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6日,程某回到位于樊城区太平店镇的老家。得知程某就要返回福建,同在福建打工的老乡张某夫妇,便要求搭乘他的顺风车。程某同意了,还答应了另外4名熟人的乘车请求。程某开上自己的面包车,接上6名分别在福建各地务工的熟人和老乡从襄阳出发。张某夫妇给了程某600元,韩某花210元钱为程某加了一箱汽油,其余三人分别给了200元、300元不等的车费。路上,程某和持有驾照的韩某轮换着开车。次日凌晨4时许,韩某驾驶程某的面包车,行至泉南高速时,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路线,车辆失控撞上道路右侧的护栏后停下,把车前面撞坏了。车出了事故,谁来担负责任和赔偿。欢迎大家跟帖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