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必急于为“农民工”称谓更名 tkQ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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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这一称谓该不该取消?争论已久。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当地有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的建议,作出答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 JX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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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年前也曾就“农民工”称谓该不该取消作出公开回应:在农民工问题被根本解决之前,农民工群体还将存在一段时期,因此需要有特定称谓,以便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逐步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个表述实事求是,至今没有过时。虽然全国31个省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改称为居民户口,但仍有大量从事农业的人口,以及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农民工。目前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及相关文件仍在普遍使用“农民工”称谓,深圳市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只是个例。 <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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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这一称谓从字面上看来,描述的只是一个亦农亦工的特殊打工群体,本身并不带有歧视意味。但由于农民工主要从事脏活、累活、危险活,社会地位不高,曾受到部分人的歧视。近年来,许多农民工已在城市落户,转变为新市民或产业工人,告别了被歧视的阴影。然而,目前还有数量不少的农民工暂时无法在打工地转变身份,尤其是在像深圳这样的超大城市。如果超大城市仅仅只是给他们换个外来建设者的称号,却没有让他们落户、享受市民待遇,并不会从根本上消除歧视,那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 f\+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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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到,在今天,以往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正在弱化。许多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月收入上万元,常开着自己的轿车上下班,并且穿着时尚、遵守城市文明规则,人们自然会主动更新对这一群体的固有认识。同时,农民工群体未必都需要彻底市民化,总有一部分会认同并坚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的农民工本来有条件在城市落户,但他们却愿意继续维持现状,因为担心一旦成为新市民,就可能放弃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对他们来说,做农民工比做新市民更有幸福感和安全感,可同时参与乡村振兴和城市建设,可同时享受农村田园风光和城市便利,如果在城市工作不顺或上了年纪,还可以回到越来越美丽宜居的农村,过简单充实而不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的生活,这种选择符合市场规律并充满民间智慧。 WwF~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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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必急于为农民工更名,除非这一群体已随着社会发展自然消失。其实,把“农民工”称谓改为“城市建设者”,反而传递出城市优于乡村、市民优于农民的不良价值观,无意中造成了阶层的割裂。继续沿用“农民工”称谓可提醒我们注意:劳动致富光荣,农民工与市民地位平等。在进一步加大城镇化和户籍改革力度,减少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农村与城镇居民二元身份差别的同时,当尊重部分农民工愿意务农和打工的双向选择。(易晖)