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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独家视线· 职工众议涉及工伤、工资的新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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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柳雪松 从 热点聚焦板块主持词 复制到本区(2014-10-16)
【热点·独家视线·众议涉及工伤、工资的新政新规】 本期主持人■董朋 张世庆 孙建国 ◆主持人说题 劳动,收获果实;社会,收获进步。在2014年收获的秋季,久困职工的“上下班途中出事故工伤难认定、企业高管年薪难控制”等问题,终于有了回音:高院关于“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的司法解释”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审批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振奋人心的文件一出台,便在职工中引起一片叫好声:下班顺路买菜,途中受伤算工伤,这让人看到了法律的人性;给高管降薪,缩小薪酬的两极分化,这让人看到了管理的人心 下班放心买菜,受伤出意外有人管 仰视高管高薪,你高也应让职工高 ■张世庆董朋 孙建国 金秋时节,空气中弥漫着果实成熟的芬芳,陶醉在丰收的喜悦之中,盘点身边的经济社会生活,职工们惊喜地发现:今年的秋天不同寻常—— 职工们的主人翁地位得到更多关注,职工期盼的人性化管理正在深入……而这,于职工同样是一种收获。 8 月下旬以来,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及中山工人因不满社保和公积金缴费过高而停工等媒体报道吸引了全国广大职工的目光。2014 年8 月27 日,在中企互动《班组天地》主题聊天室里,来自全国各地基层班组的44 名员工就上下班途中出事故工伤难认定、企业高管年薪难控制等“ 老大难” 话题展开热议。大家敏锐地感觉到,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正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无论政府还是社会,开始关注企业职工了,人性化管理终于亲吻我们职工了。这个社会,终于知道我们工人重要了! 大家对下一步国家将会出台更多人性化管理政策惠及企业员工满怀着信心。 毋庸讳言,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仍“ 跌跌” 不休,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小,在此背景下,企业职工关注国企改革发展、关心自身权益保障便是题中之义。聊天室里,说起前述几个直接关涉职工权益的话题,大伙儿内心就像打翻了五味瓶,既为职工工伤认定有了更加合情合理的制度设置而高兴,也为高管年薪是工人的几百倍而愤慨,同样也为社保使自己“ 钱袋子” 更干瘪而惶恐不安。 从以往上下班途中出事故工伤难认定到现在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大家普遍对新的工伤司法解释叫好,称赞这一充满人文关怀的解释保障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符合职工群众心愿。攀钢员工吴丹说:“ 下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会引发更多的争议,国家有勇气走出这一步,是对一线职工更加负责任的表现,彰显了人文关怀” 。工友们认为,新规定对广大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件好消息。它顺应了社会现实。因为随着城市发展,员工居家与工作单位距离增大,交通安全事故风险相应增大,如果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事故不算工伤,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就要要承担更多更大的风险。四个合理的提出,得民心,顺民意。新规定体现的是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法理容情的执法理念。是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必将为职工增加更多的保险系数,让员工工作更顺心,生活更幸福,真正实现员工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也有职工对工伤认定表现出担心:出了意外由谁来界定当事人符合这四个条件?下班途中的时间怎样确定?铜绿山矿职工石教勇、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张维就提出司法解释对" 四个合理" 的界定还很模糊, 各地方和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对“ 上下班途中” 的几种情形有更明确的界定,这样才能让工伤《规定》真正落实到位。潞安集团铁运公司职工计文林更是直言:“ 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需要一个好的运行环境,曲解或者惰于执行规定,都必将对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产生负面影响。” 讨论异常热烈,话题随机转换。人民网8 月25 日在《上市央企高管薪酬两极分化,年薪最高千万最低数万》一文中表述: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2013 年以薪酬870 万元位居A 股薪酬榜榜首——113 家央企及其上市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1 万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4.7 万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2.9 万元……细算得出,麦伯良2013 年薪酬是113 家央企及其上市公司在岗职工年薪的78 倍、是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薪的182 倍、是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薪的300 倍。此消息令职工震惊:一边是某些国企负责人拿着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另一边是企业的大量一线员工拿着每月一两千元的薪酬,二者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工友们说,职工如此偏低的收入,生存都有困难,就别说想活好了。从这里看,就不难理解中山工人因不满社保和公积金缴费过高而停工了。 那么,国企负责人挣多少钱合适?对此话题,上线聊天的工友们更是打开了“ 话匣子” 。大家畅言:收入差距大,干群关系差,是影响职工企业归属感的重要原因之一。降低企业高管收入,降低他们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关键不在领导降多少,而要看职工涨多少。这是职工真实的声音。河南油田采油一厂江河矿职工谭吉辉直言:国企负责人拿着成百上千万的收入,与一两千月收入的员工形成了鲜明对比,极大伤害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国企的发展。只有将国企负责人的收入与所管理企业的效益挂钩,缩小其与员工的收入差距,才能让他们感觉“ 官” 难当,“ 家” 不好管。没有盈利就没有收入,实行能者上劣者下。河南禹州云煤一矿职工文军甫认为:职工欢迎国企改革高管降薪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悬殊过大的分配差距本来就是职工深恶痛绝的事。这次改革让职工看到了希望,领导的工资降了,自己的工资相信会涨上去。二是企业分配机制不合理,以前都是企业领导人自己说了算,职工不满意也无处投诉,这次改革让职工看到了国家对民生的重视。三是国家能够用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国企领导人的工资,说明企业的腐化之风已经引起国家重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会有所回归。 大家抢着发言,诉说着许多年埋在心底、讳莫能言的话,期待着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示的“ 水平适当、结构合理” 原则,把“ 偏高、过高” 的企业领导人收入坚决压下来,把“ 偏低、过低” 的广大职工的收入逐步提上去,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 最后,攀钢职工吴丹的话引人深思:“职工求上位,做真正的企业的主人。”是的,时代在变,国家政策在不断完善,我们职工的心气也越来越高,我们愿意在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奋斗的同时,也能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在这个充满美好前景的社会,我们的职工有理由期待更多。 【新闻链接】 十年前,中央对国企高管年薪就有限制却难控制 早在十年前,中央就曾表示将推动改革并将国企高管薪酬水平限定年薪在“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12 倍”。但十年过去了,改革并未推进。统计数据显示,2010 年和2011 年,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 万元至70 万元之间,这个收入与国企内部职工收入相比,明显偏高。国资委的网站上仍然能看到2004 年的一则消息。一项针对当时国资委监管的180 多家中央企业负责人2003 年收入状况的调查显示: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收入36 万元。 2004 年6 月,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这套办法明确了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管理和挂钩的具体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2004 年至2007 年,是央企负责人的第一任期。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 年央企实现利润近1 万亿元。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别为35 万元、43 万元和47.8 万元、55 万元,年增长14% 左右。一直到2008 年底,国资委监管下的136 家中央企业,总资产已接近18 万亿元,其中80% 都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这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应由董事会来决定。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示,央企高管薪酬将逐步交给董事会来管,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但不能代替董事会。 然而,央企高管薪酬由谁定?多少合理?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质疑。2013 年,国资委再次开展国企、央企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这份对113 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整理的报告称,2012 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 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超过11 万元,同比增长8.2% ,是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8 倍。 据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除了薪酬,目前在央企高管身上的福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较高、报销补贴项目和数额也相对较高。“但这一类福利的监管却很难落实。”该业内人士对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说。 早在2007 年,国资委就要求调查2004 年到2006 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此后,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调查国有企业薪酬情况。但是,以往多次调查结果几乎都没有对外公布。(张世庆整理) 来源:《班组天地》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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