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班长扛上所有的责任(反方)
作为企业兵头将尾的班长,在企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但作用也是有限的,因此,班组员工出现群体“三违”现象,性质固然严重,如果班长当日在岗,肯定需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罚,而如果休假在家不在岗,也因为株连而被处罚,就有点过份的感觉,并且显得有些不公平,更会使班组长们的积极性受挫。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班组长有一定权限,也有一点津贴,但仅仅局限在岗时的工作分配权限,毕竟班长并非属于企业的领导,没有职务工资,根据权利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其责任也是有限的。这与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出了事故,当地的第一责任人被追责是不一样。因为只有班长在岗位时才是班长,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一旦休假离岗,其岗位责任也就不存在了。更何况在实际中,一些企业的班组长承担了大量的管理职能,也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因为班长也是劳动者,要完成自己的生产定额任务指标,才能获得相应的奖金,其生产任务第一,而管理责任是次要责任。所以,不少企业班长认为当班长吃苦受累,挣钱不多责任不少,是有一定道理的。更何况不管班长是否上班,所有的责任都要与班长持钩,导致班长心理负担太重,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管理,一切光靠班长来管理,既不现实,也难以真正收到成效。
因此,正如一家企业在班组管理上,只是将班组作为一个生产的实体对待,对安全、质量、定额、进度有相应的制度管理,班组长只要在完成自己任务的同时,适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就行,数据上报后就一切OK了,而用不着时时处处紧盯工人的劳动纪律、劳动效率等事情,如果一切都要班长紧盯,车间的管理人员和制度管理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了。
对于企业管理来说,也需要改变目前一切向班组加压的做法,尤其是对班组管理职能的加压,将会严重影响班组的质量和进度、效率,也别让所有的责任都让班长扛,班长休假在家,其管理责任当然是代班长、当班人员和当班的车间领导等,班长不该被处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曹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