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没激情的 未必是绩效考核本身
唐文利
在如何公平、合理、科学的制定修改绩效考核办法,有效激发职工工作激情的讨论中,一种更深层次的思考,在笔者脑海中不断闪亮。
中医治病救人讲究的是重在治本,通过消灭病灶,最终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那么,在“诊治”职工缺乏激情的疾患当中,我们也应当借鉴一下这套理论,避免误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不仅仅从绩效考核中着手找问题,而要更加深层次的透过表现,发现本质,根除病灶。
毋庸置疑,在企业中除了绩效考核制度,职工要面临的基本管理制度还有很多,例如考勤制度、工资制度、培训制度、奖罚激励制度等等,企业只有依靠这些科学合理的制度连环运作,合力推动,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唤起职工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于此,一个问题随即映入我们的眼帘:如果职工工作激情有了问题,热情不在,劲头不足,那么有责任的难道就只有绩效考核制度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笔者认为,一个企业如果基本管理制度不能够引人向上、催人奋进,那么他的绩效考核必然会遭遇小牛拉大车的尴尬困境,焕发热情的管理愿望难免也会成为南柯一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催生职工激情是一个大课题,牵扯的范围很广,它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朝发夕至,而是孜孜不倦的不断攀登。作为企业管理方,在制定各项制度时都要心系“如何激发职工激情”这一问题,通过精心制定、多措并举、日积月累、各方同力,打造出焕发激情的引擎。如在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上的公平合理,多劳多得;晋级任用办法上的公开公正,能上能下;奖罚激励制度上的轻重得当,合情合理;救助保障制度上的温暖关爱,有情有意,等等。
此外,企业还要时刻有怀有一颗“以人为本”的管理心态,关注职工的心声,积极听取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根据企业的发展实际,及时修改各种制度,剔除阻塞职工激情的毒瘤,迸发职工的积极能动性。在此基础上,如果辅以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职工的进取心,工作的积极性,企业的大环境必将锦上添花,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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