁不开,看医生,结论是眼体发育不全,无治。
无治也得治,这对农民夫妻放下一切抱着孩子跑各地大医院,跑了几年,欠债数万,所有医生都说无治,而且也再借不来钱了,只好作罢。
回到已经一无所有的家,丈夫一跺脚说:“没事,娃照样活!”妻子抹一把泪笑说:“没事,我就是娃的眼睛!”借了一把挂面吃了顿饱饭,太阳正好,抱娃坐在柴房前晒太阳,丈夫举娃,让娃的眼睛对着太阳,说:“娃,这是太阳!”妻子一激灵说:“对了,咱娃就叫向阳,刘向阳!娃,咱就向着太阳活着!”
于是,这娃就叫向阳,向着太阳活着,是爸妈给他上的第一课。
贫穷而刚烈的农民夫妻,就把娃当做太阳苗子来护养了,太阳是最大的光也是以温暖穿透一切的光,娃就没有绝对的黑暗,每次,举着娃对着太阳时,娃就会笑起来、舞动起来、呀呀地喝唱起来,这就是明证。
没有比较就没有悲伤,爸妈护得很紧,向阳好几年都是灵动喜气的快乐孩儿,从没为看不见东西而急而哭,他以为世界就是这样的,好听的声音、好玩的触摸、好吃的东西,还有爸妈举着自己时的无边无际的明亮感,很好。
直到六七岁时,向阳有了和村里娃们一起玩的机会,于是,聪灵的他觉出了问题,一次比一次明显,加上娃们的提醒,他知道了。
他哭了,第一次问爸妈:“眼睛是什么?看不见是什么?”静了片刻,妈一把搂他于怀,爸摸他的头,但还是没说话。他听见和他的哭同样的声音,他用手摸,摸到了一种和他哭时眼睛里流出的同样的东西,于是,他有点明白了,眼睛这种东西是可以让爸妈和他都哭的东西,他不哭了,拉爸妈的手说:“我错了,我不要了……”
向阳主动不再和娃们一起玩,乖乖待在家里。但爸妈知道,只有让娃知道了眼睛的确切功能,并让娃知道自己看不见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娃才能正常成长。让娃明白看见东西是怎么回事很难很难,什么东西都没看见过,要去认识世界更难,但,再难都必须做。家里债台高筑,爸必须去拼命挣钱,由妈专职教他认识世界。
对先天盲童来说,爸妈的亲情心劲有多大,孩子的世界和理想就有多大。向阳悟性出奇,耳朵很灵,声音特别甜美,他感觉到妈妈真的在做他的眼睛了,妈妈从早到晚一刻不离地带他学看东西,从家里到家外,从村里到村外,从乡村到城市……不停地让他摸东西,不停地说话,说这东西的手感、形状、大小、颜色、气味、用途,说这东西和那东西有什么不同。而他只要摸过一种东西,再次摸到时,他就会将妈妈说过的关于这东西的知识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认识颜色是最难的了,但有太阳帮忙,他还是悟到了,妈妈在讲颜色已经讲到绝望时,有一次,他静静地“看”太阳,忽然说:“妈妈!我知道了,我看到的颜色就是您说的红色!对吧?”妈呆了一会儿,抱起他尖叫起来,喜疯了。
太阳能让向阳知道红色是什么,向阳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实际上,盲童向阳比同龄孩子已经明智并厚重了无数倍,因为太阳和妈妈。特别是音乐,当他基本认识了这个世界之后,灵魂所向的最大亮点就是音乐,与太阳相当。他听了几遍的音乐,可以对着太阳哼出来,从而惊动了妈妈。妈妈教他唱歌,这才发现他的歌声是那么好听,记性也特别好,学会了再唱时就像收音机里的童星似的,甜人,吸人。
于是,2005年,妈妈将向阳送到了洛阳盲校,并在盲校附近租房住了下来,做向阳的专职陪护老师。
向阳明白,妈妈在做自己的眼睛和老师,爸爸在背负沉重的大山支撑着他和妈妈,他摸到了自己的理想之门,他能做的第一件报恩的事就是让爸爸也多一点力量。那天,爸爸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看他,他偎进父怀,用手抚摸那张消瘦的脸,流着泪绽着笑唱了起来:“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这辈子做你的儿女,我没有做够,央求您呀下辈子,还做我的父亲……”
爸先是笑,接着就有点惊,再接着就笑着泪流了一脸,唱完就成了大力士,一下子举起了很胖的儿子颠颠地转了几圈,喜叫:“真好听!我娃真灵!我娃像歌星!……”娃也在空中高唱了一句《我的太阳》,妈妈跑来护住、接下、嗔爸:“你疯啦!摔坏了咱就没明星娃了!”
其实,“盲童小歌星”的大号已经传开了。向阳的老师就是妈妈、太阳和收音机,一首歌,自己喜欢、跟唱、记词、揣韵、反复练习至满意时,才唱出去,唱给妈妈、爸爸、同学、老师和所有喜欢他唱歌的人,他开始有了快乐的互感互动,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一步一步地接近太阳,那种无边无际的红色的光芒!
2009年,有一位姓徐的老师被向阳的歌声感动了,没受过任何专业训练的盲童,歌声却近乎专业歌手,而且歌声里有着一般歌手远不能及的情感力量,真切而深厚,有一股巨大的融合力与吸引力,实为少见。
于是,徐老师成了向阳第二个陪护人与引路人,将向阳的歌唱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并请来拍客名家助阵,很快,刘向阳成了网络红人——盲童歌星,有了各种演出邀请,走进了中国残疾人服务网,结识了知名盲人歌手杨光,学得更多的专业演唱技巧,离他心中的太阳又近了一步。
2011年,是刘向阳起飞的年头,16岁的他有如太阳般的激情,通过神奇的歌声传遍大江南北……7月,刘向阳从山东拍完节目后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仍是对着拂照家园的太阳,对着气息相闻的爸妈,唱一首《父亲》,再唱一首《儿行千里》,而后,偎进爸妈的热怀,抬手去擦爸妈的喜泪,认真地说:“孩儿有眼睛了,真的,我每次在舞台上、每次昂首动情时,都看见了太阳里的爸妈,真的……”
是的,没有眼睛的孩子,可以拥有一颗太阳;没有眼睛的孩子,也可以成为照亮人生并照亮家园的太阳,人生,只要心灵没有残缺,就都有一扇通向太阳的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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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9:13
你今天学到了什么新知识时间:2014-07-27 作者:未详 点击:307次 菲利斯的父亲是一个好学的人,他希望他的每一个孩子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他认为,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果孩子们还像早上醒来时一样无知,那就是一件不可宽恕的事情。他常常对孩子们说:“人的一生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虽然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是愚味无知的,但如果永远这样,就是一个愚蠢透顶的人!”
为了防止孩子们骄傲自满,菲利斯的父亲要求孩子们每天都必须学一样新的知识,节假日也不例外。而为了让孩子们学到更多,他又让孩子们在晚饭的时候彼此交换学到的新知识。如此,一顿饭完毕,孩子们都至少获得了两样新的知识。
这天是星期六,在准备吃晚饭的时候,菲利斯的父亲把目光落在了菲利斯的身上:“菲利斯,你先来告诉大家,你今天学到了什么新知识。”
菲利斯搔了搔头,答道:“嗯,今天下午我看了一本地理课本,我从书中学到了尼泊尔的人口有多少。”
菲利斯的哥哥和姐姐都笑了。这算什么新知识呀?但是菲利斯的父亲没有笑。对父亲的反应,菲利斯也不觉得奇怪,因为无论他说的是什么,父亲都不会责问或者取笑他。只见他的父亲点点头,微笑着说:“很好。”说完,他扭头看向一旁的妻子。
菲利斯的母亲是一个反应灵敏的人,总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而且她的回答总能使严肃或者尴尬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哦,尼泊尔?”她笑着说道,“我不但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少人口,就连它在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也不知道呢!”
菲利斯的父亲哈哈笑了起来。显然,这种回答正是他所期望的。于是,他对菲利斯说道:“去把你看的那本地理课本拿来,顺便拿一张地图来,我们来告诉你妈妈尼泊尔在哪里。”菲利斯的哥哥和姐姐也明白了父母的意思,催促菲利斯快去拿地理课本和地图。
一会儿后,地图拿来了,菲利斯家的餐厅里便出现了这一幕:两个大人和几个小孩头碰头地趴在地图上寻找尼泊尔。
像这样学习知识、交换知识的情景,每天都在菲利斯家上演着。菲利斯当时只是一个9岁的孩子,还不懂得父亲这种教育方法的奇妙之处,也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许多东西。他只是想快点向爸爸汇报完当天学到的新知识,再跟哥哥姐姐交换新知识,然后吃晚饭,然后出去跟隔壁的小朋友玩游戏。
成年之后,他回想起那些在餐桌旁发生的有趣的情景,才明白父亲对他和他的哥哥、姐姐的教育是多么的生动有效。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他们一家人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菲利斯进入大学后的第二年,就决定把教育当做自己终身的事业。在求学期间,他有幸追随几名全国著名的教育家学习。那些教育家教给他的,有一点是相同的,也令他觉得非常有趣,那就是他的父亲早就教给他的——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寻求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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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9:23
听见花儿的呼吸时间:2014-07-28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我常常面对一朵独自绽放的花儿发呆,仿佛能听见它的呼吸。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红的、白的、粉的、紫的……寂寞且骄傲地伫立在时光的拐角,但它总能让我慢下来,在静默中深深地凝望。
于我而言,这可能源于我心中一粒思考的种子,一只孤独高飞的苍鹰,或者一种等待了千年的渴望。
每当痛苦煎熬、寂寞守候、欢喜若狂、怅然若失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山径幽谷中那些卑微清雅的花儿,想起与它们的对视、轻触、自语,那种随之而来的坦然,瞬间便充溢身心,赋予我镇静、喷涌的勇气,让我看到生命中的美与希望。
我喜欢作家钱红丽的座右铭:纯洁羞涩,寂静清芬。只有在领悟了“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苍茫邈远之后,纯洁的心才会打开一扇门,让灵魂远行,抵达一个淡泊高远的纯净世界。如果一个人的欲望过于泛滥,生命的脚下必是一片焦土、一片汪洋,又何来花香四溢、青翠葱茏的风光?
“生命在低处,灵魂在高处。”尊重且敬畏那些低调谦卑的美丽,冷静而达观,恭敬而自足,这不仅是一种人格的彰显,更是一种遵循本性的可贵品质。
面对一朵花儿发呆,让躁动的心安静下来。听见花儿的呼吸,一如听从自己心灵的声音,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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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9:36
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时间:2014-07-28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一
“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这是我想送给为官者的一句话,不论官大官小。为什么?因为现在当官的(无论大小)大都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而非当官者也大都太把当官儿的当回事儿。何以见得?有事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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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9:47
二
无论到哪里,州衙府署都是最豪华的大楼。以前一个乡镇政府的办公处所,同学校、民居并无多少差别,就是市、县政府也并非什么豪华所在。现在呢,一个乡政府恨不得盖成一座皇城,而一个不大的市的市政府,就像一座白宫或布达拉宫。为什么?因为那里的官员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好像政府所在如不排场,就显不出威风。其实,尔俸尔禄,民脂民膏,无论多大的官儿,不过是为百姓办事的人员,何得以无益之费耗民膏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9:58
三
大凡是个官儿,若到下属地方或单位,哪怕是携家带口游山玩水,都叫“视察”,都要前呼后拥,甚至警车开道。官阶若大,还要清场戒严。每闻此类消息,不由想到那首打油:“红帽哼兮黑帽呵,风流太守看梅花。梅花低首开言道:小底梅花接老爷。”“松间喝道”同“花上晒”向来同被列为“煞风景”的范本,足见这种作派在中国官场由来已久,而在百姓眼里也讥嘲已久。何故?因为那些官儿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好像当了个官儿,身价顿高,不能同庶民混杂。官员在某些场合喜欢谦称“公仆”,岂有“公仆”出游,而“主子”回避之理?这些官儿身子虽已进了“人民共和”的国度,脑子里却仍是“居高治民”的想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5:00:09
四
这样的照片每有所见:一个官长“视察”遇雨,于是陪同人员连忙撑伞,自己却淋得浑身湿透。官长则安之若素,踱着方步,负手而行。且不管那官员官阶是低是高,既然有手,何以自己不会打伞?打伞者或系拍马讨好,也应婉言谢绝。为自己舒适而让旁人受罪,以小见大,人品可知。何以这些官员竟习以为常?还是因为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以为身为官长,即是他人主宰,可以任意驱使。欧美诸国总统、总理自己打伞或替人打伞不过常事一桩。由彼及此,令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