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事儿”党员将被“罚下场” V<!E9/4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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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2016年02月26日 06版) aTy&"
(记者邢生祥) f&ym'S
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工作作风漂浮……针对这样的不合格党员,近日,青海省海西其三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出台《实施办法》,对“混事儿”党员亮起“红牌”并依规“罚下场”。 !>+Na~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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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办法》,该市将对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组织纪律散漫、先锋意识弱化、道德行为失范、法制观念淡薄等8种问题的党员,被认定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明确,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措施,并特别明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丧失共产主义信仰,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影响较坏的不合格党员,直接进行组织处置。 =r:-C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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