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3:43:00

瑞典法院的“最高判官”时间:2014-08-04 作者:未详 点击:195次   前不久,我受邀前往瑞典斯德哥尔摩市的一个民间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交流活动。服务机构里有一位成员名叫卡斯蒂,她在斯德哥尔摩市法院工作,因为曾经在中国留过学,所以与我一见如故。一天,她告诉我说法庭很快要开庭审理一个案子,所以要急着上街去找几位“最高判官”。
  
  我纳闷地说:“法官不就是法庭里的‘最高判官’吗?为什么要上街去找?”卡斯蒂大笑道:“法官太富有专业知识了,所以不能成为最高判官。”
  
  第二天一早,卡斯蒂带着我来到街上。她不断地冲到一些看上去没有什么文化的人身边,问一些例如“你懂法吗?…‘你读书吗?…“你了解国家政治吗?”“你看新闻吗?”之类的奇怪问题,不过符合条件的人似乎并不多。
  
  逛了一圈后,卡斯蒂带着我走进了一家小赌场(当地允许小金额赌博)。卡斯蒂朝四周扫视了一圈后,走到一个40来岁的中年“赌徒”身边问:“你懂法吗?”“不懂。”“你读书吗?…‘不读。…“你了解国家政治吗?”“不了解。”“你看电视新闻或报纸吗?…“不看。”
  
  听到这些回答,卡斯蒂的眼睛大放异彩,她连忙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那个人,说:“请后天准时来法庭做陪审团!”对方又开心又激动地表示一定会准时刭。随后,卡斯蒂又用同样的方法,终于在废品回收站、公园、街边找够了9个人。
  
  我好奇地问卡斯蒂:“你找的这些人有何德何能可以做法庭的最高判官呢?”卡斯蒂说:“正因为他们没有多少知识,所以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地伸张正义!”
  
  卡斯蒂告诉我说,这个案子是一些作家起诉一家大型网站,因为这家网站的用户能免费下载各类文学作品。
  
  庭审开始后,网站的4位负责人辩称:网站服务器上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文档,因此不能算侵权。在双方律师一番唇枪舌剑之后,进入暂时体庭时段,9位陪审团成员进入一个小房间商议。在走出小房间的时候,我听见那位“赌徒”义愤填膺地说:“他们未经别人同意,就把人家的作品拿来给网民免费分享,如果这都不算侵权的话,那有人去商店里未付钱就拿走商品,难道也不算是偷窃了?”
  
  很显然,“赌徒”的这句话也正是陪审团成员的一致看法。最终,法官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判处该网站“侵犯版权”成立,4位负责人分别被判处一年监禁和总共3000万瑞典克朗的赔偿金。
  
  这个结果让我大跌眼镜,我也终于明白了卡斯蒂的话:某些情况下,越是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越会被一些特定环境和知识所左右,从而影响判决的公正性:而越是文盲、法盲所做出的判断,则越可能是人性化的,因为他们完全是根据人性中最根本的正义感和生活中最根本的常识来做判断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3:43:53

鲁智深的高贵时间:2014-08-04 作者:未详 点击:210次   《水浒》中的英雄,大多数是无谋的,不,正确的说法是“不谋”,他们做事,只是出于一种看起来比较简单的价值判断,如同李贽说的,出于最初一念之本心的童心,这种最初一念之本心,就是孟子说的是非之心:对的,就去做,错的,就不做;善的,就去扶,恶的,就去打。见义勇为,容不得反反复复的算计。
  
  天堂一定是由这些简简单单的人物组成的,而精于算计的人只能组成地狱。
  
  鲁智深就是不谋的典型。
  
  就做事而言,鲁智深有两个特点,
  
  一,做前三不:不惹事,不生事,不怕事。
  
  二,做后三不:不悔,不怨,不惜。不悔已做的,不怨受惠的,不惜失去的。
  
  他有一句格言: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
  
  所以,他做事,坚决、干净、彻底,不瞻前顾后,不犹豫不决,不三思而行。没有那么多的算计,更没有自身利益的考虑。他就因此把自己的生活毁了。但即使这样,他也不思量,不后悔,对自己被毁掉的生活毫不留恋,并且,以后如何?也毫不在意。
  
  他只是一条禅杖,一领直裰,一顶光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飘飘然潇洒走天下,难怪他是三十六天罡中的天孤星!
  
  金圣叹曾用四个遇字说鲁智深: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
  
  这后面三句,我都没有意见,只“遇酒便吃”四字,委实冤枉了我们的智深兄弟,他固然是好酒,但不贪酒,不酗酒,事实上,他常常是遇酒不吃——在桃花山,因为不喜欢李忠、周通的为人,满桌的酒他便没吃;在瓦罐寺,在极度饥饿中,面对着一桌酒菜和崔道成的邀请,他也没吃;在暗中尾随保护林冲的途中,他也一路不吃酒;在华州,急于救史进的他,面对着朱武等人杀牛宰马和美酒,他仍是“一滴不吃!”
  
  他是率性而为的人,又是内心极有分寸的人。
  
  率性和分寸是一对矛盾,要处理好,很难。
  
  率性可爱,有分寸可敬。
  
  李逵比鲁智深更率性,所以有时候比他更可爱。但李逵往往没分寸,让人害怕,所以没有鲁智深可敬。
  
  武松分寸感极强,所以很可敬。但不够率性,所以不如鲁智深可爱。
  
  既可敬又可爱,这正是他高于李逵、武松等人的地方。
  
  他的不谋,由于两个原因。
  
  一、他不怕。他不计后果,别人还在琢磨、犹豫,他已挺身而出了。
  
  二、他不躲。“遇弱便扶,遇强便打”,这正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境界。遇到弱,还谋什么?扶就是了;遇到强,还谋什么?打就是了。
  
  鲁智深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人,他的魅力,就来自于他的这种简单,我们就爱他的这份简单,单纯,他几乎是随遇而安,坦然接受命运。他人生最重要的一次挫折和转折,是打死镇关西之后,不得不做了和尚。他在军界特别适合(他武功一流),并且已有相当基础与人缘(老种经略相公与小种经略相公都很欣赏他),按说前程远大。一下子变成了他极不适应的和尚,按我们的想法,他一定非常痛苦,但是,他竟然坦然接受了。
  
  而且,接受之后,他竟然就认了,以后他有很多还俗再作军官的机会,他都终身不改——一件直裰,一穿终身。令我们非常吃惊的是,他还就真的成了正果。
  
  嗨,谁知道我们的正果在哪里等着我们呢?这世界上的事,谁能说得清呢?我们自己算来算去,机关算尽,谁知道上帝会怎么拨弄我们呢?套用“让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让上帝的归上帝,自己的归自己吧。
  
  什么是上帝的?我们的命运,出处穷通;什么是我们的?担当在人间碰上的一切。
  
  简单到最后,就是智慧。
  
  鲁智深是什么?是一种精神,是一种高贵,是一种令人心仪的气质。是《水浒》这部小说给我们树立的一个人格精神坐标。
  
  文学是塑造精神气质的。好的文学,总是建立一种人格坐标,使我们相信人类自己,相信我们自身的高贵,从而,使我们虽然身处不完美的现在,但,相信未来。
  
  可以这样说,在《水浒传》中,不同的人物故事体现出不同的文学意义。鲁智深这个人物形象的文学意义,就是让我们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甚至丑陋的世界上,还有高贵。在小人麋集的世界上,还有这样高贵的人。我们还可以拥有一种尊贵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3:44:04

人是什么时间:2014-08-04 作者:未详 点击:75次   人。他鲸吞的是地球,排泄的乃垃圾山。
  
  他高居生物链之巅,不仅吞噬所有动植物,吞噬山川、江湖、森林,还吞噬石油、煤炭和大地所有窖藏。他通吃一切。
  
  法布尔在《昆虫记》里写道,“一位著名的研究食物的法国科学家说:告诉我,你吃的是什么东西,我就能告诉你,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动物有固定食谱,松鼠吃坚果,熊猫吃竹子,考拉吃桉叶,蝙蝠吃蚊虫,蚯蚓吃腐质……许多儿歌和谜语也是照此逻辑创作的。幼儿园有堂课,叫《动物们的餐桌》,步骤如下:(1)小动物们来了,说说都有谁。(2)动物肚子饿了,请小朋友喂食。(3)说说分别给动物喂了什么食物。(4)看看哪个动物高兴,那个不开心,为什么?(5)小结:动物各有自己爱吃的食物。
  
  专注、不乱吃,不仅乃动物习性,也可看作是动物的美德。惟此,大自然才确保有序、稳定的资源分配体系,物种比例才合理,生态系统方不致失衡。简言之,动物的嘴乱不得,一旦乱扑乱咬,世界就乱了。
  
  这是大自然的规矩,也是万世太平之道。
  
  本来这一切早早安排好了,物类各循其轨、各享其食。
  
  直到现代人登场。他用爪和齿,用锋利的欲望,将古老的契约撕个粉碎……
  
  人和动物的最大差异是什么?
  
  教科书上说,是直立行走和制造工具。谬矣,应该是:人什么都吃。
  
  正像顺口溜所言:“天上飞的除飞机不吃,水里游的除轮船不吃,地上跑的除汽车不吃,四条腿的除桌椅不吃,长羽毛的除掸子不吃……”
  
  若有一日,外星人来地球,捕猎一人,想据胃中之物确认其类,恐要目瞪口呆了。拿食物当试纸给动物验身,这法子适用于其它动物,于人则失灵。人之腹欲无穷无尽,他在成员内部制造伦理和法律,繁殖制度与文明,于外则无所忌惮。其修养、品格只针对同胞关系,一旦越过物种边境,则骤然变脸,杀气腾腾。
  
  人曾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一个谦卑而纯朴的成员,而现在,却像猴子蹦出石头,自诩齐天大圣,老子天下第一。
  
  无法无天,乃世间最悲哀之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3:44:33

巨头公司的前身时间:2014-08-04 作者:未详 点击:158次   近日,BusinessInsider对全球10家知名科技公司的初始业务或起源进行了盘点。
  
  1.诺基亚
  
  诺基亚创建于1865年,当时是一家造纸商,并在1898年开始生产橡胶靴。
  
  2.三星
  
  三星创建之初,主营百货并生产面条,直到1960年代后期,三星才进入消费电子市场。
  
  3.任天堂
  
  任天堂最初主要是生产扑克牌,这种经营方式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
  
  4.夏普
  
  夏普的名字就是来自其首款产品——一支锋利(sharp)的自动铅笔。
  
  5.Skype
  
  网络电话服务Skype源于文件共享软件Kazaa的技术开发团队。
  
  6.松下
  
  松下幸之助原本在大阪电灯公司任职,公司创立之后,一开始主要生产的是电源插座。
  
  7.摩托罗拉
  
  摩托罗拉创建于1928年,最初主要生产一种电源转换设备,目的是方便当时的家庭用户使用电流来带动收音机。
  
  8.惠普
  
  惠普在创建之初还没有量产计算机,而是为其他科技产品提供测试设备。
  
  9.Twitter
  
  它的前身是一家名为“Odeo”、以播客平台为主要业务的创业公司。后来由于受到iTunes的冲击,威廉斯和杰克。多尔西等人决定重新开发名为“Twitter”的新服务。
  
  10。苹果
  
  苹果始于PC制造。当然,苹果现在依旧生产PC,不过为了显示其对便携设备的专注,苹果在2007年将公司名称中的“Computer”去掉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17:13

让孩子学会与人相处时间:2014-08-02 作者:未详 点击:98次   张亚勤9岁小学毕业,12岁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23岁获得乔治•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31岁成为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百年历史上最年轻的会员,38岁成为微软全球副总裁。他在教育孩子上也有许多过人之处。
  
  张亚勤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认为,在这个告别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一个人必须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与别人沟通的能力。因此,于孩子而言提高他们与人相处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提高孩子与人相处的能力,其品格又是最根本的。在孩子很小时,他就有意识地培养孩子具有正直、善良的品性。在孩子们一岁多时,他就和妻子汪健带着孩子去福利院,他们会帮助孤寡老人们换被子、洗头发,让孩子们在耳濡目染中拥有一颗关爱人帮助人的心。
  
  一年春节,两个孩子还很小,全家去外地过春节。那年冬天很冷,他们看到一个老婆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面前放着一个纸盒子。女儿苏菲问:“老婆婆在干什么?为什么她这么老了却没有人照顾她?”张亚勤解释说:“老人在乞讨,因为她很穷,没有收入。”苏菲与弟弟博然商量了一下,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掏了出来,放在老婆婆的手里。
  
  善良的秉性已在孩子们心中扎下了根,到十多岁时,孩子们也去做义工,或去聋哑学校与孩子们交流,或去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英语。苏菲甚至和同学们到过云南一周,给当地老乡盖房子。
  
  好心肠是与人好好相处的前提,但也要练好与人交往的本领。在张亚勤看来,会说、会写、会演讲,比起数学来要重要得多。因此他有意识地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让孩子多读一些文学书,家里到处都摆放着书,随手就可以拿来读。
  
  交往本领是要边学边实践的,除了让孩子们读书外,他还鼓励孩子们出去与小伙伴们玩。他还特别信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每年他们夫妇俩都会抽时间带着姐弟俩去全球各地旅行,在旅行中学会与人交往。
  
  张亚勤一直非常尊重孩子们的选择,总和孩子们平等交流,因此两个孩子兴趣广泛,花在音乐和运动上的时间比学习书本知识的时间更多。和儿女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做法,并不等于无原则地迁就。但他的处罚很少使用暴力。他说那是女儿在上幼儿园时一次经历得到的启发。
  
  那时,他们一家人在美国,一天幼儿园的老师带着孩子们滑冰,苏菲滑了一会儿,也许是感到累了,也许是懒劲儿上来了,就停下来躺在地上。老师滑了过来,没有斥责,甚至没有说话,只是拿出了一支粉笔,照着苏菲的身形在地上画了起来。小朋友都觉得有趣,围着苏菲嘻嘻哈哈笑了起来。苏菲觉得不好意思了,赶紧起身又滑了起来。老师的处理方式让他眼前一亮:“这是多么幽默诙谐的方式啊!”
  
  打那起,在孩子做错事后,他要惩罚,也做到尽可能不伤及孩子的自尊心。比如本来一周可以玩五个小时的游戏,孩子犯错后,或许减少到两小时;原本每周可以去朋友家玩一次的,也可能会取消。他从来不无原则地迁就孩子,但也并非让孩子们盲从,纵使是老师对孩子们的批评与处罚。
  
  儿子博然10岁时,学校一次上计算机课,三个人一组。一个同学在计算机上写了一些骂人的话,三个人又凑上去看,还爆发出一阵笑声。老师非常生气,把三人分别叫去,询问他们在做什么,博然不肯说同伴做了什么。这下老师更火了,他让博然两周内不再上计算机课,并写检讨承认说谎。
  
  博然向爸爸说了这件事情后,张亚勤并不赞成老师的观点,不认为博然说了谎:孩子在背后不揭发别人是应该支持的,动不动揭发人是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行为。但老师坚持认为不说话就是撒谎。在与老师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他又去找校长,校长也认为老师的做法不对。
  
  然而,张亚勤还是让博然写了检讨,不是让儿子检讨说了谎,因为他认为在这件事上孩子也是有错的:同学在做不好的事情时,可以选择不参与,也可以选择制止,也可以选择走开。他让博然写了检讨,而且原定双休日带博然到海滩公园去玩的活动也被取消。
  
  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他说:“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不能用强权去压迫孩子,只有跟孩子讲明白,让他心悦诚服。否则,孩子以为权力是可以这样来使用的,一旦他有了权力后,也可以像这样滥用权力去对待别人。”不过,张亚勤也并非什么事情都得让孩子如此较真。
  
  有一次,女儿苏菲参加了一次辩论会,觉得老师给的分数很不公平。他对女儿说:“或许老师有不同的视角,或许就是不公平。世界也有这样的一面,并非你以为的不是黑就是白。对于辩论这样的事,既有它客观的一面,但更有主观的一面,在这种情况下你也许要接受‘不公平’。如果你不愿意接受,你可以找老师诚恳地去沟通,用你的观点去说服老师。”苏菲去与老师沟通,老师果然不太赞成她辩论的观点,她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两个子女在张亚勤的教育下,健康成长。
  
  儿子博然11岁时就会弹得一手好钢琴,还会拉大提琴,是学校乐队的骨干;他还喜欢踢足球,打篮球和网球,是个小体育健将。
  
  女儿苏菲17岁时,钢琴获得市、州里的大奖;辩论尤其出色,在高中生辩论比赛中,获得了亚太地区冠军。更值得称道的是,她居然花3年时间写了一本类似《哈利•波特》的小说,被一家出版社看中后出版了。她还为《英语学习》杂志写专栏。
  
  张亚勤还将自己教育孩子的体会归纳为五点:第一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态,第二要有良好的修养,第三要有正面的影响力,第四要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第五要充分体验人生。
  
  学会与别人相处,其实质就是学会如何做人,一个在做人上能让人信得过的人,人们会乐于与其交往,这样也就有了向心力与凝聚力,其事业与人生就不难获得成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17:46

请允许我在你的眼睛里放牧时间:2014-08-03 作者:未详 点击:90次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边缘放牧,他的羊,白而肥,像一朵朵移动的白色云朵,他笑起来的样子,像棉花树上绽开的棉花,丰满而温暖。
  
  他在秋天的黄昏,打着呼哨从我的身边经过,他说:“嗨,明天你还在吗?”我说完“不”,就跑了。后来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蠢笨的企鹅,他一定不会知道,我跑开,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装棉花的布兜那么大,像一个巨大而臃肿的肚子,难看死了。
  
  那个阳光少年是中学高年级的同学,由我家向东半公里,再涉过一条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牧羊,就如同我每天放学后去帮母亲摘棉花。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摘棉花。后来,母亲告诉我,有个孩子真奇怪,我们家棉田附近明明没有草可以给羊吃了,可他还是天天去牧羊。
  
  第二天放学后,邻居捎口信说,母亲摘的棉花太多了,让我帮忙收回家。我骑着单车奔向棉田,等我到时,母亲还剩半垄就摘好了。我躺在软绵绵的棉花堆上等母亲,看白云轻轻地从眼前飘过,听他打着呼哨由远而近,我坐起来,他远远地看着我笑。
  
  我问他:“这里已经没草给羊吃了,你为什么不换个地方放羊?”
  
  他微微地张了张嘴,又合上了,“扑扑”地跑过来,小声说:“因为我心里也只有羊啊,只有在这儿,我心里的那只羊才能找到它要吃的草。”
  
  我发疯一样地笑了,大声跟母亲说:“娘,他说他心里有只羊!”
  
  他的脸突然如肿胀般红了起来,逃也似的跑掉了。他的羊,散落在秋天金黄色的原野上,像零星的白雪洒在了黄澄澄的金箔上。
  
  那一年,我13岁,他15岁。随着我们各自读了不同的高中,连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晓的我们,离散在茫茫人海。
  
  大二时,我收到一封来自陌生人的E-mail,他说:“嗨,你好,我是那个心里有只羊的男生,你还记得吗?”
  
  往昔的岁月,如徐徐向两边开启的大幕,缓缓露出了散发着芬芳香甜气味的棉田,还有那个赶着羊群打着呼哨的少年……
  
  那年情人节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张朴素而祥和的电子贺卡,他说:“能允许我在你眼睛里放牧我的羊只吗?”
  
  那是我听到的最富有诗意的求爱语,他让我的心,在春寒料峭的2月里,开满了6月的花朵。
  
  再后来,我问在另一座城市读大学的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地址的,他说:“只要心里有爱,一切就有可能。”
  
  我信。
  
  只要心里有爱,无论风雨,无论荆棘满途,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情人节。因为爱无所不能,它能让平凡的生活变得闪亮,让平凡的你我,变成彼此眼中温暖的奇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17:59

爱情日报时间:2014-08-03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她像一只青青翠翠的小鸟,早上起来就趴在床上给男人写情书,一天一封,从不间断。他开着一家鲜花店,她把情书装到一个精美的彩色信封里,骑自行车上班,路过这里,停下来,不下车,单腿点地,喊他出来,塞给他。密密麻麻、缠缠绵绵的文字爬满他眼睛,总是让他眼热心动。
  
  周末,他把她的情书拿出来,再读一遍。她依偎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柔柔的秀发垂在他耳边,水一样,潺潺的。她说,这是我们的爱情日报,读者只有你一个。他心里像被小猫舔了一下,软软的。
  
  爱情日报发行一千封的时候,他把一枚婚戒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结婚了,她依然写。他下班回来,先吃她做好的饭,然后坐在沙发上阅读她写给自己的情书。
  
  她的一个朋友和老公打架了,到她家里来,喋喋不休地诉说自己心里的委屈。朋友无意间看到她写了一半的情书,很惊讶地说:“你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吗?”她笑笑:“天天在一起就不能写情书?”朋友说:“你们还挺浪漫啊。”她说:“夫妻之间也需要交流,文字是永恒的,有些事写出来效果更好!你给你老公写封信吧,告诉他你心里想什么,告诉他该怎么做,不要当面唠叨。”
  
  朋友说:“我试试看。”过一段时间,朋友告诉她,这一招还挺管用。她笑了,脸上荡开涟漪。
  
  爱情日报水一样滋润着他们的爱情,日子一天天饱满。她住过一次医院,很严重的病,看好的希望很渺茫。床头放着洁白的信笺和红色的圆珠笔。她身体不能动,让他帮忙,每天在信笺上写一个大大的爱字,他读得泪雨滂沱。她很快痊愈了,医生说这样的怪病,好这么快,简直是奇迹。
  
  有时候她很累,就在晚上写。男人困了,劝她睡。她笑笑,你先睡,一会儿就好。男人半夜起来,枕边放着情书,看看酣睡的她,想到有这样的女人痴爱着自己,已经是幸福的了。
  
  她把情书收集起来,厚厚的一摞。
  
  孩子生下来,她又写如何养孩子。孩子上学了,她写如何教育孩子。她把自己心里想的,都写下来让他看。他出差了,总是急着往回奔,急着回家读情书。他不在家,她依然写,他回来,抱着一沓情书看了两天。
  
  一晃几十年,儿女大了,他们的头发也白了。有一天,她把这些情书展示给儿女,满满的一柜子,码放得整整齐齐。女儿说,这才是爸爸和妈妈爱情永远年轻的秘密。
  
  儿子说:“我来数一数,看看有多少封!”她笑弯了脸上的皱纹说:“不用数,到今天正好是一万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22:25

喜欢这件小事时间:2014-08-03 作者:未详 点击:109次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听他讲他儿时的趣事,听完还要告诉他:很想去生你养你的地方看一看,看看你爬过的那棵树,看看你走过的那条路,看看从你家门前流过的小河,还要重新作为你的小伙伴和你一起捕捉小鱼虾和鸣在树梢的蝉。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打电话给他,不为别的,只为听听他的声音,哪怕轻轻一声“喂”,即可胜过他人的千言万语。他发来的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也就简单的几个字,却还是舍不得删。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知道他的每时每刻,正忙着吗?正喝水吗?累了吗?总之,心里一遍遍地说:亲爱的,你此刻在做什么呢?
  
  喜欢一个人,就是宁愿把一天的闲暇都给了他——早上短信他:新的一天开始了,早安;中午短信他:吃饭了吗?这样的天,最适合两个心生好感的人走在梧桐大道上散步聊天,然后随意拐进一家小店吃清淡可口的饭菜;晚上短信他:忙了一天辛苦了,晚安。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做他一个人的气象主播,天稍转凉,便告诉他天凉了多加衣;落雨时,便告诉他大雨来时你在哪里;雪飘时,便告诉他路滑注意安全。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在他生病输液时,陪着他,蹲守在他的病床边,摸摸他的额头,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就那样疼惜地安静地守着。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收藏他忘记拿走的小伞,他写下的每一个字迹,他喝水用过的杯子,还有他的每一抹笑容和每一句缠绵的情话。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让他把他对你的第一次心动讲了一遍又一遍,每一个细节都是慢镜头,每一次听都像是重回那一刻,心也会再次被柔软地触动。
  
  喜欢一个人,就是听他无意说起喜欢哪个女明星时,一边嫉妒一边又希望自己能长成他喜欢的女生的样子。
  
  喜欢一个人,就是看红灯是他,看绿灯也是他;看原野是他,看高山也是他;看星群是他,看云海也是他;看水波是他,看风的走向也是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故意绕远路走上次分别的路口,人头攒动,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却分明感觉他就在人群中浅浅地迎着你的方向笑。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一起看风景,远程也好,近途也罢;火车也好,飞机也罢;闹市也好,桃源也罢,要的就是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就是和他有说不完的话,一个话题接一个话题,一个主角接一个主角,哪怕明明知道说的了无意义,却是从未冷场。
  
  喜欢一个人,就是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希望他突然邀约,看到的是出众的自己。并且不允许自己下次见他,还穿着同样的衣服。
  
  喜欢一个人,就是记着和他一起听过的音乐,记着和他喝过的咖啡香,记着他爱吃的菜肴,记着所有连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生活小细节。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在久未见面之时,一边想热忱地望着他,一边目光不听心的话四处躲闪着他,有久未见的渴念,又有最初见的羞涩。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把每天的生活写成信的模样,一封封地寄给他,然后在每封信的底端都写下:爱你如诗般美丽。
  
  喜欢一个人,就是听到手机响,会以为是他;看到QQ头像闪,会以为是他;有了新的电子邮件,会以为是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不会每次都梦到他,但梦醒后总是第一时间想见到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在内心多次感谢缘分让彼此相识,并且也不止一次想再也不会有另外一个人让自己如此付诸深情。
  
  喜欢一个人,就是一想起他,哪怕是正走在路上,都会莫名地露出微笑。
  
  喜欢一个人,就是并不会送他昂贵的礼物,但看到可人的小物什定会想到要不要送给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把他的梦想放在心上,哪怕是他不经意说起的,哪怕是很小很小的梦,也一定会记在心间,并在恰当的时机帮助他完成。
  
  喜欢一个人,就是他虽然并不十分优秀,但喜欢就是喜欢,有时候理由很多,有时候一个也没有。
  
  喜欢一个人,就是并不天天说我爱你,但一定是天天都想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哪怕最终不在一起,但仍然会告诉自己:我曾经深深地喜欢过你!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时候才会把你忘记,那我会说:直到下一个喜欢的人,像当初的你一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22:46

他睫毛上的雪花时间:2014-08-03 作者:未详 点击:143次   她叫小棉。
  
  她告诉我,他们分开很久了。深爱过的两个人装成再也不认识对方,生活在同一座城里,老死不相往来。她好像不再爱他,却始终甩不掉一些植根于记忆的柔软细节。比如那年冬夜,他站在路灯下点烟的样子。她大笑着跑过去抢下他的烟。他回身冲她笑,睫毛上落满雪花。
  
  那时他们只是学生,穷得只剩下爱情。爱情却像埋在雪地里掩不住光芒的星星,灼灼其华。
  
  看过2009年奥斯卡最佳影片,《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贫民贾马尔在命运指引下,参加电视节目《你想成为百万富翁吗》。连续回答对9个问题的他,从一无所有到收获两千万卢比。同时,收获的还有哥哥沙利姆舍身成全的兄弟情谊,与初恋情人拉提卡团聚。
  
  神赐予他幸福前,让他经历了诸多苦难。沙利姆、贾马尔和拉提卡都是家破人亡的孤儿,父母在宗教冲突里丧生。小时候的他们连流浪猫也不如,在垃圾堆里捡食物,到处偷窃行骗,被坏人抓去当职业乞丐。
  
  贾马尔一次又一次与恋人拉提卡失散。他们在人世里摸爬滚打,能四肢健全地长大已是奇迹。在载满旅行者又脏又臭的绿皮火车上,小小少年贾马尔逃票坐在火车顶,眺望远处的荒原。拉提卡被扔下的身影还在他脑海里盘旋不去。他知道自己爱她。这爱意好像血液里的毒瘾一样致命,又比漆黑水底里橙黄的灯光更暖人心。
  
  他努力长大,发疯般地回去找她。他想带给她安定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有一所房子,光脚坐在地板上,幻想未来的美好,看着彼此的笑靥,感觉到幸福在抚摸心门。
  
  如若参照佛家思想,人生下来,便要受苦。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哪一样都是苦。(www.rensheng5.com)无论你沦落多么不堪的尘世里,总有那么一些人跟过我们的生命,微微地发光。告诉我们,希望还在,你曾有他,你还有他。
  
  贾马尔能走过那样漆黑看不到前路的旅途,拉提卡便是他的光——照亮未来之路的微光。
  
  后来,小棉告诉我。她想通了。始终忘不了的人,是因为潜意识里根本不想忘记。
  
  “那时候我们好穷,穷学生。他一个月才300块生活费,我说想吃校门口的香辣蟹,他二话不说带我去,一顿吃掉200块。剩下的大半个月,他每天就去食堂买两个馍头,对付三餐。那包烟还是我跟家人喝喜酒时拿来偷偷带给他的。”
  
  她会一直记得他睫毛上的雪花。雪花冰冷刺骨。他大手揽她入怀。
  
  小棉说——
  
  “他的怀抱那么暖,手掌却那么凉。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一天就吃两个馒头,那年的冬天又特别冷,热量根本不够。我后来遇见的男孩,再也没有这么傻乎乎地对我好的了。”
  
  她吸了吸鼻子,目光放远,远至无边际。一如电影里坐在火车顶上思念拉提卡的贾马尔。
  
  谢谢你曾路过我的生命,照亮那一段灰暗的路。
  
  谢谢你曾爱我如爱你,曾温暖我,如我曾眷恋你的手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23:45

如果字有爱时间:2014-08-03 作者:未详 点击:87次   她坐在地铁口,面前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瓶纯蓝墨水,墨水瓶里斜插着一支蘸笔,墨水瓶下压着一叠信笺。代人写信这门生意,本来已经要从这座城市消失了,就在她思量着要不要转行时,她的生意竟然又慢慢好了起来,真不知为什么。
  
  “请帮我给我暗恋的女孩写封信吧!”有一次,一个穿皮鞋打领带的男子坐到她桌前。“我喜欢她很久了,可是我太忙了……而且,说实话,我已经不会写信了,你能帮我吗?”男子说。
  
  她打开信笺,笔尖蘸了墨,然后在半空中停住了。她把自己想象成那个女子,此时此刻,最希望听到怎样动人的情话。三分钟后,她握住笔开始写信,墨水在纸上流淌出来:
  
  “亲爱的,你好。我注意你已经很久了,当我每次需要复印文档的时候,都会觉得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我跑步穿过马路,拐过街角,就能看到你。你接过我手中的档案,微微一笑,不用任何多余的话语,就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当机器在‘咯吱咯吱’运转时,我看见你长长的头发,落在档案袋牛皮纸信封上,那么美……”
  
  很快,信就写好了。男子读完信,脸上露出了微笑,甚至都有些脸红。付完钱离开时,他两手捧着薄薄的信笺,就像捧着珍贵的易碎品。
  
  半年后,这名男子带着一个女孩来到她的桌前,他们从口袋里掏出了包装精美的喜糖。“谢谢你的信,感人极了……”女孩握住她的手,“现在,我嫁给了他!”她很快乐,她不知道自己的生意竟然会有如此大的作用。
  
  她写过一封最悲伤的信。那次,坐在桌前的是一名老妇人,她把拐杖靠在桌角,从包里慢慢地掏出一张照片。“我要给他写信。”她说,“他是我儿子。”
  
  “亲爱的儿子,你好。如果那个晚上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让你出门。你说要出去一趟,我就一直心神不宁。每次你出差,我都会担心。每次看电视,我最怕看到飞机失事的画面,生命真的太脆弱了。可那晚,你为了不让我担心,不坐飞机,改坐了火车,可是谁能知道,连火车也会……儿子,祝你在天国一切都好,注意身体,不要太累……”
  
  老妇人涕泪纵横,她也陪着落泪。一滴一滴的泪珠溅在信纸上,把信都濡湿了,字迹化开,就像一朵朵盛开在纸上的莲花。
  
  当然,也有熟悉的朋友请她写信。有一次她的闺密坐在对面。闺密的丈夫出国半年,她非常想念他。“你的文笔好,一切都交给你了。”闺密说。
  
  闺密的丈夫,她见过,不得不说那是一个非常帅的男人。“亲爱的,你好,我很想你……”
  
  可是只是写下这样的字句,未免太单调了,她于是又把自己想象成闺密,这样,笔尖拽着纯蓝墨水,就像一条毛线,开始在信笺上牵出丝丝缕缕来:
  
  “亲爱的,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变得不爱吃饭。可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胃口好很多。你一离开,胃口也被你带走了吧。
  
  亲爱的,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很想早点儿睡。可是没有你,我又睡不着,只好躺下,然后睁着眼睛发呆。
  
  亲爱的,你不在的时候,我都裹着被子看电视,心想这就是你嘛,软绵绵的,很温暖,还有点儿香……”
  
  就这样写着写着,她自己差不多都要爱上信里的男人了。他的笑、他的眼,都在脑海里一一浮现。甚至她还在想应该写上:“我真的想要你抱着我,享受那些美好的白天和夜晚……”
  
  不得不说,她的信写得太好了。不久,闺密的老公就回国了,他们还一起请她吃饭。坐在这夫妻俩的对面,她想起写信时的情景,偷看着他们,笑了一下,又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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