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09:56:01
吃在中国像一种宗教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17次 如果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是中国人,他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几乎肯定会换成“我吃故我在”。在中国,吃几乎是一种“宗教”,它深入中国文化的骨髓,以致中国人的问候语都是“吃了吗”。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刚学会讲汉语的人来说,如果有人在他赴约吃午饭时问他吃了没有,他会觉得非常不解。而对习惯吃素的印度人来说,这还不是在中国所遭遇的唯一的饮食挑战。中国的饮食文化实在太复杂了,对它的条分缕析有赖于高超的技艺和丰富的知识。
在中国,吃什么不仅代表你是什么,还代表你值多少。请客吃饭是公认的拉近关系的法子。在这种场合,往往越精美的菜越古怪,越贵的菜就越好。猴脑、龟鞭、燕窝汤,要想真正给客人留下印象,这些就是不可缺少的。
我曾参加一个省为来访记者设的宴席,上的菜有海胆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水生动物。那场持续3个小时的午餐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折磨。好不容易等到上了一道像椰子汤的菜,我赶紧咂咂地喝起来,心想总算找到对自己口味的东西了。这时,旁边的一位中国记者用充满敬畏的语调悄悄对我说,那是菜单上最贵的一道菜。我赶快放下勺子,问那是什么菜。
在中国,问这种问题显得很怪异。人们很少问吃的是什么,只要味道好、花钱多,就值得吃。
单看菜名往往看不出是什么菜。比如,“蚂蚁上树”,乍一看,很难把这菜名与粉丝和肉联系在一起。我不懂而发问,结果引来一番争论。
在中国的一些酒席上,诸如鸡盯饺子这些家常饭菜不得出现,因为它们太普通了,上这种菜被视为是对客人的不尊重。更不能跟主菜一起点米饭,不然就是对主人的侮辱,因为这暗示着其他食物难以下咽,连最平常的米饭都比其他饭菜好吃。
中国酒席的复杂性还不止于此。不仅点什么菜、花多少钱关系重大,点多少菜也至关重要。
常见的做法是,点的饭菜得是客人所能承受的量的两三倍。客人一般只品尝每种菜的一小部分,剩下的就不去动它了。对一个经历过饥荒的国家来说,这种巨大的浪费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其实,恰恰因为中国历来是一个土地相对匮乏、食品稀缺的国家,因而酒席上的排场往往成了身份的无与伦比的象征。
经济改革之初,中国社会最显着的变化之一就是餐馆纷纷冒出。上世纪70年代,中国平均每300万人只有一家餐馆。如今,每400个中国人就有一家餐馆,下馆子成了中国人的头号休闲活动。每到生日、举行婚礼,甚至圣诞节,大家都爱到餐馆大吃一顿。
中国人沉迷于吃,这可从中国的俗语看出。比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以及许多新式词汇。报纸上短小的文章被称为“豆腐块”,员工被老板解雇叫做被“炒鱿鱼”。
如果说饮食是文化的基本要素,那么喜马拉雅山两边的印度和中国显然差别巨大。在印度,对食物的挑剔象征着贵族婆罗门的身份地位。他们不吃肉、大蒜、洋葱,总之厨房里不会出现非素食的食物。
而在中国,你所吃的菜花样越多、肉越多、越古怪,就越代表你的地位高。据说即便西藏的喇嘛也吃牦牛肉。北京的一些素食餐馆供应仿制的肉类,这样一来,那些因为健康原因不得不吃素的可怜人就能吃到“肉”了,甚至还能吃到豆腐制成的“羊肠”。
在印度,即便非素食者也只是食用某些动物和某些动物的某些部位。所以,印度人吃鸡肉但不吃鸡爪,吃羊肉但不吃羊肠,吃对虾但不吃章鱼。对一般中国人来说,印度人这种对食物的歧视态度不可理解。一些找不到对策的中国贸易官员总是向我抱怨,招待印度商业代表团真是一份苦差事。他们向我诉苦:“印度人什么都不吃。”而印度商业代表团成员又向我哀叹:“这些中国人什么都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09:56:19
老实人和天真汉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03次 讲经典、讲历史,大家爱听,是为了古为今用,用古人的智慧教自己做个聪明人,教自己成功。历史常常被视为弱肉强食的自然史,这样看历史,那就是一个兵以诈立的大战场。而历史观是人生观的折射——大家唯恐自己是那个弱的傻的,都希望自己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所以孜孜不倦地向古人学,向历史学。
但我觉得在聪明的道路上,我们已经一骑绝尘,把古人远远地甩在了后边。我担心的是,聪明过头了怎么办?太聪明了反被聪明误怎么办?
什么叫聪明?庄子讲过,早先世界是一团混沌,就像一个面团,不聪明。后来不知是谁,凿了两个孔,有眼睛了,明了,再凿两个孔,有耳朵了,聪了。继续凿,人就变得七窍玲珑,聪明无比了。
问题是,如果觉得还不够,还要再凿,人浑身上下就全是窟窿了。人凿过头了会怎样?人的聪明是有自然的和社会的限度的,人如果有苍蝇一样的复眼,会得美尼尔综合症,如果有狗一样的鼻子,也受不了;至于社会限度,一群太聪明的人一起生活,是不是很痛苦很麻烦?
和聪明相对是“天真”,“天真未凿”就是没凿那么多的孔。老实,就是一团面疙瘩,实心的。现在如果说谁很天真很老实,他一定会觉得很失败很有危机感,寤寐思服,辗转反侧,闻鸡起舞,学权谋学诡道。“天真”和“老实”,现在不是被充分肯定的价值,老实人和天真汉成了“珍稀动物”。
到哪儿去找老实人和天真汉?到古代去找。唐宋元明清,一路看下来,越往后聪明人越多,老实人上不了史书了。再往前找,老实人、天真汉渐多,找到春秋,那就是遍地老实人了。
春秋英雄第一个是伍子胥。这样的英雄,后来再也没有。楚平王杀了他的父亲,如果在明代和清代,皇上只杀你爹不杀你,你就得叩头谢恩。伍子胥不谢恩,拍马跑到昭关,一夜白了头。这是什么样的愤怒,什么样的仇恨!然后到吴国,带兵把楚国灭掉,把楚平王从坟里拉出来,鞭尸。有聪明人劝他,做事不要太绝。伍子胥说,我做事就是要做到底。这样的人注定要倒霉。伍子胥后来被吴王杀了。临刑前,伍子胥对刽子手说,把我的眼睛抠下来,挂到吴国都城的城门上,我要看着吴国灭亡。这样的气概,翻翻《二十四史》,后来很少。
春秋的时候,即使是坏人、不大靠谱的人和后来的坏人也不一样,坏也坏得老实天真。郑国有个大臣叫子公,此人有一个特异功能,便是后来说的“食指大动”。那天他举着个自动狂舞的食指一路找过去,发现国王郑灵公正炖着一锅鳖汤。偏偏郑灵公吃独食,就让他那么站着。子公实在受不了了,也不怕烫,扑上去把食指伸到锅里,蘸了一点汤,就往嘴里放,然后叼着食指扭头就跑。郑灵公大怒,传令,抓回来,砍了!子公想,与其被他砍了,不如把他砍了,于是扭头回来,一刀杀了郑灵公,把一锅汤全喝了。
春秋的人就这么直接、暴烈,一点不压抑,欲望和性情马上就要宣泄出来。春秋类似于希腊的荷马时代,那是我们的巨人和诸神的时代,大地上行走的都是一些巨人、庞然大物、猛兽,没有那么多心机。用马克思的话说,那是永不复返的人类童年。但是,如果世界上到处都是庞大的、动不动就发脾气、为鸡毛蒜皮打得天翻地覆的孩子是很可怕的,所以,春秋出了一个孔子出来教育孩子们。
现在人们把《论语》讲成了成功学,学《论语》就是学上进、学成功。但在世俗、功利的意义上,孔子一生都是一个失败者。他不是不知道怎样才能混得好,但是他说,除了生存、混得好、活得痛快,还要讲“仁义礼智信”,还要追求一些无法用是否成功来衡量的价值。这样一个天真汉、老实人,给我们的民族和文明留下了至关重要的遗产。
值得中国人永远铭记的一幕是陈蔡之厄。吴国打陈国,楚国救陈国,两个大国打得一塌糊涂,孔子被困在了陈蔡之间,绝粮七日,只能清水煮野菜。那个时刻,所有人都觉得“如此可谓穷矣”,混到了山穷水尽,连最忠诚的学生子贡、子路都动摇了,孔老夫子却饿着肚子在屋里弹琴。孔子凛然道:“君子达于道之谓达,穷于道之谓穷。今丘也拘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所也,何穷之谓?故内省而不改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大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
换句话说,世上除了成功,除了赚钱、发财、升官、娶妾,还有一些事是重要的、更重要的。孔子认为坚持他的真理是重要的,即使是在最穷愁的时候,最弱的时候,最难的时候。
我把孔子说这些话的时刻称为“中国精神的关键时刻”,在那之前,华夏大地上的人们不这么看问题,现在,人们是不是这么看问题,还是疑问。但是孔子确立了这样一个精神高度,用子贡的话说,就是“天之高、地之下”。孔子不是不知道世间的泥泞,不是不知道生活的残酷,他的一生都在承受势利和庸俗的压迫,但是,他依然绝对相信有一种正当的生活,叫做“道”。这样一个人如果活在现在,我们会说,他是个天真汉、老实人。当然,这是夸赞还是嘲笑,要看说话者的语气和表情了。
历史学家喜欢谈论历史中的白天,白天人们在勾心斗角,在闹腾,在行动,在上进,反正白天很忙。我想的是历史中的夜晚,夜晚是一个人静下来,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关雎》是中华民族文学的第一篇。夜里遥远的河中之洲上,有两只鸟在叫,如果是白天鸟叫就可能充耳不闻,而在静夜里,声声入耳,于是发生了中国人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失眠……
现在,夜晚也不寂静了,夜晚人们也折腾,处心积虑地要把夜晚白天化,处心积虑地不让自己静下来,因为人静下来,就会感到弱和柔软。一个人不管白天多么强大,辗转反侧睡不着,此刻是弱的,也不掩饰自己的弱,对人性和自身的看法都是坦然和朴素的,此刻就接近老实人、天真汉。我觉得,在静夜,人们应该想一想,真的要那么多权谋、那么多克敌制胜的法宝吗?那样的生活是不是真的好,是不是值得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09:56:37
博士“工厂”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05次 博士毕业前夕,叶明突然接到教务老师打来的电话,“有一门必修课程还没修完,需要补齐此学分才能申请学位。”他觉得既吃惊又滑稽,他缺的这门课叫做“科研训练”。
顾名思义,这门课应是博士生的入门训练,但却被所有人遗忘了。
这像是叶明整个博士生涯的讽刺。
叶明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理科博士生,导师是一位长江学者。几年前,他因仰慕教授盛名而投其门下,但很快便后悔了——“基本得不到学术指导,只能靠自己摸黑折腾。”
据中国博士质量分析课题组北京大学课题组负责人陈洪捷教授提供的数据,1999年以来,中国博士生规模迅速膨胀3倍,仅2008一年就颁发了43759个博士学位。
数量与美国相当,而博士生质量却遭到了越来越多诟病。
今年8月底,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教授周光礼推出《中国博士质量调查》,样本为1392名博士、博导和相关人士,公布了一系列令公众愕然的数字:有的博导竟同时指导47名学生,有3%的博士生从未与导师交流过……
9月初,华中科技大学校方宣布:拟清退307名超出学习年限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对4年仍未毕业的硕士和8年仍未毕业的博士做退学处理。
此举被报道后,有媒体评论说:在国内诸多大学对硕士生、博士生基本“零淘汰”的情况下,清退研究生是在“打破固有的教育机制积弊”,是“对社会和其他大学的生动示范”。
然而,接受了六年多博士教育的叶明说,单纯将博士生的质量问题归结为淘汰体制的缺位无意义,“忽视被淘汰者的命运,忽视导师应尽的职责,忽视体制承担的责任,对个人、对社会都不公平。”
“提高博士质量,不仅要淘汰不合格的学生,还应淘汰不合格、不负责的导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说。
在欠完备的制度下,读博成了一场“赌博”。
一个导师招了50个博士
叶明在入学“第一赌”——选择导师上就遭遇惨败。
他将自己的失败归因于“信息不对称”:谁会想到一位荣誉等身的长江学者会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放羊人”?
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只是传说,尽管名师的办公室就在实验室隔壁,但他通常四五个月都见不到导师一面,几乎没与他讨论过学术问题,他带领的研究小组在几年间也基本没开过研讨会,没任何传帮带机制。
入学不久,另一位年轻老师开始辅导叶明。但一年不到,他就飞赴国外做博士后,又加之其兴趣与叶明导师不一致,这期间的辅导“没任何实质意义”。“从我的遭遇来看,学校对博士生的培养基本没任何管控,导师的权力极大,又缺少监督和管理。”叶明说,尽管学校在发给学生的培养表里注明了一个由4至5人组成的培养小组,但流于形式。
纵使深感“冤屈”,叶明也没途径可申诉,如果一定要找院校领导反映,他能预期的结果:更换导师或退学,转成硕士滚蛋,而这些都换不回他已付出的青春。
不过,叶明还不算运气最差。当他读到第六年时,终于“混到了毕业”,拿着学位证书“如丧家犬般仓惶”地离开了校园。他有一个运气更差的同学,熬到第八个年头,学校停发了补助,导师不指导,又没资源支持,尝试跟导师沟通,导师说:“你要让我看到希望。”“我突然发现人真的可以无耻至极。”叶明说。
还有一位导师,曾在研究生小组会议上公开表示:你们能不能毕业,做不做得好,都是你们自己的事,跟我无关。
对本土博士的含金量,1982年毕业的新中国首位博士生马中骐教授也不乐观。
毕业近三十年后,马中骐依然记得自己读博士时的宽松氛围和活跃气氛。
他和导师间的讨论非常多,“胡宁先生最喜欢讨论,每周起码两次,由学生来作报告,一次一上午。他也讲,我们也讲,我们可以错,他也可以错,他非常民主。”马中骐说,“现在,中国学生在不停地念书,国外学生一天到晚在聊天,但他们会思考,差距很大。”
一位博导辅导的学生也越来越多。马中骐认识一位博导,招了足足50个学生。“院士的学生为什么也抄袭?50个学生,认都认不过来,毕不了业怎么办?那就抄了。”“学生的题目你都不懂,你教他做的还是他抄的都分不出来,根本不是管教不严,而是不够导师资格。”马中骐说。
带两位数学生已并不鲜见,博导们也有不同方法来应对膨胀的学生数。在张峰所在学校,有一位导师每年招5-7名博士生,硕士则更多,身兼行政职务的他,忙不过来,就安排了几名年轻老师,“小老板带博士,博士带硕士”。
博士生常年无法见到导师便成为常态。在周光礼的调查中,甚至有学生从没和导师见过面。
老板与“包身工”
与叶明一样,另一所名牌大学的工科博士生吴安平“赌”导师的运气也不太好。不过,吴的导师不是对学生过问太少,而是干预太多。“我80%的时间都给导师做项目。”吴安平说,这些项目的学术水平并不高,花大把时间只为了帮导师争取经费。
吴安平希望专心从事感兴趣的课题研究,但导师的指令无法违抗。据他所知,有的导师甚至会暗示学生:想做自己的事?除非你不想毕业。
而在仅有的20%属于学生的科研时间里,导师也很难给出有益指导,“顶多说点‘要多读书,要抓紧时间’之类泛泛的大话。”吴安平说。“一流大学也有三流教授,三流大学也有一流教授。”广州大学中文系教授曾大兴说,由于博导的数量与博士点的规模紧密相连,所以在一些拥有丰富博士点的一流高校,水平不高的教授也很容易变身博导。
在许多学校,尤其是工科院系,一些在学术上不负责任的导师变身“老板”,就像开了家小公司,每年雇用一批博士生,给学生的补助就像发工资,“学生可能只是导师的棋子,每年给很少的钱,把文凭卖给你,而你则付出自己的青春。”吴安平感慨。
另一所211高校的博士生张峰也有类似感受。张的导师整天忙于各种基金、项目的申请,在学术上与学生的交流不多,即使有交流,也多是他关注的产业化项目——这类课题的经济效益显着。
至于博士生比较关心的基础研究,导师兴趣不大,“更有甚者,要发表文章了,找导师修改,导师一句话把你噎住:你什么时候做的这些东西?”张峰说。
导师与博士生之间的“师徒关系”异化为“雇佣关系”早已不新鲜。2003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导王永成曾被9名博士生“炒鱿鱼”,起因是他要求学生长时间为其开公司做项目,疏于对学生的指导,且只支付极低的报酬。
“看看学校多的二线城市,如武汉、西安、南京,教授们开了公司疯狂赚钱,车一个比一个好,房子一个比一个多。”有博士抱怨说。
更有人用“包身工”来形容这种不平等的、剥削感强烈的雇佣关系。
《中国博士质量调查》的作者周光礼认为,在学生师承一人的指导制度下,学生的培养质量极大程度依赖于导师个人的学术造诣和学术道德。
在周光礼的调查中,有被“雇佣”的学生抱怨说:“我做了很多项目,出了很多差,跟工作有啥区别?还不如出去工作。”
“论文校园代理”与“文凭贩卖机”
选导师是读博过程的第一轮赌博,做科研则是另一轮。
由于各校均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博士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从选题开始,博士们就要“押宝”:什么研究方向容易发论文。
理工科博士在毕业前需要在国际期刊发表SCI论文,但一些应用性比较强的学科,想要发SCI并不容易。张峰说,无奈之下,一些学生只能改变研究方向,往容易发论文方向靠,最后导致毕业论文成了“四不像”。
为了发论文而篡改实验数据的现象则更普遍,“虽然实验要求重复性,但很少有人真的会去重复核实,往往会将结果改得漂亮些。”张峰说。
发论文几乎是整个博士生涯中最重要的压力,而在导师缺乏学术指导,各实验室科研条件又参差不齐的境况下,何时能出成果,没人心里有底。曾有一个月,张峰每天在实验室忙碌到12点才回寝室,直到凌晨两三点都睡不着,极度焦虑。
由于文科博士的论文一般要求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因此难度小了很多,但却掺了许多杂质。就读于华北地区一所大学的文科博士生许嘉即将完成学校规定的3篇论文,但却要支付一万多元“版面费”。
交钱发论文已成公开的秘密。博士生对发论文的需求旺盛,而杂志社也自负盈亏,急需寻求经济来源,于是便孕育出了搭桥牵线的特殊中介——“校园代理”。有不少博士生在课余从事此行当,以此赚取生活费。
一般而言,国家级核心期刊的一篇论文版面费为三四千元,而代理能从中赚取约10%。为了凑成生意,代理需要在校园张贴广告,一旦广为人知,客源便不是问题。而代理所能联系的期刊也五花八门,“只要有钱,再难的事都好办。”一位曾经从事代理的学生说。
许嘉说,学校对发文的数量要求太多了。“博士三年,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文章还行,但要发三篇,就肯定要凑合注水了。”
在许多人看来,中国的博士教育似乎已成一架庞大的“文凭贩卖机”。据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先生考证,目前中国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有365所,而拥有世界最好和最多研究型大学的美国,只有253所。
然而,正是这区区253所博士授予高校,成为了美国的“人才收割机”,源源不断地从全世界吸引人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中国“收割”。
没尊严地活着
对于年龄普遍超过25岁的博士生而言,最大的赌博莫过于今日的付出与明日的收获是否成正比。
每月289元,这是许嘉读博期间的补助。由于所在的大学并不在211之列,因此博士补助标准仍停留在上世纪水准。于今日的消费水平而言,杯水车薪。
由于近年来新增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大多集中在非211省属地方高校,因此,“收入不及低保户”的博士也越来越多。
即使是在2009年9月之后提升了补助标准的211院校,博士生每月生活费也不过千余元,这与直接工作的同学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同学聚会时,最囊中羞涩的必定是还在读博的,久而久之,我开始逃避这种聚会。”有博士在论坛上说。
即将“奔三”的许嘉不好意思再向父母伸手,为了维持生活,他不得不在双休日去培训机构带课。对于未曾迈出过校门的博士生来说,辛苦一月之后收入接近2000元已相当不错。
更窘迫的是以“朝九晚十二”的作息时间泡在实验室的理工科学生。为做实验,张峰曾连续两周没迈出校门半步,更别提花时间挣外快,“先把博士的胃养起来才能搞科研。”他深有感触地说。
在一家非211高校理工科读博的林建民,每月从学校领取两百多元补助,再靠给导师做项目得四百元辛苦钱,但收入还是远远赶不上所在的沿海城市飞涨的物价。他曾靠做翻译、代写论文赚过一些零花钱,但不久就因实验室工作太忙而放弃了。
自博士入学后,林建民就没谈过恋爱,他甚至主动放弃了几次机会。“如果我18岁,我可以和女朋友一起吃路边摊,给她买很廉价的礼物,也许还很浪漫;但我已经28岁了,如果再请她吃路边小店的拉面,给她买几十块钱的首饰,就算她不嫌弃,我自己也会颜面全无。”
林建民觉得,自己和身边的博士同学生活得没尊严,连去电影院看一场3D《阿凡达》都要做很久思想斗争。每月初,许多人都会一遍遍地查银行卡,看那笔少得可怜的补助是否到账。有时,到账时间晚了一两天,学校BBS的博士版面上就会出现许多询问帖,生怕学校漏发了那两百多块钱。
在华南地区一所大学读博的胡阳已经成家,入学时孩子才七岁,但他不得不离开远在北方的妻儿,过着每天往返于图书馆、寝室、食堂的单调生活。
而更残酷的现实是:中国的博士数量已跃居世界首位,学位含金量在不断下降,高校教职也已趋于饱和,越来越多的博士放弃科研之路,转投政府、企业,“可能若干年之后,就没有学校愿意要本土博士了,或许都是清一色海归了。”吴安平悲观地预测。
只有聪明、勤奋且运气好的人才能从这场耗时3到8年的“赌博”中胜出。
读博前,叶明对自己的未来有美妙的憧憬;而六年后,他觉得自己收获的仅是“不名一文的学位,消逝的青春年华和被扭曲的心态”。
吴安平也认为,如果重新来过,他不会选择读博。现在,他也不愿意涉足学术圈,“这个圈子已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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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09:56:52
奔跑在死亡边缘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历来被人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2004年,一场7天6夜、全程27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赛正在进行。
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此刻,林义杰和同伴坐在一块黝黑的大岩石下喘着气,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
但他最终逃过了这一劫。凭借之前穿越中国戈壁的经验,3个小时之后,林义杰找到了正路,一举拿下了智利阿他加马寒漠超级马拉松的冠军。那年,他28岁。
想起那次死亡经历,林义杰至今“腿还会发抖”。可那场经历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签下死亡协议书。在神秘的亚马逊雨林,他又捧回了亚军奖杯。
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几年来,这个貌不惊人的台湾小伙子,一直奔跑在超级马拉松的赛道上。他的赛场,始终是地球上最为危险的地区。
如果不是个性执拗,原本成绩优秀的他,或许不会走上这条看不到终点的旅途。
父亲曾含泪劝他:“阿杰,学体育没出息的!你好好听我劝。”在这个没上过大学的老维修工心里,好好读书,上大学,做个拿笔杆子的文化人,才是正途。
实际上,是高中的一次比赛让林义杰确信,奔跑就是自己的“正途”。那次比赛前,教练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说:“我尽力。”教练却狠狠打他的头,叫着:“要拼命!”“尽力,就是你跑到终点后,还有力气坐下来喝茶聊天;拼命,就是跑到终点后直接送医院。”林义杰说。凭着这股狠劲儿,这个台湾小伙子终于跑出了一片天,接连在世界上几个大型马拉松赛事中夺冠。
渐渐地,他发现,单纯的比赛已经不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他的目光开始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而从那一刻起,死亡也始终与他如影随形。
2006年11月,林义杰和美国人查理、加拿大人雷伊,组成三人团队横越撒哈拉。队伍后面,跟着联合国的官员、好莱坞的大牌导演。通过记录这场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埃及,全程5900公里的撒哈拉穿越之旅,引起人们对非洲水资源危机的关注。
沙漠的太阳分外毒辣,昼夜温差高达50摄氏度。途径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遗留地雷区。虽然一行人可以绕开雷区,可流沙会裹挟着地雷四处流淌,随时都有触雷的危险。
穿破了11双鞋子,遭到一次劫匪的攻击,111天后,林义杰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他曾在中国西部的大戈壁迷路,并出现了脱水的状况,最终靠咬破嘴唇舔舔血,润润舌头越过难关;在穿越亚马逊河时,他拿着瑞士军刀刮下小腿肚上的腐肉,再把药敷上,不然整个小腿可能就废了;而最难挨的是那些孤立无援的时刻,其他人多是三五人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只有他,一个亚洲小个子,什么都得自己死扛。
这些生死边缘的瞬间经常提醒他,死亡离他有多近,但奔跑的意义,也因此而开始改变。小时候,他拼命跑,只是为了跟父亲争口气;功成名就后接着跑,是因为他在享受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而再接下来,又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
有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对他哭着说谢谢。这个女生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大火中,她几乎要自杀了。听了林义杰的演讲,她看到生命的另一种状态。
“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09:57:04
请系上保险绳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19次 女老师正在神采飞扬地讲课。学生们大张着眼睛,如一群饥饿的小鸟,正翘首期盼着鸟妈妈的哺育,又像一株株干枯的禾苗,正渴望着雨水的滋润。
刘雅的目光本来也是紧紧追随老师的,像一盏明亮的聚光灯。可是,突然,她不经意瞥见了窗外的那个女人——对面教学楼外高高的脚手架上,一个女人正在吃力地攀爬。刘雅的心随着她艰难的攀爬,被牵扯得越来越疼,像被尖利的钢针刺着一样。
深秋的风肆虐地刮着。女人背上吊着一根细细的保险绳,这让刘雅稍感安慰。她沿着纵横交错的脚手架,左一下,右一下,屈身,展臂,弯腰,终于爬到了终点。
在那儿,一只涂料桶正从空中吊下来,晃晃悠悠,像飘荡的秋千。女人手疾眼快,左手抓住脚手架,右手抓住晃荡的桶,将它稳稳放在自己脚边的木板上。然后,女人站在木板上,竟小心地解开了背上的保险绳。她左手抓着脚手架的钢管,右手麻利地拿着一把大刷子,弯腰在桶里蘸了涂料,挥手在墙上涂抹。左一下,右一下,刷子不停地挥舞,女人像一个豪放派画家。片刻,墙上就是白晃晃的一片。
刘雅的心悬起来,高高地悬到了半空里。她害怕女人从那七层楼高的脚手架上突然飘下来,像一片落叶。
这样想着,刘雅的心就生生地被撕裂似的疼起来。她的眼前出现了另一个女人的形象,那个与她心心相系的女人,那个让她放心不下的女人。
想着想着,刘雅的泪水就像一眼刚刚开掘的泉水,汩汨地涌出来。开始时无声无息,后来就控制不住地有了嘤嘤的声音。她索性趴在桌上,任那泪泉肆意地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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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没有去医务室,她只是心病。那块心病,多少年都无法根除。她跑到学校的电话亭,快速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那边传来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小雅,有什么事吗?妈妈正在脚手架上忙着呢,说话不方便,等会儿打给你好吗?”
“不,我就要现在跟你说话!”长这么大,刘雅第一次在电话里那么放肆地跟母亲撒娇。
“你怎么了,小雅?”母亲听出刘雅的哭声,紧张地问。
“妈妈,你系保险绳了吗?”
“没有呢,系了绳子,干活碍手碍脚的,不系,干得快一点。”母亲平静地回答。
“不,你赶快系上保险绳,赶快!”刘雅在电话里冲母亲吼道,“妈妈,你知道吗,今天,我在学校里看到一位跟你差不多年纪的阿姨也在脚手架上,她也没系保险绳,我担心死了!你竟然也没有系吗?妈妈,你快系上吧,我害怕尸刘雅的哭声在电话里那么凄厉无助,像深夜里无法归家的孩子的哀哭,撕心裂肺。
“妈妈知道了,我马上系,我听你的!小雅,妈妈的乖女儿,你长大了!妈妈真为你高兴叼!”母亲在电话那头的声音哽咽起来。
“妈妈,为了小雅,你一定要记得系保险绳,每天都系,好吗?少挣点钱没关系,妈妈,我再也不乱花钱了,不要手机了,不穿名牌衣服了,我只要妈妈好好的,永远和我在一起!”
“妈妈知道了,为了小雅,我每天都系保险绳,一定的,你放心!小雅,衣服穿厚点,天冷了,别冻着!”
妈妈的声音那么温和可亲,像深秋里那一抹暖暖的阳光。刘雅听着,抹把泪,说:“妈妈,我知道,你也一定多保重!我要你好好的,我们都好好的!”
那天中午,刘雅特地去了工棚,找到那个女人。她羞涩地笑着说:“阿姨,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上午看你在脚手架—亡没系保险绳,我好替你担心,真危险呀!请你以后系上保险绳,好吗?”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呢?”女人满脸沧桑,眼角的皱纹刀刻一般。
“因为,我妈妈也跟你一样,在脚手架上干活;因为,你也有疼你的孩子。”刘雅动情地说。
下午,刘雅特地朝对面教学楼张望,那个女人果然系上了保险绳。女人背影单薄,她脑后飘散的头发在秋风里轻轻飞舞。
刘雅看着,泪又来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09:57:22
“草根家族”的浪漫之恋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210次 浪漫是一种情怀,一种性情,也是热爱生活和对未来充满自信的一种诗意表达。浪漫不分阶级,懂浪漫的穷人,只是少点金钱却富有快乐,也注定他们不会永远只做穷人。
把这些看似凡俗的故事讲给行色匆匆的当代人听,是因为此种“浪漫”永远不会因为时代更替而褪色,而苍老。此一浪漫如老酒,无论新瓶旧瓶,都无妨她如故的醇和香……
父亲:“编”座房子给新娘(1959)
吃大锅饭的年月,22岁的父亲暗恋上了村支书的女儿。那女孩聪明漂亮,还有着山里人少有的时尚。而父亲人帅手巧,大凡邻居们筑墙、砌灶、垒炕,都少不了请他。
给支书家砌烟囱,父亲一天喝了10大碗水,去了8躺厕所。因为,水都是由那女孩来倒,而每次去厕所都要从女孩看书的石榴树下走过。那女孩掩嘴偷笑,调皮中有些暧昧。
两家的自留地隔条小路,尽管两人锄草时大多时间看不到对方,锄头“嚓嚓”入土的声音和行进速度却大致相同。锄至小路两侧,两人便不约而同地拄锄闲聊。“今年咱两家的玉米长势喜人,恐怕这小路两侧的玉米,根儿早就纠缠到一块儿了。”“是哩,是哩……”女孩若有所思,脸颊飘起红云。“贪色”总忘天色。父亲一阵猛干,之后便去小路那边支援。然后,女孩先回,看不见那个娉婷婀娜的身影时父亲再快步回家。怕村里人说闲话呐!
农历九月,山村最好的季节。父亲在鼓了整整一周的勇气之后,终于对女孩说了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我喜欢你,海枯石烂心不变的那种,你愿意吗?”
女孩“扑哧”一声笑了,而后渐渐严肃:“只要你有个鸡窝大的地方安置新娘,我就嫁给你。”女孩的要求够低。鸟有巢,兽有穴,有家才能生儿育女,人类本能使然。
可这事儿还真把父亲难住了,因为一家老小七八口人,仅有一座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小土屋,无论如何是绝难挤出一席之地安置新人的。而当时的生产队,温饱即是最高理想,想要盖房简直比登天还难。但父亲最后还是想出了办法。
筑屋墙不需要花钱,有黄土有力气即可,最难的是屋顶。有着出色编制技术的父亲就地取材,耗费三个月晚上的时间(白天参加集体劳动),竟用粗壮笔直的棉花杆编了一个屋顶。然后,他用小麦秸秆编了好多圆型、菱型的和螺旋型的蝈蝈笼子,还用一些植物特有的外皮或纤维组织编制了诸如熊猫、鸳鸯鸟和蝈蝈等一些乖巧的飞禽走兽,挂得满屋都是,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民间艺术馆。
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父亲从地处山旮旯的村东来到人口集中的村中,小心翼翼地敲开了支书家的大门。“房子盖好了,你什么时候能去看看?”父亲诚惶诚恐地对女孩说。女孩隐约记起自己去年说过的一句玩笑话,但不相信他这么快就能盖起什么房子。
女孩随父亲走进这座“房子”,看着如此巨大又如此精细的“工程”,再看看父亲满手的老茧和一道道还在流血的伤口,泪水就止不住地往外涌。父亲掏出粗布汗帕在她面前扬了扬,她一把夺过,擦去眼泪后就顺手装进了自己兜里。在当地,接过手帕就是默认两人相好。
两人从此进入热恋,一年后又冲破种种阻力结为夫妻。婚后至今,两人恩爱有加、互策互励,一直过着虽不富裕但却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是爱的胜利,始作俑者无疑就是“浪漫”。
至今,我和妹妹私下里依然称老爸老妈为“一对腻不够的老玉米”。
我:梦中情人当羊养(1986)
高中毕业,当兵三年,依然没能跳出农门。我忽发奇想,做起了新时期的“羊司令”。限于资金,我只买来了12只羊,代养的零散羊却有300多只,牧鞭儿一挥,浩浩荡荡。
全村就我这一群羊,不存在竞争,往村北那条沟壑一赶,一整天都可以尽情地啃我的散文小说。只是,雄性荷尔蒙总来骚扰,整日看不到女孩儿,心里也时常烦躁得要命。
沟壑西北有几户人家。有天上午,我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女孩去了那里。这架放牧用的望远镜,一下把她拉到眼前,天!她明眸皓齿,漂亮时尚,刹那间把整个大山沟都给照亮了。
爬了半小时坡,假装口渴到她家讨水喝,她却在5分钟前驾车而去。得知她乳名叫熊熊,我差点笑出声:哪有这么苗条的熊啊!我还得知,她在县畜牧局工作,和我属于同一“系统”。
熊熊基本上是每周日回一趟家,而这一天我肯定就在她家附近活动。终于在一次“喝水”中与她“不期而遇”。得知我是村中第一个羊养殖专业户,她不由眼睛一亮。这之后,我经常向她提好多羊养殖方面的问题,而她对我这个特别好学的“羊司令”也总是诲人不倦。
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上她了。尽管知道彼此的距离,而我的可贵之处在于,我敢于爱我之所爱,还比较善于“表达”。首先,我为自家的12只羊,分别取名大熊,二熊,三熊……十二熊,之后又根据羊的毛色或特点,给其它羊取了一个带“熊”的名字,比如黑熊,白熊,懒熊,靓熊等等。在我想她或寂寞难耐的时候,就喊这熊那熊,回声在沟壑中此起彼伏。
之后,我又按民歌旋律自己填词唱起来:“桃花来你就红来梨花你就白,放一群熊羊我想你来呀,啊格呀呀呆。核桃靠杆子打来樱桃靠手摘,人爱英雄我爱熊崽呀,啊格呀呀呆。”
父亲问我为什么每天总是熊熊熊的,羊群都成熊群了。回答简洁:“我爱狗熊,嘿嘿!”母亲乜我一眼说:“你常去喝水的那家女主人我熟悉。据说她家妮子生下来只有猫崽般大小,才起了熊熊这么个乳名。你不会恋上了她吧?”说完自己先捂嘴笑了起来。父亲则说:“敢想也敢表达,这没错,但不够现实。当年我和你妈的距离,说白了也就是农民和农民头的距离,你和人家妮子可是隔着商品粮这条大沟呐!不过,我和你妈祝福你好运。”
“我喜欢谁是我的事,她爱不爱我是她的事。”坚持这个道理,我依然喊熊唱熊不辍。
“恰巧”再遇熊熊,她莞尔一笑:“你和熊之间好像存在着某种联系,能讲给我听吗?”我心里发虚,却把头微微一扬说:“这个没法解释,反正我喜欢熊,打心眼里喜欢的那种。”
“可如果熊还没准备被谁喜欢呢?”友善的眼神告诉我,她早就看出了我的伎俩,不忍拆穿而已。失望是早有准备的,我却依然不依不饶:“那是她自己的事,我管不着。”
爱情也讲关系对等,这一点没错。设若我是“公家人”,事情就该是另一副样子。
每天依然深情地喊熊唱熊,心中却暗暗竖起一个标尺,并开始恨恨地予以超越。当时,全国性的新时期文学创作活动如火如荼,但像我这样曾在军报发表过作品的,在我们这个小城市还属于凤毛麟角。我是有文学特长,但把我逼上华山一条道的罪魁祸首,正是熊熊。
呕心沥血放牧我的文字。半年过后,我先后在省报发表了6篇散文,轰动了市文学界。文字丰收,我和那些熊羊却日渐消瘦。父亲拿起牧鞭对我说:“你原本就不是放羊的料,看你这些熊羊都成猴羊了。你还是发挥特长追你的熊公主去吧!”有个懂浪漫的父亲真好!
翌年夏,作为特殊人才,我被特招进市文化局。上班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正式向熊熊表明心迹。熊熊含羞嫣然,心安理得,不知是否想到她以前的“婉转”。
我们都没错,错的是羊,明明是羊,偏偏叫熊,并最终让我和一只最美的熊待一辈子。
儿子:卖车为女友庆生(2009)
父亲和我,就家庭条件而言,都是女强男弱。到儿子这代正好相反,女朋友格儿出生于内蒙贫苦牧村,靠政府救济读完中学和大学。我儿子家庭条件则相对优越:父母都是国家干部,收入稳定,住房宽绰;儿子本人也算得上才貌俱佳。可据儿子讲,他从大一开始苦追四年,格儿至今仍没有最后表态,理由简单又尖锐:“贫穷是遗产而非谁的不动产,人不能因为贫穷而委屈了爱情,除非彼此真心相爱。”也就是说,儿子依然处在考验期。
老伴见过格儿,气质高雅,光彩照人,但对她一米五几的个头和浅栗色皮肤感到美中不足。儿子反驳:“浅栗色是健美肤色,而我们中国最好的身高是男在一米七左右、女在一米六左右,您想想,中国4名航天员有哪位超过一米七的?”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个性。
2008年他们大学毕业进京后,工作很不好找。我劝他们回小城,至少可以衣食无忧,两人均以想做首都人为由婉拒。
两人一直租住在半地下室里,边找工作边做零工,除维持生活所需,居然还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接来送往。俩孩子直面现实不依不饶的劲儿,让我们老两口打心眼里高兴。
正好单位有一趟去北京的公差,我主动提出要去。
北京的5月,月季花恣意绽放。公干之余,正想请他们好好撮一顿,儿子恰巧打电话过来,说要为格儿庆生,24岁是她最重要的一个本命年,希望我能参加。
这桌菜,典型的草原风味,也为我所喜爱。对没工作又向来节俭的儿子来说,显然足够奢侈,最少要三四百元吧。格儿没怎么说话,惊诧的目光几次掠过儿子漾满快乐的脸。
儿子出去一趟,再进来时,服务生把一个精美的韩式蛋糕放在桌子中央,他则手捧99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虔诚恭敬地走到格儿面前,一个90°鞠躬:“祝您生日快乐!”
灯光熄灭,红烛点燃。我也情不自禁,跟着俩孩子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格儿眼中点点泪光,渐成闪烁泪河。不知为什么,我也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事后才知,这次庆生花的是儿子卖掉电动摩托车的钱。我一点都不心疼,只是想到儿子和格儿此后将由“专车”往返变成徒步来去,欣慰中也有丝丝心疼。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儿子还能因袭传统,拥有真诚、真心和真情,实在是难能可贵!而我也始终相信,不管哪个男人,只有真正赢得一个女人的心,也才能赢得一生的幸福。
要离京了,儿子和格儿为我送来一大堆礼品。面对我“吝惜”的目光,儿子半开玩笑地说:“再苦不能苦爸妈,再穷不能忘孝敬。这是格儿说的。”格儿轻轻碰下儿子,为之莞尔。
列车启动了,儿子和格儿手拉着手,一边向我挥手,一边融入滚滚人流。
一股热流在胸中涌动。我知道,儿子和格儿的爱情之花已经蓓蕾初绽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10:09:55
每个人的“天职”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我常常幻想未来的景象,幻想自己可能会成为的角色,或许是诗人、预言者、画家等等。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写诗、预言或作画,任何人生存在的意义都不应只是这些,这些只是细枝末节。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
无论他的归宿是诗人还是疯子,是先知还是罪犯——这些其实和他无关,毫不重要。他的职责只是找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他人的命运——然后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
新的境界在我心中冉冉升起,森然、神圣。我曾无数次有模糊的预感,甚至还曾将其以语言道出,但直到此刻,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它的意思。这是自然的尝试,是自然向未知世界迈进的一次尝试,或许它会打开新境界,或许会一无所成。然而,让这一次尝试从远古的深渊中诞生,让我的心感受到它的意志,并将其转化为我的意志,这就是我的天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10:10:08
真正的家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91次 简而言之,两性各自的特征是:男子的力量是积极的、进取的、扞卫性的。显然,他们是实干家、创造者、发现者和保卫者。他们的智力适于推测与发明;他们的能量适于进取,适于战争,适于征服,只要他们从事的战争是正义战争,他们的征服便是不可或缺的征服。然而妇女的力量不适于战斗,而适于决断;她们的智力不适于发明或创造,而适于下达悦耳的命令,做出巧妙的安排和决定。她们了解事物的性质、要求和地位。她们的伟大在于赞扬。她们不参与竞争,但都万无一失地判决胜利王冠的归属。由于她们的职能与地位,她们受到保护,不受一切危险与引诱的损害。
男子在外部世界中从事艰苦的劳动,必须面临一切危险与考验,因此,他们必须面对失败、进攻和不可避免的错误,不时受伤或被征服,常常误入歧途,因此,在任何时候,他们都必须刚毅坚定。但对于妇女,她们坚决保护她们免受这一切损害;在他们的家里——在妇女料理下的家里——除非妇女本人出于自愿,否则,她们没有必要卷入危险、引诱、错误或进攻之中。
这,便是家的实质——它是和平之宫,是庇护所,不但能使人逃避一切损害,而且可以逃避恐惧、疑虑和分裂。家倘若不如此,便不称其为家了。倘若外界生活所含的焦虑渗透到家之中,倘若夫妻任何一方允许外界那个千变万化的、陌生的、没人爱的敌对社会跨入家的门槛,那么,家便不是家,只能是外部世界的、被人们蒙上屋顶、在其中生火煮饭的那部分罢了。
然而,家只要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维斯塔的一座殿堂,是家神守护下一座温暖的殿堂,那么,除了那些能得到它以爱相迎的人以外,谁也不容许接近它。只要它的屋顶与炉火仅仅是阴凉处与更高洁的灯——如同荒野中岩石旁的阴凉处,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灯塔的光亮——只要它名副其实,符合人们对家的赞扬,它就是真正的家。
真正的妻子,她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家便围绕着她出现在什么地方。她头顶上也许只有高悬的星星,她脚下也许只有寒夜草丛中萤火虫的亮光,然而,她在哪儿,家便在哪儿;对于高洁的妇女,家在她周围覆盖的面积很广阔,胜过柏树遮住的天空,胜过橘红色的彩绘装饰,它为无家可归的人洒下了柔和的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10:10:19
和一个图书馆恋爱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57次 我在一所师专念大学,中文系。我那时写诗,热情而用力地活着。
仿佛除了菊花,那座城市值得歌颂的事物并不多。而我却有用不完的词语,将一个又一个夜晚拉长,填写在方格稿纸里。
我那时候开始发表作品,也喜欢过几个女生。最好笑的是,我有一次,在一个女孩子前面,故意将一首诗丢下。我大约盼望这样的情节出现,比如:女生捡起诗句,被跳跃而抒情的词语感动。
自然,那个女生根本就没有看到我的那首诗。那首诗的结局是被清洁工扫入了垃圾箱,还是被一场大雨淋湿,已经无从考证。但很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诗句对于我所渴望的爱恋无益。这让我稍稍清醒。我大约停止写诗很久,以示对某种幼稚生活的祭祀。
我很快又有了新的嗜好,去图书馆打发夜晚。那真是一个好去处,我很快便发现了自己喜欢的书目。那些书并不在一起,有的在角落里,有的在灰尘里,还有的呢,竟然在对面女生的手里。于是知道了她的名字。
喜欢有时候像纸上的字一样,不易保存,且容易模糊。现在想来,已经记不清喜欢那个女孩子什么了。但我开始天天看她阅读的书目。
在一个又一个架子上挨个翻书,看到借书卡上有她的名字,便取下来看。
她喜欢张爱玲,我便也看完了张爱玲的所有小说。仿佛还不止是小说,还有张氏的传记,她也看得兴致。我记得她是做读书笔记,我坐在她对面,也完全模仿她的样子,抄张爱玲的书,有些字句,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跟着她的名字,我阅读了萧红的书,石评梅的书,庐隐的书。还有呢,她仿佛喜欢写情书的人,徐志摩的情书,卡夫卡的情书,仿佛还有托尔斯泰的。
那些情书也真的好,我几乎被那些情书里色彩浓郁的句子征服了。在一个笔记本里,我抄下了徐志摩发的誓言,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能躲得过如此甜蜜的箭。果然,陆小曼被射中了。
大约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一直在看那个女生的书目。直到有一天,我在校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名字很情书,叫做《XX的书目》。我像是一个热爱跟踪拍摄的记录者,在文字里写下了她的阅读路径。我是如何发现XX的。她的书目像潮水一样,一点点洇染我。整整一个学期,我一直跟着她的阅读,然而,相同的书目,我却发现了自己的欢喜。到了最后,我所阅读的人的面孔都模糊了,只记得张爱玲低到尘埃里的模样,以及她灰暗苍凉的手势。
我多么希望她能看到我的文章,然后找到我,和我就着月光谈论张氏的爱情,或者在图书馆里静坐,用纸条传统独属于我们的青涩。
然而,一切都庸常,甚至叫人失望。她仿佛并没有看到那篇文章,又或者看到了,却并没有理会我。大约是不屑,又或者她已经有了内心倾吐隐秘的地址。我跟踪过她,她高我一届,转眼便毕业,消失在图书馆里。
我后来,喜欢上图书馆的一个位置,固定地坐在那里。我还喜欢在不同的借书卡上写下我的名字。我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也会有一个女孩,循着我的阅读书目,一步步追上我,对我说:噢,我现在走到李渔的《十二楼》这里了,你等等我。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太慢。我呢,在一座图书馆里往一张张稿纸的格子里写下阅读的感受,那是我向着今天奔跑的起点,几乎每一天晚上,我都在和这座图书馆恋爱。
现在想来,那场恋爱多么美好,差不多,它营养了我的一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3-5 10:10:36
绽放在藏地高原上的汉地“梅朵”时间:2013-09-14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一个自小生活在城市的汉地女子,“误入”藏区深处,看到了一个贫困、落后的原始藏区。从此,她留在了那里,做起了收养和教育孤儿的工作。在与现代文明完全隔绝的深山草原,在酥油灯昏黄黯淡的烛照下,在纵马驰骋一骑就是十余个小时漫长的搜寻孤儿的路途中,在随时都有可能被一场大雨摧毁的碉房改造的残破教室里一教就是5年。1800多个日夜,她从如花美眷变成了百病缠身的病妇,可她依然不改初衷。
“误入”藏区深处
2005年,酷爱旅行的安徽桐城女子江觉迟,第一次潇洒地走完了看起来很富有、很美丽也很艰险的川藏线后,深深地爱上了那里,多次深入鲜有游人涉足的偏僻山区。可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后来发生的一些事,竟然由此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一次,在穿越川藏线的路上,他们遭遇了泥石流,同行的人都返回了,江觉迟孤身一人继续前行,结果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居住在那里的藏民和川藏线上的藏民,生活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江觉迟惊呆了,他们的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
后来,遇到了塌方,带的食品吃完了,附近的藏民热情地款待了江觉迟。在他们帮助下,她住进寺院专门为过往僧人搭建的临时住所,遇到后来引她到原始藏区寻找孤儿的活佛。
江觉迟问活佛:“这里的居民为什么这么苦?”充满悲悯之心的活佛说:“我带你上山去看看更原始的地方。”她跟着去了,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因地理原因,洪水、泥石流和雪崩等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频发,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意外,每一次灾害过后,总有些孩子沦为孤儿。
这里至今未能通电修路,居住在此的藏民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可惜的是这里并不是陶渊民笔下的世外桃源。活佛诚恳地挽留江觉迟,希望她能留下来,教育当地的孤儿。江觉迟有些迟疑,然而,回到家后,那种震撼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她突然很想见见草原上的那群孩子,用自己微薄的力量,让这些孩子们的命运得到些微的改变。
江觉迟再也坐不住了,她跟家人提起去藏区当老师的念头,结果毫无悬念地遭到激烈反对,家人都不同意她去高原,母亲的态度尤为坚决。只有身为教师的父亲理解她的想法,虽然他身体非常不好,非常渴望女儿陪在身边照顾,但他仍鼓励女儿坚持自己的想法。“要做就不要放弃,好好做下去!”江觉迟带着父亲的叮嘱和鼓励上路了。
2005年9月,在历经了先坐火车,换乘汽车,再换拖拉机、摩托车,骑马,步行等各种行进方式后,江觉迟终于又踏上了四川省甘孜州原始藏区的土地。一切似乎都已在活佛的预料中,他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微笑着欢迎江觉迟归来。
刚进入高原,江觉迟从食物到住所,从沟通到身体状况,似乎没有一件事能适应。她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吃那儿的食物,吃下去后胃里就开时翻江倒海,正要跑出门去吐,门外突然冲上来条大狗,吓得她转身跑回帐篷,想吐的感觉一下子就没了。出于礼貌,江觉迟要装模作样地吃掉带着股腥膻、有点轻度腐化、再被烈日烘干后的生牛排;吃着女主人边揉面边抓牛粪做成的烧饼;晚上,她与牧民一家和小牛住在同一个帐篷里,小牛躺在干燥处,而她只能睡在潮湿的牛粪池……
异常艰苦的环境让江觉迟一度萌生退意,她准备当一名逃兵。结果,不知道怎么走漏了风声,第二天她背着包准备走,一出帐篷发现外面全是人。牧民们站在那里,一句挽留的话也不说,却有人带头唱起了歌,江觉迟被深深地感动了,她留了下来,这一留就是5年,漫长的5年。
5年,27个孩子
活佛曾告诉江觉迟,他家乡的山里有座孤儿学校。江觉迟因此以为只要适应了草原生活,就可在孤儿学校里见到孩子,和他们朝夕相处了。可当她真正来到孤儿学校时,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那只是一座废弃已久的土坯碉楼,根本不能叫学校。
不仅如此,孤儿学校连一名孩子也没有,需要她一个草场接一个草场地去搜寻。江觉迟要通过各种途径,获到孩子的信息,一听到哪里有孤儿,她就立即骑马赶去。为搜寻孤儿,她经常要骑两三天马,若遇上塌方,很长时间走不了,可能四天才能到一个地方。一次,在翻越雪山寻找孩子途中,江觉迟遭遇剧烈的雪崩。山上巨大的石块伴着泥沙沉闷地坍塌了,粗壮的冷杉垂直砸进泥沙,溅起数丈高的雪水泥浆。混乱中,江觉迟的头被石块击中,黏稠的血液混杂着泥沙流得满头满脸……
刚开始是在草原上找孩子,孩子渐渐多了,就开办学校,开始授课。因为打小一直生活在偏僻的地方,孩子们无法获得任何外界信息,藏语水平都不如其他藏区的孩子,更不用说汉语了。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语言水平和城里两三岁的孩子差不了多少。在这里当老师,与传统意义上所谓的“教学”有本质区别,甚至要从“爸爸”“妈妈”教起。一开始,江觉迟听不懂藏语,都是寺院里的喇嘛当翻译,他们教藏语,江觉迟教汉文。
在课堂上,江觉迟是孩子们的老师;在生活上,她还得充当妈妈的角色。“就跟一个家里生了很多孩子一样,调皮的、听话的,都要管。既当老师又当妈,孩子的启蒙教育都是从妈妈身上开始的,他们对汉语的接触、对事物的思考能力,我都得是一个启蒙者。”
如今,江觉迟已找到27个孩子,他们中有孤儿有私生子也有失学儿童。5年里,江觉迟能找到的孩子数量远超27个,但并非每个孩子都能被顺利地带到孤儿学校——说服监护人让孩子来学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这片草原上,没多少人能看清上学识字到底有多少前途。
江觉迟带去的几万元慢慢花光了,学校陷入赤贫。极度无助的情况下,活佛给予了学校帮助,寺庙的信徒给学校提供资金和物资,但需要她下山带回。为尽量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学校和孩子身上,江觉迟路上只找15元一晚的小旅馆住,8个人挤一个大通铺。
在城市里生活惯了的江觉迟,来到与现代文明完全隔绝的原始深山草原藏区生活,糌粑代替了蔬菜和水果,睡觉战战兢兢,一到雨天还得打着伞睡觉,她从如花美眷变成百病缠身:胃病严重,导致吐血,右耳一边总有轰鸣声,下腹也常疼痛,有时会突然晕倒,最大的问题是贫血,肌肉碰一下就会痛。
江觉迟知道自己需下山休养,可她放不下孩子们。然而,孩子们比她更着急,他们担心老师的身体,更担心老师走了就不再回来。一次上课,江觉迟发现少了三名学生,心急如焚的她发动牧民,带着孩子们找了一整天却毫无线索。夜里很晚了,三个孩子灰头土脸回到学校,在担心和紧张中度过一整天的江觉迟已无力责备他们。孩子们拎着包东西,主动向她坦白了去向。
原来,三个孩子听说有种树根能治好老师的贫血,就偷偷钻进深山寻找树根,并最终挖了回来。望着孩子们微笑的脸庞,江觉迟心里既感动又难过。后来她知道,孩子们拼命挖回来的树根并非药物,但她还是把那些没用的树根晒干带回内地,这份情谊她永记心中。
寻找“下一个点亮酥油灯的人”
5年的藏区支教生活,使江觉迟从江南都市女子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藏民”,在与现代文明隔绝的原始深山草原藏区,她给草原孤儿既当老师又当妈妈,过着艰苦而充实的生活。从身体到饮食,从睡眠到卫生,江觉迟用生命体验着苦难,她却说“只有把自己变成弱势者,才能真正体会人间的疾苦和贫穷”。“这就好比把两个人放在沙漠里,一个有后援,一个无后援。如果你知道前方有车在等着帮扶你,你是不能透彻地感受危险的,因为思想上有依赖。当你明白前方没车在等你,只能靠自己走出去,你才会真正地体会、焦虑、努力,应该怎么走出去。”
然而,精神的力量再强大,终究敌不过身体状况的恶化。2008年底,再也支撑不住的江觉迟回内地治病。可去了好多家医院,都查不出原因,最后医生只能把这些症状归结为“高原病”。医生用最严肃的口吻“警告”她:“千万不能再上高原了!”可江觉迟还是放心不下地回去了。
身体不允许她留得太久,这让江觉迟甚为着急。她希望有人可以接下她的“接力棒”,成为下一个点亮孩子心灯的“点灯人”。于是,她有了一个想法:通过自己的作品,寻找“下一个点亮酥油灯的人”。
在草原上的帐篷里,在酥油灯熏眼的光线下,5年里江觉迟写下了60万字的日记。2010年下山治病休养期间,她把60万字的日记改写成了一部小说,取名《酥油》。8月,这部小说公开出版。“这个人不能感情用事,是要在看完我的5年经历后,依然有勇气愿意帮助那些藏区孤儿和失学儿童的人。”她觉得这个人“身心缺一不可”。
有记者问江觉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为何不找个基金会合作?”她的回答是:“能与基金会合作当然是好事,问题是基金会只能出钱不能出人。这个工作真正需要的是像我这样的人,这也是我非常期盼‘下一个点亮酥油灯的人’出现的原因。这个人没出现以前,我必须回到草原。”
面对伴随着《酥油》而来的潮水般的爱心捐助,江觉迟说:“爱,要慢慢来。”“别让爱在一个地方过剩,在多个地方荒凉。”江觉迟的博客里,草原上孩子的照片全被她遮掉了眼睛,她说这是为了保护他们。她希望自己的爱可以扩大到更大的地方,也希望有人和她一起做这份工作,帮扶草原上这些孩子,但她不希望媒体过多地打扰孩子们的生活,也不愿大家过多地只给孩子们物质上的东西。“他们是寺庙底下的孤儿院,过多的物质给他们反而害了他们。”在她眼里,能成为孩子们心灵引导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梅朵”既是当地藏民给江觉迟取的藏名,也是《酥油》里女主人公的名字,在藏语里,“梅朵”是“鲜花”的意思。江觉迟——一朵原本盛开在汉地的娇嫩“梅朵”,历经原始藏区恶劣生存环境的考验,终在那片苍茫的麦麦草原上,在那座山冠如盛开雪莲般的白玛雪山下,高洁地绽放。
2007年,父亲去世,身在藏区的江觉迟没能陪在他身边,甚至没能见上他最后一面,“回家扑向父亲时,他的身体还是温热的”,这成了江觉迟心里最大的痛。《酥油》发布会上,主持人无意提及此事,江觉迟的情绪微微失控,她将脸深深地埋在了双手里。正因为此,江觉迟说她要趁治病休养的机会,多陪陪母亲。
“只要身体能坚持住”,江觉迟就一定会再进藏区,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已经是一家人了,我回安庆是回家,回草原也是回家”,“不去的话,身体好过了,心里会很不好受。”因为那里,才是她的人生。“没有好的教育的成长,会像草原的野草一样,虽然很旺盛,但是随波逐流。”江觉迟在为这些草原上的孩子们把握人生航向的同时,也更加清楚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因为“爱是一所大学,它会帮助被爱的人成长,更能让爱的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