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8 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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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日子全靠看书来打发。
我从图书馆回来,特意从弄堂的另一头走,路过他的水果摊。他拉出一条小凳子,我坐在旁边。他递给我一个苹果。我往白底儿圆点的裙子上一擦,咔嚓就是一口。他替我掸了掸苹果留在裙子上的污渍,说:“等卖完这些水果,有了钱,我就要到处去玩。我小时候就有个愿望,要去看遍风景。老在同一个地方,就只能见到一面风景。”他又不耐烦地挥挥手,“你不懂的。你只晓得看书写字。你和我过的不是同一种日子。”
我拍拍裙子站起来,瞪着他。谁说我不明白呢?我爹的花瓶里,装满了我的硬币。小时候,娘总哄我说,喜悦不是想要去周游世界吗?快快攒钱,以后长大了,想去天涯就天涯,想去海角就海角。
我叹口气,天涯和海角,恐怕我爹和我娘,会拿着大菜刀去追我回来。
我也冲他挥挥手:“算了,你也不会明白我的。改天你要跑路,你的背包装不装得下我?你挡不挡得住菜刀?”
说话间,一只手在我和他面前拿住了一个苹果。一身制服的男子,握着一个顶大顶红的苹果,递给他身边的女子,说“吃吧”。
我红了脸,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站起来。“先生,苹果要付钱。”
那男子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抬抬下巴,对他说:“你的苹果倒漂亮,你的妞也不错。”
他坐在凳子上头也没抬,瓮声瓮气地说:“吃了苹果不想付钱,那么你想拿什么来抵?”
那男子不理会,搂着身边的女子,转身就走。我想也没想就把手上正在吃的苹果扔了出去。苹果砸在制服上面,闷声一记。我摊摊手:“不是我。我保证不是我。换了是我,我会脱下凉鞋砸你。”穿制服的男子脸上一抽一抽的。
“好了,苹果吃了也就吃了,这点事我不和你计较。”我不想他和人打架,挽住他的胳膊,冲穿制服的男子甩甩手,闭上眼睛不再作声,心里却有张鼓似的在咚咚敲。
好半天我睁开眼睛:“走了?”
“走了。你那么缠着我做什么?怕我打架么?”
我流下泪来:“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害怕,我都不知道我说了什么,怕他一巴掌就甩过来了。”
“真没见过世面,这点小事就哭成这样。刚才我还以为你有多江湖呢。”他从水果箱里掏出一个苹果塞在我手里,“喏,顶大顶好的苹果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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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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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去摆夜摊,我也跟着去。收夜摊回来,弄堂里有很多窗台,挑一个最高的爬,双手搭住他的肩,他轻轻托一托我的腰,我就坐上窗台。他扶住我的脚踝,不让它们晃来晃去。
“我身边没缺过女孩子,可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你那么自自然然的样子,喜怒哀乐一并写在脸上,脸红,骂人,急得要哭,我都能看到。”
“你还看到什么?”我紧追一步,“你一定也看到了。”
“不,我看不到。”他说。
夜色真美好。我的胳膊环住了他的脖子,整个头几乎要埋进他的颈窝里,心怦怦跳。既然他说看不到,那么我说给他听:“我爱你我爱你。”
他把我从他肩上扯开:“胡说。你知道什么叫爱?”
“我为什么要知道呢,知道了又怎么样?我只晓得我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就说给你听。我知道你听多了,可是我就是要说,管你稀罕不稀罕。”
“你太固执,以后你就会明白了。”他的手没有放开我的肩,“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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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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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白天泛着红光的夏天就要过去,水果箱子里的果子终于只躺着最后一层,我知道他已经攒了足够的积蓄。
“你是那么好。小时候,看你穿着素色裙子慢慢走路,想碰碰你,都怕会痛着你。”他的声音开始吊儿郎当起来,“而我,说穿了也不过是堆屎而已。”
我抽抽搭搭哭得打噎:“你可以带我一起走的,我什么都不在乎。”
他嘎声嘎气地笑出来:“是啊,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卖苹果香蕉西红柿,我吆喝,你坐在小板凳上数钱。”
“我愿意,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没问过我愿意不愿意。我有什么好呢?给不了你什么。看到这样,我是不会快乐的。”
我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呜咽起来:“可是,可是你说过的,你喜欢我。”
他摇摇头,屈起食指,轻轻在我脸颊上划过:“你还小呢,都不懂。我喜欢你是一回事,能不能和你在一起是另一回事。你以后遇到更多的人,想想也不过如此。我不过是平常的一个人。”
第二天天没亮,他爹就来到我家,拿起我爹的酒瓶子咕咚咕咚,红着眼睛大骂败家的。我知道他已经走了。
会慢慢好起来的,如同他说的那样,不过如此,不过是原来的日子。那不过是个脸红心跳的夏天。只是有时候看书眼睛痛得想流眼泪,书上明明白白写着,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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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6:49
孩子,有些事你不知道时间:2014-11-14 作者:未详 点击:150次 一双阿迪的背后
杨蓓结婚,是在1975年,这段婚姻比较传统,是厂领导介绍的。他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名叫周建设,厂里的先进。结婚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取名周峰,一年后,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周多多。
那时候,两个人的工资总共82元,住40平方米的宿舍楼,但杨蓓把小家操持得欣欣向荣。他们最期待的,就是周六的晚饭,可以结结实实地吃一顿红烧肉。
周峰爱吃肥的,多多爱吃瘦的。周建设一边喝着二锅头,一边挑里面的土豆。他和杨蓓就爱看孩子们闷头吃肉的样子。那大概是忙碌一周后,最贴心的慰藉了。
时间来到1992年,周峰已长成少年,开始喜欢名牌了。与此同时,周建设这个曾经的先进,没有挽回下岗的结局。杨蓓彷徨地面对命运的转折,却也要不动声色地维持这个家。
一天,周峰晚上回来,对周建设说:“爸,这个期末我要是考进前五,你给我买双阿迪的球鞋吧。”
周建设问:“多少钱?”
“不太贵,400左右。”
周建设想拒绝,却又受不住儿子渴望的眼神。一旁的杨蓓接过话头,说:“行。”
这一年,周峰发疯似的学习,结果考了全班第三。杨蓓带着他去专卖店,买了一双360元的球鞋。周峰不知道,这双鞋是杨蓓近半年的午餐费。
那半年,杨蓓转到环卫局上班,她每天扫完马路之后,会坐在路边吃自己带的馒头和咸菜。晚上,她会把2元钱,投进一只旧饭盒。
那一句的背后
周峰不负众望,高中毕业,考进一所上海名校。第二年周多多却高考不力,去了北京一所民办大学。
此时的周家,有了新的起色——开了家擦鞋店。赚得不多,但足够供两个孩子上学。日子紧一点儿,累一点儿,却满怀希望。
2000年周多多大学毕业,不但专本连读,还通过了托福考试。多多暑假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就和杨蓓说:“妈,跟你说个事。我想出国学习,镀镀金。”
“那得多少钱啊?”
“我托福都考下来了,找个便宜点儿的学校,第一年10多万就够吧。”
“这么多?”杨蓓被这个数字吓了一跳。
“咱们家不是刚分了动迁补偿款嘛。你们再借点儿,等我赚钱了,再还给你们。”
去年旧房动迁,家里的确分了10万动迁款。杨蓓回头看了眼闷声不响看电视的周建设,说:“这事还得……”
“孩子能考上,就让她去吧。”周建设打断她。
周多多以为母亲爱算计,不如父亲来得爽快。但她不知道,母亲回望父亲的那一眼,包含了多少生死询问。她更不会知道,父亲当时的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他是要多么疼爱自己的孩子,才会不考虑自己,轻描淡写地说出那一句——就让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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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7:07
繁忙的背后
2003年,周建设突发急症,悄然离世。出殡那天,杨蓓整整哭了一天,周多多站在灵堂里,埋怨地说:“查出病,为什么不早看呢?”
杨蓓叹了口气,无言以对。她要怎么告诉女儿?身边有多少父母,都是这样有病不看。他们不是相信明天会有奇迹,只是觉得,自己历经风霜的身体,可以挺得久一点儿,再久一点儿。
2005年,周多多毕业,留在了美国。杨蓓关了经营多年的擦鞋店,儿女每月会打进她账户一笔钱,足够她安享晚年了。
2年后,周峰传来了结婚的消息,买机票接她过去办婚礼。杨蓓兴奋了好久。儿媳是上海人,温柔漂亮。两人坐在一起闲聊。
儿媳问:“妈,你现在一个人在家,平时都干什么啊?”
杨蓓说:“我啊,可忙了。”
杨蓓没说假话,她是真的忙。周一、周三参加社区国画课,周二、周四做义工,周五探望孤儿院的小朋友,周末参加老年合唱队。可是即便这么忙,她每天下午5点,都会去小区附近的中学门前站一会儿。
那正是放学时间,一群孩子潮水般地涌出来。周峰和多多离家上大学的时候,也就这么大。她就这么看着这些孩子——这个男孩儿的个头和儿子一般高,那个女孩儿的眼睛和女儿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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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7:19
红烧肉的背后
2012年,杨蓓学会了用手机发微博。“六一”儿童节那天,她发了一碗自己做的红烧肉的照片。周峰和周多多看见了,不禁缅怀起了童年。
可是他们不知道,杨蓓胆囊不好,已经很久不吃肉了。但是每到周末,她都会做一碗红烧肉。因为那弥漫在空气里的香味,会让她想起许多年前的星期六,春暖风细,阳光晴好,她的孩子们,对着那碗红烧肉,垂涎欲滴。周建设还是那样精神,一边喝着二锅头,一边捡着碗里的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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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6:17:30
遗憾也是一种美好时间:2014-11-14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那年,我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这天,我收到一篇稿子,刚看了两段我就不想看了。稿子是个男青年写的,他的文笔不怎么好,语言枯燥直板。于是,我退了回去。
可是,过了几天,我又收到了那篇稿子。我有些意外,因为被退回文章的作者一般是不会再回投的。带着一丝好奇,我阅读完了这篇稿子。文章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虽然文笔不怎么好,但我还是能感受到那字里行间深深的情意。
他和她是高中时的同学。读高中时,他们便喜欢上了对方。高考时他们双双落榜,梦想破灭了,最后,他们决定出去打工。于是,他们一起来到北京,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只能容下一张床和一个煤气灶。他在一个工地干活,而她则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
他们生活得很拮据却很幸福。可是,命运最会捉弄人。有天晚上回来,他看见她倒在地上,脸色苍白,他抱起她飞快地往医院跑去。可是,一张化验单却让他如遭当头一棒——白血病。他没有告诉她,她也假装不知道,每天开心地谈笑着。每次望着她笑,他的脸上也会露出微笑,可是,他的心却在滴血。
结局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最后那个女孩竟奇迹般地好了。他们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后还附有一段话:“她很喜欢看你们的杂志,几乎期期必看。经常,她看着看着就会落泪,然后就会靠在我的肩上。那一刻是我最幸福的,我喜欢让她依靠。有一次,她突然说道:‘要是你能在这上面发表文该多好啊。’我当时笑了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作文章那么差。’她也笑着说:‘谁不知道啊,我说着玩的嘛。’我现在不能给她任何帮助,我只想实现她当初一个小小的心愿。”
我恍然明白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只不过提前有了一个结局。
我给了他这样的回复:“文章有望留用,不过语言还需您再改改。另外,结局可否改动一下,悲剧效果更能感染读者。”
过了两天,他回复过来了。语言确实精炼了一些,可是结局却依然没有改动。
最后他写道:“编辑老师,结局不改行吗?”
我再一次回复叫他把段落修改得紧凑一些,还指出了一些语言上的问题。这一次,我没再提结局的事。
到了可以出稿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他能把结局改一下。于是,我再一次询问他。
他回复过来:“我不想改,我相信我们会有美好的结局。”
我明白了,这是他的梦想啊。在她的心愿里也有他的梦想啊。做了那么久的编辑,我快变得只知道取悦读者了。
我没再犹豫,把稿子交了上去。不久,文章发表了,我立刻给他寄去了样刊。
一个月后,他告诉我女孩走了。她反复地读着那篇饱含深情的文章,带着幸福的微笑去了天国。
我有些为他失落,她的心愿实现了,可是他的梦想却没有实现。
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并非所有的梦想都会实现。精诚所至,也并非就能开启所有的金石。生命中注定有些金石你无法打开,人生必然会有遗憾,只要我们怀有期待美好的心情,并且努力去做了,也就没有什么可惋惜的。换个角度看,遗憾也是一种美好。对那个女孩来说,在她短暂的生命中能有个如此爱她的男孩,也许就已经足够了。而那个对爱执着的男孩,能让心爱的女孩微笑地离去或许已是一种无比的安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8 16:18:19
紧握不如轻捧时间:2014-11-13 作者:未详 点击:108次 一把沙,攥得再紧,沙一样会从指缝中漏出;反而双手将其轻轻捧起,沙子却完好无缺。相较之下,前者吃力,手中却只空留被沙砾硌过的痕迹,而后者却不费吹灰之力便成功了。
前段时间,曾有媒体爆出“杜海涛给偶像权志龙下跪”“EXO保镖打粉丝”的新闻。虽不知事情的具体过程,但很明显,这些都是粉丝的过度热情乃至痴心引起的。
对于喜爱的偶像当然可以支持,但支持应当有“度”,要保持理智与冷静,否则不但会成为人人不屑的“脑残粉”,恐怕连偶像都会觉得你不可理喻。如“EXO保镖打粉丝”,为何保镖会打粉丝呢?因为粉丝的过度热情不仅扰乱了现场秩序,还耽误了明星的正常行程。
其实,明星都是人捧出来的。你若对他平淡,他便对你热情;你若对他狂热,他便对你冷淡。正如“当我捧你时,你便是高高在上的玻璃杯;我不捧你时,你便是躺在地上的玻璃碴。”
在某明星的新闻发布会上,大批粉丝拥向此明星请求签名。尽管明星签得敷衍潦草,粉丝们却都如获至宝。然而其中一位粉丝却愤怒大喊:“这签的是什么啊?能认真点吗!”这声音如同炸雷响彻在每个人的耳畔,包括那位明星。就在全场人目瞪口呆,等着明星大发雷霆时,明星却也说不出什么,只默默地认认真真重新签了一遍。于是,这位粉丝便高兴地走了。
可见,紧握,是尊重他人;轻捧,是尊重自己。只有先尊重自己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8 16:18:29
如初遇,如诀别时间:2014-11-12 作者:未详 点击:270次 有一位画家说,齐白石的画,为什么画得那么好?而且年纪越老画得越好?因为他越到晚年,对生活就越依恋,也越爱惜身边的一切。
“他晚年的画,既有像是第一次看到红色辣椒的感觉,又有像是最后再看一眼的不舍之情。”
这样的描述,深动我心。
仿佛有点明白,那些红辣椒、大白菜、小鱼小虾,本也平平常常,经常面目无光,但为什么在大师的画作里,却可以变得令人迷恋,价值连城?因为,大师笔下,画的不只是万物的表象,他与人间万物莫逆相交,一生难舍,他画的,是他的爱与珍惜。
如果,人间的至爱之情,也可以有个长相,我想,它便可以长成如此一幅丹青的模样,每一个笔触、每一滴水墨,都像至爱的眼神——最纯粹也最复杂。它既是热烈的表达,也是深长的沉默,有无比的幸福,也有难言的痛苦,如初遇,又如诀别。
初遇使人感觉新鲜,初遇之心,令爱的表达天真热烈,生生不息;而诀别令人忧伤难舍,诀别之情,令我们懂得,爱的尽头,是珍惜。
我想,人的一生,即便不能如齐白石那样至爱万物,至少,也应该这样至深至美地去爱一次,哪怕只是爱一个人、一件事、一样东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8 16:18:41
不过一败时间:2014-11-12 作者:未详 点击:133次 项羽刘邦之事,两千多年了;世人言之不尽,也思之无穷。我是个乡野之人,读史书,一如刘姥姥逛大观园,只觉得眼花缭乱。但是,看他二人之起起落落,倒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一桩小事。
那是1996年的夏天,贺伯台风侵台,引发空前的自然灾难,也带来台湾社会偌大之撞击。有感于斯,我写了篇一万两千字的长文;下笔前、完稿后,一直都澎湃汹涌,久久不能自已。后来,将稿子寄给了两家报社,当然,都退稿了。一则我当时毫无名气,再则实在也写得太长,任谁都不该用的。过阵子,我总算明白了这点,心境也已然平复,对于刊登之事,便没那心思了。倒是我中学时代的导师,深觉可惜,屡劝我稍事剪裁,修成短篇再投。提了几次,我却意态阑珊;最后一回,我只淡淡言道,“其实我不想这么早成名。”
当时,我二十八岁。而今想来,这话,算得上是桩小小的洞见吗?
回到项羽刘邦。项羽是贵族之后,先祖“世世为楚将”。一般而言,世家子弟识多见广,起手便高,若加上“才气过人”(司马迁言项羽),在风云际会之时,便常常骤然而兴。项羽初起,年方二十四。自古英雄出少年,项羽正是不世出之少年英雄。且看他巨鹿之役,先杀了“卿子冠军”宋义,威震诸侯,又率楚兵破釜沉舟,军士们一以当十、呼声震天,不仅大破秦军,还让作壁上观的诸侯各军“无不人人惴恐”;既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如此项羽,何等豪情,又何等英姿!短短三年内,他引领各路诸侯,一举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岀,号为霸王”,如此成就,史记说,“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当时项羽,远远还没三十!
此时此刻,项羽岂只意气风发,又岂只年少得志?但是,这么叱咤风云,不过才又五年,项羽竟急转直下,垓下受围,旋即又乌江自刎。噫!何兴之暴也,又何亡之倏也?可叹他自矜自伐,四顾无人;身旁的高手,连个范增也留不住。可叹他执念甚深,即使垓下突围,仍执着于“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仍念念于自己万人莫敌之能耐,都不忘证明自己轻易就能斩将刈旗。唉!都什么时候了,还要逞能?!
项羽是才情过多,遂被才情所执。
项羽又是成名太早,遂为名声所缚。他的死,是死在乌江自刎;他的自刎,又因没脸见江东父老。他的家世、他的名声,都成了甩不掉的沉重包袱,至死不得解脱。这样的才情、这样的身世,固然让他暴然而起,让他年纪轻轻就登上绝顶;但也正因如此,当年轻的项羽独立孤顶时,也就只能目空一切;除此之外,他没机会领略呼吸吞吐,也不知如何回身转圜。他的人生有起无落,一旦落下,就只能粉身碎骨。
刘邦不然。刘邦在起事前,年近半百,却几乎一事无成。他“不事家人生产作业”,总被老爸嫌为“无赖”。即使当个亭长,闲来无事,也就狎侮一些僚吏,寻寻开心吧!县吏萧何于是笑他,“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爱说大话的刘邦,却又胸无大志,从不像项梁(项羽季父)时时刻刻都是宏图远虑与多有谋略。亭长刘邦,不过是“好酒及色”;喝了酒,囊空如洗,便赊赊账;店家讹他,将酒账又多记几倍,他也不在意。
这般被嫌弃、被笑话、被当成冤大头,刘邦压根不当回事。天生之豁达,再加上半生之际遇,使得他凡事都无可无不可。这般无可无不可,看似吊儿郎当,又看似漫不经心,但事实上,却有其根柢之大气与元气。
因为大气,所以刘邦素来宽厚,故而在起事群雄中,楚怀王独独许他进军关中,遂成日后汉王大业。又因为大气,故刘邦海纳百川。论运筹帷幄,他不如张良;论后勤补给,比不上萧何;论战必胜攻必克,更远远不及韩信。但“无甚才能”的他,凭其胸襟,凭其气度,却能将这天下第一等俊杰尽纳彀中,开创了亘古未有之新局。
刘邦的元气,更是惊人。当年曾国藩讨太平军,多有挫折,上奏战果时,原说“屡战屡败”,后又改“屡败屡战”。这一改,固然好,但终究经过了一番转折。若是刘邦,凭其根柢之元气,屡败屡战,本属当然,连转折都不必。在他看来,颠踬踉跄,原属寻常;回过神来,也就得了。正因老被嫌弃、被笑话、被当成冤大头,使他在呼吸吞吐之间、回身转圜之际,都毫不执着,也毫无罣碍。对中年以前一直籍籍无名、两千年来名声也未必多好的刘邦而言,人生起落,一如花开花谢;而沙场争战,即使输得再不堪、逃得再狼狈,那都不过,就是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