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双重标准,也是懒政之举 l@vau pg
署名“惠安县公安局女协警”的读者近日致信96339反映,她们的产假仅98天,而正式民警的产假为158—180天,为何她们的产假“缩水”了?就女职工产假天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回复,女协警因为不是公务员,目前只能按照女职工相关规定来停产假,其产假的依据是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若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而且也有其他单位执行这个标准。(8月20日泉州网) }6SfI;
以前曾经有对于死亡赔偿标准不同的争议,就是农村人与城市人的死亡赔偿标准的差别,没想到如今对于女职工的产假问题,也有一个双重身份的差距,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而综观不同的说法,不仅存在一种身份歧视,也是相关部门的懒政所为。 ur^)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