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47:44
兄弟会,美国显贵的神秘圈子时间:2014-08-01 作者:未详 点击:71次 在美国,兄弟会让人又爱又恨。它们遍布各高校,人数众多,却总是搞小团体活动,充满神秘色彩。兄弟会成员纵情酒色,行为荒诞,其中却诞生过美国总统、大企业总裁等众多政商要人。
历史悠久的“整人组织”
兄弟会是盛行于北美高中、大学校园内的社团组织,其历史可以上溯至200多年前的1750年。历史上第一个兄弟会是F。H。C。,这三个英文字母是“平顶帽俱乐部”的缩写,其宗旨是“兄弟会、人性、认识”,创办初衷是让有相同兴趣的学生聚在一起讨论学术问题,但似乎名不副实。
1773年,威廉·玛丽学院诞生了第二个类似的组织P。D。A。,这三个字母是“请不要问”的英语缩写。1776年,一个学生申请加入P。D。A。被拒绝,他一怒之下创办了一个新的社团费·贝塔·卡帕。这是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兄弟会,其名称取自3个希腊字母。此后,几乎所有的兄弟会都以希腊字母命名。
兄弟会原则上只吸收男性会员,因此相应地就有只招募女性会员的姐妹会。第一个姐妹会1851年诞生于卫斯理大学,名叫阿德费恩会,后来改名为希腊字母阿尔法·贝塔·派。
如今,北美的兄弟会已经有成千上万家,且它们并不以学校为单位,而是自成体系,遍布各个高校。兄弟会的会员关系十分紧密,其入会标准也非常严苛。首先,一个人要入会,需要提出申请,通过一系列面试赢得老会员的信任。之后,还要通过组织的一系列考验,这些考验带有大学年轻人特有的幼稚和鲁莽,如在校园内裸奔、在碎玻璃上做俯卧撑、举着砖头背课文等。每个人的入会考验都不相同,大多是老会员们即兴想出来的。通过几次考验后,申请者就正式成为会员了,组织会发给一个特有的会徽,并赋予一个希腊名字。同时加入者还要签订保密协议,与组织相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向外人透露。入会后,考验并没有结束,新人将长期受到老会员的各种体罚和侮辱,直到有更新的成员加入。根据美国一家预防欺辱网站的数据,截至2010年2月12日,兄弟会和姐妹会共因“整新人”导致90名男生和6名女生死亡。
宝贵的人脉资源
兄弟会入会过程严苛而残酷,入会后的活动也以饮酒派对为主。但这种看似一无是处的组织,为何能够不断吸引大批年轻人蜂拥而至?原因在于,兄弟会是一个个团结紧密的小圈子,一旦成为圈中人,就能获得受益一生的人脉资源。据统计,在福布斯杂志评出的美国500强企业中,有1/4的高管在大学时都是兄弟会成员,120家企业的CEO是某兄弟会成员。花旗集团、AIG、摩根大通、高盛、通用汽车等众多知名企业的现任或前任CEO,都参加了兄弟会。兄弟会里还走出了48%的美国总统、42%的参议员、30%的众议员和40%的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由于兄弟会的会员资格是终身的,所以一个新人入会,就将和所有要人成为“兄弟”,在职业道路上必将获益。
兄弟会里最著名的富豪之一,是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CEO沃伦·巴菲特。他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读书时,加入了阿尔法·西格玛·派兄弟会,他的父亲也是会员。巴菲特的入会考验,是去百货商店买特大号的女士内衣和内裤,这让他窘到极点。不过,那些声望较好的兄弟会并不是光有“买内裤”式的勇气就能够加入的,你还需要有显赫的背景或出众的能力,这也是兄弟会成员比较容易成功的一大原因。
在众多兄弟会里,“孵化”出最多CEO的一家,是贝塔·希塔·派,共有11位500强大企业CEO从这里走出来。其次是西格玛·阿尔法·埃普西隆和西格玛·奇,各自培养出9位CEO。贝塔·希塔·派成立于1839年,由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的学生创建。它目前在北美各高校拥有127家分会,18。2万名成员,其中9000余名在校学生。这个兄弟会的宗旨是:培养智慧、责任感、互助、正直和信任。这正是一个成功商人应该具备的素质。
职场上的神秘圈子
兄弟会的小圈子是终身制的,同时又非常低调。根据保密协定,兄弟会的活动严禁外人进入,成员们也不得向外透露活动内情。一直以来,人们对商界大佬们在兄弟会中的角色都充满好奇。这些兄弟会聚会,也就成为外界最想窥探的内幕。
不久前,一位财经记者找机会混进了一个兄弟会的年度活动现场,并把他的所见所闻写在了书里。这家兄弟会名叫卡帕·贝塔·费,是一个只面向华尔街员工的秘密组织。它成立于1929年的大萧条初期,主要功能是让这些在职场上倍感压力的金融从业者尽情放松。其口号将这一目的彰显无遗——“有生之年,尽情吃喝”。每年,卡帕·贝塔·费都会在圣瑞吉斯酒店举办迎新派对,所有成员聚集一堂,尽情娱乐新人。
派对的参加者几乎聚集了全纽约最有权势的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足够登上报纸的头条。然而,与公众面前的优雅礼貌不同,派对上的这群大佬时而仰脖豪饮,时而俯首狂笑,勾肩搭背脏话连篇,仿佛回到了青年时代。
派对的重头戏是新人的表演。说是新人,其实也都大有来头,有私募基金的高管、投资公司的合伙人、身家上亿的股票经纪人等。然而,在兄弟会的前辈们面前,这些精英们也只有被戏耍的份。他们穿上紧身衣和金色带亮片的裙子,戴上各种夸张的假发,表演小品、讲低俗无聊的笑话。观看表演的人,则肆无忌惮地嘲笑他们。
对于尚未从经济危机中缓过劲来的美国金领们来说,在兄弟会这样的小团体中找到归属感很重要。那些平时一本正经、高高在上的精英们,在兄弟会里卸下面具、释放压力。“圈子文化”一向被认为是亚洲特有,但兄弟会的存在,打破了这一定律,揭示了一个事实:兄弟会就是美国政商界人士通向权力和财富的一条捷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47:56
情深难移时间:2014-08-01 作者:未详 点击:72次 年前外公去世后,我回家以及去看望外婆的次数也慢慢变多了,总觉得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独自在乡下守着一栋空房子很凄凉,很孤独。要接她来我们家住,她总咧开嘴笑着拒绝,不去呢,我一个人在这里还可以搓搓麻将,种种小菜,总比关在你们那笼子里强!
是了,她总是嘲笑我们那小区的房子像一个个鸟笼子。
外婆酷爱打麻将,摸牌、算牌,反应神速敏捷,跟二十岁的小伙有得一拼。她和牌的姿势绝了,摸到牌,气定神闲地闭目养神三秒钟,似回味无穷,然后嘴一瘪,朝牌友咧嘴一笑,露出镶嵌了好多年的瓷白假牙,整整牌阵,气冲丹田,掷地有声地推倒,和了!
外婆这和牌的习惯已经养成多年了,今年过年的时候,她打牌如有神助,着实威风了一把,小舅舅家七岁大的熊孩子突然跑过来,挤眉弄眼地学着外婆和牌的样子一阵叽里呱啦吵,外婆大笑,这一老一小露着残缺不齐的牙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舅舅训斥熊孩子,外婆前些天胃出血,不能大喜大悲。
妈妈私下里也暗暗担心,外婆啊,又该伤心一把了。
伤心什么呢?
这和牌的姿势还是她嫁过来初为新妇时,跟外公学的,已经几十年了。外公也是打牌的一把好手,那时他是村里的村干部,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唱得一口抑扬顿挫的京剧,我都能想象,那时外婆看他的眼神有多么羞涩和崇拜。他们小夫妇俩常在农闲时组团打牌,虽然有时吵吵闹闹,但大多时候温馨有余,这样的小日子,一过就是半个世纪有余。
即使后来外公中风瘫痪在床,半边身子都不能动了,两个老人的日子也依旧过得羡煞旁人,为了方便外公看牌,外婆特意把堂屋的牌桌子移到卧室,方方正正地摆在外公床边,外公不能打牌,就半躺着坐在外婆身边,大有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姿态,两人常因到底要出哪张牌拌嘴,再后来,外公实在手痒难耐,两夫妇就相互依偎合打一方牌,外婆负责摸牌摆阵,外公负责出牌,大伙都笑,真是传说中的“绝代双骄”啊。
谁都能感受到,这牌桌上满满溢出的深情。
年前,外公因病去世了,他病情恶化,在床上被病魔折磨得皮包骨头,连续四天,滴水未进,临走前,他拉着儿女的手口齿不清地叮嘱:“……照顾好我老婆子……照顾好我老婆子……”
外婆就是那个时候,太悲恸了,整夜整夜地哭到胃出血了。外公出殡的时候,她几乎哭得沙哑,发不出声音来,只是望着外公的方向,张着嘴,无声地哽咽着,泪水填满了脸上的沟壑。乡下的医生劝她,您可别再恸哭了,自个儿身体可经不起这一闹啊!
如今,外公已经入土为安,外婆倔强地不肯搬出来跟儿女住,她坚持和以往一样生活,甚至连和牌的姿势也未变。她表面上乐呵呵的,时常去邻居家走动,输了牌也不生气,可是只有经常晚上回来陪她睡觉的妈妈知道,外公啊,是外婆的禁区,谁触碰了她都会伤心,熊孩子一个调皮的小动作也会让她回忆诸多,总归是情太深,思念也太深吧。
年后,来来往往的亲戚也各自回归了自己的生活轨道。外婆就真成了一个人了,她在门前自家小道上进进出出,形单影只。
而我,在经过了一段感情的沉淀后,好像终于明白外婆为什么不愿意搬出来跟我们住了,大概是,她舍不得外公吧!那里是他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屋子里说不定某个角落里有外公装烟草用的铁皮罐,房间里摆着年代久远的雕花老床,院子里有外公亲手种的茶花,开开谢谢,已经不知不觉有人高,春天的时候,花朵总开得繁盛可人,哦,对了,小杂屋里还有扁担和箩筐等务农用品,是外公多年前一根一根用竹条扎起来的,已经被磨得光滑耐用了……这里,于她,满满的都是回忆,她也许在某个不经意间,就会邂逅一段温馨的回忆。
于是,当别人再催促外婆搬出来住的时候,我不会再帮腔了,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我谈的恋爱少,却也慢慢理解了那种日升日落、斗转星移的深情。
那也是我一直向往的那种深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48:09
钝感的八戒和樱桃小丸子时间:2014-08-01 作者:未详 点击:238次 我看到八戒就想到小丸子,看到小丸子就想到八戒。他们最大的不同是性别、长相,而最大的相同则是,他们都是著名吃货。
八戒的长相或许在猪中还算俊的,但和人比实在不怎么样。在高老庄,孙悟空初次见到的猪八戒是“黑脸短毛,长喙大耳”的怪物。至于樱桃小丸子,九个字即可形容:小可爱,小清新,小萝莉。吃货樱桃小丸子有许多经典语录,诸如“我纯真的心由于牛排饭而欢呼不已”“特大新闻,今天我们要吃法国大餐”“如果人的一生只吃松软的食物,不要求别的,那真是会后悔呀”“在有档次的餐厅吃饭,却尽说些没有档次的话,如果盘子里的鱼听到了没死也得给气死了”。
吃货猪八戒,一天到晚盘桓于心中的也只有吃,但凡听见有吃的就精神抖擞。第四十四回,孙悟空约沙和尚夜访三清殿:“馒头足有斗大,烧果有五六十斤一个”,八戒“睡梦里听见说吃好东西”,就一激灵醒了。
在吃的方面,八戒一改往常的浑噩,变得格外精明与务实。八戒怂恿孙悟空去偷人参果,孙悟空偷了四个,但有一个钻到地底下,只拿回三个,后来道童向唐僧告状说不见了四个人参果,八戒开始做算术,转起了心眼:明明偷了四个,却只拿三个出来分,什么意思吗?
女儿国,猪八戒被女王的绝色容貌逗得火烧火燎,但人家看不起他。八戒倒也不气馁,转而盘算更为实在的东西。女王赠送“御米三升,在路权为一饭”,八戒一听“饭”字就来精神,连忙接了,孙悟空打趣他:“兄弟,行李见今沉重,且倒有力气挑米。”八戒说,啊啊,不重不重,“只消一顿饭,就了账也。”
大家羡慕樱桃小丸子,即便那么爱吃也长不胖,猪八戒也从不担心减肥问题,他们总是乐呵呵的。虽然樱桃小丸子偶尔会有成长的烦恼,猪八戒想起做天蓬元帅那会儿的荣光也会疑似黯然。
但总的来说,他们对人生境遇变迁的敏感都不是那么纤毫毕现。用渡边淳一的话说,八戒和小丸子拥有钝感力。钝感力不是傻,是对生活变幻的超然。这超然也是一种天赋,拥有这种天赋的人或许不能干一番大事业,但他们最容易获得幸福。
成功降临于那些时刻在准备的人,幸福却往往落在不苛求的人身上,像小丸子说的:心满意足享受每一点快乐,是通向幸福的唯一途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48:21
心态,影响一生前途时间:2014-08-01 作者:未详 点击:469次 千万不要把事情想像得那么糟。也许明天早晨它就会有转机。
心态与前途的关系是每一位成功者都必须要考虑的人生课题。
在此,我们相信:事业成功的人,往往都能够充分地运用积极心态的力量。人人都希望成功会不期而至,但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这样的运气或条件。就是有了这些条件或运气,我们也可能感觉不出来。很明显的东西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每个人的积极心态就是他的长处,这是毫不神秘的东西。
按照美国哈佛大学著名行为学家皮鲁克斯在《心态影响人的一生》一书中的观点:人的心态随着环境的变化,自然地形成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思想与任何一种心态结合,都会形成一种“磁性”力量,这种力量能吸引其他类似的或相关的思想。
这种由心态“磁化”的思想,好比一颗种子,当它培植在肥沃的土壤时,会发芽、成长,并且不断繁殖,直到原先那颗小小的种子变成了数不尽的同样的种子。这就是心态之所以产生重大作用的原因。
积极的心态,能够激发起我们自身的所有聪明才智;
而消极的心态,就像蛛网缠住昆虫的翅膀、脚足一样,束缚我们才华的光辉。
有一首诗对此有着这样的描述:“如果你认为被击败了,那你必定被击败。如果你认为不败,那你必然不败。如果你想胜利,但你认为你不可能获胜,那么你就不可能得到胜利。如果你认为你会失败,那你就已经失败。”
美国联合保险公司有一位名叫艾伦的推销员,他很想当公司的明星推销员。因此他不断从励志书籍和杂志中培养积极的心态。有一次,他陷入了困境,这是对他平时进行积极心态训练的一次考验。www.rensheng5.com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艾伦在威斯康辛州一个城市里的某个街区推销保险单,但却还没有一次成功。他自己觉得很不满意,但当时他这种不满是积极心态下的不满。他想起过去读过一些保持积极心境的法则。第二天,他在出发之前对同事讲述了自己昨天的失败,并且对他们说:“你们等着瞧吧,今天我会再次拜访那些顾客,我会售出比你们售出总和还多的保险单。”
基于这种心态,艾伦回到那个街区,又访问了前一天同他谈过话的每个人,结果售出了66张新的事故保险单。这确实是了不起的成绩,而这个成绩是他当时所处的困境带来的,因为在这之前,他曾在风雪交加的天气里挨家挨户走了8个多小时而一无所获。但艾伦能够把这种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会感到的沮丧,变成第二天激励自己的动力,结果如愿以偿。
亚历山大大帝有一次大送礼物,表示他的慷慨。他给了甲一大笔钱,给了乙一个省份,给了丙一个高官。他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对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你自己会一贫如洗。”亚历山大回答说:“我哪会一贫如洗,我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伟大的礼物。我所留下的是自己带有希望的心态。”
柯林·鲍威尔,是牙买加移民的儿子,他从布龙克斯的街巷里走出来,最终成长为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现为美国国务卿)和在美国最受人尊敬的人物之一。在他的畅销书《美国之路》中,他列举了30条他严格恪守的生活准则,其中有不少体现了乐观心态的基本价值,很受柯维和罗宾的赞赏。它们包括:
(1)千万不要把事情想像得那么糟。也许明天早晨它就会有转机。
(2)这事儿能做!
(3)不要让任何不利的事实来妨碍你做出一个好的决定。
(4)不要向自己的恐惧退让,也不要轻易向对手妥协。
(5)永远的乐观主义,是一个力量的加倍器。
像鲍威尔这样具有乐观心态的人,总是相信从内心爆发出来的自我积极力量,是决定自己前途的最大动力。
由此可见,积极的心态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前途,可以讲,积极的心态是推动人生前进的动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1:04
鸟类之最时间:2014-07-29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首先登场的分别是:鸵鸟先生、柯利鸟小姐、信天翁老伯、巨嘴鸟太太、蜂鸟小妹妹和天鹅女士。你能告诉我,在它们中间,谁是世界上最大的鸟?谁是世界上体积最大的飞鸟?谁是翅膀最长的鸟?谁是嘴巴最大的鸟?谁是形体最小的鸟?谁又是飞得最高的鸟吗?
想一想,你回答出来了吗?最大的鸟是鸵鸟,它们的平均身高啊,有2。5米呢,体重可以达到155千克。不过鸵鸟可不会飞。体积最大的飞鸟呢,是柯利鸟,它们生活在非洲东南部,体长1米多,体重约18千克。体积大,翅膀可不一定就是最长的。世界上翅膀最长的鸟是信天翁。它的翅展足有3米呢。
至于嘴巴最大的鸟,是巨嘴鸟,名如其鸟,嘴巴最长24厘米,宽9厘米。形体最小的鸟是蜂鸟,世界上最小的蜂鸟只有5。5厘米大。飞得最高的鸟不是苍鹰,而是天鹅,它们最高能飞到17000米的高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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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3:53
成为一个值得交往的人时间:2014-07-29 作者:未详 点击:403次 你愿意与什么样的人成为朋友?
某种意义上,尽管绝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他们的所谓“友谊”实际上只不过是“交换关系”。可是,如果自己拥有的资源不够多不够好,那么就更可能变成“索取方”,做不到“公平交换”,最终成为对方的负担。这样的时候,所谓的“友谊”就会慢慢无疾而终。也有持续下去的时候,但更可能是另外一方在耐心等待下一次交换,以便实现“公平”……
当15岁的沈南鹏和14岁的梁建章第一次相识时,这两个懵懂少年不会意识到17年后他俩会联手创造一个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奇迹。在1982年第一届全国中学生计算机竞赛上,这两个数学“神童”同时获奖。不是因为他们两个要好,才各自变得优秀,而是因为他们各自都很优秀,才可能非常要好,而后命运相碰撞产生绚丽的火花。所以说,往往只有优秀的人才拥有有效的人脉。
整体上来看,人脉当然很重要。不过更重要的是本身所拥有的资源。有些资源很难瞬间获得,比如金钱、地位、名誉,尤其在这些资源的获得更多地依赖出身和运气的现实世界里。然而有些资源却可以很容易从零开始,比如一个人的才华与学识。
如果,终于有一天,你已经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你会惊喜于真正意义上的有价值的所谓“高效”的人脉居然会破门而入。你所遇到的人将来自完全不同的层面,来自备种各样意想不到的不同的方向。而你自己也不再是过去一无是处的你,你不再是“索取者”,你扮演的是“乐于助人”的角色。如果你是一个优秀的人、有价值的人,那么就会有很多另外优秀的人、有价值的人为你提供帮助。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帮助往往确实是“无私”的。正如没有哪个医生做到救死扶伤之后仅仅因为酬劳太少而恼羞成怒一样,那些品质优秀到一定地步、境界达到一定层次的人,往往真的可以做到“施恩不图报”。因为对他们来讲,能够有机会“验证自己的想法”本身就已经比什么都重要,并且可以令他们身心愉悦。然而真正有趣的现象是,被帮助的你也正因为并非寻常之辈,所以一定懂得“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道理。最终皆大欢喜,只因为“沟通成本几近于零”,同时的效果自然是“交流收益相对无穷放大”。良性循环。(www.rensheng5.com)
生活的智慧就在于,集中精力改变那些能够改变的,而把那些不能改变的暂时忽略掉。专心打造自己,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优秀的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独立的人,比什么都重要。打造自己,就等于打造人脉——如果人脉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重要的话。事实上,我总觉得关于人脉导致成功的传说其实非常虚幻,只不过是不明真相的人臆造出来的幻象罢了。
我并不是说,从此就不用关心自己身边的任何人了,或者说从此就无需与任何人打交道了。善于与人交往也是一种需要学习,并且也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实践的技能。浏览一下你的手机通讯簿里的名字吧,有多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这么多年,我只见过两三个人回答我说,“最长时间没联系的,也不超过两个星期。”其中一个还是特别固执而特殊的人,他的手机通讯簿里,总计才有22个名字。
事实上,真正的关心最终只有一个表现:为之心甘情愿地花费时间,哪怕“浪费”时间。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当你把时间花费到一个人身上时,相当于在他身上倾注了你生命的一段——哪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反正,那个人那件事都成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不管最后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最终,“真正的好朋友”谁都只有几个而已。
即便这样,从现在开始也要做到:
专心做可以提升自己的事情:学习并拥有更多更好的技能:成为一个值得交往的人;
学会独善其身,以不给他人制造麻烦为美德:用你的独立赢得尊重:
真正关心一个删友的意思是说,你情愿在他身上花赞甚至浪赞更多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经营人脉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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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4:54:06
一朝定情,同枕共穴时间:2014-07-31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夫家偶遇,粉丝爱上偶像
她对他的感情是从单纯的“追星”开始的。1933年,刚满15岁的她正上儒励女中,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他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虞姬》一文,她顿时着迷了,一字不落地读完后,并牢牢记住了那个让古人喊出“爱情万岁”的名字——陈白尘。
她崇拜他的文采和思想,但从没敢奢望过自己能有一天会见到他,可结果是,她见到了,就那样清瘦地站在了面前。
那是1939年,21岁的她已为人妇,且是一对儿女的妈妈。那天,她站在丈夫杨英梧的身边迎接远方投奔的客人,没想到就是他。他几乎是逃难来的,因为从监狱出来有伤要养,就一路辗转到了重庆歌乐山中的一个名叫高店子的小镇上,也是她的夫家。
虽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初次见面,她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单纯,年轻,就像是一名刚刚迈出校门的女学生。而得知他的身份后,她的眼里心里都溢满了浓浓的好奇和崇敬。吃饭时,她紧张得说不出话,只是安静地坐着,不时用那双深邃的大眼睛打量着他,他带来的风尘唤起了她对外面世界的渴望与遐想。
因为礼节,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很少。一次,杨英梧出门办事,他终于忍不住向她开了口。得知她是被作为商人的父亲因为人情债而从江西九江许配到镇江给人做儿媳时,他感觉有些心痛。她反抗过,哭泣过,甚至绝食过,但终究没有改变丝毫的结果,发这高烧的当天,一顶花轿结束了她的少女时代。看她伤心地讲述往事,他安慰道:“我看杨英梧还是很爱你的。”她抬起头直愣愣地看着他说:“不,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提出好几次离婚的要求,他都不同意!我只是他生儿育女的工具,我想考大学,他死活不同意,他的眼里只有钱!”说着说着,她又红了眼眶。
她尊敬地称呼他“先生”,而他显然开始对眼前的“女学生”刮目相看了。后来的接触中,她提起看到的他的剧本,知道他爱看书,于是,他就把携带的箱子里的所有书借给她看。一本又一本的书读完了,杨英梧也最终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秘密。“逐客令”一下,她就慌了,他身无分文,于是,她就用手帕包了几块铜板悄悄塞进他的口袋,而他当时所能做的,则是暗暗地递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只有两个字:“坚忍”。
后来,她不顾一切地从杨家跑了出来,拿了几件换洗衣裳,没有拿一分钱。她要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于是千方百计找到一份工作。婚最后还是离了,签字时,他被杨英梧迎面狠击了一拳,顿时鲜血淋漓。他们终于彼此守在了一起,从此,她有了一个新名字——金玲,是他帮她起的。
隐藏梦想,甘做绿叶
见过金玲的很多老一辈作家,无不为她的美貌所惊叹——那是一种柔弱的美,柔得让人心生爱怜,弱的让人陡生悯惜。
然而,柔心弱骨的她,为了“至上”的爱情,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先是不满两岁的小女儿夭折了,接着又患上了在当年如同绝症的肺结核,差点送掉了性命。因为家里穷,金玲的病一拖再拖,当陈白尘看着她吐了一脸盆的鲜血时,竟然哭了,这个铮铮铁骨的硬汉子——蹲过大牢、挨过枪子,都没掉过一滴眼泪,此时竟为清贫未能让心爱的女人过上一天好日子而悲痛欲绝了。
婚后,陈白尘只能通过写文章赚取微薄的稿费来维持生活,而她在精神上给予丈夫全心的帮助。两人琴瑟相和,虽苦也甘。这就是她苦苦追求的幸福,朝思暮想的爱情!
她经常给他抄稿子,那一手端庄的颜体让人惊羡和感动;两人也经常一起研讨作品,她说得头头是道,他听得聚精会神。其实,要论她的才华,她完全可以不当绿叶,不隐幕后。在中国作协古典文学编辑部工作时,她的老领导——着名作家陈翔鹤就曾这样夸奖过她:“论文学功底和艺术修养,绝不在他人之下。”
其实,她是有着自己的文学梦的,她有过遗憾,就是没能读成大学。只是,父亲不让她读,因为重男轻女;杨英梧不许她读,是要“金屋藏娇”;陈白尘不希望她读,理由是:“我就在大学教书,你何必舍近求远呢?”曾经,她试图努力过,曾悄悄写过一篇社会见闻投给《华西晚报》,为了怕当时在那里编副刊的丈夫看到,她甚至换了一个名字和改变了笔迹。可最后,还是被陈白尘发现了。也从那时起,他埋葬了心中的那个梦,并暗暗立下誓言:为了丈夫,她要竭尽全力为他安排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她曾经对陈白尘说,我要让你坚强地活下去,让你安心地写下去,其他的一切都有我呢?
她不怪他,因为她知道丈夫也有自己的难处,一家夫妻两个都写作,那还有谁照顾家呢?对此,她充满理解毫无怨言。只是,当1977年,大学终于恢复招生时,她急不可待地跑回家催促已30岁的大女儿陈虹报名。当南京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来时,她哭了,因为南京师范学院的前身就是金陵女子大学,那是她曾经的梦想。如今,女儿终于帮她圆了那个久远的梦。
没能上大学是金玲女士一生最大的遗憾,而终其一生,她最大的懊悔就是“文革”时期自己和丈夫陈白尘的一千多封家书,一封也未留下。
1966年9月11日,陈白尘被中国作协的”造反派”从南京揪回北京的干校,关进牛棚。从此,相互扶持的恩爱夫妻天各一方,而通信成了他们唯一的联系。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两人每封信的末尾都写上“看后即焚”的字样,七年中,家书一千多封,竟一封也未能留下。那一年,金玲48岁,因为丈夫的牵连也被迫办理了退职手续。没有钱,她不怕,她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但没有他,她受不了,整体忧心如焚,怅然若失。
一朝定情,同枕共穴
在金玲的款款深情中,陈白尘安然度过了那段辛苦的日子,可还是患上了严重的冠心病。他担心万一有一天走在了妻子前面,她又如何能够活得下去呢?
1994年的初夏,陈白尘与世长辞。随之而来的,金玲的精神也接近崩溃的边缘——她整日以泪洗面,并坚持不让安葬,甚至后来竟于夜深人静之时悄悄吞服了安眠药。在急诊室里,孩子们显然无法理解她的举动,出院后,女儿陈虹忍不住嚎啕大哭:“妈啊,难道在你的心中只有爸爸,就没有我们儿女吗?”她表情木然地看着女儿,摇了摇头。“那你当初为什么要生下我们?”女儿几近绝望。她脸上依旧没有任何的表情地回答:“你爸喜欢孩子,我是为他生的……”
在子女的极力劝说下,她仿佛慢慢醒悟了过来,只是整天愁眉不展,阴云密布。为了能让她高兴起来,女儿特地跑到专卖店为她挑选了一件天蓝色的开司米毛衣。不料,她看都不看就扔在了地上:“你爸刚走,我怎能穿新衣服?”一边说一边用脚使劲地踩。无奈,女儿又陪她随意地画起了漫画。不料,仅仅为了一张纸,一张他生前用过的信纸,又让她大发雷霆起来。她将女儿拽到丈夫的遗像前:“跪下,向你爸认罪!”女儿为此伤心地哭得天昏地暗。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日子总算平静了下去,她不再轻生,也不再对子女发脾气,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在她的卧室里,一座丈夫陈白尘的灵位,数年不变。每天早上,她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他的遗像前点燃一炷香,泡上一杯茶,换上几枝新买来的鲜花,然后便开始了她与他的心对心的谈话——就像他还活在世上一样。娓娓的,絮絮的,永远有着说不完的话题……整整14个年头,五千三百多个日夜啊,她没有落下过一天。在她的心尖上,只有他,她为他一个人活着,却活得如痴如醉,活得无怨无悔。
陈白尘的骨灰盒是她亲自挑选的,她买了一对,一摸一样。他的墓碑也是她亲自设计的,黑底白框,并排刻着两个人的名字,墓盖上是他生前为她亲笔写下的十六个字:“柔情似水,意志如铁。共患共难,同枕同穴。”
2008年的冬天,她终于走了。子女在她的墓穴里放进了一个小铃铛,那是他病重时她怕听不见他的呼唤而特意为准备的,上面留有他的指纹;另外,孩子们还放进了一只钢笔,那是她数十年来为他抄写稿子时使用的,上面留有她的汗水。
他们终于在天国团聚了。为了这一天,他们曾天人相隔,苦苦思念了14年,切切期盼了5000多个日夜。从此之后,他们便可再也不分离:她继续为他抄稿,他继续陪她散步,两个人手拉手继续去讲述那些永远也讲述不玩的故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4:22
母亲的眼睛时间:2014-07-31 作者:未详 点击:164次 有孩子的女人不一定都是真正的母亲。真正的母亲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这双眼睛能够洞察儿女的一切,仿佛X光,会透过种种表象,透视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又仿佛千里眼,无论儿女身在何方,都能明察秋毫。
我就有这样一个母亲。我的一切都逃不出她的眼睛。我在邻居家吃了巧克力之后回到家,她见到我就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两餐之间不要吃零食,既然这样,晚餐的甜食你就不要再吃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诧异地问。
“没有母亲不知道的,”她说,“一切都在你额头上写着呢。”
我放学回到家,她用手朝卫生间一指。我惊讶得把眼睛瞪得像金鱼眼,问:“你是怎么知道我急着要方便的?”
她耸了耸肩:“一切都在你额头上写着呢。”
岁数大了一点之后,我开始谈男朋友,晚上约会后回到家,母亲问:“知道现在几点了吗?男人不会娶容易得手的女人。”
“我们只是一起散散步。”我撒谎道。
“不要蒙骗我,”她说,“一切都在你额头上写着呢。去用洗涤液洗一洗脸,否则明天早晨你的脸就像西红柿一样了。”
我照镜子看了看,不过是妆稍微破坏了一点。奇怪,我的母亲是一个近视眼,又不戴眼镜,平时到超市买东西连货架上的东西都看不清楚,她怎么隔着不小距离时一眼就能发现呢?更神的是,她还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因为有的时候我的问题还没有说出口呢,她就开始回答了。“你要的东西,在橱柜的第二个抽屉里。”类似这样的事经常发生。
我二十岁的时候出了一次车祸。那时我已经搬出家一个人住了。我的母亲看电视新闻时,(www.rensheng5.com)看到一个画面从屏幕上一闪而过。那个画面上是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的人盖着布,只露出了两只脚。但是,母亲立即把父亲从床上拉起来。“快穿衣服,”她说,“去医院,女儿出事了!”
岁月没有减弱母亲的直觉能力。随着我的岁数增加,母亲的直觉能力也越来越出神入化了。母亲能看出我的婚姻是否幸福,我工作是否顺利,甚至无需看到我的人也能洞察我的情况。一次,我去乡下办事,遭遇了几个流氓的骚扰,我摆脱这些家伙刚回到我住的地方,母亲就打来了电话。“女儿,”她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五年前,母亲因病住院,那时我在离家很远的一个地方工作,我天天给妈妈打电话,但都没有回去。一天晚上,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我必须要见母亲。第二天,我乘飞机来到母亲身边。我和母亲紧紧地抱在一起。“哦,女儿,”母亲说,“你怎么知道?”
“一切都在你额头上写着呢。”我流着眼泪说。
“你远在加利福尼亚也能看见?”母亲问。
直到那时才明白,尽管所有的女人都有母亲,但是只有少数幸运的女人才能做真正的女儿。我再次拥抱母亲,说:“没有女儿不知道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4:36
以花的姿态凋零时间:2014-07-31 作者:未详 点击:106次 在机场的自动机器输入身份证号码打印机票的时候,她一直站在旁边好奇地看,然后小声问我:“真的可以吗?”
我取出机票,抱抱她的肩:“放心吧。”我理解她的好奇,这是她55年来第一次到机场,将要见到真的飞机。
登上飞面,她左顾右盼,小声嘀咕:“不大嘛,电视上看着好大……”
飞机起飞的刹那,她明显紧张,一下抓住我的手臂。我抽出手来用力拥着她的肩膀,对她说别害怕。
她抿着嘴唇眼睛盯着前方,不敢再说话,直到飞面开始平稳飞行,我轻轻松开她,然后握住她的手,示意她看窗外的天空和大朵的去絮。
10月是个好天气,阳光灿烂,天空湛蓝,云卷云舒。她看了半天,然后像个小孩子一样高兴起来。忽然,她大叫:“麦东,你看,云彩下面的房子,都是像小火柴盒……”
旁边的乘客看过来,善意地笑,她意识到失态,不好意思地看着,脸红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西宁,近两个小时的航程。她年轻时曾在青海待过三年,在一个县志的回世中学教书。
到达西宁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我带她去了青海饭店。她从来没有住过酒店,喜欢白床单和洁净的地毯。我要了双人床的那种房间,我要和她睡一张床,从那一天起,我就决定了要一直和她睡一张床。
安置好了行李,我让她小睡一会儿再去吃饭,她说太兴奋,睡不着,于是简单洗了澡换了出发前我新给她买的大红色毛衣,出去转。
她对西宁最深的印象是东西大街和路口的民族商店,说那时候她去西宁,一定去民族商店看看。
可是带她出来,她还是犹如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些年城市变化太大,她想不到曾经落后简朴的西宁,现在也已经是繁华的旅游城市了。好在民族商店还在,依旧出售她曾经喜欢的一些商品,回族女子的头巾、藏刀、彩色的帽子……
给她挑了一顶帽子和藏银的手链。帮她戴上,她的脸又露出羞涩的红润,没有拉斯维加斯,只问我:“好看吗?”我说好看。
我带她吃了手抓羊肉。也许是一直在兴奋中,她的精神看上去好许多,胃口也不错。反倒是我没有胃口,一直看着她吃。记忆中这么多年,她一直喜欢看我吃东西,好像我吃一些,她也会长高、会更健康。现在,我想看着她吃。想一直这样看着,很多年。
没有吃完的两份菜,她问我要不要打包。以前偶尔出去吃饭,即使剩半碗米饭,她也是要打包的。这次我摇头:“不,这次咱不吃剩的,明天再换别的吃。”
她笑起来,说:“好,这里好吃的多着呢。”
我点头:“咱都吃一遍。”
罹患肺癌
她有些变了,这些天,忽然变得豁达起来,不再是以前那个斤斤计较着过日子的妇人了。见她精神好,我决定和她到饭店附近的夜市转转,那是挂满红灯笼的烧烤街,很长,很繁华。
她喜欢那些红灯笼,那么多,一排排亮着。在最多的一片红灯笼前,我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她的红毛衣和红灯笼相互映衬,非常好看,甚至有喝到微醺的大眼睛高鼻梁的回族小伙子偷偷的在她背后抢镜头,她察觉到,回过头跟他们搭讪。一个小伙子叫她美女,她说:“我是美女她妈。”
我们都大笑,她也笑。以前,她不太爱开玩笑。生活太局促,那么多年,她只顾得一门心思埋头带我朝前赶,没有时间和心情出来闲散。而现在,她好像一下释放出来,什么都可以放慢,什么都可以不管,只去享受这些平凡的快乐。
晚上9点半,她看上去意犹未尽,但是她的确应该休息了,我告诉她我们有许多时间,明天再来。
那天晚上,直到她睡去,很久,我一直醒着。窗帘没有完全拉合,透过一丝城市的灯光,浅浅光线下,依稀看到她沉沉睡去的面容,这个夜晚,仿佛退去陈年和生活抗争的疲惫,透出几分让我陌生的安详。
我知道这些年,她真的很累。在被子底下,我轻轻伸过手球住她的身体,把脸靠在她温暖的背上,没有哭,心一下一下跳跃地疼痛着。她好像在睡梦中感觉到,握住了我环着她身体的手。
在西宁待了两天后,我借了同学的车带她去了青海湖。
在她眼里,我一直都是一个小仙女,从小到大,她再节俭,也要我留长发、穿彩衣、弹钢琴、跳舞……而她自己,却为了小仙女从一个年轻姑娘孤单地慢慢变老……
6年前,我大学毕业找了工作,竭力鼓动她找一个男人。没想到她委骄傲,看不上身边那些男人。
她不责备我和她一样一直在挑,眼看“奔三”了还是一个人。工作后还是算应了她要给自己攒一份丰厚嫁妆的要求,我知道,她也在给我攒。她说,女人要有经济实力才更有底气,最起码不能靠男人养活。我们像一对财迷的女人喜欢在一起晒存款,直到,她被查出肺癌。
我没有瞒住她,她太清醒敏感,或者她一直有所防备——我不曾谋面的外公死于肺癌。她知道有些东西会藏在血液里。但是,她说:“麦冬,你别怕,你不会受影响的。我不会把这些不好的遗传给你。
非她亲生
由此,我才知道我身世——我是她在青海湖边捡到一个不知为何被遗弃的藏族小孩。那年,她25岁,正要离开青海回中原的家乡,那是她在离开前最后一次去青海湖,和她喜欢的湖水和飞翔于湖面的飞鸟告别。
那个年代,一个未婚姑娘带回了一个小孩,命运从此被改变。她一直没有结婚。在我的记忆里,生活中只有我和她,以及走动不多的亲戚。到后来,只剩了我和她。
我一下就崩溃了,不是因为知道身世,而是因为心疼她。医生说,不要做手术了,否则结果可能会更糟。她理智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
可是,许久不联系的亲戚们蜂拥而至,他们坚持让我带她住院,做手术,她们都在告诉我她曾经为我付出了什么,现在,是我该报恩的时候了。连邻居都频繁上门。
但是我定下心来。相信医生的,我知道我该做什么才是对她最好的爱。
那天,我对她说:“妈,咱们不在医院里,我带你出去走走。”
她想了想说,好。又说,我想先回青海看看。
我辞了职,把银行卡里所有的定期转成活期。我要花掉所有的钱,带她去那些她一起向往去不曾到过的地方。还有,她不曾穿过的华衣不曾尝过的美食……医生说,她还有半年的时间,我需要做的事情很多。
她没有拒绝我的安排,忽然之间对我顺从起来。在我和她离开之前,她的弟弟——我的舅舅——给了我两巴掌,说她养了一只白眼狼。
“白眼狼”红肿着半边脸,义无反顾地带着她去了机场。
这是她人生最后的时光,我每天晚上睡在她身边,和她一起吃饭,一起走路,一起洗澡……每一分钟都守在一起。我们去了许多地方,青海、大理、海南、浙江,每天拍许多照片,找到网吧上传,然后清空相机里的照片,继续拍。
她穿着彩衣,在所有的镜头前对着我微笑,就像是一朵花最后的绽放。
她说:“麦冬,我热热闹闹地花了你的钱,热热闹闹地跟你过了这段日子,该享受的都享受了,以后我走了,你不用太悲伤,好不好?”
我紧紧抱住她。这是她给我最后的爱——不拒绝我对她最后的付出,也不在医院里徒劳地和死亡艰苦抗争,忍受疼痛的折磨,而是微笑着在美丽的景色中以花的姿势凋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3 14:54:51
最后,才知道该如何爱你时间:2014-07-31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1960年我12岁生日那天,父亲送给我一本罗格·彼德森撰写的《北美洲东部鸟类观赏指南》。
父亲酷爱观鸟。我年少时,他就经常向我讲起他20世纪20年代在巴尔的摩成长的童年故事,讲他如何热爱鸟类,以至于徒步穿越森林追寻每一种新发现的鸟类,并为最终能偷偷靠近这些鸟儿观赏一番而感到兴奋。
我还记得,那时我们家就在巴尔的摩西北部绿草地大道旁。12岁生日那天,父亲和我一起坐在家中后院门廊。我不高兴地撅着嘴,因为父亲送给我的是他喜欢的观鸟指南,而不是我最想要的新棒球手套。那时,我还没有像父亲一样喜欢鸟类和大自然。我心不在焉地翻着父亲送给我的书,直到眼睛一亮,被彼德森描绘的一幅靛蓝所震撼。那幅图描绘得极其生动,鸟身颜色脱俗,似乎鸟儿就要跳出纸面。
于是,我问父亲:“你见过靛蓝吗?”
“当然,”父亲回答说,“现在咱们这里就有好多。”
他的目光越过家中的草坪,投向小巷对面长满杂草的路沿。
“那儿就有一只。”父亲对我说。
“在哪里?”我从书中探出头来,满怀期望地在那片茂密的野花里搜寻着,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试试这个吧。”父亲从背后拿出他那架部队配发的双筒望远镜。他之前一直把它放在卧室壁橱的最上层,那里是我不能触碰的禁地。“生日快乐,臭小子。”
他把望远镜递到我的手里,看着我的眼睛。我还记得从他手中接过望远镜放到眼前观看的情形:鸟奇迹般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中,这是我年少时见过的最美丽的事物。
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把这记忆中最美丽的事物也忘记了呢?
父亲就已忘记了几乎所有关于鸟类的记忆,大多数时候也忘记了我是他的儿子。他见到我时总是很高兴,不过通常都认为我是他的兄弟或是一位忘了名字的年长的朋友。我要走时,他总是说“没事你应该多来的”,即便我数小时前刚来过。
父亲86岁,属于美国人口中增长最快的那部分群体–超老群。这个群体中约有半数的人患有痴呆症或不同程度的智力受损,尽管他们的亲属可能不知晓。那些介于75岁和84岁之间的老年人–比如我的母亲–属于老老群。而超过65岁不到75岁的,属于一般的老人,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数目也在剧增。数百万像我这样在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正迅速向这个群体迈进。
每次探望过父亲,如果他还醒着,我会说:“我爱你,爸爸。”当他回答“我也爱你”的时候,我总是感到惊讶。因为父亲从前绝不会直白地对我说这句话,无论我是他12岁的小儿子还是50岁的老儿子。现在,我已年近花甲,他也即将90高龄,此前束缚他感情表达的严父形象等因素已随他的失忆不复存在,这时,他才能坦然表达对我和弟弟的感情。这可以说是他的渐进性的失智症带给我们的礼物。
身为两个女儿(其中一个正在读研究生)的父亲的我今年58岁,父亲在我现在这个年龄时,第一次心脏病发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在陆军飞行团服役近五年,幸而保得一命。之后,经营过小生意但随即放弃。养大了两个儿子,然后重拾对艺术的爱好,创作出几十幅色彩鲜明的油画。再以后,父亲就开始走下坡路了。65岁获得医疗保险资格的那年,父亲又一次心脏病发作。他的心脏功能从此受损。75岁时,父亲又患上了前列腺癌,为此忍受了一系列的化疗。81岁那年,他的呼吸变得急促,经常提不上气。随即因充血性心力衰竭住院治疗。
在医院里,他接受了利尿剂(旨在降低体液负担)和辅助供养治疗,一开始似乎有效。但医院里嘈杂的环境、陌生的面孔、时不时的血液检查,以及往来奔波进行化疗,这一切让他吃不消。不到两天时间,他就出现偏执和妄想症状,不能吃饭睡觉,分不清现实和幻想了。越来越严重的精神错乱像狼群般包围着他,侵蚀着他与现实生活的微弱联系–他的家,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儿女。他猛烈攻击这无形的恶魔,尽管攻击的其实是那些带着营养品,想关心、照料他的人。
他时而喊着“离我远点”,时而又清醒似的要周围的人“带我回家!请带我回家”。他的攻击性越来越强,以至于必须采取措施约束他的行为。先是用药物控制,后来不得不采用外力以避免他伤害到自己和照料他的人。
如影随形的疾病狼群正使父亲变为一个大家不认识,难以接受的人。
自最后一次住院后,父亲已在家住了5年多。他那次出院时,我发誓再不让父亲住院治疗了,原因很简单–我以及其他家庭成员都想让父亲待在家里疗养,在他过去27年每夜安睡的自己的房间,直到呼吸停止、身体安歇。我希望届时我能守在他的身边。截至目前,我守住了这个誓言。这多亏了几乎失明了的母亲、我兄弟以及一位热诚、尽心的家庭健康保姆的帮助。当然,一定程度上也归功于我从自己也变得衰老这个事实中得到的亲身体验。
有时,我能感觉到他现在的思绪和行为背后的那种混乱,能感觉到他在不时抗争,以维持与一个由梦和梦魇交织而成的世界相联系。当往日生活的碎片偶尔飘过时,他因无法理解而变得暴躁、惊恐。
这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真的是我的妻子?我明明记得弗朗西斯是个年轻、貌美,长着一头长长黑发的女人啊。这真是我的家吗?怎么找不到厨房?我记得厨房就在楼下,现在却没有梯子,我怎样下去做饭呀?这个男人说他是我的儿子,我认识他,甚至可以说喜欢他,但他那么老,怎么可能呢?也许我才是他的儿子,或者是他的兄弟?可我记得我的兄弟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呀–我记得有人告诉过我。我很害怕想到这些问题。为什么我的脸湿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脸湿了……为什么我不能自己从椅子上站起来?我到底怎么了?我真的老得这么快吗?我不是刚坐下来吗?我怎么就变老了呢?
当他困惑、迷失的头脑试图理解每天出现的这同一组谜题时,我只能站在遥远的彼岸旁观,哭喊。
在另外一些日子,他会对我说:“还记得我们在托马斯灯塔附近捉到的大鲈鱼吗?”于是我们快乐地回忆起那段时光:早晨4点钟就起床,开车驶过童年时那废弃的街道,经环形公路到格伦伯尼,停车在一家名叫“白咖啡壶”的小店买些培根和鸡蛋,共进早餐。然后把钓鱼工具和5马力的船舷引擎搬到租来的划艇上。划艇停靠在南河,用力把启动绳一拉,引擎就在隆隆声中转动起来,划艇就开动了。我们闻着引擎排出的浓烈烟气,平稳地驶出河口,朝闪烁着信号灯的灯塔驶去。此时,黎明才在海鸥的叫声和鱼鹰的俯冲中到来。开始钓鱼了,我们敲碎蚌壳把肉扔到船外的河水中,吸引那些被切萨皮克人叫做“石头”的条纹鲈鱼过来。接着,我们把装了饵的鱼钩抛进撒了鱼饵的河里,等待第一条鲈鱼上钩。父亲记得这一切,然后一下子又忘光了。
以前,他是我的船长;现在,我是他的。现在,他这个当医生的儿子用谈话来填补他那空洞的时间,为他准备每日服用的药丸;在他喘不过气时,为他加服一点利尿剂;在晚上则想方设法减轻他的恐惧–如果某个方法使事情变得更糟,就得立即放弃。作为儿子,虽知道这几乎无望,仍一次又一次地试图重启他的记忆,梦想有一天,父子俩可以再进行一次灯塔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