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行为都应该回归那个原始点,即如何更好地保障就医者的健康权益,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差错,捍卫公共利益。有多大的监管能力,就放开多大的尺度。 p|fSPSz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允许药师在线审核处方、配送药品。 "c5C0 pK0
经常看见有医生在网络上开处方,给病人诊治。这是一种有争议的行为。站在便捷和降低成本的角度看,病人当然欢迎,不用跑医院,也不用排队就能看病。医生能够看更多的病人,也属于“利益共同体”。再从网络会诊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非常普及的诊疗服务,而且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站在医疗安全的角度来看,网络医疗依然存在着某些风险,最大的风险在于难以监管。没有监管的医疗行为,如何控制医疗风险? mG4$
一旦碰上一个有技术缺陷并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网络诊疗会令这种缺陷无限放大,让民众就医风险大大增加。尽管如此,互联网的兴起和网络医疗的需求被唤醒,单单靠“一刀切”的禁令已不可能。所以,管理者用了一个精准和小心的词汇——“允许”。 -(*<2Hy4
它传递两层含义。第一,医生的网络处方是有严格前提的,不但要求医生全面掌握病历资料,还限制了只是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范畴,意思是不能超过这些划定的病种区域。当然,还包括医生必须记录提供病人全面的病历资料,一旦有医疗纠纷或意外,可以追溯问题所在。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有初诊必须当面面诊,不能是纯粹的网络诊疗开方。第二,“允许”传递的是严格限制和监管的内涵,不是全面放开。否则,完全可以用“放开”和“鼓励”这样的大胆词汇。 eS)2#=
往更纵深的社会背景看,使用“允许”这个保守词汇,也大有用意。在国内,以药养医潜规则泛滥,医疗机构到药店卖药的动力很强劲。尤其是处方药市场这一块,更是很多企业垂涎三尺的大蛋糕,虎视眈眈。在监管和自律薄弱的当下,一旦全面放开,会不会导致大量为了卖药而开方的乱象产生,伤及无辜民众? uG<VQ2LM
发展互联网医疗是大势所趋。2015年12月,乌镇互联网医院在线多点执业的医生、浙医二院院长王建安开出我国首张互联网在线处方,标志着这个新生事物的诞生落地,并且发展迅猛。现在,管理机构出台这种法规,既可以令这种行为更名正言顺,也可以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 W *?mc2;/
一切行为都应该回归那个原始点,即如何更好地保障就医者的健康权益,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差错,捍卫公共利益。有多大的监管能力,就放开多大的尺度。在发达国家,哪怕互联网技术非常成熟,但是在医疗行业这一块的改革,一直是最保守的态度,一切都是为了把个体生命而不是商业利益放在第一位。在这种和生命密切相关的特殊领域,越是保守严谨越是对公众负责,任何的政策放开都是有前提条件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管理者这种“允许”的态度和立场下,此处应有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