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来,中国文化积累了丰富而深厚的修养身心的理念和方法,它们被认为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点。王安石曾说,“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认为只有为政者情操高尚,品行端正,才能不负重托,治理好家国天下。对于学而优则仕的古人而言,修身是最基本的品质;对于现代职场人来讲,修身更是一个需要不断强化的品格。那么我们究竟该达到怎样的境界才算是修身呢? r _r$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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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一:无我 zck)D^,aO
在漫长的文化发展中,传统修身之道有着丰富的“公义”思想和实践。《尚书·周官》讲,“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意思是说,用公心消灭私欲,人民就会信任归向于他。《管子·心术下》也讲:“(气者)充不美,则心不得;行不正,则民不服。是故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这是引导人们要内心充满正气,行为端正无私,像天地一样没有私心偏颇,才能廓然大公,“公则天下平矣”。王阳明指出,“非至公无以绝天下之私,非至正无以息天下之邪,非至善无以化天下之恶”,只有公正无私,才能兼善于天下,最终成就“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境界。 U2A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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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之所以会有各种烦恼,就是因为他自己产生了“我”和“非我”的分别心。小孩天真童稚,并不是小孩真的不懂事,而是说小孩没有分别心,对一切事情都一视同仁。 B>47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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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我”,并不是生而为人就有的认识,而是由后天不断建构起来的意识。婴儿从一出生到会说话的阶段是没有“我”意识的,即使会说话了,也需要大人潜移默化地引导,才能认识到自己与其他事物或人的区别。婴儿的“我”意识一般在三岁左右才开始觉醒。一个人只要会自己表达“我”了,就意味着这个人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不只是一个动物。“我”的产生和表达是人的意识形成和消灭的分水岭。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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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孩没有人类父母亲的引导,在狼妈妈的影响下以为自己是只狼,失去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我”意识。所以,人的意识是可以训练和退化的,佛家和道家都讲求苦行和修炼,就在于这一道理。儒家也是重视修心的,而心就是意识。其实,“我”、思维、心灵、灵魂、精神等概念就是意识。 !wr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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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对“我”的研究最有成果的是弗洛伊德。他从人格结构的由低到高层次上,把人的“我”意识分为“本我” “自我”和“超我”。“本我”是动物性的本能,一种无意识状态,人首先就是作为一种动物存活的。“自我”是对自己的存在与其他事物的存在的分别,认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使非理性的自己变成了理性而现实的自己。“超我”,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的自我超越,往往意味着人的道德化和文明化,是“自我”与其他“非我”的统一存在状态;许多哲学家、思想家、佛学家和道学家通过冥思和修行都能达到这个层次。比如说,中国的庄子就认为人生就是一种任逍遥的状态,人与万物是合一的,即“天人合一”;西方的苏格拉底也认为,我们人对一切事物的认识都是一种“有知识的无知”,关键在于“人要认识你自己”,认清自己是谁。 bi^Lp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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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二:廉洁 ecf7g)+C
廉洁就是不苟得,不妄取,不受不义之财,它要求人们不因财贿而出卖良心和原则。《吕氏春秋·忠廉》讲:“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即面对重大利益而不为所动,不改正直本色,这可称之为“廉洁”。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包拯,为劝诫子孙后代清正廉洁,在其《家训》中写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x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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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薛瑄将世上的廉洁之人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认识义理明白、只按应当办事而不妄自收取财物的人;第二种是看重自己的名誉、节操而不随便收受财物的人;第三种是害怕法律、刑罚的惩罚,为保住自己的官职俸禄而不敢收取财物的人。 ]Ly)%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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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类型的人,按其表现又划为三个等级。一是认识义理明白、只按应当办事的人,没有任何个人的目的意图,自然而然,是上等的廉洁之士。二是崇尚和看重自己的名聲、荣誉,而不随便收取财物。不为利益而损坏自己名声的人,是不肯做坏事的谨小慎微之士,这比上等的廉洁之士要次一等。三是害怕法律刑罚的惩处,为保住自己的官位俸禄而不敢收取财物的人,是勉强而做到廉洁的,这就又次一等。 Pfr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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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薛瑄的意图是激发人们向好的看齐,人往高处走,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光明磊落的人。人的内心充满阳光,不廉不洁的意念就少了,不廉不洁的事情也就不再发生。这是古代先贤的美丽希望,道义和情感上的奉劝和期待,现在依然有效,人心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