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30 19:47:11
混事的本事时间:2014-07-19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这年头,过年一见面,寒暄起来,三百六十行,无论干什么,都说自己在混事。混事也有混好混不好的,那混好了的,除了运气好,祖坟冒青烟之外,还要看本事。干事的本事跟混事的本事,不是一回事,会干事,不一定会混事。华人圈里,谈吃谈得最明白的唐鲁孙先生说,张伯驹曾经跟他说过,人在世上混,得有四样本事:一笔好字,两口二黄,三斤黄酒,四圈麻将。如果不能四样皆备,至少得会两样,才能混得下去。这里要加一点注,“两口二黄”是指会唱京剧,在这方面,张伯驹是超级票友,跟余叔岩和马连良搭过戏。“三斤黄酒”当然指有点酒量,民国的时候北京兴喝绍兴黄酒,筵席上少不了陈年的花雕和女儿红,所以说,四样本事中,“三斤黄酒”,说的是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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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7:23
张伯驹的这段名言,脱胎于清朝官场的“清客十字令”:“一笔好字,二等才情,三斤酒量,四季衣服,五子围棋,六出昆曲,七字歪诗,八张马钓,九品头衔,十分和气。”所谓清客,看过《红楼梦》的都知道,就是那些在贾政周围,贾宝玉给大观园题咏,写一句,叫一声好的那些人。虽然张伯驹的父亲官高爵重,号称袁世凯的钱袋,但是到了张伯驹这一代,已经基本上属于吃老本了,在官场、军界,以及商界边上混事了,如果真的进了官场,这样混就不够了。清代乾、嘉、道之际,有位混得还不错的官僚梁章钜(做到两江总督),在他退休之后的笔记《归田琐记》里,提到清代官场上流行的“首县十字令”,上面是这样讲的:“一曰红,二曰圆融,三曰路路通,四曰认识古董,五曰不怕大亏空,六曰围棋马钓中中,七曰梨园子弟殷勤奉,八曰衣服整齐言语从容,九曰主恩宪德满口常称颂,十曰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明清两代,凡是在省府所在地做知县的,被称为首县,辖境机关多,官员多,来往应酬多,麻烦多,机会也多,没两下子,混不下来,这“十字令”的本事,其实只是略见一斑。不过对于现在的人来说,里面还需要加点注,其中的马钓,又称马吊,是麻将的前身,此令如果稍晚一点出炉,估计就改成“八圈麻将”和“围棋麻将中中”了。“主”是指皇上,“宪”指巡抚或者总督,“主恩宪德满口常称颂”,说的是把领导、大领导经常挂在嘴上,马屁呢,要拍在马屁股上,而且,领导在,领导不在,都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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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7:34
混事的本事,官场比社会上,显然复杂多了,从四样变成十样,不过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跟正事一点关系都没有,跟官员的公务,至少从字面上看并不相干,如果搞业务考核的话,一样也用不上。但是,什么地方都一样,会干的,不如会混的,商场上吃得开的,是混的本事大的,大的买卖,都在酒桌上谈,官场更是如此,公务和私务,从来都是在浅斟低唱中,在四圈麻将声中,悄然进行,业务考核好的,未必升得上去。况且,官场、商场,从来分不清楚,清末以来,黑道白道,也开始混淆,路路通,不仅加官进爵,而且财运亨通,这里面,离不了混事的本事,一、二、三、四、五、六、七……
要是看马路和楼房,时代已经比梁章钜、张伯驹那会儿进步多了,但是,混事的依旧在混事,内容在与时俱进,但大体框架也差不多,麻将依然,围棋却未必,要看领导爱好什么,如果人家喜欢网球,那就网球,如果人家喜欢高尔夫,那就高尔夫,如果实在俗,非要斗地主,那也只好斗地主。关键是玩什么像什么,正好够陪领导或者客户的,像那些当年陪段祺瑞下围棋的清客一样,不多不少,就让主子赢上一点点,还看不出是让的。谈吐要风雅,说话要识趣,酒量如果到不了三斤,话要到三斤。现在光顾梨园、两口二黄已经不时尚了,那么歌厅里的本事,是都要明白的,混事的人,唱卡拉OK不能像一般人一样,按自己年龄段唱,必须新歌老歌都会,只有领导会的不会。所以,新时代的十字令应该是这样的:
一曰红,二曰圆融,三曰路路通,四曰奉上古董,五曰不怕大亏空,六曰玩什么什么精,七曰卡拉OK首首行,八曰西装整齐英语门清,九曰领导美德满口常称颂,十曰五星饭店洋酒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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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7:54
论拍马时间:2014-07-19 作者:未详 点击:73次 有一种会做官的人,到上司那里去的时候,常常是准备好了上、中、下三种书面的对策的。
忘记了是商鞅还是范雎说秦王,曾先说尧舜之道,再说汤武之道,两者都说不进去,才改说桓文之道。如今的老爷们可不这么麻烦,先窥探一下上司的口气,完全不谈那隔得较远的两策,只献出和上司意见相近的一策,使上司以为你只有一策,这一策又和自己的如此地“英雄所见”,因而大加激赏。西装、中山装,都口袋多,很便于策士;记好:上策放在左边上面口袋里,中策放在右边下面口袋里,下策常常是被采纳的,尤其要记清楚,里面左边的口袋!这样才不会临时手忙脚乱,弄得牛头不对马嘴。西装、中山装的样式,都是来路货,莫非外国的老爷们也这样办?发明这种衣服式样的莫非就是策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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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8:08
有策而又献得上的,当然是一些优秀而又幸运的人物。但官场中,大多数是根本无策或有而献不上去的。平凡的老爷们用什么在官场里混,而且混得很不错,不幸的老爷们又怎样变得幸运了呢?庄子曰:“盗亦有道。”准此以推,当然官亦有法。孔子曰:“事君敬礼,民以为谄也!”说穿了简单得很,就是那个“谄”字,今语谓之拍马屁!有策的人用三策拍马屁,无策的人就少不了设法打洞,用别种方法拍马屁。
拍马屁绝不是一件容易事,不是空口说白话地喊几声“万岁”或“伟大的主上”就算得了数的;除了会窥探“上头”的意向,还非要有具体表现不可,而那表现有时简直非常血腥,和你的骨肉相连,肢体相连,人性人格相连。不能牺牲这些,就不算真正拍了马屁,也就未必能真正得到“知遇”!历史上会拍马屁的人,都是些毅然决然的“大勇者”:易牙蒸儿子给主子吃,乐羊子吃自己儿子的肉羹,吴起杀妻,吕不韦用妻妾施美人计,竖刁阉割自己,弥子瑕、董贤化男为女,以妾妇之道事君……《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里有一位苟观察,听说制台大人的宠妾去世了,他却正有一个绝色寡媳。老夫妇俩就跪在地下劝她改嫁给制台作如夫人,寡媳不肯,便暗中让她吃进一些春药,使她心痒难搔,不得不答应。人同此心,心向此理,这些英雄豪杰,岂不知父子之恩,夫妇之爱,人性人格之可尊又可贵?无奈要顾全这些,就没有人给官做,纵有也做不久、做不大,在官言官,也就不得不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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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8:42
有一种书,叫作《人怎样变成巨人》,著者是苏联人,说的是苏联事。至于咱们贵国,如果你耳闻目睹过一些官场现形记,就该明白:人怎样变成非人!我的意思是说,人,只要想做官,在官场里混,还要想尽方法混得不错,那就很容易变成非人,像易牙乃至苟观察们一样。不过这种现象,大概立刻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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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8:59
诸善之间时间:2014-07-19 作者:未详 点击:188次 这是一个暴躁的时代。在微博上我见过几个经济学爱好者吵架,说起来也是真名实姓、有头有脸的人物,吵起来竟然也时不时冒出“你这个傻×”“×××这个蠢货”“你吃×××的屎去吧”这样的用语。如果真是像希特勒和犹太人那样不共戴天也就罢了,但真要仔细去推敲,发现争论双方很可能70%甚至90%的观点是相似的,但即使是30%甚至10%的分歧,也往往导致“一言不合就掀桌子”。
这样的暴躁显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家。在一个不习惯于就公共议题展开公开辩论的社会里,人人都是易燃易爆品。在一个有着悠久的“你死我活”传统的文化里,真理永远是独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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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9:22
我对迈克·桑德尔的喜爱,与其说是因为他的某个具体观点,不如说是因为他对所有论敌都抱有最大程度“同情性理解”的态度。作为一个当代政治哲学家,桑德尔被划分在“社群主义”这个理论阵营里,但是在他著名的哈佛公开课里,以及根据课堂讲义整理出来的《公正》一书里,桑德尔对社群主义的竞争对手——功利主义、右翼自由至上主义、左翼平等自由主义、康德式的普遍人权学说——都作出了最善意的阐释。当然他的论证最终引向了对这些理论的批评,但这是在对其作出最充分的辩护之后。
正是因为桑德尔这种“厚此不薄彼”的公允,《公正》一书教给读者的与其说是真理,不如说是困惑;与其说是信念,不如说是迟疑。但困惑和迟疑并不一定是坏事。当思想太多地被权力用来当作棍棒,困惑就成为宽容的前提。当人人争当杀气腾腾的真理代言人时,迟疑则是一种智性的成熟。“你知道得越多,你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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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9:32
比如,有个恐怖分子嫌疑人,可能掌握了一个会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的恐怖袭击秘密,只有拷打他才可能获得该信息。为了获取信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应该,那么好,你是哲学上的功利主义者——因为你认为为了多数人的福利,可以牺牲一个个体的权利。但是,如果无论你如何拷打他,他都不会招——除非你对他3岁的小女儿实施酷刑——你还愿意做那个功利主义者吗?在成千上万平民的生命和一个小女孩的权利之间,你大约感到了迟疑。
再比如,篮球巨星乔丹在运动生涯里,年收入曾高达数千万美元。政府应该对他强制征收高税收,以促进经济平等吗?你也许会说,应该,因为他每年交出100万分给100个贫困家庭,对他自己来说,不造成什么大的损害,却可能大大改善100个家庭的生活条件,甚至可能改变100个孩子的命运——这里促进的可不仅仅是结果平等,而且是机会平等。可是,那么,政府有没有权力——出于同样的理由——强制我们献血甚至献骨髓呢?毕竟,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捐点血甚至骨髓不会真正影响我们的健康,对于那些急迫需要这些医疗救助的人,这却是雪中送炭。在平等和权利之间,我们再次感到了迟疑。
又比如,一个叫比尔的人,碰巧知道一个叫威蒂的人的下落。威蒂是个毒贩,正被政府通缉。比尔应该向警察供出威蒂的下落吗?当然应该,你可能会说。可是,如果威蒂是比尔的亲哥哥,并且从小两人相亲相爱呢?事实上,这个叫比尔·伯格的人宁可为了哥哥而辞去麻省大学校长的职位,也不肯配合警察揭发哥哥。事实上不少人被他对哥哥的忠诚及其牺牲所感动。可是,难道一件正确的事情,仅仅因为适用于你自己的亲人,就变成一件错误的事情吗?在康德式的绝对命令和桑德尔式的共同体忠诚之间,我们再次陷入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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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9:49:45
这样的例子可以无限举下去。如果“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愿意为了降低高速公路上的车祸伤亡率而将最高时速降低一半吗?如果只要不伤害他人,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女性可以将自己的子宫作为一个工厂,在淘宝上出售自己的婴儿吗?如果政府应该保持价值中立,那么政府应该花同样多的钱资助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垃圾肥皂剧吗?……根据心理学上的“认知冲突”理论,人有追求逻辑一致性的本能,但是这些令人困惑的情境似乎又提醒我们,没有一个正义标准可以放之四海且贯通古今,每个人实际上都在特定情境下“因地制宜”地选择正义原则。在读《公正》之前,我们也许清楚自己的原则是什么,读完之后,可能反而变得糊涂,因为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
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未必导致相对主义。它只是提醒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构成冲突的未必仅仅是“善恶”之间,一种“善”和另一种“善”也可能构成紧张关系。权利和福利之间,“绝对命令”和“人之常情”之间,平等和效率之间,自由和安全之间,常常存在着取舍关系。我们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论证哪种取舍更合理或更合乎时宜,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没有代价的选择,那我们也许就需要提高警惕。一百多年来的中国,从立宪派到革命派,从复古派到西化派,从民族主义到国家主义,从市场原教旨主义到民主万能论,有太多的观念传销者试图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包治百病”的药方,遍体鳞伤之后,也许我们可以在下一次冲锋陷阵之前,表现出一点点的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